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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意义范文

时间:2024-01-12 14:52:29

序论:在您撰写粮食安全的意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粮食安全的意义

第1篇

粮食安全要靠自己。的这句话可谓意义深远,不仅涉及种植粮食的安全问题,还有科技兴农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整合问题。尽管只是一句“粮食安全要靠自己”却已经将众多的意义释放出来,我们必须懂得其中的真谛,挖掘出这其中包含的内在意义,才能在下一步的发展中汲取新的力量,形成新的思路,完成新的跨越。因为粮食安全本身就是一个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国际问题。如果不重视粮食安全的话,这样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就不能保证,同样也就不能将食品等安全问题的源头处理好。

粮食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尽管在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被曝光的往往是加工的环节,但是,粮食安全与否才是至关重要的源头,只要粮食安全健康才能保证在食品加工环节的安全健康。从这一点看,的话里必然有这样的意义,那就是如果没有粮食的基本安全保证,就没有食品安全的保证,也就没有其他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的问题。可见,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它关系到食品安全领域的安全与否,是一个源头性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粮食的安全,才能在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从而保证人们群众的安全健康。

粮食安全靠自己必须有物质基础。在中国,基本农田保护和18亿亩红线的划定基本确立了对于耕地的基本保护机制,即如果没有足够的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的话,粮食安全就基本没有保障。所以,对于所谓的“粮食安全要靠自己”的话语里必须坚定18亿亩红线的耕地保护机制,在经济建设和土地资源保护中实现一个基本的平衡机制,不断完善耕地的保护,确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粮食安全,才能实现粮食安全要靠自己的宏愿,否则,如果仅仅是口头上进行基本农田的保护,但在实际上将土地资源进行无情占用的话,靠自己的粮食安全将会一无所有。

“粮食安全要靠自己”的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要增加种植粮食的积极性。这从取消农业税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变化,为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取消农业税,降低他们的负担,增加农业的吸引力。另外,对于种植粮食的农户还进行了粮食直补的方式进行调动积极性。除此之外,还鼓励家庭农场的出现,为新型农业发展注入活力。不仅如此,为了实现粮食安全的基本目标,国家更应该采用科技兴农的方式,增强农业的科技含量,增加对于农业补贴手段,让农业本身充满吸引力,这样的话,粮食安全要靠自己的目标就会在不远的时间里实现。

第2篇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业协议;多哈农业谈判;发展中国家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2—0054—05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199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粮食安全的界定,粮食安全是指“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取足够、安全和有营养的粮食,以维持其积极、健康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在国家层面,粮食安全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粮食生产能力和进口能力。

近半个世纪以来,虽世界粮食产量增长的速度始终高于人口增长的速度,有足够的粮食可以供给那些粮食不能自给的国家,但由于粮食产量的分布不均以及进口能力的限制,许多国家仍处于粮食不安全状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其生产的粮食基本无法满足消费需求。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一直严重依赖粮食进口和粮食援助。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世界粮食不安全状况》显示,1998—2000年间,世界上大约有8.4亿人处于饥饿状态,其中有7.99亿位于发展中国家。而到了2010年,全球饥饿人口总数上升到9.25亿,其中98%生活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饥饿人口的比例平均高达16%,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直接或间接地依赖农业维持生计。因此,粮食安全实际上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

二、WTO《农业协议》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

(一)《农业协议》关于国内支持的分类管理规则事实上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设置了双重标准

国内支持是指政府通过各种国内政策,以农民和农业为扶持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其他补贴形式在内的国内保护措施。其政策目标是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维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由于许多国内支持妨碍了自由贸易,《农业协议》对于国内支持措施的总体思想是进行削减。根据国内支持对贸易的扭曲程度,《农业协议》将其分为“黄箱”、“绿箱”和“蓝箱”,并对不同的支持实施不同的规则。

“黄箱”支持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农业协议》的规定,需要以1986—1988年(基期)国内支持的年均水平为基础,进行综合支持总量(AMS)的削减。其中,发达国家在6年内平均削减AMS的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平均削减AMS的13%。如果AMS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很小,则不需要纳入AMS的计算和削减,其中发达国家的微量允许水平为5%,发展中国家的为10%。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成员方在基期内没有采取“黄箱”支持,它以后也不能采用,除非在微量允许的标准之下。而那些在基期内采取了“黄箱”支持的成员方,除需履行削减义务外,仍然可以对农业维持相当程度的补贴。事实上,长期以来能对国内农业提供巨额补贴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AMS很低,甚至为零或负数。因此,《农业协议》实际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使用“黄箱”支持的权利,从而制约了其选择有利于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由于AMS的削减承诺并不彻底,实际上也给发达国家预留了巨大的农业补贴空间,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仍会产生较大扭曲作用。

“绿箱”支持指的是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对生产没有影响,或只有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和影响的国内支持措施,免予削减义务。它包括与生产脱钩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收入安全网计划、作物保险计划等。虽然这些支持和农产品价格并不直接相关,但却为农民提供了额外收入,从而间接地补贴了农业生产正如OECD所指出的那样,任何影响生产者财产、资金流动和对风险态度的支付转移都会间接影响农业生产,为农民提供比市场更多的支持。实际上,国内支持措施不可能完全与生产和贸易无关,并因此具有非扭曲性。因此,“绿箱”支持仍对生产和贸易存在一定的扭曲作用,但“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和影响”的底线是什么,《农业协议》并没有确立任何判断标准,导致“绿箱”政策的范围失之过宽,面临不断被滥用的危险。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为规避AMS的削减承诺,经常将“黄箱”支持转化为“绿箱”支持。据统计,在1986—1988年至1995—1998年之间,OECD国家的“黄箱”支持下降,但“绿箱”支持却翻了两倍。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实施“绿箱”支持远远超出了其技术、财政和管理的能力,所以实际上“绿箱”支持最大的受益者仍是发达国家的生产者。

“蓝箱”支持是价格支持的特例(“黄箱”支持的一种),是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美国和欧盟最后妥协的结果。它允许根据农产品市场价格和政府制定的目标价格之间的差额对生产者予以补贴,实际上是变相地承认了扭曲生产和贸易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合法性。尽管这些支持不能用于扩大生产,受限于固定的面积和产量或牲畜头数或确定的基期水平,但是它仍然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并且构成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根据《农业协议》第6.5条的规定,“蓝箱”支持只有在符合限产要求的前提下才免于削减,即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或享受补贴的产品不超过基期(1986—1988年)平均生产水平的85%,或按固定的牲畜头数所提供的补贴。由于固定的面积和产量、牲畜头数、基期水平由“蓝箱”支持国来确定,因此这赋予了它们执行该政策额外的灵活性。依据“蓝箱”支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计划下实施的补偿支付免除削减承诺,美国的差价支付计划也得到豁免。

实际上,“蓝箱”支持并未起到限制生产的作用,无法避免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效应。理论上尽管所有WTO成员都能使用“蓝箱”支持,但由于其只能在限产计划下适用,而发展中国家多数面临农业生产的不足,因此,该规定是为发达国家量身定做的。

《农业协议》关于国内支持的分类管理规则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设置了双重标准,它为发达国家保留了充裕的政策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却无法利用“黄箱”和“蓝箱”支持,也无财力去填充“绿箱”,因此缺少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充足政策空间。

(二)《农业协议》关于出口竞争的安排实际上允许发达国家倾销粮食,易致使部分发展中国家粮食生产能力削弱

出口竞争规则主要涉及到如何减少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所谓“出口补贴”是指依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与国内支持相比,它对贸易的扭曲更加直接、严重,且更易产生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出口补贴成为谈判的焦点,最终达成的妥协方案确立了两项基本准则:凡在基期内(1986—1988年)未对农产品提供补贴者,今后也不得对农产品进行补贴;凡在基期内已对农产品提供补贴者,今后可继续对相关产品进行出口补贴,但补贴支出和受补贴产品应在基期水平的基础上作一定比例的削减。

事实上,农产品出口补贴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在WTO成立之初的135个成员中,只有25个成员有权使用出口补贴,其中欧盟、美国、瑞士、挪威四个OECD成员1995—1999年间对农产品的补贴支出额占总支出额的98.9%。因此,该准则意味着发达国家可继续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只要其执行削减承诺,而发展中国家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的权利却受限。

基于出口补贴的减让承诺,发达国家的确在实施期内减少了对农产品出口的补贴。然而,出口竞争纪律的不健全同时又为发达国家规避出口补贴义务提供了契机。《农业协议》第10.4条要求提供国际粮食援助的成员方保证粮食援助与商业性农产品出口无直接或间接关联,并以赠与方式进行。但该规定往往因不具操作性而被成员方忽视。一些主要粮食出口国借粮食援助之名大量倾销剩余食品,据统计,美国有近一半的面粉通过粮食援助的方式出口。同时,出口信贷也因缺乏相应纪律约束,而被发达国家用来规避出口补贴义务。美国是出口信贷的最大使用者,年提供信贷达30亿美元。因此,《农业协议》关于出口竞争的纪律未能对发达国家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形成有效约束。

