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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会计;本质特征;公允价值会计;确认计量;差异分析
中图分类号:1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1―0094―03
当2007年的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金融机构纷纷将造成世界经济动荡的始作俑者归咎于《公允价值计量》(FAS No,157),[1]并积极游说政府中止执行该准则。美国SEe在2008年年底发表的《市值会计研究》(Study onMark―To―Market Accounting)中支持FAS No,157:任何对公允价值会计运用的质疑,只会降低财务报告的透明性并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是对投资者隐藏金融机构的真实经营状况。因此,金融危机非FAS No.157所致,不应中止其执行。SEC的研究报告是对上市公司执行FAS No.157的影响分析,事实是否如此,需要从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
一、财务会计本质特征 会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各子系统因其本质特征不同而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将财务会计数据整合成各利益集团所需的会计信息,以反映、控制特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财务会计与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紧密相关
Pareto提出的资源最优配置仅限于市场运用价格机制对稀缺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资源配置的脚步并未停止,而是随资源流入企业而继续进行配置。Coase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取代,资源配置可在市场和企业两种相互补充的替代形式中进行。20世纪20年代之后,财务会计从传统会计中独立出来,其最终生成的财务报告,对外为相关利益集团公告可用货币量化的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的状况和优化成果(即会计信息),成为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来源。
(二)财务会计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本质特征,并在其发展过程中秉承其本质特征,客观环境的变化只是学科体系内基于本质特征的调整,这是置身于客观环境的学科发展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财务会计在反映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时也具有其相对独立性,不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随意改变其本质特征。否则,随波逐流的财务会计将在发展的道路上迷失方向,成为用来支持任何观点的工具。
(三)财务会计本质特征
财务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财务报告又是财务会计的核心产出,三者之间的关系可利用集合论总结为。
1.历史性是财务会计本质特征
20世纪70年代,APB Statement No.4指出财务会计是“以货币定量的方式提供有关企业的经济资源及其义务的持续性历史,也是提供引起该资源及义务变动的经济活动的历史”。FASB在1978年的SFAC No.1中阐明“财务报告应提供企业在一段时期内的财务情况ASB在sP(Statement of Principlesfor Financial Reporting)中阐述“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主要是历史的,无法反映可能提高或削弱报告主体经营成果的未来事项和交易,也无法预测经济环境的潜在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2001年4月,IASB在修订的Framework中强调,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控制的经济资源,传达报告期间优化经济资源配置的能力,有助于预测报告主体未来取得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能力。葛家澍(2003)认为财务会计是一门历史科学,通过其报表反映一个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真实图像,提供该企业的历史会计信息。
以上文献均强调财务会计具有历史性的特征,主要提供报告主体的历史会计信息,反映经济真实,评估受托责任,以助于经济决策。
2.财务报告继承财务会计本质特征
历史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且不受经济环境的影响,作为财务会计重要元素的财务报告,理应继承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充分体现历史性,最大限度地如实反映经济真实。但是,即使利益集团干扰准则的制定,也不应突破财务会计历史性的本质特征,否则会撼动财务会计的根基。
二、历史性财务报告的主要判断依据
(一)最低限度地运用判断、估计
Paton认为价值是高度不确定的,财务报告是建立在具有不确定性的价值及其有关的交易和事项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会掺入判断和估计,降低财务报告如实反映经济真实的能力。为减少估计和判断带给财务报告的“副作用”, Statement No.4主张确认要与可验证的交易数据相关联,同时运用一致和有序的方式,最低限度地运用估计来最大限度地反映经济真实。
(二)不预测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决定财务报告的基本职能,即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真实,忠实地记录并报告企业经济活动的历史,而非预测未知。ASB在sP中便明确阐述:“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历史的,因此无法反映可能提高或削弱报告主体经营成果的未来事项和交易,也无法预测经济环境的潜在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虽然预测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并提供相关信息会有利于理性决策,但财务报告的核心仍要以反映为主,不能越俎代庖,把对企业未来的财务预测强加于己身。
(三)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会计为主
财务会计的计量属性是被计量客体的特性或外在表现的货币化形式。某种可用货币计量的属性同确认相结合形成该计量属性会计。公允价值会计是把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及其变动纳入财务报表予以确认。反之,若公允价值量的对象未纳入财务报表,则不是公允价值会计。
三、公允价值会计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在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本文结合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来分析公允价值会计的缺陷。为方便分析,仅以IFRS9前的金融资产为例。
(一)离开会计主体的计量不能反映经济真实。
