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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
自2018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三、行动范围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提供生育全程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5.加强高危人群管理。筛查妊娠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诊。
6.查找救治薄弱环节。每半年组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7.针对死因完善预案。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和媒体沟通机制。
8.建立救治协调机制。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
(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9.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10.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11.促进质量持续改进。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
12.定期报送母婴安全信息。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定期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专科能力建设行动。
13.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
14.促进保健专科发展。开展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人才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15.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16.推进科研攻关和临床转化。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推进产后出血防治、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便民优质服务行动。
17.优化诊疗资源配置。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
18.推进全面预约诊疗。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19.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通过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规范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20.倡导温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积极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分娩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
五、行动步骤
(一)2018年工作安排。
1.2018年1-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行动计划和当地实际,制订本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各省(区、市)的实施方案要对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区域制订针对性的策略措施。
2.2018年6-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二)2019年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总结2018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19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18年度情况,部署2019年工作。对2018年度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19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三)2020年工作安排。
1.2020年1月,总结2019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19年度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对2019年度示范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20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4.2020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行动要求
(一)细化落实行动措施。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确定部分重点联系医院,强化督促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督促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医院要发挥“国家队”表率作用,省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遴选出一批全国示范单位组织系列报道,供各地交流学习。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根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贵阳轨道交通工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轨建通【2019】2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电【2019】19号)文件精神,项目部从2019年5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了“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部署
项目部在接到文件后,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立即召开会议,及时对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领导对此次消防安全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由项目部安全总监每周组织安质部、工程部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各工点驻地、施工现场等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安质部联系专业消防人士对项目部所有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加强组织,成立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 员:X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分析和计划安排。
三、精心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宣传培训活动
为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及面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9月20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中队长黄天昊应邀到项目部给大家上了一堂贴合生产和生活实际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课,项目部全体员工及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培训。
课上黄中队长生动讲解了火灾类型、发生火灾应该如何逃生、发生火灾后逃生的一些误区及发生火灾的自救办法,并针对项目部劳务队伍人员多,火灾隐患较大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要求,提出只有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才能防止火灾和悲剧的发生,在发生火灾时要保持镇定,利用现有消防器材对初期火灾实施扑救,防止火势蔓延。最后黄队长给大家讲解了发生火灾如何正确的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器材平时的维护和保养等知识。
四、组织实施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2019年9月26日下午,项目部组织实施了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进行人员撤离、火灾扑救、安全警戒、医疗救护和清理现场等方面的演练。
通过此次事故演练,大家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线,越过红线带来的就是对职工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伤害,我们要吸取事故的教训。下一步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增强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确保各救援组在今后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救援科学,保障项目部人员和财产安全。
五、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配合市里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刚才xx局长传达了我区《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迎接省目标责任制考核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清单会后由安委办整理并下发到考核涉及的单位。下面,我就抓好这次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冬春火灾防控,进一步做好迎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整改、狠抓预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夏秋百日攻坚”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与效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隐患和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通过前期的督查检查,我们发现还有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没有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掌握不清。部分乡(镇)、街道没有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部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执法检查不规范,现场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上还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从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区安委会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会后会将方案下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好贯彻落实。