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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性质范文

时间:2024-02-20 14:47:06

序论:在您撰写心理学的性质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心理学的性质

第1篇

关键词:公共课;课程性质;课程目标;个体发展需求

中图分类号:G6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122-03

一、对高师公共课《心理学》的性质和目标再探析的背景

《心理学》课程长期以来都被列为师范专业的必修基础课程。自1978年高师院校恢复心理学教学至今,心理学一直是构成师范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也是体现高等师范教育师范性的特色课程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教学实践中,此课程却存在着种种问题,教学方法与手段简单落后、教学模式与课程目标不甚搭配、考核形式与方法呆板单一等。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等师范教育的成效,国家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师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计划。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关于高师公共课心理学的教材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但是在课程体系、知识选择与编排、教学模式改革方面基本上没有大的突破和质的改变。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此课程的性质和目标还没有深入理解和准确定性、定位所致。在此背景下,我们试图对心理学的课程性质和目标进行深入探索。之所以从课程性质和目标的角度进行研究,是由其独特地位所决定的。课程性质是对课程的基本属性的界定及在课程系列中位置的确定,是一门课程区别于其它课程的根本属性,它体现了一门课程独立存在的价值所在。是课程性质所界定的课程存在的独特价值的具体描述,同时也是一门课程及其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所以,课程性质和课程目标是课程理论建设和实践研究的首要问题。可以说,不同价值取向的课程性质和目标直接决定了课程设计的方向,影响着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编排、教学实践的模式和方法。所以,明确一门课程的性质和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确定课程性质和课程目标的主要依据分析

既然课程性质是对课程存在的独特价值的界定,课程目标是课程价值的具体体现,那么找到课程独立存在的独特价值,也就明确了课程的性质和目标。一般认为,课程的价值无外乎对以下三方面需求的满足。第一,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是指个体所在的社区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需求,它不仅指社会当下的现实需要,更重要的是社会生活的变迁趋势和未来需求。如当前人类进入国际化、信息化时代,就要求课程要体现这些特点。这一需求常常具体化为职业的要求和对个体素质的要求,如教育职业的需求和现代国民素质的要求。当一门课程主要以满足当代社会需求、以维持或改造社会生活为直接目的的时候,这种课程就是社会中心或社会本位的课程。这样的课程在开发和建设时以社会需求的满足为出发点,强调课程对个体适应社会的促进作用,强调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人才的职业素养和技能。第二,个体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指个体期望成为成熟、健康、完整的人的身心发展的需要。当课程以满足学习者的需要、促进其修改发展为直接目的、强调学习者的需要的优先性的时候,这种课程就是学习者本位或学习者中心的课程。这样的课程在开发和建设时以学习者的需要为出发点,优先考虑课程对学习者当前和以后健康、卓越发展的需求的满足,强调培养完整的人、健康的人。第三,学科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一门学科继续探索自然和社会规律、发展充实自身内容的需求。当一门课程将学科发展作为直接目的、课程开发以发展学科知识为出发点时,这门课程就是学科中心或学科本位的课程。这种课程优先考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强调培养能够促进学科发展的专业人才,即主要培养科学或学科专家。当然,由于个体、社会和知识都是复杂的,这三个方面又不可能完全分离,三者的需要也有一致统一的时候,所以一种课程在满足一种价值诉求的同时也会兼顾其它一种或两种价值诉求。因此在确定课程性质和目标时要重点考虑该课程必须优先、主要满足哪个方面的需要。

三、高师公共课心理学的性质再探析

目前大多数人都认为“高师公共心理学是体现师范特色的专业基础课程”。其实不然,这只是这门课程开设的初衷。心理学之所以被列为高师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体现师范特性的课程,之所以被教育界看得如此重要而开设,最初是因为教育专家们认为,教育教学活动是一个与人打交道、发展人的职业,教育对象的心理特点、教师自己的心理状况和建立在对个体及群体的心理正确深入认识基础上的教育教学措施方法的取舍都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以此而论,高师公共课心理学主要是优先满足以后职业的需求,课程开发和建设是以社会需求的满足为基点,是为了培养从事教育的职业人才。这是典型的社会中心课程。然而,心理学课程存在的独特价值不仅仅在此,它还有更重要的价值和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教育的研究变革,各个国家都强调培养高素质的国民,强调教育对培养智力和人格协调发展的健康的完整的人的作用,其次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复杂、中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当前社会的剧变使当前大学生迫切需要用心理学的知识来理解自己和他人、提升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理解和规划自己的人生、改进自己的学习和人际关系。这种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自身提升的期望使大学生对心理学学习的期望很高。然而,目前的心理学课程仅仅是以介绍心理学的概念体系为主,仅有很少的事实性知识来帮助他们理解一些也许没有那么重要或面向未来教育的心理学现象,至于教他们怎么去做的程序性知识更是少得可怜,而且大多也是面向遥远的未来职业的,与他们当前迫切的需求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当然不能够满足他们的迫切需要。当他们一旦意识到他们所学的心理学未能满足他们当前的需求后,对心理学的失望也就更大,心理学无用感也就更强。他们也就不会真正努力去学习心理学,而仅仅是应付科目考试而已。这样以来,他们也就没有真正学到应用于教育活动的心理学知识,期望以后促进教育活动更是一个泡影。如果心理学能够迎合大学生的强烈期望,在介绍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初步满足他们紧迫的当前需求,那么不仅初步解决了他们当前生活中的问题,而且也会使他们感受到心理学确实是一门非常实用的课程,这样他们不仅有兴趣也有信心更有决心去继续学习心理学,进一步学习以后职业中需要的心理学知识。如果是这样,也就同时达到了师范生开设心理学课程的初衷。由此看来,心理学课程要首先满足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然后再满足社会需求得其它方面的需求。因此应该将心理学定位于学习者本位的课程。这样的话,它就是一门大学生素质课程而不是一门仅仅面向未来职业的师范专业必修课程。并且,不管是满足学习者生活需求,还是满足以后职业的需求,它都是面向应用的而不是面向学科发展的,所以它也应该是一门应用性课程。这样的课程要首先着眼于学习者素质的提升和实际需求的满足,提供大量可以用于生活和职业实践的程序性知识,并做一些初步的应用训练,而不能仅仅以心理学科内在逻辑为体系来介绍心理学的事实性知识。因此当前大多数师范公共心理学课程主要讲述一般性知识的做法是也与心理学的定位和性质相背离的。这也是深入探析心理学性质的一个主要目的。

