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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投资;基准收益率;HCOR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034-04
一、前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企业的投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的方式,确立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尤其是对企业申报的项目采取审批、核准和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了企业投资决策的自,因此在项目前期的投资分析中,作为财务评价的重要参数之一的基准收益率的测算和选取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判断项目财务可行与否的基准。本文就是以农业投资项目为例,着重介绍农业投资项目基准收益率HCOR的测算方法及应用分析,希望企业在投资农业项目时有所借鉴。
二、企业农业投资项目HCOR的测算
(一)企业农业投资项目基准收益率测算模型分析
为解决投资项目行业基准收益率确定的及时性问题,笔者总结多年投资工作经验结合国内外投资理论,把农业投资项目的基准收益率 ( 折现率)测算主要模型归纳为三类:综合资金成本测算法、德尔菲法、项目模拟与统计分析法。在日常的基准收益率测算中的主要采用综合资金成本测算法,本文在测农业投资项目的基准收益率时也采用此法,所以重点介绍一下综合资金成本测算法。
综合资金成本估算法即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估算法,是一种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长期进行直接投资决策时,测算基准收益率所采用的最普遍的方法,筹资的方式很多,不同的筹资方式和结构带来的资金的成本有高有低。企业的资本构成可以分为债权资金和权益资金两大类,债权资金又可分为长期借款和企业债券两大类,权益资本既可以通过留存收益在内部筹集,也可以通过出售普通股股票在筹集,因此权益资本可分为普通股和留存收益,下面就从这几个因素来说明。
1.银行借款
税前资金成本:Kd=i
税后资金成本:Kd=i(1-t)
其中,i为贷款的年利率;t为所得税税率。
由于在实际中,贷款利息被计入所得税前成本中可抵消所得税,因此,从借款的角度,可以将其看做降低银行贷款的成本。
2.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的成本主要来自债券利息和筹资费用,其公式如下:
KB=
其中,f为债券筹资费用率;i为债券利率。
如果债券是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则发行的差额应该按年进行摊消,公式如下:
KB=
其中,B0为债券的票面价值;B1为发行价;n为债券的偿还年限;F为债券发行的筹资费;I为债券年利息。
3.普通股资金成本
对于普通股持有者来说,它仅是一张凭证,而且收益是多变的,从概念上来说,其资金成本是股东投资期望得到的最低收益率,该收益率有股东在股票市场上根据股票价格和预计的每股红利,以及公司风险状况所作的选择来反映。
KS=+G
其中,D0为基期预计年股利额;P0为普通股筹资额(基期市场价,即票面值);f为普通股筹资费率;G为预计每股红利的年增长率。
4.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虽然在企业经营期间不必归还本金,但经营者有责任保证按出资额分配利润,以满足投资股东的盈利期望(或机会成本)。这些直接投资包括吸收投资合伙人的投资资金和企业再投资资金,后者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企业提取的折旧费、摊消费和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可以用于再投资的资金。这些资金作为公司权益的一部分,属于业主或股东,但未以股利形式发放,保留在公司内的资金。表面上,它是不需要支付成本,但是实际上也有企业和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的问题,同时,使用其从事投资活动时存在着资金的机会成本问题。
可以比照普通股资金成本法:
Kr=KS
根据机会成本的原理,如下:
Kr=
其中,R为保留利润向外投资预计可以获取的利润率;f为手续费率;t为投资者应缴纳的所得税率。
5.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WACC)是以各种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为权数,对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确定的综合资本成本率(Overall Cost of Capital),即企业全部资本的总成本。通常由个别资本成本率和各资本权重两个因素决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WACC=Ki×Wi
其中,Ki为第i种资本成本;Wi为第i种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即权数。
(二)企业农业投资项目HCOR的测算方法及应用
企业农业投资项目的风险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平均风险相同时,才能利用企业的资本成本作为项目的HCOR,否则我们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果项目提案的风险高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平均风险,我们可以在该利率上加一个附加的风险调整量来说明项目的附加风险。因此,在确定企业农业投资项目的基准收益率的时候,企业资本成本的估算是基础和前提。
第一步:自有资金的资金成本
企业自有资金可以理解为企业的再投资资金,它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资金,是企业权益资本的一部分,表面上看不存在实际资本,但是用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要考虑机会成本,但当自有再投资资金只是项目总投资的一部分时,为了便于分析,可以将再投资资金视同于新增普通股本资金,即用股东期望的最低投资收益率来分析,因此可以按照2、1、(4)的公式进行计算,这将放在第三步处理。
第二步:借贷资金的资金成本
借贷资金的资金成本的计算方法按照2、1、(1)的公式来计算,相关利率可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查到。结合农业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文取5年以上为基准,取均值为8.92%,银行贷款利率为单利,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在计算过程中对其进行复利调整,项目的时间周期一般都在五年或者五年以上,因此可以认为计息周期为一年,此时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是相等的。其次,现代农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取25%。利率的相关转换公式如下:
复利与单利的转换:
I=(-1)
其中,I代表复利的值;i代表单利的值;n为时间区间。
K′d=-1=-1≈7.66%
以上是税前的情况,实际中,由于贷款利息被计入所得税前成本中,可产生抵税作用,因此公式变换如下:
Kd=(-1)(1-t),其中t为税率。
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转换:
Reffective=(1+)n-1
n为一年中计息次数;Reffective为实际利率或有效利率(Effective interest rate);Rnominal为名义利率或年利率(Nominal interest rate)。
以上是离散式的,当计息期趋向于无穷小时,离散式实际利率可以转换为连续式实际利率,当然这种更多体现的是理论上的合理性,转换如下:
Reffective=(1+)n-1=eRnominal-1
第三步:权益资金的资金成本
权益(股本)资金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由于优先股在国内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数量少,而且不多见,故不予考虑。普通股股东收入是不确定的,故其资金成本较难计算,本文采用的是CAPM模型进行计算,其中无风险投资收益率采用政府发行的相应期限的国债利率,取五年期国债利率为6.省略)得出农业上市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取近似值为2.61%。行业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借鉴美国的市场风险溢价然后进行调整,或者利用历史市场数据估计市场风险溢价,本文结合二者综合确定。回顾已有对美国的市场风险溢价的估计结果,美国各大投资银行和评估机构对美国市场风险溢价的估计在4.0%~5.0%之间,同时Stern Stewart的研究表明美国股市的市场风险溢价有下降的趋势,故取美国的市场风险溢价为4%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为美国市场为成熟市场的代表,则中国的市场风险溢价就等于美国的股权风险溢价加上中国股权的国家风险溢价。中国股权的国家风险溢价可以参考Damodaran的估计结果,为2%。从而中国的市场风险溢价为6%。鉴于农业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的偏低的事实,行业风险溢价可以把估计值下调1个百分点。
