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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一、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由现收现付制逐步向部分积累制过渡,但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与支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程。养老保险金面临严重的流动性困难,地方财政不得不用养老保险金的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加7%的企业缴费)和税收收入来弥补目前养老保险金的资金缺口,这就造成“统账结合”的改革模式中个人账户的普遍空账。即使如此,养老保险金筹集仍是入不敷出,中央财政不得不进行拨款予以解决,以保持地方财政和社会的稳定。
(二)养老保险固态化,劳动力市场分割。
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个人账户的普遍虚账和空账,养老保险覆盖面窄造成了养老保险的固态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国有企业统包的养老保险体制,职工的工作变动,其养老保险会由新的企业承担,职工个人不因工作的变动而蒙受损失,养老保险不构成劳动力流动的障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所有制逐渐实现了多元化,要求劳动力市场化以实现要素的合理配置。而非国有经济、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体制尚未建立,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不能随受保障主体的流动而流动,养老保险呈现固态化特征,造成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的下岗分流人员不愿到非国有经济部门工作。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养老保险金清偿能力不足。
过去我国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统包,职工个人账户没有养老金的积累,而国务院文件所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一种“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体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具有流动性。对过去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欠账就造成政府资产负债表上的隐性直接负债,构成政府规模巨大的转制成本,目前关于这一成本的统计缺乏统一的口径和标准,各种测算结果之间差距很大。
(二)企业统筹和社会统筹占养老保险金的比重低,财政负担沉重。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主要方式是财政筹集、企业筹集和社会筹集各占1/3,企业筹集和社会筹集不足部分由财政弥补的筹资方式。但目前因企业养老保险金遵缴率低(约90%),企业筹集只占全部养老金的20%-25%,养老保险金欠缴严重,
(三)人口老龄化和赡养率提高。
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我国将面临劳动力供给进一步增加和退休人口进一步增长的双重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就业问题将使政府不能够采取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来减小养老保险金支付规模。
(四)养老保险体制存在漏洞。
这是指非国有经济尚未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政府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政策收效甚微。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职工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的,但对非国有经济而言,政府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企业承担了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部成本,养老保险金只能靠企业和职工个人来积累。在这种条件下,非国有经济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成本远远高于通过奖金或红利的方式对职工进行补偿所带来的成本,其建立养老保险体制的动机严重弱化,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五)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混乱,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很低。我国养老金体制改革实行的是属地所有、属地负责的原则,即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各地方政府,这就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分散化和低效率,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很低甚至为负值,而且养老保险金挤占挪用现象比较普遍。
三、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政策建议
(一)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
养老保险改革所带来的规模巨大的转制成本,作为政府的负债必须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中以相应的政府资产或资金收入予以平衡。国家应制定一个中长期财政计划,在若干年内逐步消化和吸收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否则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赡养率的提高,财政隐性负债将会急剧增加,威胁未来的财政稳固和财政的可持续性。根据国际上养老保险改革的成功经验,支付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有三条主要的融资渠道:国有资产转移、征收新的税收、发行特别国债等。
1.国有资产的转移。国有资产转移所获得的资金数量是国有资产的规模和质量、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和资本市场的吸收能力的函数。对于我国而言,完全依赖国有资产转移来满足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是不恰当的政策选择。(1)国有资产转移收入受到国有资产的规模和质量的限制。(2)受到资本市场吸收能力的限制。虽然我国目前居民储蓄存款超过6万亿元,但如果发生大规模的资金(下转第38页)(上接第36页)转移,一些中小银行,甚至是四大国有银行都会出现流动性危机,甚至是清偿能力的危机,改革的政策取向和力度都受到很大的局限。(3)更为重要的是受到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的限制。要实现国有资产在转移的过程中不缩水和不引起股市震荡,必须具有发达和完善的资本市场。对于我国而言,要在短期内完善资本市场是不现实的。
2.在继续实行财政收入增量3%转入养老保险基金政策的同时,开征新税种或提高某些税收的税率。政府可以运用政府的强制力增加新的税收以平衡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但这些税收不应成为政府对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的未来承诺,不应与纳税人的未来利益挂钩,而只是用于对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消化和吸收,否则政府的隐性直接负债将会剧增,而缺乏必要的资金来源。在税种的选择上要坚持税收中性的原则,主要选择具有累进性特征的税种。
3.发行特别国债。发行长期的特别国债是政府支付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的又一条可行的筹资渠道。智利的经验表明,通过制定恰当的政策,特别国债相当大部分(40%)由养老保险基金持有,既可以使养老保险转制平稳过渡,减小震荡,使转制的成本最小化,又可以从体制上改变政府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低效率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问题。
(二)有效抑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使养老保险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养老保险需求是无限的,而资金筹集的水平是有限的,是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就业率、赡养率的函数。养老保险水平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其最低应高于职工退休后生存的需要,最高应低于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养老保险水平高于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将对劳动效率产生抑制作用。目前体现劳动力边际收益的最佳指标是人均收入水平,而不是工资水平,所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应与人均收入挂钩,确定一个合理的替代率,而不是目前所实行的与工资挂钩的政策。同时,要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
(三)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市场化、规范化。
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流动性困难和清偿能力不足,一方面是资金的筹集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管理的问题。
1.分别成立中央级养老保险基金和地方级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不可避免涉及地方间利益转移,为了体现各地方利益,应同时成立中央级和地方级养老保险基金,把中央企业的国有股转移收入以及中央级税收收入转移到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各地方所有企业转移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大部分(如90%)转入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小部分转入国家养老保险基金,以增强中央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能力。
2.专业公司的选择上应给予外国公司或共同基金以国民待遇。国外的共同基金或保险公司有着专业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运作和风险分散,有利于减小财政对基金最低收益率担保所带来的财政或有负债规模。同时,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服务领域开放进程将会加快。在这种条件下,与其被动地等待外国公司的进入,不如主动地制定政策,允许其进入国内市场,降低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
