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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建立“党组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突出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达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宣传教育培训方法、形式及对象
1、方法: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宣传和培训,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
2、形式: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平时的会议、培训班、工作例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和培训,或组织开展各种形势教育培训。
3、对象: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驾培、维修企业、水上交通、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四、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公路法》及省制订的《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政策规定)。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认真扎实地抓好安全培训工作。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必须达到100%,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换)证必须达到100%。未经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载体,集中组织开展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日益浓厚、全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行业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安排为:
(一)6月第一周(6月4日至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二)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6月第二周(6月11日至6月17日)为安全文化周;
(四)6月第三周(6月18日至6月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三、活动安排
(一)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日至6月10日)。交通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举办事故案例分析会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届时,市港航局、运管处分别分别组织港航、道路运输企业分别在码头、车站等人员密集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届时,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对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
(二)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1日至6月17日)。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即:建设一批安全文化建设阵地,培养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掘一批安全文化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推广一批安全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一批安全文化为载体的实践活动,推动一批安全文化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有重点、创造性地开展以上活动,树立安全文化建设品牌、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并及时向局安委会汇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局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比赛。文稿内容要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为主题,内容真实、感人,切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反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精神风貌。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踊跃参加,并分别筛选2-3篇优秀稿件报市交通运输局参加评选。同时,市局将筛选优秀稿件参加省厅的评选活动。投稿邮箱,投稿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三)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6月24日)。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以港口危化品管理、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保畅通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方面的演练;局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消防和治安保卫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演练;交通企业要以车间班组、船舶、车队等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协同配合能力,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预案演练计划,要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并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局安全监督科。
(四)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级公路、港航、运管和交通监察机构,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局“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安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打击范围和打击重点,落实部门“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6月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市互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各级公路、港航、运管、质量监察部门部门要分别组织明暗访组,加强对本行业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年度工作部署情况、第二次重点行动开展情况、第三次重点行动安排情况,以及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等。对检查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检查组要以书面形式报市局,同时对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有关单位要及时整改。届时,市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调度。
(六)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开展的活动
1.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及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企业内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逐一整改消号。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交通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40号文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3.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企业内部普遍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班组交流,发挥企业班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对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近期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发生一些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及时采取针对性对策和措施,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5.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工,要加强上岗资格培训;对从业驾驶员、船员、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要加强以增强岗位操作技能为主的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6.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救能力和保安自觉性。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次重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和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做好动员部署,认真谋划部署,严格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还要结合实际,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扩大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集中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优势,在车船、港站、公路收费站、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
2、活动地点:市区步行街
3、活动内容: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届时,将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市安委会在步行街举办的安全活动,通过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举办警示教育图片展,发放交通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4、参加部门:安全监督科牵头,客管处、运管所等单位安排人员参加。
(二)开展安全警示周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份第一周(6月4日至6月10日)
2、活动内容:交通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举办事故案例分析会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行业监管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以港口危化品管理、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交通企业要以车间班组、船舶、车队等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协同配合能力,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预案演练计划,要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并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局安全监督科。
(四)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
公路处、港航局、客管处、监察大队、运管所、修管所等单位,要按照局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安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要针对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打击范围和打击重点,落实部门“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6月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监管单位检查、市局督查的方式。公路处、港航局、客运物流中心、客管处、运管所、修管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检查,要重点检查年度工作部署情况、第二次重点行动开展情况、第三次重点行动安排情况,以及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等,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监督科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并进行考试。
(八)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开展的活动