《农业协议》关于出口补贴的安排实际上允许发达国家继续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粮食倾销,这必然导致部分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萎缩,外汇收入下降,粮食生产、进口能力也相应遭到削弱,从而使其粮食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

(三)《农业协议》的市场准入规则实际上并没有打开发达国家的市场,反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更加开放

市场准入规则规定了WTO成员国如何向外国农产品开放的有关措施。关税化是农产品市场准入的一个核心措施,旨在建立农产品市场的“单一关税制度”,即把各种非关税措施转化为保护程度相等的关税措施。尽管关税化后贸易保护程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这有助于增加贸易保护的透明度。执行关税化的关键是进行关税等值的计算。然而,各国在折算过程中尽可能选用对自己有利的价格数据,极力扩大一些敏感产品的关税等值水平,加上计算关税等值的基期(1986—1988年)内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差额达到最高值,因此,一些国家实际计算出的等值从价关税率高达百分之几百,大大提高了原有保护程度。不少学者将这一过程斥为“肮脏的关税化”。利用这一过程,发达国家在维持其高关税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实现了政策转变,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历了结构调整计划,其关税等值大多为负值,因此只能选择使用“上限约束”的方式约束关税。实际上,关税化对于发展中国家毫无意义,它最终沦为发达国家提高约束关税的一种工具,这难免会削弱关税减让的价值。

关税化后,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问题就转化成关税减让的问题。根据《农业协议》,成员方必须约束所有关税,并在约束税率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但是减让承诺只限于所有农产品平均关税,并非针对每一产品的关税减让。这就使得各国对进口数量多或本国生产的农产品保持高关税税率,而对一些本国不生产的产品降低关税。选择性的关税削减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关税高峰。发达国家利用关税高峰阻碍发展中国家主要粮食产品的出口,也利用关税减让的机会,提高原材料的关税削减比例,压缩加工产品的削减比例,通过关税升级压制发展中国家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进而影响其产业升级。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由于一些成员在实施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其保留某些产品的非关税措施,但这些产品必须实行关税配额制度。各成员方应以相对较低的关税进口一定数量(配额)的农产品,确保有效市场准入不受侵蚀。然而,《农业协议》对于配额的管理和分配至今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则。因此,成员方对于贸易配额的管理拥有较大的自。利用这种自,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参照以往的进口构成情况,将配额分配给传统供应商,以延续特定国家之间过去存在的特惠贸易安排,这种配额管理模式明显具有歧视性,发展中国家因此被排除在特惠安排之外,一些对其具有重要出口利益的产品也被征收高关税。事实上,关税配额制度在改善市场准入方面并未发挥有效作用,反而弱化了最低限度的市场准入。

为避免关税化的结果可能使原先受非关税措施保护的国内农产品直接受到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及过量进口的冲击,《农业协议》规定了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SSG),即在特定产品进口数量大增,或进口价格跌至规定水平时,成员方可以征收一定的附加关税,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按照《农业协议》第5条规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农产品必须经历关税化过程。由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进行关税化,因此失去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权利。加之该措施适用的技术门槛高,导致即使有权使用该措施的发展中国家也不能频繁地对其加以利用。2003年行动援助报告指出,在允许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6072项关税税目中,67.2%适用于发达国家,31.8%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一份WTO刊物统计数据也显示,在1995—2008年有权使用SSG的22个发展中国家之中,仅有6个国家实际援用。

通过肮脏的关税化、选择性的关税削减、弱化最低限度的市场准入、战略性的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等手段,发达国家极力规避市场准人的义务,因此《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实际上并没有打开发达国家的市场,反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更加开放。这严重削弱了关税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农业协议》确立的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市场准入规则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具有严重的不平衡性。它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出口补贴继续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粮食倾销,同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逐步开放国内粮食市场;它为发达国家的国内支持保留了充裕的空间,却令发展中国家与农业补贴失之交臂。这造成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公平竞争合法化,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选择。因此,现行的《农业协议》很难有效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

三、多哈农业谈判不能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对粮食安全的关注

(一)多哈农业谈判期间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鉴于现有农产品制度安排的不公平性及南北国家在农业竞争力上的悬殊,发展中国家积极利用多哈农业谈判,争取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

在提案、磋商阶段,发展中国家均强调农业对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粮食安全,他们认为有必要保护本国粮食生产,给予国内农业政策充足的空间和灵活性。为保护本地的粮食生产和农民生计,发展中国家建议终止蓝箱,改革或移除绿箱,并取消出口补贴。同时,发展中国家也承认贸易是一种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尤其对于粮食进口国。但贸易带来的进口激增也会影响进口国国内主要粮食的生产,影响农村发展和减贫。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农产品特别保障机制(SSM),取代只能由发达国家适用的特殊保障措施。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尤其强调特殊和差别待遇对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建议扩大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其中古巴等11国提出的“发展箱”以及印度提出的“粮食安全箱”包含了所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灵活性。

古巴等11国提出的“发展箱”要求,发展中国家有权以积极列举的方式指定何种农产品受《农业协议》规则的约束;允许发展中国家重新评估并调整关税水平,以应对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保障粮食安全;OECD国家应大幅降低现行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给予发展中国家国内支持方面的灵活性,包括将其微量支持水平提高到20%;禁止发达国家继续援用特殊保障条款,但该条款应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禁止所有形式的倾销,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各种出口补贴应立即取消。之后,印度又提出了“粮食安全箱”,要求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一切与保障粮食安全、农村发展、就业和反贫困有关的国内支持措施应免于任何形式的削减;发展中国家对农业关键性投入所提供的补贴应具有灵活性,给予低收入和资源贫乏农民的具体产品支持应免于综合削减;允许发展中国家保留适当水平的关税限制,免于提供任何形式的最低市场准入;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有权采取一种有别于特殊保障措施的独立可行的特殊保障机制。无论“发展箱”还是“粮食安全箱”均着眼于:在不公平的世界贸易体系中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空间,为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提供基本保障。

(二)《框架协议》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并未引起发达国家足够的重视。以美国为代表主张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国家认为,自由贸易将稳定全球市场价格,同时增加贸易收益、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购买力,从而有助于粮食安全,因此自由贸易和市场导向是实现粮食安全的主要路径。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农业保护主义势力则主张一个理想的国际框架应充分考虑农业的多功能性和粮食安全的需要,以此作为延缓贸易自由化,推行农业保护主义的借口。立场的分歧,导致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僵持不下,几经周折,最终达成一项《农业谈判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虽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照顾了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关切,但同时也使许多焦点问题被淡化或模糊化处理。其中,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就未能得到充分的考虑。

在国内支持方面,《框架协议》关于削减模式的选择、政策箱的改革维持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平衡,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1)削减模式的选择。《框架协议》要求按照分层公式对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OTDS)进行实质性削减,总量削减和分项削减同时进行,即不仅要对OTDS进行分层削减,还要分别对“黄箱”、微量允许进行单独削减,并对“蓝箱”进行封顶,但是,《框架协议》规定的削减基础是约束水平或被允许水平,而不是现有的实际支持水平,削减后的支持水平通常比现有的支持水平要高。即使按照以后达成的削减幅度将分层公式适用于每项具体的削减步骤之中,削减的只是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水分,并不能达到实质削减的目的。(2)政策箱的改革。《框架协议》规定对“黄箱”政策进行实质性削减,同时改革“蓝箱”政策。但从“蓝箱”的内容来看,框架协议显然有意使发达国家运用“蓝箱”政策代替“黄箱”政策。《框架协议》规定“蓝箱”支持按农业总产值的5%进行封顶,将“蓝箱”标准从原来的“限产”扩大到“不对生产进行要求”。这一变革扩大了“蓝箱”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达国家使用“蓝箱”支持的空间。由此,具有AMS削减义务的高补贴国家,可以通过“箱间转移”(从“黄箱”移到“蓝箱”)来调整现行的农业支持政策,规避削减义务,如美国,其AMS承诺水平为191亿美元,2001年实际使用量为144.13亿美元,比较接近承诺水平。但是,目前美国农业总产值在2000亿美元左右,按5%的封顶要求,美国将有100亿美元的“蓝箱”使用空间。这意味着如果取消蓝箱的“限产”要求,美国只需将一部分措施从“黄箱”转入“蓝箱”便可大大缓解削减压力,甚至可以不作任何削减。这样,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的反周期补贴便能顺利的从“黄箱”转向“蓝箱”。

在出口竞争方面,框架协议关于削减日期的模糊规定为发达国家继续进行出口补贴提供机会。《框架协议》指出:成员同意制定一个详细的削减模式,以保证在一个可信的终止日期前,平行削减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措施。削减日期待定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继续维持高额的出口补贴、出口信贷或保险计划,同时也拥有充足的时间将“出口补贴”向“蓝箱”和“绿箱”转化。《农业协议》出口竞争纪律对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消极影响将继续存在。