3.基金细分。养老保险基金的巨大规模使其足以对资本市场产生严重的冲击,可以采取基金细分的原则把养老保险基金分成若干个小规模基金,每个专业公司或共同基金只被允许经营其中一支,经营的分散化机制可以减轻市场的投机压力,又能有效地降低财政所承担的风险。
关键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1-0098-02
人口老龄化时期下,对于每一个国家而言,社会保障的建设都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我国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养老保险问题开始成为人们争相讨论的焦点。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何认清这些存在的问题与纠正改进,并进一步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的改革策略,使之得到良好的发展,成为了我国现阶段发展的一个重任。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理论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的选择原则
1.安全有效原则。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是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中最为重要的险种即为养老保险。随着世界各国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人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俨然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任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遵循的原则应从基金受益人的情况出发,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受益人都是抵抗风险能力弱,急需稳定的养老基金的退休老年人。从而,应当将安全放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上的第一位,这样才能保证养老基金不会发生贬值、挪用、流失等问题。此外,因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所承受的资金压力也较为集中,仅仅“安全”尚且不够,还需遵循“有效”的原则,才能实现养老基金的增值目标。“有效”与“安全”这两个原则不仅不互相矛盾,还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不可分割的一体,它们是养老基金管理过程中必备的核心工作,是在选择养老基金管理模式之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2.公开透明的原则。“资金”一词,即将许多零散的资金合集起来,采用大规模的资金模式效应集合投资,基金持有者一起共享收益,一起承担风险。养老保险基金从众多劳动者手里筹资起来,也用于保障众多劳动者的根本养老需求,从广义基金的特点上说,养老保险基金也是公共基金的一种。尽管养老保险基金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性,确切而言是一项社会性公共基金,但同样也需要空开透明的原则。而“公开透明”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基金缴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所缴的运作情况,这是一种知情权,并对基金管理上有监督权;二是基金管理中的各种情况,诸如基金的投资与收支等情况,社会保险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地向参保人公开。这样才能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过程中的透明性,才能不出现因过程杂乱不清而带来的问题。
3.政资分开原则。养老保险基金政资不分的现状,在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上,一定要认清并且彻底改变。尽管,养老保险基金本身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养老保险基金所承担的资金压力巨大,并且巨额的资金带来许多诱惑。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应当与行政管理分开,即养老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干涉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这也是认真落实好安全有效原则的一项措施。以往养老保险基金之所以时常被挪用、流失,与政资不分的弊端有着极大的关联。在决定重大事宜之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应听行政部门的相关指令。因为,养老保险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管理上也应当合法独立的。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研究不断推进下,我国许多省份逐渐严格遵循政资分开的原则,从而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逐步走上了正轨。但是,还有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仍政资不分,仍受行政部门管辖,这种不规范的管理方式,今后必定给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带来一定的隐患。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
1.公共选择理论。诞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其可定义为经济研究领域上的非市场决策,抑或简单的定义为政治学上的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它能在行政部门与市场中灵活地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中,更趋于利用市场机制,这已经是一种被认可的公共选择。实际上,市场机制下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往往比行政部门经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高,这促使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走向了新的发展道路。行政部门与市场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两个重要主体,在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下,行政部门与市场的位置在养老保险制度中被不断地调整,而在不断的调整中,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也被不断的调整。如果,全权由行政部门管理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市场所进行的交易与生产必定被排斥,从而造成许多弊端。当然,如果分开而论,没有万能的行政干预,也没有完美的市场机制,应当在不断权衡中,建立一种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2.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存在着逻辑链条的关系,因产权可分解的性质,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了理论依据,为了实现高效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及保证利益者的利益,必须建立一个完备的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建立完备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者与利益者的权益。在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中,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混合物。从产权的角度出发,养老保险基金包含着公共物品权与私人财产权,它是人们建立起来的权利经济关系,包含着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使用权、所有权。但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上看,个人账户基金与统筹账户基金的”五权“都分离。那么,就存在委托与的关系,因此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引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中,对于建立互相制衡的制度体系起着有利作用,也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行过程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1年12月,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托管银行,其后三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与北美信托银行、花旗银行签署了境外投资全球托管协议。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的不断发展,于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被确定为境内第三家托管银行。而基金投资方面,嘉实、华夏、长盛、鹏华、南方、博时等六家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末被确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运作工程中,以“通过委托投资组合实现个股投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新股配售、以信托投资方式投资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三种方式为投资运营方式。时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我国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负担。而今,中国养老保险基金一个不能忽视的现状是“严管制,怠监督”。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不容乐观,而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部分累积制模式也存在许多不足。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收支不均,欠费严重。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都有较大的增幅,但仍出现赤字。我国养老保险结余多数在少数发达地区,其他地区并不如人意,全国许多企业出现严重拖欠养老金的现象,加之管理不善、投资渠道单一、养老金保值增值不力,部分累计的目的完全达不到。
2.管理混乱,监管角色模糊。时下,地方社保相关部门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者,但在监管上却充当着一个模棱两可的角色。从而,养老保险费在收缴、管理、资金运用、基金发放等程序上杂乱无章,政资不分现象更令保险金的独立无从谈起。
