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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动物的作用范文

时间:2024-03-05 14:46:52

序论:在您撰写流浪动物的作用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流浪动物的作用

第1篇

[关键词]隐喻;动物隐喻;认知;《流浪狗之家》

一、隐喻概述

隐喻是一种常见的语言修辞手段。人们通常把抽象的不熟悉的概念通过具体的、熟悉的事物映射出来,以便对前者有更好的理解,这一映射过程便是隐喻。莱考夫运用源域(sourcedomain)和目标域(targetdomain)之间的映射(mapping)以及映象图式(imageschema)来解释隐喻现象。目标域概念是人们想要表达的对象或事物,即本体;源域概念是被用来描述目标域概念的对象或事物,即喻体。他认为隐喻是从一个易于理解的源域概念映射到一个比较难理解的目标域概念,也就是从喻体映射到主体。例如:Timeismoney.(时间就是金钱。)就是通过“金钱”这个相对具体的喻体去认识、理解“时间”这个抽象的主体。和明喻相比,隐喻具有较强的宣示意涵,即不用“像、如”等字眼明示主体与载体之间的比较,而是在主体和载体之间暗中画一等号。从传统意义来看,隐喻一直被认为是修辞学中与明喻、夸张、拟人等并列的一种修辞格,在语言运用中起修饰作用。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隐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人们对隐喻的认识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从现代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隐喻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或修辞手段,而且是人们对不同事物的特征建立联系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人们借助于一类事物理解另一类事物的认知手段,是人们认知新概念、表达新思想、创造新意义的重要途径。在人们的常生活中,隐喻无处不在,隐喻性思维和隐喻性表达也随处可见。

二、影片中的动物隐喻

通常来讲,在隐喻结构中作为源域概念的事物是接近人类生活或者为人类所熟悉的,它来源于人类与自然界的长期接触和相互作用。人们通常以具体喻抽象,以已知喻未知,以熟悉喻不熟悉来实现隐喻过程。动物作为大自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人类对动物的特征、习性产生了深刻的认识,发现动物和人类之间在方方面面的习性上有很多的相似性,于是逐渐形成了以“动物喻人”的语言修辞手法,创造了许多形象生动而又意义深刻的隐喻,实现了两个不同概念域之间的映射关系。动物隐喻的产生,满足了人类交际和认知的双重需要。在动物隐喻中,人们首先赋予动物以某些人的特征,然后又通过具有某种人类特征的动物来理解人类的行为。由于文化的相通性和动物本身所具有的相同属性,动物隐喻在不同的文化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同、的差异以及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的迥异,动物隐喻在不同的文化里也表现出了较大的不同的意义指向。例如,在中国文化里,由于狗以前只是用来看家护院或者狩猎追捕,地位低下,人们对其吆来喝去,充满了厌恶和鄙视,所以狗的隐喻意义常常带有贬义,如“看家狗”“狗腿子”“狗胆包天”等。而在西方,狗一向被人们视为mansbestfriend,甚至是oneofthefamilymembers。在西方人眼里,狗是忠实可靠的朋友,人们对其喜爱有加。因此,狗在英语中的隐喻意义是褒义居多。如aluckydog,Loveme,lovemydog,Everydoghashisday等。动物隐喻的运用使得人们的常语言表达更加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一部好的影片往往会有隐喻的运用,使之令人发省,有所感悟,以达到非同凡响的效果。英文影片《太空犬》《神犬小伙伴》《流浪狗之家》等都运用了隐喻的手法,增强了故事的生动性。

三、影片分析

HotelforDogs是根据路易斯·邓肯的小说改编的,影片内容发人深省,堪称一部喜剧片。该影片没有华丽的台词和复杂的人物角色,更没有气势辉煌的场景,描述了一对年少的亲姐弟和一群流浪狗之间的感人至深的故事。故事情节并不复杂,表现手法也很直白,却通过一系列的对比、映衬及诙谐幽默的喜剧手法,将善恶之间、渺小与伟大之间、人性和狗性之间的强烈反差刻画得淋漓尽致,震撼着我们的灵魂,激发了观众内心深处的共鸣。

