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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范文

时间:2024-01-10 10:30:05

序论:在您撰写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1篇

关键词:风景区;地貌单元;功能叠加;空间序列

引言

近些年,红色旅游的兴起,给作为中国革命走向胜利标志点的杨家沟提供了开发契机,当地深远醇厚的传统文化成为其发展的动力,又有得天独厚的黄土地貌资源于此,三重景源相聚叠加,使杨家沟集具成为风景区的可能性,要使杨家沟以风景区模式完整、系统的构建完成,各景源挖掘缺一不可,但由于地貌资源作为实体具有极高的原生性,所以,其转化利用途径成为规划的焦点。

1 总体地貌解析

1.1 现状地貌环境

杨家沟风景区地处陕西省米脂县域东南的黄土群峦中,总面积约为0.9hm2。内由大量黄土沟谷、沟间、坡谷地貌与局部黄土潜蚀地貌组成。纵观整个杨家沟,黄土塬、墚、峁形态完整,体量庞大,数量集聚。在雨水的侵蚀下,纹沟、细沟、切沟、冲沟遍布,宽度从1米至数10米不等,它们将的黄土坡面,切割的支离破碎。

规划区域被一条南北纵向的坳沟贯穿,经过多年外力作用,沟底黄土沉积区平均宽度约40米。坳沟从南至北又串联起6条辐散状沟道,东部依次为:寺沟,属坳沟,两条沟道交汇处的沟床呈喇叭状,最宽处约80米,开阔平坦;阳 山沟,沟床狭细坎坷,沟道纵伸远,长约395米,沟壁较为陡峭;水道沟:沟底崎岖,局部开阔,南侧沟壁较北侧陡峭。西部依次为:西一沟,沟槽开阔,沟底平坦,沟壁陡峭;崖 沟、水燕沟:沟底平坦顺直,沟壁、沟头坡度平缓,两条沟道所夹形成一个宽度约为297米的大体量平顶峁。

1.2 地貌特征与开发现状

1.2.1 峦间隙地限制开发建设。规划区域内沟谷一纵多横、峁墚逶迤,高低起伏,变化多态。沟壁坡度大,沟底间隙窄,其中适宜于常规建设的平地、缓坡占总用地仅为1.22%,其余为不宜用于建设的陡坡、陡坎。沟壑间隙地开发建设余地比重甚少。

1.2.2 沟壑墚峁割裂空间结构。规划范围内,依托旧址有机会形成景点的区域,由于沟峁阻隔,分布在三处,呈现一主两次、一大两小的空间结构关系,但因割裂景点与地貌资源的联系,区域自身特色打造薄弱,各区域间协同配合力差,致使杨家沟景区缺乏秩序,结构松散。

1.2.3 道狭壁陡阻碍交通通行。米杨路依附纵向链墚峁、接沟道的主沟,夹在两侧沟壁中,虽为贯穿杨家沟,车辆过境的唯一道路,但宽度仅4.5米,仿佛一条深巷,因此,交通系统负荷重。除局部外,其余所有通往旧址的道路都盘沿于陡峭的沟壁上,道路无级别特征,且缺乏系统性组织串联,路面大都没有经过专门铺设,崎岖泥泞,这也成为致使空间联系断裂的因素之一。

2 地貌资源利用理念与策略

2.1 地貌资源利用理念

高畔上的扶风古寨与黄土地貌完美契合,窑洞成组以院落形式栖于坡面不同海拔间的片状塬地上,不同海拔间的院落空间由迂回的坡道完整串联。位于顶部开阔塬面的新院,规模与建造技术一流,塬面南侧,冲沟下切形成的九条形似腾龙蕴含深刻寓意的黄土脊被完整充分展现。推敲扶风寨建寨模式,不难发现其通过区分不同的地貌部位来承载不同功能,不可控的自然形态被分区对待,缓坡地“上山建城”增加用地面积,塬地按尺度设置开敞空间,陡坡地保持坡面原状,竖向利用地貌特征,赋予空间性质更多的可能性。

2.2 地貌资源利用策略

将黄土地貌作为景源开发实体,以扶风寨现状为依托,对杨家沟红色景区提出相应规划策略与步骤:(1)依形布序。综合考虑杨家沟地貌形态特征,从整体到局部进行分析,将风景区的自然地貌环境划分为不同的地貌单元,使各单元形态明确。(2)适地置能。因势利导,合理利用地貌特征;根据地貌单元划分配合人的游赏心理植入相应的功能。构成与自然条件相和谐、与古寨理念相一致的风景区;(3)逐势附行。依附崎岖的沟壁,以多变的道路形式化解地形地貌的阻隔,合理过渡,自然串联各地貌单元,强化风景区整体、局部间的可达性。