3.缺乏承担责任与经营主体。当前,我国各个地区只设立一个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员缺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主体也缺少,加之行政管理部门存在权利与责任不挂钩的现象,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的任务很难实现。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改革对策
(一)弃“统账结合”用“统账分离”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采用的统账结合模式存在着空账的问题,导致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问题上难以应对。从而,管理策略上,应当废除统账结合的制度,采用统账分离的管理模式。如此,在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力量下,个人账户得到完善的管理,资金支付缺口的问题也得到相应的解决。
(二)提高基金征缴工作管理水平
当前,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参保范围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证,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不论独资、外资、私企、国企、自由职业者,如果符合参保条件,都应当征缴养老金。提高养老金征缴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上的一个新方向。
(三)基金多元化投资
实践证明,多元化投资可分散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收益。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建议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如此一来,投资的主体增多,投资渠道增多,投资对象增多。从而,不仅可以提高效益,还能使资金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这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愈加突出,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需要进一步去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涉及较广,它与法制建设、市场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都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充分协调政府行政部门与市场的关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起独立的养老保险资金监管机构,并与其他相关制度不断地相结合,不断地加以改进,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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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主要是指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被审计的单位进行综合的审查、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绩效审计建议,促使其进行整顿处理,改善资源的使用效率。养老保险绩效审计不同于一般的财务审计,为了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需要对其进行规范的分类,按照审计活动对象的性质,可以将其划分为政府绩效审计、社会绩效审计和内部绩效审计。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法定的公共专项基金,目的是为了满足退休人员晚年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还是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不仅决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否顺利运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五部分组成。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绩效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而且还有助于完善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要想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离不开相关法律的保障。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立法,而且还包括绩效审计方面的立法。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力可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审计技术方面和监管机制方面为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实施提供行动纲领。虽然近几年,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方面进行了许多改善,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法律法规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机制的建立。总而言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最终导致不能实现绩效设计的目标。
(二)缺乏专门的审计方法
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包括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会涉及到财务数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绩效设计的准确性,需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由于审计环境相比从前出现了较大的改变,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不能适应现在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增加了绩效审计的取证难度。加上绩效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难以预测的因素,从而增加了绩效审计的不确定性。我国养老保险绩效审计方法的落后不仅增加了审计取证的难度,而且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效率。
(三)缺乏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监管系统
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监管系统可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缺乏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会导致我国的绩效审计工作失去客观性,从而降低绩效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目前,我国没有明确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缺少指导性的文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展,急需建立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审计领域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相关学者没有对这一理论研究形成统一的共识,在实践审计过程中,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仍然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不成熟严重制约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受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影响较大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绩效审计理论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审计部门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理论仍然存在许多偏差,在实践审计的过程中大多仍然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绩效审计的相关方法和具体内容,加上社会公众对绩效审计工作的不认可,严重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监管意识薄弱
养老保险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应该对基金运作的各个环节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目前我国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大都放在保险费和养老金的数目上,缺少对基金运作流程的监督。公众监管意识的薄弱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基金绩效审计监管机制。
四、解决相关问题,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我国基金绩效审计工作提供保障
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人员才能有法可依,也可以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为了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首先要制定并出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法规,规范审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权限,降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最大程度保证基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其次,还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措施,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养老保险的绩效审计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出台相关的执业标准,强化基金绩效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其绩效审计的执业水平。为了增加审计监管信息的公开性,需要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监管信息公告制度,让社会公众和舆论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我国基金绩效审计监管的影响力。还要建立绩效审计结果公告信息的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力量收集相关的检举信息并开展相关的调查活动。通过回访的方式或者借助媒体向公众汇报绩效审计监管的进程。完善相关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充分的行政权力,使其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惩治基金管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
