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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道德与法治的改进建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认真贯彻《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
市政府:
为贯彻执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1993]4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速我市房改进程,加强住房公积金征收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属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机关团体、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交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长期储金,通过资金的定项集聚和积累,逐步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住房的新机制。各单位应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劳动工资制度和社会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积极协助抓好这项工作。
三、市经委应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做为厂长、经理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公积金的交存工作。
四、各级工会组织在考核基层工会工作时,要把单位公积金建立、交存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检查。要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来协助抓好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交存工作。
五、各级财税部门要及时核定单位由成本、经费中列支的公积金额度,明确列支渠道和资金来源,协助督促单位按规定建立和交存住房公积金。并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六、市内四区各银行(包括信用社)及所属办事处,在各单位每月审批发放工资时,要根据工资手册上应交公积金数额核实上月公积金交存情况(审查公积金汇交书),风是发现没有为职工如数交存的单位,应督促其按时交存。
七、劳动行政部门,每年核发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时,应同时审查公积金汇交书。凡没有为职工如数交存的单位,应责令单位尽快办理后,再为其办理《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八、各行业主管局、总公司、单位领导要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职工办实事。公积金交存好的部门、行业可存贷挂钩,贷款优先,促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渠道畅通。
九、各单位交存公积金日期以单位工资发放日期为准,七日内到建设银行公积金交存窗口办理汇交,从第八日起,每迟交一日,按应交额的5‰交滞纳金。对连续亏损、职工放工资困难的企业,经职代会讨论,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查后,由市房改办批准后可暂缓交存公积金,但职工个人工资已提留的5%部分应及时交存,不得占用。未经批准,一个季度不交公积金的单位,按应交额1%至5%罚款。
十、对无故欠交和停交的单位采用特种委托凭证收款(或者使用托收承付结算)的方式收缴公积金。
十一、凡是不建立和交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享受房改、住房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得出售公有住房;不予发放住房建设贷款;不予批准住房建设计划。
十二、住房公积金由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归集、管理、使用,其金融配套业务暂委托大连市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代办。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一、基本情况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开设,凸显了新形势下国家对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的高度重视,是教育思想的进步,对于更好地培养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热爱祖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校是一所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承担着全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任务,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背景下,我校坚持“激发学生兴趣、面向全体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契约精神、塑造优良品格”的教育理念,认真、扎实并常态性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学校非常重视《道德与法治》教学,借助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和新课程理念的东风,使《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发展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在实践中,教师与学生共同进步,共同成长,但也因条件的限制,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我校的现状作一分析。
二、经验做法
1、规范开设国家课程。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从不随意增减每周的课时数,教师个人课程表与学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完全一致;加大课堂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挤占《道德与法治》课行为的发生,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设置。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着力抓好以课堂为中心的阵地建设,指导教师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每学期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引导教师科学设计课程教学方案,不定期地对教师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3、利用活动塑造学生品格。
发挥学校人力、物力、信息等各类课程资源,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每周四的队日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把舞台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并在活动中形成优良品质;二是增设实践活动课,减少课外作业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活动,把时间还给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融入;三是每学期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去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科专业教师严重不足。中心校对口分配的专业教师只有1人,其余全是由转岗教师担任《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工作,6所村小均无《道德与法治》专职教师。该学科的教学在村小处于一片空白。
2、教师的思想、视野固守陈规。旧的、不科学教学思想、教学方式还存在,对课程标准研究得不够透彻,对新教材中一些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知识挖掘得还不够,部分内容不知如何去教。由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已纳入考试科目,大多数教师存在应试心理,临近期末考试时,为了提高学生考试成绩,老师往往要求学生机械重复地对知识进行强化记忆。过分追求学生的考试分数而忽视学科育人。
3、教学资源分配不均:
虽然和以前相比,我校的硬件设施有了很大地提升,但受学校资金的限制,现有的教学设施还是不能满足《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需要。我校中心校各个班级都配备了投影机和交互式电子白板并接通了宽带网络,但是各个村小仅配备了电视机,在教学硬件设施方面村小还是存在明显的短板。
4、教师、学生的对课程重视不够。部分教授《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老师存在认识的偏差,认为该学科是副科。不认真备课,上课随意性较大。学生对该学科的学习也不够重视,有些是想利用《道德与法治》课松弛一下被众多作业搞得很紧张的神经,有些是想利用《道德与法治》课消化一下其他学科的作业。因此,《道德与法治》教师常为课堂纪律发愁;课堂气氛太“活”,有的学生趁机“捣乱”而影响教学的顺利进行;若教师过份严肃又使气氛变得死气沉沉,学生不参与配合,教师演独角戏,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
