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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区别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税与利的异同
税与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含义不同。“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利润收入是“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它是“国家投资兴办的企业纳税之后的利润按规定交给国家的部分。国家从参服企业中得到的股金分红收入也属于利润收入。”
第二,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不能单独成为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利润是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因此,企业上缴财政的利润越多,表明企业经济效益越好。
第三,税收一般不受企业经营好坏的影响;而上缴利润则受企业经营好坏的影响。
第四,税收的适用性广,除适用于国有企业外,还适用于集体企业和个人等所有纳税人。而利润上交则只适用于国有企业。
第五,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并且最稳定可靠,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而利润收入比重较小;也没有税收收入那样稳定可靠,如果企业不盈利甚至亏损则无法形成上缴利润。
税与利的联系:
第一,税收收入与利润收入都是企业纯收入的一个部分,是劳动者创造的财富。
第二,税收收入与利润收入都是纯收入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渠道。
第三,税收和上缴利润应具法定性,每个纳税人和国有企业都应努力完成。
二、税与债的异同
税与债也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是:
第一,从二者的性质来看,“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不形成债务。“债务收入是国家财政通过借贷方式 取得的收入”,成为国家的一种债务。
第二,从是否具有无偿性看,税收收入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上交的,国家不需要偿还给纳税人。债务收入是国家要在一定时期偿还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是有偿的。
第三,从是否具有强制性来看,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要受到法律制裁。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国债具有自愿性,是否认购和认购多少,完全由认购人决定。
第四,从是否构成财政支出看,税收是无偿上交的,不需返还,不形成财政支出的内容。债务收入要到期还本付息,因而成为国家财政支出的内容。在我国,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一笔支出用于还债,所以,债务收入一经形成,同时也就形成财政支出,这也是债务收入与其他三种财政收入相比较而显出的特点。
第五,从是否具有转让性看,税收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不具有转让性。国家为了获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投资者可以随时将公债按市场价转让给他人,具有较强的转让变现能力,这时投资者可以发生变化,但国家的债务收入额不发生增减变化。
第六,从收取的机关看,税收是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而债务收入一般是由财政部门发行公债券直接收取的。
税与债的联系:
第一,它们都是财政收入的一定形式和渠道,都是财政收入的来源。
第二,主体相同。税的征收主休是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的发行者也是国家。
三、税与费的异同
①国家财政收入除了税以外,还有费的收入,费在教材中称为财政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税与费的区别是:
第一,征收的主体不同。由代表国家政府机关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收入叫做税收。一般由税务局以外的国家机关、经济部门和事业单位收取的收入叫做费,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工商企业开业登记费和商标注册费、公安部门收取的各种车辆牌照费和户口登记费。
第二,是否具有特定服务不同。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的,不向纳税人提供服务。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一种代价,要向受益者提供特定服务,因其有一定的有偿性质,如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就要向缴费人提供诉讼服务。
第三,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而费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项目很多。
税与费的联系是:
最近几年,我省在“加快发展”的强力推动下,财政收入总量在各省(区、市)排位上升的步伐,快于经济总量排位上升的步伐。2010年与2000年比较,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在各省(区、市)中的排位上升了2位,而我省财政收入排位则上升了3位。
尽管我省的人均财政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目前在各省(区、市)中排20位左右,但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我省财政支出除了满足基本运行需要外,可以安排相对多一些的资金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长期存在的“吃饭型财政”开始向“发展型财政”转变。
继续加快推进这种转变,促进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离不开三个方面的着力。
扩大“发展型财政”收入来源
在分税制条件下,一地的经济规模与结构直接决定着该地的税收总量和分配份额,即经济总量决定税源存量。目前,我省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总量的扩张仍然是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扩大经济总量,就必须坚持“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基调不动摇,促进我省地区生产总值不断迈上新台阶。
而要实现加快发展的要求,当前最重要的举措仍然是加快工业发展,通过工业发展带动一、三产业发展,扩大税费来源的基数。从单位GDP的地方税源含量看,第三产业明显高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远远高于第一产业。
为此,我省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鼓励现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引导各种资金投入到二、三次产业中;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更多国内外的产业项目来我省落户。同时,当前要注重鼓励对税收贡献大的工商企业发展,鼓励纳税贡献大的行业和企业发展,尤其是要大力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运输、商业餐饮等,逐步提高其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
提升“发展型财政”内在质量
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将改善财政收入的质量。目前,我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76%左右,在各省(区、市)中约排第16位,比北京、浙江、上海等省(市)的95%左右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同时,在注重扩大税源总量基础上,也要重视提高地方税源在全部税源中所占份额,实现经济、税源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