Ke=Kf+β×(Km-Kf)=6.34%+0.8162×5%=10.241%
K′d=-1=-1≈8.62%
第四步:资金权重
从农业企业的角度,可以采用行业统计均值,但在具体项目中,可以依据项目的具体状况分配权重进行计算,这里采用的是行业的统计均值,可以得出权益资本权重(,)取近似为38.63%。
第五步:计算WACC及行业基准收益率
计算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如下:
WACC=Ke+Kd
第六步:通货膨胀因素的考虑
包含通货膨胀的折现率(HCOR i n f)的计算公式:
HCOR i n f = HCOR+f+HCOR×f
其中,f为通货膨胀率;HCOR为不变的基准收益率,即与不变(价格不变,无通货膨胀)货币流量相关的折现率;HCOR i n f是包含通货膨胀因素的折现率。
转换公式为:i′=-1=
其推导过程:P=F=P′=F′=F×
其中,i′为实际利率(不包含通货膨胀因素);i为市场利率(包含通货膨胀因素)。
基于CPI的通货膨胀率均值为2.16%(根据2000―200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动情况求得均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stats.省略/tjgb/)。
本文为为保持口径一致,设定基准收益率时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在评估中考虑通货膨胀因素,首先要选定基年,基年可以任意选定,通常在投资评价中选投资零年,然后根据相对于基年同等货币购买力的原则,剔除各项收入或支出中的通货膨胀因素,再进行等值计算,我们通常可以利用以下公式:
F′=F
其中,F′为同一时点并相对于基年同等购买力的不变值;F为某一时点的当年值;f为通货膨胀率;n为当年与基年的时间间隔。
第七步:计算结果
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资本成本,通过资本结构的调整来拟合,计算如下:
=≈1.59,β无杠杆==≈0.37,
根据具体非上市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整后的β值为:
β=β无杠杆1+(1-T)=0.381+(1-0.25)≈0.49
名义Ke=Kf+β×(Km-Kf)=6.34%+0.49×5%=8.79%
通过以上分析,便可以列出如下表格进行计算:
三、结论
1.这个计算结果并不是基于具体项目情况来计算的,而是从参数的角度,通过农业企业的统计数据来测算的农业类企业投资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对于农业企业的具体投资项目,这个参数是可以结合企业自身的状况按照这个方法和路径进行调整,从全行业的角度,可以取值7%~8%作为一般性基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企业投资项目采用行业基准并不一定合适,行业基准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其反应的国家政策导向,只能为投资决策提供了辅指标。
2.在测算HCOR的时候如何考虑税费问题非常重要,而且和项目评估的过程联系在一起,而且这部分的争议较大,可以参考《参数》(第三版)中的做法,分别测算出融资前税前的财务HCOR和税后的HCOR,这里的税前税后的税指的是企业或项目的所得税。
3.借贷成本的税后成本可以方便计算,因此可以方便计算税后HCOR,但是对于税前HCOR的计算存在困难,因为通常认为税后成本的权益资金成本没有办法折算成税前值。在计算过程中,考虑了企业税率以及国内通货膨胀的因素,因此利用此参数进行农业项目财务评价的时候,在成本以及收益的估算上可以根据文中的方法选择使用。
参考文献:
[1]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院,等.农业项目经济评价实用手册:第2版[K].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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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天福,姚君泽.农业可行性研究[M].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3.
[6]赵国杰.技术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6:6.
一、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
(一)SNA中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述评
SNA(1968)建议采用间接方法,即用“保险费超过保险索赔的余额”对保险产出进行测算。SNA(1993)保持了间接测算的方法,但寿险保险服务的产出测算公式增添了“追加保费”一项,以防止服务产出为负。保险公司利用保险技术准备金进行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益,部分作为对实际保费的一项隐性追加。人寿保险现价产出等于“实收保费+追加保费-应付保险金-精算准备金和分红准备金”变化。由于承保者在向投保者提供非寿险服务时,没有直接收取服务费用,与人寿保险类似,SNA(1993)将非寿险产出也计算为总资源与总费用之差,即非人寿保险产出=实收保费+追加保费-到期索赔。
在最新的SNA(2008)中典型保险活动增加值核算变化不大。本文认为,追加保费相当于投资收益,追加保费全部计入产出,夸大了产出。目前的保险活动核算根本没有区分出内部的基层单位。核算的主要问题就是把所有的投资收益直接计入了GDP,没有区分出投保人与保险机构的投资收益。所以,合理的方法是在保险机构内部区分出投资活动与经营活动,分别核算增加值。这就是需要借鉴先前提出的投资基金与投资管理机构的增加值核算方法。
(二)投资管理增加值核算的方法
为了衔接与比较,这里先说明先前提出的投资管理增加值核算方法。这种核算方法,不仅适用于自己管理的投资基金,而且适用于接包管理(他人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对于处于两个极端的空壳型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核算会更加方便。但是最具典型性的是既有自己投资管理也有接包管理的投资基金核算,下面给出它的核算步骤如下。
1.计算投资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总收益-投资活动直接成本(投资活动直接中间投入+投资活动间接税净额+投资活动直接劳动者报酬+投资活动直接折旧)
2.计算经营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总收益-经营活动直接成本(经营活动直接中间投入+经营活动间接税净额+投资活动直接劳动者报酬+投资活动直接折旧)
3.计算如何分摊间接成本: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的间接成本分摊比例B与T分别为:经营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间接劳动者报酬(经营活动间接中间投入,经营活动间接折旧)=B×间接劳动者报酬总和(间接中间投入总和,间接折旧总和)
投资活动间接劳动者报酬(投资活动间接中间投入,投资活动间接折旧)=T×间接劳动者报酬总和(间接中间投入总和,间接折旧总和)
4.计算经营活动营业盈余:经营活动营业盈余=经营活动收入-经营活动劳动者报酬-经营活动折旧-经营活动间接税净额-经营活动中间投入
5.最后计算投资基金增加值总和:投资基金增加值总和=劳动者报酬+折旧+经营活动营业盈余总结如下:以上总结出的是混合型的投资基金的增加值核算,就是兼营自己的投资管理与他人的投资管理,是最具代表性的投资基金。如果是完全的空壳型投资基金,那么该投资基金的增加值为零;如果是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直接作为经营活动,那么增加值就是劳动者报酬,折旧加上营业盈余;如果是完全的自己管理的投资基金,那么增加值核算中只有自己投资管理的核算,由劳动者报酬与折旧组成。
(三)典型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原理
本节在借鉴原先投资基金等的增加值核算方法来完成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方法。本节的保险机构是指最主流的寿险或者是非寿险保险机构,暂时不区分其中的微妙区别,至于其中的非寿险的特殊细比如再保险等将在后续研究部分完成。根据先前的研究方法,是把一个基层单位的活动分为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然后进行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对于直接成本可以分摊,对于间接成本,需要根据剩余收益的比例来分摊。不仅是投资基金,还有一般的非金融企业,存款性机构,保险机构等也是可以应用这种方法来进行核算的。