四、高师公共课心理学的目标再探析

说到高师公共课心理学的目标问题,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为了以后的教育教学服务的。然而这些只是心理学课程的远期目标,鉴于学生对心理学的强烈期望,只有远期目标显然不足以激发学生当前学习心理学的动机。通过对学生的诸多调查可以发现,学生对心理学的学习兴趣更多在于满足当前学生心理发展和学习生活的需要。他们希望通过学习,能够提高对个体心理特点和规律的理解把握能力,有助于解决当前遇到的诸多问题。如果学生发现心理学的学习不能解决自己当前的问题,他们就很容易丧失学习心理学的兴趣。实际上我们也看到传统目标和内容下的教学效果相当差,学生缺乏兴趣,应付学习,仅仅为了科目考试而学习等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我们认为,学生的需求应该被确定为心理学课程的首要目标。其次,我们刚刚把心理学定性为大学生素质课程、应用性课程,也是从心理学性质上来确定了心理学课程的首要目标就是满足学生的现实需求。其实,在心理学课程目标的确定上,蔡笑岳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三类目标:一是职业发展目标,心理学课程的开设的首要目标是为学生将来的职业活动服务的,是一个指向学生未来发展的课程目标。这也是社会对师范生学习心理学期望的目标,是必须要实现的目标。二是现实指导目标,这是指向现实的最迫切的课程目标,基本决定了学生当前学习的动力。第三类目标是人类自我认识目标。这是心理学的理论价值和目标。心理学首先应能够满足学生的现实生活需求,其次才是满足远期的职业需求和认识需求。由此重新审视《心理学》课程,我们把高师心理学课程的目标确定为有顺序的三类:现实指导目标、职业发展目标和人类自我认识目标。当然确定心理学的性质和目标仅仅是第一步,确定性质和目标的现实意义在于为心理学内容体系的编排和教学实践指明方向和确定标准。《心理学》的内容体系安排的标准问题,是知识本位,还是个体本位?是关注人,还是关注知识?当明确了心理学的课程性质和目标以后,上述问题就很容易得到回答。我们认为,心理学显然应该关注人,是学生发展本位的课程,所以应该从个体发展出发,围绕生活实际问题的解决去组织心理学的内容体系。基于这些理念,心理学的课程功能、教材编写、教学方式、考试评价等一些列问题都要做相应的梳理和更新、变革。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以后专文讨论。

参考文献:

[1]杨宝山,孙福万.21世纪课程目标:向后现代教育过渡[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4):32-38.

[2]傅岩.关于课程目标来源问题的思考[J].上海教育科研,2003,(3):56-59.

[3]涂锦红,徐林祥.六十年来课文课程性质研究之回顾与反思[J].课程教材教法,2010,(6):97-102.

[4]蔡笑岳,刘百里,向祖强.高等院校公共心理学课程目标与改革[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8-62.

[5]黄希庭,陈传锋,陈红.高师公共课心理学的教学改革[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6):99-103.

[6]周宁之.对近代中国教师教育课程目标的确立问题的思考[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157-161.

[7]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29-237.

[8]钟启泉,汪霞,王文静.课程与教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14-121.

[9]张旭东.高师公共心理学教学的价值取向探讨[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4):35-39.

第2篇

关键词 学科性质 教育社会心理学 多学科的视角

中图分类号:B8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2.081

Resolve Disciplinary Nature of Education Social Psychology

from the Multidisciplinary Perspective

LI Jing

(College of Education Science,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0)

Abstract Social psychology of education as a new discipline is only 40 years of history, yet perfect discipline system.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social psychology carding status quo, based on the proposed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tudy and reflection. According to the standard form independent disciplin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ltiple disciplines to resolve the ownership of the Nature of Psychology education community.

Key words disciplinary nature; education social psychology; multidisciplinary perspective

0 前言

教育社会心理学是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逐步兴起并日益影响深远的年轻学科,传入国内并发展至今已逾40年。其中,“教育社会心理学”这一概念首先出现在Getzels(1969)编撰的《社会心理学手册》中,这预示着该学科的产生。国内研究始于1983年,以张世富撰写的《课堂中的教育社会心理学》和由章志光翻译林格伦的《课堂教育心理学》为起点。①随后,时蓉华(1989)撰写的《现代社会心理学》第十八章提及“教育社会心理学”,并将此学科看作社会心理学的分支,更为关注的是社会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在教育社会心理学中的重要性。②由于教育社会心理学整合了教育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所以关于其学科性质的界定问题,仍是不同学科研究者探讨的焦点。本文拟从多学科的角度出发,梳理教育社会心理学在国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该学科的学科性质归属问题作出分析。

1 教育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反思

我国教育社会心理学发展的时间较短,学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纵观国内有关教育社会心理学的研究,研究者不难发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20世纪90年代是国内学者研究教育社会心理学的一个高峰期,出现了很多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奠定了我国教育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但近十年了,国内关于该学科领域研究的文献资料依然很少,无论是在理论建构,还是应用研究方面并无新的突破。(2)尽管有很多学者努力建立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体系,出版相关专著,但其体系仍较多依赖国外教材的框架,或是搬照社会心理学的理论体系,在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体系的建构上无独特之处。(3)研究领域庞杂,缺乏有针对性的、突出的研究课题,研究的角度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不免有相似之处、重合之处。③(4)自教育社会心理学诞生以来,教育心理学家、社会心理学家以及社会学家和教育学家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入到该领域。但研究者根据各自研究的目的,从不同的角度对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性质进行定向,带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这不仅不利于其学科本身的发展,反而使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性质更加含糊。

因此,解决以上问题,明确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应是首要探讨的课题。学科性质决定着学科体系的建构,决定着研究者改用什么样的方法研究什么样的问题,从而造出是什么东西的问题。总结国内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教育社会心理学是一门介于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教育社会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它是应用社会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研究教育系统、教育过程中个体和集体由于人际交往而发生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并探索它发生发展的规律的学科。④这一观点对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性质进行了定向,被后来的研究者普遍接受并引用。但是不禁引发新的思考:首先,既然已有了明确的学科定向,为何在教育社会心理学发展的过程中,还会出现诸多混乱的局面,研究中存在的不确定与争论,是促进了还是阻碍了学科本身的进步。其次,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于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定向不完善造成的,还是研究者根据各自的研究需要,对其学科性质定向的主观随意性造成的呢?

鉴于我国的教育社会心理学仍处于创建阶段,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性质的归属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些共识。在此之前,明确一门新兴学科形成的要旨是什么尤为重要。

2 学科性质划分的标准

判断一门学科是否具备形成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其标准很多,一些研究者已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在社会科学学科性质的划分中,研究者提出了一些特征:(1)内容的专门性;(2)对象的成熟性;(3)研究方法的科学性;(4)从理论形态上去把握认识。⑤从以上研究结果,可以发现:人们是一门学科的认识,其最根本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对象与方法两个方面。除此,则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体系。当然,关于学科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在应用中形成的学科并不妨碍其形成真正的学科,只要它有对象有方法,也可自成体系。第二,方法有“专利”,但并非专用。没有独特的方法也并不妨碍一门学科成为真正的学科。第三,实践指标也是评判一门学科形成的重要标准。归纳起来,评判一门新学科是否具备成熟条件,主要从两个方面看:一是学科理论方面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二是实践方面的,是否有代表的人物、著作、学术组织和学术期刊。

针对于后者,国内学者在研究教育社会心理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梳理出了相当清晰的脉络,不存在过多的争议。因而,另一重要的学科特征量――对象与方法,便成了研究者讨论的焦点,这也是本文对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性质进行探讨的起点和落脚点。

