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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原因范文

时间:2024-02-21 14: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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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原因

第1篇

2010年1月29日,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在京召开。据悉,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与上年度相比,老年人口增加725万,比重增加0.5个百分点。伴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长,现有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将受到一定影响。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已于上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老龄化已无可争议地成为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正如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在第35届会议上所指出的:“铭记21世纪老龄化是人类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挑战。”这都要求我们要重视老龄化这一问题,尽早制定相应政策,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了五年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及方向,强调社会福利服务是全社会都要关注的事业,提出以服务方式多样化、投入主体多元化、服务功能多层次的新型养老模式;逐步形成以家庭自然养老为基础,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格局;完善以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与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相结合的发展机制;健全设施结构齐全、区域布局合理、评估手段科学的服务保障措施。这为“居家养老”的施行奠定了政策基础。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着力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即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在具体养老方式上,“居家养老”这一模式受到越来越多专家与大众的关注。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其形式主要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居家养老是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的结合。

二、我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因

从经济角度讲,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均收入低,政府在实施福利政策时面临财政问题,与上世纪70年生石油危机后面临“福利危机”的西欧在财政不足方面有些类似。当时学术界提出“福利多元主义”,强调社会与家庭的责任,即福利的责任应该由公共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和家庭社区四个部门共同承担,这为我国实施“居家养老”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文化发面来看,众所周知,“孝”文化在我国影响深远。“父母在,不远游”,在传统社会中,奉养父母是子女的头等大事。进入现代社会后,除少数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依靠国家或者乡村集体供养外,家庭养老依然是所有中国人的自觉选择。据调查,2007年中国有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与亲属同住的占70.9%,在主要生活来源上,除了有劳动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的老人外,90%以上的老人主要靠家庭成员供养。除目前享受国家五保户政策的520.8万孤寡老人由国家建立相应的敬老院集中供养(145.1万)或国家发放补贴由其邻里帮助照料(385.7万),其他独居老人和老年夫妇即使子女不在身边也很少选择住进养老机构。可见,家庭养老既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与习惯,也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

但是,随着自然经济的解体,社会分工的细化,家庭规模的缩小,我国现代家庭依靠自身力量负担起养老职能的能力受到极大挑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老龄人口增加,家庭小型化发展,老人供养与需求矛盾增加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后,中国户均人口不断下降,小家庭已成为主流,4-2-1型家庭将是未来中国的典型家庭结构。有关部门资料显示,最近10年来我国空巢家庭一直呈上升趋势。1993年,我国空巢家庭在有老人的家庭中所占的比例只有16.7%,2003年上升到25.8%。在老年供养需求急剧增大而家庭供养能力继续减弱的情况下,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进一步加重。

(二)子女迫于岗位的竞争因素,忙于工作和事业,“代际倾斜”现象严重

传统上,妇女是家庭照料老人的主要承担者,妇女普遍就业以后,照料老人的传统职能失去时间方面的必要保证。加之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子女为了事业而远离父母在外生活。其次,越来越多的青年夫妇更加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老人平均期望余寿的延长使家庭养老负担加重

随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和生活照料。“高龄化”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可以预见的是,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负担问题不会仅仅是经济供养方面的问题,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问题也会日趋突出。

这表明,我国单纯依靠家庭养老解决养老问题已不可行,而完全依靠社会养老,即机构养老,既不符合我国的文化,财力也不足以支撑。因而要将二者结合起来,“居家养老”应声而出。

三、“居家养老”的优点及面临的问题

(一)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居家养老既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据老年人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节省开支,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从文化传统来看,养老院缺乏“家”的感觉,不符合中国人“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居家养老符合世界上多数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尤其是东方文化传统。

(三)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居家养老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远离自己生活过的社区,心理上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而且在养老机构中常目睹同伴们死去,产生额外的心理恐惧和精神压力。在自己长期生活过的社区养老,熟悉的环境能帮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年人精神愉悦。

(四)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居家养老的过程中也能促进社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减轻政府负担;可以提供就业岗位,调动社区的闲置资源,下岗者特别是社区大龄妇女得以再就业。