但是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也有自己特殊的处理之处,就是一般认为保险准备金是负债,不是权益,这在标准的国际金融资产分类中也是如此①,因为,货币资产一般不存在实物资产的租赁模式,只会发生债权债务的借贷。这些保险准备金是相当于保险机构未实现的收入,类似于递延收益。所以,这里的准备金是介于债权与股权之间的,在微观财务会计上是债权,但是在宏观增加值核算上性质上应该理解为股权。投资收益有一部分来自于准备金,一部分来自所有者权益。这样,企业的投资活动相当于是有两个现金流,但是这两个现金流完全混合在一起,内部的投资管理也是混合在一起,现金流与投资管理都是同质的。专门准备金虽然由保险企业持有和管理,但由于准备金是为投保人的利益而设置的因此它应被视为投保人的资产而非保险企业的资产,所以准备金的投资收入也应属于投保人,是投保人的财产收入。专门准备金的投资收入,类似于银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收入。
在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中,为了更清楚显示经济流量的目的,对交易可以采取一些重新的安排,主要有三种,这里列出与本文相关的两种②:(1)改变交易流程,是指按不同于实际的途径或按实际上不具有的经济意义记录所发生的交易。比如,雇主为雇员支付社会保障缴款,被记录为由雇主先支付给雇员,再由雇员支付给社保基金;(2)分解交易,是指把交易各方视为单一的交易记录成两个或者多个不同分类的交易。比如,租金的支付分为本金的偿还与利息的支付。
借鉴该方法,应该对准备金产生的投资收益改变交易流程。可以先把投资收益记录为是投保人的资产与股东的资产,同时在保险机构的名义下接受投资管理而产生的投资收益;然后投保人把准备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当做追加保费交给保险机构;这些投资收益都是追加保费,同时都是保险机构的经营收入。所以,一方面,准备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就是投资收益;另一方面,投资收益也是属于保险机构的经营收入。这里的处理和SNA明显不同,SNA是把准备金投资收益分为追加保费与投资管理费。
另外,本文把存款利息投资收入也是计入投资收益,这也是和以前的增加值核算一致的。所以,保险企业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与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投资收益,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前者属于保险企业的财产收入,不能计入保险企业的服务产出之中;后者则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而投保人又把这一财产收入全部付给保险企业,作为追加保费。
在实际应用中,首先必须根据保险企业资金运用的收益,按比例折算出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投资收入。按照我国现行的保险业财会制度,保险专门准备金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和人身险责任准备金组成。因此,我们可以用借鉴一般的管理会计中计算的(存货、销售等)周转率时取平均的方法。下式计算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投资收入: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投资收入=(保险企业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保险企业专门准备金期初、期末平均余额/保险机构专门准备金及所有者权益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综上,保险机构经营活动总收益中有已赚保费和追加保费。所以,在此基础上,保险机构的核算完全可以照搬先前提出的投资管理的增加值核算方法。可以参考投资管理的增加值核算方法列出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公式,下面举例说明。
(四)典型保险机构增加值核算案例增加值计算的步骤如下:
1.计算经营活动总收益。投资收益中有部分是转化为追加保费,需要计算追加保费。
追加保费=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投资收入=(保险企业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保险企业专门准备金期初、期末平均余额/保险机构专门准备金及所有者权益期初、期末平均余额=1000(这些数据是存量,不在利润表中出现,本文直接给出结果)
经营活动总收益=已赚保费+追加保费=13000+1000=14000
2.计算经营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1500
经营活动直接中间投入=退保金+赔付支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保单红利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再保险摊回项目+经营活动直接营业成本=1000+2000+4000+250+900-300+1000=8850经营活动总收益=已赚保费=12000
经营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总收益-经营活动生产税净额-经营活动直接中间投入-经营活动直接劳动者报酬-=14000-150-8850-1000=4000
3.计算投资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直接中间投入=投资活动直接营业成本=500投资活动总收益=2000
投资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总收益-投资活动直接中间投入-投资活动直接劳动者报酬=2000-500-500=1000
4.计算如何分摊间接投入。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的间接成本分摊比例分别为:经营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经营活动剩余收益+投资活动剩余收益)4000/(4000+1000)=8/10;1000/(4000+1000)=2/10
经营活动折旧=8/10×总折旧(表中未给出,这里直接给出)=8/10×1000=800
经营活动间接劳动者报酬=8/10×间接劳动者报酬总和=8/10×1000=800
经营活动劳动者报酬=经营活动间接劳动者报酬+经营活动直接劳动者报酬=800+1000=1800投资活动所得税净额=2/10×所得税总和=2/10×1000=200
《卓越理财》:什么是“增额分红”?
万里祥:“增额分红”又叫“保额分红”,是将红利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配,即将客户当年分得的年度红利自动地加入到有效保额之中,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下一年度的分配,保费不增,保额逐年递增,直到发生保险责任等情况时,将多年复利累计的有效保额给付客户,同时在保单终止或减保时还能分一笔终了红利。
《卓越理财》:增额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是什么?
万里祥:一般保险公司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于“三差”:
1、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利差);
2、本年度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死差);
3、本年度实际费用率与预定费用率之间差异形成的部分(费差)。
我国目前只有“新华人寿”采用“增额分红”的方式,其红利来源除包括以上“三差”外,还包括:
1、退保等保单状态变动产生的损益;
2、精算评估方法与基础、税收政策及财务核算方法变动产生的损益;
3、上一年度未分配盈余及其投资收益。
《卓越理财》:为什么“增额分红”保险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万里祥:1、红利来源多,投资渠道广。(1)大额协议存款;(2)国债承销包销;(3)国债回购交易;(4)购买金融债券;(5)、中央企业债券;(6)银行同业拆借;(7)证券投资基金;(8)进入股市融资。
以上投资渠道不是单一的,而是组合的。各投资渠道之间的投资比例是根据当时资本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的。增额分红保险的特点是在各种投资渠道的选择中灵活地进行调整和组合,从而获取最大的利润,使客户利益最大化。
2、由于每年分的红利是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配,降低了兑现压力从而扩大了投资运作的灵活度,增加了获得高收益的可能性。可见"增额分红"具有长期经营的优势,更能发挥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的双重功能。
3、"增额分红"保险除了与"现金分红"保险一样,要将保险公司每年全部盈余中的可分配盈余部分拿出7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客户外,还要将未分配盈余部分也拿出70%作为独有的终了红利分配给客户。分的多,投资收益率自然要高。
《卓越理财》增额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率是如何测算的?
