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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可再生能源现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本文的数据来源于笔者对吉林、陕西、山东、浙江4个省份农村地区2008年和2012年409户农户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的跟踪调查(如表1所示)。实地调研分别于2009年和2013年进行,调研结合采用多阶段抽样、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省、县、乡镇、村和农户。首先,考虑地区代表性和农业发展水平,选取了山东、陕西、吉林、浙江4个省份;其次,每个地区按县人均收入高、中、低三层各随机抽取一个县;然后,每个县随机选取了2个乡,每个乡随机选取2个村,每个村随机选取12户农户。第一期共调查576户农户,获得有效问卷570份。第二期追踪样本480户。由于部分农户对个别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估计存在困难,两期调研中各种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数据均被完整获得的样本为409户,占追踪样本的85.2%。根据农户收入等家庭特征因素的分析发现,跟踪调查样本与非有效样本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研究中409份有效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二)农村可再生能源生活消费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根据实地调研数据,中国农村家庭消费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秸秆、薪柴、太阳能和沼气4种。本文在分析中将可再生能源分为传统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两大类,其中传统可再生能源包括直接燃烧的秸秆和薪柴,新型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和沼气。1.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并且消费结构明显变化。2008年,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为417.87千克标准煤,2012年下降为349.85千克标准煤,降幅为16.28%(如表2所示)。其中,传统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费量从408.56千克标准煤下降为323.45千克标准煤,降幅达20.83%。虽然相比2008年,传统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消费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其仍以92.45%的比例占据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的主体地位。传统可再生能源中,农作物秸秆和薪柴在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分别为64.03%和28.43%。2.中国农村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发展较快,但消费所占比例依然较低。2008年新型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仅为9.31千克标准煤,2012年上升到26.41千克标准煤,增长将近2倍(如表2所示)。虽然新型可再生能源发展较快,但从消费比例看其发展程度并不高,2012年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占当年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总量的7.55%,不足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十分之一。此外,当前中国农村新型可再生能源种类相对单一,太阳能占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的绝大部分,沼气消费占比不足1%。3.不同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差异较大。北方地区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较多,南方地区新型可再生能源发展较快。在2012年4个调研省份中,农村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最大的是吉林(615.74千克标准煤),山东(311.51千克标准煤)、陕西(268.89千克标准煤)次之,浙江最小(206.72千克标准煤),地区排序与2008年完全一致,这可能与中国北方地区冬季气温较低、供暖能源需求较大有关。各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结构也存在较大差异,吉林、山东两省以秸秆为主要能源(分别占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93.97%和87.86%),陕西、浙江两省则以薪柴消费为主(分别占其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79.42%和61.67%)。2012年浙江省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为75.57千克标准煤,占其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的36.56%,发展程度远远高于其他3个省份,如表3所示。
(三)影响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的相关因素分析本文进一步对可能影响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因素做了统计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农户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与家庭经济水平、劳动力机会成本、不可再生能源价格、作物耕种面积、到集贸市场的距离、家庭人口特征等因素密切相关,如表4所示。统计结果表明,随着人均财产水平上升,农户家庭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明显减少,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显著增加。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当人均财产低于1万元时,传统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为418.48千克标准煤,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为4.93千克标准煤;当人均财产水平高于3万元时,传统可再生能源人均消费量下降为230.67千克标准煤,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上升为43.92千克标准煤。农业劳动力价格也可能明显影响农村人均可再生能源消费。研究发现,随着劳动力价格上升,农户家庭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逐渐减少,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显著增加。当劳动力价格低于1000元/月时,传统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为433.70千克标准煤,新型可再生能源为6千克标准煤;当劳动力价格上升到2000元/月以上时,传统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下降到286.23千克标准煤,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上升到44.27千克标准煤。电能等替代能源的价格也与可再生能源的人均消费密切相关。表4显示,电能价格在每度0.55元以下时,传统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为355.64千克标准煤;当电价高于0.55元时,传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上升至402.17千克标准煤。燃油价格低于7元/千克时,新型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为6.88千克标准煤;当油价超过到8.5元/千克以上时,新型能源人均年消费量提高到28.78千克标准煤。