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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餐桌安全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8.174
1 前言
近年来,关于各类食品安全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从“苏丹红鸭蛋”、“三鹿毒奶粉”到“硫磺熏生姜”,这一件件耸人听闻的事件不断为我们的餐桌敲响警钟,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食品安全这一问题。本次研究从一个消费者的视角,来分析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背后凸显出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并进行了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对策探寻。
2 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主要环节
(1)农产品源头污染。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工业固废和废水的无序排放,使得一些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渗入土壤和饮用水中,对当地的农作物造成污染。而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也影响到农产品的安全性。2013年5月,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在进行顺德市场的大米检测时,发现有6家店内的大米存在镉含量超标,经追查这些不合格大米均来自湖南省攸县。
(2)食品加工工艺落后。在一些不太发达的地区,食品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一些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的作坊型食品企业仍然存在,对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难以遵循行业标准,甚至公然使用被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从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现阶段,这些产品通常N往一些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并以其较低的价格赢得了广泛的市场。
(3)包装运输环节存在问题。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渐推广,现阶段许多消费者也喜欢通过网络购买食品。然而,由于包装、物流等环节存在不足之处,一些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后却遇到了食品变质、发霉等问题。而由于网购食品的特殊性,往往商家不能够负责这些变质食品的退换,从而产生相关消费纠纷。
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1)食品安全立法不够完善。我国众多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暴露出的其实是相关立法的缺失。虽然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对“安全标准”、“食品信息公开”、“食品召回制度”等都进行了规定,然而却没有具体的实施和操作办法,不同规则中甚至存在着互相冲突之处,使得实际实践中适用性不强。
(2)食品安全检查标准落后。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组成。而各级监管部门之间标准的不一致性,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和监管者执法都造成了困难。另外,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更新速度较慢,已经难以适应高速发展的食品行业,更无法适应食品监管的实际需要。
(3)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2013年5月9日,央视曝光了山东潍坊农户在种姜时使用“神农丹”农药的事件,而相关地区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也引发全国愤慨。《食品安全法》虽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质量检验检疫部门、公安部门的职责分工做了划分,但是实际中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
(4)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全面。《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信息等。然而,现阶段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过于笼统,公开的途径也主要集中在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门户网站上,传播范围较为有限。
4 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对策研究
(1)加快相关立法立规进程。为了提升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必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未来,应进一步丰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对现有的法律文件进行整体性的梳理,对具体规则中相互冲突的地方进行协调统一,对检测的标准、处罚的力度、行政机关权限的划分等问题用统一的规则去处理。针对近年来网络食品生产企业不断涌现的情况,应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门槛。
(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针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标准落后且不协调的问题,应制定与时俱进的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这其中包括,整合混乱、不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兼具科学性和实用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制度,及时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3)加大社会公众信息透明度。保证市场的公平、诚信,需要经营主体的自觉自律,需要加强行政、舆论、公众的监督,更需要制度上的保障,其中,信息的客观、及时、透明,无疑会产生巨大作用。各级行政机关在监管的过程中,应将一些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产品作为市场抽检的重点,随时将检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从而成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和选择服务的客观、真实的依据。
(4)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政府监管部门应向社会公众定期公开食品安全监测报告,不定期地各类食物检测结果。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也要相互公开信息,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监管。详细列明并且及时有效地公开食品安全信息,能使普通市民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从而建立公众的食品安全信心。
5 结束语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个人意识及利益驱动等因素,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本次研究对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环节进行了分析,并从食品安全监督的角度总结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相关措施。研究认为,未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对策包括加快相关立法立规进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大社会公众信息透明度、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等。文章对于相关部门更好地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7(01):43-4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淑晖海”为你整理了这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市级初评实施方案》要求,东丽区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创建工作痕迹化查验和现场实地检查,目的是对标对表、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强补弱,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基础。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东丽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近年来,东丽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制,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2018年,东丽区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态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有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食品年度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检验量达到2份/千人,有效确保了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 “四套班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高度重视区域食品安全,做到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真重视、真抓牢、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督办重大食品安全事项。
