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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反应,这种反应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锻炼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2、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认识能够反应实践,同时也能够指导实践,正确的认识能够积极的推动实践的发展。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软件编程;接口技术;实现;修正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7)07-0190-02
在计算机网络项目研究进程中,网络系统工程只有建构完整的软件编程参数和运行环境,才能完成基本的网络任务,而其整体性能取决于软件结构的基本参数和版本。软件编程项目的基本架构是网络服务需求,而接口技术能在此基础上保证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在接口建立相应的数据处理模型,确保相关数据运行维度的升级,也能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体数据管理的稳定性。
1软件编程和接口技术的相关内容
对于软件编程工程师来说,软件编程项目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并且,研发人员要对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预期,对其研制后的应用领域、服务属性以及服务内容等信息进行集中处理,并且对软件应用后的功能模块也要进行集中的处理和设计,确保相应的体系结构符合标准化计算机应用要求后,才能开始进行编程。在技术实践中,技术人员要结合不同条件,对软件客户的需求进行集中处理,从而更好的设计实现产品功能与服务,借助不同的运维体系和技术研究机制,对软件功能和整体产品的综合服务进行深度分析和处理,以保证相关内容贴合实际需求。同时,也会建构系统化的定义模式,从而更好地区分不同软件的功能和权限属性,而在软件功能接口层级的设计上运行有效的调整模式。
例如,在软件编程项目中,软件不同模块要进行分级和分属性,确保不同模块能独立读取相关信息和要素,需要甄别不同的数据传输结构和数据监督机制,保证相应数据处理维度能符合实际要求,只有提高相关模块的应用价值,才能更好地完成数据运输和传送要求。另外,在件编程中,不同模块的功能和层级属性需要结合软件控制阶段,进行系统化升级。在对设计流程、设计基础架构、设计接口数据结构等问题进行深度处理后,才能更好地发挥软件编程的实际价值。
2软件编程和接口技术的实现路径
在对软件编程系统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要对网络环境和软件之间的关系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软件运行维度和实际应用要求之间的贴合度,也要保证软件实际应用结构符合标准。也就是说,在软件进行编程操作的过程中,要对软件的网络运行环境以及目标等参数进行集中判定,确保相关设计和参数模拟结构符合标准。值得一提的是,不同的网络运行环境会导致软件原有功能属性的改变,且实际技术指标和要求也会出现相应的转移和改变,这就需要相关项目的维护人员结合软件编程的具体需求,建构不同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设计内容,确保软件中不同单元控制不同信息,规避由于一个模块出现问题导致整体软件编程结构瘫痪的问题出现。例如,针对软件编程中出现的问题,该软件模块单元就会被检测到异常,在发出故障信号后,能及时提醒用户进行故障维修,且软件结构中的编程指标也会接受重新设定和处理。
正是基于此,尽管设计过程会添加很多冗余的参数,使得软件编程以及设计效率出现降低的情况,但是,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整个系统的控制效果,确保可靠性和科学性,在软件编程项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接口技术成为了整体软件编程安全性升级的重要技术要求,故障信号正是依托接口技术的处理和编辑进行警报提醒,且冗余的软件结构以及参数单元都能借助接口技术进行屏蔽和管理,接口技术会智能化的进行软件参数筛选,确保保护系统和软件本身的隐蔽信息都能得到有效处理和分布。在软件编程以及接口技术应用过程中,指标设计是最基本的参数,也是整体技术操作模型中较为重要的环节。
3软件编程和接口技术的功能修正
在实际软件编程结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能针对相应问题进行系统化的功能修正,确保相关运行维度和处理结构之间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在软件编程和接口技术模块安装完毕后,技术人员要进行统一的产品运行测试,从而保证软件应用过程符合相应标准。在具体的测试中,主要是对软件功能、软件内系统模块以及不同隐患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从而建构有效的使用管理模型,针对软件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制定相应的软件补丁。另外,软件也要经过产品升级、产品革新等步骤,毕竟互联网运行结构和运行环境在时时变化,软件编程和接口技术也要实现有效的升级和优化,针对临时性和动态化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维护基础切实有效。而针对软件编程以及接口技术的性能更正问题,相关技术人员也要给予一定的重视,切实维护软件各项服务以及功能的运维体系,利用统计数据进行集中处理,综合分析软件的操作性能以及价值空间,确保软件结构能更好的发挥其实际功效。
在对软件进行对比和评估操作的过程中,也要利用相应价值和运行维度对软件的功能属性进行集中处理,确保相应的功能分区能发挥其实际作用。其中,利用接口技术对硬件和软件进行有效分析,也要对失效区域进行系统化划分,保证相应问题模块能得到有效处理。也就是说,接口技术能有效的对逻辑褥洞以及实践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综合管控,从而为软件编程项目提供最好的维护。接口技术也能按照不同的问题以及相应运行维度,对软件的问题区域进行处理,并且建立有效的拟定方式和管控策略。
在计算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软件编程以及接口技术将实现更丰富更多元化的设计理念,在技术研究和科学重点分析上,也要对功能单元进行集中处理。比如,在接口处有效的设置芯片,或者是连接相应的智能设备,确保接口技术能有效对微机系统和控制系统进行维护,也能对干扰信号进行有效屏蔽,保证干预能力能发挥最大功效。
【关键词】变电站;施工;监理
1 变电站施工的基本特点