依托社区平台,根据老年人特点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开设老年大学培养老年人的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通过在社区各类团队的活动中、老年大学的学习,不仅可以减轻自身的孤独感和衰老感,使他们感到自己仍是社会中的一位积极成员,而且能互相帮助,继续为社会作贡献,发挥余热,真正实现老有所乐。

我国的志愿者服务蕴含有巨大的力量,这在奥运、亚运等大型体育赛事以及地震抗灾等事件中表现十分明显。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应该将这股巨大的力量常规化、制度化。我国可以以政府牵头建立爱心积分,获得较高爱心积分的公民在就业、税收、公共产品使用等方面将获得一定的优惠,在整个社会培养志愿服务的氛围。志愿者队伍在居家养老服务中主要可以提供以下三种服务:一是安全检查,每天上门探视独居老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给予援助;二是与老人聊天,缓解老人的精神孤独;三是简单生活照料,如代购日常生活用品、陪老人看病等。

居家养老模式具有诸多优点,但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五)思想观念滞后

思想观念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是社会大众的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公众将家庭养老视为理所当然的选择,将“进养老院”视为儿女不孝的选择。这使得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无法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进而不能形成有效需求,无法产生规模效应与市场。第二是政府没有认识到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将引发的种种问题,因而对养老事业的发展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第三是企业界与市场没有对养老服务的市场前景、收益与风险做出合理预计,缺乏正确认识。

(六)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对养老机构的种种支持政策很多没有落到实处,将养老机构定性为公益事业,投资了不能分红、不能追求回报,违背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经济规律。公共财政的投入总量与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相比力度不足,政府的支持不足使得民间资本不敢轻易进入养老这一投入大,回报周报长的领域。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公共政策的完善。

第2篇

[关键词]居家养老;模块化;老人饮食;阜新市

一、“居家养老”概念

(一)有关“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

尽管“居家养老”在全国已广泛实践,但是其概念仍然众说纷纭,很难达成共识。“居家养老”这一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强调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养老院等)相对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方式[1]。认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养老可以采用,社会养老也可以采用,如陈大亚指出:“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就是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成一个最符合老人意愿的,一个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的、一个最切实可行的和一个最有效的养老保障体系。”[2]认为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 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3]。强调居家养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不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4]

(二)“居家养老”的优势

中国现行的养老模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模式和居家养老模式。家庭养老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以个人养老金为主,以家庭支持为辅。机构养老的运行机制主要是企业投资单独经营或者是政府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模式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就具有了灵活性的优势,居家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除了家庭养老之外,其余两种模式均需要企业与政府。在专业化程度方面,居家养老不但社会认同度高,社会融入度也很高。这便是居家养老与其他两种养老模式相比所具有的优势。

二、“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

(一)“居家养老”的困境

虽然居家养老相对于其他的养老模式来说具有诸多的优势,但其推行的并不是很顺利,例如阜新市。阜新市地处辽西北地区,经济欠发达,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仅仅能够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大部分的老年人都选择了家庭养老这种方式或者正在使用家庭养老方式。极少数的老年人选择了机构养老模式,由于中国人的传统养老观念中,养老就应该在家庭当中,而不是在那个像工厂的养老院之中。绝大部分的老年人选择的最理想的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这种半家庭半社会的养老模式兼顾了传统与现代。故老年人均愿意接受。但是,由于现实的原因,居家养老高昂的费用是老年人望而却步。这就是居家养老模式所陷入的困境。

(二)“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原因

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其高昂的费用。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可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的企业根本没有盈利。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们进行了分析,发现企业不盈利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以某饭店为例,第一方面,该饭店以一锅一菜为主,而要提供给老人的饮食的量均非常的大,因此,成本也就很高。第二方面,该饭店的饭菜并不能有效的适应老年人,不科学不健康,因此老年人不愿意订,因此成本也就提高了。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居家养老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就是费用偏高,而导致费用高的原因就是居家养老未能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的运营。