5. 社会和家庭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在农村,人们的整体素质普遍较低,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也不高。许多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考上高中、考上大学,他们关心的是语文、数学科目的分数,正是这些认识上的偏差,给课堂教学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四、工作建议:
1、强化监督,科学评估。
课程是学校文化的核心,未来学校竞争的重点体现在学校培养的学生是否具有普适性和个性化。普适性重在质量,质量越高,越适应社会的需求;个性化重在鲜明,越鲜明越受社会青睐。要达到这一目的,具体途径就是课堂。因此通过课程设置来发掘学生潜力,才能实现学校的育人的目标。科学评估,开足开齐课时。《道德与法治》学科无论在家长、学生、甚至是教师眼中都把它做为副科对待,在这种不重视的思想指导下,《道德与法治》被挤占就很正常了。但历经课改多年,学校领导、教师、家长越来越认识到德育对孩子的重要性。为了保证《道德与法治》课能开齐上好,建议上级部门和各校教学评估中对《道德与法治》课的开课、上课、学生的成绩考查作出科学的规定,并在平时的检查中认真落实。
2、构建体系,明确标准。
要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有着许多因素和条件。其中,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体系起着很关键的作用。新课程标准的评价体系的建立对于发挥学生主体的独立性、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有着积极的作用。具体的评价策略(是应以学生的考试成绩还是以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为为主要评价标准)和手段还有待完善。
3、开发资源、拓展空间。
充分利用社区和街道及家长资源,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搭建展示的舞台。
4、加大投入,改进设施。
教学设备是完成教学内容的保证。我校中心校已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个别村小没有电视、网络、电子白板等,这些现代化的设教学备,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各学校增添教学设备,大力改进教学设施是加强《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道德;纪律;法律;惩罚
2016年,教育部审定通过的《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下册教材有十种版本,按照出版社的简称分别是“人民版”、“人教版”、“北师版”、“苏人版”、“首师版”、“陕教版”、“教科版”、“粤教版”、“鲁人版”和“湘师版”。相比《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意在突出强调道德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作为道德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问题情境编写的水平直接影响着道德和法治教育的质量。本文尝试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和下册为例,谈一谈《道德与法治》中个别问题情境编写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几点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一、情境设置存在的问题
1.引用虚拟道德故事
人民版教材七年级上册第91页,在第八课“别把尊严丢了”中,设置了这样一个故事情境:“春节将近,某集团公司李某回老家过节,在机场偶遇挤奶工牛某两人结伴而行,途中遭遇各种意想不到的变故,更换了多种交通工具,历尽千辛万苦才到达目的地。刚开始,自视高贵的李某很是看不起衣着土气、文化程度不高、憨傻气十足的牛某,对牛某不断鄙视、嘲笑、斥责,想方设法摆脱他。但是一路上牛某的真诚、乐观、善良,映照出李某的虚伪、痛苦、冷漠,李某渐渐感到自惭形秽,不由得对牛某肃然起敬。”[1]教材在讲述这个故事时并未指明情境的出处。但是看过电影《人在囧途》的人都知道这是电影里的故事情境。这是比较典型的虚拟道德教育情境。“这类情境中的道德教育内容和道德冲突,不管多么复杂或多么逼真,都具有‘游戏的’或‘戏剧的’性质,不与受教育者的切身利益相关联。”“这类道德教育倾向于解决一般的道德认识问题,它只能停留在解决问题的前端,不可能构成一个从道德认识到道德行为的完整链条。”[2]教材设置虚拟道德情境,能够部分地提升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平,甚至能够引发一定的道德情感,但是,游戏性和戏剧性的本质特征使得这类道德情境不能引发学生真实的道德冲突,也不能导致真实的道德行为。因此,教材中不适宜使用这类虚拟道德故事。
2.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律教育的不协调
(1)误导学生使用法律解决违纪行为人民版教材七年级上册第8页,在提出接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后,设置了这样一个情境活动:“某市一所中学规定,男生不许留长发,否则将被停课处理,直到按学校要求把头发剪短后才能正常上课。但八年级(2)班的童刚不理会这一规定,照样留着长发走进教室。班主任张老师要求他停课反思,并通知他父母把他领回家。假如童刚向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而你是律师,你会怎样帮助童刚?”[1]情境后面的相关链接包括了我国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受教育权的相关法律条文。第一个问题,学校的规定是否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教育部2004年3月25日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确规定“男生不留长发”。教育部2015年8月20日《中小学生守则》删掉了上述规定,但是要求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此外,教育部也明确了各地可依据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守则》,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般地,学校对艺术生和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学生并不会执行这个校纪。在国家相关部门没有禁止学校制定类似“男生不留长发”校纪前,学校有权利根据自身实际教育和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校纪。学校制定“男生不留长发”校纪完全是基于为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发展着想。第二个问题,童刚被暂时停课的处分是否触犯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由于是暂时的停课处分,属于适当的教育惩罚,并不违反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接受适当的教育惩罚,本身就属于受教育的必要内容。对于违反校纪学生不做任何惩罚,这才是触犯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这个活动情境的设置容易误导学生错用法律条文对抗合理合法的校纪。教材内容应当引导学生正确面对诸如“男生不留长发”等学校纪律规定。(2)对触犯法律的事件仅进行道德层面的分析人民版教材七年级上册第50页,强调“只有理解他人的感受,我们的心田才能开出吐香的鲜花”后,在“相关链接”中设置了如下内容:“现在楼房多了,一些住在楼上的人贪图自己便利,随手将垃圾从高空抛下,这一现象被人们称为‘天女散花’。且看‘天女’们惹的祸。”随后是三个被高空抛物侵害的例子:夏先生的衬衣被西红柿弄脏;曹女士被垃圾砸中头部,造成终身残疾;一位老人被砸身亡。随后提出了几个问题:“假如‘天女’散的‘花’落到你的头上,你会怎么想?你能送一些警句给那些乱扔垃圾的‘天女’们吗?你在生活中还遇到过哪些类似的事情?你当时的感受如何?”[1]高空抛物情境问题的引入应当侧重于法律责任的警示,而非简单的体验感受。虽非故意伤害别人,但是有理性的人都能够认知到高空抛物的潜在风险,这种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恶劣后果,都应该接受一定程度的法律惩罚。高空抛物行为已经触犯了道德底线,必须同时使用法律进行分析。教材里仅仅从道德角度进行分析显然深度不够。(3)对潜在的道德行为进行法律约束人民版教材七年级上册第9页,在强调接受教育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后,设置了这样一个情境活动:“走在城市街头,我们有时可以看到一些稚气未脱的少年儿童,有的席地而坐,拿着擦鞋工具等待顾客光顾;有的手里拿着鲜花,等待顾客问价;有的跟着父母走街串巷捡废品,换取微薄的收入……面对此情此景,你想对这些同龄人说些什么?”[1]该情境并未强调事情是否发生在正常上学期间,亦未强调是否经常或总是如此,只是强调了“有时可以看到”这类情况。初中生走在城市街头几乎都是在周末时间,他们不会知晓平时上学期间的状况。即便这样的实情发生在上学期间,如果这些孩子只是偶尔做这些事情,也不能说明他们被剥夺了受教育权,相反,如果这些孩子是自愿地做这些事情,反倒说明他们体贴父母,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贴补家用,是至善至美的举动,这种精神值得大力弘扬。对潜在的道德行为进行法律约束,情境设置显然是不够恰当的。
3.情境设置不能完全契合当前学生的生活经验