作为整个宫殿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变电站在设计及建设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首先,变电站的建设在地质与地形方面有着较大的条件限制。新建变电站通常要依照供电系统的整体需要,再选择供电网络中的某区域进行布点、建设,因此会遇到复杂的地形和地质条件,继而使得变电站的工程施工难度加大;其次,与普通工程施工相比,变电站工程施工的精密程度以及所运用的设备和综合自动化程度要更高,许多项目均有着更为专业的施工标准和要求;再者,变电站工程质量要由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设计等多个阶段的工作而决定,因此必须要协调多方面的力量,做到各环节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顺利完工;第四,监理方的主要任务是对变电站的整体施工进行现场的协调与监督,而目前变电站工地现状是一个监理人员,被施工人员通称“某工”,这些监理人员几乎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没有现场管理经验,不懂工程监理程序,对于监理规范更是一窍不通,他们在现场的监理工作,认为是监督管理别人的,而并非是提供服务的监理工作者,更没有工程师职称,也未通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这就造成了监理队伍门槛低,素质差。
2 遵守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本着创优质工程的宗旨,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的有关程序和国家规程规定的有关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要求;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关键项目、薄弱环节、新的施工技术和安装工艺组织技术攻关、质量攻关和工艺改进活动,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必要的管理措施,实行预控,达到逐步提高工程质量;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开展各项质量竞赛活动,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使职工具备“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的工作态度,把工程隐患和不满足运行要求的缺陷消灭在形成的过程之中和运行之前,为项目法人提供满意工程;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即施工前由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贯彻项目法人的要求、设计意图,对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使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坚持质量三级检查制度,建立质量跟踪卡,做到上道工序没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定期向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通报质量情况,提供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记录;积极配合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检测手段;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必须有项目法人代表签字;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邀请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到场,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检查;前后衔接的分项工程,在前项工程结束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交有关的资料和施工记录;施工中与项目法人、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沟通思想,共同协商,解决实际疑难问题,共同把好质量关,争创优质工程。监理单位针对进度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进度专题协调会,研究对策。抓进度时,要注意方法态度,要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思考问题,帮助施工单位想办法、出主意,想方设法具体地落实增加机械和人员,保证材料供应,保证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从而保证了进度计划的实施。
3 严格控制安全措施
变电站工程项目的主要特点是综合风险指数超高,危险源点比较多。一个小小的隐患或者失误,都有可能引发电源点到电网或用户的系列重大事故。电力行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最严,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条理,材料分区堆放,各种安全标识齐全美观;在现场,从项目经理到施工管理人员、作业工人,着装统一,按规定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便于管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课,每天坚持班前安全会;经常组织施工工人的安全学习考试,有时还采取奖励措施,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安全工作做得生动活泼。对于新上岗的工人,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只有开具了安全作业票,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并且要求班组长随身带好作业票,便于随时检查。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这些安全文明工作的落实情况。在每日的安全巡视中,要注意吊机、钻孔桩机的钢丝绳、基坑边坡、配电箱、脚手架等危险源的安全情况。监理过程中除了采用W(见证)、H(停工侍检)、S(旁站)等监理手段外,建立起一套针对项目特点的教育、责任分解、安全交底、考核、通报等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现场监理人员应坚持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立即停工。在监理意见得不到落实时,监理人员应该及时按相关规定向业主及当地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并保留相关书面资料。
4 勇于摒弃传统监理思想,树立服务观念
监理单位必须要敢于摈弃传统的思想观念,积极地转变思路,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第一,要主动和承包方深入探讨承包合同,尽最大努力协助承包方有效地规避风险,减少在整体施工中与业主方面的矛盾与冲突;第二,要主动向施工监理的两端延伸监理工作,因为运行变电站改扩建项目在整体设计的过程中有可能会由于设计部门对变电站现场施工条件和设备运行的基本状况了解不够,而导致工程在开工之后产生设计上的变更,监理必须要提前主动参与,向上延伸监理服务,在项目初设审查阶段就发挥自身的积极能动性,提出相应的建议。
综上所述,变电站的施工监理工作对于我国社会的整体稳定以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变电站施工监理的有效性,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使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将质量问题的发现与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继而保证变电站的工程能够达到安全、优质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罗幸福.浅析电站厂房施工管理及其质量控制措施[J].建筑施工,2008
