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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工程项目审计往往只是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可这种事后的结算审计无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在整个建设期内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投资失控。因此,在当前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投资大、技术复杂、控制环节多和管理专业性强的环境下,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选择。
一、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的含义
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对工程项目从立项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实施的审计监督与服务。
二、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的实施内容
(一)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此阶段跟踪审计主要目的是审核: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完备性;项目投资的经济性、合理性;前期费用的合规性、真实性。促进建设单位按规定办事,避免发生决策失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包括:
1.概预算编制情况审计。审核概预算编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选套的单价是否与定额规定相符,各种取费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费率计提。审核概预算调整原则、调整系数、增加费用的恰当性。
2.征地拆迁情况审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征用土地的面积是否属实;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支付标准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或降补偿标准的情况。
3.工程量清单编制审计。现场踏勘,复核计算工程量,以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暂定项目是否合理,防止留下不合理的日后追加工程款缺口。
4.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管理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费用票据是否合规范;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咨询费、招投标费等支出是否符合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有无超标准付款的情况。
(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1.检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
一是审查工程项目是否遵守“先订合同,后施工”原则,有无合同施工现象;审查合同的订立是否以立项报告及招标为依据,有无超计划、超标准擅自订立建设合同的现象;二是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对于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施工、结算方式、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三是检查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四是审查预付工程款及材料款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有无超付情况;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是否按合同规定足额扣取质保金。
2.工程项目资金审计
一是检查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资金(拨、贷款)渠道是否通畅,工程项目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二是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计的重点。重点检查国债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截留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三是现金支付范围是否合理,库存额度是否过大;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对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及各种往来资金要查明原因,防止超付多付款现象。检查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有无违法集资、摊派、收费等情况。
3.工程成本及账务处理审计
一是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成本的归集、待摊投资的核算、单项工程成本的计算是否真实、合法,项目设计、施工各个环节中财务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良好;二是检查单项工程结算是否高估冒算、虚报工程款,是否重复计算、虚增工程量,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造价,是否符合单项工程投标时的预算报价。
(三)项目建设竣工决算及移交阶段
此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概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揭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建设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使建设资金合法、节约、有效使用。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检查工程结算项目是否均验收合格,施工工期是否符合规定条款。审核项目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情况,工程量清单调整及决算情况,有关工程取费及税金计算情况。审核竣工决算编制所依据的工程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
2.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核各次概算的变更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问题。核实决算建设成本,确定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并分析产生的原因。
一、销售额审查
根据现行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销项税额的计算要素有二:销售额与适用税率。销售额的审查是增值税审查的首要环节,应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按规定只要是跟销售有关的收费如:卖方提供装卸所得收入等都应并入应税销售额。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收取购货方的价外收入时存在不开发票,或将已收取的价外收入通过往来账款处理,或直接抵账,冲销各自的往来账,或长期挂在往来账上,到一定时间就以清理“呆滞账”的方式,将其列入往来账的货物销售收入或价外收入,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二)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分配给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是否按规定视同销售将其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只有分配给股东时才可按成本转销售收入。
(三)销售残次品(废品)、半残品、副产品和下脚料等取得的收入是否并入销售额?审计时发现多数企业把此项收入计入小金库,或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以及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是否视同销售将其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一些企业没有并入应税销售额,直接计入福利费用或企业管理费。
(五)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认应税销售额?如:企业促销零售价1 107元,收回旧物作价100元实收1 070元,企业按实收价计收入就会少计销项税。
(六)以物易物或应税货物低偿债物,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实际上企业很少有并入应税销售额,多数直接转往来账或不入账。
(七)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是否按规定视同销售将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八)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是否从应税销售额中减除了还本支出,造成少计应税销售额?这种销售方式是纳税人为了加速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其还本支出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处理。
(九)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应税销售额的确认是否正确。混合销售行为如征增值税,应以纳税申报表为依据,结合“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查明申报的销售额是否正确。
(十)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是否依据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回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按退货或折让金额冲减原销售额?