(三)“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

居家养老的高费用使其不能在阜新市顺利的推行,因此,我们将居家养老进行了模块化的处理,也就是将其分为若干的服务,例如,陪护,打扫卫生,做饭做菜等等。老年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扩大了客户群体,这样就有效的降低了居家养老的成本,从而使居家养老的受众面更加宽广,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居家养老”模块化中的老人饮食

(一)民以食为天

中国菜烹饪方式复杂,老年人在操作过程中危险性也很大,同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老人认为最应该由外界提供的养老服务就是饮食服务。通过对老年人进行更深一步的访谈,我们分析出了原因:第一,老年人本身身体体力不足以自己动手做饭。第二,仅仅两个人吃饭,不想每天做许多饭菜。第三,自己做的饭并不能满足每天的营养需要。以上三点,是老年人认为饮食服务由专业机构来提供的原因。

(二)食堂模式,多赢局面

通过进行的调查和上述分析,我们采取了食堂养老模式。利用已有的大型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一赢,食堂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饮食服务,使食堂获得了又一批客源。食堂原本的设备就是满足大批量的人群就餐的需要,这样可以将食堂的设备都利用起来,避免了一锅一菜的方式,从而降低了成本。食堂本身的卫生也是过关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营养,卫生的食品。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也有利于提高食堂本身的实力。这就是食堂的赢。二赢,老年人赢。通过食堂来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既有利于降低老年人吃的费用,又能够使老年人每天获得充足的营养,而且能够吃到多种多样的食品。老年人不做饭,节省了时间,也降低了危险。这就是老年人的赢。三赢,学生赢,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能够提升自身食品的质量,对学生来说是莫大的好处。食堂提供饮食,就必须要进行配送,而在此中间,学生就可以做配送员的工作,既可以勤工俭学,又可以树立尊老敬老的意识。这就是三赢。四赢,政府赢。利用现有食堂的设备,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出来的资金可以用到更有用的地方去。

居家养老模块化处理,为养老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食堂养老的多赢局面,为食堂养老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陈军.居家养老:城市养老模式的选择[J].社会,2001,(9):22-24

[2]陈大亚.家庭养老问题探讨[J].研究与探讨,1998,(9):10-11

[3]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J].人口与经济,1999,(2):58-64

[4]张卫东.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探讨[J].中国老年学,2000,(2):120-122

作者简介

第3篇

随着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的快速推进,学界关于居家养老研究的文献资料大量涌现。学者们从居家养老的概念定义、发展背景、服务需求、养老模式、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但是,这些研究还存在研究层次较浅、视野较窄、学科背景单一、理论研究不足、差异性关注不足等问题。

【关键词】

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3]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第4篇

关键词:NGO;居家养老;老龄化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截至2013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161万,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9.7%。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居家养老得到普遍推广。由于居家养老服务隶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NGO参与居家养老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目前,我国政府正积极倡导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来确保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一、NGO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

NGO作为非政府组织形式的存在,其本身具有非政府性、组织性、公益性、自治性、非政治性等特性,在参与居家养老时,NGO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优势有以下几点:

(一)弥补政府不足,创新服务方式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政府单方面供给的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群体的需要。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NGO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一方面能够减轻政府供给总量上的压力,扩大服务受益人群;另一方面能够克服政府供给服务个性化低等问题,可以针对不同的老年人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增加老年群体的个案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不仅能够弥补政府不足,还能够创新服务方式。

(二)提高服务效率,减轻社会负担

NGO本身具备的非政府性和公益性,能够很好的将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现行的市场机制相结合起来,从而避免政府失灵现象造成的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NGO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其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老龄化加剧所造成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负担。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增加了老年群体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这样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

(三)整合社会资源,增加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与之配套的政府、社区、家庭所具备的服务设施也已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NGO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服务设施,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一方面可以减少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针对新产生的服务需求可以做出积极的应对策略,从而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各种需求。NGO参与居家养老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NGO自身存在缺陷