人民版教材七年级下册第30页,在第三课“生活中的‘雷区’”中,以玩为例分析初中生可能陷入的“雷区”。现实生活中,玩已经被明令禁止,一般情况下,初中生很难有机会接触。教材设置玩的情境显然不能契合当前学生的生活经验。初中生容易接触到的赌博游戏主要是网络赌博,特别是QQ和微信抢红包或扫雷游戏,2017年4月18日《上海法治报》对这类新型赌博案件进行了详细介绍。QQ和微信抢红包或扫雷游戏,看似只是一场场游戏,每人抢到的机会和金额都是随机的,实际上,这些都是玩法的升级版,每人抢到的机会和金额都可以在后台通过修改程序进行设置。教材在分析初中生可能陷入的“雷区”时,选取那些脱离当前学生生活经验的事例,其教育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任何教育效果。
4.情境设置缺少对后果的揭示
人民版教材七年级下册第107页,在第九课“生命共舟”中,设置了这样一个情境,“林彤和朱民勤是同桌,平时两人很要好,一起打球,一起骑车。可是她俩在学习上下的功夫不够,于是每次到了考试的时候,他们就进行‘合作’,我瞄一眼你的答案,你看一眼我的试卷,结果两人的成绩都能及格。她俩非常得意,自称‘黄金搭档’。”接下来设置了这样几个问题:“这种‘合作’是正当的吗?为什么?在你的身边,还有那些你认为是不正当的合作?”[3]该情境及其问题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提醒学生“合作是有原则———合作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要求”。这样的教育目的是存在一定局限性的,不进一步设置后果的提示,就不能起到警示的教育作用。初中生普遍都能认可考试不能作弊,他们认同合作作弊既违反道德要求,也违反了学校的纪律要求,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学生的认知和行为严重脱节,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可能的道德惩罚和法律后果。对触犯了道德、纪律和法律要求的行为,若不明确揭示相应的道德、纪律和法律惩罚,教材的使用就很难达到对学生社会化教育的预期教育目的。
二、教材情境设置问题的改进
1.必须选取真实的道德事例
《道德与法治》中的道德事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选取虚拟的童话故事、影视作品和小说等材料中的故事情境。只有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事例,才能真正地促进学生对道德冲突产生切身实际的感受,激发学生深入思考和分析的兴趣。对这类道德冲突情境和问题进行巧妙设计,将会为不同道德发展水平的学生提供道德活动选择和发展的空间。
2.加强道德、纪律和法律的协同教育
《道德与法治》应该明确道德、纪律和法律是调节人际关系的主要规则体系。一般而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触犯法律的同时也违反了道德要求。有些纪律要求与道德要求和法律约束有交叉之处,也有独立之处。教材情境编写时,对于适用于不同规则要求的行为,应当明确界定其规则边界。教材编写时应当加强道德、纪律和法律的协同教育。例如,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仅违反了道德要求,威胁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也触犯了相关法律,即以危险方式威胁了他人的人身安全。现实中有很多类似的法律案件的审理结果,建议教材编写者列出与惩治高空抛物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相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再比如,“男生不留长发”往往是校规要求,即是一种纪律要求。既然中学生主动选择考入某所中学,就应该认可该校的校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这是一种守纪的行为要求。人民版教材在教材中设置了面对学校的各种约束进行讨论的活动,建议教材编写者把该问题纳入此环节中,并且应该明确指出,对学生暂时停课处分,不能视为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应该看作是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
3.加强对当前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的关注
《道德与法治》应该加强对当前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的关注。比如校园欺凌、校园贷、偷改他人报考志愿、偷游戏装备、盗刷他人微信钱包、未经同意使用别人饭卡等等,都属于违纪违法的不道德现象。设置契合学生学习和生活经验的问题,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阅读和思考的兴趣。例如,初中生经常会拾到别人的饭卡,未经同意随意使用拾到的饭卡,不仅仅有悖公共道德和学校纪律要求,还触犯了法律。类似问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对这类问题的分析和讨论有助于学生提高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则意识,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由此可见,教材从不同角度加强对当前学生学习和生活问题的关注具有深远的教育价值。
4.加强惩罚教育
《道德与法治》中的情境应该加强惩罚教育,明确指出对违反教育道德、纪律和法律要求的惩罚后果。“惩罚是对过错行为的处罚或制裁,是人们为了保证法律和社会规范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违反法律和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手段。”[4]用道德和法律分析高空抛物和考试作弊等行为时,一定要明确指出违反道德、纪律和法律要求的严重后果,并列举出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相应惩罚案例。特别是,教材必须明确指出学校和教师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符合教育法,并且惩罚满足三个基本标准:“必须是学生违反规则的后果;必须对违反规则的学生有意施加某种痛苦或不快;必须由权威执行。”[5]对于上体育课不穿运动鞋、非艺术生等特殊群体的男生留长发等违反课堂或学校纪律要求的学生,教师和学校有权利有义务,更有法律依据对他们进行适当惩罚,甚至可以加重惩罚那些对适当惩罚抵触的学生。教材中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上述态度,列出法律依据,明确惩罚教育对学生社会化成长的深远价值。
参考文献
[1]高德胜.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傅维利.真实的道德冲突与学生的道德成长[J].教育研究,2005(3).
[3]高德胜.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傅维利.论教育中的惩罚[J].教育研究,2007(10).
关键词:薄弱 法律 教学观念
中学生最大的特点就是学习、模仿能力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时期,自身缺乏自制力也很容易受到不法行为的诱惑,走上违法的道路。所以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对他们自身今后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振兴。
这个阶段错误或者产生误导,将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造成很大的隐患。另一个角度来看,普法、用法是法治社会的必须条件,学生懂法,社会的法律氛围和法律的威慑力都会逐渐提高。
但是中学生的优点也是他们的薄弱之处,初中生认识水平、能力都比较低,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其实问题的发生都是有长期隐患的,等待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后就为时已晚了。这与中学生法律意的培养没有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有着直接关系。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中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得到全面的发展
一、当前在课程中出现的法治意识问题
第一,时代性不强。我国中学教育中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都是穿插在《道德与法治》的课本当中的,由于升学压力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课,专职的法律老师也没有,学生、学校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就决定着法律知识的传授效果。一系列因素导致中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学法氛围不够浓厚等现状,还好目前新更改的教材已经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改进,许多法律知识不仅明确而且实用。只是教师的教授方式还有待改进,目前来看许多教师并没有真正让学生感受对法律的需求,更没有了解什么样的形式才是当前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这久要求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变化,跟进教材的变化,设身处地的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才能让法治意识培育有明显的效果。