影片中的主人公是16岁的安迪和11岁的布鲁斯,他们是一对亲姐弟,也是一对孤苦伶仃的孤儿。该影片还塑造了另一个主角Friday,一条聪明忠实的狗狗。最近福利社的黑人大叔给安迪和布鲁斯安排的养父母是一对狂热的音乐人士,每天忙于摆弄他们的乐器,对狗狗一点都不喜欢,甚至是讨厌至极。可怜的Friday晚上不能在家里过夜,更为可怜的是,它还得经常自己出去找吃的。影片开头刻画了一位路人,故意捉弄Friday,而且引以为乐,结果被路过的洒水车淋成了落汤鸡,手里的面包也很自然地被Friday给叼走了。这一幕让人捧腹的同时也发人深省,这些或许正是对现实的一种裸的映射吧。

Friday一向忠诚,尽管它可以很容易地挣脱项圈,却从来没有背叛过它的主人。当它被那些打着“维护城市安全”旗号的所谓的专业人士抓走并关进动物收容所的时候,Friday依然晓得绝不能抛弃主人,所以它没有放弃任何可以逃跑的机会。后来,Friday乘看守不备之时,挣脱了项圈逃了出来,并一路闻着主人的气息找寻而来,之后形影不离地跟在主人左右。

一次偶然的机会,足智多谋的姐弟俩幸运地在附近找到了一间废弃的酒店,而且已经有两只非常聪明懂事的流浪狗把这里当成了暂时栖息的地方……不幸的是,这里条件相当糟糕,这两只先前就入住的狗狗也非常脏,为了能让这些小狗狗们住得更舒服,弟弟布鲁斯凭借极高的创造天分和一双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和姐姐共同将一些被扔掉的常用品变成了各种具备机械原理的小奇迹,再运用他们的聪明才智设计和发明了很多有趣且方便狗狗们的装置:方便的食物传送带,好玩的“汽车门”游戏,完美的排污系统,等等。并在邻居朋友的帮助下,彻底地将那间已经许久无人涉足的破败酒店,变成了一个充满着奇幻色彩的狗狗的天堂,不仅让Friday有了容身之所,他们还将每一只能够找到的流浪狗都安置在这里。修建好之后,姐弟俩开始在全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狗们,有些是无家可归,有些是惨遭追捕的危险,这些狗狗都在姐弟俩的关怀下住进了“流浪狗之家”。而他们也得到了来自社工夫妇的帮助和一个在宠物店工作的店员的物资赞助。渐渐地,“流浪狗之家”越来越热闹,聚集的狗狗也越来越多。糟糕的是,温馨的“流浪狗之家”也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他们逐渐查到了这个地方。

后来执著的Friday又和5个少年“火”一起强攻了那个动物收容所,解救出了上百条流浪狗。它们都是被各自的主人抛弃后一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或是在肮脏的垃圾堆里寻找食物来维持生存,还要经常面对被收容的危险。在被解救的那一刻,它们奔跑在繁华拥挤的街头,在Friday的带领下,疯狂地奔向那个属于它们的温馨的天堂。或许它们觉得自己终于成了这一繁华都市的一员,哪怕是微不足道、令人厌恶的一员,所以它们兴奋无比,尽情地撒欢,释放着自己的能量。影片中的Friday就像一位很专业的F1车手,带领着所有的狗狗们风驰电掣地横扫了一切,以压倒性的气势向那些所谓的维护城市安全的专业人士发起了挑衅。其中一位贪吃的狗狗依然不失调皮本性,还顺便叼走了警车的车牌。那一刻,从时间和空间上都觉得它们真正成了这一繁华都市的一员。路上人流马川,无不退让三舍,注视并欣赏着这群流浪狗们的狂欢。