在市场准入方面,《框架协议》对敏感产品的定位,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模糊规定未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1)敏感产品。《框架协议》关于敏感产品的概念允许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继续对某些产品提供保护,只要每种产品的市场准入通过关税配额承诺和关税削减得到改进。“敏感产品”是欧盟和十国集团为使其部分维持高关税的敏感产品少做减让而提出的概念,旨在维持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出口利益的农产品高关税,这必将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出口。(2)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框架协议》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根据粮食安全、生计和农村发展的需要,指定特殊数量产品作为特殊产品,这些产品可以获得更多的灵活待遇。同时,《框架协议》也要求制定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仅供发展中国家使用。这些规定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发展中国家使用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措施的有限能力,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其市场准入领域的重要性。但是,在特殊产品问题上,《框架协议》的文字相当模糊,几乎所有的实质性问题都被留到下一阶段解决,对如何特适用殊保障机制也没有任何详细规定。

(三)后《框架协议》谈判,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关注的分歧依然严重

《框架协议》指出,农业对于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必须能够实行支持其发展目标、扶贫战略、粮食安全以及生计关注的农业政策。该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后《框架协议》阶段更为艰难的具体模式谈判。然而,后续谈判过程中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农业补贴、农业关税等核心问题上依然各执一词,让拖延了10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悬而未决,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在OTDS的削减幅度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面临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削减OTDS的要求,美国和欧盟一直消极回避。从农业补贴的规模看,欧盟农业补贴为600亿欧元,美国为482亿美元,根据2008年7月谈判案文欧盟应该削减75%—85%,美国应该削减66%—73%。但欧盟目前仅许诺削减70%。由于欧盟从总体上讲处于农产品进口入超的局面,且农产品出口的大部分是欧盟各国间的贸易,因此其并未成为众矢之的。美国虽然同意削减至150亿美元,即削减69%,进入了谈判案文的削减范围,但美国2001—2005年实际农业补贴平均为170亿美元,2006年为110亿美元,2007年又下降为90亿美元,因此,印度和巴西认为美国削减的幅度远远不够,要求其必须削减到108亿美元、至少削减到121亿美元即削减75%以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农业补贴的对峙成为具体模式谈判阶段的主要阻力。

在农产品的特殊保障机制的适用条件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僵持不下。特殊保障机制是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发展中国家可以动用这个在农业领域的防御性政策工具,在进口产品数量激增或进口产品价格锐减的情况下,提高关税壁垒,保障农民的生存、农业的发展和粮食安全。由超过40多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33国集团是特别保障机制最积极的捍卫者。他们主张在农产品进口量超过正常年份的5%、10%和30%并造成国内价格下跌时,就可采取追加不同比例关税的特殊保障措施,而且程序应简单、易行。美国等粮食出口国则坚持只有当某种农产品进口突然增至40%以上时,“受害国”才能启动特别保障机制,提高关税。最终,美国以必须界定该机制使用的合法性和防止滥用为由,没有作出让步,导致2008年谈判破裂。

谈判破裂后,农业委员会又组织多次谈判,但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进展。2011年伊始,农业委员会主席沃克(David Walker)提出预计在年终结束谈判。然而谈判的进展并不乐观,WTO大使们一致认为,各项议题在年内不太可能达成一致。目前,为挽救多哈,代表们选择了分阶段完成的妥协方案,其中农业问题被列为“慢速通道”。综观十多年的多哈农业谈判,尽管发达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关于粮食安全的建议并没有得到采纳,而发达国家的削减承诺很大意义上是空头支票。可以预测,多哈农业谈判不可能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

四、结论与启示

粮食安全问题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WTO《农业协议》却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为改变这一现象,发展中国家利用多哈农业谈判,积极阐明粮食安全立场,争取农业政策空间,以保护国内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然而,历经十年的“发展回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因此,《农业协议》及多哈农业谈判最多仅能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外部环境。如果多边贸易体制不能与国内政策很好地衔接,或者没有附以相应的国内政策激励,发展中国家从农业贸易自由化中获取的利益有限。从这一点来看,国内政策的调整才是最重要的。

第3篇

关键词:粮食安全;预测;综述

一、引言

粮食安全(Food Security)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内涵几经扩展,从传统的供求总量平衡到兼顾生产、消费结构和供求的区域性、结构性等(陈芬菲和李孟刚,2011)。在概念方面,粮食安全又区别于粮食自给、粮食产需、食品安全等。

粮食安全预测是与粮食安全紧密相关的课题。粮食需求的刚性和供给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粮食供需研究和安全预测研究是一个永恒的常青的课题(曾福生,2005),作为准公共物品的粮食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既有经济属性,又有保健属性(吴志华,2004),有产业缺陷性(胡靖,1998),还有社会政治属性,随着产业经济发展,我国农业经济贡献份额降低,产业缺陷渐趋显露,其社会政治意义却尤显重要。

二、粮食供需预测方法综述

(一)粮食供给预测方法

粮食供给预测方法主要包括统计-计量模型和机理模型或作物模型。

1.统计-计量预测模型主要思路如下:

(1)利用时间模型,应用时间序列趋势外推的方法,进行分析和预测。主要有ARIMA模型(陈艳红等,2013),灰色预测模型(周慧秋,2006),指数平滑法(蔡承智和陈阜,2004),协整关系分析(陈倬和简小凤,2013),移动平均法(李建平和上官周平,2011)等。这种预测模型以粮食供给数量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建立数学计量模型,进行短期粮食供给预测,而无需考虑其他因素。

(2)寻找影响粮食供给的因素,比如从粮食单产、种植面积、水资源、销售价格、农资投入成本、气候变化、城市化进程、国际市场波动、运输难度等因素的变化出发,应用逐步回归、主成分分析、BP神经网络、投入产出分析(Jie Chen,2007)、因子分析(王慧,2009)、聚类分析(姚鑫等,2011)等方法,对粮食未来供给状况做出预测。还有学者从微观经济视角来证实自然和人为因素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万相昱和张涛,2013)。

(3)组合模型法,其实就是在上述模型中选取几个模型为其赋予权重,组合得出预测结论。丁晨芳(2007)证明此方法可以提高预测精度。

2.作物机理模型

主要包括遥感技术预测法、气象产量预测法、统计动力学生长模拟法。这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从作物生长环境和种植现状出发,利用观察、统计、模拟等方法对粮食产量而并非严格的供给量做出预测。如雄伟等(2006)结合区域气候模式PRECIS和CERES作物模型模拟了未来不同的温室气体排放情景下中国粮食产量状况。

(二)粮食需求预测方法

对粮食需求预测则主要包括统计-计量模型和经验推算。统计-计量模型主要有双边恩格尔函数模型(黄宇慧,2010),EMC模型(王君萍,2009),回归模型(龙方,2008)等。其中,学者们认为粮食需求主要影响因素为人口增长与结构,GDP,居民收入,粮食用途与消费结构(口粮、饲料用粮、种子用粮、工业用粮的变化),CPI,货币够购买力等。经验推算主要依据对历史经验、现实趋势和国际经验的系统分析,结合对粮食需求的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前瞻性研究,对粮食需求的变化做出判断(姜风和孙瑾,2007),比如专家预测、经济周期等方法。马晓河(1997)、姜长云(2005)、孙宏岭和刘亚鑫(2013)等曾应用此方法。有些学者干脆以国际公认人均粮食占有量400公斤为系数,估约人口数量变动情况下的粮食需求量变化。

(三)供需预测方法评述

数量经济方法为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预测提供了思路,统计模型的分析方法,可以利用历史数据拟合的经济模型,比较客观地反映数据对应的历史时期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姜风,2007),并且对短期未来做出精确的预测,但是难以克服其统计口径不一,数据采集困难,模型设计复杂,预测期限短暂的困境,对于数据机械拟合,容易忽视事件发展的逻辑内涵与经济学原理。经验推算避免了机械性,充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当供求规律不明显,信息迟滞扭曲,容易增加判断的主观性或者个人偏好。更为灵活的,能够充分融合数学与经验的预测模型,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粮食安全预测结论综述

国内外专家学者纷纷对中国粮食供需现状和预测做出了详实的研究,虽然其具体数值有所出入,但是总体结论基本一致:中国短期内不存在粮食安全问题,但处于紧平衡;中长期虽然不会出现不可弥补的供求缺口,但是形势不容乐观(曾福生,2006)。学者们认为农业资源非农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田基础地力下降,农业生产资源成本上涨等将成为粮食供给稳定增长的阻滞因素;人口快速增长,用粮结构转变,GDP和居民收入上升等成为粮食需求压力上升的主要因素;较长的生产周期,气候变化带来极端天气增多,国际政治经济波动,他国粮食供需波动等增加粮食供需矛盾的不确定因素;小规模的农户经营和体制变革的路径依赖成为粮食甚至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体制。积极的政府政策,充足的外汇储备,较小的粮食需求弹性,科学进步造成生产技术的发展等成为粮食安全的利好因子。(作者单位: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通讯作者:苏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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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龙方.中国未来粮食供求趋势预测[J].乡镇经济,2008,06:91-94.