万里祥:以新华人寿“美满安康”增额分红保险为例:
30岁男性客户年交保费1.31万元,保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该款保险是两全终身分红保险,生时每三年按保额的9%固定返利,66岁时按当年的有效保额还发一笔祝寿金。死时按双倍保额理赔保障金。
投资收益率由三部分组成:
1、到66岁固定返利投资收益率可达159.62%,平均年投资收益率为4.43。
2、到66岁终了红利投资收益率可达62.39%,平均年投资收益率为1.73%。
3、到66岁现金价值投资收益率可达43%,平均年投资收益率为1.19%。
增额分红保险投资收益率的测算是有特定的年龄段和时间段的。以上仅以30岁男性作为代表,并以66岁为一时间段。年龄越小,投保时间越早,投资收益率越高;另外投保时间越长,如到70岁、75岁时,返利越多,增额越大,投资收益率也就越高。
关键词:单位电量内部收益,售电量增长率,可研财务评价模型
一、引言
由“输配分离”的电力体制改革趋势可见,未来电网公司将以政府核准的输配电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电网投资将产生新的补偿机制,以往可研中通过电价调整进行投资弥补的方法,失去了对投资决策的参考价值。因此,为更符合电网经营实际,对于没有明确电价政策的电网工程,借鉴基于准许收入测算输配电价的方法,以企业当前盈利水平开展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
电网经济预测评价中,对于电量增长率的测算是根据往年的增长率来制定,这种方法的测算没有考虑到售电量随时间的变动情况,不能体现数据变动的规律,因此本文使用统计模型对售电量进行预测,从而推导出更加可靠的电量增长率。
二、电网工程可研财务评价体系
1、单位电量内部收益
单位电量内部收益是计算项目运营期收入的关键因素,本文借鉴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和理论准许收入相关理论,提出了各电压等级单位电量内部收益的测算方法。具体测算步骤为:依据总输配电资产及各电压等级资产的理论准许收入,计算各级资产理论准许收入所占的比重;计算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年平均负载率,并除以各电压等级对应的标杆负载率,计算各电压等级负载率所占的比重;按照理论准许收入比重占70%、负载率比重占30%的原则,计算各电压等级资产的综合分摊权重;将项目投资主体财务报表中的总输配电净收入依据各电压等级资产的分摊权重计算出各电压等级分摊的输配电净收入;利用各电压等级分摊的输配电净收入除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量,计算得出各电压等级的单位电量内部收益。
2、售电量增长率测算
售电量增长率是项目可研财务评价的重要参数,用于测算项目运营期的售电量。售电量的预测是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观察,使用统计模型(灰色模型与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得到预测的售电量,最后通过预测的售电量测算平均的售电量增长率。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可有效增加电量增长率预测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3、可研财务效益评价体系
本文选择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静态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四个指标作为项目可研财务评价指标。为计算这四个指标,需要构建整个的财务报表体系。具体步骤为:依据项目投运第一年预计的输配电量和未来项目运营期内的电量增长率计算项目运营期内各年的输配电量;用每年的输配电量乘以项目所属电压等级的单位电量内部收益,计算出项目运营期内各年的输配电净收入;预测项目运营期内各年的各种成本费用;利用财务评价模型,编制项目运营期各年的相关预测报表,计算项目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静态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等指标;将这四个指标与评价标准进行对比,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盈利能力指标是反映项目在建成后财务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的指标,主要包括资本金财务净现值、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静态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四个指标。
(1)资本金财务净现值
该指标是指按电力行业的基准收益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它是反映项目生命期内投资盈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I为项目实际的或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预测的年现金流入量;CO为项目实际的或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预测的年现金流出量; 电力行业基准收益率(一般可选取五年期国债利率);n为计算期年数。
此指标大于0,说明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否则不可行。当多方案比较时,财务净现值越大的方案相对越优。
(2)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该指标是指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积为零时的折现率,是反映项目在设定的计算期内全部投资的盈利能力的相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I为现金流入;CO为现金流出; 为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n为计算期年数。
其判断公式如下:
(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行业资本收益率)/行业资本收益率*100%
当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行业资本收益率或设定的折现率(一般可取4.1%),时,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3)静态投资回收期
该指标是指项目累计净现金流量等于零的年份,也就是在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此指标通过对比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与行业基准回收期的差异,来分析项目的可行性。计算公式如下:
行业基准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
其中,静态投资回收期(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上一年份数+(出现正值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可选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可按行业基准收益率推算投资回收期。
当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时,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否则不可行。
(4)总投资收益率
该指标是反映项目投资盈利能力的静态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年均息税前利润/总投资-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
若年总投资收益率大于行业平均总投资收益率(一般可选取3%),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否则不可行。
四、结论
本文以单位内部收益、电量增长率为基础,建立了电网工程项目可研财务评价体系,完成了可研财务评价模型搭建,为电网工程项目可研财务评价夯实了基础。同时该模型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需要在深入电网工程研究的同时持续优化完善模型。
参考文献:
[1]李英,李成仁等,《输配电价理论与实务》[M].中国电力出版社.2012
【关键词】资本外逃规模及结构;短期资本流动;隐蔽的短期资本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入世之后,我国的国际贸易规模逐年攀升,大量外来资本涌入的同时也伴随着我国资本走出国门寻找更广阔的投资机会。但是,在正当的国际贸易往来背后,也隐藏着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资本外逃代表我国财富的流失,会打击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和可持续性。对其研究显得愈发重要。
一、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与影响因素分析
(一)资本外逃测算方法
由于资本外逃活动往往具有隐蔽性,要想准确测算出其规模是相当困难的。我们只能基于已有数据对资本外逃规模进行粗略地测算。国内外对资本外逃的测算方法主要有直接测算法和间接测算法。
直接测算法是直接通过一个或几个用国内异常风险反应迅速的短期资金外流项目来测算资金外逃额的方法。这种方法直接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采集数据。基本测算公式是:
资金外逃=短期私人资金流出额+国际收支账户中的“误差与遗漏”
直接测算法简便易行,能够很方便地满足经济研究中对资金外逃基本趋势和大致规模的测算要求。但它的缺陷是:1、 “误差与遗漏”不仅包括那些隐蔽的未记录的资金流动,也包括一些真实的统计误差。2、直接测算法所依据的定义是将资金外逃视为一种短期资金流动,基本上没有考虑长期资金流动。
西方学者针对直接测算方法的一些缺陷,提出了另外一种测算资本外逃的方法―间接测算法(又称剩余法)。基本测算公式是:
资金外逃=对外债务增加+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官方储备增加+经常项目逆差
从理论上讲,间接测算法在界定资金外逃的范围时,强调的是资金外逃产生的负面效果。相对于直接测算法来讲,间接测算法所估计的资金外逃范围要广得多。但间接测算法也存在明显缺陷,其主要表现为:1、测算结果并未涵盖所有的外逃资金;2、测算结果中包括了一部分正常的外流资金。
(二)直接法测算资本外逃规模
为简便起见,本文采用直接法来测算资本外逃规模。即利用公式:
资金外逃=短期私人资金流出额+国际收支账户中的“误差与遗漏”