3 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性质的探讨

3.1 学科性质诸论

教育社会心理学起初主要是运用社会心理学的理论观点研究和解释某些教育现象,例如课堂中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互动等问题。随着其学科体系的不断发展,研究的问题逐渐广泛并产生了分歧。而这一分歧主要是由于研究者对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性质的看法不同所导致。主要表象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教育社会心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是社会心理学和教育学两个领域的结合,并且它具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理论体系和研究内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教育社会心理学仅仅是社会心理学在教育中的应用,它并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国内著名学者张志学的观点认为,教育社会心理学是运用基本的社会心理学观点和研究方法,来考察学校系统中,集体或个体由于人与人间的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心理现象,进而探讨它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

3.2 学科性质的分析

总的来看,无论如何界定教育社会心理学这门学科的性质,研究者学者都一直强调社会心理学在教育中的应用。这并不妨碍教育社会心理学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教育社会心理学一经脱离社会心理学的,便会在研究对象与方法上寻求自己独特的方向。但同时研究者还是要反思:教育社会心理学发展至今真的寻找到了有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特的研究对象和专门化的研究方法了吗?

首先,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实践基础是教育改革的需要和其自身发展的局限。社会的需要对教育问题提出新的改革要求,迫切需要新的教育理论来指导,局限于教育心理学学科的理论基础和研究传统,仅仅依靠教育心理学已经不能承担起教育改革的重任。这促使了研究者对教育心理学学科体系的反思,从而促发了教育社会心理学的萌芽。如果说教育社会心理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有区别于教育心理学的独特之处的话,那便是教育社会心理学开始变换角度看待教育问题,开始关注学校教育环境中所隐含的微型的社会关系。它试图从社会社会学的视角去描述、分析、解释和解决学校教育中的问题,深化对学校教育问题的理解。⑥

其次,社会心理学的发展为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形成提供了理论基础与方法指导。教育社会心理学并不是机械地套用应用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问题,而是经过吸收将其融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把研究课题落实到教育系统内特有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现象之中,从而其形成紧密的联系。在过程中便形成了教育社会心理学独特的理论和方法体系。所谓独特的理论体系指的是以社会心理学中成熟的理论观点为基础,将其转化的学校情境中进行研究。⑦因此,教育社会心理学的理论体系应该建立在这种转化的关系上,并且由于研究情境和研究对象的变化形成了有别于社会心理学的新的理论体系。同时教育社会心理学所形成的独特的方法体系,这种方法体系的独特之处就体现在它必须借助于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融合各种方法于一体。所谓方法有专利,并非专用,所以这并不影响教育社会心理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最后,教育社会心理学与教育社会学也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教育社会学研究的是特殊教育现象,教育社会心理学在研究社会文化环境对个体教育的影响和个体社会化进程方面,与教育社会学存在联系,但又因其强调从微观的视角考察社会文化和群体心理影响而与教育社会学相区别。⑧

4 结论

综上所述,教育社会心理学与相邻的学科在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架构方面,既从上有交叉又相互区别,它已经具备了发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条件。但如果将其学科性质简单地归属于一门交叉的边缘学科,与其说是合理科学的,不如说是受限于当前的研究水平所致。因为,作为教育社会心理学母体学科的教育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他们的学科性质归属也并非明确。例如,社会心理学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就存在两种观点,即心理学家眼中的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家的教育心理学,其学科性质的模糊性显而易见。所以对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性质的定向,依然是一个困难和漫长的过程,而这也正说明了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学科体系还未正真形成,对于一些基本问题的分歧还有待解决。这无疑也验证了学科发展的轨迹:在混乱中争论,在争论中发展,在发展中达到共识。

注释

① 覃晓燕.浅析教育社会心理学的逻辑起点[J].教育理论与研究,2003(3):41-45.

② 时蓉华.教育社会心理学[M].世界图书出版社,1993.

③ 张志学.谈教育社会心理学[J].教育研究,1991(4):11-16.

④ 章志光.建立我国教育社会心理学当议[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5(2):52-56.

⑤ 张世富.教育社会心理学的发展与应用[J].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1998(5):29-34.

⑥ 覃晓燕.教育社会心理学学科体系的构建[D].山西大学,2001.

第3篇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 天人论 同质性 整体主义

一、中国心理学的主要思想

(一)弘大进取,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儒家心理学思想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首先体现了人与人的血缘伦常,把个人限定在血缘群体之内。“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子贡问仁: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采取由己推人,由近及远的方式,使仁获得了宽泛的内涵。“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实际上,礼是“仁”的外在规定,只有用礼规范自己,才能达到仁的境界。成“仁”的境界,除了“立于礼”,还要“兴于德”,“成于乐”,这是人之所以弘大刚毅而具有内在美必不可少的根据,因为德可言志,乐可中和,二者能够净化人的灵魂陶冶人的性情,塑造人的内心世界。总之:以“仁”为核心,以“礼”为规范,既是人之成“仁”的升华,又是人的本质的显现,这种人的本质是善的,入世的,进取的和自强不息的。

(二)自然无为,逍遥洒脱的道家心理学思想

与强调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儒家相比,道家强调人类自然天真的原始美德,认为这种原始美德是人主体性规定的基础,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只有在这种原始的本真状态下,才能体认出道来,这就是“天道自然”,所以道家反对儒家的仁义礼智,认为正是这种人为原则的出现,才导致了人类原始美德的丧失,人类自然本性的破坏,于是丧失了人立人为的规范性。老庄考察和反思现实人生推崇的原始美德,主张绝圣弃智,见素抱朴,来追回人类的原始美德,实现人性的自我复归,使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意志得到重新肯定,其方式就是“损”(减法)《老子·四十八》指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里“为学”是指经验知识的积累,为道则是人生境界的提升。老子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因此,为仁就是为道。

总之,道家主张只有达到天与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生的合一,才能进入至善之美的境界,正如庄子在《齐物伦》指出:“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三)无相无色,反本归真的佛家心理学思想

佛法出于印度,人称出世法,因为引导众生脱离苦海达到解脱,是佛教的根本义,所以出世法,还需在世间来理解。佛法自西汉末年传入中国,出世法便渐变为世间法,即佛教教义根本仍在人生,众生的解脱,成佛是理想的人生境界,要达到此目的,就要息意去欲,识心达本,即返本归真,真即真如,二者同义。

真如源于印度梵文,意为“本天”,即人的原始状态,是人之本体。众生体悟真如,即为返本归真,所以能返朴归本,因众生皆有佛性,如何以佛法解释世间,当人人自相,实相,自相即“言说之构想,染相之相著,业惑三系傅。”实相即世间自相本寂,换言之,实相是佛家宇宙本体,本体为空寂,自相则分有实相,演化为人欲横流,眼花缭乱之世间万物,但因实相本性为空寂,故自相分有后尽管五光十色,其实后也是空幻,这即是佛语“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认识到世间万物本为空寂,则人生在世则为受苦,佛家“四谛”说:苦、集、负、道,即人生来就是苦的,苦的根源在于多种欲望,要想得以解脱,就要消灭欲望,进行修行,才成得道,返归真如,那么如何反本归真呢?是谓三学“戒,定,慧”,《大乘起信论》中三大义为:体大示真如无所不之真理性,相大示真如有无量无漏妙功德,用大示真如妙用无穷至善普施。若要达三大境界,必修三学,戒,强令其修德,戒便转化为善的规范,定即定心,消除欲望,慧即悟道,从而回归真如,后禅亲融合儒道,提出“心即佛”命题,使佛性心性化,人性化,《坛经》云:“人性本净,由妾念盖复真如,但无妾念,性自清净”。六祖慧能直接把人性与佛性视为一物,不可以开人生而另外求佛,向真如复归。