(二)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对标市级相关文件和清单,研究制定了《东丽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东丽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东丽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等制度性文件,对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边界进行了分解明确,充分发挥考核问责的杠杆作用,强化工作落实。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启动部署会议。二是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了《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评价细则》,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组织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共490余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四)扎实开展“创卫”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区同期开展的“创卫”工作,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教学,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各街道开展了14轮督导,并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检查,累计规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6万户次,排查整改问题点位7513个。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市、区民心工程食品安全项目建设。完成了5 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与复查,现有48家区级示范店、5家市级示范店。开展了6000余人次的餐饮服务环节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建立了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
(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一是积极推动年度监管计划落实。在区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445.17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速检室建设和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等方面。目前共建成投入使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30个,覆盖39个农贸市场。开展各环节检验检测7万批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源头防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各涉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三是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运转有效。我区已构建起由18个区级职能部门,13个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办,及各村居社区、市场监控点组成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聘请了300余名协管员,充当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沿哨兵”。四是突出大型活动应急保障。对第十届全国残运会、第三届智能驾驶挑战赛等重大活动进行了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5万人次的饮食安全。
(七)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一是推动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提升治理。按照“搬家式清整,装修式改造”的模式,完成装修改造332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21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及摊贩备案8420户,区域食品“三小”整体面貌获得明显改善。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扎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四部委”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万余户次。三是严打涉食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364件,罚没款合计598.4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5件,公安分局查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件,对13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区人民法院已刑事判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有力维护了辖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八)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防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逐一联系,帮助企业和商户全面复工复产。二是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督促及时改正,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四是顺延相关许可有效期限,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五是加强餐饮服务指导,积极对接外卖第三方平台,实施“春风加油计划”,提供专项资金扶持、线上培训、法律及防护指导。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抽检。针对米、面、油、蔬菜等25个细类食品,开展了50批次抗疫专项抽检。对有抽检需求食品生产企业免费开展抽检技术服务。
(九)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宣传模式。开通了“食安东丽”微信公众号,累计上线60期,并开展了系列线下宣传活动。二是部门联动,发挥宣传合力。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150余次,培训生产经营者2万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用品、宣传材料30万件。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区食安办持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功能区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
三、现存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我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不强的现象,偏重经济效益,轻视食品安全,导致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不到位。食品采购环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台账记录信息不全、票证留存不规范现象。食品储存环节,规范性不足,未分类存放、未规范摆放现象时有发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内部环境卫生,在持续保持良好方面,尚需进一步强化。病媒防制方面,“三防”设施规范设置和使用环节,存在不足,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挡鼠板、防蝇帘、排风口网篦设置,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二)区域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受疫情影响,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下滑,企业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以及提升改造的内生动力有所下降,这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的源头。同时针对食用农产品缺乏科学有效的追溯手段,导致果蔬、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来源追溯难、去向取证难”的正反双向追溯难的局面,特别是在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置时存在困难。
(三)监管人员力量存在明显不足。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长,食品需求量持续增加,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户数连年递增,基层监管执法单位受体制、编制所限,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任务量不匹配的现象日益突出,难以做到全面监管。同时由于我区正在全面进行新市镇建设,大量村庄处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使得藏身于村庄出租屋内的“黑作坊”“黑窝点”十分隐蔽,监管查处存在较大难度。
四、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标准,加强人员、经费配置。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对照职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
(二)突出监督排查,加强教育培训。结合 “创文”“创卫”工作,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坚持民生为本,突出便民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放心菜基地、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等民生相关工作,重点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三是加大对新建小区菜市场的管理规范力度。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受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992年,我国政府作出了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始得到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逐步加大。1999年开始加强对饲料、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进入新世纪,农业部门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06年个别地区发生红心鸭蛋和多宝鱼事件后,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农业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通过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改革开放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已建设了一批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促进了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的提高。三是强化产地和市场监测,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较为突出的农兽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进行例行监测,农业部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四是品牌农业加快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3.8万多个,实物产量超过2亿吨。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已建设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