最终,警察和所谓的专业人士还是跟随狗群而来包围了这个“流浪狗之家”,并试图重新把这些狗狗们收容。就在这一关键时刻,福利社的“黑人大叔”很虔诚地捧着“狗狗志”出现在众人面前,他一条一条地深情地读着每条狗狗们的来历和悲惨遭遇以及被孩子们接到“流浪狗之家”的过程。“黑人大叔”每念到一条狗狗的名字,它们就会乖乖地从他背后慢慢地站到楼梯台阶上亮相,每一条狗的应声出场都深深震撼着在场所有人的灵魂。平时在人们眼里肮脏狂暴的流浪狗狗们竟然如此温顺,如此听话,如此有秩序,就像一个团结和睦的大家庭。躁动的人群开始慢慢安静下来,屏住呼吸,深切体味着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动和温馨。“狗狗志”反驳了人们嘲弄和疑惑的眼神,唤醒了人们沉睡的灵魂。“黑人大叔”站在正义和人性的角度居高临下地呵斥并及时打断了警察和“专业人士”的恶行。

这位曾经有点自私的“黑人大叔”,也被这几个孩子和这群流浪狗们深深打动了,在这些幼稚却又伟大的灵魂面前他的灵魂也被感化了。此刻站在台阶上的身影是如此高大,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人群中他妻子的脸上也交织着幸福的笑容和感动的泪花,这一刻她和他都救赎了自己的灵魂。于是他们决定收留主人公姐弟俩,并一起经营打理这个“流浪狗之家”。

四、结语

全片的无疑是流浪狗们从收容所被解救出来,在街道上狂奔的场景,恐怕所有的观众都在庆幸它们终于要奔向自由了,这一转折的确是导演的高明之处,看似孩子们的计划功亏一篑,实则是影片的。“黑人大叔”伯尼叫出第一条狗狗的名字,狗狗依次出现在长长的阶梯上,人群也随之惊讶欢呼,每条狗狗都有名字,每条狗狗都把这里当做真正的家,它们都被抛弃过,它们在城市里流浪,努力地生存;或许这也是安迪姐弟俩决心建立流浪狗之家的原因,他们也失去过一个家,他们也在寻找一个家,他们也像这些流浪的狗狗一样在努力,没有放弃自己和彼此。影片以狗喻人,隐喻的作用在该影片中被刻画得淋漓尽致。甚至连旧酒店本身,也是被抛弃的,只有当它遇到这些狗狗和孩子时,才敞开胸怀,接纳他们、保护他们。善良的姐弟俩救赎了可怜的狗狗们,狗狗们又救赎了市民的灵魂,善良的光辉终于被重新点亮,久违的人性放下了偏见、自私和冷漠,全体被感化的市民出资把这个破败的酒店装修一新,以前厌恶狗狗的摇滚专业人士也在这里为狗狗们献唱,这里终于成了真正的流浪狗之家。

[参考文献]

[1]刘瑞琴,等.英汉辞格对比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

[2]刘瑞琴,等.英汉委婉语对比与翻译[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0.

[3]赵艳芳.语言的隐喻认知结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评介[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03).

第2篇

[关键词] 动物救助;非营利组织;社会意义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229-2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较之前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且人们的业余生活也更加的丰富多彩,尤其是精神层面上也发生了较为深远的变化。小猫小狗等宠物也已经进入到了千家万户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快乐。但是由于宠物方面的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以及宠物主人的个人疏忽或道德观念的丧失,导致大量的宠物流浪在社会里。因此,流浪动物的救助已然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性问题。近年来,从网络等渠道的相关报道可以发现,民间自发组织的救助动物的团体正在慢慢形成规模。西安地区“西安爱心小动物救助基地”就是其中之一。它自基地成立到今天已经8年了,但因为运营资金短缺,原场地被政府征用等问题,必须重新选址并建立基地。这些问题都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动物救助工作的进行。

(一)非营利组织概念的界定

民间组织是指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由社会中各个阶层的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发组建的一种组织形式,是独立于政府、市场之外的公民社会部门,又被称之为非营利组织或者是第三部门。但由于中国的民间组织具有其特定产生背景,因此无论是在内部治理的制度化程度上和外部环境的规范性上,还是在国家公民的主体性上,都不可避免的烙上了中国转型时期的特色。