客观公正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是绩效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和鉴证功能的前提。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评价标准应该遵循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相结合等原则。但是在实际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活动中,不能仅仅依靠绩效评价标准指定绩效评价的方向,而且还应该比较综合相关的变量。目前可以从反应“经济性”标准的指标、反映“效率性”标准的指标、反映“效果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公平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反馈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内部控制标准的指标和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资源
相比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养老保险绩效审计是一种较高形式的审计类型。养老保险绩效审计工作要做到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基金违法违规使用的现象,从而不能独立地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因此,为了使绩效审计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结合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并进一步开展绩效基金绩效审计。通过这种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制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而且还能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及时发现审计过程中不完善的环节,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的基金浪费现象。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公正性,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基金绩效审计中的辅助功能。建立健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中的内部控制体系,这样有助于及时发现基金运营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基金管理的水平和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基金绩效审计人才培养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在政策、法律法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进行审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五、结束语
关键词: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监督机制
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中,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逐渐具有典型性的共济性,养老保险统筹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金的集中利用,分散养老风险。现阶段,虽然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并对其实施统筹管理,是为了能够在国家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人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继而逐渐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本文展开对全国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研究,能够比较深入的分析当前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问题、原因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研究价值和意义。
一、全国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就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现状而言,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仍存在些许问题。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主要问题体现为,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能力的不强,导致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懈怠的现象。目前,部分地区经办养老保险的管理部门未真正实行责任制,中央和地方的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矛盾逐渐凸显,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地方养老保险统筹管理部门对保险统筹工作存在监督不足的现象,在实际的监督工作中,部分地区相关政府部门为了利益,甚至存在敢于监督部门执法的现象。
(二)养老保险的宣传能力相对不足
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中的问题,不仅体现为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也体现为养老保险的宣传能力存在相对不足的现象。但是在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过程中,能够发现,当前养老保险的覆盖率相对较窄,对于相对偏远地区的人们而言,其不仅不了解养老保险的内涵,同时也不明确养老保险对其日后生活保障的重要作用。主要是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的宣传不够到位,未针对偏远地区的人们进行养老保险的讲解。(三)养老保险征收的阻力相对较大通过对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问题的分析,可以明确养老保险征收的阻力相对较大,是影响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水平的重要原因。就目前养老保险统筹现状而言,部分地区的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还不是很广,而对于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实际支出,则成了部分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以支出的费用,此种现象极大程度上导致了在征收养老保险时产生相应的阻力,由此影响我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能力的提升[3]。
二、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养老保险统筹缺乏完善的政策支持
通过对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分析,发现当前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深入分析养老保险统筹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了解到养老保险统筹缺乏完善的政策支持,是养老保险统筹管理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养老保险在我国的传入时间较晚,而我国对于养老保险问题也加以重视,导致我国至今为止也没有出台关于养老保险的具体相关政策[1]。同时,现阶段,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下,比较流行外出打工,此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劳动力的流动性较大,而由于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员工的养老保险无法跟随员工移动,直接导致了员工对保险的抵触性。
(二)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统筹的激励不足
全国养老保险统筹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统筹的激励不足,也是导致养老保统筹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2]。近年来,由于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对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的积极性,因此导致部门工作人员在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制度上,基本上实行的是将缴纳基金全部上缴的方式,但仍有部分地区的部门在工作中并未与其下级划分界限,导致多数部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缴纳任务无法完成。相关部门在向人们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统筹管理时,极大程度上忽视了民众的积极性,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缺乏对落后地区养老保险统筹的重视
从某种角度而言,对落后地区养老保险实施有效统筹管理,是实现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就现阶段我国当前养老保险统筹现状而言,社会保障部门缺乏对落后地区养老保险统筹的重视,对于落后地区为给予相应经济和政策的支持,导致其在养老保险统筹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限制。此外,部分落后地区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发展能力不足,落后地区养老保险统筹能力不足,相关政府部门未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落后地区民众的资金问题,给予其一定的保险资金援助,导致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
三、提升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水平的措施研究
(一)完善养老保险统筹的相关政策