“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稳定提升态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大幅度下降,农兽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明显减少,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得到根本改观,居民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根据农业部2006年11月份组织的第五次例行监测结果,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3%;22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0%,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8.8%;8个城市水产品氯霉素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9.2%,孔雀石绿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4%; 2006年与2001年相比,京津沪深四城市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提高了近32个百分点。
二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是,与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消费要求相比,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加剧的国际贸易形势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瘦肉精、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和思考。
瘦肉精是盐酸克伦特罗的俗称,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不仅影响动物的正常生长,而且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后,对健康有负面影响,严重的可引发中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药品。近年来,各地由于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已引发若干起居民中毒事件。瘦肉精对动物具有促进增长、大幅度提高瘦肉率、改善生产性能等作用,含瘦肉精的猪肉颜色鲜嫩,肥膘减少,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商贩将其作为“秘密武器”在养猪业发达地区兜售,给养猪业的安全生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去年,河北发生了红心鸭蛋事件。鸭蛋经销商以高价回收红心鸭蛋为诱饵,向养殖户销售化工染料苏丹红,河北省平山、井陉两县的部分养殖户饲喂蛋鸭时使用了从鸭蛋经销商处获得的苏丹红。事件发生后,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蛋禽饲料和蛋禽养殖场苏丹红专项检查。在抽查的2430个饲料生产企业中,产品未检出苏丹红;在检查的5598个蛋禽养殖场(户)中,有8个检出苏丹红,其中河北7个,浙江1个。河北、浙江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共销毁含有苏丹红的蛋鸭10400只、鸭蛋2025公斤,并封存饲料800公斤进行检测,有关部门正追查向养殖户非法销售苏丹红的经销商。
多宝鱼事件发生后,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督查。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对重点多宝鱼养殖场、育苗场抽样检测。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用药品,早已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孔雀石绿也是禁用兽药,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非法管道销售给养殖户使用。多宝鱼药残事件已给整个多宝鱼产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许多养殖企业、渔农贷款投资,辛苦养大的多宝鱼不能出售,生产生活面临很大困难。对于事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养殖增长方式亟待转变,水产养殖业组织化程度低,药品和饲料市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渔业养殖的指导力度,统一检测方法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程序,确保合格的多宝鱼流通上市。
从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来看,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支持薄弱、检测手段滞后、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相关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外,还存在一些深层问题:一是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与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要求不相适应。我国农业分散、小规模经营现状短时期还难以完全改变,要实现按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一个过程。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社会期望值不相适应。社会舆论已经把政府能否管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作为衡量责任政府的一个刚性标准。目前各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水平还不平衡,工作条件和手段还不到位,与社会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日益扩大的农业对外贸易不相适应。出口农产品因为质量安全标准问题屡屡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甚至被封杀,影响了农民利益,不利于我国农业对外贸易的发展。
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长期课题,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又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既不能因为发生了一些质量安全事件,就全盘否定农产品质量;也不能因为通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就掉以轻心。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认为,应严格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建立三项制度,着力采取三项措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项制度:一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生产环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要强化生产源头管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实行产地编码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安全放心农资的供应;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推广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强化生产全过程控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确保产品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行产地准出制度,种养企业和农户要建立和交验生产记录、用肥用药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同时加强产品检测,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上市。积极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督。
二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是保证上市农产品安全、健康消费的重要关口。推行农产品标识制度,鼓励规范使用原产地标识、地理标志、基地标牌、认证产品标志等法定标志,并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查验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证书,决不让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直接对接或签订产销合同。强化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采取举办交易会、农业网上展厅、专销区建设等多种形式,疏通优质农产品供给与销售信道,扩大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销售市场。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要按照从生产地到销售地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登记制度,记录生产者以及基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田间管理、加工、包装等信息。健全农产品编码标准,确保全程质量控制信息的传递和可追溯。建立认证产品及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等数据库,创建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卷标信息等质量安全信息录入与查询系统,形成互联互通、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产地农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警示系统,适时公布有关生产者、流通者的诚信状况,并实行失信惩罚机制。