(二)救助对象的界定

本文所讲的流浪动物主要指的是流浪在城市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内的没有得到主人照顾的犬与猫(常见的流浪动物主要犬与猫两种动物)。一方面流浪动物的卫生状况会带来多种疾病的交叉感染,另一方面也会严重影响一个地区的整体社会卫生、环境状况。

相对于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的具体情况来看,就目前的实际数据,流浪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多,流浪动物救助中的实际承载量也经受着严峻的考验。救助中心每月所要面临的压力不仅来自于要对流浪动物进行有效接管,还来自救助中心自身条件限制的压力。例如,接管道的动物所要耗费的食物资源、治疗费用,还有就是要面临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多方面的考验,而且救助中心的经济来源实则是依靠民间人士的自愿捐助和救助中心负责人自己捐助这两部分,但若只是依靠救助中心的援助又是远远不够的。更不要说还有持续不断的流浪动物需要援助。所以,鉴于救助中心的资源的配置有很大缺口,救助中心最有必要救助的对象应该是那些如若不进行救助,生命就会受到威胁的动物。

(三)中国与西方国家针对于民间组织动物救助的不同

流浪动物问题一直是一个关于动物保护援助的全球性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域都因地制宜的采取了适合自己国家国情的政策, 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规定了动物主人不得随意遗弃自己所认养的动物。在这一点上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异,中国国内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宠物注册流程。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丢弃宠物。在美国和加拿大,流浪动物都会由民间救助组织负责收留。例如在美国有美国慈善协会,他们都会分管动物救助部分的事宜,经费则是由政府资助其中的一部分,其余来自民间的自愿性捐款;在英国则有全球历史最为悠久的动物福利组织―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该协会有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同时还进行动物的收容和治疗受伤动物的工作。日本明确规定滥杀或任意伤害动物是要处以徒刑的。各机构寻回的动物都必须带到医院做检查,根据狗的状况进行筛选,严重的狗给予安乐死,剩下健康的狗可以领回领养所。因此,在中国与国外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国外机构更注重权力,不仅是人有权力,动物也有其自身的权力。而在中国,因为相关法制体系的建立还不完善,造成流浪动物的种种问题。

(四)如何做到合理救助

案例:居住地址闸北区交城路386弄盛世馨苑小区。虽然周某行为古怪,但在居民眼中,她却是一致公认的“爱猫人”。居民表示,经常看到她领小猫回家,最多时四五只一起带回来,家里养不下,她在楼下还自建一个猫棚,晚上经常看到她在猫棚前对着小猫自言自语:“乖乖来,妈妈喂你们吃好吃的。”后来猫棚被拆了,周某还是不断从外面带猫回来。令居民们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小猫“只进不出”,只要进了周某家中就全部失踪了。日前,在上海时常会看到被残忍杀害并遭丢弃的猫咪尸体,她也被称为上海虐猫女。随后,许多爱护动物的人士聚集起来,一起声讨“虐猫女”。并发生的打架事件,产生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从上述的案例可以看出,社会大众在领养动物后,致使大部分犬、猫流入社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不愿继续进行养育使命或其他诸多因素,但并没有进行虐待直至残忍杀害的地步。案例中的“爱猫人”并没有尊重动物的权利,也没有做到抚养人的义务。而依法办事是中国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我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及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保护野生动物,而且是限定于濒危的、有极高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动物中的绝大部分如农场动物、娱乐动物、宠物、实验动物等则没有被纳入被保护之列。而2002年《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首次增加了动物福利的内容。但也仅限于提到,并没有具体措施。因此,法律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长远发展。真正地让动物保护志愿者们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据地去为动物们谋求其应有的权力。

(五)非营利组织参与救助的社会意义

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独立团体,具有其政府、相关部门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可做到使社会照顾、社会规制、社会公正等之间的相互融合。