一般而言,外汇占款主要来源于实际使用外资(FDI)、经常项目顺差和短期国际资本流入,可知,短期资本流出=外商直接投资+经常项目顺差―外汇占款。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及国泰安数据库,并按中美年均汇率的相关数据计算所得,从1997-2011年我国资本外逃规模(单位:亿元):1997年--3747.135087、1998年--6051.727562
1999年--4853.82986、2000年--6669.191983、2001年--2171.814326、2002年--1312.70325、
2003年---4756.997997、2004年-- -9258.764424、2005年--2984.514381、2006年--140.3209658
2007年- -9169.814958、2008年--4978.892748、 2009年--4107.975908 2010年--6546.06491、2011年--5054.418718。
(三)资本外逃结构分析
从图1可以清楚的看到,1997-2011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在均值0周围上下波动,而短期资本流动和资本外逃规模走势基本相符。可见在这段时期里,我国资本主要是通过短期资本流出这一途径实现外逃的。
图1资本外逃规模结构
这一结论与杨胜刚(2000)研究的我国1987-1997年资本外逃结构不同,在其研究结论中可以看到,这一时期资本外逃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造成的。究其原因可能是1994年人民币从经常项目的部分可兑换转变为1996年底全部可兑换,这为资本外逃提供了极大便利,更多的资本通过短期资本流出来实现外逃。
二、短期资本流动途径分析
1.显性的短期资本流动
显性的短期资本流动指的是可以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观测到的短期资本流动规模。在我国国际收支的金融项目中,证券投资管制仍然比较严格,所以短期资本流动主要以其他投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短期贸易信贷、短期贷款、货币和存款、其他短期资产和负债。
图2显性的短期资本净流出结构示意图
从图2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国显性的短期资本在2007年以前基本呈现净流入势态,而2007年和2008年,由于其他短期资产和负债的大规模净流出,导致显性的短期资本总额也出现净流出势态。
出现上述势态的重要原因与准备金制度的“创新”有关。2007年8月以来,境内银行开始按照央行要求用外汇上交本币存款准备金,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都执行这一新规定。由此估算,去年下半年上交存款准备金规模大约1000亿-1200亿美元。而商业银行的这些准备金正是作为商业银行的资产存放于央行。
2.隐蔽的短期资本流动
隐蔽的短期资本既可以通过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进行名实不符的流动,也可以通过货币走私和地下银行(或地下钱庄)进行资本的非法流动。某些隐蔽性资本流动,如伪造单据所造成的虚假进口货值会反映在“错误与遗漏”项目中,但其所导致的资本流动并未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反映。具体包括:
①进出口伪报。通过低报或隐瞒贸易外汇收入,将外汇擅自存境外,或者高报贸易外汇支出,向国家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汇往国外,构成资本外流;制造无真实贸易基础的进口单据,“假进口真融资”,或者高报出口,低报进口,构成资本内流。此外,服务贸易也常常是隐蔽性资本流动的重要渠道。
②经常性转移。除了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的无偿捐赠和赔偿等项目以外,侨汇是比较重要的经常性转移。
③投资收益。通过低报对外投资收益、高报对外商投资支付的投资收益实现资本外流;而通过低报对外商投资的支付,高报对外投资收益,实现资本内流。
④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短期资本流动不仅隐藏在外商直接投资的跨境支付和债权债务调整中,而且还通过“虚增”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金实现短期资本的流动。
⑤货币走私和地下银行系统等。
由于隐蔽的短期资本无法精确计算,我们只能通过从短期资本净流出总额中扣除显性的短期资本净流出来计算其总规模。
图3隐蔽的短期资本净流出
从图3可以发现,隐蔽的短期资本净流出自2008年以后持续的增加,并在2010年达到最高峰。而且自2009年以后,隐蔽的短期资本净流出额显著大于显性的短期资本净流入额,使得我国短期资本流动呈净流出势态。这一增长趋势对我国今后的发展大为不利,会导致我国财富的大量流失。
三、应对资本外逃的对策
资本外逃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其有效解决需要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协助配合监督,防止资本管理“真空”。鉴于资本外逃的特殊性,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1.建立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机制。我国短期资本流动主要是隐藏在正常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下进行的变相资本流动,我国政府应该继续分别针对不同渠道的短期资本流动加强管理力度。
2.加强对居民私有财产对外转移的监管。对申请人身份的识别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当资产转移规模超过一定数额时,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界定待转移财产的合法性。
3.拓宽个人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把国际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产品引入国内,也可以因地制宜的创造新型风险规避和套期保值金融产品,增强个人和企业对国家经济的信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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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硕士研究生学费,差异化定价,内部收益率率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4)05-0114-06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产品的更高层级,既能够产生社会收益又能够产生个人收益,社会和个人对硕士研究生教育都有需求。社会出于稳定和发展的需求,希望社会成员具有更高的教育水平,其对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价格需求弹性很小,因此社会需求对硕士研究生教育价格――学费的影响并不敏感。另一方面,个人对于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则是出于接受更高层次教育以获取未来更高收益的目的。其对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的支出,相当于放弃了当期的消费用于人力资本投资,期望这种投资行为能带来更高的个人收益。因此,只有在放弃当期消费所带来的效用损失,小于或等于未来收益给个人带来的效用情况下,个人才会进行硕士研究生教育投资,所以个人对硕士研究生学费的接受程度基本上取决于其接受研究生教育后的收入水平。
同时,由于劳动力市场还在市场分割的情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我国不同行业间和区域间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的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工资省际间最高相差2.13倍,行业间最高相差5倍。这就意味着我国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其工资性收入会因其进入地区或者从事行业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但是我国高等教育学费长期受成本分担思想约束,使得我国高校不同学校、专业间硕士研究生学费差异并不大,这就造成了我国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成本相差无几,而未来收益却差异较大的局面,结果形成了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各个专业之间冷热不均,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问题,制约了硕士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本文将硕士研究生教育视为一项人力资本投资,将影响该项投资未来收益的区域性和行业性等因素考虑进去后,通过一个案例来测算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内部收益率,并将之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进行对比,从而为高校根据本校不同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就业去向测算不同专业内部收益率,并据此为学费差异化定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文献简述
关于学费这个概念,通常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指受教育者向学校或教育机构交纳的培养费。《如教育大辞典》指出,学费是指受教育者向学校或教育举办者交纳的培养费[1]。另外一种观点以教育成本为基础,认为应该按照合理的比例划分,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的部分支出。学费是“学生及其家庭按规定必须向学校交纳的基本学习费用。学费主要是用于补偿学校支付的高等教育成本中,按照合理的分摊比例,应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的那部分支出”[2]。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家庭或者个人对于高等教育的投资理论以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此理论始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约翰斯通首先阐述了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和补偿[3]。他认为,高等教育的获益者不仅是政府和社会,个人和家庭是最重要最直接的获益人。受教育者由于接受了高等教育而获得了高于他人未接受高等教育的那部分收益,应该由家庭或其本人承担那部分成本。其实,这种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思想最初来自于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后来此方法应用于对教育的投资分析,而反映教育收益率水平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就是内部收益率[4]。教育内部收益率是对一个人因增加接受某级教育而得到的未来经济报酬的一种测量,其最初的目的是测度教育的收益能否补偿教育的成本,通过对教育的成本现值与收益现值进行计算和比较,用以判断是否对某级教育做出投资[5]。