我国NGO自身缺陷主要包括自主性低、资金缺乏和人员缺乏三个方面。一是,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自主性较低,由于大多数NGO主要依存于政府而存在,他们往往政府政策的执行方,参与政策制定的机会很少。二是,资金是NGO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我国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比较低,并且融资渠道不完善,从而较少的资金支持限制了NGO的发展。三是,我国NGO缺乏大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是由于薪酬较低、社会地位不高等原因导致难以吸引专业人员从业。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缺少政策法规支持。目前我国只是出台一些有关养老和NGO的自身建设的政策法规,没有详细出台关于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政策法规,无法保护NGO的相关合法权益,缺少法律保障。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而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的来源又呈现单一化。三是,缺少监管体系。目前我国NGO参与居家养老缺少相应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没有健全的监管机制,这样就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和供给者双方的权利。

(三)宣传推广力度不到位

目前,我国居民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虽然有关政府文件已经多次提到全力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普通居民对其认识还是处于朦胧阶段。大多数居民仅将其认识为一种公共产品,应该无偿享受,导致NGO收入较少,难以进行长期运营。另外,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持观望态度,认为NGO的加入会造成部分职能重叠,削弱社区的功能,从而不支持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仅是政府单方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NGO参与居家养老是十分必要的。针对NGO参与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NGO自身能力

NGO应该注重其自身能力的完善,这样才能有利于其在参与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得到可持续发展。第一,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如,组织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制度、投诉建议机制等,这样既有利于其自我完善又有利于其自我发展。第二,增强自身的筹资运营能力。充足的资金是NGO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NGO的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拨款,还应创新筹资渠道,如,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从而争取国际资金等。第三,着力于人力资本培养。NGO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与高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培养一大批专业化人才等。

(二)增大政府支持力度

NGO参与居家养老,既有利于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又有利于解决政府的养老压力,政府应该加大对其支持力度,鼓励参与居家养老。第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应建立起一套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NGO参与居家养老的有法可依,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性。第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一方面,增大国家的资金拨款,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来激励引导NGO参与居家养老。

(三)普及宣传推广力度

加大NGO参与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培养居民和社区对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推广,也可以通过讲座等形式针对社区进行知识普及。另一方面,加大志愿者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NGO中,这样有利于节约成本,更有利于培养全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而保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奕伶,李月凤.对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1).

[2] 胡宏伟,严晏,时媛媛.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模式分析[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8).

[3] 祁峰.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角色、优势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1(10).

第5篇

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第6篇

关键词 老龄社会 家庭养老 机构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

作者简介:钟志根,东北师范大学学部社会学学院。

近些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长春市政府也开始引进并发展了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全新的养老模式。所谓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非政府组织实体承办的运作方式,采取日托、上门、邻里合作等服务形式,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这种养老模式既能满足老年人对于传统家庭养老的需要,又能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因此,发展的速度较快。作为东北地区的第二大城市,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既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

如果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以上,那么就意味着这个社会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从这个层面上说,长春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截止到2013年底,长春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0%,老少比已经达到78%。长春市正在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除此之外,长春市人口老龄化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第二,“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幅度;第三,人口老龄化超前于养老保障水平;第四,高龄失能老年人口比例高且抚养比大。可以说,养老问题已经十分突出。但是,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却较为缓慢且需求巨大。据调查,在全市老年人口中,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占到了80%,但是可以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却只有10%不到,长春市居家养老的供求极度不平衡。为此,近年来长春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一)政策体系的支持

(二)服务对象的和服务面的扩大

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面正在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也在不断增多。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对象由起初的针对8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到现在的针对所有有需求的老人。与此同时,对于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从最初的简单的家政服务到目前的“以送餐为核心,融合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义工关爱及社区驰援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尽可能的多方位地满足老人的需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和许多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城市一样,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遇到一些困难。

(一)发展速度慢、地区不均衡、供求失调

长春市由于经济发展速度较慢,政府无力支持居家养老的发展。此外又缺乏国家的支持,使得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速度极其缓慢。据调查,长春市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不到10%,且由于缺少正规社会机构的参与,使得这些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运行困难。而长春市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却达到了80%,这就造成了供求的失调。由于这种现状在短时间难以解决,使得长春市政府只能集中优势重点发展一些社区,而这就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在一些得到政府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较好;而在一些缺少政府支持的地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几乎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