三项措施: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和主攻方向。应加强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以及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带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设质量安全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品牌培育和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科学生产。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检查。抓好监测与执法检查,是消除农产品质量隐患的可靠保证。实施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污染物监控,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对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坚决查封、扣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继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传〔2015〕4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队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二合一”,1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市场监管模式。已到位的市场监管局,全部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加挂食安办牌子。全省共设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906个,已组建到位并履职的822个(含与乡镇食安办合署办公)。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所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名,至少配备1辆执法车及专业化信息化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强化基层导向,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所工作经历,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市场监管所工作3年以上。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9月份,省食安委出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新增一年2次的暗访和年中督查,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减分的各类情形,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及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万家次,发现问题451起,行政执法立案520件。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以“五水共治”为契机,重点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稻鱼共生轮作减排、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以及规模化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四大工程,累计改造面积达150万亩,实现整治与转型并举,促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转型升级。在食品生产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专题研讨会,梳理归纳24大类食品主要存在的不合格和风险问题,形成相应风险提示和监管提示,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处置情况“回头看”。组织实施“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以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在食品流通环节,以乳制品、散装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糕点、米面制品为重点食品,以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以及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了饮用水、临保食品、网络食品等的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全省餐饮环节被行政处罚单位、食物中毒发生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单位、被投诉举报核实单位数据库,将上述四类餐饮单位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录和重点约谈对象,要求对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1-10月份,省级共开展餐饮环节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20家次。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省食安办建立日常舆情实时监测、专项舆情动态跟踪和月度、半年度及年度舆情汇总分析的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共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86期,相关舆情信息750篇,专项舆情监测30期。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规程》,及时核实信息权威,妥善处置20余起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一是宣传教育立体多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12个,区级科普宣传基地45个,基层科普宣传站1700多个,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省共创建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67个。在浙江经视开辟《食药聚焦》电视专栏,每周日20:40播放。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品一标”宣传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百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力推进。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研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加强对保险机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六个一”措施情况的督查,切实推动保险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位5169家,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5倍多。三是“四个你我”活动有声有色。以“四个你我”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160余次(期),参与人数8.8万人次;开展“我宣传,你传递”活动12580余期(次),开辟媒体宣传专栏772个,宣传报道3747期(次),参与人数134.4万余人次;通过“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抽检10.7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883批次;开展“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受理公众举报线索19355条次,查实举报7577起(次),发放举报奖励金90余万元。四是农村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初显。在丽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库,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拟在全省推广。五是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消保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义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义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消费维权义工有7548名。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食品安全义工“啄木鸟”公益行动。成立“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委托百姓购买最关心最担心最想购买的样品进行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理。六是行业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各类协会组建 “社会共治监督员队伍”,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实施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公益工程,免费为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 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以实施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为原则,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9月份,省政府对各地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情况开展首次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三)破解过期食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难题。在过期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指导企业落实临保食品提示、临保食品专区(柜)、临保食品退货、过期食品处理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将过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货、回收、处置台账。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面,省政府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开展设施能力建设、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市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仍处在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监管职能磨合和监管力量薄弱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削弱、专业人才流失的现象。基层食安办虽已全部组建,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仍显不足,协管员、信息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相对欠缺。市、县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置尚有84个未组建到位,仍有5个地市、61个县(市、区)未设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二是难点问题巩固成果难。食用农产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常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然存在。“三小一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虽有明显改观,但尚不稳固,无证经营、脏、乱、差等现象容易死灰复燃。