科学或理论研究根植于各种基础假设之上。Paton认为价值是高度不确定的,财务报告是建立在具有不确定性的价值及其有关的交易和事项的基础上,通过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架构的三维空间对价值及其变化进行度量。该空间以会计主体为计量的前提基础,规定财务报告的空间范围,如实反映该主体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的价值及其变化,与该主体无关的交易和事项不能进入该空间,也不能离开会计主体而随意改变财务报告的空间范围。
FAS No.157强调“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为前提的计量,而不是以特定主体为前提的”,不仅把与企业无关的交易和事项纳入三维空间内,而且还以市场为计量的前提基础,随意改变财务报告
的空间范围。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后续确认都是市场中其他主体的交易行为,与会计主体无关,以市场为计量前提只会扰乱财务报表的内在逻辑,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
(二)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应予以确认
由于IASB采用广义收入的概念界定企业收益,收益确认的时点以该资产在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给对方作为界定的标准。虽然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可确认为收益,但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并未真正转移,其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无法按IASB的规定得以确认。仍以期权为例,由于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致使双方面临的风险和报酬存在明显差异,而且只有在期权真正被执行时才发生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双方在期权执行前的承诺并不等于风险和报酬也随之转移,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持有期间的收益都不符合收益确认时点的界定标准,不但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下降,还会影响投资者决策。
(三)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益扰乱财务报表之间逻辑关系
公允价值是某时点的估计值,性质上等同于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贴现值,蕴含多种未来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是金融资产未来趋势在当前时点的体现。本文认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前后两期变化情况确认为持有期间收益,会扰乱财务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是,当期收入与费用配比得到的净收益属于特定期间的计量指标,是已实现交易和事项的净收益;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包含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未来各期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其持有期间的变动是对未来各期现金流量折现值的预期变化,变动的差值便是持有期间的预期收益,与已实现的、可持续经营的期间净收益无关。二是,相互无关的收益指标最终形成混合收益=特定会计期间已实现收益是未来预期变化的未实现总收益,相加的结果没有意义。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会计引入财务报告后,并未从根本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反而使会计信息带来顺周期效应,致使报表波动较以前更为剧烈。本文认为公允价值并非无过,应更谨慎地分析其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等披露问题。
[参考文献]
[1]SEC.Study o11Mark―To―MarketAccounting[R],2008.
[2]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3]葛家澍,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及其边界[J].会计研究,2003,(3).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持续繁荣,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在紧急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受到了危机余波的冲击,国内企业的公允价值会计受到了影响。不同国家的学者对公允价值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一些学者认为公允价值毫无意义,一些学者确认为公允价值可以彰显投资市场的透明度。为了发挥公允价值的积极作用,我国学者必须把握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对公允价值会计进行精确分析。
二、公允价值概述
1.内涵
所谓的公允价值,就是当天交易产品或资产所需要支付的价值。公允价值在会计报告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是投资者参考的依据。在核算公允价值的过程中,需要对产品或资产的交易环境进行测评,判断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在公平交易的背景下,二者所?f调的价格,就是最终的公允价值。
2.来源
对公允价值的来源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公允价值主要源自市场价格和未来的现金流量贴现。市场价格比较容易把握,在获取市场价格时,需要对市场报价进行获取和验证,将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基础。现金流量贴现的难度比较大,在现金流量贴现的过程中,需要计算产品或资产的折现率,以及市场价格的亏损率等等。
三、将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企业的必要性
1.优化企业会计报告
首先,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优化企业会计报告。在企业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合约成为重要的交易形式,产品或资本被记录在合约之中,不再具有实体形态,传统的历史成本逐渐落后于时展的潮流。如果在此时应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核算,只能在合约真正具备法律效率时,才能计入会计报告之中,但是在合约过程中,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出现亏损情况。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之后,可以在合约未履行之前,把合约期间发生的业务计入到会计报告之中,对资本或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判断,实现合作双方的信息互通。
2.提升企业经营业绩
其次,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在未应用公允价值前,企业在核算经营效益时,需要计算收入与投资费用的差额。事实上,企业除了交易环节会产生费用和收益外,资产流动环节也会产生成本和效益。应用公允价值后,企业在核算经营效益时更加全面,财务会计不仅要计算收入成本差额,还要计算交易资产或产品的公允价值,以及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之后,公允价值的增幅和降幅。经过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的精确性将大大提升,企业根据会计报告,可以确定自身的发展方向,提升竞争实力,降低财务风险。