1、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及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企业内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逐一整改消号。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交通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3、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企业内部普遍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班组交流,发挥企业班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对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近期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发生一些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及时采取针对性对策和措施,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5、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工,要加强上岗资格培训;对从业驾驶员、船员、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要加强以增强岗位操作技能为主的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6、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次重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和横向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认真谋划部署,严格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扩大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集中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车船、港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题,以有效防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和监管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基础,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培训方式
以宣传学习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为主,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活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四、培训对象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党政领导、各行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两客一危”、货运、驾培、维修等企业安全部门成员及一线重点岗位员工。
五、培训安排
(一)关于安全生产论述专题学习
1.培训时间:2020年1月-12月
2.培训内容: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参加人员:局党组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
1.活动时间:2020年6月
2.活动内容:开展警示教育、业务培训、应急演练和专家讲座等活动,努力形成新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服务实践热潮。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宣讲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咨询、进行交流互动,营造安全氛围。
3.培训人员: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领导及安全管理员。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安全文化的提升对构建安全体系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我局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对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二)加强探索创新。各单位要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自觉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以及职工队伍的能力素质基础,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真正把广大职工学习安全知识、践行安全理念的主动性调动起来。
交通运输局机关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工作必须管安全。要按照“实说实干”的要求,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一线落实,在一线抓落实,带着责任到一线去,情况在一线掌握,决策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从自身分管工作业务角度出发,按照安全生产一线落实的要求,多到企业、工地、公路、桥梁、营运车辆、隐患点、执法点及乡镇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到实处。每月末将到一线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及处理结果等填表送局运安股备查,年终作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在一线落实
交通运输系统从分管领导、股室到下属单位、企业,都要将安全生产知识和要求纳入重点培训内容,按照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操作者层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基层工作者层面的要求,对从业操作者开展实实在在、行之有效的培训和警示教育,解决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问题,培养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只有操作者发自内心的重视和敬畏,才能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让安全掌握在操作者中。各单位、企业组织安全培训的情况要从计划阶段报局运安股,运安股及分管领导对培训的真实性、规模、内容、效果等进行过程跟踪管理,将安全培训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三、投入在一线落实
交通运输系统路政、养护机构,要对道路安全隐患定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尽快组织实施,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运管、海事机构对客运车辆、渡船要在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督促企业、车主和乡镇认真整改或更换,消除不安全因素。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对投入不足或整改不力的企业、车主,将按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绝不允许不安全的生产行为存在。路政、养护、运管、海事对提出的隐患整治投入落实情况及落实不力情况,必须在5天内向局运安股报送。
四、制度在一线落实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每年各级各部门就安全生产下发的文件多而杂,而且有许多都是重复和强调,一方面说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以文件落实文件而安全生产工作落而不实的问题。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规定已经很全面很完善,关键在于落实。而司空见惯的是很多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停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规章制度和实际行动两个样、两张皮,安全生产规定流于形式,说一套,做一套,必须引起警觉。交通运输系统从领导到具体经办人员,首先自己要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更要在日常管理中督促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者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理处罚并记录在案,对屡教不改者要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监管在一线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交通运输机关及下属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分管和具体经办人员要用心想安全,用心谋安全,用心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的主战场在路上、在车上、在车站、在码头、在工地。要监督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操作者的安全意识落实,监督一线管理者思想认识和执行力的落实。对每一个主战场,作为监管部门,都要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措施有效,责任落实。为此,全局上下,要按照职责范围,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有敏锐性,要举一反三,及时依法处置。到一线落实监管责任,局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上班时间的三分之一,经办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下属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监管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办法、有记载、有处理、有结论,并形成完备资料以利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关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以来永城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组织、迅速行动,开展了大规模、全覆盖的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进一步强化了寄递渠道安全管控,提高了行业安全意识。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认真部署涉枪涉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交战办主任薛威为组长,交通派出所所长刘汉林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订《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每阶段的活动安排,确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宣传迅速
为使邮政、快递企业及货运物流行业充分认识到涉枪涉爆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我局通过“3.15诚信”、“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微信公众号、微信联络群等阵地宣传,积极动员宣传,普及寄递渠道非法枪爆物品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了全行业抵制非法枪爆物品意识。特别是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开展了道路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目前,我局已组织培训企业安全员、联络员、投递员500余人,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彩页5000余份、组织企业和车站悬挂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内容宣传条幅300余条,张贴安全通告200余张,在全市500余辆出租车上张贴涉枪涉爆宣传内容,在交通运输领域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良好的打击氛围。
三、执法有力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组织、抽派执法人员,分片分区深入寄递企业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开展密集式、货运物流等容易滋生枪爆违法犯罪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通过现场查看、调取监控、查阅台账资料、询问了解等方式,对全市邮政公司、中通、等多家营业网点、分拨中心和货运物流运输行业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安全监控设施运行、安检机操作使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应急制度执行、安全宣传培训和员工队伍稳定等情况。通过检查,各寄递企业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及保障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与此同时,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双十一”、“双十二”物流高峰期,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以主要领导带队查、职能部门联合查、行业科室突击查、安委会督导查的工作模式,“地毯式”开展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1280人次。
四、联合督导显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寄递渠道涉枪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交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9月份,商丘市公安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我市检查指导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我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五、2019年工作计划
1、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开展辖区内的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