通过对中国传统心理学思想及其理论支点的考察,我们认为:天人伦,人贵论,性善论,相互循环,贯通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的观念,即“天人合一”观,并固化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坚思想和核心理念,并与中国人的心理生活和行为紧密的契合在一起。这种密不可分文化契合性也说明了中国传统心理学是整体主义(holism)而不是还原主义(reductionism),是绝对不可以单纯的,片面的,割裂的认识。

二、传统文化同质性的心理学分析

儒释道三家思想文化具有同质性。对于儒家而言,是通过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和亲属关系的道德为途径,体现为儒家的“三纲五常”,义礼之道是儒家理论的根基,它体现在人际关系的伦常之中。虽然儒家思想经历了千年的发展,但其思想精髓仍是以“礼”、“仁”为核心,这对于稳定古代中国社会、塑造古代中国人的精神和性格起着最根本、最广泛的作用。道家的道德性相比较而言虽不像儒家那么明显,但仍是其主导性质。道家的“无为”之“无”便是“道”,所谓“得道为德”。道家正是从“道”、“天道”推出“德”。道更是道家最基本的观念,是万事万物的根。佛教传入中国重构后,禅宗可以说是中国化佛教的核心代表。而禅宗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显示出人人可以成佛,而“成”则成了关键,这即是说道德意志——可以“成”佛的意志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这与儒家肯定人人有圣贤性,可以成圣成贤的道德理想更接近了。佛家所追求的统一性,不是虚幻世界的因果轮回,而是体认真如,摆脱轮回,显示真实的内心佛性,总的来说:在中国人看来,天道即是人的心理精神生活的创生者,又是人的多种心理生活和行为活动的终极归宿,天道即是人道的起点,又是终点。因此,要成为圣人,真人,佛陀,就必须超越个人的追求,通过不断的精神修养实现人性的尽善,尽美,与天道合一。

参考文献:

[1]高觉敷.中国心理学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

第4篇

关键词: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积极意义

中图分类号:G642.0;B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1-0118-02

一、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与心理行为训练

(一)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现状

公安民警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心理承受压力比一般社会群体都要巨大。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公安干警的心理压力指数位居所有职业之首,长期的工作压力,导致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不容乐观。

(二)心理行为训练定义

在职民警培训的心理行为训练就是利用心理行为训练的理论基础,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对公安民警的心理,意志及团队意识进行正面的训练和引导,对于民警的心理压力过大,存在紧张、焦虑等负面情绪进行纠正和引导。在职民警培训的训练采用“心理行为训练模式中的体验式学习”,从被培训者的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出发,让被公安民警体验到认知/情感/行为,激发其潜能,达到心灵的认同和共鸣,有效的把心理学的知识转化为民警能接纳的感受,缓解压力,释放不良情绪,逐步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

(一)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的原则

心理行为训练有很多种方式和方法,其中有室内和室外训练等,在职民警培训的心理行为训练因为受训人员的特点,受训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在心理行为训练上不同于普通的训练,必须根据受训人员的心理特点及其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建立训练过程中的相关原则。

1.团队合作和个人个性相结合。心理行为训练中,团队合作训练是极其重要的一种训练方式,团队合作训练对于增加团队凝聚力有积极作用。但是也必须考虑在心理行为训练中,对受训者心理健康的治疗和心理压力的释放作用,团队的合作需要每个个体的紧密配合,但是每个民警由于个性差异的存在,心理行为训练在训练过程中应该考虑不同的受训对象的个性,从事警种的不同,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不同的心理行为训练内容。因此在心理行为训练的安排中,坚持团队合作和个人个性相结合的原则。

2.理论和实训相结合。心理行为训练是根据坚实的心理学基础理论基础发展起来的,特别是针对特殊工作的人有积极作用。目前比较广泛地运用于对于警察队伍和部队队伍的训练。因此具有理论基础较为扎实和实训创新的特点。

基础心理学对于心理行为训练来说,是坚实的理论基础,心理行为训练是一种通过行为的训练来提高被训者心理素质的训练方式,心理行为训练在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以心理教育和心理素质的培养为主要目的。公安民警心理素质的提高是,通过“心理行为训练”的时间创新,创新性的引入模拟情景活动,通过模拟行为训练的活动,暴露民警的心理若弱点和不足,感受实训中的主观体现,坚强现实感受,增强公安民警心理承受能力,释放压力,能够积极面对心理挫折。

3.基础与创新相结合。针对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基于心理学的基础理论,可以创新性地剔出一些训练,创新类训练可以超越心理学的基础训练,引入思维创新训练,要求参与培训的民警在进行思维创新类训练时,充分开拓思维,发挥想象力,不拘于固有的工作思路,敢于想,敢于做,共同完成创新类的训练,思维创新类训练。在训练过程中,锻炼了领导的个人魅力和执行力,也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和凝聚力,释放了个人压力,突破了个人心理障碍、挑战自我,使团队成功与个人价值和谐统一。

(二)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的组成

1.个人心理行为训练。个人心理行为训练,由心理基础训练和心理挑战训练组成目前,我们设计心理挑战训练和心理基础训练组成。心理基础训练,可以通过现代化的平台,在计算机网络的帮助下,涉及实景模拟训练,可以针对个人进行心理评测和心理行为的利用计算机评估,通过网络上传数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个人心理基础的训练和评估,有效地对在职民警培训的心理状况有一个掌握,并对心理压力特别突出的民警,进行特别的心理指导和提醒。每期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档案可以存入计算机进行记录,建立个人的心理健康档案,并进行跟踪调查,以达到良好的个人心理行为的效果。心理挑战训练,根据心理学原理,在特定的环境下,通过设定具有挑战性的训练项目,以此来挖掘在职民警的潜力,以这种心理训练来释放心理压力,克服恐惧和惧怕逃避的心理个人心理行为训练中设计具有空间高度,让个人带来心理上畏惧感的空中项目――“空中断桥”、“空中抓杠”、“悬崖断壁”、“云中漫步”、“丛林穿越”等项目,通过这些具有挑战性、冒险性,难度较高的项目完善自我,挑战自我,在民警自己的勇气和决心下,顺利完成个人心理行为训练。