(十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十二)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因逾期而不再退还的,是否已并入应税销售额并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同时应注意审查有关特殊的纳税规定,如对销售酒类产品(除适用啤酒、黄酒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的规定。
(十三)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是否从应税销售额中减除了折扣额,造成少计应税销售额?
二、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与进项税额结转、转出的审查
(一)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审查要点。
1.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对纳入防伪税控管理的企业,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于纳税申报前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在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认证结果通知书》和加盖“认证相符”戳记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后,申报抵扣税款,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进项税额结转的审查要点。
审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多计进项税额的问题,不仅要从计算进项税额的凭证上进行审查,而且还要审查有无扩大结转、计提进项税额范围的问题。
1.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是否结转进项税。
2.购进固定资产是否结转了进项税额。
3.非增值税劳务项目购进货物和劳务,是否结转了进项税额。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劳务,是否结转了进项税额。
5.在建工程项目所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是否结转了进项税额。
6.购进货物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是否结转了进项税额。
1~5购买时就知道与生产产品无关,不应抵扣进项税,应价税一并计入购买货物成本中。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审查要点。
当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商品改变用途时,应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相应的账户中去。因此,对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应审查在结转材料和商品销售成本的同时,是否作了转出进项税额的账目处理。
1.将生产用原材料用于职工福利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但是清产核资价值损耗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3.在建工程项目领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4.增值税免税项目使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5.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6.将购买的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生产时以低值易耗品领出已结转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涉农资金的审计。重点开展对农村家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利资金、土地补偿等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促进政府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关注财政风险问题,开展对地方财政债务情况调查。从全局的角度研究政府债务总体性的问题,提出化解财政风险的建议,突出审计工作的宏观性。
三、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将转移支付资金审计作为每年财政审计的必审内容,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四、关注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在部门审计中增加两个专题审计――“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审计”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审计”。用“两个专题”将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串联起来,使其更富有新意和成效。从以往审计情况看,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几乎年年雷同,缺乏新意。随着部门预算的推开,新的问题会逐步显现,但审计人员缺少关注,仍按老路子审计,影响了审计成果。
五、继续关注民生资金,加大对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可将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密切结合,重点关注卫生医疗、环境保护、水资源费、救灾等资金。对确定的专项资金可同时开展效益审计,不搞大而全的效益评估式的审计,而是在财务收支基础上增加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分析,就构成效益审计报告的内容,精炼后向社会公告,会有好的效果。
建设项目在开工前进行的立项决策、设计、概预算以及招投标等各项工作为前期的准备工作,而建设项目的前期审计监督是跟踪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
1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控制点设计概算审计是控制投资规模、实现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设计概算审计主要控制点是审计概算编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了规定的定额和指标,有错套定额和不套定额的行为,各种取费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为的文件要求,取费基数是否正确;对高估冒算、多计、重列的概算投资予以核减;确需调整概算总投资的,督促修正、调整、追加概算,从而提高设计概算的正确性和严肃性。如某工程项目审计概算中发现零星项目工程费为直接费部分的3%,依据2011年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的相关说明及工程扩初设计深度的实际情况,审计提出零星工程费率调整为6%,确保设计概算合理、合规。
2施工图预算审计的主要控制点施工图预算审计是确定和控制投资额的有效手段,它的主要控制点是审计单项工程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工程项目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标准要求;设备、材料是否存在超标或不达标现象;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复合、子母、交叉工程的费用内容是否正确;预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以内。
