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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管理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包括将企业集团税务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的操作流程、税务风险点、应对策略整理、分类、维护到系统之中,建立可编辑、可调用的税务风险点识别库及管控措施库。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将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控制流程纳入系统,即税务部门人员获知重大业务事项发生后,将重大业务事项及相关资料维护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事项类别、性质,调用税务风险点识别及管控措施库信息进行分析,或聘请外部税务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最终确定发表的税务意见反馈给决策部门。税务管理系统需通过流程管理工具和文档管理系统固化企业集团内部税务检查业务流程,包括集团总部通过系统自查、抽查通知;上下级单位之间通过系统通报工作进度、交流相关问题;自查、抽查结束后,相关人员将自查报告、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结论性质文档上传存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应对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业务流程,要求成员企业在发生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向上级单位报告相关检查内容;上级单位可通过系统掌握、跟进成员企业外部税务机关检查的办理进度,提出指导意见;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将相关结论性文档上传存档。
(二)集团纳税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按行政区划、业务板块、成员企业、税费种类、税款属期等多维度统计、查询应交税费、实缴税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应实现查询条件可任意组合,逐层细化和深化统计分析;应通过权限控制,实现层级管理,即每一成员企业均可查询、统计本级及所属下级企业纳税数据。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基于财务预算或业务预算实现对成员企业及其下级单位未来期间的税费预测;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纳税指标评估体系,快速计算、评估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税负变动弹性指标等纳税评估指标数值,与行业平均值、管理经验值比较并提示预警信息;系统应实现基于税费数据和辅助的财务数据,自动生成集团税务管理报表;应实现按预先制定的模版或管理口径生成不同层级成员企业的税务工作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信息。
(三)税务交流共享平台功能
税务管理系统应实现为集团总部向成员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单向或互动平台;应实现集团总部通过系统向各层级成员企业最新税收法规、内部税务刊物等;应将年度、季度、月度相对固定的工作事项制成税务工作日历自动提醒相关人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自动归档功能和手工上传归档功能,用户可按权限查询、调阅本级及下级单位的档案资料。除全税种纳税申报资料自动归档外,应根据需要将系统外涉税文档扫描上传到系统,实现日常涉税文档的电子化分类管理。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的目标
尽管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内容繁多,通常包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税收法规研究及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成员企业纳税申报管理、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服务、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内部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的组织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对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等,但其目标与集团内单体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一致,即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收成本。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目标这条主线,凡是对控制税务风险或降低税收成本作用显著的税务管理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就必须尽量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反之,则可以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暂时将需求予以搁置。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制定正确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风险 管理
由于企业集团具有组织结构庞大,信息化程度高,业务相对复杂,税收筹划意识强等特点,因此涉税环节、涉税种类、税务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税收管理的难度较大。为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
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1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又先后组织对所管理的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这无疑都体现了税务风险管理成效已经成为检验企业集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的定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解读: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二、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
目前,企业集团往往更偏重财务指标,尚未树立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尽管各单位一直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但大多数都是由财务会计人员兼办税务事宜,因此职责相对淡化,税务管理观念较为落后陈旧,缺乏涉税合规目标。这不仅导致相关岗位人员对税法及相关税务法规的认识不足,往往会由于政策把握不到位或政策执行差异受到税务部门的相关限制和处罚,而且各单位对税收事务的管理仅停留在被动执行税法规定的水平上,税务信息相对屏蔽,距离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还有较大差距。
(二)各地政策执行标准不尽相同,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的管理难度大
企业集团普遍规模大、层级多、分布广,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各单位在平时工作中不能及时梳理和传递涉及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方面的税收法律法规,企业集团内部涉税信息传递方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造成同样的业务,在全国各地的执行标准可能不完全统一。
(三)税负受地域经济影响较大,部分行业税负较高
