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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生态安全的含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
生态安全,指的是生态系统的主要结构是否遭到破坏,其内在的生态功能是否受到了损害。一个生态系统,如果自身提供的服务数量或者质量出现问题,就说明该生态系统的安全正在受到威胁,处于一种不安全的状态。所以,生态安全一般包含双层含义:(1)生态系统自身是否安全,内部结构是否遭到破坏;(2)生态系统提供给人类的服务是否能满足人类具体的生存需要。生态系统问题是全球性发展问题,各种各样的生态危机,是历史发展和积淀的结果。生态系统出现危机,既有社会发展不足的因素,也有发展过快的原因。社会发展不足,人们就会破坏生态资源,去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过快,人们更看重经济利益,没有深刻意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2.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
(1)生态破坏不可逆性。生态环境的支撑能力是有限的,一旦被破坏,就会造成不可逆的后果。以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想要完全恢复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2)生态安全具有全球性。当前,世界处于全球一体化时代,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一样,也具有跨国界性质。(3)生态恢复具有长期性。生态环境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人类对生态环境施加影响,这种影响就会长期作用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中。生态环境一旦出现问题,要想解决就需要付出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整个恢复过程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主要特点。
二、中学地理教学开展生态安全教育的有效途径
1.结合教材内容及生活实际进行生态安全教育
中学地理教学,要让学生正确认识到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生态环境观念。教师可以利用地理教材中的内容,让学生树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观念。比如,在讲解自然资源保护这部分内容的时候,要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有限性,认识到自然资源的匮乏会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安全。除此以外,教师还要在授课时联系生活实际,让教学更加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某中学地理教师在给学生讲解生态灾害的危害性及具体解决措施时,以1998年中国长江流域发生的特大洪水及我国淮河水污染为例,让学生在学习时更有代入感。该教师还以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为具体事例,分析海啸发生的具体原因,带来的严重危害,如何进行防灾及建立有效的灾害预警系统。教师就这些问题与学生进行分析讨论,让学生清楚明白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加强生态安全意识。
2.牢固树立生态安全的教育观念
生态安全教育观念的树立是开展生态安全教育的根本条件,教师要在地理教学中贯穿生态安全教育观,将其纳入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这就要求中学地理教师自身具有较高的生态安全综合素养和较强的生态责任感,在教学活动中挖掘出生态安全教育的素材内容,通过亲自授课来达成生态安全教育的目标。中学地理教师在教学中,要树立新型的生态安全教育观念。
3.开展自主学习,加强学生对生态安全的认识
生态安全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自然生态的安全,其包括地震、海啸等;第二种是生态系统的安全,有海洋、森林、湿地和微观系统四个部分;第三种是国家生态的安全,有组成部分。实际上生态安全是对社会安全的继承和发展,让人类从其他角度来思考社会和交易安全,使人们能够在三种安全的交融下迎接社会的挑战。生态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基础,只是对社会安全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2]在社会发展的今天,生态安全渐渐成为决定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生态安全强调与人的生活有密切相关,也强调系统的安全,更强调用法律来保护生态安全,将生态安全运用到法制建设之中。因此,生态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应受到法律保护。这涵盖了生态安全的两层含义。第一,生态安全是其自身和人类环境的可持续的一种状态;第二,生态安全是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意义。生态安全的由来表明人民对生态安全赋予法律保护的期盼,生态安全的发展表明人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急需提高。目前,我国环境问题还是非常糟糕,环境恶化日益突出。如今,脆弱的地球环境已经经不起人们的折腾了,所以,人们要提高自己保护环境的意识,政府也出台了不少相关保护政策。
二、法律意义上的生态安全
当前,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法律自身也要通过一定的改革来满足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人与自然对于生态安全,人与自然是其起点,生态安全突出人与自然的联系,强调自然安全、社会安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总的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根本,生态安全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受法律保护的对象。生态安全表明的是人类生活环境的必备状态。从生态系统可以看出,社会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生态安全。[3]它是人类活动、生活的首要问题,因此是全球人类的最终安全。生态安全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我们同自然和谐相处。在生态安全中所谓的人并不是现实中单个的人而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其代表的是一种主体。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它们是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以利益为次要的理性的人。
(二)社会技术社会技术是生态安全的一种媒介,它是一种利用传统法的技术来对社会进行的改革。传统法具有一定的弊端,我们需要在一些法律之间找到一种所谓的平衡,从而达到合适的目的利益。对于环境法,如果从片面上很难找到那种理想的状态。为了找到环境法的合适、理想的状态,就需要通过查阅与环境相关的一些材料,无论是对自然还是社会领域,都要进行研究。因此,我们运用有关的技术来形成环境法律的一些制度,可以形成确定的安全观念,有效的保证生态价值,使之有别具一格的特征。最终我们在与改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使之能完美的适合我们国家的社会、环境和经济。[4]同时,我们要吸取一些新兴的技术,推成出新,不断创造适合我国的社会技术,构成完善的生态安全秩序,对生态安全的深化具有支撑作用。
(三)环境权利生态安全得以实践,环境权利必不可少,通过一些新型的权利义务机制来实现。人类生活环境的必备状态是生态安全的重要要义,而环境权利是人有享受舒适生态环境的待遇。因此,环境权利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既能有效的避免生态安全的虚无,又能为建设生态安全的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环境法的反思
生态安全不仅要对传统部门进行改革,还要考虑其法律核心。老实来说,实现生态安全要有合理地掌握法律含义,建构环境法的观念与制度。