[2]柯东敏.变电站地网的运行、维护及改造的探讨[J].引进与咨询,2008
关键词: 城市设计;郑州;发展演变;“V”字型;有机多组团模式中图分类:F293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
郑州为河南省会、五朝古都、中国古都之一、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及世界历史都市联盟成员城市,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主要发源地,是拥有3600多年建都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改革开放以来,郑州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和发展。近年来,全球化的经济发展和城市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给郑州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郑州市城市空间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2002年开始实施建设的郑东新区,奏响了郑州城市框架大发展的序幕,郑州城市空间格局发生了百年来的大突变。
二、近现代郑州城市发展演变过程
1.解放前的郑州(1909-1949)
1910年,京汉铁路与洛汴铁路(陇海铁路前身)在郑州城区外西南角交叉,并设立火车站。从此,郑州铁路交通枢纽地位确立。随后,小小的郑州依靠商业渐趋繁荣,1927年郑州设市, 1928年,郑州城区规划面积已达到10个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5万,远远超出历史上的古城(0.65平方公里)的大小,郑州也成为河南仅有的两个省辖市之一(另一个为当时的河南省会开封)。从1930年代到40年代末,实际上整个郑州的建设多处于一个相对停滞的时段。此阶段铁路建设对于郑州城市空间产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双“V”字型结构,东北、西南区域地势开阔,西北、东南区域面积狭长。古城区位于车站东侧,在铁路建成旧城区长期发展缓慢,城区较小,铁路建成后古城区与铁路间的用地开始迅速发展,此后城市建成区主要集中沿铁路方向的东侧延伸发展,形成了铁路与古城区之间的现今老城区地域。
2.解放后的郑州(1949-1978)
1949,郑州人对于郑州的建设,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1953年郑州被确定为重点建设城市之一,郑州开始快速发展。1954年省会由开封迁至郑州后,郑州成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郑州形成了“一心两片、铁路分割”的城市空间格局,即以火车站及二七广场为中心,铁路东为行政片区,铁路西为国棉轻纺工业生产区的格局。
在1955年10月,在哈雄文和慕欣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苏联专家巴拉金以及其他规划专家的进一步修改、完善,郑州规划上报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城市建设总局。这是郑州市第一个上报国家并得到批准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按照1954年编制的郑州城市总体规划,工业项目主要沿京广铁路和陇海铁路一侧布置,职工居住用地与工厂带状平行布局,构成了郑州市工业区沿铁路线一侧带状布置的基本格局。同时,基于交通枢纽地位的重要性,国家在郑州设立郑州铁路局和全国最大的铁路编组站,数万铁路职工进驻郑州,其生活区主要集中于京广铁路西侧、陇海铁路两侧,郑州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总体来看,由于这一时期郑州城市功能与性质的定位,城市空间主要以京广铁路为界,陇海铁路为轴,东西双向扩展。西区为工业区及仓储区,成片状沿陇海铁路布置,东区为行政文化区,由省委、省政府所属机关及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构成。
3.改革开放后至二十世纪末的郑州(1978-1999)
在20世纪80年代末,以商贸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迅猛发展,郑州形成以二七广场为中心的商业聚集区。整个市区道路以此为中心,向四面延伸,成为城市空间扩展的先导,居住用地成为城市扩张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并沿城市东北和西南两个方向蔓延,但由于铁路北编组站及两大铁路线的阻隔而形成的双“V”字型城市结构的形成与加剧,西北与东南方向内区域发展滞后于其他地区,成为了城市发展的“真空地带”。
1980年以后城市化地域外向扩展显著。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生产、生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沿原工业区扩展。城市用地结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服务功能在城市各项功能中的地位上升,居住用地和科研用地向城市东、东北和西南方向均有较大规模的扩张,城市用地沿原建成区边缘向外扩展,尤以生活居住用地向东北、西南方向的扩展最为显著。城市形态近似团块状,向外扩展势头迅猛,城乡之间用地矛盾激化。这期间的特点:第一,交通线路的延伸成为城市化地域扩张的先导。第二,居住用地向城市东北和西南方向蔓延,城市发展轴间用地被填满并凸出。
1990年以后,学术、科研机构用地最先向外扩展。大量学术、科研机构在距离建成区较远的郊区建成,这些机构占地面积较大,主要沿交通线分布,充当了城市化地域扩展进程的先锋。对于城市内部地域结构的演化,也促进了城市化地域的扩张。在市场机制调控下,城市地域结构日趋合理,各种功能用地按其付租能力高低重新分布,以二七塔为核心形成了中心商业区,原来位于市区中心的工厂、企业出现外迁倾向,纷纷从建成区内部向郊区迁移。
可以说,从1954年规划确定了整个城市空间布局的基本格局之后,城市空间的发展一直在此格局之上向外扩张,出现“摊大饼”蔓延式发展态势,而整体的空间形式并无大的转变。也就是说,郑州城市空间在近百年的城市发展历史时期内在空间结构还属于单中心结构。
4.二十一世纪的郑州
2000年之后的郑州,经历了城市发展史有史以来的最大的扩展与更新。
2001年8月,郑州面向海内外对郑东新区规划进行国际征集。经过国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的反复评审,日本黑川纪章方案脱颖而出。黑川方案拓展了郑州“V”字型产业带的东向延伸,把机场的这一块设计了一个环形的路网,叫环形城市,采取了一个周边谁都不连的一种姿态,这种姿态有一直最大的好处,就是要克服地块的边缘性。经过多次调整之后的郑东新区规划,范围西起原107国道,东至京珠高速公路,北起连霍高速公路,南至机场快速路,总面积达到150平方公里,比当时郑州市已建成市区的规模(建成区面积132平方公里)还要大。2002年12月,在世界建筑师联盟年会上,郑东新区概念规划荣获中国首个“城市规划设计杰出奖”。