受所处地域经济条件影响, 企业集团分布在各个地区的单位承担着调节当地政府税收收入的重任。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或是较为落后的省份或地区,当地政府税源非常有限, 企业的税收执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当地财政收入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企业集团往往多元化发展,涉及的行业、板块较多,从而导致税负不均衡。以水电行业为例,水电企业的平均综合税负超过20%,其中增值税税负占整体税负的三分之二左右。部分大型水电企业作为国家标志性工程,除了发电效益外,还承担着防洪、航运等巨大的社会责任。由于这些水电企业的建设、投产期正处于国家增值税转型的特殊时期,没有享受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的进项税无法抵扣。而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水电企业的成本费用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及财务费用,维修材料费很少,可抵扣的增值税更少,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极大的压力。
三、企业集团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税务风险管理的方案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大企业司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是继2009年对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后的又一次系统性、全面性税收风险管理检查,是对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再检验。因此,各单位应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梳理税收法规、理顺税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完善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契机,按照要求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大企业司要求全面开展各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相关人员要确保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成,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
(三)深入开展工作,如实反映问题,确保税收风险管理见到实效
企业集团系统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逐级报告制度,确保畅通的联系渠道。总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小组要将掌握的税收自查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各二级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及所管理企业的了解,及时向企业集团总部汇报;各基层单位要对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纲,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全部涉税事项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加强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内控,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
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防范税务风险而建立的税务风险防范自律性制度和程序,是防范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集团承担税务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应科学、合理防范政策遵从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税收筹划风险、业务交易风险,力争实现“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创造税务价值”的目标。总部税务管理部门要研究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紧密跟踪变化趋势,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以规范集团纳税行为,规避税务风险;要为企业集团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对资本运作事项做好税务风险分析和税务风险控制,并跟踪监控相关税务风险;要不断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依法妥善处理集团各项税务事宜。各单位的税务管理部门则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在按时编制纳税申报表,按时缴纳各种税费的基础上,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并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提高意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化工作标准
企业集团应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经营理念,高度重视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综合运用信息系统,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降低企业税收风险。同时,企业集团还应对目前税收管理的流程进行再分析,对可能形成税务风险的关键环节加强控制,不断提升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企业集团应分别在生产资料归集、生产资料消耗及销售环节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化工作标准,特别是在合同审查、采购和付款、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基建工程与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工资薪酬和个人所得等方面建立符合企业集团实际需要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如在合同控制方面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在合同拟定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各个专业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合同正式签订以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会同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对企业所订立的各种合同、单据进行分类,划分印花税应税合同,建立合同台帐。在采购和付款方面,通过设置控制点,准确计算进项税额并作账务处理;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订单合同等相关凭证严格把关,保证从外部取得票据的合法合规;准确划分可以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发票等。
(三)加强学习,提升税务管理岗位人员素质
企业集团应制定计划、完善制度,积极鼓励不同层次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税务管理岗位人员素质。税务管理人员一方面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正确核算和反映经济事项,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税会差异,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计算、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四)有效沟通,维护税企关系和谐发展