第4篇

一、完善粮食收购机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农民的“收入安全”与“粮食安全”互相制约,没有农民的“收入安全”就不可能达到“粮食安全”。现在很多农民种粮没有什么积极性,关键在种粮的效益不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支出达到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农业投入252.5亿元,直接补贴给农民,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三次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两次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但是大部分散户农民甚至连自己的补贴是怎样算出来的都不知道,很多农民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粮农种粮积极性下降,导致技术推广不畅,种粮效益难以提高,所以有关部门还要在制定政策的基础上,扎实研究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如何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保证粮食补贴落实到每个农民手中。

有的人认为:按农民向国家交售粮食的数量对农民进行补贴,更有利于调动那些真正种植粮食的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让国家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也有人认为:改成了按交粮量来发放补贴,腐败的空间会猛增,有粮的农民可能一斤粮都交不上去,反倒是那些有关系的粮贩子与有关部门官员,勾结起来狼狈为奸大食其利。农民可能连现在仅有的一点粮食补贴都拿不到,种粮意愿必然更加下降。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还是得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与农民签订能体现保护农民利益的收购订单。只有这样才能免除粮农的后顾之忧,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这是搞好粮食收购的前提。

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惠农政策的宣传、贯彻实施及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坑害农民利益的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民多种粮多收入,从而真正得到政策补贴的实惠。

二是如何稳定农资价格,使大多数农民得益。

稳定农资价格,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方面:完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控机制。

第二方面:强化农资成本监审工作,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

第三方面:完善并落实农业生产用电、用油的优惠政策,降低农民种粮成本。

第四方面: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农资经营中的牟取暴利及价格欺诈行为,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二、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储备粮是政策性的计划管理物资,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物质保证。储备粮在国家需要时,必须要从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不发生任何问题。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拥有充足储备量

丁声俊说:按照国际粮食安全警戒线,我国粮食储备数量应该在8500万吨~9000万吨之间,而我国粮食储备数量的安全警戒线应高于国际粮农组织确定的17%~18%的标准线,以相当于全年粮食总消费量的25%~30%为宜。我国粮食年总消费量大体为5亿吨,按此标准计算,国家粮食储备量应保持在1.25亿吨~1.5亿吨。国务院总理在今年两会时指出,我国目前的粮食储备在1.5亿~2亿吨之间。我国经受住了今年汶川大地震和南方雪灾等多次特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就是充足的粮食储备在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2.进一步加大绿色储粮力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储粮损耗和污染,延缓粮食的陈化速度,保证储备粮的品质。

进一步加大绿色储粮力度,不仅可以使国家储备粮在储藏过程中的数量损失和质量安全风险降低至最低限度,而且能在国内外粮食市场较为顺利地实现轮换更新和保值增值。

加大绿色储粮力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方面:建立真正的无公害粮食生产基地,实施粮食标准化生产,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国家储备粮收购的原粮质量安全。

第二方面: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推广绿色储粮技术,限制使用各种杀虫剂。

第三方面:确保粮仓及配套机械设备和材料不污染粮食

第四方面:重视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毒有害生物的检测技术,特别是快速检测技术。

三、减少农户储粮损失,开发无形粮田

据统计:全国60%的粮食储存在农户。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忽视了农户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相对于粮食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农村粮食的储藏技术落后,农户储粮状况令人堪忧。据调查,每年仅农户储粮损失达1500万吨至万吨,造成经济损失180亿至240亿元。因此,做好农户储粮工作,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相当于开发了无形粮田,增加了粮食产量,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

四、加强市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流通的良性循环

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合理调整储备粮品种结构,拓宽轮换粮源市场,增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手段,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发挥储备体系宏观调控载体作用,保证市场供给,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抑制通货膨胀,确保粮食流通的良性循环。

五、阻断粮食能源化道路,保证粮食供求平衡

以玉米为例:最近几年,为了提升其附加值,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优惠政策予以扶植,一时间号称东北万吨级乙醇生产企业达百家之多。这加速了玉米等粮食的工业性消耗,刺激了玉米价格的飙升,不仅如此,现在的玉米加工产品已由淀粉、酒精等初加工向发酵、精细化工产品过渡,目前由玉米生产的产品已有200多种,这些产品被广泛用于食品、纺织、汽车、电子、医疗等领域。因此,可以说玉米价格的微小变化就可能在商品市场上造成“蝴蝶效应”。由于能源紧缺,中国必须大力发展生物能源,但应把重点放在发展以木薯、甘薯、甜高粱等为原料的燃料乙醇技术,以及以小桐子、黄连木、油桐、棉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技术,并积极发展以纤维素等物质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技术,而尽快阻断粮食能源化之路。可以说这是保证粮食供求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个有效对策手段。

六、保证原粮及粮油食品卫生安全

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视,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三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以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保障粮油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施,逐步构建了“从土地到餐桌”的技术、质量、认证全过程质量监督标准体系,使得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声誉不断提高。但是随着新技术和化学品的广泛使用,粮油食品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粮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因素。为了保证原粮及粮油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建康,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粮油食品市场管理和监督体系,不仅要在粮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全面、严格、高质量地实施haccp质量管理体系,而且在储藏、运输及经营过程也要注意存在的或潜在的危害因素。

2.坚决打击不法生产和销售食品的黑窝点和商贩,进一步开展“放心粮油工程”。

3.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培养食品安全领域专门人才以适应科技的进步和检验技术的发展。

4.提高粮油食品安全科技水平,优先研究可靠、快速、精确的粮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的控制技术。

5.大力加强粮油食品生产企业iso9001、iso9002、is014000、haccp体系和gmp、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

6.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工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技术的研究,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第5篇

2012年8月12日早晨,细雨阵阵,北京798艺术区的偏锋新艺术空间,聚集了农民、NGO代表、政策研究者、艺术家、学者、记者等不同背景的人士,他们要在这里进行一次民间“圆桌对话”,主题是“粮食安全”。

“到目前为止,全球有六分之一的人,也就是近十亿人尚未解决温饱,联合国千年目标的第一位就是令全球的饥饿人口减半,到现在还没有完成。为什么经济发展得这么快,饥饿人口仍然存在?而大多数挨饿的人正是负责生产粮食的农民。”这是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驻中国代表Percy W.Misik的开场白。

现场,国内16位艺术家展示了以“粮食安全”主题的艺术作品,试图回应这一问题。

艺术家李枪建造了一个云南佤族的粮仓。“它象征着希望,人类需要一个粮仓。”他是从公益组织乐施会在贵州省织金县桥上村的项目上找到的灵感。

去年,李枪在桥上村遇到了40岁的农民刘琴。刘琴告诉他,近年来地里收成不好,暴雨总是来得比以往早,玉米没来得及成熟就被打坏了。丈夫生病,4个儿子都在上学,刘琴成了家里务农的顶梁柱。村里不少农户家,主要劳动力也是妇女。

今年,桥上村通过乐施会引进了比普通玉米早一个月成熟的早熟玉米品种。如此,尽管雨季提前,刘琴家也有了比较好的收成,而且因进入市场较早,她家的玉米比普通玉米的售价更高。

“农民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关键”,乐施会政策倡导总监孙学兵在对话现场说,在发展中国家,5亿个小农场养活了全世界20亿人口;其中,中国1.93亿的小农场养活了5.8亿人口。另据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2011年的报告,通过过去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成功地降低了贫困和饥饿人数。

尽管成就斐然,但中国仅有世界7.9%的耕地和6.5%的淡水资源,却要养活世界上近20%的人口,压力巨大。

2012年,随着全球粮食价格危机再次上演,谷物价格的上升也将使肉类价格随之上涨,其他国家也面临着生产资源日益紧缺的问题。

“2011年世界人口已经达到70亿,到2050年全世界的人口将达到90亿。联合国粮农组织预计,为了满足2050年全球粮食产量的需求,粮食产量将显著增加达到70%。这意味着需要将近十亿吨的稻谷类产品和将近两亿吨的肉类产品。”Percy W.Misik说,“高速增长的世界人口令全球不得不紧张地关注粮食安全问题。”

除了“总量”,还要“买得起”、“买得到”

上世纪60年代出生于内蒙古的艺术家箫昱参与了这次对话。虽然“粮食安全”在艺术圈是个冷门话题,但他觉得离自己并不远。

箫昱还记得十一二岁时家里粮食不足的光景,父母为了养活家里5口人,只能去农村买红薯代替。连续吃了20天红薯后,箫昱和兄弟姐妹每晚趴在床边吐酸水。

“不是没钱买,而是买不到粮食。”尽管早已远离饥饿,童年的记忆令箫昱意识到“粮食安全与生命形态相关”。“缺粮的年代里,我姑姑的工资就是三袋小米,在这个意义上,粮食替代了货币。”箫昱说。