3 地貌资源利用途径

3.1 整合划分地貌单元

杨家沟整体范围内,墚峁阻隔形成相对独立的局部空间,各空间尺度、肌理差异明显,首先,在水平与垂直两个空间上划分沟间坪地与沟间坡地两个地貌单元,再将其细分为多个单元子集,在适地置能的策略指导下,将不可控的整体复杂地貌形态划分为便于控制的局部单一地貌形态,从而确定杨家沟风景区的结构体系。

3.1.1 沟间坪地单元。沟床底部平缓的地面或平台、坡面下陷在沟壁上形成的局部平地,坡度在0~10度之内的区域划分为沟间坪地单元。该地貌单元又细分为:(1)沟底坪地单元,包括有杨家沟主沟,三条坳沟的沟底部位和沟道的交汇处,规划建设时其高差能被忽略。(2)沟坡坪地单元,沟壁上不同海拔间背靠沟沿线的局部平地。沟道经过自然侵蚀,沟床曲折,坪地边界线的自然性很强,所以呈现出的平面形态多异化、无规则。

3.1.2 沟间坡地单元。沟间坡地整体作为一个地貌单元,考虑到坡地各局部明显的差异性,结合平面上坡缘线持续性走向,该单元被划分为(1)低位凹坡,主要包括杨家沟主沟大部和阳 山沟、水燕沟局部。(2)低位凸坡,包括杨家沟主沟大部及阳 山沟、水燕沟南坡局部。(3)高位坡,除低位凹坡、凸坡其余的均质坡面。

3.2 依附利用地貌单元

3.2.1 沟间坪地单元的利用。坪地多平整缓和,方便聚集人流,打造景点。(1)沟底面状坪地引场空间,确定风景区多个主要空间节点,置入功能,形成门户形象广场、联通休闲广场、景观承载广场、文化主题广场等,可配合建造大体量建筑。(2)沟底带状坪地引街空间,丰富景区的空间形式,增加空间的流动感,使用与窑洞体量相似,形制相仿的建筑,置入商业与安置功能,形成前商后住模式的商业街。(3)沟坡片状坪地引院空间,延续杨家沟原有院落空间形式,整合利用坡间零碎的坪地,形成竖向延伸的次要空间节点。

3.2.2 沟间坡地单元的利用。坡地的利用主要考虑不同坡面形态的利用。(1)低位凹坡多围合沟底坪地构成节点空间,因此规划放置较大体量公建,且建筑易靠山顺坡缘线布局,配合结合节点空间营造,凹坡局部坡脚设置休闲、停留设施或浮雕、雕塑等依峰造景,同时人流上行路线多依附凹坡等高线“之”字布局。(2)低位凸坡与与凹坡形态相反,利用方式不同。凸坡前空间局促,所以不倚坡面设置建筑,以充分展露的方式体现自然地貌形态,巧于因借,外向组景。(3)高位坡依托坡间坪地形成竖向空间节点,围合休憩、观景平台,随坡就势,借势作景,道路依附坡面以坡道与台阶交替的形式串联各空间。大部分坡面仍保持其原生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带有显著地形地貌特征的风景区规划不同于一般的风景区,其受外部环境因素制约较大,设计注意要点较多。首先,尊重场地地形地貌,尽量保持原有衍生自然环境;其次,在道路交通体系与空间形态布局时,在保护地形地貌的前提下,强化空间联系,梳理空间秩序,整合空间体系;最后,被地形地貌阻隔的各局部空间,在功能建立与依附时要充分考虑区域空间表现出的相对独立、独特性,增强空间个性。

参考文献

[1]张占国.靖边黄土地貌与地貌地名[J].中国地名,2014.

[2]杨景春,李有利.地貌学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邢佑浩.山地公园景观空间设计探讨[D].西南农业大学,2003.

[4]吴成基,陶盈科,林明太,等.陕北黄土高原地貌景观资源化探讨[J].山地学报,2005.