3.维护企业实物资本
再次,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维护企业实物资本。不同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尽相同,为了实现企业的循环生产,需要把投入的生产能力进行大规模回收。在应用传统历史成本进行会计核算时,生产能力并没有计入到核算范围之内。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之后,生产能力是重要的核算内容,需要对生产能力的市场价格进行预估,并根据生产能力的市场价格制定回收方案,保障企业的有效权益。
4.解决收益分配问题
此外,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解决收益分配问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收益分配不均问题,导致企业和投资者发生矛盾,阻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一些非实物资产,我国并没有形成严格的划分标准,企业只能按照历史成本进行估算,根据资产的历史成本进行划分。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经济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上述分配原则很容易导致利益超分配的问题出现。在调和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矛盾的过程中,公允价值计量的作用得到了凸显。公允价值可以计算资产的实时价值,优化资产分配。
5.提高会计决策质量
最后,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提高会计决策质量。企业在进行会计决策时,需要以会计报告作为依据。在会计报告中,公允价值计量是最重要的参考项目之一。一方面,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提升会计报告的精确性,帮助企业经营者制定科学的发展决策;另一方面,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弥补历史成本核算的不足,提高企业会计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我认为,古今中外,财政就是国家财政、政府财政,因其天然具有公共属性,所以也是公共财政,它们是同义的。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演进,不同的国家财政又会有不同的模式(类型)。现在大家所说的“公共财政”一词是从西方引进的,把它作为国家财政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模式,突出它是一种市场型财政,却又有着特殊的意义。
“公共财政”一词是英文PublicFinance的直译。《美国传统辞典》对Finance有两种解释:一是指资金或其他财产的管理科学,二是指对资金、银行业、投资和信贷的管理。一般的英汉辞典则通常把Finance译为金融、融资或财务。因此,如果Finance一词单独使用,那么它的主要意思可以理解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财务管理,而这种财务管理既可以发生在私人部门,如家庭、企业、银行的资金管理:也可以发生在公共部门,主要是政府部门的资金管理。在Finance一词前加上限定词Public,此时的Finance就超越了“私人性”,而具有特定的“公共性”。可见,单从字面上理解,PublicFinance指的就是公共的或公共部门的财务管理。由于国家(或政府)是整个社会经济中最为主要、对社会公众有着最为广泛、持久而深刻影响的公共部门,因此,用PublicFinance来代表国家(或政府)的分配行为或收支活动,是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所以,应当把PublicFinance译为“财政”,因为财政就是指国家(或政府)的分配行为或收支活动。我于1987年在把马斯格雷夫(Musgrave,R.A.)的PublicFinanceInTheoryandPractice编译为《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一书时,就把PublicFinance译为“财政”。也正因如此,假如把PublicFinance直译为“公共财政”,有的学者认为那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不过,人们会问,如果PublicFinance是专指国家(或政府)的财政活动的话,那么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在Finance的前面用Government加以限定,却偏偏要冠以Public一词呢?据张馨同志的考证,PublicFinance一词一直到1892年才被英国的巴斯塔布尔(Bastable,C.F.)首次用来概括“财政(学)”这一范畴。而在PublicFinance被广泛采用的前后,财政(学)被冠以GovernmentFinance的不在少数,而且迄今为止仍然有之。这样,如果把PublicFinance和GovernmentFinance放在一起进行比较,那么将PublicFinance译为公共财政(学),用以特指市场型的财政,以突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或政府)财政活动的公共性,不失为一个贴切的译法,足可以接受的。
有的学者提出,自从1959年马斯格雷夫出版了被奉为经典著作的《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首次引入了公共经济(PublicEconomy)的概念,特别是1964年和1965年分别以法文和英文出版的《公共经济学基础:国家经济作用理论概念》和《公共经济学》,直接以公共经济学(PublicEconomics)为书名。自此以后,多数财政学著作把PublicFinance或GovernmentFinance改称为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SectorEconomics)。而这种改名,绝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名字的改换,而是研究的范围、领域、方法、指导思想、所要说明的问题等等都有实质性的变化。照此说来,与西方国家财政学的发展现状相比较,“公共财政”的提法多少显得有些“滞后”了。
应该肯定,西方财政理论的研究的确在近几十年来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也应当看到,尽管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对政府与经济活动之间关系的研究,已经扩展、突破了原有的内容和方法,但是,对国家(或政府)的分配行为或收支活动的分析,仍然是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中最具份量的组成部分,而这也正是不少财政经济学著作相继改名之后,却仍有许多著作使用PublicFinance的原因,此其一。其二,“公共财政”一词的提出和兴起,是在我国历经多年的财政经济改革,在原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税体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革之后,试图对逐步走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模式及其特征进行理论概括的产物。在我国财政改革与财政理论发展的现实情况下,提出“公共财政”一词,并将其作为国家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模式(类型),的确有助于标识我国财政职能转化的方向,有利于财政定位,是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