(一)生态安全的反思人类对生态安全的认识中,经历了一系列的辩证过程,在环境法的审查中,更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不足之处,建立新的生态安全观念,即将人带入生态系统中,提出生态安全是人与自然两者之间的安全,它们是一个整体,这进一步展示了传统部门法安全观念的重要性,面对生态安全问题存在的挑战,我们可以从哲学方面探索,并以此扩展传统法哲学领域,促进法哲学的改革。[5]我国在高风险的背景下,更需要在哲学方面来反思环境法安全观念。所以,生态安全不仅仅是概念出新,它更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安全致使我们对价值和立法的思考,如何通过创新来保障生态的安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化变革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法的目的是用某些特定的法律手段来降低风险增加社会安全。可以看出,环境法已经不再是交易和社会安全,而是人们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利益。因此,环境法面临着变革。从法的概念上来讲,环境法需以可持续发展为新理念,在哲学的背景下进行一代向二代更替。新的环境法不仅要保护当前的利益,还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
(三)制度的回应从经济学来看,制度即可指具体的一些制度安排,也指社会中各种制度的综合。我们这所谓的制度的回应指许多环境法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的回应,当然也指具体环境法制度的反响。1.一体化制度体系一体化制度体系包括规则、法律、政策,我们需要保持可持续发展。要求从源头防护,把保护环境意识穿插于各个环节,提高发展能力。建立与俄罗斯相似的法律体系,以生态安全为前提,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此外,由于系统的复杂和不稳定性,法律渐渐改变了生态系统。由此,法律人从原先理想的,喜欢的规则管理到新的认知,适应的机制,法律通过新的调整办法解决了管理问题。因此,可以重新考虑规则在生态安全上的功效保证,实现对生态安全的系统化保障。2.一体化的框架体系联动框架体系有立法、司法和执法,在生态法律方面,我国在很多领域并没有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因此,因促进环保立法,在环境保护中建立一些基本理念,落实主体功能区的布置、生态功能区的布置,在源头上保证生态安全。从生态执法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应该扩大处罚力度,加强政府对生态安全保护的责任,督视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从环境司法上可以看出,尽管我国一些法律建立了公益诉讼的制度,但却在各个方面存在限制。因此,在我国法律的修订中,对一些环境破坏问题,公民和一些非政府人员有权利对环境问题提出诉讼。由安全观念的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在不同的部门法下,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思想观念的转变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转换概念或者对理论的假设,而在于对思考角度的转变和对现实中问题的关注。
四、结语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民族最多的国家,由于工业有害物质排放,资源过度开发,农业化肥及除虫药剂大量使用,生活废弃物及垃圾的污染等,使我国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失衡,加上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掠夺式开发,使生态严重破坏,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
笔者认为,通过对我国生态安全现状的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提醒国人对生态安全问题引起充分重视,积极解决我国的生态安全问题,切实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维护我国国家利益。
一、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构成和特点
(一)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
生态安全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但一般认为它包括两层基本含义:
一是避免由于生态环境退化和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基础构成威胁,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于本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撑能力;
二是避免由于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和资源严重短缺造成环境难民并引发暴力冲突,从而防范生态安全环境问题对区域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第二层含义则是外交、军事范畴新概念。
(二)生态安全的构成
生态安全就是生态系统的安全。该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的环境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彼此间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物质交换而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系统的组成十分复杂,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土地、水、大气和生物。
生态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因素构成。这其中任何一个构成因素出了问题,都会影响生态安全并进而影响到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构成示意图如图1所示。
(三)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
与影响国家安全的其他因素相比较,生态安全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整体性。生态环境是自然界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达到相互平衡的系统。对局部地区环境一个因素的破坏或不合理利用,就会影响到这一地区整个环境的稳定度和环境质量的变化。
二是长期性。生态环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人类一旦对生态环境施加某种影响,那么这种影响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会作用到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在当前条件下,这种影响以负面影响为主。
三是不可逆性。人类对环境的过度利用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承载容量,就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这种破坏是不可逆的。至少在目前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要想恢复大面积受到破坏的环境是不可能的。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如图2所示。
二、我国生态安全的现状
(一)生态安全问题严重
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面对13亿人口压力,加上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数量的增加,做过许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破坏,我国的生态安全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当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在国土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环境资源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4个方面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国土资源安全问题