(二)资金缺乏且渠道单一

目前,受制于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春市政府在资金上的投入远远不够且呈现地区的差异,有些地区甚至没有资金的投入。究其原因除了政府财政的不足以外,还有就是资金的渠道单一。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在养老事业中应起到十分重要的的作用。所以,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应该由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家庭三方面组成同时辅助以社会公益基金等渠道。但是,目前长春市的社区居家养老仍然主要由政府主导,缺乏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较低,大部分老人无法支撑社区居家养老的费用。

(三) 服务内容的单一与不足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归纳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也需要这些需求。据调查,目前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类型主要有:日常生活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精神生活需求、求知需求、交往需求、法律需求、安全需求。长春市目前对于老年人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以日常生活和医疗保健为主,而对于其他的一些需求基本无法满足。除此之外,日常生活的服务以及医疗保健的服务也不够全面且地区发展不平衡,长春市目前提供的日常生活服务主要是送餐服务以及一些简单的家政服务为主,对于一些特定的需求暂时无法满足;而医疗保健的服务由于医疗资源的短缺和有限也显得十分紧张。 (四)服务人员水平层次不齐且数量短缺

目前,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服务技术差、专业知识的缺乏等问题。服务人员大部分是由社区行政人员以及下岗职工组成,由于缺少专业培训,因此,服务质量普遍较差。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社工知识和技能,在对于心理需求这种特殊的需求是会产生问题。与此同时,长春市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管理不足也加重了服务质量偏低这一现状。除此之外,服务人员的数量缺口也十分的巨大。一个服务人员需要负责上百户的居民,这使得服务的质量必然下降,而且由于人员的限制,使得发生突发状况时,不能及时应对。为了解决这一状况,许多社区开展了“以老助老”工程,但是,这种措施只能短期缓解人员短缺问题,从长期来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影响到整个长春市的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五)社区与老人之间的信息断层

社区居家养老想要发展顺利必须需要老年人的主动参与,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实现老年人的一种“自我增能”即挖掘老年人内部自身的潜能,促进其更好地发展,这对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想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要保障信息的流畅性即老年人可以充分理解社区有关信息和政策,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设并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建议。但是,目前,由于长春市社区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断层使得老年人无法了解社区有关居家养老的相关信息和政策,有些老年人甚至都不知道。而这就造成了居家养老的主体即老年人自己无法参与到居家养老的建设之中,使得长春市目前大部分社区的居家养老并不能满足老年人,也阻碍了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随着长春市经济的发展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加剧,社区居家养老必定会成为长春市养老的趋势,因此,针对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方法显得十分的必要。

(一)拓展资金的渠道,引入市场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需要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开始阶段,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单一投入肯定是无法满足的,想要促进长春市居家养老的更好发展必须要拓展资金的渠道。笔者认为,长春市后期的发展可以借鉴济宁市的发展经验:由政府单一投入转为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赠为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除此之外,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来对于社区居家养老会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外养老事业的产业化也十分普遍,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养老服务完全依赖于市场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可以考虑引进一些社区和家庭无法提供,但是对于特定老年人群体有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例如:市场化的居家护理服务、市场化的居家医疗服务、市场化的临终关怀服务等。这不仅有利于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减少政府在这些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有利于整个居家养老的发展。