第二,过于单一的培育途径。传统的教育方式导致对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还是停留在理论灌输为主,形式化的东西过多,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只是简单的普法教育,不能停留在单纯的告诉学生有哪些法、哪种法,没有办法让学生参与或模拟参与到某种法的运用。真正的了解到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知识。学校的应试考试使得《道德与法治》中法律知识的传授比较零碎,缺乏实践的检验途径,学生单纯的背会某个法律条例,并不会在乎他有没有深入理解并且知道在哪可以运用的到。内心有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应试化教育影响严重。新课程改革后,《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在教c学的关系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引导者,一切的理论知识要让学生能够切身体验到,感受到。教学应当回归学生活,从学生身心发展出发,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然而当今学校教育教学深受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一味地关注升学率,忽略了学生这个主体,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法律常识,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掌握法律运用能力,忽略了中学生的法律修养。法治教育本身在应试教育中的地位不高,有些法律常识不是必考点就被忽略。许多学校不管这些内容是否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多么的重要,完全毫无道理的放松了对学生法治观念方面的培养,认为学生当前在学校学习,法律的应用、法律意识的培养都是大学之后的事情,目前还顾不上这些知识的学习。
另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就是《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大部分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入职之前的专业把控不严格,没有特殊专业要求,许多初中教师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只是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授课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概念、原则、制度等基本知识的解读就会略显浅薄。这样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教师本人法律知识丰富,那还可以弥补,如果教师自身就对初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没有重视起来,教学效果一定会很差。教育教学实践中就会发现虽然有些教师意识到了法治教育不容小觑,但自身水平有限,在进行法律案例分析教学时,品德课教师描述案件本身浪费太多时间,反而将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惩罚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一带而过,教师自己对法律知识却是一知半解,更无法对学生引起深刻的自我反省。
二、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建议
首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浪潮下,教师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要,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适当选择法学专业,一方面弥补法律人才的确实,另一方面可以培训之前不是法学专业的教师,一举两得。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师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承担者,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推动者。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对于在职教师进行法律教学进修,从教师内心重视法律的作用,让教师认识到法律意识对于中学生的重要性。提升师生共同的法治文化意识努力创造为校园中每位教职员工学习法律规章制度的机会并贯穿教师学习培训始终,帮助教师知法、懂法,树立高尚的师德与法治意识相结合。每年的新晋教师中一定要有法学专业方面的毕业生,使学校教师队伍更专业化。
再次,建设高素质的法治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培育是一项集理论与实践以及必要的政治、法律学知识于一体的涵盖范围广且具有一定综合性的工程。所以从教学承担者上下功夫是关键。第一,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在教师招聘入职环节就应当从源头上做好把关,适当加入一些有关法治意识考核的内容;第二,加强培训。不同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拥有一支规模相匹配的以法学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在能够教学的同时还可以了解外界相应的法律规定变化和案例情况,对于其他教师和学生学习都有促进作用。第三,强化持续学习。教师应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研究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的有效策略,加强自身法学素养,从而更好地将已有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际中去。
参考文献:
[1]左勇.浅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J].新西部(理论版),2014,(08).
[2]何丽丽.思想品德教科书的法制教育内容研究[D].西南大学,2013.
Xiao Suili
(Shangluo University,Shangluo 726000,China)
摘要: 为了提高《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其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笔者就商洛学院学生对这门课的期待进行了实际调查,并根据教学规律及学生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生沟通、课程评价等方面的期待,提出了扩充法律内容、采用研究性学习、多元评价等改进措施。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ppropriateness and effectiveness of Moral and Legal Basics class, and make the students really like the course and benefit from it for life-long, the author makes a survey among the students of Shangluo University to get som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tudents' expectations to this course. Then she proposes reform measures for the course, such as adding some information of legal contents, adopting research teaching method, and using multivariate evaluation way according to the students' expectations on the aspects of the changing on teaching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and teacher-student communication, and curriculum evaluation.
关键词: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学生期待 教学改革
Key words: Moral and Legal Basics;students' expectations;teaching reform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222-03
0引言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时代精神,最终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行为规范。
为了提高《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的教学实效性,使教学更能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笔者在商洛学院特地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这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87份,其中有效问卷385份,有效率达96.3%,调查对象分别涉及大学本专科各年级学生、20多个专业。调查范围较广,对象多样,调查结果有一定的可信度。