5年前,箫昱开始创作一系列与粮食安全相关的艺术作品。“在今天,粮食安全其实是资源被重新分配的问题,也就是怎么分配、怎么获取、怎么占有。”

“还有一点相当关键,就是:日粮的构成,日粮的营养充分不充分,量够不够。”孙学兵研究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最近发表的讲话,认为关于粮食安全的说法简单而言就是两个字,一个是量,一个是质。

“日粮”的说法,引起了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狮山村村支书黄冈的注意。与城市里的饮食习惯不同,黄冈所在的地区,饮食习惯是一天两餐,早晨九十点吃早饭,下午三四点吃午饭。

黄冈说,两餐制有历史的原因,贵州以前比较贫穷,少吃一顿能节省些粮食,同时也有现实原因,贵州农村的学生读书大约是从上午10点后开始,到下午3点半放学,多数家庭为了配合孩子的上学时间,也遵循了这种两餐的习惯。

黄冈对贵州农村吃饭问题的描述让对话现场许多没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很感慨。“粮食安全意味着所有的人每天都有能力摄取到足够的安全的有营养的粮食,可以有活力并健康地生活。”Percy W.Misik为粮食安全下了定义。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从2005年开始致力于粮食安全内涵的专题研究。在他看来,中国的粮食安全政策与国际上有所区别。

张照新说,目前国内的粮食安全政策更多强调的是总量,即供应上的安全,而实际上应该强调三方面:第一是有,第二是“买得超”,第三是“买得到”。“希望可以通过讨论,共同发声,帮助我们的国家逐渐完善粮食安全政策,从原来较多重视总量,过渡到‘既有量、又有类’的政策。”

未来谁种地

黄冈的故乡绥阳县是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之一,也是中国农业部命名的杂交之乡,传统的农耕条件算是比较好的。

狮山村有村民6500多人,4700多亩土地,人均0.7亩,粮食产出自给自足理论上能够实现。然而,眼下粮食能否保收却成了横亘在狮山村村民面前的难题。黄冈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全村在外打工的青壮年超过2200人,留在村里的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这就对农业生产提出一个严重的问题,劳动力极度缺失。这也是如今许多中国农村面临的问题。

第6篇

关键词:粮食安全;状况;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5-0162-02

1 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1.1 粮食安全是经济安全的前提

自从人类社会的起源开始,农业就是人类社会生存繁衍的保障。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关系着14亿人民的生产生活,它是其他产业生存发展的根基和保证。一个国家不论发展何种产业农业粮食问题都必须先行得到解决。没有农业保障和稳定的粮食供给其他产业经济也就无从发展。粮食是人类生存之本,这无关于工业社会还是农业社会,而与粮食安全直接决定于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如果得不到良好的保障,那么,与其息息相关的工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必将得到严重的制约和限制,国家整体经济业会发展缓慢。

1.2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

在我国的产业结构中农业处于最基础的产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农业生产者是我国生产经营者中基数最庞大的人群。所以如何发展第一产业,如何保障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如何保证粮食安全就成为了国家的大事。国家安全分为内部和外部安全,外部是战术性的,内部是战略性的。对于外部,粮食安全保障可以稳定经济状况从而提升整体综合国力。在国际交往中不会受到粮食进出口的制约,而受制于外国。对于内部,粮食关系人民的日常生活,更是兴国安邦,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

2 我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2.1 国内粮食生产难自给,威胁粮食安全

农业产业虽然是我国的第一产业,可是近年国内粮食生产能力还是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内需求。近年来,由于环境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又加之早涝灾害频频发生导致我国粮食进口量近一步创出新高,大量的进口导致粮食价格进一步的上涨。国内生产量不足,国外进口量递增,就会导致国内粮食的价格随国外粮食进口价格相应提升,这严重影响了现阶段的国家粮食安全。

2.2 落后的农业生产状况,制约粮食安全

从技术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技术并不先进,对于农业生产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也并不多。由于国家科研政策趋向和落实原因,农业科研工作者得不到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充足科研经费。科研人员的收入得不到改善,农业科研项目就很难长期进行下去。这位提高粮食安全造成了一定阻力。

从经济角度来看,我国对于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做得还不足,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相关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纵向发展,没有很好的衔接金融资本和活跃资本的注入。相对于外国农业保险和农业金融模式的运行,我国的农业保险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农业金融避险效果也并不尽如人意。政府落实力度和农业生产的小农思想也都制约着农业的发展,也从而制约了国家粮食的安全。

2.3 农业利润水平低,粮食安全无法保障

由于大力发展国家经济的需要,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工业经济优先发展的政策方针。这就导致了我国长期以来农业生产虽然重要但却不重视的状况,没有政策支持又没有先进的技术保障,造成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经营者利润低的现状。同时,随着工业与农业发展的差距导致了相关于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上涨,农业种子、锄具、化肥、农药价格都大幅提升。长期以往,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生产收入水平降低,农业生产者根本利益无法满足,将导致农业粮食生产在根源上无法得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就会失去积极意义,也就无从发展了。

3 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3.1 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

保护优质农业土地,提高粮食的生产能里和生产质量。土地对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意义重大,对于农业经济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于农业生产也具有稳定生产的作用。粮食价格的保障依赖于国家通过国家粮库对市场攻击的调节,而粮食价格水平的保障则得益于土地的利用效益,所以要严格地守护好优质高产的农业土地资源。主要方法如下:

(1)农业耕地的保护是坚决不能懈怠的,对于国家经济,是一条必须坚守的底线。各级政府要严格把关,把农业更低的保护落实到每家每户。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保证农业耕地质量不恶性下降,保持现有的生产能力,确保全国农业土地资源保持动态的均衡。保护好农业耕地,使其数量不在减少,对于我国粮食生产与安全都意义重大。

(2)在保持现有的农业耕地数量水平之上大力提高单位生产能力。在全国农业耕地总量均衡和不大量开垦新的农业土地的双重条件下,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粮食质量。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农业耕地复垦工作和农业土地旧地翻新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工程建筑占用土地。粮食产区的政府要针对中小农户加强其小规模土地的生产能力提升,对于农村大量的荒地废地从新利用起来。加大农业产品如:种子,农具,化肥,农药等的质量和价格管控,从各个方面改善农业生产能力底下现状。

(3)大力建设水利灌溉工程,确保农业耕地的在培育和循环使用。自古以来农业粮食的生产都离不开水利灌溉,水利是农业生产的生命之源,也是使土地循环高效使用的基本保证。水利工程并不局限与灌溉功能,更要发挥抗洪抗灾的责任。要建立更够抵抗突发洪灾的水利工程,做到有灾防灾,无灾养地的双重农业保障。

3.2 加强政府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粮食供给的调控按照各级省、市、县的实际情况做好粮食的储备和调控,构建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粮食的供给要考虑我国现阶段政策方针的指向,例如随着我过城镇化的进行步伐,农村逐步向城镇延伸发展也就要求粮食供给方向也要从农村转向城镇。把从前粮库主要在县乡地区转向为城市,同时对粮食相关产品的供给如:食用油、农副产品等也要配套转向。对于粮食储备体系的建设要根据地方的财力和粮食消费水平为依据,逐步建立粮食及其相关产品的调控体制和储备体系。加强对于粮食储存安全和调运机制的管理控制。

第7篇

一、引言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一直被视为倡导贸易自由化的理论基石。发挥相对优势,利用国际市场增加各国福利似乎是一种双赢,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而对于一直备受关注的粮食安全问题,主张贸易自由化的声音始终占有一席之地。欧美、日本的学者认为在未来的粮食安全保障中,贸易不可或缺,只有加大力度,确保粮食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马尔萨斯陷阱”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粮食压力才能得以缓解(WilliamA.Kerr,2011),如果政府对本国市场进行保护,反而会适得其反(TetsujiTanaka,2011)。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2010年发表的关于粮食安全计划的报告中明确表示市场、贸易在粮食安全中所占地位至关重要,农民只有在面对更为广阔的粮食需求市场时才会充分发挥生产潜力,同样,种子、化肥等物品的自由进口也能促使进口国生产水平的提高。自由贸易通过价格机制对粮食市场起到一个调节的作用,其中落后国家最为受益。此外,这些国家的农民可以将多余粮食转化为资金从而增加收入,一方面有助于粮食安全的保障,一方面也利于消除贫困。运用数量模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的学者也不在少数,以CES模型及引力模型居多,ValentinaRaimondi(2011)在前人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18个食品领域的数据建立起大样本,利用上述两个模型估计出贸易替代弹性,并由此模拟出消除关税情况下的贸易效应。结果表明,粮食贸易自由化能够极大地扩大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的贸易出口,但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会降低,也就是说贸易自由化会引发重分配效应——富裕国家获益而贫穷国家边缘化。当然,这样的定量分析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其仅仅讨论了消除关税一种情况,而这并不代表达到了贸易自由化,但作为其中的重要方式之一,该结论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中国的学者对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两者关系的意见并不统一,一种观点认为保持粮食的高自给率对中国来说会给日益紧缺的水资源与土地资源造成很大的压力,是不经济的,中国应当参与到粮食的自由贸易中去。傅龙波等(2001)利用海关数据对中国几种不同粮食的进口来源地与可依赖性进行了综合分析,表示中国粮食的进口来源国虽然较为集中,但由于国家间的经济、政治、地缘及其他原因都不会对中国实行粮食禁运或设置障碍,所以自由贸易下中国粮食安全并不会遭受很大的冲击。刘永胜(2010)则提出粮食贸易有利于中国粮食总量均衡,中国当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为保障本国粮食安全增加筹码;另一种观点认为粮食贸易主体进行贸易时动机复杂,利益诉求也多元化,绝不能贸然倡导粮食贸易自由化(尹成杰,2009)。樊明太、郑玉歆(2005)则遵循CGE模型的分析方法,对中国粮食的基准情景与贸易自由化情景进行设计,并模拟其对经济与粮食自给率的影响。结果表明,贸易自由化后中国粮食的进口压力将会加大,除稻米之外其他粮食的自给率都是下降的。粮食自给率是衡量一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这意味着贸易自由化会对中国粮食安全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但这种影响的显现尚需一定条件。在此,必须指出的是贸易自由化并非等同于贸易,贸易由来已久,现已成为国际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贸易自由化则意味着政府不加干涉,由市场掌握决定权、解决一系列后续问题,本文探讨的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机制也是以这个概念为前提的。理清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机制,并具体到中国自身情况,对选择正确政策方向、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二、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机制