2.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团队心理行为训练,针对在职民警,心理行为训练设计为团队辅导和团队拓展项目。团队辅导,根据在职民警提出问题的共同点,组成不通的课题小组,有“情绪缓解”、“亲子教育”、“人际沟通”、“压力调适”、“家庭关系”等小组。根据这些不同小组的组成,成员之间通过谈心、交流等方式释放压力,学会情绪调控,在适当的时候有由相应的心理学导师进行情绪疏导和指导,进行身心反馈专业训练,进而在心理困惑得到了一定指导,认识了自我,改善了自我,提高了人际交流的能力,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团队拓展项目,一般在户外进行,重点培养战斗精神,锻炼意志,增强集体荣誉感,强化集体意识。通过这样的团队项目,缓解了压力,磨练了意志,达到了心理行为训练的目的。

三、在职民警心理行为训练的现状及紧迫性

(一)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教学的现状

云南警官学院心理健身教研中心暨云南公安民警身心健康研究中心在学院党委的强力支持下于2012年3月建立,依托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倡导“生命在于运动,运动讲究科学的健身理念”,提供科学个性化的健身指导。中心探索研究民警身心健康训练体系和模式,通过身心测评与训练,提升健康水平。以丰富的教学、培训资源,结合科学有效的心理训练、身体训练,为在职民警、警务硕士提供有效的身心健康教育、训练与咨询服务。该中心教师在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等方面形成了合理的布局。其中,7名教师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4名教师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另有一名教授是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保证了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教学的科学有序地开展。

2014年心理健身教研中心配合警察教育训练处和外警教研中心,完成在职民警培训、外警培训51批次计2100余人次,接待国内外参观嘉宾37批近千人次,向警界内外展示了学院内涵式发展及创新办学成果。

(二)在职民警培训心理行为训练教学的紧迫性

当前,我国治安问题日趋复杂、严峻。公安工作也日益繁重,警力虽有增加,但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民警超负荷的工作,工作环境常在高压之下,压力增大,致使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而且,群众对于公安工作和民警的看法、理解也随着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而显得不全面,不理智;同时还存在期望值过高的情况,有事找警察,警察就是应该有求必应,假如警察不能完成其期许,就对警察怨声载道。这些情况,使警察处于极度疲劳和高度紧张的高压环境之中。当前社会需要,对民警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有目的的进行心理行为训练对在职民警缓解心理压力具有积极作用,系统的,进一步的加强警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于提高警察的心理素质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

在职民警从事的工作具有“高风险、高刺激、高负荷”的特点,因为警察是我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警察职业具有工作危险性高,工作压力大、工作环境恶劣的客观因素,在职民警精神长期高度紧张,心理压力非常大,如果不及时缓解,势必影响公安干警的健康,也会影响公安工作的开展。因此进行心理行为训练是很有意义,很有必要的。因此,进一步加强警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警察的心理素质也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现代治安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治安任务的日益繁重、警务工作的超负荷、工作对象的危险性,工作时间的不稳定性,使警察处于极度疲劳和高度紧张的高压环境之中。这对民警的心理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而,公安民警除了应具备一般人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具备一些特殊的心理素质,如不怕流血牺牲、自信、勇敢、宽容、顽强等。同时要有调节和控制自身情绪的能力,而且要学会用自己的镇定情绪去感染他人,从而缓和紧张的局面。自信是成功的源泉,有自信才能充满活力地进行工作,合理有效的运用自信,不仅能正确引导警察的自我发展,使警察树立正确的自信心,而且能有效地调动全警的积极性。作为一名警察,你可以没有优雅的气质,也可以不具备完美的性格,但是,你不能没有坚定的生活信念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因为它们是你战胜挫折、超越自我、冲破心理障碍的永不折断的翅膀。

参考文献:

[1]周杨,施霁珂,等.成都市某地在岗警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J].四川精神卫生,2014,(02).

[2]杨威.警察心理压力问卷调查分析[J].辽宁警专学报,2015,(1).

[3]姜勇,冯红新.将心理训练纳入公安院校警务实战课程教学体系探析[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

第5篇

关键词 心理学 导向性 职业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全面,要求层次越来越高,不仅需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职业技能,还应具备全面的岗位素养能力和职业道德。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给学生成长带来更多挑战,对学生发展影响越大越来,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多。高校教育需要开展系统的心理学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心理疏导,为他们提供及时全面的心理咨询,帮助学生健康学习生活和成长,同时也应把心理学教育与他们的职业发展有机结合,体现一定的职业导向性,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也服务学生未来的就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步。因此,高职院校心理学开展基于职业导向性教育改革,强化学生 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

1高等职业教育特点与高职学生心理需求职业化倾向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非常突出的职业化倾向,人才培养的定位非常明确,教学目标极为清晰,高职教育就是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一线生产、服务以及管理人才,以适应社会需要为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以提升专业应用技能为基本教育方针,重视学生专业知识教育和职业能力提升。毕业生必须掌握相关行业发展的所需的基本知识理论,必须做到职业素养过硬,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较好的岗位素质。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中突出应用能力,人才培养以训练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对学生综合实践实训教学,不断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让学生能够尽早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流程,提高熟练操作程度,把所学知识在生产中应用锻炼,并结合社会发展及时学习新的技术。为了从整体上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素养,高职学生进行心理教育也应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确保学生心理需求职业化得到满足。

为此,高职院校心理教育把握好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进行心理教育的时间安排以及内容选择都应突出明确的职业性,其次,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活动训练需要体现职业紧迫感以及行业的竞争性;再次,在进行智力教育和训练能力技能时需要和行业发展相联系,体现鲜明的职业化特点;最后,引导学生根据专业教育和行业发展需要,进行自我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帮助学生学会做到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在现实教育中,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心理也表现出一定的反职业化倾向,首先是不少学生学力热情不高,缺乏专业学习兴趣;其次,职业化教育让很多的学生一切都为了就业和发展,过分地强调造成不少学生生理疲劳、心理疲劳,学习方法单一;再次,职业化会使不少学生渐渐造成主动性记忆减退,产生焦虑甚至抑郁等;最后,单一追求职业化,很多学生学习内容、方式、目标都集中到一点,容易产生一种排异心理,不能建立持久的心理兴奋灶,造成专业兴趣降低。

2高职心理学教育的职业差异性分析

(1)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是普通本科教育和高等职教育,这也是全球主要的高等教育分类。高等职业教育有着特殊的职业性,必然影响心理学课程设置和教学组织形式,首先,高职院校需要把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必修课程,要求不同专业的学生都必须修够一定的学分,达到合格甚至优良。其次,心理学教学需要与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需要相结合,针对不同专业需要开设与之相适应的心理学课程,比如,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开设与之相关的《管理心理学》,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需要开设《消费心理学》等。高职院校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技能人才, 学生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能,还应具有极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社会发展中更好满足企业用人要求,适应工作岗位性质,具备相应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并且能够具有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跟上社会和时展,做到与时俱进。高职院校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建立理论知识培养体系和应用实践实习训练体系,做到职业能力训练模块化,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强化他们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加强实践技能操作实践能力培养,丰富学生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