第2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一、土地规划认知

土地规划指的是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本国的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等,所作出的长期安排的活动。土地规划的目的在于保证土地的利用,同时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是土地规划的依据,最终使得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城市以土地为载体,它是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不言而喻,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我国,城市规划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而因地制宜,在合理统筹安排部署下,使得其余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均衡协调地发展,但是,对于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来讲,其主要关注的是耕地数量的保护以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旅游发展等规划在次要等级的规划之中。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之中。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同时也颁布、修订了诸多的法律及法规,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与之相应的,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的增强。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实践仍然不尽协调。对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本质概念、特征属性两个方面,不难发现,城市规划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种,其与总体规划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中,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不完善性,使得规划实施环节容易造成脱节,导致土地利用方面出现整体与个体利益相悖、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脱节问题产生。其只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土地利用规划三大类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按理说是层次完整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各级总体规划职能分工的不明确性,以及内容相似雷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则相对缺乏,致使详细的方案规划活动不能够积极地去开展。但是,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而言,国外最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是比较宏观的,只是对下一级别的规划,单方面的具有一定指导作用,在其他的地方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则上,内容详实,分类细致,有的甚至是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等等方面各成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上无法有效发挥对于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土地利用需求的整合作用。同时,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一般是属于计划性规划,其出发点是土地供给,前提是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重心在控制,有效引导需求;而城市规划,则是按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来进行,着眼于发展。二者在规划的目标、时间、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编制规划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等等的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最终导致了城市发展规模不断的突破各种规划的失灵现象。其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部体系,在目前而言,仍然存在协调性与衔接性差、形式死板的缺陷,这些原因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规划失灵。

3、政府规划干预政策存在缺陷。政府干预政策的存在的原因是市场失灵,而政府干预手段的一种体现即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政府规划干预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往往也存在缺陷,比如规划指标下达依据不充分、规划指标设定不科学等等的因素造成非农建设用地量稀缺导致城市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悖以及缺乏公共参与等。

4、激烈竞争。激烈竞争导致了城市间冲突和区域性矛盾不断地加剧,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国家、区域、城市越来越受到重组化的影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市场化和全球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得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开始存在愈发激烈的竞争关系,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由原先变成了发展地区经济、增强城市竞争力,由于城市之间竞争的关系的进一步加剧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城市间区域性的矛盾激化。

三、应对措施

1、规划编制。强调的保护基本农田、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向全面保护国土资源方向转变,最终目的是达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理想是保障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和人与自然共存的和谐性。

2、转变控制体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应当由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同时结合以宏观控制手段为主、与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概念转变,弱化单纯的指标控制、分配作用,不断地加强产业布局优化、用途管制的规模等,做到少说假大空话,一定要切中要点,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效率。

3、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指标的控制是无可避免的,因此,规划的制定必须要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其目的是降低信息不完整的特点带来的规划制定不科学,以及脱离实际情况的带来的风险。

4、引入适当的公众参与机制。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引入公众参与的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资源配置,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5、规划实施。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级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数据的透明化。同时,实施保护规划的价格屏障,加强重视价格机制,以期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间的空白。此外,还应该不断的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证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城市规划、甚至其他的下级规划,在各级政府单位的职责范围内都能够得到顺利的实施。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国外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一)英国。法规导向型集中制的土地利用规划。英国城市土地规划由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执法系统构成。在英国,每一种类型的开发规划编制过程中,几乎都有法定的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其形式有公众评议、公众审查、公众讨论、公众审核、公众意见,等等。政府部门参与土地分配,并在再分配过程中对不同利益集团的近期和远期的需求进行平衡。这种方法有效地避免了制定城市土地规划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产生,并保护农民等弱势群体。

英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中法律的引导作用是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1947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城镇规划法》,其所包含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土地开发权归政府所有;1975年的《社区土地法》为英格兰地方政府征购土地,调配地块及出售土地用于开发等提供了法律保证。英国中央政府对土地的管辖权不仅包括立法和编制部级规范(规划政策导则),还包括观察、控制和规划批准方面的广泛权利。中央政府在批准地方规划时,主要审查规划是否贯彻了中央制定的规划政策。然而,英国的规划并不能被认为完全是“自上而下”的规划,中央政府的任何一项规划建议都有相关地区和地方的密切参与。另外,城市和乡镇在具体发展目标的制定方面具有很大的自由,虽然地区规划应该贯彻中央政府的政策方针,但是中央政府对具体的发展方向和内容并没有做出详尽的规定。

(二)美国。宏观调控导向型的土地利用规划。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加强城市用地的宏观调控。美国最早的城市用地法规出台于1967年,而真正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其里程碑是1909年的芝加哥总体规划。在美国社会市场经济下,各种社会势力力求控制资源与谋取利润,城市土地作为有限的重要资源,自然成为各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土地投机、用地混乱、只顾个别企业的近利而置全体市民的长期利益于不顾等弊病,迫使政府加以干预。相应政府职能部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部门应运而生,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因而成为地方政府的责任。当代美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功能特别明显: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指导经济稳定成长,为经济发展服务。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其中有很多值得我国目前借鉴的内容:

1、城市发展边界(UDP)制度。理性发展法要求州、郡和市合作共同画一条UDP,以保证农地向城市用地的有序转变,并指出州在UDP的划定和执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按照州土地利用目标和指导方针,地方政府可以在他们的权限内,使用税、费、区划以及制定城市服务计划等措施,引导UDP内的城市开发活动。然而,按照州的法律,地方政府不能允许在UDP以外进行城市开发。鉴于我国城市向外无序扩张“摊大饼”的现状,美国的UDP不失为一种宏观控制的有效手段。即在对城市发展规模和服务容量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由省、市和县级政府合作共同划定UDP,还可以根据需要划定中期发展边界UDP,引导农地向城市用地的有序转变。这样既可以满足UDP控制城市未来发展的要求,又兼顾了在UDP内开发活动的短期成效,使城市的发展更加紧凑,从而降低城市开发活动的边际总成本,最大化利用现有城市服务容量。应该指出省政府的检查、审核作用必须得到体现,以防止地方政府利用划定UDP趁机圈地。

2、复合型规划。复合型规划从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及其规律出发,强调规划的政策性、可操作性、法律地位,规划编制过程透明化、程序化、法制化。规划人员除专业人士外,还包括政府、法律、经济、环境、居民、社会团体等多方面人士,强化规划对城市发展过程的引导、协调功能,变静态规划为动态、管理型规划。复合型规划力图避免规划仅由少数专家闭门造车、规划成果,很大程度上依靠专家自身知识与创造性的缺陷。复合型规划运用市场调节、财政、税收等市场经济手段,而不单纯依赖行政强制方式,有效地引导社会各团体的开发行为,使之与公共利益及城市的整体发展趋向相协调、统一。复合型规划重点突出,详细得当,针对不同尺度的地域,编制重点不同、形式不同的规划。较大范围的总体规划应强调土地(尤其是区域)的合理分配,明确城市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及生态保护区的范围,针对本地实际,围绕几个关键性的重大发展战略问题加以制定,突出其战略性、指导性;而局部地段,则着重于对公共中心、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及对人口密度的控制。

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我国可以将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国家、省和地方三个层次。不同的层次上,规划的方法和内容有所不同。国家级规划是一种战略规划,主要考虑国家目标和土地资源的分配问题。省级层次主要是关于项目发展的规划。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和适宜性,落实国家级规划的相关内容,并解决国家和省之间的各种冲突。地方级范围包括一个县城、一个乡镇、几个村落或一个小流域。在这一层次上,充分考虑当地公民的建议,满足他们的需要。从这种规划的层次来看与英国、美国基本是相同的。但是我国在土地利用上存在一些具有中国特殊情况的问题。

(一)一些城市政府不顾我国基本国情,在城市建设上贪大求洋,浪费土地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全国有182个城市提出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许多城市搞大广场、大马路等“形象工程”,以各种名目(如高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大学城等)大量圈占土地。从2003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同有关部门一起开展了以清理各类园区为主的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据初步统计,全国有各类园区6800多个,规划用地达3.5万多平方公里,比现有城市用地还多近1万平方公里,已建成达1万多平方公里,虽然也有许多园区用地的效率和效益都比较高,但政府借机寻租和浪费土地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

(二)城市扩展造成大量优质耕地流失。在我国国居民点和交通用地的增加几乎只以农用地的减少作为代价。城市的扩展必然要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包括耕地),尽管从数量看,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不是城市扩展造成的,甚至其所占的比例不大,包括城市扩展在内的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耕地净减总量的14%,但城市扩展占的耕地往往是优质高产的耕地,对粮食生产能力和农副产品供应能力的影响不容低估。

(三)在一些地方城市扩展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利益没有得到充分考虑。有的地方政府片面强调“以地生财”、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发展城市,许多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又失业,造成农民上访、群访不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及农业、农村的发展。

(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从目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看,二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相互不一致、脱节甚至冲突的情况,给规划的审批、管理和实施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更为严重的是,土地资源没有依照规划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负责两种规划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编制的工作路线不同;两大规划的目的、内容不同;两大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不同、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规划期限不一致。

三、对策

认识到我国上述的种种弊端,我们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成为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当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体制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政府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政府的工作也应该循序渐进。

(一)加快土地产权制度、征地制度等有关制度改革。通过立法完善我国的产权制度,完善我国的产权分配。关于征地制度改革都已写入《宪法》和十六大报告,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土地征用条例》,其核心是要明确征地范围,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只对公益性用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进一步改革补偿办法。

(二)进一步培育土地市场。首先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益性用地有条件的也应当通过市场手段配置,要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城市存量土地的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公开土地市场信息,消除我国现阶段土地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市场的垄断地位寻租、造租造成土地价格升高。

第4篇

关键词:小城市 建设 节约集约 用地

国务院于2008年1月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国土资源部也于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各县(市)在创建活动中也都是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现笔者仅对县级小城市在建设中如何节约集约用地提几点粗浅的看法。