201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全力打造大郑州都市区将是整个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增长极。郑州未来也将会与东南西北四个紧邻的都市外边缘区域共同构筑出一个大郑州。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纲要(草案)提出大郑州未来的总体布局设想:“两核六城十组团”(见图2)
两核: 郑州新区与中心城区
六城:
航空城――亚洲最大的智能手机生产基地,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67平方公里,人口100万左右。
新郑新城――寻根问祖的文化名城,到2020年,新郑新城建成区面积达到48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0万人。
中牟新城――中部一流现代服务业新城,到2020年,中牟新城建成区面积达到6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60万人。
巩义新城――都市区宜居工业城,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42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8万人。
新密(曲梁)新城――曲梁要建宜居服装城,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6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5万人。
登封新城――禅武之城、影视之城,到2020年,登封新城建成区面积达到5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0万人。
十组团
宜居教育城、宜居健康城、宜居职教城、新商城、中原宜居商贸城、金水科教新城、惠济高端服务业新城、二七生态文化新城、先进制造业新城、高新城。
到2020年,郑州建成区面积达到1000平方公里以上,其中主城区建成区面积800平方公里左右;城镇化率达到80%。
由此,通过郑州中心城区两核六城十组团的强化,并通过与功能区的确立,未来大郑州都市区的有机多组团模式将会基本形成。
三、结语
随着郑州的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并且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变化。同时,随着城市化逐步走向高级阶段,代表城市化方向和趋势的都市化也从世界走向中国,城市设计的发展也由单个城市之间的独立发展走向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周边组团共同构成的有机多组团模式都市区的发展轨迹,有机多组团模式都市区作为一种新的城市空间形态,即将登上了时代的舞台,这种城市设计更加强调以大城市为单位、大尺度的核心聚集,形成多核心、多组团的聚集体系,整个结构向扁平化、网络化和高级化方向演变(见图3)。
参考文献
[1]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一、 邮发合一的产生和特点 “邮发合一”是解放初期从苏联学来的一种发行模式,简单的说,邮发合一即是把报纸发行工作交给邮局来做,报纸的生产(编印)和流通(发行)是截然分开的,把送信与送报捆在一起,把多家报纸捆在一起,把报纸的征订、运发和投递捆在一起,把批发和零售捆在一起,这种“一分开、四捆起”就是“邮发合一”的发行模式。
建国初期,由于我国当时经济落后,人民文化水平较低,报刊种类少。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报社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管理体制是按事业单位对待的,办报经费则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报社极少考虑经营问题,在这种背景下,邮发合一凭借着自身的优势,在报业发行中一统天下。
“邮发合一”的特点和优势主要体现在:
1.拓宽了报纸发行的深度和广度。在“邮发合一”之前,报纸发行的范围主要局限在铁路沿线、交通枢纽,而很多偏僻的地区和许多县市都很少甚至几乎看不到报纸。通过“邮发合一”,邮电网络遍及全国,点多、线长、面广,只要是邮局公开发行的报刊,凡是邮路通达的地方都能订阅到,这样一来,便大大地拓宽了发行网点和覆盖范围。
2.利用现有资源,减少浪费和混乱。“邮发合一”使报社专门编报印报,邮局则负责订报发报,简化了国内报刊发行系统,省去了许多人员开支和事务工作的麻烦,既可专心编报,又合乎经济原则,减少了浪费、纠纷和混乱,有助于解放初期全国报刊的发展,并增加了邮电业务。
然而,随着历史的前进,社会条件的不断变化,“邮发合一”渐渐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尤其是以后,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给报纸的发行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首先,改革开放政策为新闻出版事业带来空前的繁荣,报纸的数量增多,品种由单一的机关报变为多品种、多层次,开张由四块版变为八版、十六版甚至更多,内容特色更是日星月异,邮电部门不负重荷。
其次,市场经济条件下,报社必须讲求经济核算,考虑成本、利润等一系列经济指标。而“邮发合一”收费高,手续烦,造成报纸资金回笼慢,不利于报社的发展。
时间 最高发行费率 最低发行费率 平均发行费率 1949--1952 35% 14% 28.4% 1952--1980 25% 25% 25% 1980 30% 25% 27.5% 1981--1986 25% 25% 25% 1987-- 25% 28%--35% 29.3%
从上表可见,报纸的发行费率在建国四十年来几经变更,但最低平均都没有低于25%以下,最高达到了35%,这对于面临着要求自负盈亏的报社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自办发行的新模式应运而生。
二、自办发行的特点和优势 自从1985年洛阳日报率先自办发行起,几年的时间,“自发”模式如星火燎原之势,几乎全部的中等或中等以上的城市党报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报纸,纷纷加入“自发”的行列。报纸的发行总量也有了很大的增长,1993年报纸发行总量约为264亿份,比1979年全年发行131亿份增加了近一倍。
和“邮发合一”相比,自办发行有其不能比拟的特点和优势,更能满足新时期报纸发行的需求。
1.缩短投递时间,一般情况下,市区投递要比邮局早一两个小时,郊县要快半天至一天。
2.发行费用减少,如上文所述,邮发的发行费率最低也要25%,加上邮局种种相关要求的开支,实际发行费用相当昂贵,而自办发行,报社实际支付的费用和邮发相比,仅为18%。同时订报费用,报社可以立即拿到(邮发则是每月按订数返还),大大增加了报社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实现报社经济自主,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
3.投递质量提高,服务周到,上门征订,提高报纸的质量和发行量。 然而,尽管自办发行这一新生事物有其强大的生命力,但它也有自身体制上的弱点和不足。目前我国大部分报社的发行部门都很小,体系也不完整。《参考消息》,发行量300多万份,发行部只有7个人;北京日报三报两刊,发行部只有4个人;光明日报发行部16个人,与采编人员的比例是1:25。发行队伍如此弱小简陋,每到发行季节,记者、编辑都要带着发行任务,组织发行。这种亲力亲为的手工操作,实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化报业发展。因此,势必将有新的发行模式出现。