近几年来,张馨同志撰写、出版了《公共财政论纲》等专著,发表了许多论述公共财政的文章,在财政本质与财政模式(类型)的关系问题上有了新的突破,对国家分配论的继承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了学术界与政府部门的肯定和重视。对此,我感到十分高兴。我曾于1999年3月6日在《中国财经报》发表《我所理解的“公共财政”一文,正式提出“为公共财政叫好”。总之,对于“公共财政’这一提法,我是持赞成态度的。
二、公共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关系
我之所以对“公共财政”范畴及其原理加以肯定,是因为它从经济体制的角度出发,正确把握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类型)及其涵义、特征。不过,尽管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并无姓“资”姓“社”之分,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就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可以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一个主要模式;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这一经济体制是以社会主义为方向并将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基础的,这就决定了对我国财政模式的把握不能不顾及我国的社会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因此,公共财政作为对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类型)的一种理论概括,固然不失其积极意义,但它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却是失之片面的。
那么,哪个概念才能正确把握我国财政改革的现状及其目标呢?我认为,从现实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角度考虑,还是要强调“国家财政”一词。一方面,国家与财政有着天然的联系,没有无国家的财政,也没有任何财政可以离开国家而存在,国家财政作为一个一般范畴,可以涵盖公共财政范畴。这样,在总括我国财政的基本特征的同时,不至于因为强调国家财政,而忽视对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倡导;也不至于因为倡导建立公共财政,而脱离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现实。另一方面,和公共财政的提法相似,使用“国家财政”一词,虽然看似有同义重复之虞——财政本来就是指国家的分配行为或收支活动,在财政前面加上“国家”二字是缺乏必要的,然而,使用“国家财政”一词却有助于反映我国财政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两个重要事实:第一,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主要是由政府自身主动推进的,对财政改革来说同样如此;第二,多年以来,我国财政一直存在“两个比重”偏低的情况,需要通过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权威对这种局面加以改观,以“建立稳固、平衡和强大的国家财政”(总书记为《领导干部知识读本》一书所作的批语)。由此可见,在现实情况下,使用古今中外都存在的“国家财政”这个“财政一般”范畴,还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
在说明了坚持“国家财政”范畴的必要性之后,这里还有必要对公共财政与国家财政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辨析。前面已经提到,国家财政与财政是一致的,财政就是国家财政,国家财政也就是财政;而公共财政特指市场型的财政,因此,国家财政包含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财政或国家财政的从属概念或者说是子概念。一般说来,公共财政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出发点,集中于从事非营利性的公共服务活动;但由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现实中存在着的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运营,以及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导致了在公共财政之外,还必须有一块活跃于经营性、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财政。而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这两个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有机统一体,就构成了我国国家财政的现实模式,所即谓的“双重结构(或双元)财政”(其中以公共财政模式为主)。
“国家财政”范畴的使用,引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概括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类型—)?张馨同志提出,人类历史所存在的经济体制有三种类型:自然经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与之相适应,从财政活动的目的出发,国家(或政府)的财政活动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家计财政、公共财政和国家财政。用“家计财政”来概括自然经济型财政的提法是否恰当,这里暂不讨论;但是用“国家财政”来概括计划型财政,我认为是欠妥的。张馨同志指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只是国家和政府的行政附属物,个人只是企业或单位的行政附属物,整个社会以国家和政府为中心形成一个大企业,企业和个人的活动只是服从于和围绕着国家与政府的经济计划来开展,从而财政也只是服从于和围绕着国家的需要而活动的,这就具有了“国家”财政的性质。应当说,张馨同志对计划经济中的财政活动的总体状况的分析和判断大体是正确的,值得商榷的是用“国家财政”来概括计划型的财政这一做法。我认为,财政与国家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这一观念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了,再用古今中外皆有的“国家财政”这样一个带有“财政一般”意义的范畴来界定带有特定含义的计划型财政,很容易导致概念使用上的混乱和人们的误解。比如,人们在否定计划型财政时,就会把“国家财政”这个“财政一般”也一并否定掉了。
此外,拘泥于从财政目的的角度划分财政类型,会在逻辑上产生这样的问题:既然家计财政服从于领主或君主的(私人)需要,公共财政服从于公共需要,而国家财政服从于国家需要,要么,国家是公共性质的还是私人性质的?如果说国家需要是公共需要,那么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又有什么区别:如果说国家需要是私人需要,那么是国家财政好像与家计财政又没什么两样。而如果这两种说法都不成立,那么国家就该是公共性与私人性的混合体了。依据的国家观,国家财政的确兼有公共性和私人性的成分,但是,按照同样的逻辑,那么公共财政、家计财政又何尝不同时具有公共性和私人性呢?而无论答案如何,都将有违按照同一标准对财政模式(类型)进行划分的初衷。
因此,我认为,不妨根据计划经济下的财政大包大揽的特性,用“大一统财政”来概括计划型财政或许会更加合适些。
三、公共财政论的引进与本土化问题