三是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犯罪呈现跨省、跨区域、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案件侦办成本高,影响全链条、全环节的犯罪打击。对于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定性问题,法律适用上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也存在检验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食品产业发展仍处于低、小、散、乱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低,安全风险隐患还比较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抓紧开展我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的前期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和清理工作。通过组织举办全省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法征文比赛、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现零风险。2014年,随着福喜过期肉、台湾馊水油、蜂蜜添加甜蜜素、顶新黑心油等问题的频繁曝光,微生物污染、原料溯源和食品掺假成为我国高度关注的三个食品安全问题1。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已前移至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关注全产业链安全,着力加强源头治理。但由于我国食品供应链条比较长,从农田到餐桌包括许多环节,潜在的风险因素多,涉及的责任主体多,辨析主体责任相对比较困难。本文从我国食品安全可能存在的风险出发,探讨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使食品安全监管更具目标性、有效性,从而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我国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
任何事物安全与风险总是协调统一、动态存在的,食品行业也不例外。2006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总值呈持续下降的态势,2013年虽有上升,但仍处在相对安全区间内2。尽管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中有升,趋势向好,但目前食品安全风险与由此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已成为我国社会性风险之一3。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存在于食品供应链中原料、加工、包装、贮存、流通、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每一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因素,正确识别食品安全风险要素,监测、评估和预防风险,才能有效地将食品安全问题扼制在初始状态。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存在于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4个环节中,共识别出18个风险因素。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主要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如农药兽药残留、使用不安全辅料、使用不合格原料、滥用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和废弃食品处置不当,都是利益相关者谋取高额利润的途径。
3我国食品安全的责任辨析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类典型的多元化社会共治的管理和被管理问题,需要回归到责任原点,理清责任主体并有效管控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本文依据上述识别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将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划分为人、物和管理三大方面,初步探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
3.1责任主体的划分
3.1.1人为责任主体
人的不安全行为分布在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食品营销等供应链的多个环节中。刘晓巍等对2002~2011年间我国发生的1001件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的研究表明,68.2%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于供应链上利益相关者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这表明人为性是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成因,应承担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特点是多主体参与,参与主体有食品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政府和第三方力量(如媒体、社会组织等)。这些参与主体肩负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责任,其中食品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和政府是基本责任主体,媒体等第三方力量以一种“连带责任”也纳入责任主体中。《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四条也明确写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突出人作为责任主体的必然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规操作和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些主体缺乏责任和安全意识。
3.1.2物为责任主体
环境、设备、技术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重要源头,也应是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物作为责任主体,包括环境、设备和技术,其中环境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和生产加工环境及流通环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与环境、设备、技术等物的状态息息相关,表现为生产加工环境较差,使食品加工暴露在粉尘或有毒有害物质中,造成食品污染,这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最为常见的类型;食品加工生产中的手工操作较多,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加工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整体条件相对落后;新技术应用于食品的生产与研发过程,造福人类的同时催生了新的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了许多未知的安全隐患;食品在包装、仓储、流通过程中,因设施落后和存储环境不达标等,可能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等等。
3.1.3管理为责任主体
管理上的缺陷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风险,也肩负着食品安全的责任。这里所指的管理主要是法律法规的制定、标准的实施和食品检测能力等硬件条件。当前,我国从管理上加大了监管力度,如2014年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为最严格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安徽实行食品质量“吹哨人”制度;食品召回制度上升到立法层面;“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正式开通等等。虽然我国新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但是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仍然没有得到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制定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另外,管理上的缺陷还表现在我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检测能力有待加强。以化学农药残留为例,在我国有关79种化学农药的197项最大残留规定中,只有33种有相应的检测方法,另外46种则没有,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带来了很多的问题。目前,针对多种化学残留,国际上存在很多检测方法,比如德国的DFG和S19检测方法,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多残留检测方法,荷兰卫生部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所有这些方法都比我国的检测方法要完善。这就大大限制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3.2我国食品安全责任辨析
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理论上责任主体比较明晰,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责任主体较难界定、监管权限分工不明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盲点等问题而不利于事件处理的公平公正等问题。
3.2.1责任主体及责任大小较难界定
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责任主体必然从与食品产业链密切相关的个人、团体及政府组织,具体包括农户、生产商、加工商、中介组织、流通企业、消费者、政府、科研机构等中寻找,他们的行为对于终端食品的安全与否具有重要的影响,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其中,食品生产者、食品消费者和监管者是食品行业的第一层次责任者。然后就是农户,零售商,食品加工企业员工,食品机械、辅材的供应商,广告商、物流商、软件开发商,卫生和环境保护组织等利益相关者。从金华火腿到阜阳奶粉再到三鹿奶粉可以看到食品安全事件首当其冲的责任人必然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们,然而,对于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状况,我国的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咎。可是追究的责任主体越多,责任方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就越多,究竟对于什么程度的责任该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的界定模糊不清,导致食品安全事件责任方所承担的责任大小较难判断。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问题绝不是仅仅一方就能独立承担的,对于错综复杂的事故原因,责任判断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负责谁承担”,因为只有真正找到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之间的清晰联系,才能够确定出每一个责任主体所应该承担的具体后果。