关于研究生阶段收费的必要性,目前学术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比如,实行收费制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而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增加经费投入,收费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6-7]。在此共识基础上,国内学者就研究生学费的定价原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陈迁指出,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必须划分出梯度和层次[8]。研究生教育的产品属性、学位类型、培养成本、教育质量、劳动力市场需求、工作补偿和地区经济差异等都是定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9]。而且有研究测算得出影响研究生收费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依次是生均成本、地区经济差异、办学水平、专业差异、未来需求和国家投入,BP神经网络方法测算出的权重系数分别为1.2、0.9、0.8、0.4、0.26、0.24[10]。此外,不同专业和学科类型的研究生项目进行差异化收费也是当前的研究热点。大量的研究都认为,应考虑不同学校、学科和专业及毕业后的经济收益,按照市场公平、投入与产出相关的原则制定标准,不能够“一刀切”[11]。比如,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层次、地域要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对史、哲及数、理、化等基础学科或者基础性长线专业,应采取保护性资助措施,甚至可以对一些基础学科免收学费,以吸引优秀生源;而对专业学位或者应用性质的学科专业,如MBA、MPA、工程硕士等应遵循市场机制,其学费价格可根据市场需要进行调节[12-13]。
总之,从目前国内高等教育学费问题的研究文献来看,大多数学者都支持硕士研究生教育差异化收费,只是在学费定价主体和定价机制上存在分歧。一部分学者指出,高等教育的定价主体应为政府,且政府应该采用获利原则对不同学校和专业实施差异性定价;另一部分学者指出,高等教育应该由市场定价,高等教育产品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从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但是就我国来看,高等教育市场并未形成,市场主体缺乏定价意识和能力,更无从谈及这一市场的社会福利最优化问题。所以,本文认为应该采取基于获利原则――特别是从内部收益率的视角来对硕士研究生学费进行定价。
而且,国内学者遵循获利原则对硕士研究生学费定价的文章,受数据可得性影响,绝大多数是关于定价原则和影响因素的讨论,并没有实际定价策略的定量分析;或者是采用平均意义上的数据进行探讨,其数据选择方式和计算方法并不适用于我国当前行业间和区域间工资差异大的特点,对高校进行硕士研究生学费差异化定价的启发性不大。因此,本文利用岳昌君(2004)的教育收益率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区域、行业、性别、岗位等因素对硕士毕业生未来收入水平的影响,计算出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并将该内部收益率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进行比较,给出具体的定价策略,以作为高校进行硕士研究生学费差异化定价的依据[14]。
三、根据内部收益率法进行差异化定价
内部收益率法可以更为直接地反映项目投资成本变化与投资收益率的关系。本文将硕士研究生教育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而学费则是这项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成本。采用内部收益率法,将建立起学费与硕士研究生教育收益率间的直接联系,从而为高校提供一个更加具有操作性的硕士研究生学费差异化定价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模型构建
根据后面的调查数据,我们这里假设2005年有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其22岁。如果其同年接受两年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将于2007年24岁硕士研究生毕业。如果我们假设60岁为退休年龄,则根据内部收益率法,有如下公式:
上式左端为该名同学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后,在未来工作中所得的工资性收入现值;右端第一项为硕士研究生学费的现值,即这项投资的会计成本,第二项为若该名同学没有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而是直接以本科毕业生身份工作所获的工资性收入现值,即为这项投资的机会成本。其中Yi代表该名同学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就业后历年的工资性收入,Xi代表该名同学以本科生身份就业后历年的工资性收入,r代表该名同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投资的内部收益率。(1)式中的9.88%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度公报计算的我国居民自2008-2013年人均实际收入增长率平均值,用以代表该名同学未来年均收入增长水平。
(二)硕士研究生预期收入现值与机会成本现值
本文采用岳昌君(2004)的教育收益率计算方法,对2007年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中的1694个数据样本进行测算,用以计算受性别,地区、行业、单位所有制性质、职业性质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收益率差异,并据此推算出工资差异。这一方法对当前我国行业和区域工资差异较大的情况下,高校根据本校不同专业毕业生因就业去向不同而造成的未来工资性收益差别,进行差异化学费定价,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具体而言,设立两方程如下:
其中,INC为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SCH为受教育年限,EXP为工作年限,EXP2为工作年限的平方项,EDUi和bi分别代表不同的受教育程度以及相应的教育收益率,基准变量为小学,SCH*DUMk表示教育变量SCH与虚拟变量DUMk的交互项;各类分类的基准分类为女性、西部地区、竞争性行业、城镇集体所有制、生产工人;ek表示教育收益率在不同性别、地区、行业、单位所有制性质、职业性质间的差别。
根据方程(2)经计算得本科生教育程度回归系数是0.6765,硕士研究生教育程度回归系数是0.8816。根据公式RREi=[exp(bi)-1]/di,得出本科生年教育收益率为:9.69%,硕士研究生年教育收益率为:11.78%。其中,bi代表回归方程(2)的回归系数,di代表第i级教育程度与小学教育程度的受教育年限之差。研究生di取12年,本科生di取10年。
下一步,按照前面的假设,对该名同学进行硕士研究生预期收入现值与机会成本的现值估计。假设该名同学毕业后进入京津沪广的事业单位从事办事员工作。根据方程(3)得出用于测算该名硕士研究生未来年收入的参数如表1所示;若该名同学以本科生身份进入京津沪广的事业单位从事办事员工作,根据方程(3)得出用于测算该名同学读研的机会成本参数如表2所示。
将该名同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年未来工资收入额、机会成本,以及2007年我国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代入方程(1)中,得出该名同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为10%。如表3所示,根据样本数据可以估计得到,在我国西部地区、竞争性行业,民营企业、一位女性生产工人的平均工资为5237元。而这里的学费数据是根据2007年全国60所211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计算而得的平均数。
最后,结合2007年我国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来看,该名同学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后,其硕士研究生教育投资内部收益率高于当年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1个百分点。假设这名同学的情况代表是某一专业的平均水平,则表明接受这一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所获得的收益率较高,而这必然引起考生出于对未来更高收益的要求报考这一专业,相应的高校也会因为该专业的报考人数较多,而开设该专业或者强化该专业固有优势,以便获得更多的学费收益。若高校仅是出于通过强化该专业固有优势以扩大招生规模,进行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话,这对于高校形成自身优势特色专业,为社会提供更优秀的专业人才是有好处的。但是高校若出于为了获取更多的学费收益目的,在自身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开设这一专业,不但会影响本校原有优势学科专业的建设,造成有限教育资源错配,还会使得这一专业人才培养良莠不齐,反而不利于这一专业的发展。
四、讨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回顾和总结当前我国研究生学费定价策略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次从高等教育内部收益率的视角,揭示了我国研究生学费差异化定价策略。我们的研究发现,根据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去向,测算不同高校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并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进行比较,形成不同专业学费差异化定价是可行且必要的。同时,内部收益率法的使用使得学费定价主体能够更为方便地通过学费变化,调整不同专业的内部收益率,有助于缓解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专业冷热不均的现状,有助于形成我国高校更为科学合理的优势学科布局。