能源获取难易程度以及家庭人口特征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消费。表4的统计结果表明,当家庭人均农作物面积从小于1亩增加到3亩以上时,传统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从218.66千克标准煤上升到608.49千克标准煤,同时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从30.55千克标准煤下降到4.22千克标准煤。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随村委到集贸市场距离的增加而增加。此外,家庭住家人口规模、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比例、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成年务农女性比例等也与可再生能源消费存在明显相关关系。例如,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均传统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呈明显下降趋势,而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模型设计与估计结果
(一)模型设计与变量选择上述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农村家庭生活可再生能源消费可能与农户家庭经济水平、劳动力机会成本、获得能源难易程度、家庭人口特征等因素有关。但是,单因素分析没有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无法将不同因素对农村地区能源消费的影响分离出来。因此,本文进一步建立计量经济模型,系统估计不同因素对中国农村地区生活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影响。已有农村能源消费方面的研究大多采用单期调研数据,并且仅对某一类能源的消费展开分析而没有考虑到不同类型能源之间的相互替代关系。本研究基于两期调研的面板数据展开分析,能更有效地控制潜在的遗漏变量所导致的估计偏误。另外,考虑到不同可再生能源消费之间可能存在相互替代作用,因此,建立不同可再生能源消费的联立方程模型估计可以提高模型的估计效率[13]。由于现有的计量模型分析工具(如STATA)还难以实现对联立模型方程的固定效应估计,因此本研究采用随机效应的联立模型系统展开估计。模型设计如下Y1it=β10+β11Eit+β12Wit+β13Pit+β14Ait+β15Zit+β16SC+ε1itY2it=β20+β21Eit+β22Wit+β23Pit+β24Ait+β25Zit+β26SC+ε2it!(1)式中,Yit为被解释变量,表示第t期第i户农户某类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费量,1表示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秸秆与薪柴之和),2代表新型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和沼气);Eit、Wit、Pit、Ait、Zit分别代表家庭经济水平、劳动力价格、不可再生能源价格、能源可获得性、家庭人口特征等5类解释变量;SC表示县级地区虚变量;β表示待估计参数;εit为误差项。模型中解释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2012年财产水平、价格水平等变量利用消费品价格指数调整为2008年的不变价。
(二)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回归结果表明(如表6所示),家庭经济水平对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影响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但对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影响不显著。人均财产水平每提高1万元,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增加0.74千克标准煤。劳动力价格对农户传统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影响显著,但方向相反。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农业劳动力价格每提高1000元/月,传统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费量下降52.44千克标准煤,而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上升10.82千克标准煤。电能价格对农户传统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均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电价每提高0.1元/度,传统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费量将增加40.54千克标准煤,新型可再生能源人均年消费量也将增加4.50千克标准煤。燃油价格对两类可再生能源均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可能因为燃油主要为生活出行的交通工具所用,与可再生能源做饭供暖的主要用途竞争性不强。村委到最近的集贸市场的距离增大会显著增加农村居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村委到最近集贸市场的距离每增加1公里,农村人均传统可再生能源的人均年消费将增加3.56千克标准煤,新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增加0.62千克标准煤。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农户离集贸市场距离的增加,其获得替代性商品能源成本提高,农户因此将减少替代性商品能源的消费并导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增加。家庭人口规模也会显著影响人均农村传统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家庭住家人口每增加1人,传统生物质能源的人均年消费量下降57.22千克标准煤。另外,户主的受教育水平、非农工作经历、家庭中务农女性的比例等也会对可再生能源消费产生影响。例如,户主受教育程度为小学以下的家庭,其传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显著高于其他家庭。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摘要】据农业部对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生活用能呈稳步增长趋势,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能源消费结构以秸秆和薪柴为主,但存在着商品能源消费城乡差距较大,地域差异显著等问题。分析表明,商品能源无法满足中国农村能源发展需求。我国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可供农村地区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小水电、地热能、生物质能。为促进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建议采取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消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障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能互补开发农村能源,加快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
引言