根据对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问题及原因的分析,能够明确政策的支持是养老保险统筹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基础。因此,在日后促进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发展过程中,应完善养老保险统筹的相关政策。一方面,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养老保险的重视,明确养老保险在未来人们生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并根据当前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养老保险制定出与社会相适应的发展政策[4]。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相关部门也要针对外出打工的人们,出台与其工作发展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转移的效率,使外出打工者能够在流动工作转移的的情况下,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
(二)加强政府部门对养老保险统筹的激励
在提升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水平过程中,加强政府部门对养老保险统筹的激励,是尤为必要的措施[5]。第一,政府部门要根据当前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国情,进一步明确征收各类税务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对义务和责任的了解,有效实现对各部门之间分配与协作,最终达到共同管理和发展的目标。第二,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养老保险统筹的规划,对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养老统筹工作加以指导,充分提高各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的积极性。第三,征服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前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充分加强对落后地区养老保险的统筹。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相关部门应充分展开对落后地区人们关于养老保险的宣传,使落后地区民众能够充分了解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此外,相关部门也要给予落后地区民众一定的养老保险资金援助,加大对其经济发展的扶持,减轻财政压力,为实现全国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奠定基础。
(三)加大对养老保险的宣传和监督力度
在加强对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加大对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社会保障部门应可以利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使民众明确养老保险对老人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性[6]。此外,社会保障部门也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实现对民众关于养老保险的宣传,宣传单上应详细介绍养老保险的内涵,养老保险的意义,从根本上为提升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提高养老保险统筹监督水品时,一方面,要区分社会保障监督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社会保障监督部门对养老保险统筹监督的职责和重要性,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要明确政府的职责,避免责任混乱的现象出现[7]。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监督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加以监督,明确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其在发展中存在作弊现象。
四、结语
就目前我国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发展现状而言,虽然我国能够根据当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对日后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分析,实现对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但是,由于全国养老保险统筹在管理过程中无法实现一步到位,是相对漫长的发展过程,因此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在发展中,需要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对完善的养老体制和社会责任体制。现阶段,根据对我国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研究,能够发现我国养老保险统筹仍处于初始阶段,因此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养老保险较低的统筹层次开始,最终实现全国的养老保险统筹。期望通过本文关于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相关研究,能够为日后促进养老保险统筹管理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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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连芬,刘德伟.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动力源泉与路径选择[J].财经科学,2013,03(11):34-43.
关键词:养老金会计 问题 原因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44-03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职工因年老或者因为工作残废而不得不离开岗位以后,由国家、企业、金融机构按月支付相应金额来保障职工退休后能维持正常水平的生活的一项福利。由于我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出现了养老金支付不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双轨制遭到质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得不到有效的推广,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为此,应积极借鉴欧美等西方国家对养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养老金制度。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我国养老金会计制度显现其不足之处,于是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38项具体的会计准则,并且其第9号和第10号会计准则专门为养老金会计服务。要求把养老金归为职工薪酬部分,要求按权责发生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把养老金的相关支出在员工工作期间就先确定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性质不同计入与之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中,使得养老金的收取和支付从成本费用中分离出来,有了更加明显且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我国又于2014年重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在以前的内容上增加了离职后福利这个全新的概念,是职工薪酬进一步扩充,并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模式,来保证养老金会计核算的更加规范和清晰。
一、我国养老保险会计存在的问题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财务状况失衡。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是造成我国企业和职工养老压力过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比国际平均水平高20%左右,更是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缴费率。我国缴费率偏高还造成企业和个人缺少更多的资金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所以我国的补充养老保险参与人数仅为基本养老保险的5%左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更是少有人参与。
养老保险的财务状况失衡,由于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现状的养老金投入和支出严重不平,年轻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足以支付老年人支取的养老保险,而且现在养老金缴费率还需要进一步减少,但老年人领取的养老金不能减少,这将很容易导致出现养老金财务机制不平衡问题,导致收支严重不平,投资当代人的养老金储备。“空账问题”这是我国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现阶段推行的“统账结合”的制度不仅仅要为自己未来的养老金出力,还需要照顾现阶段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资金,“空账问题”成为养老金制度运行中一个很严重的阻碍。所以养老金的投资收益将成为决定养老金问题的解决与否的关键之一。所以我国相关专家学者提出了养老金入市的观点,但是养老金入市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2.养老金会计准则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缺乏完善的养老金会计准则,跟国外几十年对养老金会计的研究相比,我国在养老金理论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外有着完善、科学的养老金会计体系,而我国的理论探究处于萌芽阶段。在养老金的会计核算方面,我国养老金相关的会计科目都掩盖在相关的成本费用当中,没有专门的养老金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所以在年报中难以有效披露。
3.补充养老保险的实行率低下,财务效率不高。我国于1991年开始提出养老保险制度的三种模式,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现状是养老保险的实行率极为低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与人数仅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的5%,多数中小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更是无力实施。而国外的很多发达国家早已全面普及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美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参与率更是高达80%。补充养老保险更是成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生活来源的一大重要途径。