1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现行的教材内容、传统的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等和学生目前的期待(需要)之间有很大差距。现行教材内容主要强调个人的社会价值,没有注重学生的个人价值;过多注重社会对个人的规范和要求,忽视学生个性化的需求;过多地强调了学生对社会规范的适从,忽视了社会对学生个体存在的需要和满足。因此,我们应改革教材内容,使我们的教育既能实现社会对学生的要求,同时也能满足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需要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实现过程就是人的需要的不断产生并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人的需要是人从事一切活动的原初动因[1]。同时,“一些专家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出发,认为幸福不仅仅是获得快乐,而且还包含了由于自身潜能的充分展现而获得的完美的体验”[2]。那么,我们教学必须了解学生的实际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有的放矢的进行放学,使学生渴望我们所教并快乐地接受我们的所教。
古人云:“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更新教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我们《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学生在知、情、意、念、行等方面都有所提高,以达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法律的要求。因此,我们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不仅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从中获得快乐,而且让学生能充分展现自己的潜能;让学生在收获幸福的同时,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律意识等方面得到提升。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应尽量符合学生的合理期待(需要),使教学过程中的教材方向的指引力、教师的教学感召力、学生的学习动力达到完美的结合,形成一股强大的同向合力。
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在我们的教学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主要途径就是“以学生为本”,教学应以学生的利益和需要(期待)为出发点,这也是实现教学活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2改革建议
为了使我们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评价方法等能尽量和学生的期待(需要)相一致,以期提高我们这门课的教学效果,同时实现课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调整。
2.1 教材内容改革由内容期待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为强烈,这和客观现实的需要是一致的,“法制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每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学生对法律的需求既反映了自身的需求也反映了社会的需求。
首先,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民主和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反之亦然。要依法治国就是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各种事务的管理,今天的大学生就是明天群众的主体,没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参与国事,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也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因此,对大学生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是社会主义建设需要。
其次,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是当代大学生做一位合格公民的要求。
据西部网讯报道,2010年10月20日晚上,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肇事后,持刀连刺被害者8刀,致其死亡;同年12月7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名学生在宿舍内被外校学生刺死,一名学生在阻拦中也被刺成重伤。由此可见,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给他人、社会、自己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该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权利义务,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做合格乃至优秀公民。
而现行教材《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版),总共八章内容,而法律仅占两章,而且法律部分的内容很浅泛,难以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期待,也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加大课本法律内容的比例。教学中需要主讲教师讲授道德和法律两部分内容,部分教师由于专业所限很难讲透彻法律部分知识,往往只是照本宣科,学生不但难以从中学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反而冲淡了对法律的兴趣。因此,这门课程除应加大法律内容的比重外,还应让法律专业的教师专门给学生讲授法律部分内容,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愿望。
在调查中32.3%的学生把获得“人际交往知识”放在了第一,反映了当代大学生渴望融入群体,又不知如何去做的矛盾心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灵活增添专题讲座,如说话艺术、交往礼节和技巧、沟通能力等等。以解决学生在现实生活和学习中的困惑,是我们的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实用。
2.2 教法改革
2.2.1 积极使用案例教学法和研究性学习法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教学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种典型、特殊事情的情景和情况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4]。调查显示,42.5%的学生最喜欢教师采用案例分析法授课。它充分体现了启发式教学理念,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有利于教师与学生沟通思想,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可以充分运用多媒体手段,向学生展现生动真实社会现象,呈现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让学生表明对这些现象的态度,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学生在讨论中能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好的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能更有效地的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我们还可以用“双向案例教学法[5]”。
在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使用“研究性学习法”, “研究性学习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载体,创设类似科学研究的情境和途径,让学生通过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来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有效的参与教学过程,进而了解社会,学会学习,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4]。
总之,我们应不断地更新我们的教学理念,创新教法,改变传统的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以提高教学实效性。
2.2.2 积极使用多媒体授课方式现代科学研究证明:记忆信息有85%来自视觉,11%来自听觉,3%或4%靠触觉和嗅觉等。单位时间内接收的信息量,单凭视觉是听觉的一倍,而视觉、听觉协同起来效率则是单纯使用听觉的十倍多[6]。调查显示,35.4%的学生最喜欢观看和教学内容有关的视频。在授课时应同时调动学生的视觉和听觉,以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