企业集团各级企业要始终以认真学习的态度虚心向税务机关请教,主动接受辅导与帮助;要加强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确保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的设置及更改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对纳税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及政策不明晰事项,各单位要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缩小政策理解偏差带来的税收风险,为企业的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针对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创新,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集团的良好健康发展。
(一)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
通过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能力,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税负水平。具体说来,企业集团应当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集团要真正重视税收筹划工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承担税收筹划的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与相关税务部门的沟通,获取准确的有效信息,并注意加强对外的咨询,做好税务的筹划工作;其次,企业集团要通过一定的宣传和教育手段使管理层的人员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在企业集团的投资、融资以及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多征询税务部门的意见;最后,企业集团在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合法性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加强税务的筹划,提高企业集团的整体经济效益,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税务风险,而且大部分的税务风险是由于投资、采购、销售以及生产等环节的决策和经营没有深入考虑税务问题而引起的,为此我们一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3]。首先,企业集团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亲自督促并参与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其次,企业集团要通过精挑细选来组建一支强大额税务风险管控队伍,保证每一名队员都能够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最后,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其内容的全面性,将企业集团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并购重组等多项业务内容全面包含在内,同时还要注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务管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能主动配合和参与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我们必须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将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相关理念、方法、制度以及具体流程进行总结和提升,努力建立健全企业集团的税务信息系统。首先,将企业集团的一切基础税务信息全部纳入到税务信息系统中来,实现税务情况的多维度统计和分析。其次,企业集团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纳税指标评估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可以迅速地计算和评估相关子企业业和子部门的负税率和纳税情况。最后,要努力构建一个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集团内部提供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并向基层的企业和员工及时相关的税收刊物,同时向员工及时有关税收的最新的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税务管理意识和税务管理能力。
二、结语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风险 机制构建
一、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形成机制
1、税收立法层面的税务风险
我国是以公法为主体的国家,由此决定了整个税法体系首先建立在保障国家行政利益的基础上,对于国家行政权力的保护远远大于对纳税人利益的保护。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责关系并不完全对等,纳税人处于一种相对劣势的地位。在税收管理实践中,由于税收征纳关系的不平与适用同一法律时事实上地位的不平等及在法律、法规中赋予行政机关过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人即使具有较为充分的理由,税务机关也可以利用“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而轻易加以否定,从而使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大大增加。
2、税收行政层面的税务风险
我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是增加纳税人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当一部分具有适用性、比照性的政策处于非公开状态,税务机关对于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一般仅限于有效范围的解释。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缺乏提醒纳税人予以关注的说明,因此很容易误导纳税人,使其跌入税收陷阱。
3、客观经营环境层面的税务风险
如交易环节中的税务风险,像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问题就给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虚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防不胜防。再比如,企业在对外兼并的过程中,由于未对被兼并对象的纳税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等兼并活动完成后,才发现被兼并企业存在以前年度大额偷税问题,企业不得不额外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补税和罚款的损失,这也是来源于客观经营环境的税务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这类风险极难规避,只有通过投入大量的信息搜寻成本才能降低风险。
4、纳税人层面的税务风险
在税收征纳工作中,纳税人并没有树立与征税机关平等相处的观念,不积极主动享受法律赋予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税务问题处理上不是以税法为准绳,而往往以个别税务人员的意见作为执法标准。即使与税务人员的意见相左,也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得过且过的方式放弃正确的权利主张。同时办税人员受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逃税,这种情况会造成企业税务风险的上升。显然责任心也很重要,如果办税人员缺乏责任心,未按规定计税或及时申报纳税,就会形成税务风险,而这种原因导致的税务风险是最难控制和管理的。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构建
税务风险的存在不仅对企业影响重大,甚至会危及经营者自身。那么,如何回避或降低这一风险呢?
1、税收风险管理的一般框架
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因此税务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协助过程责任人来识别、量化并管理风险。过程责任人需要一个风险管理框架,以便理解这种以过程为导向的方式方法。制定税务风险管理过程的框架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与前提。图1列明了一个有效税务风险管理过程的基本构成要素。
2、税收风险管理中税务风险评估的基本过程
(1)识别税收风险
识别必须管理的税务风险以确保企业经营模式的成功。例如,存在于企业正常运作内的风险和在追求新成长与利润机遇过程中的税务风险是什么?哪些税务风险能够改变企业模式的基本驱动要素?