二、我国补充养老保险财务与会计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我国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财务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过低,没有积极倡导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更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来激励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导致企业缺乏对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除了个别上市公司外,很少有企业愿意且有能力去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2.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过高,因此导致企业和职工个人没有更多的闲置资金再去参与补充养老保险的征缴,这也是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得不到有效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2016年的十六大上政府也提出了这个问题,也希望尽快实施降低社保征缴率过高的问题,可以充实职工的口袋和减轻企业的养老金压力。此项措施的实施可以作为一个补充养老保险推广的契机。
3.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受限。我国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了相关规定,确定大部分的投资是稳定的国债等,基金的增值难以实现,如果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仅仅靠国债这样稳定但是收益很低的增值方式,那么职工个人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资,也就是没有必要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必要,也就失去了对企业和职工的吸引力。
4.职工缺乏对补充养老保险的认识。大多数的企业职工认为只需要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就足以应对以后的养老保障。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企业职工来说,很多小企业根本没有对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的缴纳都是个人缴费,支出过大很多人宁可存银行也不愿缴纳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在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但是毕竟仅仅靠基本养老保险来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明显是不够的,唯有“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险体制协同作用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待遇问题,以免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巨大改变。
5.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准则不规范。我国对于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规范主要来源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中的相关规定,此准则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投资范围都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来确定补充养老保险的筹集、投资与发放的原则。但是这个会计准责主要是规范企业年金基金,来规范企业年金在投资运营中的相关规定,主体虽然是只企业年金基金,但实质上却是一种基金会计,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会计准则。即使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也仅规定了相关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核算要求,但是较为简单,并且该准则包括了很多的企业会计的相关核算,缺少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行细致专门的规范要求。这样的话会造成企业在处理企业年金时遇到的很多问题难以进行对照解决,没有相近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要求,导致各个企业在实务中难以规范自己的操作要求。
6.我国对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我国对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并没有过多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养老金会计信息只要求简单的披露计划资产负债变动额和精算假设的基本状况,没有更详细和标准化的披露要求。而企业往往是不重视养老金的相关信息要素,并没有对养老保险相关的提取、支付等重要信息在年报中进行有效的披露,仅仅只在年报附注中少量披露,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能让信息使用者有效的了解到整个企业的养老金会计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而在年报中有关养老金的相关信息都掩藏在相关的成本费用当中,根本不能有效了解。
三、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会计的相关建议
1.推动理论化研究,建立新的会计准则。根据现在的养老金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国企业的养老金会计核算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没有专门设置相关的养老金会计科目。而养老金会计准则也仅仅在企业会计准则的两个准则中少量规定使用,没有专门的养老金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的养老金会计核算和披露等相关内容。
所以,首要目标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会计核算理念,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建立起一套专门为养老金会计服务的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准则来规范企业的养老金会计核算。比较缺乏先进理论的指导,实践将没有目标和方向,而实践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因此,我们应先从理论入手,在研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在实践的同时一点点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再给予改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唯有相应的准则规范才能领导企业进行相关改革,才能推动养老金会计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最终达到解决当代养老金的相关问题的目的。
2.建立合理规范的核算体系。在会计核算方面,取消二级科目“社会保障费”并设置养老金的专用科目,对养老金进行分离出来,进行单独核算,以突出养老保险的重要地位。比如说设立专门养老金资产账户,专门记录养老金的收支情况;在代扣代缴的时候设立预收养老金科目,把代扣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作为企业的负债计入预收养老金,在缴纳的时候设立应付养老金科目,作为企业应当承担的养老金缴纳义务。再设立养老金费用,用来核算相关因养老保险提取缴纳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把与养老保险相关的内容都用专门的养老金科目进行核算,形成自己独立的会计账簿。还可以建立相关的企业年金会计科目,把企业年金每期的盈余或者亏损都计入相关科目。
3.加大养老保险会计准则推广实行。另一方面,在建立起新的养老金会计准则以后,应加大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把相关准则编入会计人员的教科书中,各项考试也应加入养老金相关准则的要求,要让企业会计人员充分掌握应用。如有必要也可以加入专门用来进行养老金会计的从业考试,把养老金会计作为一个新的职业。在此基础上,还应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准则的有效实施,促进养老金会计全面发展。
四、完善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财务效率的建议
我国想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就需要对其进行改革,参考国外成熟的实施体系,以点带面推动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
1.国家相关政策激励。国家需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激励政策来吸引企业进行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毕竟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企业职工得不到相应的利益,怎么能让企业职工心甘情愿进行补充养老保险的建立,所以应该参照国外的相关做法,职工的补充B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的一定范围内予以免税。另一方面,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率,使企业和个人能有更多的资金参与补充养老保险。也是政府对企业职工的相应鼓励。
2.企业拥有充分的自。政府和社保机构不再参与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征缴和管理中,由企业自行筹集资金,在投资增值方面也不再参与,放宽企业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投资范围,由企业自行投资,政府只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指导。当企业投资取得成效,职工得到的回报令人满意以后,这将是补充养老保险发展最好的催化剂。