据调查,许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都是在多媒体教室大班授课(100多人/班),教师应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通过视频给学生呈现与教学相关的鲜活案例,新闻以增强教学效果。比如在课堂上给学生播放CCTV1《第二届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学生们看着感动中国的楷模,听着他们的感人事迹,潸然泪下。我相信每个学生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会有所触动。相反如果只是老师口头讲述一下,学生甚至以为那是老师虚构的,两种教学效果不可相提并论。讲到法律部分时播放CCTV1举办的《法治的力量》实况,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使学生深切体会到法律对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的每个人重要性。“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不仅为了传授知识和技能,更需让学生产生思想共鸣和价值认同,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生理想、人生态度” [7]。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易于实现此目标。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设备,精心准备一些和教学有关的视频内容,激发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兴趣,进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
2.3 改善师生关系调查结果显示62%的学生愿意和老师交流自己的思想。“道德是被感染的,不是被教导的”[8]。在学校对学生发展影响最大的是教师,作为教师我们就应该充分发挥为人师表作用,和学生多交流自己人生体会、生活体验,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我坚信,常常以教育上的巨大不幸和失败而告终的学校内许许多多的冲突,其根源在于教师不善于与学生交往。”
然而,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主要指标是教师科研成果,教师主要忙于申报课题、撰写论文。所以教师们大部分精力用于搞科研,投入到教学的时间和精力大大缩水,无暇顾及与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
由此可见,要改善师生的关系首先应调整对教师的评价机制,改变高校普遍重科研轻教学的状况。评价导向应回归学校的本职――教书育人。评价一所高校的发展应以学生的发展为标志,而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教师,而教师要影响学生就必须和学生进行广泛地交流。把教师育人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指标。国外大学的一些教学模式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在日本的岩手县立大学中,学生和教师建立起师徒关系,在四年的大学学习中,由基本固定教师指导学生。促进学生和教师的交流、了解,制订和实施学生培养计划,提高培养效果。这种培养模式有利于师生的亲密接触,有利于师生的情感交流和学术交流。实现亲其师信其道,教师的言行有春风花雨的效果[9]。
其次,还可通过网络聊天、师生联谊会和一些师生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加强师生沟通,在师生沟通中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2.4 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评价方式据调查,目前部分高校该课程考核的主要方式还是笔试,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的到课情况、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期末成绩主要是期末考试的笔试成绩。这种考核方式很难反映学生实际的道德情况或政治思想状况。失实的评价会适得其反,学生将会产生巨大的逆反心理,从而使我们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教学评价是教学过程中不容忽视的环节。对调查结果分析可知(表1),课程评价一定要注重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表现,道德行为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和归宿,而这些表现,学生们之间了解得最清楚,因此要注重在教师引导下的学生民主评议结果。民主评议的方式也利于在学生中形成良好舆论导向,良好舆论导向对学生起到熏陶作用是我们课堂教育所无法替代的。同时也要加强师生之间交流及教师之间的沟通,使教师也能更客观地评价学生。通过师生交流、师师交流树立道德模范,对思想上有具体问题的学生可以单独进行谈话,以达到思想品德教学的真正目的――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及法律觉悟,矫正学生的道德行为,最终做一名社会主义合格或优秀公民。另外要注重考查每个学生道德的纵向提高过程,了解每个学生各个方面的进步,尽量客观全面的评价每位学生。使评价结果达到教育和激励学生的效果。
3《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学发展展望
建立在对学生实际调查基础上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改革,无疑会提高教学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会有效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文提出的以上几方面的改革措施,只是对这门课教学改革的初步探讨,以期加快这门课程教学改革的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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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08―098一03
党的十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高校作为大学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发展经历了由普及法律常识到增进法律意识再到提升法律素质的奠基阶段、巩固阶段和发展阶段。作为高级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升法律素质是一个不断延续的实践过程,是在制度化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生成途径中形成的,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遵循基本认知规律对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构主义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和极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效果甚微,实效性不强,很难满足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渴望。现阶段,高校法制教育重在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法制观念,需从建构主义视角加强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情境性,并以此理论观点为支撑,应用于高校法制教育实践的各个环节。
(一)建构主义创新高校法制教育认知方法,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
法律知识作为一般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都是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组织部分,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前提。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存在重知识不重理念,重课堂不重实践,教育内容宽泛,教育手段单一、教育环境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法律知识的获得,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薄弱,制约和影响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而建构主义尊重大学生的认知规律,注重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提倡自身在原有经验基础上自主建构“法律体系”,优化法制教育内容、剖析案例实质、培养法制观念等,提出许多有效教学方法,对现实法制教育课堂教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有助于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建构主义促进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的正迁移,促进法律素质的提高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在原有经验基础上的主动性、意义性、情境性建构。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原有经验基础,在法律素质培养中借鉴道德认知,在道德规范基础上主动建构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张会峰认为法律基础教育是“介于‘问题’(知识教育)与‘主义’(价值教育)之间的教育”,“主义”教育是法律基础教育的终点。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必须有效结合,因为二者在促进人的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过程中,具有他律与自律、惩罚与激励、普遍性要求与层次性要求、现实性规范与理想性追求的功能互补性。加涅的智力技能层次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过程分为三步:辨别学习一概念学习一规则学习。在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就应该遵从此条规律:道德与法律的正迁移一法律基础的学习一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遵循这样的规律,才能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构主义理论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应用的最新成果