研究认为,对于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的专业,应参照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从增加教育成本角度适度提高学费水平,降低这一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从而减少报考该专业的人数,这样一来既可以增加拥有该优势专业高校的办学热情,更加专注于优势专业的人才培养;又可以使不具有该专业办学条件的高校,因为报考这一专业的人数下降,而降低其开设这一专业的热情,这有利于该专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通过前面分析和讨论,我们发现利用内部收益率法测算不同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并将之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比较,就能为高校提供一种较为简便的实行硕士研究生差异化学费定价的方法。进一步的,就不同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与社会投资收益率的不同关系,为政府在硕士研究生学费定价主体和定价机制提出建议如下三点明确的政策建议:
第一,对于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的专业,政府应该将学费定价权部分交予高校,允许其根据人才市场薪酬水平以及自身专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定价。这样能够使高校办学拥有更多的教育经费支持,促使高校将教育资源配置到本校强势学科之上,有助于高校优秀学科的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水平创新人才,也有助于适度缓解我国当前因为硕士研究生学费差异较小,造成的专业选择冷热不均的情况。同时,政府还应该提高对这些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助贷水平,保证其不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放弃学业。
第二,对于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的专业,政府应该对那些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专业进行补贴,降低这些专业发展所需资金对学费的依赖程度,从降低这些专业硕士研究生自己支付教育成本的角度,提高其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内部收益率;同时,政府还应该适度增加奖学金额度,增强这类专业学生从事本专业研究的动力,从获得收益的角度提高教育内部收益率,尽量使得这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与社会平均内部收益率持平。
第三,对于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经常围绕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波动的专业,政府应该允许用人单位资金进入公办高等教育机构。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不稳定的原因在于这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就业行业或企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而这将会造成高水平专业人力资本闲置或者企业用人成本偏高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这一专业的长期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允许用人企业资金适度进入公办高校这类专业之中,实现订单式人力资源培养,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对这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内部收益率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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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本外逃;规模测算;国际收支
Abstract:This paper measures the scale of capital flight in China by adjusting on the direct measuring method and the indirect measuring method.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 scale of capital flight in China is large, and the extend takes on an evident process in different year. Meanwhile, the phenomenon of capital flight and capital inflow is simultaneous. The capital flight of China will be remain at a higher scale in the future, and is sensitive to 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
Key Words:capital flight,scale measurement,balance of payments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8-0042-05
二十世纪80年代,国际经济学界在研究拉美国家债务问题时发现,伴随着国家公共部门外债增加的同时,私人部门却出现了持续大量的资本外流,从此资本外逃问题开始受到的广泛关注和研究。此后,我国围绕资本外逃的相关研究也同步发展起来。但是由于在定义口径、测算方法、数据来源上不尽相同,得出的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结论通常都大相径庭。一般认为,测算方法越科学,测算结果误差就越小,可信度就越高。因此,本文旨在对我国资本外逃的规模进行重新测算,以求更加细致和深入地对我国的资本外逃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资本外逃的定义
目前,经济学界对资本外逃尚无统一的定义,国内外学者或机构,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对资本外逃的表述各异。
(一)国外学者观点
金德伯格(Kindleberger,1937)将资本外逃定义为:资产所有者因恐惧和疑虑所导致的资本异常流出。此后,卡丁顿(Cuddington,1986)将资本外逃扩展为追逐短期超额利润而产生的“短期投资性资本,即游资”的外流。杜利(Dooley,1986)认为资本外逃是从发展中国家流出的、躲避官方管制和监控的私人短期资本。伊格・沃尔特(Ingo Walter,1986)将资本外逃比作是私人投资者对一种隐含的社会契约的违背。托尼尔(Tornell and Velasco,1992)定义资本外逃为“生产资源由贫穷国家向富裕国家的流失”。德普勒和威廉姆森(Deppler和Williamson,1987)认为资本外逃是为购置对国外非居民的要求权行为,这种行为的产生是由于所有者担心如果继续在国内持有资产,其资产价值会遭受各种损失。世界银行(1985)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债务国的居民将其财产转移到国外的任何行为。
(二)国内学者观点
宋文兵(1999)将资本外逃的概念界定为“以国内投资者为主体的资本非法外移”。韩继云(1999)定义为:国内资本出于安全动机、投机动机或者其他目的,逃避正常的监管制度,以各种非正常的方式转移到国外的行为。杨海珍(2000)将资本外逃定义为“由于意识到本国的非正常风险,或者为了逃避本国当局控制的非正常资本外流”。李晓峰(2000)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因恐惧、怀疑或为了逃避本国的异常风险或管制,或为了获取较高的相对收益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资本外流。庄芮(2000)认为资本外逃是基于避险、获利等动机而在一国出现的非正常资本外流。任惠(2001)将资本外逃定义为未经批准的、违法违规的资本外流,是超出政府控制的资本流出。这也是我国官方比较认同的资本外逃定义。
综合上述观点,理解资本外逃的定义应注意两点:一是资本外逃是指非正常的资本外流;二是资本外流不等于资本外逃。笔者在此基础上将我国的资本外逃的定义为: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深化和完善过程中,经济人出于政治、经济或其他的目的,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采用非法手段或假借合法的形式将资本转移出境的资本流出。
二、资本外逃的基本测算方法及评价
资本外逃是一种地下或者灰色的经济活动,说明资本外逃必然是隐蔽而难以监控的。学术界一直在试图阐释其原因,并希望找到一个比较准确测算资本外逃数量的方法。经过有关学者专家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提出了以下三种基本测算方法:
(一)直接测算法
直接测算法是通过一个或几个对国内异常风险反应迅速的短期资本外流项目来估计资本外逃额。这种方法直接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采集数据,所以通常又称国际收支平衡表或卡丁顿法。基本测算公式:
资本外逃=私人非银行机构的短期投机外流资本+误差和遗漏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把非银行机构的短期外流资本都当作投机的热钱并不合理,且误差与遗漏项中的部分统计可能反映的是真实的统计误差。鉴于国家金融工具的日益丰富,后来凯特(Kant,1996)在卡丁顿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通过把资本外逃划分为三个层次的“游资”,从而能够对资本外逃的规模进行不同层次的估计,成功地克服卡丁顿法的第一个缺陷。测算公式分别为:
“游资1” = -[误差及遗漏+其他部门其他短期资本项目中的其他资产项目]
“游资2”= -[误差及遗漏+其他部门其他短期资本项目]
“游资3”= -[游资2+债券和公司股权方面的证券投资]