1.小城市在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的控制。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只是划定了城市的外延,城市内部建设则以城市建设规划为主,同时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严重脱节,使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对城市内土地利用的控制和管理,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1.2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各地在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中,都新增加大量的建设用地,但在城镇内部仍有大量的土地属低密度低容积率的低效使用,甚至有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1.3小城市建筑多以低层为主,容积率较低。目前小城市建设楼房多以六层以下为主,很少有高层建筑,甚至有的地区还有大量的平房和棚户区,地下空间的利用更是少之又少,总体容积率较低。

1.4很多城区依然有工业仓储用地需要盘活。这类用地多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办公用地,往往占地面积大,建筑面积小,且以矮层建筑为主,不利于土地资产的盘活,浪费了土地资源。

1.5新区和园区粗放做大的现象普遍存在。新区建设上大广场、宽马路,重视城市建设的规模,忽略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园区建设上,往往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粗放型供地,造成占地面积大,产出效益少,没有充分发挥出土地资源的效益。

2.小城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思路和措施

2.1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基础。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全面真实、准确的摸清城区土地资产的家底,了解其存量土地总量与价值量,而建立以城镇地籍调查与地价动态监测网络为基础的城镇土地潜力调查评价体系十分重要,这是一项有战略意义与经济价值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评价体系,可以对全市或某区域的土地,以及不同用途的土地,或需要了解的某一宗地作出利用潜力的大与小、土地利用率高与低、土地利用效益大与小的结论。对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能提供基础保障。

2.2搞好规划调控。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按规划、计划供地,维护规划的法律权威。及时科学修编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为龙头,制定统一的供地计划,在计划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等各个环节协调一致。争取政府支持,把好土地供应关,与计划、规划、建设、房产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按规划、计划供地。

2.3搞好产业政策调控。一是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3号)规定,明确产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系数等项指标。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除国有大型企业扩建的工业用地外,一般不在园区外安排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既保障工业用地的有效供给,又防止企业不当圈占土地、工业园区浪费土地。二是分清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制造业、物流商贸业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三是充分利用政策申报土地,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抓紧申报用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报批进度。

第5篇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1、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规划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有关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在时空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正确地和各项建设工程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相结合,从而制定最优的土地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又为将来保护好土地资源,以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2、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统一管理,对十分宝贵和极其稀缺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为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其主要目标包括:(1)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3)加强对土地的统一和计划管理。具体的任务包含下列四个方面:(1)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合理分配土地,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条件;(2)为建立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土地条件;(3)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科学的土地组织条件;(4)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大、综合性强、内容多、关系复杂"

二、经济外部性的含义

经济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三、土地利用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和标准

土地是重要的基础性资源,土地开发利用既不是纯粹的经济过程,也不是纯粹的生态过程,而应该是经济过程和生态过程的有机统一,其实质是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应建立一个评价体系,本文简要叙述评价体系的指标组成、体系建立的设计原则以及建立体系的指标选择建议。

1、指标体系的组成

本文进行基于经济外部性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出于两个出发点:一是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影响,二是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旨在探讨土地利用规划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对农地造成影响,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是否考虑生态栖地的影响以及生态环境影响,从而更加实际的得出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重点思路与发展方向。

2、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指标体系应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态、经济系统的内部特征及外部状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相互间的联系以及主要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在指标的选取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性是指标体系建立的重要原则,在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科学性体现在该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规划实施前后,社会、生态、经济系统的状态变化趋势和系统内部的协调程度,并能够体现战略实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因此,所选指标必须概念清晰明确,且有具体的科学内涵,测算方法标准,统计计算方法规范"同时,指标体系应具有实用性的特点,即考虑定量化的可行性,建模的复杂性以及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获得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应具有明确的科学内涵较好的度量性,要便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

(2)层次性原则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评价以社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为研究对象,而从内部结构分析,该系统具有复杂的层次结构,因而指标设置也应该满足这一特点要求"也就是说,指标体系具有鲜明的层次结构,能反映在不同层次上的规划影响"

(3)代表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选用的指标要充分体现土地利用对各社会、生态、经济等各方面影响状况,同时,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

(4)综合性原则

全面衡量各种影响因素,严格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评价"

(5)系统性原则

确定相应的评价层次,按系统论的观点评价各个指标,构成完整的评价指标

体系"

(6)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静态指标反映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动态指标则用于反映区域可持续发展

的趋势,二者对于全面!客观反映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土地

(7)可操作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从现有资料

中获取,便于管理部门使用"