国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国土资源的多少和优劣是决定一个国家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尤其重要。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37.08%。20世纪50年代以来,每年因水土流失而丧失耕地267万公顷,平均每年“流失”耕地6.7万公顷,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万平方公里,是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倍多,并且还在以每年24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相当于每年沙化一个中等县。
我国森林人均占有量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据测算,按目前的砍伐速度,我国可采林将在短短7年内被砍完,我国草地面积正在逐年减少,草地质量也在明显下降,其中中度以上退化的草地已达1.3亿公顷,并且还在以每年2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
我国湿地资源占世界湿地面积10%,但已有近40%的湿地受到中度和严重威胁。其他生态系统也退化严重,造成生态功能下降,生态平衡失调,已对国土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我国国土资源安全问题非常严重。
(三)水资源安全问题
我国水资源占世界水资源总量的8%,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列为世界上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可利用水资源为8000~9000亿立方米,现在一年的用水总量达到5600亿立方米,预计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将达到8000亿立方米,接近我国可用水资源的极限。我国有660多个城市,其中400多个城市缺水,有110多个城市经常闹水荒,全国城市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影响4000万居民的正常生活。
现有水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河流污染由局部发展到整体,由城市发展到乡村,由地表发展到地下,我国主要河流普遍污染,七大水系有1/3以上河段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海洋污染也相当严重,据1999年统计,我国近海海域,4类和劣4类海水已达46%以上,其中东海劣4类海水比例高达53%以上,因此,我国水资源安全问题已经敲响了警钟。
(四)环境安全问题
我国目前向环境排放的各种废物数量远远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20__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7亿吨,市政污水排放量为220.9亿吨,而废水处理率却很低,工业废水处理率小于70%,市政污水处理率在15%以下,许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便排入江河湖海。20__年我国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达l995.1万吨和1165.4万吨。
据统计1999年全国338个主要城市中,只有33.1%的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余66.9%的城市均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还有137个城市低于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5%。
我国平均每天产生城市垃圾l.5万吨,每年要吞噬掉25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来处理这些垃圾。另外还有一些难解、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引发环境危害,因此,我国的环境安全问题十分严峻。
(五)生物物种安全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目前已有4000~5000种高等植物濒危或接近濒危,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经过确认的我国珍稀濒危重点动植物分别达258种和354种。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
国际贸易公约》所列的640个物种中,我国占有156个。
外来物种不断侵入我国,严重威胁我国生物物种的安全。如20世纪80年代初随木材贸易从美国侵入我国的红脂大小蠹,1997年在山西省大面积爆发,使大片油松在数月间毁灭。目前该物种已经蔓延到河北、河南两省,严重危及其他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另外还有美国白蛾、大米草、麝鼠、豚草、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等外来物种,已严重影响到我国许多地区,对本地区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巨大威胁,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因此,我国生物物种安全问题严重。
(六)生态环境安全有加速恶化的趋势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有加速恶化的趋势。例如:
近年来人人皆知的沙尘暴,20世纪50年代较大的暴发有5次,60年代较大的暴发有8次,70年代为13次,80年代为14次,90年代则多达23次;
海洋赤潮暴发,60年代以前十分罕见,从70年代开始赤潮平均每两年发生1次,80年代赤潮增加到每年平均发生4次,到90年代,有的年份,赤潮竟达到30多次;
土地沙化也在加速,50~7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1560平方公里,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100平方公里,进入90年代后,则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400平方公里。
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种种表现,从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正在加速恶化。
三、我国生态安全恶化造成的严重后果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生态环境安全日益恶化,因而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研究结果表明:
1986年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31.4亿元,而1994年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则共计人民币4201.6亿元,接近同年全国gdp的10%;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究其原因也是由于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生态安全日益恶化造成的,这次洪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2642亿元。
上述损失只是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部分间接经济损失,没有包括基因、物种消失等许多无法计算的潜在经济损失,而潜在损失远大于直接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通常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3倍,甚至上10倍。
在一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态安全非常恶化的地区,生态难民已经出现,如内蒙古阿拉善盟由于居延海干涸,迫使2.5万牧民背井离乡,青海、甘肃、宁夏、海南等省区也相继发生了因生态安全严重恶化,人口被迫迁移的事件。
四、我国生态安全保护对策
一、进行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从人抓起
当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非常严重,更主要的原因是广大公民缺乏基本的生态安全意识。因此,应当始终贯穿“以人为本”,从人抓起,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的思想,通过各种渠道,在全体公民中间进行生态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学校应当从小学开始开设生态安全课程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公务员应当在思想深处形成一切以生态安全为主的意识,做好维护生态安全的表率。只有重视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始终贯穿“以人为本”,从人抓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懂得生态安全,个个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生态安全立法和执法工作