我一向主张,对待,既要坚持,又要发展。既反对“僵化论”,又反对“过时论”。对待西方的东西,必须学习、分析、吸收、借鉴。既反对“排斥论”,又反对“照搬论”。早在80年代,我就率先编译了马斯格雷夫的《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撰写并出版了《比较财政学》、《国际税收导论》和《财政学原理》等著作,为引进、吸收、借鉴西方财政理论做了一些工作。我认为,从财政活动的起因、客体、目的、模式和决策等五个角度看,西方财政理论是由市场失灵论、公共产品论、公共需要论、公共财政论和公共选择论等共同组成的。这些理论先后被引进我国,并得以论述和宣传。但近几年来,大家都集中到“公共财政论”这一提法上来,把公共财政论作为西方财政理论的总称或代称。
公共财政论是根植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土壤之上的财政经济学说。公共财政论的引进在我国已经有一段较长的历史,但是,它在我国的真正崛起和本土化却是1990年代以后的事情。之所以如此,其主要是受学说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土壤决定的。
“为民”,是财政工作的根本宗旨。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实质就是民生财政。如何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衡量财政工作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理财为民的宗旨和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财政资金向民生事业倾斜,向困难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近年来,坚持富民强区并重、富民优先的总体要求,把“惠民生”作为头等大事,逐年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投入,多层次、全方位提高居民收入,全区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已由2007年的61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956亿元,年均递增33.4%,民生投入占本年度财政支出的比重由57.1%增加到65.4%,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
“法治”,是做好财政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共财政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模式,法治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公共财政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立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将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公共财政的公平性、公益性和规范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根本上逐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精细”,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财政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做好财政工作必须讲科学、求精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把科学、精细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到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落实到每个项目的审批、每个数据的审核、每项资金的拨付等具体环节,通过细节管理,努力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能力、水平的提高。
“绩效”,是财政管理工作追求的永恒目标。财政工作是经济的“晴雨表”,是国家履行各项职能的重要保障,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工作绩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和千家万户的福祉。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把绩效管理与评价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细化预算编制,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保障公共支出,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收支平衡;切实加快预算收支进度,保证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财政监督,强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纠正运行中的偏差和问题,积极预防和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廉洁”,是财政干部的基本职业操守。财政部门承担着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重任,财政干部清正廉洁尤为重要。财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责任,讲道德、淡名利、重操守,坚持原则,管住小节,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坚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
现代财政理论的主流观点认为,国家财政的本质是提供公共物品(public goods),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物品应是财政的主要作用范围。因此。国家财政也叫做公共财政。
为了说明公共物品和公共财政问题,现代西方经济学从市场缺陷的角度。主要按照生产、提供和消费、享用两个方面的标准,把所有物品和劳务划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两大类。对公共物品的具体定义各有不同,但各种定义都承认和肯定公共物品具有两个基本标准或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二是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
从静态来看,在一个社会中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可以称为纯粹的公共物品。不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可以称为相对公共物品。
从动态来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公共物品的范畴和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在物质资料短缺状况下,由于社会剩余产品非常有限,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无法满足,国家财政的财力有限,必须集中有限的资金和剩余产品进行经济建设,以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因此,公共物品的范围很小,种类也很少,基本上只限于纯粹的公共物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尽管公共物品的范围和种类有所不同,但也存在一定的共同之处。特别是完全符合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标准和特征的公共物品,是任何社会都需要的。其中,需要由法律来维护的社会经济活动关系的“公正”:需要由政府来提供的国防、社会治安、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是最具代表意义的公共物品。因此,“公正”和“安全”就成为最重要、最基本的两种公共物品。