农村能源是指农村地区的能源,包括能源消费和能源生产(主要是当地的可再生能源)[1]。实际上,农村能源是针对第三世界国家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不发达,很少获得商品能源供应,主要依靠当地生产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满足需要而提出的一个概念。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2006年乡村人口总数达7.3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56.10%[2],农村能源关系到全国1/2以上人口的生活用能供应和生活质量改善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搞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不仅有利于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优化农村地区能源消费结构,缓解化石能源供应的紧张局面,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利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认识中国农村能源发展趋势,选择合适的农村能源发展战略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对《2007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分析,研究了我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趋势、制约因素和发展对策。
在中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据农业部对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结果,截至2007年底,全国省柴节煤灶保有量1.5亿户,节能炉3471万户,节能炕2024万铺;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总数已经达到了2650万户;太阳热水器保有量达4300万米2,太阳灶保有量112万台;已建成秸秆集中供气站734处,建立了一批秸秆固化成型示范点,为生物质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l)农村居民生活用能消费总t稳步增加与20。。年相比,2。。7年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增加了32.1%,年均增长率为4.。%,低于全国同期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呈稳步增长态势(图1)。其中,商品能源增加了47.6%,年均增长率为6.7%;非商品能源增加了26.4%,年均增长率为3.4环。在农村居民生活用能费中,优质能源的增长速度较快。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消费增长速度最快,与2000年相比,2007年增长了350.5%,年均增长率为24.0%。其次为液化石油气和电力,分别增长了122.5%和95.0%,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4.3%和n.8%。而煤油消费呈负增长,与2000年相比减少了67.7%,年增长率为一17.2%(图2)。中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正朝着商品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2)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秸秆和薪桨为主2007年中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消费结构中,秸秆占48.33%,薪柴占28.10%,煤占14.08%,电力占5.47%,沼气占2.21%,液化石油气占1.71%(图3)。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仍以秸秆、薪柴为主,大部分用于炊事和取暖之用,优质能源比例低,能源消费结构极不合理。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秸秆、薪柴容易获得,几乎不需要任何费用造成的。从发展趋势来看,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秸秆、薪柴等传统生物质能仍是我国农村居民的主要生活用能。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新疆;问题;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P7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当今世界常规资源已成为制约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在面临能源危机的时代,寻找和利用洁净的、巨大的、可再生的能源,是重要的能源发展战略。新疆是我国21世纪的能源基地,虽然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但其枯竭是不可避免的。新疆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总量丰富,空间分布相对集中,地域分布相互匹配和开发条件相对优越等特点,值得大力开发和利用。为了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研究。
一、国内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较分析
(一)传统可再生能源和新可再生能源
传统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大水电和直接燃烧的生物质能,新可再生能源主要指现代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固体废弃物等,当今世界各国都在为获取充足的能源而拼搏,而且无不对解决能源问题的决策给予了极大重视,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尤为引人注目。
(二)国内外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比较分析
随着化石能源的日趋枯竭,可再生能源终将成为化石能源的替代品。世界大部分国家能源供应不足,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煤、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利用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效应和污染环境。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对石油进口的依赖,以及不可再生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供应有限。从长远来看,发展替代能源也成为我国必须重视的问题。
我国从2001-2010年之间的各种能源消费量图
资源来源: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2”整理形成。石油消费量以百万吨为单位,其它能源以百万吨油当量为单位。备注:其它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垃圾发电等。
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各种能源的消费情况都保持着上升的趋势,其中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远远少于其他能源的消费量。所以说,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需大力开发和利用,以此为减少我国能量消费对常规能源的依赖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2011年各重要能源消费国能源消费情况表
资源来源: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2”整理形成,以百万吨油当量为单位。
通过上面的各代表性国家能源消费情况表可以看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在总体能源消费中占的比例远远小于其他几个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在总体能源消费中占的比例、这表明我国利用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程度依然很低,需采取措施大力开发和利用。
二、新疆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现状
(1)太阳能