为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安全方面的问题,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制订和完善我国生态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各类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对于积极保护生态安全的优秀事迹,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并给予重奖。另外,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借鉴国有关外生态安全保护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道路
经济发展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生态环境指标。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在的严重问题,必须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决放弃过去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通过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对于新建项目,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绝不允许上马。
生态环境指标应当作考核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于那些“污染型”领导,要坚决予以免职。
四、建立国家生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国家应该像重视国防安全一样重视生态安全,建立相应的生态安全系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于一些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能够有效地作出预警和快速反应,以减少国家生态安全的破坏,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五、遵循自然规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安全
目前,我国生态安全之所以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过去违背自然规律,不按自然规律办事,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所造成的。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在的问题,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并采取有效措施。必须切实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蓝天碧水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生态重点保护区,对重点动植物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应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的自然修复功能,对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修复。
六、减少农业毒害和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减少生态环境污染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发展生态农业必须合理调整农药、化肥、除草剂等产品结构,坚决淘汰那些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淘汰那些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化肥、除草剂产品,开发低毒低害及无毒无害的农药、化肥、除草剂产品,同是严格控制含磷洗涤剂的使用。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才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七、慎重对待生态技术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特别是生物物种的安全,对于生物技术的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一定要十分慎重,不能盲目随意和不顾整体利益。特别是对于转基因的研究应当采取“急研究、缓推广”的对策。只有慎重对待生物技术的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才能减少外来物种及新物种对本地牲物种的威胁,有效保护本地生物物种的安全。
八、完善产权制度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许多生态安全方面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皆起因于对自然资源的产权不明晰及生态补偿制度的未实施。
必须改变目前资源所有权“虚拟”、产权不明晰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所有权制度,严格界定所有权、经营权和开发使用权,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同时有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征收资源和生态补偿费。
两种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可以促使使用者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可以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只有通过完善产权制度和实施补偿制度,才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五、结论
1、生态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因素构成。生态安全具有整体性、长期性和不可逆性3个主要特点。生态安全任何一个构成因素出现问题,都会影响生态安全,进而影响到国家安全。
关键词:公众参与 维护 环境安全 重要性 现实意义
一、公众参与的内涵及形式
“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从社会学角度讲,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我国开展公众参与的历史虽然不长,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对公众参与已越来越重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各种活动。公众的范围包括普通群众、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除政府的行政行为和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行为以外,其他所有环境安全行为均可认为是公众参与行为。公众参与环境安全的形式主要有2种:(1) 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地将环境安全思想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去;(2) 影响和督促他人加强环境安全的行为和意识。
二、什么是环境安全
1.环境安全的概念和含义:国际上,自然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对环境安全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见之于法律和政策文件的环境安全,主要有两种。一是 environmental safety;二是environmental security。这两者在英文中既有联系,也有很大的差别。下面着重介绍三种环境安全概念。