(2)分析税务风险
无论税务风险存在于一个企业之外或存在于其过程或活动之中,税务风险评估做得越严格,那么企业就越能够处于一个更好的位置去管理这些税务风险。对于关键税务风险的驱动因素分析,对于关键过程的过程标定和环境评估技术手段将能够提高分析过程的效率。
(3)评估税务风险
评估税务风险的严重性、可能性和财务影响,可以依据企业所要求的精度来选择多种分析方法。评估税务风险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会将主要精力放在社会整体税收环境、竞争对手的税收负担水平、企业整体的税务政策风险等重要的因素方面。企业内部业务负责人则会将重点关注在其管理的具体过程与业务上面。假如业务责任人确定了影响企业全局的重要问题,那么结论则会向上反映到企业高层。
3、税收风险管理的策略
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避免、保留、减少、转移和利用税务风险。在评估是否合乎需要或不合乎需要的基础上,企业首先决定是接受还是排除某种税务风险。合乎需要的税务风险是那种在今后企业经营模式正常运做中所固有的那种税务风险。如果某种税务风险是不合乎需要的,如无法对承担的相关风险提供有吸引力的回报或企业没有能力控制类似风险,那么就应排除和回避此类税务风险。
(1)保留税务风险
接受目前的税务风险水平不能再加大。通过增加额外费用,在市场与法制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弥补税务风险承担者的损失并通过这种方式重新定价产品或服务。通过下列手段实现税务风险自保:及时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对先行税务风险的关键控制点进行分析;合理纳税规划,在可接受的税务风险水平下维持原有的业务操作模式;设置专职人员作出决策并定期进行税务风险测评与监控、据此作出意外事件的反映计划。
(2)减少税务风险
降低风险:合理调整业务操作模式,减少税务风险触发机会。控制风险:通过内部税务操作规程控制,将不可预见的意外税务风险个件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3)利用税务风险
通过有效的方法在企业内部化解税务风险,并产生预期收益。通过企业的经营模式将财务、生产、销售及企业组织进行多样化改造。通过重组、合并等手段充分利用税务政策,享受税务规划收益。通过游说与公共关系活动影响税务监管部门的决策。比如如果一个企业文化是不诚信或无视法律约束和不遵守社会公德的,那么这个企业就会有违反税法的可能性,也就是有可能存在税务风险或者税务风险较高。诚信、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企业文化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或减少税务风险,企业文化会培养企业员工形成一套工作风格,包括遵守税法和社会责任,诚信纳税。
4、加强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1)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制度
在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中,有必要为一些特殊税务风险建立预警报告制度,同时建议定期制作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定期税务风险预警报告是对一定时期如每季、半年对过去一个时期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和下一时期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所作出的预警报告,该报告的频率和时期长短取决于企业所处税务环境的复杂性和企业自身的风险偏好。而特殊税务风险报告是对那些特别的、紧急的情况,如突然颁布的税收政策直接造成企业成本、费用上升,这种特殊情况会对企业现有经营或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企业税务人员必须将该项情况的背景、内容、影响程度等用书面的报告形式呈给企业管理层,找出合法有效的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策略与方法。
(2)积极借助专业税务中介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而我国很多企业集团的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往往不能全面地掌握企业发生的所有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特别是企业在发生特种业务时,税收政策可能规定的不明确,企业又不愿意或不方便和税务机关沟通,所以,寻找一个专注于税收政策研究与咨询的中介组织就显得十分必要。中介组织还可以作为企业税收风险的外部监控人,代替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一部分职责,更好、更专业地监督、发现企业的税收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企业应该聘请税务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务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务筹划的风险。
(3)加强税务应急措施的实施
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风险都是可控的。比如一次性偶然税务检查发觉企业因会计核算失误造成偷税事实,这时企业不得不面对高额的罚款和滞纳金,如果该事项被认定须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企业就有必要运用危机管理来处理该事项。企业积极地采取措施应对税务风险是有必要的,比如采用公关方法来说服税务机关相信企业的涉税失误行为是由于过失而非故意造成的,或者通过税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面解决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应对税务风险。企业通过合法的应对措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减少企业的损失,防止企业因该涉税事件对企业商誉、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总之,风险是从来都不会自动消失的,如果企业不去主动控制它,它就会反过来控制企业,让企业付出沉痛代价。税务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降低风险,让企业不必支付因不懂税法而多缴纳的税款,可以让企业不必承担因延迟申报而带来的滞纳金或罚款,也可以让企业免受因偷税等不法行为而倒闭、破产、信誉受损等不利局面,更可以让企业面临税务机关的质询或调查时捍卫企业的正当权益。
【参考文献】
[1] 陈丙、洪祺福、张玉:石油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税务研究,2005(2).