实行贸易自由化是否可以提升福利水平、解决粮食问题一直是众说纷纭,这也从侧面体现出其影响的两面性,不可一概而论。而具体到一个国家对此应持怎样的态度,并不能简单参照他国意见,而应当在充分了解自身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权衡利弊得出结论。或许对于制造业,贸易自由化业已见成效,但对于地位特殊的农业,贸易自由化是否同样适用呢?这些都是我们急需探寻的问题。

(一)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正面影响

1、提高各国市场效率,发挥比较优势

当今种植业还未发展到完全脱离自然条件限制的程度,因此各国由于地理环境不同必会产生不同的优势与劣势,因而比较优势理论在种植业上的应用是顺理成章的,更是必然的,苛求种植条件匮乏的国家保证粮食自给自足不仅浪费资源,其本身也是不切合实际的。而贸易自由化无疑是常年处于粮食净进口国地位或无力满足本国粮食需求的国家的福音,如日本、冰岛等。种植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也确能带来一定的规模经济,增加世界整体福利。例如,朝鲜在前苏联未解体前的粮食产量约合现在的3倍,究其原因,是由于当时社会主义阵营分工明确,苏联集中精力发展重工业,向朝鲜出口农业机械,而朝鲜则致力于大规模、机械化的农业生产,再将粮食出口至苏联。不难看出,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分工合作,效率高是毋庸置疑的。

另外,贸易自由化也能促使国际粮食市场成为统一整体,提高各国市场效率。国家间联系不密切,就会造成供需结构上的不平衡,特定时期内粮食丰裕的国家不能顺利地将多余的粮食投向国外市场、赚取外汇,反之粮食紧缺的国家也不能从国际上迅速得到补给。因此,即便各国充分发挥了自身的比较优势,如果缺乏可靠自由的交易机制,仍不能达到理想效果、提高市场效率,各国利用国际市场确保自身粮食安全也就越难以实现。那么哪怕全球生产出的粮食能够满足人们的总需求,粮食危机依旧会存在。而现在在农产品贸易上,各国的市场联系程度并不高。粮食贸易远未达到自由程度,贸易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

2、调节粮食价格

粮食价格与安全之间看似关联并不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对粮食安全的测度中也没有考虑粮食价格,但对各国居民来说,这恰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对于食品支出几乎占总收入70%-80%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再加上粮食需求弹性低,粮价过高就意味着相当数量的国家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为摆脱贫困所做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同时,它也会让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即:政府是保护农民积极性,不对粮价进行过分打压还是遵从消费者的意愿,通过政府行为将粮价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实证分析表明,选择后者更为明智,因为高粮价给农民带来的收益要远低于我们的推测(MarosIvanic,2008)。而贸易自由化可以通过两个方面达到影响粮食价格、稳定粮食市场的目的。一是引入外部刺激,二是增加替代产品。假设一个国家完全分离于世界粮食市场之外,该国的粮食供给量与需求量一定,国内粮食生产运作商作为唯一的供给者会倾向于囤积粮食抬高价格以期获得更大的利润,而国内的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如果政府出面,向市场大量投放粮食储备,短期或可遏制价格飙升,然而一旦储备量不足,粮价便会失控。而若该国参与了国际粮食贸易,就可以通过进口粮食来达成稳定粮价的目的,而且国外粮食来源一开始就会对“囤积居奇”的行为起到一个反刺激的作用,降低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贸易自由化也使得进口国的粮食种类与加工品种增多,一种粮食产品的价格上升,人们就会转而购买其他替代品,如此,用于购买粮食的支出减少,基尼系数降低,福利也就自然增加了。

3、吸引外资,引进技术

一般而言,外资的投入主要是为了躲避东道国的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当贸易方式与资金投入方式同时可行的情况之下,出口国一般会选择前者,因为其风险和难易程度都较低。由此,不难推出贸易自由化反而会限制外资的引进。然而,粮食贸易却并非如此简单。由于人们对粮食的需求量仍处不断增长状态,粮食进口国的市场通常是很广阔的,加之很多国家的粮食生产尚在“靠天吃饭”的阶段,外资投入利润巨大,可利用的东道国资源也较为丰富,因此许多大型企业为抢占东道国的粮食市场会率先投资,贸易自由化并不能构成他们撤资的理由,反而是继续投资达成规模经济以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成为更为明智的选择。更不用说粮食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对其的控制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了。

贸易自由化吸引更多的外资,对东道国的粮食产业也会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传统的农业模式已然不适应日益增长的需求,耕地的锐减、人口的激增以及水资源的匮乏无疑使供需不平衡更加尖锐化,外资通常具有资金充沛、管理机制完善、技术附加值高的特点,客观上可以帮助进口国进行产业改造和升级换代,因此向领先国家看齐,引进技术与资金同样是“修炼内功”、增加本国粮食产量的一种途径,值得广大发展中国家借鉴。

(二)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负面影响

1、不利于全球共同利益的维护

201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的第21次农业会议中提到,全球应致力于开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生物品种多样化与可持续发展,人们对粮食安全的关注也从最开始的可获得性扩展到了可持续性,但实行贸易自由化却会导致现实发展与该目标背道而驰。纵观世界范围内,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占据优势明显,一旦农业达成自由贸易,工业化种植的比例必将迅速上升,成为粮食生产的主流方式。生产者的逐利性使得他们不会舍弃当前收益较大的工业化生产而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去研究与实践新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而前者生产的特点便是高能源消耗、高化学用量、集约式管理、更注重产品与环境的统一性而非多样性(Weis,2010)。虽然工业化的生产让人们尝到了一些甜头,但已有学者指出这无疑是饮鸩止渴,这些所谓的高产量只能维持一时,却会造成更长时间不可挽回的损失。高能源消耗不仅对环境无益,更会激化能源竞争;高化学用量将造成土壤侵蚀与贫瘠;灌溉用水的浪费同样使早已成为农业发展制约因素的水资源变得更加紧张;而农产品品种的单一性不免导致部分生物基因流失,不利于农业生物技术的未来发展。20世纪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便是以全球生态系统的破坏为代价的(MA,2005)。在没有外来力量加以管束的自由贸易情况下,除非生态系统破坏的严重程度会降低收入,粮食生产者都会选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工业生产模式,而消费者在收入没有高达一定量之前也不会选择价格较高的非工业化生产粮食,这也完全符合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时的“搭便车”现象。因此,贸易自由化的结果便是生态环境破坏,农业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粮食安全得不到长期保障。