因此,对公共物品或公共需要的质的界定,应明确两点:
1、公共物品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的公共需要。它可能是全体国民的共同需要,也可能只是一部分人的需要:可能是劳务性的需要,也可能是物质性的需要。不论那种情况,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的公共需要。
2、公共物品或公共需要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提供,市场不可能提供公共物品,这一点无论是从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来看,还是从市场经济的缺陷和外部负效应来讲都不难理解。
二、财政的公共属性界定
以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为主的财政。称为公共财政。要界定是否属于公共财政,除了必须首先对公共物品进行界定之外,还必须明确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财政的本质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本质。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所以,财政的本质在于经济利益,即财政所体现和维护的根本经济利益,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地位、权力等其他社会范畴。
2、财政的公共属性取决于财政的本质。对财政是否具有公共属性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而要看财政的利益本质,尽管“公共财政”一词最早由西方提出,尽管西方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在公共性支出方面,特别是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已占其国家财政支出的相当大的比重,甚至成为所谓的“福利国家”,但是,这些仅仅是表面现象,这些现象只是维护资本关系的具体方式,是维护少数资本阶级利益的手段,可以设想,如果要维护少数“资本阶级”利益的资本制度,这些所谓的高福利也就很难存在。至于以“安全”名义开支的庞大军费,则几乎无一例外的带有军事侵略性质,无论对于这些国家本身,还是对于全球其他国家来讲,这样的“公共安全物品”不但没有公共物品意义上的“安全”意义,反而是一个“不安全”的重要因素。
按照上述分析,首先从公共物品来看,“公正”和“安全”在任何社会都需要由政府来提供,提供这两种物品的支出就成为政府财政的重要支出,不同时代的财政,即使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财政,也都必须保证和维护这两种公共物品的供给。这也成为不同时代的财政共性,或者说,从“公正”和“安全”来讲,不同时代的财政都具有公共性。
在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公正”和“安全”,从根本经济利益上讲,是为了保护资本制度和资本关系,维护少数的“资本阶级”的利益,是建立在“资本阶级”的利益之下的“公正”和“安全”,不是全社会全体国民普遍意义上的一般“公正”与“安全”。因此,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并不是公共财政,而是维护资本制度和资本关系的“资本财政”。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正”和“安全”,既不是帝王式的,也不是资本关系式的,而是建立在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利益基础之上的,因而,社会主义的财政才是真正的公共财政。
三、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属性是公共财政
社会主义财政既不同于帝王式的“家财政”,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维护少数资本阶级利益的“资本财政”。社会主义的财政是真正维护全体国民利益的公共财政。
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提供社会福利性的公共物品少和比重低,既有其历史原因,也有主观认识失误的原因。从历史来看,截止到目前,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经济、科学技术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的,到目前为止,现存的和曾经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实力、科学技术等领域。仍然处于落后状况,国家财政还无力承担和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性公共物品。全体国民的生活水平和各种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从根本上都取决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实力、科学技术落后的状况下,面临着资金、技术市场等经济要素的短缺,必须通过国家财政集中有限的资源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在收支两个方面都偏重于生产,特别是在财政支出方面,用于生产性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相当大比重,呈现为典型的“投资性”财政,而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则明显偏低。这种现象不但使西方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公共性,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对财政的公共性也存在很多偏见。
社会主义的国家财政投资往往会涉及市场经济的竞争领域,所提供的物品往往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私人物品。因此,这种投资的公共性,或者说这种投资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并不完全符合公共物品的两个基本标准或特征,因而其公共性并不明显,但这不能否定其公共性质。因为这种投资既不是帝王式的“家财政”投资,也不是维护少数资本阶级利益的“资本财政”投资:不是为了少数人或局部地区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利益的财政投资,是真正的公共性投资。
从非竞争性来看,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投资,虽然按照市场经济的眼光来看,已经进入了竞争领域,所提供的很多都属于私人物品,这似乎否定了社会主义财政的公共性。但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投资,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的国家财政投资并不存在竞争,也就不具有竞争性。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投资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必须的,或者说被迫的。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处于极度短缺状况,即使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也很不发达,