3、土地利用规划评价的指标体系因子选择建议

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是长期的,并且会随时间的变化发生一定的变化"指标体系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将来增加或改变某些单项指标提供接口",釆取德尔菲法,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特点来探讨评价指标体系,以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外部性为总目标,根据建设用地布局和生态影响基本特点来探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目标、评价方法、评价原则与评价内容,构建了指标体系,并选择27个指标作为参评因子,组成土地利用规划外部性影响的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布局影响 土地人口承载力指数、城镇化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人口自然增长率、城市化水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率、土地生产率、粮食产量、林木蓄积量、水资源总量、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林地产量、养殖业产值等。

生态环境影响 基本农田占土地总面积比、土地生产潜力指数、森林覆盖率、农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农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农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水土流失、土地污染指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治理污染年投入、公顷农药施用量、林地面积比重、耕地年减少量等。

4、指标选择确定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直接反映评价结果,关系到评价结果的现实应用,一般而言,确定评价标准大致采用两种判断方法:一是,定性判断法。即依据个人的经验和知识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的持续度进行评价,然后作出判断是否可持续,以及其可持续利用程度。不过,这种方法对评价者自身在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知识和经验方面要求很高,才能对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作出适合的评价;②比较法。即设定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正外部性为1分,经济负外部性状态为0分,然后在0~1分之间划分两个级别,其余的情况通过选取的指标与理想值和最差值之间进行比较、计算、最终确定出评价单元的评价结果。

四、基于经济外部性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几点评价

通过对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是从各项指标数据的搜集还是按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所做的预测,修编基础工作、准备工作较充分,是“指标控制+用途管制”为模式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而言,从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树立了规划的权威性,使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经济外部性是体现的正外部性。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已调整的规划也并未解决相关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负外部性也逐渐体现,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性大,导致布局不相协调的负外部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理论上来说应该为主导作用,能控制各个行业及布局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和规模。城镇规划、村镇规划不能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控制指标。

然而,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的滞后,各乡镇在编制城镇和村镇规划时,不顾实际,盲目追求大规模、大框架,乱设开发区、工业小区, 致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现行城镇、村镇规划不相衔接和协调,在规划实施中时有矛盾发生,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同时随意调整土地利用规划,钻政策空子,导致规划丧失其科学性和严肃性。又由于土地供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建设项目,而地方政府承担着壮大地方经济的重任,因此,为实现招商引资的目的而随意用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搁置, 不断违法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先进的规划理论指导,缺乏超前意识,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得总体规划缺乏可操作性。

从经济上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从而体现出经济外部性为负的方面。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准备工作不充分

由于管理体制落后、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工作的滞后性,虽然每年都做变更调查工作,但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往往靠人为变更,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隶属于同级政府,难以约束当地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的短期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业务工作很仓促,匆忙进行规划调整,其科学性、权威性将大打折扣。但有许多地方作了简单短暂的培训,下发了上级下达规划指标,简单认为只要完成了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和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就行,各乡镇政府只关心用地指标够不够用,只要求满足城镇发展、园区发展的需要。不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只是土地部门的事,只为了地方建设的需要。

这些做法导致评价体系中相关规划实施后的成果指标不能满足要求,从而体现出规划经济的负面性。

第6篇

关键词:城市土地规划;资源利用;探讨

近些年,我国城市发展迅速,但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资源利用以及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并且在城市中引发了很多的冲突出现。在我国的前期的城市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因为并没有预料到城市化进程发展如此之快,所以在土地资源规划上,设计范围与现如今的城市需求不符,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的城市发展要求,导致现阶段的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较低。所以在城市规划设计中,重新对于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点,只有确保土地利用率提高,才能使之符合城市发展需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1 现阶段城市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1.1 城市土地规模扩大过快

在城市人口、企业迅速增加的今天,对于居住建筑以及工业厂房建筑的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城区内土地资源已经无从插足,所以很多新兴的建筑逐渐向着城市周边扩展,大学、工厂、产业园区以及物流园区等不断想着城市外扩张,大量的占据城市周边土地,已经占用了不少耕地区域,土地资源出现透支现象,并且在不断扩张的情况下,还是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1.2 城市原有土地资源利用率低

在城市原有的占地区域,对于土地的利用率并没有达到土地利用率的最高点,很多地方存在着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很多城市中心区域都存在着废弃土地,这些闲置的土地资源甚至可以占据城市整体占地的百分之八左右,如果可以对于这些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土地资源压力。并且在现有的城区中心区域,商业用地以及工业建筑普遍存在土地浪费现象,增加了城市投资,并且还不能达到符合投资的产出,及浪费土地资源,也不利于城市发展。