在税源结构上,我省的增值税约占财政收入的10%左右,在各省(区、市)中排倒数第6位;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9%左右,排倒数第10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9.2%,虽然比过去几年有所提高,但在各省(区、市)中仅排第18位。政府能否持续稳定地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尤其是扩大地税贡献率高的产业规模,提高所得税、增值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当前提升财政发展质量的关键所在。
发挥“发展型财政”杠杆作用
关键词:财政收入和支出 影响因素 预测分析
1.财政收入预测的基本思路和目的分析
1.1财政收入预测的基本思路
财政收入需要预测许多方面,但是在复杂的工作中要把握住预测的重重之重,抓住重点统筹全局要做到对财政收入预测必须要对财政收入的规律性和相关变量及偶发事件加以把握。财政收入来源于我们生活过程中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活动,通过纳税等相关手段保障了收入的稳定性。税收是同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状况相联系的,因此国家的财政收入在大的方面和国家经济状况有关,从具体的方面来说和税收体制、税收手段等有规律可循的因素相关联。把握与财政收入规律关系后,还要及时的预测其可能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不确定因素。
1.2财政收入预测的目的分析
财政收入预测的目的一是体现财政收入的总量水平,其总量水平从根本上反映了政府的财政能力,财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着政府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问题,通过财政收入总量的预测,可以及时的发现政府财政问题上的漏洞,适时的根据情况做出调整;二是财政收入结构,财政收入结构体现的是各项收入所占的比例,财政收入结构对于预测税收有较大的帮助,其能够较准确地做到未来税收的掌控,根据经济状况的不同调整税收,保证财政收入的来源;三是财政和经济的预测,财政收入同经济是密不可分的,当政府各项措施有利于经济发展时,其经济措施就会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
1.3财政收入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
大多数时候,政府并非关注现时的财政收入,而是未来几年或相当一段时间后的财政收入水平,其他时候,政府可能需要了解当年甚至几个月内的财政收入情况,这便是财政收入的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问题,区分长期预测和短期预测很必要,因为经济增长在长期和短期之中的决定机制不同,与预测理论、方法及预测模型等机制关系很大。长期中,经济增长依靠的机制主要是经济自身的实际生产能力,而并非是短期中的需求与供给的关系,若是长期预测,需重点把握经济在长期之中的趋势性,考虑经济中内在的本质性和长期性的影响因素,若是短期预测,需重点把握短期波动性并着重考虑现实经济中具体的、偶发的和突发性的影响因素。
1.4财政与经济关系预测
政府预测财政收入的目的并不是在所有时候都基于财政本身,很多时候是因为财政收入和经济某些方面的关系,当预测的目的是为了分析和判断财政与经济的关系时,构建模型的关注点就不能局限在财政方面,还要关注相关的经济方面的因素。
1.5财政风险系统评估
财政风险指的是政府财政收入、支出因为各种原因而产生出乎意料变动的可能性。根据其定义表明财政风险既可以是消极的,即政府可能遭遇减少收入,增加支出,扩大损失;也可能是积极的,即政府可能获得意外收入增加、支出减少,或取得其他形式的利益。具体分为财政收入风险和财政支出风险两方面内容,其中前者是指财政收入过程存在不利于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的可能性。后者是指财政支出过程存在不利于财政职能充分发挥的可能性。同财政收入相比,财政支出过程带给人们的风险感受则更直接、更强烈。
2.财政收入预测的影响因素
2.1制度因素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税收又建立在一定的制度之下,不同的地区就会有不同的税收制度,经济发展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税收制度。税收制度同样包含了许多方面,纳税的主体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随着制度变化而变化,当征税对象、税收种类和税率发生变化的时候,会对财政收入造成深刻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GDP总量逐步上升,财政收入占我国GDP比重也日益上升,这就决定了财政收入的预测要建立在不同制度的基础之上,在预测财政收入时要把体制的因素考虑在内。
2.2经济因素
对于财政收入而言,在各项制度都已经确定以后,影响财政预测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财政收入的增加是建立在发达的经济之上的,无论制度多么完善,没有经济的发展,不可能带动财政收入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财政收入。经济总量的衡量主要看GDP总量,总量越大说明社会中的经济类型越丰富,丰富的经济类型使政府的经济来源不会过分依赖某一种经济产业。当一种经济产业受到影响时,其他的经济产业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充,从而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的稳定。经济增长的另一个侧面是企业盈利的增加,企业盈利的增加会带动投资者资金的融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中各个产业盈利增加的同时带动了税收的增加,所以经济因素是财政预测的重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快发展,财政收入也稳步上升,经济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增长的财政收入又保障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3.对财政支出的预测
在预测财政支出时,建立适当的经济模型十分关键,经济模型充分考虑到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之间的区别。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而言具有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可安排行,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财政收入进行合理的配置财政资源,其安排的去路同时也带有强烈的主观意愿。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区别决定了财政支出不能根据财政收入来预测。考虑问题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结果,从主观意愿上考虑,财政收入不能够预测财政支出。但是从平衡收支的角度来说,财政收入的规模决定了以后的支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财政支出主要取决于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比如我国经济危机时,为了带动内需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行业的投入,这时财政支出是根据未来经济的需要来制定的。财政状况由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决定,支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收入,支出体现了政府的职能,支出的合理到位,能够为经济带来活力。支出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缩影,其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分析财政支出的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绝对量分析或者是相对量分析,相比较而言,相对分析应用更加广泛,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地区的财政状况,同时能够体现出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职能大小。
4.影响财政支出的因素
4.1经济因素