2、进一步导致各国利益差异化

世界各国的粮食产业发展阶段不一致,所处战略地位也不相同。对于发达国家,这显然又是一个可以控制他国的“武器”,控制了粮食无疑是掐住了所有人的咽喉,所以握紧粮食掌控权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所在;对于正迅速崛起的国家,粮食产业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夯实的基础,只有建立起国家的粮食产业优势,才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抢粮大战中获益,才能支撑起其他产业的发展,寻找利基点就成了当务之急;而对那些仍然游走在饥饿、贫苦边缘的国家,这是一个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靠救济不是长久之策,不能自力更生将自己拉出缺粮的泥潭,求进步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增加本国粮食产量才是一切之本。如果用贸易自由化的统一标尺去衡量每一个国家,不难发现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利益诉求都能得以满足,用自由贸易一种方法去解决复杂的各国粮食安全问题显然行不通。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虽有理可循,但它只指出了总福利的增加,福利分配中并没有体现公平性。一些非洲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是净粮食出口国,而今却转变为粮食净进口国,除了土壤恶化之外还因为其逐渐专注于经济作物的生产,比如棉花、咖啡等,而其粮食种植业面对强大补贴支持的发达国家,甚至是在农业基础设施上稍占优势的发展中国家,都无法招架,更不可能在自由贸易中获益了。整个非洲地区,营养不良的人口约达2.4亿之多,这足以说明非洲及拉美的部分贫穷国家,经济发展方式似乎进入了误区,粮食安全状况堪忧。较为富裕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潜在的粮食出口商或可在粮食自由贸易中分一杯羹,但这些国家集中在亚洲与拉美地区,本国人口口粮负担较重,向世界市场上的输出恐怕并不能形成规模,所以进行粮食贸易自由化最大的赢家应当是作为出口大户的发达国家。任由他们掌握全球粮食的控制权,支配世界其他国家的口粮显然是不理智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业是为其工业化提供资金的重要部门,如果这块阵地无法坚守,经济的持续发展便是空谈,粮食安全就更不可能得以保证了。

3、冲击发展中国家粮食种植业,全球粮食产量增长停滞

贸易自由化意味着世界范围内粮食产业更加激烈的竞争,消费者对于物美价廉产品的天然倾向可能会使本国尚在发展的粮食产业陷入困境,最终退出竞争。这不仅会导致该国粮食产业痛失本国市场份额,还可能会间接影响其定价权的掌控。面对贸易自由化,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准备好了。李斯特认为农业已经发展成熟,不需要保护,因此只需要将重点放在幼小工业上,这在今天看来其实不然,国家间粮食产业实力还是悬殊的。2008年世界谷物的单产平均水平为3539千克公顷,但德、法、英等国这一数字超过了7000千克公顷,荷兰更是高达8308千克公顷,为最低水平哈萨克斯坦的近8倍。贸易自由化后,农业强国产品与资金的进入必然会冲击到弱国的粮食产业,使其丧失发展的能力。此外,研究表明,由于人口的增长等一系列原因,2050年的粮食需求量将会翻一番,而发达国家粮食产量的发展是否有上限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发展中国家粮食产业的充分发展也更利于全球粮食安全的保障,非洲等国在迎接全球粮食需求上涨的挑战中将扮演重要角色(Thurow,2010)。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业遭到破坏,满足全球不断攀升的粮食需求只怕会变得愈加艰难。

4、进口依赖度提高,导致风险增加

贸易自由化实现后,鉴于各国粮食产业现有能力参差不齐,要素禀赋也不尽相同,无论是依据本国资源实际情况选择主动放弃,还是本国产业遭受冲击,难以抗衡外来竞争而被动退出,都会使国内粮食的进口依赖度提高,导致风险增加。如果这又是该国国民赖以生存的口粮的话,风险程度甚至会更高。出口国往往会以此为国际间谈判的筹码,向进口国施加政治压力。当然,1980—1981年间美国、欧共体等对苏联实行粮食禁运未获成效的事实也让很多西方学者得出无论国际粮价走势如何,粮食进口方均能保持谈判优势的结论(RobertPaarlberg)。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该事件的特殊性,苏联是当时的工业强国,自然不会因为粮食禁运而乱了阵脚,并且高价从阿根廷进口粮食并不适用于现今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此外,还有学者提出一旦国家间建立了粮食贸易联系,出口国就不会轻易放弃这个粮食出口的途径,如若不然就会形成“双输”的局面,这似乎也不符合全球粮食趋紧的大环境——粮食的卖方市场还是很明显的。虽然粮食出口国的分布逐渐趋于分散,客观上降低了不利影响的程度,但从2010年与2011年的数据来看,北美、欧洲等传统农业生产大国依然把持着全世界60%左右的粮食出口额。这一点也不得不令各国仔细考量。

三、中国粮食实施贸易自由化的可行性分析

中国是否应当积极推进粮食贸易自由化,其带来的影响究竟是否合时合宜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结合多方因素来看,中国实行粮食自由贸易难实现、难保持、难取得真正的高效率,而现今的环境不仅无法对粮食贸易自由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反而会减缓其发展进程。

(一)中国粮食贸易自由化难实现、难保持

中国的粮食种植业效率与收益都不高,2009年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的单位面积产量为6585.3、4739、5258.5、1630.2千克公顷,分别是粮食产业先进国家平均水平的87%、59%、58%、67%,四种主要粮食产品中中国只在稻米的生产上占有些许优势,而粮食的质量更是不能尽如人意,生产效率着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中国种植业还面临高成本的挑战。据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粮食生产成本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价格也就水涨船高,竞争力受挫,因此中国的粮食在世界市场上通常并不受到青睐。贸易自由化后,各国可以自主选择贸易对象,不必考虑其他因素,这一现象或将得到强化,即使是中国的粮食有人问津,由于生产成本与运输成本的限制,收益也是有限的。相较而言,中国的其他农产品产业如蔬菜、水产品发展形势喜人,其依傍中国劳动力丰富的优势,生产成本大概低于国际市场四成左右,近年来的出口量更是达进口量的30倍有余,出口创汇能力较强,农民由此获得的收益比种植粮食要大。根据上述情况,如果实行完全贸易自由化,依据比较优势理论,中国资源将会渐渐从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粮食种植业转向优势的水产品或蔬菜种植产业,也就是将生活性农产品转变为贸易性农产品,等于是将自己的饭碗交到了别人的手里。自古代以来,中国就一直奉行“无粮则乱”的治国思想,那么自由贸易带来的这种结果可不可以为中国接受呢?如果接受,中国会不会重蹈前文所提到的非洲一边种植经济作物争取外汇、一边饿殍遍地的悲剧呢?谁都无法保证。因此,无论是从中国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上还是从非洲农业发展的前车之鉴上,中国实行粮食贸易自由化都不应当急功近利。

其实,在农业上发挥比较优势所带来的福利增加通常会被人们夸大。比较优势理论假定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这里的生产要素主要指的是劳动力和资本。但农业生产还需要另一种更为重要的生产资源,也就是分类颇多的土地。不同的土地种类适宜种植的作物不尽相同。中国疆土范围甚广,南北东西跨度也比较大,适宜种植农产品的种类自然不在少数,如缺乏宏观管理,人们因利益驱使专一生产某几类优势农产品往往会因无法因地制宜而事与愿违。而且,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必然会导致一定的剩余劳动力,但现实中这些劳动力并不能迅速流动而找到新的岗位,如此便会造成结构性失业。中国人口众多,任何时候人口间的利益协调都是中国的要务,比起经济效益,就业问题更为重要,稍有不慎会动摇国家的稳定。因此在政策选择上,中国一定不能以失业率增长为代价来换取并不显著的经济效益。由上可知,无论比较优势对粮食贸易是否完全适用,粮食贸易自由化在中国都难以实现并且难以保持。

(二)中国粮食贸易自由化难取得真正的高效率

纵观世界范围,粮食贸易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市场,存在少数行业领头羊,如四大粮商等,更具备寡头垄断市场的特征。在中国,即使粮食市场结构仍处转型阶段,也出现了如中粮集团这样的垄断企业。而从中国粮油的控制权来看,垄断企业控制市场份额巨大,外资所占就达60%之多,最高时期直逼85%。2012年中国食用油的全面提价也不能不说是受到了外资垄断厂商的影响,可知在中国粮食市场,垄断势力同样不能忽视,而这似乎也是大势所趋。粮食贸易自由化使得各国粮食厂商在一个更大范围中进行较量,争夺的是世界粮食的控制权与定价权,这也是粮食贸易的实质。平心而论,中国大型粮食厂商虽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展已相当完备的外国垄断粮商相较,仍显得底气不足。如贸然采取粮食贸易自由化,最可能出现的结果便是中国小型粮商逐渐边缘化,被挤出市场,而中国的大型粮商在高手如林的世界市场上也无力抢占制高点,不能获得粮食贸易中的话语权。整个世界粮食市场将由少数几个大型粮食厂商控制的局面可想而知,而寡头企业是以自身利益作为决策基准的,价格更是他们用以获取更多利益的武器,本身就不是最有效率的交易模式。何况福利分配也无公平可言,彼时已丧失粮食控制权的中国自然不会是所获颇丰的一方。此外让他国粮商决定中国粮食的生产与进出口,恐怕会引发恐慌。对待其他市场上的寡头行为,政府尚需出面调停,粮食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市场更需要政府来维护和规制,这也就与贸易自由的定义相违背了。不难看出粮食贸易自由化对中国来说难以取得真正的高效率,也不能提高国民福利,只能为他国做嫁衣,并不是明智之举。

(三)中国粮食贸易自由化缺乏现实条件

粮食贸易自由化取得成效的前提便是存在一个颇有效率、完善的运作机制,但如今这个前提并不能得以满足。不仅如此,中国实行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也不成熟,主要来源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国际方面的阻力体现在当前贸易体制及贸易法规的不完善上,而国内方面则来自现实条件与基础设施的不足。