3.实行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对于没有能力进行补充养老保险的中小企业来说,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多雇主计划,在中小企业中建立企业年金。所谓集合企业年金,是由法人机构作为受托人所设立的,将多个企业的年金基金进行集中处理,指定相关的基金保管人、投资人、监督人等,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投资流程,为参与企业提供一系列基金管理和服务的一种企业年金计划。集合年金计划可以解决占我国企业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没有能力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问题,保障中小企业也能建立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推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全面推广。
4.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相关利益。政府参照国外政策制定补充养老保险转移准则,以保证职工参与补充养老保险时与企业紧密联系,使得企业可以在支付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支出后获得优秀人才的长期工作,还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企业,以此调动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5.建立专门的补充养老保险监督机构。有了相关的监督机制可以保障企业进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避免相关资金因为某些意外而大量流逝。也监督相关企业合理合法地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保障职工的资金安全。
6.建立健全补充养老保险核算体系。建立专门的补充养老保险会计核算体系,使其与基本养老保险区分开来,明确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地位。
五、完善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
美国作为最早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研究理念和成功一直走在时间的前列,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养老保险的各种规定有很大程度上都是来自于美国的先进方法。虽然我国还是一个处于探索改革阶段的发展中国家,但是由于老龄化的提前到来,我们急需一套完涞难老金会计体系,以适应这提前到来的“银色浪潮”,所以我们需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理念来充实我国的相关制度。美国早在1948年就建立了第一个养老金会计准则,而我们直到2006年CIA开始有相应的养老金会计准则出现,在养老金准则的实施上我国明显处于落后地位。美国在2006年颁布的《雇主对既定福利养老金和其他退休后计划的会计处理》是美国企业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这个报告中准则要求养老金的会计披露不仅仅在附注中出现,而且要在整个年报中进行披露,开始上升到在整个资产负债表中展现,体现了美国对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而我国到现在还没有开始对此项内容进行有效的披露。对养老保险的提取与使用等相关重要信息更是没有在年报中进行相关披露。
与美国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相比,我国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十分简陋,无法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在计量方法方面,我国从1992年才开始有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修订后的基本会计准则虽然更加规范,但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还是缺少了很多重要的内容,相关准则不规范也造成了我国跟国际会计缺乏可比性。所以笔者在会计披露方面提出以下观点以求完善养老金会计信息的披露。
1.完善养老金的披露要求且统一相关披露的标准。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应遵循充分披露原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的养老金成本、使用以及负债情况,而不仅仅只将其少量地反映在报表附注当中,这样可以使财务报表提供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更加详细和完整。
2.培养专门为养老金会计服务的优秀人才。完善养老金会计制度,离不开高素质的养老金会计人员,比如说我国的精算师匮乏也是导致我国养老金核算不精确的一个重要原因,把养老金会计内容作为一门专一的学科,吸引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培养优秀的会计人才。
3.建立专门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在养老金会计信息披露上面,我们可以建立专门的养老机构用以披露各个企业的养老金会计信息情况,建立专门的养老金会计网站,使相关信息使用者可以更简单方便地进行养老金会计信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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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企业养老金会计 问题研究与对策
目前,我国的科技水水平、医疗水平均在不断改革中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仍旧不能够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进行有效控制。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伊始,我国亦开始同世界各国一同研究并着手解决老龄化问题给社会带来的问题,尤其是企业养老金制度更是国家乃至普通民众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企业养老金制度究竟该如何改革与发展,企业养老金会计问题该怎样寻求突破,开始接下来的研究与讨论。
一、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现状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根据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制定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且制定了相关法律对其进行明确和规范。自此,我国对企业职工的薪酬进行了重新确认,并且要求对企业职工薪酬进行计量和披露。按照该规定,各个企业逐步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和提存计划,即企业会按照一定金额的比例,对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内部的养老基金进行支付。此外,我国亦制定更加确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养老金基金》。明确指出,企业用于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内部养老基金的支付部分,应该由会计主体进行恰当处理,并且需要通过列报进行公开展示。与此同时,该项要求亦规定了,企业的各类养老基金投资均需要被予以公允的计量,避免出现投资缺少、投资不明等情况。
二、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存在问题
(一)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
国外对企业养老金会计的研究比较早,且现今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具有比较完整且系统的研究体系。我国在该方面的研究相对于国外而言比较晚,并且研究成果十分有限。虽然在近年的研究中已经逐步扩展了研究的领域,但是仍旧缺少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社会发展水平的相关理论指导。由于该方面理论指导的缺失,使得我国在企业养老金会计方面的研究不能够更加深入,不利于我国制定更加适合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发展的制度。
(二)养老保险提取和使用关系不明显
每一个企业的财务项目均会形成相应的财务报表,养老金的支出亦会形成报表。但是,就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养老金财务报表而言,从报表上无法对职工薪酬中补充养老保险、对应资产进行明显且准确的反映。由此,并不利于企业及时对该部分基金的结余、缺口和运作情况做出科学化调整。
(三)企业养老金会计纳税调整涉及账户较多且税负较重
我国税法对企业养老金会计缴纳以及涉及账户进行了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而提取的养老保险,可以在纳税前进行相应扣除。但是,若由参保人员自行提取的养老保险,坚决不能够在纳税前进行扣除。此时,若企业能够将其补充的养老保险资金归纳如退休人员的薪酬当中,则必须根据纳税依据进行恰当的调整。即企业必须对参保人的薪酬部分资金和补充养老保险资金进行调整与补充,以保证参保人员的个人利益不受到损害。
(四)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的会计处理较模糊
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中对补充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实际情况中主要是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能够建立相应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发展方式情况下,企业对养老保险金进行补充的方式逐渐变得多样化。为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必须将补充养老保险金会计纳入其中,并且需要予以高度的重视。
三、完善企业养老金会计的对策
(一)加强理论的研究,逐步完善养老金方面的会计准则
缺乏完善的养老金会计准则作为指导,实践活动将会异常的艰辛,这就需要理论界的前沿突破。在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切忌照搬照抄,应该在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进行可行的改革措施。
(二)加强立法,以规范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运行
目前,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工作当中仍旧存在着诸多问题。在此情况下,我国必须重视发展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发展时根据我国现今社会的实际发展水平,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深入改革。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统一规定。以此保证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养老金会计框架能够有效运行。
(三)在现有基础上由确定提存制模式逐渐向确定受益制模式转变
一般而言,在确定受益制计划下,企业养老保险是根据员工工资水平和服务年限来确定未来养老金支付金额。员工退休时所享受的养老金的实际收益水平是事先确定的。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由企业承担风险。确定收益养老金计划更能吸引人才,符合企业发展目的,并使员工的权利得到根本的保障。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逐步壮大精算师与资产评估师队伍