新疆水平表面太阳能总辐照度总量在5×109 - 6.5×109焦耳/平方米之间,年平均值为5.8×109焦耳/平方米。区域分布大致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东南部太阳能总辐照度在5.8×109焦耳/平方米/年以上,西北部大约在5.2×109焦耳/平方米/年左右。新疆全年日照时数为 2 300~3 300 小时,日照百分率为 60%~80%,居全国第二位。这为开展太阳能的利用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新疆己先后建成了 23 座大型的太阳能发电厂,72 座中型的太阳能发电厂,以及为数众多的小型、微型发电机和供电设备等。已开发出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温室和长寿太阳能电源等多个产品,建设了太阳能光伏示范村,推广太阳能光伏电源,解决了本区电网尚未达到的农牧区、高原兵站、野外流动作业等地的供电电源,为边远地区牧民的生产、生活用电以及电视、广播差转、无线遥测等不易用电网延伸解决用电的地方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2)风能
新疆地域辽阔且风力资源十分丰富。全区风能资源的总贮量为 18 910 万千瓦,每年可发电 8 190 亿度,相当于 3 439.8 万吨标准煤。可见,如若将全区的风能资源都开发利用起来的话,长年可节约的煤能源将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新疆风能有利用价值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六大风区,即:(1)额尔齐斯河谷西部风区,位于哈巴河、布尔津、吉木乃、黑山头等地;(2)准噶尔盆地西部风,位于和尔克赛尔至克拉玛依地段;(3)乌鲁木齐—达板城谷地风区,位于乌拉泊至达坂城山口,长约 80km,宽约 10~20km;(4)哈密南北戈壁风区;(5)吐鲁番地区;(6)百里风区,位于兰新铁道辽墩至十三间房铁路沿线。新疆除上述六大风区外,其实还有不少地区的风力资源也较丰富。新疆风能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发电方面。因风电开发而著名的新疆达坂城风区位于准噶尔盆地和吐鲁番盆地的通风口,总面积为 1600 平方公里,一年中 10 个月以上有风,且风速稳定,年风能蕴藏量约为 250 亿千瓦时,可装机容量在 2000 兆瓦以上,被不少国内外专家称为中国风能资源条件最好、开发前景广阔的地区。
(3)水能
新疆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在 1 万千瓦以上的河流有 34 条(包括干、支流),理论总蕴藏量 3398 万千瓦,占全国的 5%,为我国北方内陆流域的 90%。可开发装机 1 万千瓦以上的电站 213 处,占全国可开发资源的 4%。340 条河流中,南疆有 160 条,总蕴藏量为 1773 万千瓦,占全疆的 52%。其中,水能理论蕴藏量最大的是伊犁流域,其次为南疆的叶尔羌河流域。新疆小型水能资源总装机量为 198315 万千瓦,年可发电量 84611 亿千瓦时。
(4)其它可再生能源
新疆地域辽阔,农田、山林、草场、渔场本身就是个庞大的生物能源库。然而将生物能作为可再生能源来加以开发利用,将它们转化为可燃性的液态或气态化合物,如制造甲醇、乙醇、沼气、甲烷合成气等可燃性燃料,目前新疆在这方面的开发还较少。如若各方面人士加以重视条件成熟,在生物能方面的开发与利用必将会节约大量的不可再生能源。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新疆同样有些滞后。
三、新疆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可再生能源可以减少或替代常规能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对常规能源在开发利用中对环境的影响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对建设新疆多元化的能源结构认识不清,重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利用,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二)缺乏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和发展目标
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已于 200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十一五”规划也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新疆作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目前还没有对可再生能的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发展目标也不明确。
(三)发展资金匮乏
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都属于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热水器等的单位投资高达 6.5 万元/千瓦、0.9 万元/千瓦和 0.08 万元/平方米以上,而实际运行时间又很少,年均只有 2000~3000 多小时,从而导致产出低投入高。新疆地处西部,建国以来新疆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从而使外商来新疆投资遇到较大阻碍。
(四)可再生能源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从新疆的能源资源状况来分析,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小水电)。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种类来看,目前主要集中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方面,而且企业规模不大,多数企业实力较弱,水平低、管理差,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不平衡,可再生能源产品制造业和系统集成业发展较快,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运行、管理、服务行业非常弱小,这种不完整的产业结构,影响和阻碍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
四、发展新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新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问题。因此,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逐步建立新疆多元化的能源结构体系,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总的能源消耗中达到30%的战略目标。
(二)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基金,加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基金,支持研究和开发项目,引导企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
(三)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1)为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运行成本较高问题,一方面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制定措施,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与矿物能源开发企业的均衡发展。(2)制定政策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凡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或个人,给以适当的政策性补贴。(3)贯彻执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依法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四)完善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1)制定新疆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可再生能源设备与产品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可再生能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建立规范的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招标投标机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规范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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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法;能源基本法;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5—0071—05