1.非营利组织参与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中坚力量。非营利组织由于其非政府性、公益性和志愿性,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能够接近社会基层,了解群众。一方面,非营利组织的部分志愿者就是来自于社会基层,能更了解社会大众的情况,能更具体的参与到活动中去;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有能力深入基层。并同基层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能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这在针对动物救助过程中更具有亲和力。并且能参与到相关救助工作的志愿者,在投身救助的本身就是关心动物的,因此,不会对救助对象也就是流浪动物产生二次伤害。

2.非营利组织参与流浪动物救助能够满足多样化的救助服务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社会大众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非营利组织在参与流浪动物救助是所要采取的方式、方法也应随之发生改变。因此,非营利组织在救助流浪动物时对救助的服务需求也就应该相应的有所提升。

3.非营利组织能够整合社会力量与资源,为公民参与救助提供一个重要的平台。在一定意义上,非营利组织即是救助的重要支柱力量,也要为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救助提供了一个良性运作的平台。就目前状况来看,各个社会救助站都存在着任务繁杂、人手不够,资金短缺等的问题,非营利组织能够有效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以聚集社会分散的人力资源来实施救助工作。同时,可以在互动平台上相关救助信息,为施善者提供一个了解救助对象的平台,这样可以有效地整合社会整体资源,可以说,非营利组织是社会力量的粘合剂,它改变了原来的僵化组织体系,他的出现为参与救助的各类社会力量提供了纵向与横向沟通的新渠道。

参考文献:

[1]刘春湘.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6.

[2]邓秀文.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制约因素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3]郭艳丽.我国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2.

[4]叶娟娟.流浪动物民间救助之路[N].河北日报,2009-06-02010.

[5]应琛.民间救助的尴尬[J].新民周刊,2013,(07):30-33.

[6]江蝶.流浪宠物救助过程中某些问题的思考[J].中国动物保健,2012,(05):10-11.

[7]朱四倍.流浪动物有“家”不仅是公民个人之事[N].东莞日报,2012-06-26A02.

[8]孙婷.在流浪狗救助站[J].美文(下半月),2008,10:16-18.

第3篇

关键词:流浪狗;宠物狗;动物福利;治理;社会问题

1 市民态度与南京市流浪狗保护现状

从问卷结果来看, 97.8%的南京市民会在身边看到流浪猫狗,其中经常遇见占42.86%,偶尔会看见占54.95%,这说明在南京市内流浪猫狗普遍存在于市民生活中。

而对于流浪猫狗的看法也因人而异,其中觉得“流浪动物可怜,希望他们能受到保护”的市民占大多数(82.42%),认为“流浪动物是移动的病菌,并有可能对人类造成伤害,是一种困扰”与“不关心此类问题”分别占13.19%和4.4%。

如果在路上看见了流浪猫狗,52.72%的人选择给流浪猫狗投喂食,这也是占比最多的选项,而仅次于后的选项是“视而不见,绕路而行”,占比41.76%。。只有少部分的市民选择“把流浪猫狗送去收容机构”(3.3%)和把流浪动物带回家”(4.4%)。而剩下19.78%的市民选择了“其他”。由此三题可以看出,虽然流浪猫狗普遍出现在南京市民的生活中,但是只有60.45%的市民会选择帮助这些流浪动物,其中7.7%的市民选择为流浪猫狗安置住所并有长远的计划。仍有接近一半的市民选择视而不见。因此南京市内流浪猫狗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

2 市民造成流浪狗的成因

2.1 弃养

流浪狗形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饲主的弃养。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调查结果显示,63.23%的市民没有养过宠物,而在剩下30.77%的养过宠物的市民中,13.19%的市民一直养到宠物去世,而有17.58%的市民养宠物的过程中中途送人/抛弃/交送给动物机构。可见宠物被抛弃是很常见的现象。而抛弃宠物的原因,可能是饲主自身经济条件的下滑,无力饲养;可能是宠物狗生育之后,小狗太多,又无力解决,只好扔掉一些小狗;可能是宠物狗自身带有某些恶习或者疾病;可能是饲主搬家或者家庭成员意见。由于缺少足虻某栉锕肥杖莼构,身边没有可以帮助饲养的朋友,法律缺失等问题,又或者饲主本身缺乏责任感,丢弃宠物狗成为流浪狗形成最主要的原因。