3招投标审计的主要控制点工程招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是跟踪审计的主要控制点之一。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并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招标工作所必需的重要文件,它既是投标者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商签合同的基础,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主要控制点:①审计工程综合说明是否完整和清楚。写明拟建工程的合法性;对工程概况、招标方法、发包范围、设计单位、现场的“四通一平”等情况是否作简要的说明;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办法、保修工作承诺等是否明确。②审计技术文件是否规范和详尽。技术文件应对工程要求做出详尽的说明,对图纸资料的说明要清楚,定标依据要公正、公平、合理。③审计是否明确责任,分清是非。应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防止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追加;要充分体现建设方的要求,主要材料的采购和设备的选用要经济实惠;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产生的投资失控,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约定其应承担的责任。④审计对投标的要求是否明确,要告知投标者投标时应注意的各方面事项,要强调废标的条件,明确废标的认定标准和方法等。如在审计某大楼招标文件时,发现该工程项目合同价约1.2亿,合同首付款达千万元,但招标文件中对预付款、合同履约条款等并无担保要求,学校将承担很大的风险,为此审计提出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履约保函,规避学校的建设投资风险。
4工程量清单审计的主要控制点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在招标时提供的,它包括了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项目,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合同管理和费用的控制。审计的主要控制点是审计工程量计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清单列报主材品牌和价格的审计。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照招标文件、图纸、变更、答疑等资料,审计工程量计算方法和数据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工程量多报、清单的描述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重复计算等现象。如某工程因招标清单漏列通风项目,需追加达100多万元,给造价的控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认真细致的审计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非常有必要的。
5经济合同审计的主要控制点建设经济合同是贯穿整个项目的一条线,是约束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跟踪审计的重要依据。重点审计①合同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和工程质量等是否与中标的标书一致,投标单位的承诺在合同中体现是否充分。②审计合同价款内容组成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合同条款是否明确的质量要求、决算条件、违约责任等,不允许以笼统的固定价款确立施工合同,以免合同价背离市场价或留下纠纷的隐患。③审计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处理的约定,条款是否约定单价的具体调整幅度;是否明确单价调整的前提条件和标准。④审计条款中是否约定工程保险的内容、保险费的支付,规避有意或疏忽产生的风险。
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控制点
项目施工阶段是工程的实质阶段,此阶段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广,是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投资效益的关键阶段。
1合同履行情况审计的主要控制点审计各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重点是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及各供应商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
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审计的主要控制点对国家、学校规定须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设备、材料,审计是否实施招投标,未进行招标的,提出进行招标。自行采购的材料,是否选择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实行报价,了解其比选情况,对其价格进行审计。对走核价程序的设备、材料特别是新材料和特殊设备,跟踪审计要重点审计,通过市场询价、比价、洽谈,摸清市场行情、集体协商确定,减少部门、单位间的矛盾,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对工期产生影响。
3工程变更及签证审计的主要控制点由于工程持续时间长、施工现场复杂或者是使用要求的调整,或多或少地将会有一些工程变更及签证。此阶段审计的重点是变更及签证的责任性、必要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造就大量的工程变更及签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过程中对变更签证的审计尤为重要。为此,跟踪审计人员应对证据可能会灭失的做好拍照、各方签字确认等记录,审计洽商变更签证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各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总体要求,不得超量、超标;对每一份变更及签证作及时的审核。
4工程进度款支付审计的主要控制点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施工阶段审计应控制的重点之一。此阶段审计的重点是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程序及付款比例进行控制;审计工程进度款与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是否一致,有没有超报超付的现象;审计抵扣的各种款项,如备料款、甲供材料等。每次支付都应有一个整体的观念,避免局部失误造成整体失控。
竣工结算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控制点
竣工结算是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及经济关系的最后阶段,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它反映了建筑安装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情况,也是考核投资及概预算的执行情况。
1竣工资料审计的主要控制点此阶段审计的重点是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报送结算资料缺失或不全的负签证(施工单位),需结合驻场时收集的资料与报审的资料进行对比,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
2竣工结算造价审计的控制点根据已审核过的竣工资料,对竣工结算价进行审计。审计主要控制点是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做到独立、公平、公正的审计。对工程量是否真实,定额套用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的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方直接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是否在结算中扣除,有无冒算(甲)供料的现象。如某工程施工方结算报价因垃圾外运、临时停水停电等措施费增加1.6万元,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做调整。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工程结算的真实性。
审计分析总结的主要控制点
跟踪审计是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服务与监督,准确的把握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审计总结重点①对项目结算造价与概算的对比、分析,剖析成本节约或超支的原因,指出工程管理中的薄弱点,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②对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加以分析,正确评价投资效益,积累相关数据,为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参考。
总结
关键词:
管理效益审计;重点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2014401
1管理效益审计遇到的问题及难点
1.1管理效益审计的理念贯彻还不到位