第一种安全(safety),主要是对人体健康(或卫生,health)和生产技术活动而言,主要指对人的健康没有危险、危害、损害、麻烦、干扰等有害影响,常见的有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安全、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安全技术、安全标准、安全产品、安全设施等,这类安全问题简称为生产技术性的安全问题。第二种安全(security),主要是对人为暴力活动、军事活动、间谍活动、外交活动等社会性、政治性活动以及社会治安与国际和平而言,主要指对国际和平、国家主权、国家治安和社会管理秩序没有危险、危害、损害、麻烦、干扰等有害影响,常见的有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国际安全等,这类安全问题简称为社会政治性的安全问题。第三种安全,即兼顾上述两种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或广义的安全。广义的环境安全是指人类和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安全状态,或者说国家和世界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和危害的良好状态。事实上,技术性的安全概念和政治性的安全概念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基于环境问题的安全,都以环境资源作为介质或都直接指向地球环境和大自然,因而很难将这两者截然分开。例如,根据美国的《环境安全规划》,环境安全(Security)包括污染预防、技术、安全(safety)和职业卫生、自然保育(conservation)、符合法律、净化、爆炸安全(safety)以及害虫管理等8个主要因素。因此,在研究社会政治性的国家环境安全问题时,往往离不开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问题,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是基础,社会政治性的环境安全是前者的进一步发展和综合,后者是前者严重化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后者包括前者。
2.环境安全的内容定义:环境安全最根本的内容是国家对关键资源的支配和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径。是指主权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着眼于国家环境权益目标,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环境状况和环境利益不受外部和内部的威胁而保持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一种状态,能够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国民的生存繁衍和富裕起到维持和促进的作用,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冲突或战争,而不产生危害和负面影响。国家环境安全具体表现为环境的各要素保持完整和完备,国家环境主权独立,国家支柱产业竞争力增强,资源、能源供应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经受国内外动荡的冲击。国家环境安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控制的主题是谁;②什么是关键的资源;③控制的范围和程度。按照其包括的内容可分为国家生态安全、国家环境权益安全和国家环保产业安全。其中生态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中心,环境权益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基础环节,而环保产业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经济内容。
三、我国的环境安全现状
关键词:公众参与 维护 环境安全 重要性 现实意义
一、公众参与的内涵及形式
“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从社会学角度讲,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我国开展公众参与的历史虽然不长,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对公众参与已越来越重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各种活动。公众的范围包括普通群众、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除政府的行政行为和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行为以外,其他所有环境安全行为均可认为是公众参与行为。公众参与环境安全的形式主要有2种:(1) 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地将环境安全思想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去;(2) 影响和督促他人加强环境安全的行为和意识。
二、什么是环境安全
1.环境安全的概念和含义:国际上,自然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对环境安全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见之于法律和政策文件的环境安全,主要有两种。一是 environmental safety;二是environmental security。这两者在英文中既有联系,也有很大的差别。下面着重介绍三种环境安全概念。
第一种安全(safety),主要是对人体健康(或卫生,health)和生产技术活动而言,主要指对人的健康没有危险、危害、损害、麻烦、干扰等有害影响,常见的有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安全、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安全技术、安全标准、安全产品、安全设施等,这类安全问题简称为生产技术性的安全问题。第二种安全(security),主要是对人为暴力活动、军事活动、间谍活动、外交活动等社会性、政治性活动以及社会治安与国际和平而言,主要指对国际和平、国家主权、国家治安和社会管理秩序没有危险、危害、损害、麻烦、干扰等有害影响,常见的有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国际安全等,这类安全问题简称为社会政治性的安全问题。第三种安全,即兼顾上述两种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或广义的安全。广义的环境安全是指人类和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安全状态,或者说国家和世界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和危害的良好状态。事实上,技术性的安全概念和政治性的安全概念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基于环境问题的安全,都以环境资源作为介质或都直接指向地球环境和大自然,因而很难将这两者截然分开。例如,根据美国的《环境安全规划》,环境安全(Security)包括污染预防、技术、安全(safety)和职业卫生、自然保育(conservation)、符合法律、净化、爆炸安全(safety)以及害虫管理等8个主要因素。因此,在研究社会政治性的国家环境安全问题时,往往离不开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问题,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是基础,社会政治性的环境安全是前者的进一步发展和综合,后者是前者严重化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后者包括前者。
2.环境安全的内容定义:环境安全最根本的内容是国家对关键资源的支配和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径。是指主权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着眼于国家环境权益目标,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环境状况和环境利益不受外部和内部的威胁而保持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一种状态,能够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国民的生存繁衍和富裕起到维持和促进的作用,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冲突或战争,而不产生危害和负面影响。国家环境安全具体表现为环境的各要素保持完整和完备,国家环境主权独立,国家支柱产业竞争力增强,资源、能源供应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经受国内外动荡的冲击。国家环境安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控制的主题是谁;②什么是关键的资源;③控制的范围和程度。按照其包括的内容可分为国家生态安全、国家环境权益安全和国家环保产业安全。其中生态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中心,环境权益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基础环节,而环保产业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经济内容。