(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社区的定位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国社会长时期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因此,在养老这一事业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及问题即“社区一把抓”什么都管,由于社区是行政机关,对于居家养老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这种行为必然会阻碍居家养老的发展,尤其是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参与。此外,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更多是以一种指令和命令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显然不利于居家养老的发展。所以,想要使得社区居家养老的顺利发展,首先,必须改变社区的定位,社区必须要“放权”。在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中,社区更多的扮演的是一个监督者和中介的角色,社区需要把自己的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相信社会组织,由他们来提供更为专业的居家养服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区就可以完全放手,社区要做的是接收和反馈老年人的信息,监督社会组织的服务,考察社会组织服务人员的同时也要调节老年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其次,转变政府的职能。政府应当调整自己的角色,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解决好政府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断层”问题,让老年人更多的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充分调动老年人的参与积极性,鼓励他们建言献策,为更好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建议。同时,政府应该要积极引入社会组织,相信并依靠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权力,让他们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导,与此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于他们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调解社会组织和老年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社区、社会组织以及老年人自己都积极参与的良好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三)加快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者,他们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水平决定着整个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因此,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显得十分的重要。而对于长春市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更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丰富养老服务人员的招聘渠道,吸纳更多的专业的、有经验的服务人员。其次,提升现有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文化水平以及专业技能,从而提升现有队伍的整体素质。最后,建立和完善对养老服务人员监督和考查以及反馈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 对于优质服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提拔,而对于未能达标的给予批评处罚甚至辞职以保障整个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水平,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更满意的更优质的服务。

第7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中国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047-02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老龄化带来的首要问题就是养老问题。而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关注,农民的传统观念及家庭养老的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探索出一条顺应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养老新路子十分必要。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正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个养老模式,同传统的养老模式相比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一、居家养老的含义和界定

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国家制度、政策法规管理为保证,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利用社区服务网络资源与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将社区服务深入到老人家庭,为居家养老人提供各种类型的福利服务,是社区服务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方式[1]。居家养老模式中,劳务养老主要由社会承担,精神生活养老主要由家庭承担,物质方面的养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与现存的社会养老也有所区别,这是一种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新模式。

二、居家养老模式相比其他养老模式的优势

1.居住上的优势。居家养老的核心依然是家庭养老,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相同,居家养老不是在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而是在自己的家中养老,老年人仍然同子女居住在一起。居家养老既方便了子女对老人进行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的照料,同时也符合老年人的在家养老的心理,使他们比较容易接受。

2.资金上的节约。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较缓慢,因此资金问题是农村养老的关键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由家庭承担了养老的所有费用,经济负担重,造成部分年轻人背弃父母,严重阻碍了家庭养老的顺利进行。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不同的是,居家养老把养老的经济供养责任不仅确定在家庭上,社区和国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了养老的顺利进行。

3.服务上的便利。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相比,居家养老模式在依靠家庭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进行照料的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形成全方位的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这样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庭和个人的负担。

三、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经济呈现二元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压力也日益增大。以青年人为主体的人口迁移、流动现象,使得同堂而居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难以为继。同时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如今的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呈现出“4—2—1”的模式。中间一代人不仅要承担起下一代人的教育、生活及今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须为赡养上一代四位老人支付巨大的开支,于是农村大多青壮年外出谋生,这是农村凸显以弱养[2]。

2.中国传统文化使居家养老成为可能。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继承了几千年,有着深厚的社会根基,绝大多数老人喜欢在家中度过自己的晚年。在文化相对落后、传统思想更为深厚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养老方式[3]。而中国现有的养老救助模式——机构养老、社会养老等的养老理念有悖于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文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点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孝文化”的宣扬更使得敬老院、养老院等机构在中国农村没有市场[4]。相比之下,居家养老则很好的遵循了传统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照料生活的同时,又不脱离温馨的家庭环境和熟悉的农村环境,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和亲缘优势,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特征,更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

3.国家养老金制度的扶持。国家养老金制度建立充实了家庭经济,提高了老年人群体的购买力。在国家经济增长势头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稳定了老年人对退休生活的良好预期,增强了老年人的消费信心,从而愿意为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而投入更多的资金[4]。对于老年人而言。家是他们最熟悉的环境,亲情抚慰是人们特别是老人最渴望的[5]。居家养老既可以使老人得到很好的社区服务,减轻儿女的负担,又不使老人离开熟悉的家庭与亲人,因此,老年人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模式的服务。

4.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与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区别。西方的养老模式经历了由“家庭走向社会”的变迁,后又呈现从“院落回归家庭”的趋势。这给中国农村养老模式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与西方的机构养老相比而言,居家养老使老年人居住在家里,避免了由于居住在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带来的高额费用。同时,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家人可以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减少一部分养老支出,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6]。

四、中国农村居家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