直接测量法最大的优点就是思路清晰、计算方便、数据比较容易获取,比较适用于资本投资规模较大、资本流动期限较短且国际收支统计比较完备的国家。但其缺点也很明显:(1)直接测量法是将资本外逃视为一种短期资本外流,基本上没有考虑长期资本流动,因而容易导致低估一国的资本外逃额。(2)“误差与遗漏”项目不仅包括那些隐蔽的未记录的资本外逃,还包括一些真实的统计误差。(3)没有区分“正常的”资本外流和资本外逃,从而导致高估一国的资本外逃额。
(二)间接测算法
间接测算方法也称作“残差法”或者“余项法”。该法最早由世界银行(1985)提出,它将一国的外部资本来源与对外资本运用之间的差额视为该国的资本外逃额,一般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四个项目的变化量间接地估计资本外逃规模。基本测算公式:
资本外逃=对外债务增加+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经常项目逆差-官方储备资产变动
摩根信托担保公司(Morgan Guaranty)采用上述方法估计资本外逃时,将银行系统的短期外国资产增加额从中减去,认为银行持有短期外国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外汇交易需要,是一种合理性资本外流。克莱因(Cline,1987)又对摩根法作了改进,从摩根担保方法中减去了已留在国外的外国资产再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和经常项目中的旅游收入。他认为已留在国外的外国资产再投资收益从未进入国内,不应视为资本外逃。
间接测算法相对于直接测算法要广泛全面得多,它涵盖了私人部门所有对外资产的净增额,且模型具有较好的可调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外部资本来源与对外资本运用间的“残差”实际上反映的是全部资本的流动额,因此,它可能夸大资本外逃的规模;(2)它无法反映通过经常账户的虚假交易(如进出口伪报)所进行的资本外逃;(3)虽然能识别出一些正常的资本流动并将其从模型中剔除,但同样无法将已记录的一般性资本外流与资本外逃完全区分开。
(三)混合测算法
混合测算法由杜利(Dooley,1986)提出,其具体测量方法是:首先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相应项目将可识别的资本外流部分加总,得出一国的对外债权总额,然后再进行三项调整。一是加上“误差与遗漏”项目;二是加上世界银行统计的债务总额与官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相应项目计算出来的对外债务之间的差额,这是官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未作记录的对外债权;三是减去已申报的对外债权部分,该部分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已申报的投资收益除以对外债权的国际平均收益而获得。该方法相当于直接测量法与间接测量法结合,强调的是居民未申报的对外债权,从理论上说,比上两种方法更贴近实际。测算公式为:
资本外逃=总国外资产所有权存量-估计的国外利息所得
但该方法也存在一些缺陷:(1)居民申报的利息可能不准确,从而影响已申报的对外债权的准确性;(2)所有已申报的对外债权未必都能获得国际平均收益;(3)无息资产被动归入资本外逃之列。
三、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测算
由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无对外债权利息收入的统计数据,所以无法采用Dooley的混合测算法对我国资本外逃进行估计。同时,由于资本外逃本身的模糊性和统计数据的不完善,资本外逃的各种测算方法都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为了对我国资本外逃规模有一个较全面的估计,我们分别采用直接测算法和间接测量法对我国的资本外逃规模进行估计。鉴于我国的统计数据缺乏一致性,统计科目不够细,我们在采用直接测算和间接测算法进行估计时,做了一定的修正。
(一)直接测算法修正
我们在采用直接测算法估计我国的资本外逃规模时,考虑到国际金融工具的日益丰富,采用的是凯特的“游资”测量方法。由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无“其他部门其他短期资本项目中的其他资产项目”和“其他部门其他短期资本项目”的统计数据,我们无法做凯特的“游资1”估计。对于“游资2”的估计也是经过一定修正的,估计范围介于凯特的“游资2”与“游资3”之间,相应地“游资3”也和凯特的“游资3”有所不同。本文的估计模型如下:
“游资2”=-[其他部门其他投资资产+误差与遗漏]
“游资3”=-[“游资2”+债务和股权方面的组合投资]
(二)间接测算法修正
由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股权融资方式所占地位日益重要,所以我们对基本的间接测量方法也进行了修正,其修正模型如下:
资本外逃=债权资本流入+股权资本流入+其他债务流入+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官方储备资产增加+经常项目
四、测算结果分析
由图1可以看出,不同的测算方法所测得的资本外逃规模结果悬殊,表明它们还并不完善,存在着忽高忽低的现象,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但不管怎么说,这三种方法所测得的结果趋势具有一致性,对我们还是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的:
(一)我国资本外逃总量较大,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将修正的游资2、游资3、间接法测算结果分别相加,可以发现1985-2008年我国资本外逃额累计分别为3468.50亿美元、3532.49亿美元、7584.90亿美元,平均每年外逃额分别为144.52亿美元、147.19亿美元、316.04亿美元。如果我们将上述三种测算结果取平均得到综合值,其资本外逃额累计也达到4861.96亿美元,年平均外逃额也高达202.58亿美元。同时,考察期24年间资本外逃额综合值累计相当于1992的GDP总额(约4882.22亿美元),占考察期内GDP累计总量(289181.53 亿美元)的1.68%。表明我国的资本外逃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二)我国的资本外逃和外资流入现象并存
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2年以后,我国进入了利用外资的黄金时期,多年连续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利用外资国。随着利用外资的规模的扩大,资本外逃的规模也越来越大。1985-2008年,我国累计资本外逃为4861.96亿美元,占同期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8314.17亿美元)的58.48%,亦是同期借用外债增额(3626.10亿美元)的1.34倍,大大超过每年新增的外债。考察期我国资本外逃(4861.96亿美元)占同期资本流入(9729.02亿美元)的比重竟达到了49.97%,也就是说,当我们努力去引进每1美元外资时,却有大约0.5美元的资金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到国外。
(三)我国资本外逃的增幅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985-1991年,我国资本外逃现象较为稳定且规模不大,每年保持在100亿美元以下;1992年资本外逃突破100亿美元大关,并在1992-1998年之间在一个新的高度上继续保持稳定,期间1998年资本外逃规模达到巅峰状态;1999-2004年资本外逃的规模波动较为频繁,并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2005年以后我国的资本外逃又开始大幅度上升,个别年份增幅达一倍以上,按照这个趋势,我国的资本外逃形式不容乐观。
(四)我国资本外逃对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强烈的敏感性
1992年、1998年、2005年都是资本外逃的一个高峰期:1992年由于受我国经济的“硬起飞”的影响,经济超高速增长和经济秩序的混乱,物价上升、货币相对贬值,为了达到保值的目的,资本纷纷外逃;1998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国内一些风险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我国整个经济大环境恶化,加剧了人们对人民币贬值的预期,资本大量外逃。2005年由于现实中人民币升值的幅度有限,且预期未来急剧升值的减少等因素作用,我国资本外逃额又迅速增加。2001年、2004年都是资本外逃的一个低谷期:2001年随着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渐消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外汇储备不断增加,人民币贬值预期减弱,资本外逃规模有所下降;2004年由于反洗钱领域相关法规的出台及完善对外投资的监管,加上我国对资本流动渠道的逐步放宽,大量的“热钱”通过各种途径流入我国,使我国的资本外逃开始减少。
(五)我国资本外逃在未来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的规模
虽然我国大量的资本外逃未给我国经济造成很明显的危害,但其潜在破坏性不容低估。之所以未对我国经济造成很大破坏,是由于我国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率,使得大量外国直接投资流入我国,同时贸易收支保持较大盈余,外汇储备充足掩盖了资本外逃带来的危害。若一旦我国的外资流入降低或逆转,出口创汇能力
降低,资本外逃的危害将会逐渐体现出来。
五、小结
本文在对资本外逃的定义及测算方法讨论的基础上,综合修正的直接测算法(游资2、游资3)和间接测算法,较全面地测算了我国的资本外逃规模,结果表明:(1)我国资本外逃总量较大,同时,存在着资本大量外逃与外资大量流入并存的现象。(2)我国资本外逃的增幅在不同年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1985-1991年,我国资本外逃较为稳定且规模不大;1992-1999年在一个新的高度上继续保持稳定上升;1999-2004年资本外逃的规模波动较为频繁,并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2005年以后我国的资本外逃开始大幅度上升。(3)我国的资本外逃形式不容乐观,在未来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的规模上,并对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强烈的敏感性。
注:
①修正的游资2、游资3、间接法三种测算结果取平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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