三、我国的环境安全现状
[关键词]矿区;矿区资源环境安全;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8-0061-02
矿区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的矿区不仅是矿产赋存、生产和供应基地,而且还具有社区的功能。我国国情决定了对于矿区这类特殊的区域,资源环境是其持续发展的最根本基础,没有良好的资源环境条件,矿区的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开展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研究对象的界定
1.1矿区
目前对矿区的不同界定的主要区别在于是从矿山企业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矿区行政区划来考虑。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都可以发现矿区是一具有空间有限性和连续性的特定地理范围,是具有一定空间功能、聚集功能、连接功能等的社会群体所在区域,并有其自身特有的自然环境特征。本研究认为,作为分析研究论及的矿区理论上可以有三种划分方式:第一种是以行政管辖范围划分,这种方法划分的矿区具有明确的边界;第二种是以矿山企业范围(井田)的边界线划分,即由几个矿井所组成的井田范围,这种划分也有明确的边界;第三种是以生态功能区划的划分方式,这种方法划分的矿区并没有明确的边界线,而是根据区域生态结构和功能来确定范围。
1.2矿区资源环境
在资源环境科学中,资源环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自然资源,即人类财产的来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二是环境,即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及其质量。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类所能开发和利用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或对象;自然环境,一般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表层的自然因素。
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是针对同一自然界而言的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事物而产生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就所指的具体客观事物而言,两个概念实质上并不存在截然区别的界限。由于一个自然体兼有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特性。因此,资源和环境是不可分割的,是一个自然体表现的两方面功能。实质上,资源问题与环境问题是紧密相关的,环境问题可以说就是资源问题,或资源问题包括环境问题。因此,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涉及很多方面。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笔者认为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应侧重于矿产开发引起的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安全的影响。故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研究对象即为矿区除矿产资源外的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包括土地资源及其相关环境、水资源及其相关环境、大气资源及其相关环境等。它是矿区人类活动的基础,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
2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定义与内涵
资源环境安全是指一定区域无论是当代还是后几代人都可以持续、稳定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生存发展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或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资源环境安全是一个具有空间层次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对于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笔者认为人类在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应对矿区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和恢复控制在良好的状态范围内,即资源环境破坏及其整治后不应威胁矿区人类生存和发展,应能为矿区持续发展、矿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提供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它具有以下含义:
(1)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开发。这是保障国家层次上的矿产资源安全所要求的。
(2)矿产开发对矿区其他自然资源及环境的影响或破坏应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使其在矿区资源环境承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不使其遭受毁灭性的破坏。
(3)对不可避免的资源环境影响或破坏要尽可能对其治理,并恢复到良好的状态,以维持资源环境的功能。
(4)保障矿区资源环境安全即是保障当代及后代矿区居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因此,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是一个多目标的决策问题,它要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兼顾。从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含义可以看出,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是与矿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应的,当资源环境承载力超载时,资源环境系统不安全,反之则安全。
3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系统的特点
矿区由于矿业生产的特点,与一般区域有着很大的特殊性,所以威胁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因素也相应具有特殊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
3.1累积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其他资源环境的破坏具有很强的累积性。目前矿区出现的任何资源危机或资源环境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较长时期沉淀的结果。累积性要求所进行的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能涵盖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
3.2突发性
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灾变通常呈现突发性,这是由矿区资源环境系统自身性质决定的。矿区资源环境系统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处于动态的平衡之中,当人们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获取所需要“负熵”的同时,将不同程度地影响或打破这种平衡,包括自然资源环境系统内的平衡和自然资源环境系统与人类社会系统间的平衡,使煤炭资源环境系统熵增大。而且这种演替过程往往呈逆向的,在时间上包括渐变与突变、连续与间断、波动与周期等各种演变形式;在空间上,则是系统内部各要素的消长、进退和更换、环境结构和功能变动、演化和重构、环境质量的退化等。
3.3滞后性