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属地、行业、企业三方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按照这次专项行动的要求,围绕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冰雪旅游、非煤矿山、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重点方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全区上下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排查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一是组织机构人员到位、二是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及宣传到位、三是检查准备工作到位、四是制定抢险方案到位、五是是信息报送到位)的情况。认真排查“五个一”(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省)工程建设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和其他企业全面启动情况。认真排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检查执法处罚、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惩治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工作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推进整改,凡是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都要逐条逐项记录在台账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的整改治理闭环。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排查治理落实情况,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重大危险源管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全体动员的强大声势和良好工作氛围。
安委会办公室要对专项行动统一领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监督检查到人到岗,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出现工作要求逐级弱化、安全信号层层衰减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要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要紧紧把握防控重点,严查严管全面整治各领域突出问题。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易燃易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汗蒸等重点场所开展整治,严处违法行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之外,对各类场所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自主达标建设。公安分局要紧紧围绕“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要立刻动员部署,持之以恒的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整个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涵盖圣诞元旦、两节两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重大活动庆典、餐饮娱乐场所、夜间营业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前部署专项行动,集中力量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要健全消防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筑牢火灾防控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消防工作,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对本领域内的社会单位开展排查检查,要以“摸排-建帐-培训-整治”的工作模式,推动单位持续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建立隐患互通、会商协办的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督促社会单位强化自主管理意识,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要树立大应急工作理念。区应急局要将各乡(镇)街、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验收,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应急局要与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抓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办要下派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在此,我强调一句,消防宣传不仅是“119”宣传活动月这一个月的工作,要贯彻始终。各乡(镇)街、各行业部门要不断创新宣传理念,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力量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正确用火用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要认真做好迎接省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本次考核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我区作为通化市主城区,责任更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迎接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迎接考核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抓、负总责,迅速行动、细化责任、高效推进。
第一,吃透精神,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新要求。这次考核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要求,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把握综合性考核原则。本次考核将原安监、消防、林业分别承担的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业务合并,实行综合性考核。考核标准和要求非常高,哪一方面出现纰漏和问题,都会对整体考核结果产生影响,必须要做到统筹兼顾、齐头并进。要把握一个组考核原则。本次考核不再按业务分组对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火分别考核。在迎接考核时,各部门必须统一行动听指挥,保质保量满足考核组的各项要求。要把握大应急管理的原则。本次考核的内容注重体现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具体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部门“点”和“面”要求都非常具体,突显“实”的支撑要件多。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吃透吃准新的要求,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把迎考工作做实、做细,做全面。
第二,认清形势,严格对标考核工作的新标准。我区此次考核是涉及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的延伸考核,考核组不但抽查区政府和各部门,还抽查各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涉及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危化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单位,并现场随机询问一线工人应知应会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要按照省政府《考核细则》逐条对标研究,会前下发的只是省政府的考核初稿,各单位先行准备,对已完成的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准备佐证材料,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充分利用今年剩余的时间,查遗补漏抓紧完成。待正式考核细则下发,由安委会办公室再行辅导,确保各项迎考准备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镇、街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市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按照卫计发〔2018〕213号文件,《关于印发区母婴安全行动(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市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进一步加强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9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市十大工程,各镇、街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按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和签发,对伪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各镇、街要规范使用和管理妇幼项目经费,做好省级专项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院感防控、保密工作等各项制度。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项目单位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近两年申报联合联动项目单位要按项目要求做好项目运作和工作总结。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县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规范产前筛查机构准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我市十大工程,各项目单位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按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和签发,对伪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县直医疗保健机构要规范使用和管理妇幼项目经费,做好省级专项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院感防控、保密工作等各项制度。