经济的繁荣会带动财政收入的增加,所以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会带动地方上财政支出绝对量的增加。财政支出和GDP的增长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关系,经济增长的直接体现就是GDP的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需要为打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提供一个基础设施齐全的发展平台,在经济发展日趋成熟以后,政府的投资又逐步转向公共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的活动。在发达国家中,政府财政支出是高于发展中国家的,这正是经济因素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地区财富会不断的增加,富裕宽松的生活条件时人们降低了对政府财政的依赖,政府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放在公益性的项目上,从而满足人们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对生活也发生了不同的认识,人们不再局限于温饱,而是对生活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政府就要增加财政支出满足人们生活中的质量。
4.2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对财政也据有重要的影响,其主要可以概括为:一是确保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治体制、财政体制等,为了确保其职能范围的稳定,政府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增加财政支出,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保障和维持该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医疗服务,加强教育力度,政府职能范围相对广泛,其财政支出就必然会有所增加;二是地方政府的效率会对财政支出产生很大的影响,在一个工作效率高,勤俭工作的地方政府,国家的财政支出都能够用到实处,铺张浪费必然会导致财政支出的增加。
4.3其他方面因素
除了经济、政治因素,社会、文化及城市发展水平等都会影响财政支出规模。
此外,伴随着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劳动力和资本从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活动自动流向中心城市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部门,以便利用规模效应的优势,然而城市不仅是一个工业品生产集聚地,同样作为一个大量人口的中心,还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大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就必然会增加城市财政支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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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志新.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04)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基本特征。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征税过程中。
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与其缴纳的税款并非一对一的对等,但就纳税人的整体而言则是对等的,政府使用税款目的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涵义:第一,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就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即税法确定了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当然,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于某一个时期而言的。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修订税法,但这与税收整体的相对固定性并不矛盾。
二、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税收是财政收入中最基本、最稳定可靠的形式,税收过程就是国家组织筹集财政收入的过程,也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过程。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有重要作用。在财政收支和税收征管中都要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财政和税收都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调节手段。税收的作用与财政的作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它们都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运用的重要的经济杠杆.都可以调节并促进经济的发展,财政的作用中包含着税收的作用,税收是财政发挥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或重要工具。二者的区别在于:财政的作用包含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的作用。
三、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
税收具有组织收入的重要职能。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从早期的奴隶社会起,税收就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如我国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相传罗马的土地税、古埃及向农村公社强制进行的农产品摊派等,都是当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在中国,素有“皇粮国税,自古有之”之说,就是例证。税收财政职能发挥,要处理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程度,首先取决于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如果税收比重过低,意味着人们把较多的财政收入任务放在其他收入形式上,税收筹集资金功能的发挥不可能充分;而当税收成为最主要财政收入形式后,意味着税收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才会有较大程度的发挥。
2.税收(财政收入)总量。当税收确立其最主要财政收入形式的地位后,税收总量的确定,实际上就是财政收入总量的确定。这个总量的确定,应坚持满足国家履行职能的需要,又不能超过社会经济负担能力的原则。
3.税收筹集资金的形式结构。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总要借助若干个具体的税种,这就牵涉税种形式结构的问题。税种形式结构问题包括税种数量和各税种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地位等问题,科学合理的税种结构有利于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中作进一步的讨论。
四、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农村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的公共建设以及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开展外交活动,保证国家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来源的广泛性。税收不仅可以对流转额征税,还可以对各种收益、资源、财产、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征税,还可以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税;等等。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来源的广泛性,是其他任何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不能比拟的。二是税收收入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因此税收就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及时、稳定、可靠的基础之上,成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的主要财力保障。