民间的市场主体的投资力量也难以承担起发展经济的主要投资任务,某些投资领域和项目基本上不存在民间投资主体,需要由国家财政集中有限的财力来完成这些投资。也就无所谓竞争。
从非排他性来看,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性财政投资,如果按照市场经济的眼光来看,所提供的都属于私人物品。这似乎也否定了社会主义财政的公共性。但是,如果联系社会现实,就不难看出,这些私人物品正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这是因为在经济处于极度短缺的条件下,全社会最大的公共利益在于保证全体国民的基本生存生活需要。如果严格按照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划分,由市场来完成私人物品的供给,看似“公平”,实质上是最大的不公平。因为市场经济的缺陷导致多数人的贫困化,而有限的物品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实质上是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来换取少数人的利益。显然,这不但无法保证公共利益,反而是对公共利益的践踏。而且,单靠市场和民间的力量根本无法保证经济意义上的所谓私人物品的供给。至于私人物品的排他性,则需要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来解决,以保证全体国民的基本生存生活需要。这正是“公平”的保证和体现。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就必须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手段,来保证全体国民的基本生存生活需要这个最大的公共物品。
即使到了今天。虽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经济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民间的投资力量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相对于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特大型的投资项目来讲,民间的投资力量仍然显的太小,还需要由国家通过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些投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合理投资本质上仍然是公共性投资,所提供的仍然是公共物品。
当然,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竞争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市场机制会逐渐成为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主导力量,民间的市场主体大量增加,民间的投资力量会达到一个相当的高度,能够承担起竞争领域的投资任务。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国家财政的生产性投资比重会逐渐减少,逐渐退出市场竞争领域,“投资型财政”的特征会逐渐淡化。与此同时,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公正”、“安全”和社会福利性的公共物品支出比重会不断提高间接体现的公共性财政会逐渐减少和降低,直接体现的公共性财政会逐渐增多和提高。
四、正确认识社会主义财政的公共性
财政的本质属性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本质,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而改变。从奴隶社会的“家财政”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财政”,再到社会主义的公共财政,说明公共财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这种决定关系和变化过程,要求财政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改变财政的具体作用范围和作用方式。
我国的社会主义财政虽然属于公共财政,但是,必须客观地承认,目前财政的许多运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已经不能更好地体现公共财政的本质。同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明显滞后。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都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已经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主导力量,民间力量基本上已经能够完成竞争领域的投资和私人物品的供给。但是,国家财政仍然在许多竞争性领域进行不合理的投资,特别是依靠行政垄断进行的经济生产性投资,不但效益低,而且也影响了市场的公正、公平竞争-从而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政府由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首先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所谓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就是要将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原来的过分关注经济建设的建设型政府,调 整为政府职能主要关注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其区别于管制型政府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以公民为本位的政府。 [17]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各级政府构建坚实的公共财政体系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四大体制支撑,即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制度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从财政体制来讲,首先要 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使其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职能。其次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目前比较薄弱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 付的力度,弥合东西部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使其达到公开、公平、公共、民主和法制的要求。从收入分配来讲,必须按照“保低”(保障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水平),“扩中”(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控高”(调控过高收入),“打非”(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的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使收入差距扩大的趋 势得到根本性扭转,从而减轻政府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18]
(三)加大县级政府的经济自主权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保障