管理效益审计是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体,部分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效益、风险管理的审计理念还没有贯彻到位,认为审计只是监督检查,没有意识到管理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达到效益最大化,与自身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是为共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存在的。要使管理效益审计达到预期的审计效果,就必须加强与同企业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使管理效益审计的理念贯穿到企业管理者的思想当中。
1.2管理效益评价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管理效益审计的关键在评价,就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还缺少一套系统、完善的评价标准。如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价中,项目发挥的社会作用,对环境的影响及后果,目前只能用简单的好与差来评价,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导致审计结果缺乏约束力和权威性,更不用说上升到宏观管理层面加以评价。
1.3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了审计质量
由于长期以来财务收支审计占主导地位,现有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狭窄,对管理没有感性认识和理论功底,知识储备和能力不足。同时由于审计人员没有置身于现实的管理当中,实践经验匮乏。上述原因导致审计人员要么查不出问题,提不出建议,要么查出的问题细枝末节,提出的建议幼稚、可笑,不被管理者接受。
2管理效益审计的重点
2.1要科学合理的确立审计项目
传统审计已有成熟的审计模式,而管理效益审计是以企业管理系统为审计对象,涉及管理的各个领域,点多面广,没有成型的审计方法借鉴,难度相对较大。在审计立项时,审计人员要遵循重要性、时效性、可行性和增值性原则,围绕被审计企业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核心,选择与管理和经济效益有关的重要环节或薄弱环节进行立项。审计项目的确定,要经过反复筛选论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实践中应首先从管理比较混乱,漏洞较多,对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的环节入手,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由点到面,逐步展开。
2.2要结合实际创新审计方法
开展管理效益审计在方法上要突破传统以查账防弊为主的审计模式,更多的是了解事实、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实际操作中可以将管理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结合起来,推动管理效益审计全面开展。在技术层面可以将管理效益审计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建立管理效益审计信息库,查找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审计中还要重视对非财务数据的分析与评价,非财务指标不但能更真实、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而且能够全方位反映公司长远发展,预测公司发展前景,弥补财务指标不足。
2.3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管理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两种:定性评价标准和定量评价标准。定性评价标准包括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以及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好坏的评估。定量评价标准可以通过对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指标的计算,来评价企业管理效益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企业的改进目标。在设立评价指标体系时要具备可靠性、客观性、实用性、易懂性和可比性,必须有证据支撑,并得到公众的认可。
2.4要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提出管理建议
管理效益审计要将审计视点和分析问题的着眼点从具体经济业务转移到管理过程上来,将传统的直观反映审计发现问题转变为揭示经营管理、内控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注重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在提出合理化建议时:一是要从宏观层面去认识和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把审计的着力点放到为推动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善于从全局着眼,从微观入手,有针对性地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发展的问题。
2.5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管理效益审计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审计人员熟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熟识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熟悉国际、国内发展状况和趋势;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知识,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审计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学历教育等,提高适应形势发展所必须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审计人员具备创新能力,能够以联系发展的观念看待和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步成为掌握财务会计、生产工艺、计算机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3结束语
开展管理效益审计使审计职能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审计目标从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转变,审计方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随着管理效益审计的日益成熟,开展管理效益审计必将成为企业挖掘潜力,增强动力,持续提高经济效益的法宝。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外资审计 风险意识 效益审计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利用外资的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外资审计也越来越受到各级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做好外资审计工作,防范和降低外资审计风险,提高外资审计质量成为当前外资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新形势下我国利用外资面临的变化
自加入WTO以后,我国政府进一步对外开放了国内市场,为适应跨国资本流动的新趋势和特点,我国在外资利用方面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变化,这对外资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1、利用外资的战略发生了变化
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国政府利用外资的战略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重数量、轻质量,重资金、轻技术,重政策优惠、轻市场法则,转变为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并将利用外资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化升级、企业效益的提高紧密结合起来;将利用外资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紧密结合起来;将引进外资与扩大企业出口、发展外向型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2、投资形式日趋多样化,直接投资占比增加