[2] 刘涛、孟卫东:企业税收筹划的组合效用分析[J].财政与税务,2004(3).
[3] 杨绮:“风险嫡”量度税务筹划风险研究[J].财政与税务,2005(2).
关键词:税务风险;管理;企业集团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2-0076-02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应站在企业整体战略的角度,进行控制管理。在事前要进行防范与筹划,在事中进行辨识防控、在事后进行纠正反馈,才能将税务风险控制在既定范围内,实现企业预期目标,保证企业利润实现最大化。
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是指一切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损失,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未能遵守税收法律,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存在不确定性的种种情况,隐藏在企业营业活动当中。例如企业未依法纳税而受到税务机关稽查,导致相应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对企业的声誉和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风险;或因不能正确认识和充分利用税收法律和政策,导致企业承担不应承担的税收负担,在经济利益上蒙受损失的风险;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不能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影响企业潜在收益的风险。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通过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确定企业战略管理不同阶段的目标,预估潜在的税务风险,采取合理的规避措施以最小的税务风险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的目标管理。
二、目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税务风险观念滞后,防范意识薄弱
企业各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管理流于形式,税务风险管理的作用只是满足企业在税务问题上“遵纪守法”,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企业价值,降低企业成本挂钩,没有将控制税务风险贯穿于整个生产企业的经营全过程中。形而上学认为,企业所有税务问题只是财务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无关。
2.缺少专设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与专业的税务管理人才
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的财务部门设立了税务会计岗位,但更多的是要承担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税务工作中的争议等职责,不能与其他税务相关人员进行良好的信息沟通、共享、反馈。从税收角度,对信息分析和整合,对税务风险产生的生产管理和业务流程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缺乏系统的制度化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税务工作普遍由会计、财务专业人员担任。税法知识薄弱,专业技能水平、业务素质较低,不能准确把握税收相关政策,导致企业税务工作主观性较强。
3.税收风险管理缺乏相应约束机制
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缺乏成文的标准控制制度,企业日常税务工作的各阶段和环节缺乏标准规范的操作流程手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对重大税务风险控制缺乏覆盖管理职能和业务流程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在税务风险控制上存在盲目、主观臆断、随意等问题。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
1.依法纳税原则
依法照章纳税是严格遵从“税收法定”的要求,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服从税务机关管理。
2.全面及时原则
企业运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产生相应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的起因、种类及特性是多种多样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应体现在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进行全过程管理。
3.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应从“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分析来看待“投入”的有效性,确保其所得大于所耗,体现税务风险管理的经济效益。
4.税务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的涉税行为应更多地考虑企业内部、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税务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商业信誉,维护企业社会形象。
四、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1.优化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多层次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必须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管理衔接并行,建立税收高度集成的专业管理部门。该部门由一名集团副总裁领导负责整体工作,税务部门的领导需要到参与集团公司各项业务决策中来。集团层面的决策,也可以进行群众参与,使员工意识到税务部门在集团决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突出税务部的作用,由集团总裁级领导直接领导税务部门,领导层要大力支持并推动税务部和其他涉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合作。所有的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税务经理,聘请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纳税较多、规模较大的二级或三级利润中心,也应配备专职税务管理人员。纳税较少、规模较小的二级或三级利润中心,从成本效益上考虑可由对税务业务较熟练的财务人员兼职进行管理。健全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在集团的各事业部,充分设置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岗位来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可规避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税务风险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障碍,控制税务风险源,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贯穿到整个企业集团的营运活动当中去。
2.税务风险管理机制设计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需要良好的内部环境支持。设立规范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内设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执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责任,督促税务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税务风险管理部门的具体岗位职责包括:在领导层、决策层的指挥下,负责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运行实施,税务风险识别评价,应对策略的分析与评价,领导层制定的税务风险管理策略的推行,与企业内部各相关涉税业务部门在税务风险问题上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运行监督评估,填写税务风险管理报告书,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相关问题的协调、沟通、反馈。建设税务风险管理企业文化,在企业内部普及税务风险管理的理念,构建税务风险管理的氛围,为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系统的有效运作提供相应的智力支持与文化保证。建立合理的税务风险防控意识。