虽然WTO一直致力于促进粮食贸易自由化以扩大全球粮食产量与贸易量,调整粮价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将农产品销往发达国家、出口创汇的途径,但在实践过程中却没有达到预想效果。多哈谈判中,日本建议禁止各国对粮食设置关税却鲜有国家响应,多哈谈判目前也陷入僵局,在这个问题上至今没有拿出可行的方案。另外,此次谈判仍然承认粮食自由贸易的两种例外情况,一个是所谓的“黄箱”“绿箱”“蓝箱”政策,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豁免;另一个就是SDT规定,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自己的粮食产业优势,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但就效果而言,前者的实施范围远比后者广泛,推行力度也更大。且农业协议规定各国对农业的保护要降低到1993年之前的水平,发达国家经过前期保护政策的实施,或可依照规定而行,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免有些困难了。200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第35次会议报告指出,“随着时间的迁移,更多的贸易计划促进了经济增长,食物安全的问题就在于穷人是否能从这种经济增长中得到好处”,而这样的协定表面上一视同仁,其实质却是对“穷人”的极大不公。而纵观各国现今的粮食贸易政策也不难看出,一些主要的粮食出口国如印度、泰国等都对本国的粮食出口进行限制,欧盟27国、日本等则开始暂停征收大部分谷物的进口关税,可见世界粮食的供需是趋紧的。另外,关税是部分出口粮食的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重要收入,贸易自由化对粮价的调节机制又很复杂,有时会导致国际粮价高于出口国本国市场上的粮价,因此提高粮食出口关税也是这些国家的无奈之举。在各国纷纷尽力将粮食留在国内而在国际市场上吸收更多粮食的大环境下,中国想依靠世界市场来保证国内粮食安全显然是不现实的。

而向他国进口粮食不仅需要充足的外汇储备,还需有便捷而花费低廉的运输途径。中国除了铁路运输,其他的运输条件都不如人意,但即使是铁路运输也并不是十分发达,尚有不足。举东南亚国家为例,中国仅与越南签有正式贸易协定,而与老挝、缅甸等国由于政策限制,进口难以形成规模,即使限制消除,由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交通条件不能支持大规模粮食运输,进出口无法做到畅通无阻。不便利的交通同时也会增加运输成本,如从磨憨口岸到昆明的运输成本就高达280元吨,这也就失去了进口的意义。而东南亚是中国重要消费粮食——稻米的主要生产地区,这也提醒我们,中国粮食自由贸易尚缺乏完备的基础,仍需保持较高的粮食自给率。

另外,中国是大国,每年所需粮食数额巨大,国际粮食年均贸易量只占中国粮食年度消费总量的50%,如若不大量自足,过分依赖进口,必会拉动世界粮食价格上涨。这不仅将打破粮食贸易的正常格局,还会引发他国对中国的不满,那些粮食消费所占比例较高的贫困国家更是会怨声载道,不利于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树立。中国本来就甚嚣尘上,中国断不应再在这个方面授人以柄。

相反,现在的中国有比实行粮食贸易自由化更有效、更为紧迫的方式——也就是发展本国粮食种植业,提高产业技术含量。资料表明,中国在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技术上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可达60%—80%,而中国仅有30%—40%,并且从事农业科研的研究人员数量只相当于美国的19,欧盟的15,研究开发经费更是位于泰国和阿根廷以外的所有粮食主要生产国之末。壮大自身力量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参与贸易竞争与分享总福利的资本,没有足够的实力就轻言贸易自由化,缺乏与他国交易的筹码,想在世界市场上获利岂不是与虎谋皮。因此,中国当前的要务是扶持本国的农业产业而非其他。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结合贸易自由化的利弊影响以及中国粮食产业与贸易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了解本国产业所处位置、现今发展情况与选择何种贸易政策密切相关,中国一直属于发展中国家阵营,其粮食产业也仍处于变革发展阶段,虽在个别产业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与世界其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旧不可小觑。尽管贸易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粮食贸易或将逐渐放开,但由于粮食的特殊战略地位与其复杂性,自由贸易在当下缺乏实行的条件——利益分配不平均,国际贸易体系缺乏效率和公平等。而且回顾世界农业贸易的历史,除了英国在19世纪短暂试水农业自由贸易,几乎没有出现其他粮食贸易自由化的例子。具体到中国,现阶段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大于其正面影响,贸然大开国门无疑是“引狼入室”。因此,粮食的贸易自由可能仍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和特定的实施环境。但是暂不接受贸易自由化并不代表要完全摒弃贸易,实行粮食自给自足。事实上,这样极端的想法也不利于中国粮食产业的发展,固步自封只会导致更加落后,此时政府就应当承担起引导本国粮食产业发展以及粮食贸易方向的职责。同时,我们也应当充分地认识到,农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石,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度,撇下农业而集中力量发展工业、服务业的道路行不通。与其在自由贸易是否可以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上徘徊,不如以各国农业发展历史为鉴,努力提升本国粮食产业的实力。如此,不管是平衡本国粮食供需还是更好地参与粮食贸易,抑或是为世界未来粮食安全贡献力量,中国都能够游刃有余。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保中国粮食安全。

(一)实行补贴,扶持粮食产业

近几年来,中国的几个重要贸易伙伴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额略有下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美国生产者补贴等值(PSE)总额从2004年的432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233亿美元,欧盟则稳定在1000亿欧元左右,日本和韩国也走下降趋势,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国家逐渐放弃了农业补贴政策,相反,美国的新农业法案规定,今后10年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长80%,可见其农业保护力度是在增强的。而且,即便与其下降后的PSE进行比较,中国的农业国际支持水平也仍显不足。因此,如果政府不对本国的粮食产业进行合理大力扶持,中国农业很难自行寻找到快速发展的出路。李斯特的幼小工业理论在这里其实也可得以运用。中国粮食产业尚处发展与转型阶段,实力较为薄弱,政府在鼓励其进步的同时,还应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以免受他国强烈竞争的冲击,等时机成熟再让其充分融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尤其是对未来粮食产业中大有可为的国有大型粮食企业更应多加管理,他们将是持续发展与接受外来挑战的中坚力量,国家需要在提高这些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与效率上多下工夫。对粮食产业的保护还体现在相关法规的及时出台上,在大豆产业已遭外资侵入很长时间后,国家方才出台相关条例对该产业进行规制,致使中国在大豆产业失去完全掌控力。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谨记前车之鉴,保持一定的敏感性和前瞻性。此外,现在国际粮食市场上反倾销、反补贴的浪潮越来越明显,中国应对经验明显不足,这也是政府在扶持本国农业时应当解决的问题。

另外,由于中国农业资源确实有限,所以在扶持粮食产业上没有能力也无需面面俱到,只需要选择与国家安全联系最为紧密的产业作为重点,比如稻米与小麦等,其他粮食作物便可略居其次。2009年中国玉米的食用消费仅有1417万吨,用于饲料原料的制造则高达10945.9万吨。而饲料原料具有替代性,且使用其他材料代替玉米的趋势方兴未艾,因此粮食产业的发展也可分轻重缓急,认识这一点有利于对粮食产业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

(二)发挥特色,开展生态农业

日本的粮食产量呈现下降趋势,原因之一是其急功近利的农业发展模式。高化学用量以及大面积灌溉使得本来就数量有限的耕地质量一降再降,对国外粮食的需求量也就越高。中国的耕地总量虽不在少数,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平均到个人耕地资源就显得不足了,而且耕地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质量恶化直接制约粮食产量的增加。因此日本等国的农业发展老路显然不可取。只有遵循生态农业的道路,中国的粮食产业才会得到长足的进步,也只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保证中国未来的粮食安全。中国在今后的粮食产业发展中应当积极促进节能减排,强调科技绿色种植,将先进技术融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已出现退化问题的耕地,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保证粮食增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相得益彰。

另外,就中国失势的大豆产业而言,并非没有与外来竞争抗衡的方法。从外国进口的大豆虽然价格优势明显,但品种单一,而中国东北传统的大豆品种优良,尽管生产成本较高,但在不断倡导生态农业的今天也并非毫无胜算。随着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会转而购买优质、健康、品种多样的农产品,中国的特色优势就能够得到发挥。只要在发展中国粮食产业的道路上,将良种、良法、良田结合在一起,保证中国自身的粮食安全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三)开辟西部可用耕地,积极对外农业投资

2012年的两会上,袁隆平表示,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能破,而且中国西部尚存在未被开发的可耕种土地,可将这些土地合理地开发利用起来,解决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加拿大地广人稀,一直是美国的后粮仓,而且近年来一些粮食净进口国为保证本国的粮食供给,开始向其他国家购买农业用地,这逐渐成为了一种解决粮食问题的方法。对此中国也可以效仿,向土地资源较丰富但利用率不高的国家进行农业投资,如俄罗斯、新西兰、缅甸等,这样无疑可给中国的粮食安全上一个保险栓。

(四)努力推进贸易区域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