“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高校法制教育要根据这一目标,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发展过程,推动法制教育活动朝着这一方向发展;要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不断地更新具体的法制教育目标,以适应将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建构主义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性,它所倡导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对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保障。建构主义视角下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必须树立正确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
(一)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为目标的知识观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法律素质的提高源于法律知识的了解运用,要求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具有主动性,通过原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内部建构,并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具体问题,将具体的法律基础知识内化为法治观念,进而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侧重于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治理念的教育,只有这些才是把握法制教育的尺度,教育主体应该树立正确的知识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在现有道德水平的基础上加强道德与法理的学习,通过道德与法理原则的结合,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进而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以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习观
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知识观决定着法制教育的学习观,有什么样的知识观就有什么样的法制教育的学习观。建构主义视域下高校法制教育学习观与其他理论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它更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意义性、情境性,以期在实践中增强法律运用能力。
1.法律基础学习的主动建构性
法律基础学习是对法律体系的主观系统建构,要求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主动探索、主动发现,不仅要接受客观知识,还要积极主动地建构对知识的理解,变知识的单向传输为双向活动转化过程。法律具有稳定性,法律基础学习无论是自我学习还是单向的灌输都要求学习者主动地记忆,学习者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利用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去诠释、认同新知识,赋予其一种新的意义,将其内化为“原有的经验知识”。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要求法律知识的增多,还需要在客观的“原有的经验知识”基础上主动建构对不同法律规范的理解,增强自身法律素质。
2.法治理念培养的意义性
意义学习的主动建构活动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培养不同于法律规范学习,学生应把握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复杂性,能从法的价值去分析、思考问题,并能在实践中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真正理解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高校法制教育的对象大部分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高校应该转变教育观念,让学生在原有经验知识的基础上理解法的精神,运用法律思维,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3.法律规范学习的情境性
法律规范存在于一定的假定条件中,法律条文的适用在不同的假定条件中有所不同,假定条件作为法律条文的要素之一,相当于现实情境,是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诠释法律意义的重要因素。社会现象千变万化,具体的情境对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条法律条文可能适用于多种情境中,一种情境也可以适用多条法律条文。高校案例教学是学习情境性的最好诠释,从最真实的案例中、从两难的情境中建构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贴近实际、易于理解是大学生建构自身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最好途径。
(三)注重自身培养的学生观
认知主义者乔森纳认为,受日常生活经验和过去学习的影响,学习者的头脑中会形成一定的知识经验,即先前经验,每一位学习者在面对新的信息时总是在自己的先前经验的基础上以特殊的方式来建构对新信息、新问题的理解,从而形成个人的意义。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只有大学生个体主动地建构与理解法律知识,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他们接触道德观念总是先于法律知识,将社会道德具体化到个人身上就成了大学生独特的品德。因此,学生应该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下通过意义建构和系统建构加强法制观念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四)以帮助和引导为职责的教师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法律基础学习的主体,通过法律基础知识主动地理解与运用提高法律素质,即借助教师和同学等“专家”的帮助,通过对必要的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获得。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下,教师的作用已不在于给予真理,而是在确定的经验领域里,在概念建构上给予学生支持和控制。高校法制教育中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师观,要成为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引导者和帮助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强化大学生“基础课”学习,成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过程中苏格拉底式的“助产士”。
三、建构主义视域下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要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尊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和情境性,并重视学生的观点和经验,要求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应该遵循“少而精”的原则。针对以上原则,笔者结合建构主义相关理论主要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优化高校法制教育内容,提倡随机通达学习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其主要途径是“基础课”教学。目前,高校“基础课”教学执行"05方案”,法律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分布在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两章中,内容庞杂,教学课时短,严重影响法律基础部分教学的效率和成效。因而,需要有效地利用时间,整合法制教育内容,将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分为不同层次、不同模块,实现模块化教学,以节约课时,提高实效性;需要探索和创新教学策略以适应“05方案”的要求和教学方式的改变。随机通达学习的教学方式以其鲜明的认知性、灵活性和多元性等特点有利于促进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的正迁移。