(2)高职院校培养的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级技能人才,尤其是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加快,围绕国家工业4.0规划,高级人才需求更加旺盛,高级人才的技能要求更高。与之相应的心理学教育也必须面向行业发展,提高职业导向性,突出行业针对性。不同专业的心理学教材应突出行业指向,需要做好情境定位,体现专业的差异性和行业的导向性。但是,现行的高职心理学教材在分化方面不够细致,不能完全根据岗位要求、职业定位以及行业发展进行合理安排,比如,文秘专业、物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需要开设与之相应的《管理心理学》,但是,不同专业对应的行业在人才定位方面具有很大差异性,需要在心理学教育方面有所体现。例如,人力资源管理涉及劳动关系管理、绩效管理、人员配置、人才招聘、薪酬管理等方面,这就要求在管理心理学教学中注重心理学教学的个体心理、激励理论以及情绪管理等方面的心理学教学内容。心理学教学需要结合学的专业和成长需要,充分了解他们的专业特点、行业性质和年龄特点,做好针对性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步,提高专业技能,优化心理结构,培养良好的职业心理和健康性格。

3高职心理学教学需要紧扣职业化导向选择教学手段

3.1在高职心理职业导向性教学中积极推广微格教学

微的意思就是微型,就是选取片段,注重小步推进,而格的意思就是探究、变革。微格教学的教学理论依据是教育目标分类学、教学控制论以及教育评价学等,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借助先进的视听设备以及信息化教学手段,更好地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高职心理学教学推广微格教学方法能够很好地训练学生的认知能力,帮助学生更加积极主动的获取信息,学会自我评价,做好自我规划,强化自我管理,能够让学生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自我心理调节,能够把心理学的知识与自己的应用实践相结合,更好地在实践中感知,能够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把专业学习和自我发展统一起来。能够培养他们的求知欲望和探究热情,能够把专业学习和行业发展有机结合,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进行自我教育和提升,根据工作行业性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自己的性格,培养良好的品格,尤其能够结合岗位需要进行自我心理品质评价,找出自己的不足,培养良好的情感,逐步改善素质,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优秀职业技能人才。

3.2做好团体心理学教育咨询指导的推广应用

以团体心理辅导为方式和技术手段成为当前心理学教育发展的最新方向,以团体辅导来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重视学生心理品质培养。心理教育需要一定的氛围,在团队情境下进行相关指导,选用适宜的方法与策略,有利于学生的团体互动,强化学生的相互影响,在具体交往过程中引导他们学习和体验,不断学会自我认识、自我探究的意识,学会调整自我,学会调整人际关系。尤其是模拟各种职场环境,既能够激活课堂氛围,又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够突出职业化导向。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让学生能够敞开胸怀,相互交流,大胆实践,真正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职业素质。

总之,心理学教育是高职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更好地生活、成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立足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围绕学生专业发展,突出心理学教育的职业导向性,帮助学生更好地学好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规划、自我发展,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职业人才。

参考文献

第6篇

学分制前提下的课堂常规教学一般都是以课程的具体内容为主,难以从学科体系架构的角度以及理论实践应用的角度出发,帮助学生建立更高水平的识解,导致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导师制式的教学则是以问题、目的为导向,将课程内容作为工具或手段,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各方面知识方法和实践经验,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更好地提出、发现和解决某个具体问题(包括学生自己确定的问题或者老师指定的问题)。相对于课程教学的具体内容来说,导师制式的教学属于更高水平的建构,可以使学生从更高的角度认识和学习心理学,提高专业学习效果,更符合心理学本科培养方案中心理工作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另外从学科内容的更新上,信息时代的发展使得知识的更新速度非常快,受限于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规划、人员安排的滞后性,单纯以课程教学的方式很难迅速跟上心理学研究中理论、观点、技术等时展变化,以及方法、工具、范式等技术手段的更新。由于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需要,心理学教师往往需要及时跟踪和学习各种较新的心理学研究理论和方法,通过本科教学导师制的建立将教师所学的新知识及时传递并应用于指导教学中,有效解决知识更新速度与时效的问题。

二、从学生学习效果角度

从学生专业兴趣培养上,由于高中阶段生涯规划教育的缺位,很多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缺乏了解,对于心理学专业来说,这种情况可能更为严重。刚进入心理学殿堂的学生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是由于受到影视作品、媒体宣传等影响,更多的是从个体案例或具体应用角度,对心理学产生一种玄妙神奇的印象进而产生兴趣,对于心理学到底是什么存有一定的误解。而在学科教学的课程安排上,大部分院校心理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都是首先进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后期才安排与实践联系密切的模块课程。但是专业基础课理论性较强,相对比较抽象与枯燥,往往又与学生(尤其是新生)原有的对心理学的认知有一定差距。这种个体的认识偏差与课程安排的特点容易导致学生对专业学习产生距离感,由于与自己的主观感受相差太远,难以理解和体会学科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对学习失去兴趣,影响学习的动力和效果(笔者曾随机调查n年新入学的学生,认为心理学很神秘的比例约占78.6%,而认为心理学是科学的不到20%,认为自己目前所学的课程与自己的预期一致的仅有33%,不一致的达54%)。如果通过导师制,教师与学生之间就会出现一个独立于课程之外的新的平台,老师可以让学生更早地接触到专业中实践性、应用性、科学性较强的内容,而学生通过老师的指导,也能够在实践活动和科研活动中对专业学习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认知,可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从学生的学习方式转变上,高中阶段的学习主要是规定性内容的学习,学习目标十分清晰明确,而大学阶段是要培养有独立思考精神的人才,主要是指导性内容的学习,个人的积极主动性更为重要。但是从已经习惯了的高中的被动式学习,到大学的主动学习需要一个适应转变的过程,尤其是对刚入学的学生来说,自觉性稍差,迷茫期的长短将影响今后的学习心理状态。由于心理学研究对象、内容、方法等比较特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即使有较强的积极学习意愿,也难以立即在专业上找到合适的目标,最后专业学习的积极意愿可能逐渐减弱,或者被其他的兴趣所吸引。而专业导师一般都具有较为明确的研究领域和专业方向,甚至还会有相应的课题,如果通过专业导师制,可以学生自己已有的或有兴趣的项目为支撑,专业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经验对学生加以有效引导,挖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其能够综合地运用各门专业知识,有目的地进行专业学习,从而加强学习的动力和效果。笔者曾在工作中有意识地以导师制方式指导部分学生参与专业研究和实践、参加挑战杯课题等,从经验感受上,随着参与的逐渐深入,学生对专业学习的认识明显加深,相关课程的学习效果加强,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科研作品获奖、等)。王丽萍、杨博涵等提到导师制的良好效果。笔者的经验感受与其实证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这说明,从学生学习和成长角度来说,实行心理学本科教学导师制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三、从教师教学和科研角度