有研究认为,中西部地区某些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困难,原因在于其县级财政的现状与公共财政的差距。[19]县级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 政包袱重,“市管县”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重了县级财政的压力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县级财政负担过重,财力偏紧使中西部地区县级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时有 心无力。由此,近年各省积极实施“强县扩权”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加大县级政府在县域经济中的自主权。强县扩权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县级政府的经济大权,可以 有效实现政府机构的精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使政府职能合理定位,并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协调水平。[20]
陕西省于2007年起开始实行“强县扩权”试点。2008年一季度,15个扩权县(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 平均增长15.9%、28.7%、28.7%。扩权县直接办理的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大幅增加,发展环境更加宽松。神木抓住机遇,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 展,顺利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从而改写了陕西省没有全国百强县的历史。
四、总结
西方学者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的天然责任,而我国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只能将范围缩小至基本公共服务。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 和各地广泛的实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必将越来越成熟。如何实现民生措施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只有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和扩大 县级政府的经济职能,才能实现更大意义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研究的过程中,本文认为以下问题还应进行继续深入地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如何评价,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和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措施的实行,这一领域必然会引起学者的关注。同时,各地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这些举措应切实贯彻落实,使这些 惠民举措真正为百姓带来福利,而不是出于各级政府一时的“政绩热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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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陈文权,张欣.十七大以来我国理论界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讨论综述[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5):41-45.
[16]高尚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EB/OL]. chinareform.org.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4&ID=163606&replyID=&skin=1.
[17]井敏.试析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J].学习论坛,2006,(10):47-50.
[18]常修泽.公共服务均等化亟需体制支撑[J].瞭望,2007,(7):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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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四大体制支撑,即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制度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从财政体制来讲,首先要 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使其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职能。其次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目前比较薄弱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 付的力度,弥合东西部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使其达到公开、公平、公共、民主和法制的要求。从收入分配来讲,必须按照“保低”(保障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水平),“扩中”(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控高”(调控过高收入),“打非”(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的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使收入差距扩大的趋 势得到根本性扭转,从而减轻政府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18]
(三)加大县级政府的经济自主权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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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的过程中,本文认为以下问题还应进行继续深入地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如何评价,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和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措施的实行,这一领域必然会引起学者的关注。同时,各地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这些举措应切实贯彻落实,使这些 惠民举措真正为百姓带来福利,而不是出于各级政府一时的“政绩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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