2.2 爱心人士

这是流浪狗形成一个很矛盾的原因,流浪狗往往会在一个社区里聚集。而这时候,就有爱心人士出来喂狗。这些爱心人士无力把流浪狗带回家饲养,但喂食的举动又会大大增加流浪狗的存活率。这样的善举,虽然是挽救生命的行为,但也会增加流浪狗数量,往往会使流浪狗越来越多,反而对社会的环境卫生,乃至居民安全造成危害。

3 从市民角度看流浪狗保护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对宠物狗饲养者的管理

流浪狗的主要成因就是宠物狗饲养者的遗弃。一些宠物狗饲养者缺乏责任意识,不定期为宠物狗注射疫苗,喜则养之,厌则弃之。即使全市要求办狗证,但情况依然不是很好。南京犬业协会副会长暨NGKC南京全犬种俱乐部副主席吴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犬只登记在南京遭冷遇,主要原因是犬只登记饲主的权利不明显,不少饲主认为登记只有交钱的义务,没啥实实在在的权利。这个问题的根源主要基于两点,一方面进行登记的犬只遗失寻回的几率很小,市民捡到狗后交付公安机关,植入的芯片才能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不登记的问责几率几乎为零。”而对于事后监管的问题,南京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马峻副大队长表示,“对于饲主的违法不文明行为采取柔性执法方式为多,主要还是劝诫。严重的才涉及到罚款、没收之类的惩罚。”因此对宠物饲养者的管理并不到位。丢狗的处罚措施太低,市民丢狗没有压力,自然流浪狗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同时,南京市也缺乏对流浪狗饲养者的思想教育,使其树立理性养狗、科学养狗的理念;缺乏对宠物狗饲养者加强科学养狗的相关知识的学习以及对人畜共生疾病危害的认识;缺乏对宠物狗饲养者加强文明养狗的法制教育,使其树立依法养狗的法律观念。如果我们能管理好宠物狗饲养者,能让他们不去遗弃宠物狗,就可以从源头解决流浪狗的问题。

3.2 流浪狗保护宣扬力度不够

根据我们的调查,在被调查者中,收养过流浪猫、狗的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其中,从他人手中继养及在路边捡回流浪动物的人占了多数,仅百分之四的收养者是通过本地流浪宠物收容机制领养的。逾九成被调查者认为解决流浪猫狗问题主要责任在于政府或全体市民,而认为民间义工组织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占少数。在关于南京市流浪动物治理方案的问题中,近八成被调查者对于有关政策没有了解,近四成对于本地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没有了解。多数(约56%)被调查者对于这些收容机构的了解停留在“偶然听闻、没有主动关注过”的层面上,而主要的了解途径在于收容机构自己的网络平台和本地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真正参与过机构举办的相关活动的只有6%的人数。市民有心出力,但奈何不知道官方做了什么,不知道民间组织在做什么,甚至不知道有几个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在哪儿。这就是流浪狗保护宣扬的力度不够。如果有更好的方式,让市民知道我们的流浪狗保护组织,相信流浪狗的问题能更好的得到解决。

4 从市民角度研究流浪狗保护对策

4.1 建立健全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动物保护,首先就要建立起一套属于自己的动物保护措施,首先就要加快相关法律条文的建设。只有有了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我们的行政机关才好依法行政,我们的公安机关才好有法可依。对于养狗者,要加强管理。只要养狗,就要负担起应有的责任。一方面对于遗弃动物,虐待动物的人,加以惩罚,在源头上,减少流浪狗的数量,缓解流浪狗的生存状况。另一方面,实行节育政策,推广使用现代电子芯片系统。侧面减少流浪狗数量。