1.从教师教学角度由于高校教学管理的特点,大多数专业教师以课堂教学作为主要教学手段,与学生的交流也以课堂上的“教”为主。而实际上,“教学相长”是重要的教育理念,作为专业教师,除了要掌握好“教”的内容和技巧,还需要了解学生“学”的特点和反馈的问题,及时对“教”进行调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变化,新一代的学生普遍体现出头脑灵活、主体性强、敢于挑战权威等特点。因此灌输式的“教”可能未必完全适合新一代学生的特点,而导师制的“导”则可能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补充。通过导师制,可以根据个性化培养理念因材施教,帮助和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发展目标和修业方案,同时也可以增加师生间的沟通渠道,在“导”的过程中发现和改进“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相长”。另外,大学一般都是以完成毕业论文作为教学实践等的总体考核,在大四时由老师和学生分别列出论文选题,双方双向选择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最终以完成严谨的学术论文的形式作为整个大学学习的总结。笔者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并不清楚究竟该怎样完成论文而一时难以入手,或者因为平时缺乏综合的训练而导致“书到用时方恨少”,在短时间内要弥补大量之前欠缺的知识,这些都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完成质量,进而影响教学效果的检验。笔者认为,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过程其实就是实行导师制的雏形,完全可以提前到第二或第三学期而不必等到完成毕业论文的时候。这样可以保证教师指导的长期性、连续性和针对性,又可以让学生尽早进入研究状态,有助于提升毕业论文的质量。同时,在实施导师制前提下的师生互选和更换的机制也是促进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激励,有助于促进教师从学生的角度和兴趣出发,以学生为本,拉近师生关系。

2.从教师科研角度高校教师一般都会有自己的学术领域和研究专长,高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也要求教师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无论是承担课题还是都需要大量的前期工作,仅凭教师的一己之力完成全部工作可能会导致科研效率的下降,这时学生就可以成为教师科研的得力助手。首先,科研工作要求具有创新意识,能够把握学科前沿,提出适当的题目。新一代的学生,个性突出,思维活跃,往往会有很多创新性的想法,而教师对于学科前沿具有较为深入和准确的把握,二者充分结合有助于促进新观点、新命题的产生,促进心理学科研的发展。其次,心理学科研工作的具体内容有不同层次,有一些是属于基础性的、重复性的或技术性的工作,比如,资料的查找、被试的联系和组织、调查的实施、数据的收集整理等,还有数据的统计分析、实验程序的设计、实验设备和软件的操作使用等,这些是属于研究上“术”的问题,而研究的选题、目的、意义以及思路、方法等是研究“道”的问题。教师可以结合自己的科研需要,将学生按年级组成导师团队,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给他们安排适合的具体任务。比如低年级以发现问题为主,给予基础性的工作任务,如实施调查、数据录入、信息筛查等,而中高年级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主,可以要求其学习和应用心理学研究设备、软件等,解决“术”的问题,或者结合学生兴趣给予适当的具体的研究题目,解决“道”的问题。尽管本科教育不以研究为主,但心理学本科毕业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研究思维和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而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不仅会成为教师得力的科研助手,还能锻炼学生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科研产生兴趣,逐步提高专业和科研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结语

综上,根据心理学学科性质以及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高校心理学专业的本科教学有必要实行导师制,通过心理学本科教学导师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弥补当前学分制教育中的一些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和老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教学和科研效果的增长,为促进心理学学科的应用和发展作出贡献。当前,一些以科研为主或教学科研并重的重点院校早已广泛开展本科学术导师制,如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而从心理学专业特点的角度,非科研重点型院校的心理学专业也有必要实行心理学本科教学导师制。当然以上论述均是从必要性角度论证实行心理学本科教学导师制的问题,而在具体实行上还会有许多实际的问题,如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度保障的到位、资源配置的整合与优化、师生互选的机制和方法、导师的定位与考核办法等。

第7篇

[关键词]电信诈骗;客观要件;行为认定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迅速进入爆炸式的信息社会,一种新型的诈骗形态———电信诈骗犯罪也如影随形,接踵而至。电信诈骗犯罪不但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危性不安定因素之一。所谓电信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使用电信通讯设备设施,通过计算机网络、伪基站等渠道,在虚拟空间中传播虚假和混乱的信息,使受害者陷入误解并自愿处置个人动产的行为。与普通诈骗罪相比,电信诈骗罪在客观行为构造上包括犯罪的工具、手段、方式和对象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由于电信诈骗行为是在犯罪人内在心理支配下,对不同的外部环境刺激所做出的表面反应。因此,从心理学比如犯罪决策、人格因素、社会建构因素等视角,对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认定进行分析,对于准确界定此罪与彼罪,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地打击日益蔓延的电信诈骗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认定

目前,我国从立法上尚未对电信诈骗罪做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适用罪名有: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然而,现有刑法与司法解释对于电信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规定过于笼统、模糊,从而增加了司法认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剖析和探讨。(一)对于诈骗载体的认定。在电信诈骗罪中,所谓电信的意思是“使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的通信。”这也是电信诈骗与普通诈骗罪之间最为重要的区别。电信诈骗犯是一种发生于信息空间中的超远距离、非接触性的诈骗形式。行为人从犯罪预备行为开始,到虚假性、蛊惑性的信息,直至误导、诱使被害人心甘情愿或情非得已的处分自己的个人动产,而不会像普通诈骗犯罪那样,需要在现实空间中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接触,方能实施诈骗行为。(二)对于诈骗对象的认定。由于信息空间的高开放性、高覆盖性,所以,绝大多数的诈骗对象都是不特定人群,既有年长者、也有年少者;既有高学历者,也有低学历者。一言以蔽之,各行各业、三教九流都有可能成为被诈骗对象。而普通诈骗犯罪则不同,他们必须通过某种特定的关联性、对接性关系,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财物诈骗。同时,传统诈骗犯罪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往往只能局限或固定于某个特殊的物理空间。而信息世界则具有虚拟性、超时空性,因此,行为人实施犯罪不会受现实地域的制约和影响,特别是跨境跨国犯罪尤其如此,他们的诈骗活动有的是从境内到境外形成一个诈骗链条,有的是从境外到境内形成一个诈骗链条,更多是境内外相互勾结、连锁作案,因而隐蔽性极强。(三)对于行为对象的认定。鉴于电信诈骗罪行为载体的特殊性,因此,其行为对象绝大多数都是动产,被害人只能通过银行的支付系统进行财产处分。因此电信诈骗犯罪具有转移赃款快、追回赃款难,并可增加银行资金流动风险等特点。而普通诈骗犯罪的行为对象即包括动产,又包括不动产,财物的转移方式也多种多样,不受任何限制。(四)对于诈骗手段的认定。电信诈骗手段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通讯类诈骗,此类诈骗主要是通过微信、QQ、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被害人主动发送虚假、蛊惑信息,与之进行交流、沟通,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处分自己的动产(金钱)。像各类中奖诈骗、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退费退税诈骗等等都是如此。二是网络交易类诈骗。这类诈骗通常是行为人通过被动的建立网站、QQ群等或者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等虚假商品交易信息,利用被害人缺乏交易规则常识以及第三方监管漏洞等,进行假买假卖,牟取暴利。尽管以上这些诈骗行为手法各异,形式不同,但都是依靠电讯、网络作为诈骗手段,来实施诈骗行为的。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的科技含量也愈来愈高,加之行为人又能紧跟时尚潮流,充分把握民众的猎奇心理、麻痹心理。所以,其诈骗方式日新月异、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五)对于团伙形态的认定。普通诈骗犯罪有时只靠一人或几人就可以实施。而电信诈骗犯罪一般却不是单个人或几个人所能完成的,而是通过团伙化作案方式进行,且具有境内外相勾结的特点。例如,2018年5月,在公安部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天津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组赴印尼与当地警方开展执法合作。一举成功摧毁了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三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并成功逮捕了105名中国籍嫌疑人,查获了大量涉及计算机、语音网关、手机、电话、银行卡、诈骗脚本等的犯罪工具和物品。因此,大多数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的分工极其细致明确、层级严密,且各层级人员又大都采取单线联系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了犯罪团伙的安全性。