由于累积性的特征,矿产开发对其他资源环境产生的后果显露要相对滞后一段时间,一些现象在开采初期是没有表征或是不易观察到的。但当表现出来以后,安全状况就已经很严重了。因此,在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研究中,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提前做出调控决策,防患于未然。
3.4时空动态性
矿区资源环境安全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中的,它与矿区的发展阶段和生命周期是相对应的。因此必须要有一套有效的评价、监测预警的技术系统,当前“3S”技术(GIS、GPS及RS)能很好解决这些问题。
4矿区资源环境安全与矿区可持续发展
矿区可持续发展研究,着眼于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形成并且受资源开发直接影响的区域进行的分析研究。矿区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资源利用的可持续、环境可持续、经济可持续以及人口与社会可持续。将矿区资源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内涵作比较,不难看出,对矿区可持续发展而言,保障资源安全意味着应有资源利用的可持续,生态环境安全意味着应有环境可持续;而只有资源环境安全才有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由此可见,矿区可持续发展强调或包括了资源环境安全。资源环境安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离开这个前提条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都不可能实现。矿区资源环境安全强调的是一种基础性作用,而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目标或战略,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保障矿区资源环境安全。
实施体现资源生态化利用、符合循环经济架构的绿色开发战略是实现矿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资源环境安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前提和基础,也是衡量区域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判据。资源环境安全的概念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即人类需求满足、公平以及自然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协调发展。
(1)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最终诉求,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满足人类需求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可持续发展所强调的需求满足是指基本需求及社会发展需求。
(2)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应考虑到代际公平。代际公平,实际上是自然资本与物质资本在时间上的转换。无论是可耗竭自然资源还是可更新自然资源,都要求当代人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应以不破坏后代人的生存与发展为前提。
(3)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是在维持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要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制约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矿区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从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及人类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都应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资源环境培育的关系。
5结论
对于矿区这类特殊的区域,资源环境是其持续发展的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没有良好的资源环境条件,矿区的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本文主要对有关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研究对象即矿区及其资源环境的界定、矿区资源环境安全的内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土地生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利用安全
作者简介 郑银锋(1971-),男,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理系讲师;马广钦(1954-),男,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理与环境科学系副教授。(河南郑州 450044)
土地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新主题。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我国出现了一系列土地资源生态问题,使得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并直接影响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保障土地生态系统安全,既是关系到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土地生态安全的概念
土地生态安全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来源于近年来所兴起的“生态安全”的研究。关于“生态安全”一词,一般认为,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状况能持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社会经济发展不受或少受来自于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制约与威胁的状态。具体包含两重含义:一是生态系统自身的安全,即其自身结构未受破坏;二是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的安全,即生态系统的功能不受损害,其提供的服务能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是生态安全的一个显性特征,也就是当一个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出现异常时,表明该系统的生态处于“不安全”状态,反之,则认为它处于“安全”状态。
关于土地生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目前尚未有统一的界定。一般认为,土地生态安全是指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使土地资源生态状况能持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土地资源的利用同社会经济发展能保持相互协调的关系,土地资源处于一种不受生态环境的制约与威胁的健康、平衡的安全状态。这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土地生态系统本身的安全性和土地生态系统是否能保证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二、我国土地生态安全问题的表现
1 数量安全问题。数量安全问题是指土地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物质和能量在数量上不能持续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或者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主要问题有:
(1)耕地数量锐减。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统计,我国耕地面积1996年为19.51亿亩,2004年减少为18.37亿亩。耕地减少的原因主要有:建设用地尤其是城市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占用、灾毁和农业结构调整。