可再生能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未来的能源,谁掌握了可再生能源,谁就掌握了能源的未来。面对能源的潜在危机、全球气候变暖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被称为绿色能源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法律作为具有约束性和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和制度资源,对于促进和保障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引用中国法律,略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七个字),目前我国法律中的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但“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是指有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各种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通过十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干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的组成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一)可再生能源的专门性法律规范性文件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专门法律、基干法律是《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通过,2009年12月26日修订)。该法包括总则、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推广与应用、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度,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分类固定电价和发电费用分摊制度,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制度,可再生能源财政补贴和税收、信贷优惠措施等制度。《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实施,有效改善了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了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
为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可再生能源的专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如
收稿日期:2012—06—09
*基金项目: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10A2D008)的成果之一。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现状;对策
1我区区情概况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现状
1.1区情概况
1.1.1社会经济状况。麦积区是甘肃的“东大门”,现有农业人口45.20万,农民人均纯收入1 670元,是一个城乡兼容、工农互补、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大区。区内山川交错,海拔在748~2 599m之间,属大陆性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过渡带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0.90 ℃,无霜期170d,年降水量506.30mm。
1.1.2农业发展及能源利用现状。全区总面积3 484km2,现有耕地72万亩。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马铃薯等。林果、蔬菜、畜牧、乡镇企业和旅游五大支柱产业已初具规模。全区能源利用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和薪柴等生物质能资源储量相当可观,全区林地面积约88.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耕地72万亩,可产作物秸秆约1.50万吨;饲养大牲畜4.80万头、猪8.40万头、羊2.10万只、兔0.40万只、鸡54.70万只,年产畜禽粪便9.44万吨。另外,农副业和工业残余物与加工废弃物,污水及城市垃圾等也组成了生物质能体系。二是水资源蕴藏量居全市第一,但小水电开发滞后;太阳能,风能,地热等资源也较丰富,但在地域上分布不均衡,由于投入能力有限,资源还没有得到系统开发利用。总体上看,农村能源主要是秸秆、电、煤和薪柴。目前利用上存在污染环境、运输成本高、小水电开发滞后、利用常规能源(煤、电、油)成本较高和农村经济承受能力低的压力。农村生物质可再生资源储量大、种类多、涵盖面广,尤其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等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潜力大。
1.1.3农村能源消费结构及其特点。目前,我区农村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用能结构。一是沼气项目实施区传统的用能方式、结构方面有了显著的改变,农村沼气已经成为农村生活用能的主要来源,但因项目实施户绝对数量较小,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区农村能源利用的现状,用能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在非项目区农村用能仍以作物秸秆、野生植被叶及煤、电为主。据统计,去年全区农村年用煤量约9 459吨、生活用电约850.90万千瓦时、作物秸秆约79万吨、薪柴约38万吨,生活用能占到80%以上,生产用能在20%左右。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减少生物质能消耗和直接燃烧,提高热效化率,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是我区今后农村能源面临的首要任务。
1.2农村能源建设成果
自从2002年国家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以来,我区农村能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沼气建设项目村达64个,户用型沼气池拥有量达到7 805座,使用率达98%以上;二是推广省柴节煤灶6.71万户、架空炕0.05万铺、秸秆气化炉103台;三是开发利用太阳能热水器152台、太阳灶240台、太阳能路灯2座、太阳能钟2座、太阳能热泵2台、太阳暖房40座;四是生态农业有了发展,推广“四位一体”生态模式30户、“五配套”模式13户、“猪-沼-果(粮、蔬)”利用模式2787户、集雨滴灌工程3处,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项目农户逐步实现了“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农村发展和谐化”的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目标,全区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保护天然林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开发沼气可再生能源,增加农民收入。农村沼气建设,通过燃料、肥料、饲料的良性循环和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推动了种植业、畜牧业的发展和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促进了农业增效,带动了农民增收。