三、 多渠道发行的出现和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闻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报业发行模式变革也随之进入了新时期。未来,多种灵活的发行模式将会不断出现,多渠道发行势在必行。在这里,笔者仅谈谈自己的设想,供大家参考。
1.“邮发”和“自发”相互结合,扬长补短。邮局可以和报社共同商讨,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定合约,根据市场经济下价值规律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经济利益。报社和邮局因地制宜、因报制宜地制订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发行费率,这是“报邮联合发行”的关键,如果在这一点上双方能达成共识,“联合发行”就有了成功的基础和前提。这种发行模式,在某些地方已经实施,并取得了成功。1998年,《深圳商报》与当地邮局签订了“联合发行合作协议”,并且共同成立了“联合发行指挥部”,以邮局为主,报社协助,开办了预约征订、跨区订阅、上门收订、现场收订、分期订阅等多种新的服务项目,报纸的发行量因此获得全面增长,市内订户比上年增长了71.2%,外阜订户比上年增长了5 . 8倍。 在和邮局重新合作的同时,报社也可以拓宽自办发行的路子,灵活地采取多种手段,因地制宜地发展发行模式。尤其是一些有经济实力的报业集团,可以组建发行网络,由报业集团建立一个直接下属的发行总公司,再在各地建立起发行分公司,统一部署和管理此报业集团下的各家报纸发行;另外,报社还可以和银行合作,选中一家或几家全国联网的银行,委托它们在各地的营业网点设点收订报刊;随着因特网的发展,报社还可以利用网络,在网上征订报纸,然后委托电子商务站点进行送递。
2.建立专业化的报刊发行公司。这种发行公司可以是同一地区的多家报社联合起来组建的,每家报社根据投入的多少,占有一定的股份,发行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承担多家报社的发行任务,各个城市兴起和发展了自己的地方发行公司,再逐步将全国各城市的发行网联成一片,成立全国性的报刊发行中心;专业化的发行公司也可以由社会力量、甚至私人创建,它不属于任何报社,独立组建自己的发行网络,与各家报社签定合同,既可承担征订、投送业务,又可承担零售发行业务,使发行商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成为市场经济下的又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
3.零售商的出现和发展。除了以订阅来扩大发行,今后,零售渠道也将在报纸发行中变得重要起来。市场经济加剧了人口的流动性,尤其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流动人口便成为了报纸零售的潜在对象。报社可以自行创建自身的零售队伍,在城市各点建立发行站,聘用人员上街零售报纸;也可以在社会上招聘零售商,与其签定合同,由他专门负责某一地区的报纸零售,零售商能和不同的报社签约,并自己组建零售点。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主;合理适用;情势变更;实践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49-03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原则早已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以不同的形式采用,并在合同履行艰难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情势变更原则虽然也倍受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的关注,但是立法者出于种种考虑,一直未能把情势变更原则写进我国《合同法》。但这并不代表立法者否定了情势变更制度,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了这个问题,把它留给司法来解决。终于,200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中正式确认了情势变更原则,首次以司法解释确认了情势变更原则的普遍性法律效力。
但是由于建设市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面临着特有的问题。建设工程一般具有标的大、履行时间长、风险系数高和人工需求多的特点,而施工合同由于建材、人工的暴涨暴跌等情势的变化导致履行艰难甚至无法履行的局面频繁发生,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作为业主,如何充分考虑建设施工的特殊性,在施工合同中引入情势变更原则,一方面保证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要确保情势变更原则的合理、谨慎适用,从而有效维护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所有建设项目的业主来说,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1 情势变更原则的渊源以及在我国的现状
情势变更原则起源于十二、十三世纪注视法学派著作《优帝法学阶梯注解》中的“情势不变条款”。到16、17世纪,自然法思想处于支配地位,情势变更原则得到广泛的适用。到18世纪,却因为适用过于泛滥,受到批评并逐渐被摒弃。直到20世纪20~40年代,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和1929~1933年席卷整个西方的经济危机,给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带来了剧烈动荡,导致了经济大萧条、物价不稳定、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等变动,同时也使得许多合同无法依照约定履行。如果仍然坚持契约严守原则,将严重损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因此,情势变更原则重新受到重视,并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国际法领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情势变更制度。
情势变更原则最终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所接受。但是,我国《合同法》却并没有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并不排斥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很早就有相关的司法案例。而在建筑行业,更是早在2002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二十七条就允许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规定如下:“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
2009年5月13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更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正式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规定如下:“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释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一规定等于重新确认了情势变更,弥补了《合同法》之不足。自此,情势变更原则终于确立了正式的地位,拥有了普遍性的法律效力。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