(二)采用支架式教学法,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建构主义者认为支架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起点知识应该高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教师必须对学生的现有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有充分的了解,通过课堂教学设置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从支架的表现形式来看,常见的学习支架可以分为范例、问题、建议、工具、图标等,通过支架式教学可以对大学生法制素质培养提供有效帮助,使其能够顺利解决遇到的法律困惑,提高学习的兴趣,促进其主动学习,并能在学习过程中将外部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它为学习者提供了有效的学习方法,有利于提高自身学习能力,促进大学生的意义建构。
(三)提高教师自身法律素质,发挥认知学徒制教学方法的作用
教师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提高的帮助者和引导者,教师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观念等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能通过示范、指导、清晰表达、反思、探究等方法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教师只能通过灌输的方法传授僵化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制观念的提高,学生跟随教师从多个角度观察、模仿“专家”在解决问题时所外化出来的认知过程,从而获得可认知的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从而逐步提高法律素质。
(四)强化实例教学,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高校法制教育强调实例教学旨在增强大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的真实性、具体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在一个完整的、真实的问题情境中,通过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促进学生反思,提高知识迁移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创设具体的问题情节,基于问题的分析方法,对具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问题进行学习,即创设问题、确定问题、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学习。要求学生完成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即让学生掌握对具体案例所反映的法律知识的要点、本质、精神的深刻理解,在真实的环境中去感受、领会,通过聆听或讲解所获得法律知识的适用原则、规则和法的精神实质,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陈仓初中是区教体局直属的一所省级示范初中,是区委、区政府异地新建、高点定位、高起点建设的一所现代化学校。2015年2月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学校占地45亩,总投资3926万元,现有32个教学班,学生1995人,教职工127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陕西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等长远目标出发,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公平公正,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科。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四、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试分值与时长
1.八年级下学期笔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生物60分,时长60分钟;
地理60分,时长60分钟。
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2.九年级下学期笔试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
语文120分,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30分),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时长80分钟;
历史60分,时长60分钟;
化学60分,时长60分钟。
体育与健康6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10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占5分,体质健康现场考试成绩占45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六、考试时间
依据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第一天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下午考试科目为英语;第二天上午考试科目为数学,下午考试科目为物理、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第三天上午考试科目为化学、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上中旬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上中旬进行。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七、命题制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印刷厂制卷,试卷和答题纸符合网上评卷要求。
八、成绩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等级呈现方式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
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分为A(合格)与B(不合格)两个等级。
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合格)与B(不合格)两个等级。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制度,考试成绩及时、真实记入学生档案和学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确保每个学生的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和数据全面、准确。
九、成绩应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主要依据。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存在学科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学科成绩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每个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方具有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资格。所有非应届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以当年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基本依据。
市、县区教研部门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的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研究,评估学科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诊断和指导学科教学的报告,指导初中学校教学工作。
十、组织管理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各县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考试组织、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验发放等工作。
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和网上评卷。
信息技术、生物实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各县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体质健康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音乐、美术科目由县区教研部门制定考试标准,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