1.2.2优化农居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文明进步。通过沼气供能,结束了过去几千年农民做饭烟熏火燎的历史,减轻了农村妇女的家务负担,同时,粪便入池发酵,大量有害菌群被杀死,减少了环境污染,改善了家居卫生状况,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使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改变,体现出了“家居温暖清洁化”的新景象,促进了农村的文明进步。 1.2.3巩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一座10m3的沼气池一年节约的薪柴相当于2.50亩林木一年的生长量,且减少直接燃烧柴草产生的排放污染,加快秸秆转化还田,有效防止植被毁坏,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促进整个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1.2.4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在农村能源建设的过程中,各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各种新技术,使农民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密切了党群关系。
2存在问题分析
2.1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战略地位的认识不高
我区对新型能源的利用才刚起步,由于区财政有限,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推广只靠国家的投入,没有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未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就“能源论能源”,看不到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更没能从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的高度来认识。
2.2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单一,综合开发水平不高
我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小水电及地热能等资源丰富,由于我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基层政府财力薄弱,农民自身积累有限,投入不足,项目推广规模和覆盖面小,难以形成全面推进和综合开发的工作局面,农村可再生能源发挥不了综合效益。
2.3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不高,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较低,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我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起步较晚,科研人员少,科研成果更少,对优势资源的开发有限,尤其是对太阳能、风能、沼气等高品质能源的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农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知识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区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的全面实施。
2.4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尚未形成
由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商品率低,大中型项目比较分散,不成规模,小型项目大多分布在农村,没有形成生产、使用、管理服务的产业化运行机制,产业化程度低。另一方面除小水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场等以外,其他农村能源项目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或者外资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也不够,造成市场化程度低。
3加快我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对策
3.1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构筑有利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环境
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是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是发展我区畜牧业,促进循环经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对改善我区农村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我们应综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可再生能源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良好氛围。
3.2强化政府引导,构筑有利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我区一是要用足用好国家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我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应将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列入基本建设项目,每年列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同时,整合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农资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块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工程建设。
3.3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科技攻关与培训力度,构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
一是加大科技开发力度,解决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综合利用技术中的难题,力求在便捷、实用、耐用等关键技术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积极引进国内外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农民的科技素质,为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3.4搞好服务,构筑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普及,广大群众对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把服务送到村,把技术教到人。引导农民兴办农村能源服务协会或其他中介组织,建立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真正使农村能源事业不断走向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道路。
3.5加强引导,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市场化进程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谁投资、谁受益为主的原则,借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经验,按照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路子,积极探索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机制。政府引导农村可再生能源企业“跳出能源发展能源”,通过综合开发,靠效益在市场中存活、发展。鼓励企业投资兴建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逐步建立我区农村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
3.6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件成熟,潜力巨大