2012年2月17日,卫生部印发了《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案》提出实施四大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一是实施母婴安全行动,着力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二是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减少先天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行动,加强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四是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提升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失窃之车,“失态”之愚
河源启一郎是一位打算骑车环游世界、救助贫困病患的日本青年医生。不料途经武汉时,却丢了自行车。在偌大的城市,偶然的失窃并不算意外。但是,接下来的故事却给了河源启一郎意外的惊喜。他丢失一事被发到微博后,很快得到5万博友响应,甚至有人将之提升到捍卫城市尊严的高度。于是,河源启一郎感动地发现,“整个城市都在为我寻找自行车”,自行车最终失而复得……
这个故事,有几个要素不可或缺:失主是外国人士,要周游世界,还是做慈善的——于是这辆自行车的丢失,便显得异乎寻常了。一个偶然事件,也就被放大到关系武汉国际形象的高度。
公权力运作的高质、高效,以及民间爱心、城市热情让人感佩,但是到底是什么推动了这次非比寻常的警民联动的全城搜寻?一次正常的自行车失窃案,震荡出了法律维度外的社会心理风波。
因平时公权力的高质、高效,民间澎湃的爱心,并不那么常见,所以这次寻车事件显得有点反常,有些别扭,在引起诸多非议的同时,让人不由想起之前外交家吴建民谈到国民对外时的那种“弱国心态”。
其实,一个城市和国家体面与否,不在它创造了多少经济奇迹,而在于它如何对待最弱势、最无助的普通劳动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每一个骑车人的故事,都是衡量社会文明水准的一根准绳。任何一起自行车失窃案,都应依法而为,在现行的行政法律内尽职尽责地办理。因为对方身份特殊就小题大做,反而会在另一个层面上“露怯”。这表明在国民心态和权力生态方面,我们或都会暂时表现出“失态”之愚,不妨以此为契机,培育与经济强国匹配的国民心态。
(李晓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提高保健品准入门槛
针对我国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通过开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制修订、功能范围调整、检测方法和功能评价方法制修订等工作,全面提高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审查标准。
一、做好上下沟通协作
妇幼健康事业是基础的民生事业,关系到妇女儿童的健康,更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升,相关项目也是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为此,全区妇幼健康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讲担当、尽义务。区乡村三级要协调一致,数出一处,遵章守制,扭转提升工作。卫健局妇幼科要发挥行政监督指导全区妇幼健康工作的作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及时准确的向卫健局和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上报工作信息和进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守工作纪律,学习业务知识,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落实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加强对孕产妇合并肺炎等危急重症救治指导力度,做好对重点病例的救治工作指导。开展儿童肺炎疫情监测。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做好“两纲”、“十三五”、妇幼健康扶贫终期评估和经验总结,按照“十四五”、新“两纲”要求,部署落实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衔接。坚持“大健康、大妇幼”理念,推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争取社会支持,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协调、开放发展。
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继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推行巡回指导,切实将母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人头,强化孕产妇的健康闭环式管理,全力避免孕产妇死亡。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技能培训和竞赛演练,积极推进多学科协作诊疗,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坚持强化风险意识不放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推动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加强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危儿管理,降低婴儿死亡率。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及孕期随访,降低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启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提高梅毒孕产妇治疗率和梅毒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率,有效阻断母婴传播。
五、创新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推进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落实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2021版),加强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反馈、通报质控结果,妇幼卫生信息年报表每季度上报前需由妇幼保健机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推广先进地区“云上妇幼”典型经验做法。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使用。
六、强力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化进程
落实《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管理要求(试行)》,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助产机构完成系统对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分娩信息24小时内准确无误录入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导入出生医学证明系统,达到信息及时共享。注重防范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事件发生。
七、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落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抓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和增补叶酸项目工作管理,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落实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标准规范,强化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全市听力筛查中心建设,明确转诊流程,按要求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提高全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推动先天性心脏病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落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作。
八、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继续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等保健服务和儿童营养喂养咨询指导。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科学专业指导。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社会宣传,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成效。
九、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适宜模式推广。推动落实基本避孕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继续开展“两癌”筛查项目,免费为城镇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有意愿的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十、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属地整改措施
卫健局要落实属地妇幼健康服务行政管理的主体责任,针对本地“十三五”期间母婴安全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妇幼健康项目、重点信息监测等各方面工作上的短板弱项、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执行落实,为“十四五”开好局。区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落实好区域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监管和指导责任,认真总结分析具体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改进办法,加强对各级相关医疗机构的业务监督与指导,切实提升全区妇幼健康整体服务水平。要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与属地妇幼保健机构间的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与业务有机融合,更有力的推动妇幼健康事业更快更稳发展。
十一、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与行风建设
强化妇幼健康行业重点技术、重点领域、新业态的风险排查和防范,严防系统性风险。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综合监管,禁止助产机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产前筛查相关项目(血清学、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孕产妇住院分娩实人实名认证工作。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塑造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