4.2 对市民宣传教育

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同样要分两面。一方面是针对宠物饲养者,另一方面则是更广泛的市民。对于宠物饲养者来说,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必不可少。既然饲养动物,就要让他们承担起责任,不能随便丢弃宠物、正确饲养宠物、即使为宠物注射疫苗。每个宠物饲养者,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与相应的物质条件。对于普通市民,我们则更多的要对流浪狗的生存状况进行宣传,对于流浪狗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让市民接纳流浪狗,对流浪狗的生存状况有所关注,让他们不再只是单纯看到流浪狗的不好。同时,要让市民了解到官方对于宠物狗,流浪狗的处理政策。鼓励市民进入到流浪狗保护的领域,与官方与民间组织一起对流浪狗进行帮助。

5 结束语

解决好流浪狗保护的问题,具有很多现实的意义,不仅仅有利于净化自然环境和社会风气,保护绿地面积,净化城市环境,还可以让广大民众意识到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体现人道主义。解决流浪狗问题需要市民、政府、企业等多方面的配合。这次借南京市市民关于流浪狗保护的调查,特地从市民角度分析流浪狗保护的现状、成因、当前保护的问题,并在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希望以我做起,从身边人做起,为南京市流浪狗保护提出更好的方案,也为其他城市的流浪狗保护提出方案建议。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流浪猫;损害赔偿;侵权

一、问题的提出:以因喂养流浪猫而被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为例

案情概要:2012年6月4日,肖某遛其所饲养的狗时未拴狗链,在路过乔某家门前的公共通道处时,肖某所遛的狗与一只猫发生撕咬,之后肖某为保护自己的狗将猫踢开,不料被猫抓伤。随后,肖女士和居委会人员找到乔女士,因曾在乔家看到过伤人的流浪猫,认为伤人的流浪猫实为乔女士收养,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在赔偿要求被拒绝后,肖女士一纸诉状把乔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乔女士赔偿。一审判决:被告(乔女士)作为流浪猫的饲养人应当对流浪猫进行管理,故负70%的责任,赔偿原告(肖女士)医药费及交通费共计1300余元。后乔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为两人各承担50%责任。乔女士拿到判决书后表示,自己就不应承担责任,因此不服二审判决,将向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

二、本案的分歧意见与问题的焦点所在:

本案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猫狗斗,偶然伤人”的案件,但在一审、二审判决后却引来社会激烈争论,各种意见纷至沓来。第一种意见认为乔女士应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而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乔女士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承担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乔女士不应该承担责任。该种意见认为乔女士非常的冤枉,乔女士喂养流浪猫的行为是出于“爱心”,不应该为自己的爱心行为而买单。有网友调侃称,如果这样的判决成立的话,将是更大的灾难,比如说对路边的乞丐进行施舍,难道还要对乞丐伤人承担责任吗?

三、对本案的技术分析和法理评析

本案中的乔女士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这其实是一个法律规范的技术运用问题。如果乔女士的行为在民法上符合某一侵权法条文的构成要件,那么乔女士的行为就构成侵权行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当承担责任。