3.2.2监管权限分工不明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主要分布在农、工商、药品、卫生、质检等机构,它们所负责的各自食品安全步骤也各不相同,食品链条各个环节有着不可分割的自然属性,势必与人为划分的监管区段之间有冲突,当多个部门对同一个食品安全问题出现重叠时,会产生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最后出现监管盲区34-36。即使2013年实行主要按“品种”划分监管权限,但多部门监管的体制始终未变,监管部门自身的权责分工不明晰,不利于责任落实。如在三鹿奶粉案件中,奶站生鲜奶的收购环节,工商、质检、农牧部门都有监管的职能,但实际上哪个部门监管力度都不够,给不法经营主体留下了可乘之机。
4总结
关键词:三洲田水库 水源保护区 保护策略
Abstract: Water safe and goo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the diameter of the reservoir and the surrounding gong foundation of exploitation and value. Face gong diameter reservoir fragil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the severe situation, departments should enhance the sense of historical responsibility at all levels, establish a long-term struggle of ideas. Reservoir and the surrounding gong diameter for exploitation should be to protect the gong diameter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reservoir and lake residents, focusing on accelerating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water pollution in the reservoir diameter gong, gong diameter reservoir to reduce the environmental load has to repair, protect gong diameter reservoi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Based on high standards development, protection use, vigorously develop the tourism industry, to avoid extensive development, overexploitation and disorderly development, sustainable use of resource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words: gong diameter reservoir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zone protection policy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开发利用要与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相结合
开发利用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三洲田水库及沿湖居民饮水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洲田水库水污染综合治理的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大三洲田水库水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治理的科学化程度,确保三洲田水库水资源安全,保障三洲田水库及沿湖居民的饮水安全。
以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三洲田水库及周边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以旅游产业发展带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观光农业和环保节能产业的蓬勃发展,全面推进三洲田水库周边生态新农村建设和生态乡镇建设。对三洲田水库及周边低洼农田普遍实行退耕还湖,恢复重建湿地资源,发展沿湖及流域湿地水生作物和耐水林木带,促进三洲田水库及周边生态保护与修复,营造良好的旅游景观环境,丰富旅游资源。
高标准开发、保护性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对三洲田水库及周边水面、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高标准有偿开发。建立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规划制度、补偿制度。
2.开发利用要与规划完整性及规划衔接落实相结合
高标准做好三洲田水库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的长远及近期规划,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保规划的实施。三洲田水库及周边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环湖乡镇发展详规与三洲田水库及周边旅游发展规划等应相互衔接。
3.开发利用要与整合体制内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相结合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和完善三洲田水库管理局的管理权限和职能,细化工作职责。
在环三洲田水库生态农业建设中,建立城市社区(或单位)与乡村结对共建关系。让城市社区居民亲身参与、监督、体验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收获过程,满足合肥及周边市民对绿色有机农产品日益增长的购买欲望和消费需求,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从田园直接到餐桌的定产定销,带动乡村观光休闲和生态体验旅游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城市居民食品安全,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定期向公众三洲田水库的各项信息。通过三洲田水库信息的共享,让公众了解三洲田水库、爱护三洲田水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考虑人与湖泊的关系,自觉参与三洲田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积极使用农业用水循环利用设施、中水利用设施、家庭及单位节水设施,少用化学洗涤剂等,实现全民节水减污、减排。
招才引智。充分利用合肥的科教资源优势对三洲田水库及周边鱼类资源、水生植物以及特色旅游商品等开展研究,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4.开发利用要与突出旅游产业重要地位、提高旅游产业化水平相结合
将三洲田水库及周边旅游产业作为合肥市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当前,要尽快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旅游开发用地问题,出台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旅游资源,优化旅游布局,打造旅游系列品牌。提供旅游产业金融服务,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和上市融资,提升三洲田水库及周边地区旅游产业化水平。
围绕湖光山色、温泉古镇开发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尽快规划实施三洲田水库水上游、环三洲田水库观光游。利用环湖旅游资源,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营造生态旅游、环保生产、绿色生活的氛围,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5.完善红黄蓝分区管理模式
红黄蓝管理是水利部水资源司针对取水许可提出的构想,是在总结以往水资源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深圳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规则进行分区,根据各分区的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状况以及相关的生态和环境状况,分析已审批的取水许可总量与水资源可利用量之间的关系,对各区域用红、黄、蓝三种颜色划分,分别采用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为取水许可工作建立信息公开、许可透明、公众参与的监督和管理体系。结合水资源司红黄蓝管理构想,深圳市根据行政区划、水功能区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结合水资源动态管理系统研究,完成了《深圳市水资源红黄蓝分区规划》,对红黄蓝管理进行合理地运用。一是开展取水许可红黄蓝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及《深圳市蓝线规划》,明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原则。在地表水方面,将已超出水权配额的石狮市划为红区,要求其超出配额的水量必须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在地下水管理方面,在已编制的惠安、晋江、南安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沿海地区地下水资源勘探与评估工作成果,划定地下水禁采区(红区)、限采区(黄区)、可采区(蓝区),实施取水许可红黄蓝管理,有效管理和控制地下水开采。二是逐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红黄蓝管理。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合作,结合功能区管理,推进入河排污口红黄蓝管理,加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各功能区的排污总量限制意见。
6.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契机,全面节约水资源
在水资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节约用水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唯一出路。作为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节水型城市是深圳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撑经济无限发展的唯一途径。