一是我区太阳能、风能、农业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资源十分丰富。农作物秸秆年产量可达79万吨以上,全区饲养大牲畜4.80万头、猪8.40万头、羊2.20万头、鸡54.70万只,年产畜禽粪便9.44万吨。二是可再生能源技术日趋成熟,我区有一支服务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项目的建设队伍,在太阳房建设方面也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沼气发电技术方面,省内外已有不少技术过关的设备生产厂家及成型设备,有许多成功模式可借鉴引进。三是农民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很高。据我们对全区255户农户的问卷调查,建设沼气池意愿强烈的农户占到75%,个别村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也积极要求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
总之,麦积区农村可再生能源既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发展时机已基本成熟,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步伐,为实现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资源合理持续利用,保护我区生态环境和实现农民节支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资料
[1] 中国农村能源年鉴(2003年).
[2] 2004年麦积区农村经济年鉴.
[3] 农村能源技术经济及管理[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关键词 农村;可再生能源;现状;建议;陕西宝鸡
中图分类号 F3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193-01
1 宝鸡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截至2012年底,全市农村已建成户用沼气超过12.84万口,占总农户的18.27%(2012年底宝鸡市乡村户数70.292 7万户),年产沼气3 213.5万m3;全市已建成122家中小型沼气工程,占规模化养殖户的1.3%,年产沼气39.067 2万m3;全市已建成18座大型沼气工程,占规模化养殖小区的3.8%,年产沼气180.9万m3。
1.1 生物质能源利用
截至2012年底,全市农村已建成省柴节柴灶了39.715 7万座,占总农户的56.5%(包括手工砌筑和生物质炉具);改造节能炕39万铺,占总农户的56%。
1.2 太阳能热利用
太阳能是无枯竭危险、清洁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热能转换利用技术和太阳能―电能转换利用技术是常见的太阳能利用方式。太阳能―电能转换利用技术主要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是目前最具有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技术,光伏发电―利用太阳电池有效吸收太阳光辐射。截至2012年底,全市在农村已安装58 924台太阳能热水器,占总农户的8.4%;发放了23 537台太阳灶。
1.3 服务平台
经过近10多年的发展与壮大,宝鸡市农村能源行业已初步形成了管理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支撑体系,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建成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推广机构12个,从业人员138名,其中本科以上33人。通过沼气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技术员达到1 440人,初步形成了农村可再生能源乡村服务网点、沼气公司、沼气协会等多种服务模式。
2 宝鸡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
2.1 加强政府引导,提高公众意识
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功能的改善、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对解决广大农村能源供应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1]。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可再生能源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有利于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缓解国家能源压力;二是把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一项基本的能源政策,及时纳入农村发展规划。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意识,为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和舆论氛围。
2.2 抓住时机,积极争取大中型沼气项目
近年来,户用沼气由于受到农村劳动力输出、家庭畜禽养殖向小区和养殖场集中。建池成本不断增加以及国家农村城镇化建设步法加快的影响,大规模发展户用沼气池的已经过去,户用沼气已进入一个巩固、完善、提高的阶段。近几年,宝鸡市集约化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全市发展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达到476个,规模养殖户达8 817户,年产畜禽粪污达1 100.2万t。这些畜禽粪便废弃物没有进行任何无害化处理,严重地污染了环境。应该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发展机遇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项目,力争在“十二五”规划内使宝鸡市的大中型养殖场及养殖小区都建成沼气工程。这些沼气工程无害化、减量化地处理了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达到了治理污染、生产能源和综合利用的功效[2]。
2.3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力度
(1)千百年来,“烧柴火做饭、用火炕取暖”是我国广大农村的传统习惯。现在广大农村普遍使用的第1代省柴灶,其热效率在20%左右,新研发的新型节柴灶的热效率提高到35%,目前节柴灶项目国家补助500元。因此要利用项目加快对农村炉、灶进行升级换代步伐。
(2)新型节能炕“吊炕”于2008年5月成为最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NY/T 1636-2008)。“吊炕”设计热效率高、节能显著、使用效果好、造价较低。而最新型的节能炕“吊炕”目前在宝鸡市农村只建成100多个,因此要加大培训技术人员的力度,广泛宣传新型节能炕,加快节能炕的升级换代[3]。
(3)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150元/t)。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在秸秆富裕区加强扶持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推广,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开展秸秆能源产品的生产。
2.4 加大太阳能利用项目的推广,提高太阳能的利用速度
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结合国内外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现状和各地实际情况,加快农村太阳能能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提升太阳能开发利用水平。一是要积极争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力争在“十二五”规划内使全市的农民家庭安装上太阳能热水器,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二是要注重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的推广,新建筑从设计入手推广使用太阳能。三是对供电不便的城乡道路、景观等公共场所要支持推广太阳能照明项目[4-5]。
3 参考文献
[1] 韩丽君.我国农村能源的发展战略分析[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73-75.