(一)本案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七十八条的规定

乔女士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法》七十八条规定的责任,争议比较大。在正确适用该法条时先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本案中的流浪猫是否是《侵权责任法》七十八条中所说的“饲养的动物”?二是乔女士是否是本案的责任主体,即是否是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首先,本案中的流浪猫是否是“饲养的动物”?这一问题需要先限定“饲养的动物”的含义。所谓“饲养的动物”,是指由人工喂养和管理的动物。人工喂养的条件是人们对动物的占有和控制。所以,饲养的动物是为某人所占有和控制的动物。①一般认为构成饲养的动物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它为特定人所有或者占有即为特定人所饲养或者管理;(2)饲养或管理者对动物具有适当程度的控制力;(3)该动物依其自身的特性,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4)该动物为家畜、家禽、宠物或者驯养的野兽、爬行类动物。其中关于第三个条件的争议比较大,有的学者认为那些本身不具有对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危险的可能的动物,如家养的金鱼,则不构成“饲养的动物”。②另有的学者认为,动物的危险性并不限于攻击性和难以预见性的动物行为。即使是奶牛、绵羊或者卧倒在道路、轨道上引发了交通事故,也属于动物危险实现。笔者比较倾向于前者的观点。本案中流浪猫虽然经常得到乔女士喂食,但是乔女士并没有对着流浪猫占有的意思和管理控制的事实,所以本案中的流浪猫不构成“饲养的动物”。其次,乔女士是否是本案的责任主体?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义务主体,目前各国的法律规定不一致,但都是围绕一个中心: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与饲养的动物之间的物权关系,即物权所有者(在某些特别情形为占有者)对物有占有的意思和拥有控制力,才对该动物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乔女士因其并没有对着流浪猫占有的意思和管理控制的事实,不构成法律上的占有,所以乔女士不是本案的责任主体。

(二)本案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首先,过错不仅是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也是规则的最终要件。从主观标准说来看,过错一般应当在综合行为人在当时具体情况下的年龄、性别、健康、个人能力等主观因素的情况下,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本案中,肖女士是否有对损害结果的出现的合理预见的可能?这应该从肖女士的喂养行为会不会给该小区带来危险、增加危险和维持危险来判断。肖女士只是出于爱心偶尔的去喂养该猫,该流浪猫本来就生活在这里,所以肖女士的喂养行为并没有给该小区带来危险、增加危险和维持危险,因此肖女士对该损失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的可能。其次,从客观标准说来看,即依据客观标准来判断被告是否能预见风险、是否有能力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衡量过错之有无。在本案中,肖女士在喂养流浪猫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注意义务,因此也就没有违反注意义务,也就不存在过错,那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更不用考虑,,肖女士已经不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责任主体。

(三)本案的应有结论:该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肖女士不是本案损害发生的责任主体,那么该损失赔偿责任应当有谁来承担呢?

在2008年,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的一桩流浪猫伤人判决,与本案有很大的相似度。 本案能否从上述案例中得到启发,根据本案的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即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向物业公司主张民事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因此,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前必须先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小区是否是公共场所?一般来说,小区都是小区中人员的流动量比较大,除了业主的出入外,业主的亲友、服务人员如快递人员,都会经常进出小区。因此,小区是向不特定的人开放的,因此小区是公共场所;二是物业公司是否是小区的管理人?在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时,物业公司的身份就是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中小区管理人。综合以上二点,物业公司可以成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

本案中,肖女士是在自己的小区里被“流浪猫”致害,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管理人,应该负有消除小区里的安全隐患的义务,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对可能伤人的流浪宠物进行处理,防止伤人。本案中的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履行对流浪猫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流浪猫伤人的民事责任。

注 释:

第5篇

最近几年开始关注流浪动物的问题,一直在观察思考,一直在不断探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最终选择了给流浪猫绝育,原因有三:

一、我觉得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从长远来看流浪猫绝育是最有效果的。

二、之所以选择流浪猫而不是流浪狗是因为首先流浪猫的数量和流浪狗比起来要巨大的多其次流浪猫体积小性格也相对温顺,我还能对付得了。

第6篇

最近几年开始关注流浪动物的问题,一直在观察思考,一直在不断探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最终选择了给流浪猫绝育,原因有三:

一、我觉得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从长远来看流浪猫绝育是最有效果的。

二、之所以选择流浪猫而不是流浪狗是因为首先流浪猫的数量和流浪狗比起来要巨大的多其次流浪猫体积小性格也相对温顺,我还能对付得了。

第7篇

最近几年开始关注流浪动物的问题,一直在观察思考,一直在不断探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最终选择了给流浪猫绝育,原因有三:

一、我觉得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从长远来看流浪猫绝育是最有效果的。

二、之所以选择流浪猫而不是流浪狗是因为首先流浪猫的数量和流浪狗比起来要巨大的多其次流浪猫体积小性格也相对温顺,我还能对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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