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履行周期长、风险系数大、工程涉及的利益主体广而多,各种社会和自然环境相比合同订立时可能会发生异常变动,甚至变化幅度超过施工企业本身能承受的风险范围。在此情况下,若社会和自然环境等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往往导致大量纠纷,甚至导致工程停工、施工方拒绝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生产劳务工人聚集讨要工资等恶性事件。这对合同双方来说,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更好的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施工合同中引入情势变更原则是非常有必要的。
3 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所有有名合同中最复杂、产生纠纷最多、涉及法律关系最多的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制度最难把握的原则,所以要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并非易事。因此,业主在实践中必须把握好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比如适用的范围、事由的判断、适用的度以及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等问题,尤其与商业风险、不可抗力、显失公平等法律制度上的相近相似问题。如果在实践中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容易给合同双方带来很大的困扰。
3.1 适用情势变更的施工合同形式。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计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三种。可调价合同对风险的管理是开放和动态的,已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影响、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等因素规定为可调整因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不大;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工程的最终总价完全依据客观发生的实际情况按实结算,全部风险由业主承担,承包商在履行过程中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根本不存在适用情势变更的必要。
而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的总价或单价往往不能调整。所以承包方的投标报价包含正常商业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方全部承担,超出约定范围才考虑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而实际中风险超出约定范围的情况时常发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可能性也就最大。因此,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情势变更只适用于固定价格合同。
3.2 固定价格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范围。建筑工程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是在排除了不可抗力、商业风险、显失公平等导致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的其他法律制度之后,由于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一方利益严重失衡的情形,才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从国内诸多法律法规的制定精神和原则进行探究,适用情势变更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①情势变更事由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至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这段时间内;②情势变更事由的发生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通常包括全国物价大幅上涨(或下跌),且变化幅度超出了行业市场固有的商业风险幅度;各种经济行政管理措施;国际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外国货币大幅度贬值或升值;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对经济的调整;③情势变更事由的发生导致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无法完成继续履约的。
3.3 固定价格合同中情势变更标准和度的确定。我们知道,建材大幅度涨价是出现情势变更的主要事由。因此,为保证情势变更原则能在履行合同中得到公平合理的适用,业主及承包商双方应重视事前控制,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就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①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②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③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为区别正常的商业风险,也为确保因情势变更而遭受不利一方的利益,绝大多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调差文件,并规定了一定的调差幅度。此调差幅度可视为情势变更的标准和度,在调差幅度范围内的价格波动视为正常商业风险,如果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则由承包商承担损失由业主受益,价格下跌则由承包商受益,由业主承担损失。在调差幅度范围外的价格波动视为情势变更,如果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则由业主承担损失,价格下跌由业主受益。