(2)林地面积小,覆盖率低,人均占有量更少。我国森林覆盖率16.55%,只相当于世界森林覆盖率的61%。全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28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1.3%,人均森林蓄积9.048m3,只有世界人均蓄积的1/8。对森林资源的过度砍伐和破坏导致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3)草场严重退化,数量急剧减少。我国草地面积有43.44亿亩,面积虽大但生产力低、退化严重,数量呈急剧下降的趋势。由于超载过牧,又缺乏对草场的抚育,导致草场严重退化,数量急剧减少。
(4)人均土地少,人均生态用地更少。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导致土地的人均问题比较突出,人均生态用地则更少。人口压力导致土地负荷过重,土地资源承载力接近极限。
2 质量安全问题。质量安全问题是指土地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物质和能量在质量上不能持续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或者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主要问题有:
(1)水土流失。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全国水蚀和风蚀面积达356万km2,占国土面积的37%,每年流失的土壤约50亿t。水土流失引起耕地破坏、泥沙淤积、灾害加剧、生态恶化,造成土地资源枯竭,导致土地质量下降。
(2)土壤污染。我国的土壤受重金属、农业化学品、酸雨、放射性物质、矿物油和致病微生物等因素所污染的面积达3亿亩,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并且受污染面积还存在着扩大的趋势。
(3)土地沙漠化。目前我国北方约有沙漠化土地面积20万km2,潜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积16万km2,近年来以年平均2460km2的速度扩大,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土地沙漠化是目前我国北方地区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
(4)土地盐碱化。土地盐碱化是指土地盐化或碱化,以及由于灌溉不良引起的次进盐渍化。我国盐碱地总面积有2700万公顷,其中次生盐渍化耕地约670万公顷,占我国耕地面积的7%左右。此外,估计我国尚有1733.3万公顷潜在盐渍化威胁的土壤。
(5)土地破坏。我国各地在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因挖损、塌陷、沉降、压占的情况比较严重,致使土地原有用途丧失和土地环境效能受损。
(6)其他。如土地沼泽化、土壤侵蚀化、土壤养分贫瘠化、土壤潜育化等。
3 利用安全问题
(1)土地浪费。土地浪费是指由于土地的粗放经营、闲置、抛荒等造成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由于我国土地利用经营规模偏小,比较效益低下,造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
(2)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我国工业用地比重偏高,农用地的下降速率不断加快,生活用地、道路、绿地和公园比重偏低。以美国为例,工业用地仅占城市面积的20%,最大不过25%,我国则为33%。生态用地的不足导致对环境污染的净化能力减弱,土地生态安全性降低。
(3)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土地利用重用地而轻养地,忽视了土壤肥力的保持和提高,耕地掠夺式经营现象严重。
三、我国土地生态安全机制构建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也有实践上的局限,还有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因此,要保障我国的土地生态安全,必须从认识层面、实践(操作或技术)层面和制度法律等层面多管齐下。
1 认识层面
(1)重新审视土地的价值与功能。土地作为,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它自然物一样,既具有“工具性价值”,即土地直接对人的实践具有的意义(包括生产对象和生产场所);更具有“生态价值”,即土地直接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所具有的意义。但在生产实践中,人们往往只注重其“工具性价值”,而忽视了其“生态价值”,因而导致了一系列生态问题的产生。这给人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是要对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价值给予足够的重视,即只有包括物质性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的价值量,才是完整的土地资源价值量。
同样,在涉及土地的功能时,不仅要关注它的养育功能、承载功能和仓储功能等,更要重视土地的生态功能,树立“生态土地”的观念。
(2)牢固树立土地生态伦理观。所谓土地生态伦理,是将伦理道德的对象、主体推演到土地,赋予土地以伦理价值,提示人与土地关系的世界观。应从生态伦理的角度,重新审视和正确处理人地关系,并为人地系统健康协同发展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支持。公平利用、生态利用和节约利用是土地伦理利用的核心思想。因此,在土地利用中,从伦理道德上进一步规范人们的土地利用行为,不失为一种保障土地持续利用的新的理念。
2 操作层面
(1)严格土地生态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由于缺乏生态学规律的指导,侧重于强调土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而忽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最终影响到土地生态系统的平衡。因此,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同时,应有相应的土地生态规划,确定土地生态系统的合理利用类型及其结构,调整区域社会、经济与自然亚系统及其各组分的生态关系,从而稳定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生物生产能力,促成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求达到最佳生态效益。具体在土地利用中,要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利用与建设的规模与强度,精心选择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和方法,注重对土地利用生态风险的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尤其在生态脆弱和敏感地区,必须进行土地生态专项规划。
(2)加强土地生态管理。土地生态管理作为对现行土地管理内容的完善,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生态理论的指导以实现土地生态化和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生态资产管理、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管理、土地生态健康状态管理以及复合生态关系的综合管理等。在具体管理中,要充分利用土地生态学和管理学知识,从自然、经济、社会等各个层面对现有土地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整合。土地生态管理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设置土地生态安全的标准,建立土地生态安全的监控和评估体系,制定应急响应和恢复措施,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防止土地资源恶化,保护土地生态系统。
(3)构建土地生态利用安全体系。根据对我国西部12个省(区、市)生态足迹的测算,这里的生态足迹赤字达到162.5万km2,相当于一个新疆自治区的国土面积,其中,除、云南2个省(区)人均生态足迹为盈余外,其余10个省(区、市)的人均生态足迹均为赤字。东部和中部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严峻的生态形势和当前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中国土地生态安全体系。通过运用社会燃烧等理论和方法,按时给出土地生态系统运行总体水平态势,以多重反馈的方式,实行超前模拟和多方案演示,从而对重大生态失衡地区提供有针对性的危机处理对策。达到这种目的的途径就是要尽快建立起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土地生态预警系统。
3 制度与法律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