1.3 城市土地资源分配不协调

在城市土地资源的结构分配中,商业用地以及政府用地在整个城市土地中占据了很少的部分,大部分土地是被工业生产企业所占据,已经远高于城市规划中工业产业应占有的比例。与很多发达国家对比,其工业产业占地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但是在我国的城市中,工业产业的占地已经达到了将近百分之三十。并且在城市中人均可使用的道路以及绿地区域占整体土地利用比例太小,并不利于城市环境发展,也影响了城市的协调发展。

2 城市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土地信息管理不全面

在城市的土地规划过程中,规划人员并没有合理利用城区土地信息,只有对于城市土地信息数据进行仔细的研究,才能更好地分辨出城市土地资源的浪费点,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确保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是在现阶段的城市土地规划过程中,很少有研究人员对于城市土地信息资源掌握完善的,大多数管理部门对于城市土地资源信息并没有进行及时的存储和更新,也就导致了土地资源信息记录存在误差,并且杂乱无章的现象,要种影响着土地资源规划的合理性,而且规划部门对于土地信息资源了解不足,必然会导致土地资源管理的不合理,不到位问题。

2.2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与经济发展不衔接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均有相应的规定,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职能分属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规划的编制上所依据的文件、规程、技术标准不同;城市土地分类体系不同,城市土地的统计口径不同,每一轮规划编制的时间不同,规划编制的出发点也不相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耕地保护,而城市规划则强调城市规模。这些差异往往导致实践中城市土地的管理工作受到“多头领导”,给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同时,两个规划不能与城市的总体发展融为一体,保证城市用地规模的合理扩张。

3 城市土地规划资源利用措施

3.1 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子系统构成,如经济子系统、教育子系统、科技子系统、人口子系统、城市用地子系统等。按照系统协同学理论,一个复杂系统只有内部各个子系统协同发展,才有可能实现系统宏观层面的有序发展。

首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为总领,满足、协调各子系统的用地需求。城市系统的发展,需要各个经济、社会子系统战略的支持,如制定相应的经济、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控制人口的增长与分布,建设城市交通系统等。其次,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要协调好用地子系统内部各类型用地之间的相互关系,保证各类用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

3.2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建议

按照促进城市系统有序发展及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应当由土地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共同负责编制,经济发展委员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经济职能部门以及各类土地使用部门参与编制。规划的编制要遵循客观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使规划能够真正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起到实效。

(1)深入开展城市土地用地现状调查。客观、准确的用地信息是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础,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之前应当首先对城市的用地系统展开深入的调查,明确各类用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土地信息的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库。

(2)根据城市各经济、社会子系统发展战略,制定城市土地的利用指标。针对不同的用地类型,选择适宜的指标,如人均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绿地率等,对土地的集约利用进行控制,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及需求。

(3)合理控制城市土地子系统内各类土地的使用。每个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占据的自然资源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城市特色。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在对土地利用进行集约控制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城市的定位及其具体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城市的特色a业、优势产业。

4 结论

城市的存在,承载着人们正常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并且也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存在,对于整个国家的政治、文化进步都有着不可比拟的意义。并且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对于土地进行合理利用也成为了城市发展新的需求,随着城市人口以及企业的增多,城市对于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所以合理的对于城市进行土地规划,可以更好的促进城市的发展,确保城市交通的顺畅,并且对于城市的长期发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划实施管理

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历了三轮编制。30年时间里,规划编制的思路、方法、技术手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土地规划研究的时间相对较短,以及国际社会经济形势发生深刻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近15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谈谈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问题的认识。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规划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例外,也是对未来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相对于城市规划来说,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体系产生较晚,一共经历了三轮规划编制,逐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编制体系。第一轮规划始于1987年,是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后编制的,规划目标年是2000年。当时由于客观原因,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第二轮规划的规划期为1997~2010年,形成了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划指标控制体系,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规划体系。第三轮规划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该轮规划充分吸收了前面两轮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

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始于2005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经历了重大问题前期专题研究、规划大纲、规划条文及说明等阶段,其中前期专题研究主要分为上轮规划实施评价、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研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七个专题。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比较早,以苏州市为例,2005年启动规划专题研究工作,2008年完成前期专题研究并获得批复,2010年完成县级规划大纲并获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2011年完成县乡两级规划条文及说明,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规程不够细化,各地的做法不一致

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7日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在过去的六年里,编制规程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调整修改的规范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规程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导致各地都有自己的做法,从而使一些统计数据不便于全省、全国层面上的对接。例如在江苏省,有些地方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建设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新增交通水利用地纳入限制建设区;而有些地方则将现状和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均纳入限制建设区;在江西省,则普遍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主要是公路用地)放入允许建设区。又例如规程中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规划基数转换,但由于规程对于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比较简略,各地在实际操作当中都有各自的标准,特别是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确定的方法比较多,也没有统一的检查标准。