至于调差幅度,则根据各地建材市场行情确定,标准不一。如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规定钢材价格调差幅度为±5%、其他材料价格调差幅度为±8%;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规定为±3~6%;江苏、广东、福建和云南省建设厅规定为±10%,湖南省建设厅规定为±8%,深圳市建设局规定为±5%。由于各地标准不同,在遇到一些大的工程时,省与省之间出现冲突,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出现矛盾。对此,笔者将在后续内容中加以细述。
4 施工合同中合理运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案例分析
4.1 实际运用案例介绍。新城总部大厦建筑群S-06地块办公楼项目,是江北新城核心区启动和示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江北新城投资的产业孵化基地、招商引资的窗口、形象标志、总部聚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本项目由南京江北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投资建设,总投资约8.06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518.5m2,建筑面积123618.6m2,地上总建筑面积89314.8 m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4303.8m2,建筑总高度为 99.050m。本项目形体功能布局主要分为三部分组成,即北侧A塔楼和南侧B塔楼以及西侧的裙房组成。A、B两楼使用功能均为办公,共23层,裙房为三层。两个塔楼由形如“飘板”的顶层连接,造型独具个性。
4.2 情势变更原则的实际运用。新城总部大厦建筑群S-06地块办公楼项目自2011年1月开工进展至今,已经陆续完成桩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土建、水电安装、钢结构及室外工程,幕墙工程,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等施工项目的招标工作。为了充分体现情势变更原则在本项目中的合理运用,同时也为了体现合同双方权益对等原则,在招标文件的合同形式选择、合同条款设置、合同价款调整等方面,我们采用如下策略:
4.2.1 业主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和评标方法。为了防止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用低价投标以期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再利用情势变更原则来获得合同价款的调增,因此,业主应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合理的评标方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投标单位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所以,我们在施工招标过程中,通常采用较多的是苏建招[2010]333号文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二: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K2的取值范围见[2010]333号文件规定。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2.2 合同形式。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商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4.2.3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府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人工工资价单价应执行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外的一切风险。除发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须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跟踪审计认可后有效)、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及风险程度,风险已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4.2.4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要求,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不超过10%的各类材料定义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工程10%以上的各类材料定义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甲乙双方约定,施工期间当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在10%以内的,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此幅度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
差价的确定以南京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为基准,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与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4.2.5 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实例。譬如《新城总部大厦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投标时间在2010年11月份,在其施工过程中一类主材水泥42.5级涨价或下跌幅度始终没有超过±10%,因此不予调整;而钢板(综合)则连续多月涨幅超过10%,因此,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业主予以调增。二类主材中钢筋(综合)、商品混凝土C35水下、商品混凝土C30等也是多次涨幅超过5%,同样地,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业主同意调增。
再譬如《新城总部大厦建筑群S-06地块办公楼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当时人工工资单价执行的是苏建价[2010]494号文件。后来在施工过程中,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苏建价[2011]812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新的人工工资单价。毫无疑问,这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因此,业主对于承包商在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都按新文件规定的人工工资单价标准予以调增。
5 业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时应注意的事项