我国稳定的政治形势和庞大的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外商投资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如采取基金投资、跨国并购、分险投资等形式吸收外资;外商投资直接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外资扩大到证券投资领域等。
3、政府在利用外资方面的职能发生了变化
加入WTO之前,政府在利用外资方面的主要任务是“招商引资”;而入世之后,政府的主要职能已经转变为“简化审批程序和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目前政府的工作重心正在向改善投资环境方面转移,包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的政策环境、完善的法律环境、创新的体制和科技环境等,以及维护外商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健全法制和信用制度等。
二、新形势下外资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理念、工作方法相对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的外资审计工作还主要停留在需公证审计的项目,大量没有授权的国外贷援款项目并没有包含在审计范围内。而证审计习惯于按部就班,工作方法明显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在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揭示问题的深度,发现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等方面还做得不够。随着审计任务的增加和要求的提高,公证审计业务成为限制外资审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瓶颈。
2、地方审计机关存在“内外有别”的观念,降低了审计质量
由于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干预和制约。同时,审计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有些地方审计机关为了维护本地利益,不能详实准确的出具审计报告,不能如实披露问题,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影响了政府利用外资的对外形象。
3、审计授权方式严重限制了外资审计功能的发挥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外商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引进外资规模扩大,审计机关的外资审计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我国外资审计只能由审计署对省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外出具审计报告也只能有省级审计机关实施,所以,大量审计任务和对外出具审计报告的工作积压在省级审计部门。而且,外资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要求非常严格,使得外资审计人员每年仅仅忙于应付出具公证审计报告,在工作过程中,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审计深度、力度不够,根本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发现在外资项目上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也影响了整个外资审计队伍的发展和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当前环境下外资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1、牢固树立各级审计机关对外资审计的风险意识
外资审计风险大主要来源于它的涉外性,较其它专业审计而言,外资审计更直接、具体地将自身形象展露在世界面前,因此既影响和关系到我国整个审计队伍的形象和信誉,又会对整个国家声誉造成影响。所以外资审计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尽量避免和减少审计风险。树立外资审计的风险意识,关键在于提高审计质量,切实促进项目单位积极、合理、合法、有效地用好外资。审计机关在外资审计工作中,不仅要审出重大问题,更要及时报告问题。审出问题而隐瞒不报,是外资审计工作中最大的风险。
2、更新理念,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
我们要积极跟进,思考、探索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适应外资审计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外资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合理的审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系统审计模式,对正在建设期项目,注重把项目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把效益审计贯穿于财务审计和公证审计中;对已建成的项目,关注项目的后评估,围绕营运过程和还贷过程,开展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试点,积极探索外资效益审计新模式,突破公证审计瓶颈制约,拓展外资审计空间。
3、建立制度保障,加强地方审计机关对外资审计质量的重视
外资审计项目不仅是审计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而且关系到我国审计机关在国际组织和国际审计同行中的形象,如果不妥善解决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降低审计风险,就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利用外资的对外形象。所以,要提高地方审计机关对外资审计的认识,加强对外资审计质量的重视。同时,针对地方审计机关出于维护地方利益的目的而“内部区别对待”的现象,审计署应当建立制度保障,在业绩考核体系中增加体现外资审计的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外资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杜绝“内外有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提高外资公证审计质量。
【关键词】财政预算 审计 重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也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财政预算审计是法律规定的审计机关必须审计的内容。财政预算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占用时间长的审计项目,在审计实务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全面审计,应该抓住重点内容,实施审计。
一、审查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
主要审查预算编制内容、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批复与预算调整的合规性。
(一)审查预算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将税收与土地出让金足额列入预算,是否将按规定应列入预算的非税收入,足额列入;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含体制补助及结算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否按规定列入本级预算;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是否列入本年预算,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的支出数是否真实;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预备费等支出的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法定规定。
(二)审查预算编制的程序是否合规
检查部门预算的编制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编制是否及时。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实行项目库管理,并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进行滚动管理。对新增项目预算数额较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结构进行了投资评审。部门报送的项目预算建议方案,是否将大部分资金细化到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上的货物、工程、服务,是否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审查预算批复是否合规