设置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相应的责、权、利机制。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是指对未知的税务风险进行分类整理有效分析,揭示税务风险的本质与规律。识别税务风险是否存在,税务风险的类别以及税务风险的大小程度。识别企业具体经营运作活动所涉及的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程度并明确管理责任。对资金流和信息流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的大小、税务风险类型、来源、产生的诱因全面分析,找出税务风险产生的根源,从源头规避。税务风险控制环节以税务风险评估环节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对不同的税务风险选择执行适当的弥补并消除风险、降低风险,以实现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寻求最佳的税务风险摒除措施。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还应将税务风险管理涉及税务风险管理现行制度的缺陷及税务风险管理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涉税部门。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税收筹划;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与跨国企业集团相比,我国企业集团在税务管理上起步较晚。2008 年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的成立以及2009年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对我国大中型企业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我国大中型企业集团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表现在:部分企业集团仅集团总部层面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并未将相关制度细化和贯彻至基层成员企业;部分企业集团下大力气在不同层级制定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但因业务部门未参与,造成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其他内控制度脱节;税务风险管控体系中缺乏税务管理激励制度,导致税务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税务风险管控工作流于形式等。
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造成企业集团成员企业间税务风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集团总部税务风险管理功能弱化,不能及时识别和控制集团重大税务风险。
2.集团税收筹划功能较弱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实现少交税款或缓缴税款。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在于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偷税漏税则因违背法律可能受到制裁。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税收筹划功能较弱,主要原因是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
税收筹划功能较弱带来两方面不利影响,一是企业集团在投资、融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很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影响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益;二是所做税收筹划存在税务风险,未来可能给企业集团带来损失。
3.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包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相关国家税收法规研究及税收优惠政策的争取、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服务、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内部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的组织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对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等。其中,在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上不少企业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存在工作界面划分不清问题。
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的根源是企业集团自身在采用集权式税务管理还是分权式税务管理上定位不清,导致了集团总部与基层企业间在税务管理上的职责不清。
4.集团化税务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支撑
我国多数企业集团的erp 系统仅能完成涉税会计科目核算;纳税申报、所得税管理、集团纳税数据统计、重大涉税业务的管理等工作多在系统外手工完成。手工操作以及税务人员变动较快,不仅导致税务工作效率较低,更令企业集团面临较多税务风险。
二、加强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对策
1.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控制集团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未能全面履行纳税义务或未能有效把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化而遭受的利益损失及负面影响(包括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等)的可能性。实际上企业发生的大部分涉税问题都是因为非财务人员在投资、销售、采购、生产、人事等经营决策中没有考虑税务事项所导致的。
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控制集团税务风险,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应由集团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应组建和培养一支能够识别、评估、控制税务风险的高水平专业税务管理队伍;应分管理层级完善一套涵盖公司设立、采购付款、生产运行、销售收款、并购重组、公司注销等全业务流程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要建立集团内部税务检查和审计制度;要应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挂钩。
2.提升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降低集团税负水平
(1)企业集团总部应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从事税收政策研究及税收筹划工作;重大项目的税收筹划工作可请外部咨询顾问提供专业支持;就重大税收筹划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事先沟通,做好税务优惠手续的办理。
(2)企业集团尤其是管理层应有税收筹划意识,在投资、融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就重大事项征求税务部门意见。由于成员企业众多,企业间存在较多关联交易,企业集团在投资于不同地区、行业、产品时因税收优惠政策或税负不同存在税收筹划空间;在融资过程中企业集团可通过合理选用债务性融资或权益性融资来降低税收成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集团可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费用分摊和坏账处理中的会计处理来延缓纳税。
(3)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要遵循正确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即税收筹划应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成本效益原则,即税收筹划不应仅看某一税种税款是否降低,而应看企业集团的整体效益如何;风险防范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规定要求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规,防范被税务机关处以特别纳税调整的风险。
3.明确集团总部和成员企业税务管理职责,提高集团税务管理效率