从现状来看,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精算师人才缺乏、资产评估师数量不足,因此当务之急是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壮大精算师与资产评估师队伍,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完善企业养老金会计的需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退休员工的养老金保障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对企业养老金会计现状的深入分析,对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完善的建议与讨论,相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会快速完善,企业也会切实落实新的改革方案,相信退休的老年人一定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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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睢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出路
1 前言及文献综述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也是现实城乡统筹发展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各地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而对于类似睢宁这样地处苏北地区的传统农业区域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对于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更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睢宁县位于江苏省北部,隶属徐州市。全县总面积1773平方公里,人口132.51万人,耕地150万亩,辖16个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县内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农副业非常发达,已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优质棉基地县和生态农业示范县。然而,具体到该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而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不少地区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还面临着种种问题,从而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出路,将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当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众多,研究涉及的领域也包括众多方面。如龚中纯(2005)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梅瑞江(2008)的《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出路研究》、吴岩峰,陈晨,富仲羽(2004)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对策》、张宝清(2005)的《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等。这些研究著述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原因、对策、出路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出,虽然目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著述较多,但往往各有侧重,并且多从大的层次和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分析,而关注具体层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睢宁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出路,以期对相关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2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贯彻执行重视不足。尽管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显然认识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重视不足;二是农民自己也不够重视。从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说,目前很多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轻视心理,甚至还有少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势必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造成极其恶劣的消极影响。
(2)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对于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政策和法律上的有力支持也是一项严峻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实施的情况相当普遍。而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法律规范的约束,客观上也加剧了领导干部对于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消极怠慢的情况,从而不利于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进。
(3)保险资金筹集困难,且资金运作不合理。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当前很多地区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存在问题。由于这一制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群众,其收入水平往往影响着农民参保养老保险的意愿。一方面,农民由于收入较低从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一方面的财政支持往往又捉襟见肘。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匮乏的现实情况。此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上,往往只能将其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投资渠道十分单一。这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的时期,显然也不利于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转贴于
(4)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也有失公平。从当前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方面也存在一定不合理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遵循的是自愿原则,而很多生活条件较为贫困的农民群众或者不愿投保,或者无力投保。因此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多数都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然而,从未来的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真正需要得到养老保险覆盖的却恰恰是那些生活贫困的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
3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路
(1)切实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如前所述,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对于稳定农村社会、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这一方面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使其成为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推动者和执行者。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下大力气宣传,使农村广大劳动者改变过去对于参保养老保险制度的错误观念,使其充分认识这一制度对其自身的保障作用。相信一旦有了思想认识上的高度重视,则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而言也必然会水到渠成。
(2)提高政策和法规体系的支持力度。一旦有了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体系的约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也就有了充足的法律保障。这也必然会给那些消极怠慢的领导干部带来压力,使他们更加积极认真地投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中去。此外,在相关政策规范的执行方面,也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能将政策规范视同虚设。另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方面也要加强监督,对于其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坚决处罚。
(3)开拓资金来源,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作。从根本上说,增加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渠道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最重要的资金保障在于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政府在财政方面的支持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这一部分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并坚决杜绝将保险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的违规行为。此外,还可以开拓新的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中来,并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都能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