(二)普遍存在对社会经济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的时候,对规划期末的经济社会情况进行了预测,主要是GDP水平、人口规模等重要指标。这些重要指标支撑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里的约束性指标,比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是直接相关的,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预测时候也采取了与GDP相挂钩的方法,因此在对经济社会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下,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的论证也缺乏支撑。例如江西省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由于在十一五期间安远县GDP年均增幅保持在10%左右,根据工业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国内外各地区在工业化发展阶段过程中的经验数据,预测规划期内GDP年均增幅为10.9%。但实际当中安远县2014年GDP为48.8亿元,2015年52.34亿元,从数据上看,增长速度仅为6.76%。又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规划期间GDP增长速度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20%,而实际情况是苏州工业园区2014年GDP增长速度为5.05%,2015年为2.86%,与原来的预测有较大差距。

(三)图数不一致的编制方法给规划的实施管理带来不便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之初,江苏省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底图为“一调”的变更图,文本数据采用的也是“一调”变更数据,后来按照要求跟“二调”进行衔接,因此底图采用“二调”数据,但是文本仍采用原“一调”变更数据,造成了文本和图件图数不一致。在规划文本之外,有一套实际图上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统计数据,文本里除了基本农田数据,其他数据基本上没有作用,这种做法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不便,在平常的工作中容易造成混淆,给后续的实施评估也带来不便。

(四)在增加规划弹性的同时,也增加规划管理的难度

针对上一轮规划执行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新一轮规划注重规划的弹性,采取了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使用、“列清单、留通道”等弹性做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列清单”项目的用地预审和报批通过之后,在规划图上没有相应的修改,造成了新增建设用地或新增交通水利指标在图上和实际上有差别,不利于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缺乏科学的规划理念,单纯地落实指标

新一轮规划在安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时候,往往还是以跟随领导意志为主,用地布局一般都跟着项目走,要求修改规划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不能体现科学的土地规划理念,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原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还是脱离不了单纯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这一局面。例如在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规划修编时为了达到上级下达的林地指标的要求,布置了很多林业用地区,但实地上并不是林地或者规划林地,导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修改触及林业用地区的时候产生矛盾。按照江苏省要求,规划修改涉及林业用地要去林业部门出具证明,但是在林业部门的图上,该块修改地块并不是林地,因此拒绝出具证明,因此影响该地块的报批和使用。

四、对策及建议

(一)针对规划编制过程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编制规程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定义,例如允许建设区内涵,是否包括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若不纳入允许建设区,则后续又会出现矛盾:明明是建设用地,但是却不在允许建设区里。另外要细化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减少人工判读部分,减少可以给地方操作的空间。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精简指标体系。对一些预期性指标如林地、园地、牧草地等,如果规划基数不准确,会导致指标也不准确,为了落实上级下达指标,使规划图的编制不合理,因此需精简这些预期性指标,或者在规程里说明,哪些指标需要图数一致,哪些相应的数据可以统计在指标里,统一检查标准。

(二)加强对社会经济情况的研究,消减规划的不确定性

在对社会经济情况进行研究时,一是要尽最大可能的去收集相关资料,充分的挖掘信息,加强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判;二是要充分利用相关规划例如城市规划的成果,加强对未来人口数量、GDP水平的研究。在对社会经济水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求量的预测,从而更加准确的确定控制指标。建议采取规划滚动调整方法,将较长的规划期限分解为若干短的规划期限,针对较近期的未来进行预测,将远期高度不确定性的规划目标“拉近”到中期较不确定性的框架性规划目标中,再根据近期实际执行情况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较长期规划目标。

(三)加强对弹性措施的研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

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弹性措施的研究,对“列清单、留通道”的项目,在完成用地报批后,也要将这些重点项目范围线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每年年终集中进行更新处理。同时,针对一些未达到列入重点项目清单要求的项目,例如风景旅游区里的一些项目的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安排用地指标、但不落实用地布局,在管理方法上实施台账管理的模式,可以后期再落实用地布局。

(四)推动多规融合,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城市规划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现实当中盲目扩大城市范围、浪费土地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土地利用的突出矛盾。应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个基本规划,除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外,其他规划都应该与土地规划相衔接。在当前开展的多规融合工作当中,应该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以土地利用规划为抓手,整合各类规划的目标,衔接统一规划期限,统一多规编制技术标准,搭建“多规合一”基础平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参考文献:

[1]田志强,沈春竹,卜心国.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5(14).

[2]丁兰.新常态下“多规合一”的难点及出路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6(07).

[3]王群,王万茂.不确定性与土地利用规划[J].中国土地科学,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