财政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预留待分配资金是否合理;财政部门是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予以批复;是否依据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额度,汇总编制本级政府年度采购计划,并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
(四)审查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办理
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告调整的主要内容、具体项目及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是否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有无擅自改变预算资金使用方向的问题。
二、审查预算执行结果情况
主要检查财政收支是否真实、完整。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核对年初预算,检查收入是否减少,支出是否增加;审查并清理财政历年滚存结余数。
(一)审查预算收入情况
审查各项收入是否依法计征、足额入库,有无隐瞒、转移预算收入。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上缴的非税性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无用“以收抵支”和冲退收入的办法,解决应由支出预算安排资金的问题;执收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坐支的问题,有无自定项目、扩大标准、违规收费等问题;有无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放在了往来或财政专户中,进行预算之外收付核算,逃避预算监督的问题。
审查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情况。主要检查收入退库是否经过批准,有无自定项目,扩大范围,自批自退情况;退库项目和金额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采取退库办法,预留预算收入问题;应退的各项收入,是否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个人,是否在预算年度终了前退给。
(二)审查预算支出情况
审查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对年初已细化项目,是否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批复主管预算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上报的用款计划和政府采购计划,并开具专项拨款通知单。国库处是否根据开具的专项拨款通知单及时办理预算核销,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拨付资金。有无未纳入财政项目库或未细化的项目支出预算,而办理了资金拨付手续问题。有无超预算、超计划拨款,以及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问题。有无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或越级办理预算拨款。是否对主管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超过规定时间仍未细化的项目资金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并相应核减有关主管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对年终仍未落实到具体用途和使用单位的,是否收回并统筹平衡年度预算。有无在年末前夕,突击拨款,造成大量资金沉淀问题。
审查预算调整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年中调整预算的控制机制是否健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通过“科目调剂”,在各支出项目中进行调增、调减问题。
审查对重大项目及基础项目支出管理是否到位。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损失浪费问题;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内部控制,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设是否产生积极的效果与影响。
审查土地出让金收支、政府净收益是否符合规定。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学事业发展资金支出的增长是否符合法定比例。有无不按实际拨款数列作支出,而以预算指标列支出。有无冲减已实际拨付的预算支出,转暂付款挂账的问题。有无为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以拨作支”,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
(三)预算资金平衡情况审计
主要对本级预算当年收支平衡和资金平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财政赤字或结余情况和年终资金结存情况。
三、审查暂存暂付款及政府性债务情况
审查暂存、暂付款是否存在年年结转,长期挂账的问题。有无以前年度(三年以上)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长期挂账;有无收回以前年度列支资金计入暂存暂付款,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审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预留预算收入、虚列支出的问题。审查暂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借款协议,是否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期收回。审查暂付款核销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预算。
审查政府性债务情况,重点关注债务的规模结构,偿债能力,风险的防范。
四、审查财政专户使用情况
审查是否按规定设置财政专户,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专户是否按规定核算财政性资金,有无将不应放在财政专户中核算的收入放在了财政专户中,有无将多种资金混放在一个专户中;财政专户管理是否集中,制度是否健全,支出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审查部门决算批复情况
检查决算批复是否合法、规范,部门决算是否据实办理,有无通过决算批复,将应上缴的收入用于解决应由支出预算安排资金问题;有无将应收回财政的资金直接留给部门、单位,抵顶行政事业支出问题。
六、审查年末结转情况
审查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是否通过调减项目预算等方式,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管理。审查结转项目主要原因,有无具体项目、用款单位和资金保障。审查是否存在跨年度结转问题,有无弄虚作假、人为调整预算收支的行为。审查财政部门督促部门加快结转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比较分析是否存在结转下年支出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的问题,是否符合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的要求。
七、审查上下级体制结算情况
审查专款补助、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以及上下级财政部门结算的分割情况。检查结算项目是否有文件依据;与上下级财政部门结算的分割是否依法依规,有无侵占、滞留、延压的情况;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年初预算进行管理;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是否按上级告知的预计数来编制预算,分配是否合理,管理是否有效。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是关注转移支付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资金的分配是否规范和透明、转移支付的投向是否优化,揭示和纠正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等问题。
八、审查财政内部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