二、影响电信诈骗罪客观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一)犯罪决策因素。所谓犯罪决策,是指电信诈骗行为人通过对电信诈骗的效益———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做出是否实施该种犯罪行为的决定。简言之,如果行为人有了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选择,则表示其做出了犯罪决策。首先,电信诈骗犯罪决策并不是完全的理性行为,而是一种有限的理性行为。西蒙认为,现实生活中,作为管理者或决策者的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的“管理人”。“管理人”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往往是多样的,不仅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处于变化甚至矛盾的状态。在实际决策中,“有限理性”表现为:决策者无法找到所有方案,也无法完全预测所有方案的后果,也不具备明确且完全一致的偏好系统。这样它就可以在各种决策环境中选择最优决策方案。其次,从犯罪心理的角度看,电信诈骗行为人对其个人行为并不具备完全清醒认识,虽然他们大都掌握娴熟的电脑技术,在虚拟空间中,可以信马由缰、任意驰骋,但却明显存在着个人的认知偏差,因而其对犯罪对象的价值以及对能达到目标的手段、方式、可能性的认识与法律规范之间会出现极大的反差;同时,由于受到自身的知识、信息、经验和能力的限制,他们对犯罪目标的评估和行为风险的认知往往也会出现不一致,这就使之对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会出现虚幻的感知,最常见的情况是,行为人把虚拟的网络空间视为法外之地,认为虚拟空间一般人看不见,摸不着,来无踪,去无影,而且虚拟空间存在很多漏洞,机会大,此时,他们往往高估自己的智慧和实力,认为凭借自身的能力,可以任其在虚拟世界中恣意妄为,为非作歹,从而把电信诈骗行为当作一种成本低———只需投资一点设备资金、就可以实施诈骗、也可说是“空手套白狼”;风险小———犯罪如同玩游戏、被诈骗者远在千里之外,相对安全;来钱快———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诈骗来不菲的金钱、可以实现迅速暴富的梦想。还有重要的一点是,电信诈骗犯罪除去电话沟通者外,大多数人都是在电脑上的程序化操作,并不和被害人见面,缺少传统犯罪的现场,不会产生恐惧、紧张、负罪的感觉,所以,他们大多存在着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二)犯罪人格因素。所谓的犯罪人格也称犯罪个性,是一种具有反社会倾向的人格。犯罪人格理论相对较为复杂,因而对其有各种不同的见解和分歧。但那些忽视犯罪人格社会性质的观点,都是不足取的。首先是心理动力理论。心理动力理论直接源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尤其与其主要概念包括内部心理过程、童年经历、性动力以及人格结构中的本我、自我、超我之间的冲突、生死本能等密切相关。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行为是由无意识决定的,而童年的痛苦经历又会决定其一生的人格。也就是说,犯罪是一种异常人格结构的产物,它是由童年经历中深层意识未解决的早期冲突而引发的结果。因此,排除其他因素外,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为什么电信诈骗犯罪主体多是青年行为人的缘由。因为在社会化过程中,青年人的自我和超我并不成熟,其人格结构并不完善,不能应对来自外界的社会压力,他们无意识中的死亡本能会对其社会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而电信诈骗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和方式,在行为人看来,可以摧毁禁锢自己生命的现有秩序,而要回到前生命的冲动状态,电信诈骗犯罪就成为他们不二的宣泄方式和窗口。其次是艾森克犯罪理论。艾森克认为,存在犯罪人格,即实施犯罪的一种倾向,一个人的道德观念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而学习过程是一种条件反射的建立。但是,人们基本上是生物性的个体,因此,人与生俱来携带着先天的特性或特质,在周围环境刺激下,每个人都会映现出一些特定的反应。个体间的人格在与气质相关的三个方面存在差异:一是神经质(Neuroticism,N)、二是精神质(Psychoti-cism,P)、三是外倾性(Estroversion,E)。以上三个因素形成了人格的三个独立维度,人在这三个维度上表现出的不同程度和倾向,就构成了其不同的人格特征。因此,只要具备了以上三种人格倾向的青少年,往往会成为潜在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人。一般而言,在电信诈骗犯罪主体中,外倾性者的表现为:能在虚拟空间中侃侃而谈,善于感知听者的反应,不畏惧被拒绝,喜欢交流,喜欢在变化中应对富于挑战性的被诈骗者,且能善于捕捉稍纵即逝的机会;同时,他们善于表现自己,急切的想得到犯罪同伙的认可和赞同,对于诈骗行为没有丝毫的不安和愧疚。这种倾向的人在犯罪团伙中多为起骨干作用的从犯。神经质者的表现是:情绪化、非理性特征明显,对事物相对较为敏感,有时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表现出高焦虑性,常常忧心忡忡,睡眠不佳,因而会出现各种心理障碍,对于自己诈骗行为常常出现疑虑,不够稳定,对于团伙的制裁措施有过度反应,情绪不易平复,认知会受到情感的影响,在犯罪团伙看来,他们的行为不合常态,易于做出脱离、告发的行为。在犯罪团伙中,这种倾向的人多为胁从犯或起辅助作用的从犯。精神质者的表现是:心理有明显变态的倾向,会出现强烈的反社会行为,这种变态倾向的人是电信诈骗犯罪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往往是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犯,是其具体犯罪的发起者,并领导组织犯罪计划的实施。他们之所以选择电信诈骗犯罪,是他们强烈的反社会的变态人格使然。在具体诈骗活动中,每每旧的电信诈骗方式遭遇瓶颈,他们就会绞尽脑汁,翻新出新的诈骗形式和花样,因此,具有这种人格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主犯,往往是打击的重点对象。(三)社会建构因素。根据社会建构理论,人格是人与环境互动过程中的一种自主建构,是一种临时产生的动态结果。在不同的社交情境中,青年群体的行为会有所不同,扮演不同的角色,表现出不同的自我。在社会建构论角度看,电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是犯罪行为人“自我植入”的,不仅仅是一个个体过程,而是一系列人际关系的产物。正如格根所言,我们可以从关系的角度对青少年的冒险行为进行理解,这些行为是产生于各种关系之中的,不是一种个体过程。因此,以上所述的电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是各种社会、家庭、学校、环境之间的矛盾、冲突、交融而建构起来的,具有社会性产物的属性、特征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