情势变更原则体现的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排除因客观环境变化导致的显失公平的结果,避免停工纠纷等更坏的结果。但是,业主为了避免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应用情势变更时一定要仔细慎重。情势变更的这一慎重适用原则同样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明确提出来的。
业主和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约定清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双方签订合同的正常商业风险因素、甚至承包商运用情势变更为理由来实现增大盈利的目的等,都是不能适用情势变更的,工程结算时业主应不予认可。
另外,由于情势变更原则的存在,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难免会有投标人不能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故意将材料价格报得很低,以价格优势来获得中标资格,在履行合同或工程结算时以情势变更为由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这就需要业主做好事前控制的充分准备,在招标、评标以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仔细甄别、澄清及约定,预防此类不公平、不诚实不诚信的事情发生,从而真正做到有效保障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
6 结束语
前面笔者已经谈及对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建材调差幅度,由于各地标准不同,在遇到一些大的工程时,省与省之间出现冲突,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出现矛盾。因此,为使情势变更原则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们期望在不久的将来,国家能够为建筑行业的情势变更问题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或者其它形式的法律文件,从而结束建筑行业当前这种无序的状态。譬如在全国范围内明确、统一规定因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涨落而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风险系数和调整方法;适时修改《合同法》,增加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要件、内容及标准的法律条款,使情势变更原则出现在正式的法律条文中;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加入情势变更条款;笔者更希望有关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出台专门的细则,从而提高其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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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辨证方法 实践 理论
中图分类号:R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114-01
一、诸种辨证方法的实践根源
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中医学对辨证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相继创立了多种辨证归类的方法。这些辨证方法是在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时代下形成的,时间跨度很大。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多种辨证方法的相继出现呢?
概括的说,是在实践的逼迫下产生的,是追求治疗效果所致。疾病使生命受到损害,身体受到损害就会出现临床表现,而医学必须根据不同的临床表现给出不同的解释说明,然后方可指导临床诊疗。但是仅一种辨证方法是不够的,因为对其他很多疾病,依据这一解释指示的方向而处方用药时不能获得预期效果,这就使得人们重新寻找解释的方法。其实一种辨证方法只抓住了一种问题进行说明,而在治疗不同的疾病时,如果按照此种辨证方法得出的方药是有效的,那么这种方法的治疗范围就会拓宽或者被固定下来,如果治疗效果是无效的,那么这种方法的治疗范围就会被限定,人们也就会寻找新的方法来重新解释疾病,治疗疾病,直到这种方法被固定下来。也就是说,不同的辨证方法是应实践不同要求而产生的,由于实践中疾病种类的改变,导致原有的辨证方法不能有效地指导临床实践,这时作为医疗实践的主体必须建构新的经验体系,以满足临床实践的需要。
从古到今,中医学的创新和发展总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在新的医学实践中,援用新的思维方式而得以实现的。物理学家温柏格说:“只要有效地继承人类知识,同时把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知识拿到手,我们再向前迈半步,就是世界最先进的水平,第一流的科学家”。张仲景在发现《内经》理论不能有效治疗当时流行的“伤寒病”时,创立了六经辨证方法;明清时代的温病学家发现《伤寒论》六经辨证方法不能用来治疗温病时,就创立了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方法。
二、辨证方法产生的理论根源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实践要求对疾病重新作出解释才导致各种辨证方法的相继出现,但是一个完整的辨证方法只有实践的推动是不够的,要想对新出现的问题作出分析,还要有理论工具。
首先,中医学为新辨证方法的产生提供了工具条件。可以说,所有的辨证方法都是导源于《内经》的。中医学的奠基之作《内经》中就已有阴阳、寒热、表里、虚实、藏象、经络、卫气营血等中医基本概念的出现,也有了病因学说、阴阳五行学说、脏腑经络学说、气血津液学说等等,这些构成了中医学的生理病理、病因病机,其中气血津液是生命的基本物质,脏腑经络是器官,阴阳五行是动力源泉,这就组成了工具库。当实践要求产生新的辨证方法,人们利用这些不同的生理病理、病因病机概念,形成新的分析工具来构建新的辨证体系。
其次,理论的内驱力量促使人们对疾病作出完整理解和圆满的回答。临床上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有病因却没有发病,病因相同而表现出来的症状不同,都是虚证表现却不同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促使了辨证方法的相继产生。一次完整的治疗必须包括病因、病位、病性、病物等几个本质性要素,那么人们在治疗的过程中一定会追问病因是什么?病位在哪里?是什么性质?是身体的那种生命物质受到损害?但是每一种辨证方法都不能同时回答这些问题,那么人们在中医学已经为我们提供的概念中不断的寻找新的答案。病因是风、寒、暑、湿、燥、火等;病位是表里、五脏、六腑、经络、三焦等;病性阴阳、虚实、寒热等;病物是气血津液等,是多还是少(气虚、血虚、津亏等),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气滞、气逆、气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