[2] 曾晶,张卫兵.我国农村能源问题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105-108.
[3] 李银忠.甘肃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及对策[J].甘肃农业,2006(12):166-167.
一、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现状分析
太原市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起步于2003年,从以农村户用沼气为主,逐步扩展到大中型沼气工程、秸秆集中供气工程、小型沼气工程、节煤省柴炕(吊炕)、生物质炉、太阳能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逐渐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1、农村户用沼气
2010年底,全市共有户用沼气2万余户,涉及全市9个县(市、区),57个乡(镇、街办),515个行政村。从整体的情况来看,户用沼气经过几年的集中建设,已基本趋于饱和,目前处于消化巩固阶段,重点在于如何搞好服务,提高使用率,实现沼气产业效益最大化。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分析,影响户用沼气使用的因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沼气发酵原料不足。
太原市是省会城市,城镇化建设步伐较快,养殖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分散的庭院养殖已经逐步被淘汰,沼气池缺乏足够的发酵原料。没有养殖的农户外购原料,既嫌麻烦,成本又偏高,成为影响沼气使用的主要因素之一。
(2)多种因素造成的人池分离。
许多农村青壮年人进城打工或因子女进城上学,搬入城中居住,家中仅留老人或纯粹无人居住;移民搬迁,农民搬离了建有沼气池的院落;城市化建设发展,一部分沼气农户被拆迁等,这一系列因素造成沼气池报废或弃用。成为影响沼气使用的又一大因素。
(3)替代能源方式较多。
山西省是能源大省,煤炭、电力较为充足,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民,嫌沼气池的管理麻烦,在沼气池第一次加入的原料使用完后,不再进料出料,改为使用电磁灶、液化气或传统煤炉。还有一些地方使用了大型沼气、秸秆集中供气或生物质炉,代替了户用沼气。这已成为影响沼气使用的第三个因素。
(4)沼气池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
沼气池经过几年的运行后,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故障,因为服务技工没有工资,但在农村服务后收费比较难,所以技工不愿意出工,这些故障长期得不到及时排除,被搁置起来。形成了病池,导致沼气池的停用,是影响沼气使用的第四个因素。
2、乡村服务网点
太原市现有90个乡村服务网点,有3种运行模式:村委会代办、个体承包、协会领办。虽然每个网点都配备了沼气技工,但由于技工没有固定工资,仅靠收取服务费来维持。从运行情况来看,每个网点年运行费用在2~3万元左右,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较为困难,只有一些村委会代办的网点,依靠村集体支付一部分技工工资,维持着网点的运行,而村集体经济较弱的网点和其他模式的网点,因技工收入没有保障,难以维持日常生活,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使得服务链断裂、脱节,服务质量明显下降,成为影响服务网点正常运行的最主要因素。
3、大中型沼气和秸秆集中供气工程
太原市建成的大中型沼气工程有18处、秸秆集中供气工程17处,主要运行模式有村集体管理和企业自营2种,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村委会经济实力强的村,能为气站提供全部或部分补贴,农户能享受到无偿或低价供气,使气站保持正常运行,村集体经济弱和企业自营的气站,多数已停止运行,主要因为原材料涨价,收取的费用不能维持气站的日常运行费用,如果提高收费标准农民又拒绝使用,成为无法回避的矛盾,导致很大一部分气站处于停运状态。
4、节煤省柴炕(吊炕)
节煤省柴炕,俗称“吊炕”,全称“高效节能架空炕”,2007年太原市引进该项技术进行示范推广。目前全市共建成4718铺,主要分布在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和尖草坪区,主要使用对象是有睡炕习惯的中老年农民,该项目以其节能、美观、热效率高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由于建设指标少,经常出现农民争着抢着建,工程队进到村里农民拉着不让走的情况,是一个适宜在太原地区推广的好项目。
5、太阳能利用
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将极大的造福人类。由于太阳能产品成本较高,推广速度也较为缓慢,但却很受农民的欢迎。目前太原市的农村太阳能项目只有太阳能路灯和太阳灶,并且推广的数量也较少,仅仅是示范性推广,还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对策
1、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因地制宜,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
在项目选择上,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可以在不同地点,不同农户选择安排不同的项目,也可以几个项目在同一地点,同一农户同时安排,比如吊炕的推广,要选在有睡炕习惯的农村地区,同时优先考虑在沼气使用好的农户。这样既兼顾了地区间的项目平衡,也考虑到项目的推广示范效果,从而实现安排合理化,效益最大化。
2、建立一套有效的长效运行机制,使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能够连续稳定的发展。
不仅要重视项目的建设,更要重视项目的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是造福农民的好项目,还处于推广阶段,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在项目设计上,不但要考虑把项目建设好,要更多的考虑项目的后期运行,把一系列影响项目运行的后期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并设计出一整套解决方案,使项目能够健康稳定运行。比如大型沼气工程建成之后要保证正常运行,就需要向用气农户收取燃气费,收费上农户是与其他能源进行比较(比如电磁炉)的,收费低则企业亏损,收费高则农户弃用。政府可考虑对农户使用沼气的费用和使用电磁炉的费用做一比较,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沼气,确保大型沼气工程的健康发展。
3、提升乡村服务网点功能,提高项目使用效率。
乡村服务网点是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基层组织,最初设计是服务于农村沼气,是市场化运作,服务人员的待遇靠收取服务费来维持。目前太原市共有90个乡村服务网点,由于技术服务人员的收入和生活没有保障,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严重的影响了沼气服务体系的发展。如何留住人才,成为目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个人认为,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日益多样化,可对网点功能进行重新整合,拓展服务范围,服务于所有农村能源项目,并于其他农业项目结合,纳入农技推广体系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服务网点的公益性,通过财政支持来完善和稳定基层队伍。从而有效解决服务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问题。
4、提高科技含量,大力扶持推广“三沼”综合利用技术。
沼气的更大经济效益来自于“三沼”综合利用技术,“三沼”在农业生产中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能够节约大量的农药、化肥,生产出高品质、无公害的优质农产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财政应在“三沼”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上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扶持“三沼”综合利用的试点示范工作,提高沼气产业的科技含量,让农民从沼气上得到更多的实惠,使农民对沼气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形成自觉用好、管好沼气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