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问题反映了我国企业集团正在由分权式集团税务管理模式向集权式集团税务管理模式转变。笔者认为解决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间税务管理工作界面不清的途径是合理设置税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管理职责。
具体而言,企业集团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责任制;集团总部应设置税务总负责人和集团总部税务管理部门,并向集团管理层负责;基层成员企业应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明确其不仅要向基层企业管理层负责,还应对集团总部税务总负责人或集团总部税务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具体制度将集团税务管理部门和成员企业在重大涉税业务上职责明确,提升集团税务管理工作效率。
4.加强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设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集团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将集团税务管理的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加以提升和固化,搭建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集团税务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将企业集团所属成员企业基础税务信息纳入同一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通过权限设置实现不同层级的公司只能看到本级及其下级单位基础税务信息;实现按企业名称、税费种类、税款属期、行政区划等多维度统计和分析税费情况;建立纳税指标评估体系,能快速计算、评估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等纳税评估指标;将已有税务内控制度固化到系统之中,建立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控制工作流程;为集团总部向成员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提供单向或互动平台;实现通过系统向基层成员企业及时最新税收法规、内部税务刊物等功能。
参考文献:
[1]李金良.试述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及管理[J].财会通讯,2009,(08):54~55.
【关键词】节能 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分析 管理建议
一、背景资料
(一)甲企业集团母公司概况
甲企业集团是一个跨地区、跨产业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其母公司除了拥有余能余热余压发电实业外,以对外投资为主,是一个实质性的投资公司,在2009年以前,由于余能余热余压产业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所以母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2010年税局认为投资收益应计入企业总收入,导致鼓励类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足70%,甲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应该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母公司并未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集团的战略布局,陆续分布在红河、临沧和曲靖地区的余能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将陆续在2010年年中开始投入运营,但目前并未在各地办理相应的分公司资质,流转税目前仍在昆明缴纳。
(二)A子公司的情况
甲企业集团在供电发电产业方面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母公司和A子公司;母公司拥有的资产是利用余能余热余压发电设备;而子公司拥有的资产是普通转供电设施,转约为供电及其他相关产业年盈利额约为3000万元,A子公司因历史负担重尚有未弥补亏损1.5亿元。
(三)子公司建议
在甲企业集团成立动力能源子集团,由子集团来购买A子公司动力能源资产,将余能余热余压发电设备注入成立动力能源子集团。
二、优惠政策分析
余能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收入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力推的节能减排产业,为此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1.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1)流转税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2)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是主要指以下条件:a.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b.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2.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1)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a.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b.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转让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c.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是主要指以下条件: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b.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合同格式和内容需符合相关规定;c.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d.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3.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
财政对由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本文件对节能服务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500万元,投资额不低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的70%。
(三)其他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和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云工信资源〔2011〕122号以及企业所得税法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中利用废气、余能余热发电的收入按90%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西部大开发鼓励类收入按15%税率缴纳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免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减半征收。
(四)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
无论哪种优惠政策均需提前去税局和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的具体操作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或《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税务管理建议
(一)税务分析
首先,余能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收入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力推的节能减排产业,为此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而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通常需要具备特定条件;其次,A子公司拥有的能源设备为普通设备,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条件;再者,若将转供电资产转入新公司,那么A子公司的亏损额将愈发加大,没有利用未弥补亏损进行所得税节税;第四,在异地长期生产运营而未在当地缴纳流转税不符合税法相关管理规定。
(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