(1)出台文件,健全机构。在市政府成立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于2005年7月挂牌成立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挂靠在市水利局),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有力的节水管理协调机制,确立节水的目标、原则、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节约用水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出台《深圳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2)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去年深圳市被列入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计划用3年时间(2009~2011年),完成建立以水权制度建设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加强水环境整治与保护、加强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等6大项任务。对此,深圳市水利局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契机,通过不断探索合理的水价体系,积极探讨在沿海水资源紧张区尝试节约农业用水、部分农业用水水权置换问题,积极推广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加大投资力度实施强化节水,加强节水宣传等方式,积极推进节约用水工作,逐步建立以水权制度建设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以流域为主,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模式。通过试点建设,努力探索出一套具有深圳特色的大节约、大配置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目前《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大纲》已通过水利部审查,《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正在编制中。
参考文献:
[1]刘志强,洪亘伟.水库保护与综合利用的景观规划对策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9,35(1):234-237.
[2]王文键,周方录,林志方等.基于南引水库保护生态环境重要作用的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7,35(3):86-88.
[3]阳建强,尹超.基于生态优先的绿色规划设计--以厦门湖边水库保护与利用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2005,29(3):89-92.
[4]吕兴娜.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对策研究――以铁岭市南城子水库保护区内莲花镇为例分析[J].北方环境,2011,23(3):77,92.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工作,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上下统一、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推动趵突泉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趵突泉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人、财、物的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公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同时,力求食安考核成绩在区里排名前列。
三、创建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1.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办公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权责明确,协调联动,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
2.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食药所的工作和建设,各居委会配齐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证食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上级标准化要求配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配备执法巡查电动车两辆,为辖区小餐饮业户购置统一工作服。
3.按照上级的配备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办事处工作支出资金预算之内,保证开展食安工作经费充足。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按照上级食药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衔接,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同时,支持辖区便民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办事处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5%。
6.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按程序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监督执法坚决有力
1.食药所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对涉刑案件积极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指导。城管科、执法中队全力配合食药监管所的办案行动。
2.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对趵突泉辖区内所有的食品餐饮场所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强辖区内大型餐饮及内部餐厅的规范与监管。各居委会配合监管所作好住宅小区内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城管科配合监管所作好街道两侧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尽快建立各类经营主体监管档案。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作到巡查全覆盖。
3.有序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辖区农贸市场、银广超市、银座商城玉函店、各连锁超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各居委会、城管科、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对监管业户进行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4.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问题食品。
5.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规模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管理处作好制度落实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7.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进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治理,小摊贩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小餐饮监管覆盖率95%以上。
8.积极协助环卫所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9.食药所、城管科、执法中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无违规违纪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管理,符合发证或备案相关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所有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并签定责任承诺书。
2.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3.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按要求召回问题食品,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l00%。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l00%。
(四)应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节日应急工作预案》。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培训1次,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4.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辖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经营。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实现社会共建共治
1.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公众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宣传媒介,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得到有效指导和引导。
4.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5.向辖区居民公布食药所办公电话,专人受理接听,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根据区政府创建方案及考核标准制定我办事处创建方案及工作标准。召开趵突泉办事处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第一阶段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全面摸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摸底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重点品种进行初步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
组织创建第二阶段有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对社区菜市场进行农产品的重点品种抽检,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综合治理四小,推动其生产经营条件的改善。3、对餐饮企业及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管理。4、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5、对小饭桌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创建第三阶段对商场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并进行食品安全理性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组织创建第四阶段加大日常巡查及抽查力度,重点为四小和餐饮企业、社区菜市场;
组织创建第五阶段对学校周边及学校食堂加强检查,并对照考核标准自查。
(三)考核评价迎接市、区食安办对我办创城工作的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帐、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以此促进工作整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