五、加强税收管理创新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国家财政收入呈现大幅度稳定增长的态势。1994年到2001年,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加1593亿元,增长17.7%,是历史上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增长最稳定的时期。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4年的11.2%提高到2001年的17.1%,由不断下降的趋势转变为稳步上升的趋势。地方财政收入也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从1994年到2001年,地方财力年均递增19%,增幅高于中央财政收入16.7%的增长幅度。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应加强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1.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税收;地区生产总值;财政预算支出;财政收入
1.引言
为了详细了解重庆市税收收入的各项情况,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税收的影响因素、税收如何影响财政收入、重庆市不同类型企业所缴纳的税类差异。
2.重庆市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这里以重庆市的国有税收收入和地税税收收入分别为被解释变量,选取了地区生产总值(GDP)、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三个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用回归的方法分别分析它们对两种税收收入的影响情况。
选取的原始数据为从1996年到2014年的国有税收收入、地税税收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的数据。
2.1国有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
将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去掉,只分析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预算支出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设回归模型为:Y1=B0+B1X1+B2X2+u。
其中Y1代表国税税收收入;X1代表重庆的地区生产总值;X1代表重庆财政预算支出;X1代表商品零售价指数。商品零售价指数对国税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明显。
分析结果见表1。
由该结果可看出:
可决系数R2值为0.998,调整可决系数R2值为0.997,说明因变量Y中绝大部分可以由自变量x来解释,方程显著。F值为3364.187,明显大于临界值,说明方程拟合程度很好。以上表格也反映出每个变量的t值和P值都表现为显著,说明每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税收收入的影响都是显著的。
所以正确的模型形式为:Y=-398695.889+724.052X1+0.021X2。
2.2重庆市地税税收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设地税税收收入模型为:Y2=B0+B1X1+B2X2+B3X3+Ui。
商品零售价指数以及财政预算支出对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明显。
结合以上分析结果将地区生产总值与地税税收收入做回归。
设模型为:Y=B0+B1X+ui(其中Y代表重庆地区地税税收收入,x代表地区生产总值。)
其分析结果见表2。
由该结果可知:
可决系数R2值为0.985,调整可决系数R2值为0.984,说明因变量Y中绝大部分可以由自变量x来解释,表明方程显著。该表反映出F值为1125.083,明显大于临界值,说明方程拟合程度很好。从P值和f值看,地区生产总值对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显著。因此,该回归模型的方程和变量均显著。
因此回归方程为:Y=-1388459.269+891.286X。
经济意义表现为: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说来地税税收收入增加891.286万元。重庆市地税税收收入主要是受到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正向影响。
2.3综述
综上可知,国税税收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财政预算支出对国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次之,商品零售价指数对国税收入影响非常小。财政预算支出以及商品零售价指数这两个因素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很小,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
3.税收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
由于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影响财政收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需要分析重庆地区国民税收收入以及地税税收收入两种税收所包含的不同类型的税收收入对重庆财政收入的影响情况。
以下对各种类型的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的相关性进行研究,了解它们的相关性,以了解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所表现出来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各种类型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的相关矩阵如表3所示。
该表格体现了1996年-2014年间财政收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之间的相关系数。从该结果可以看出每种税收与其它类型的税收相关关系都比较强。其中也可以简单看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相关性较强,这两项税收属于国民税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性较强,这三项税收同属于地税税收。这说明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的确存在差异。财政收入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系数比它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系数更强,说明国有税收收入与地税税收收入所表现出来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即地税税收收入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更加明显。
4.税收类型与重庆市企业类型关系分析
由以上分析结果可知,地税税收收入对重庆市财政收入具有很大影响,为进一步探究重庆市各个类型企业主要缴纳的哪种类型的地税,即了解缴纳的各类型地税在不同类型企业中的分布情况,以下对各类型地税收入与企业类型进行分析。
4.1构成情况
4.1.1税收类型构成
由于在数据收集阶段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和屠宰税数据缺失,因此此处不将这两者纳入分析范围。最终确定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这几种。
4.1.2企业类型构成
根据统计不同类型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分别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非内资企业(主要有: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以及乡镇企业)的税收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企业类型与税收在结构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里采用以上13种类型的税收作分析。
4.2对应分析
根据分析,可得因子平面图如图1(图中数字1~11分别表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乡镇企业)。
由该因子平面图可知:11种类型的企业之间距离不大,总的来看区别不大,但仍然可以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编号为2、3、4、5、6、8、10、11的样品,即政府从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乡镇企业这几种类型的企业收取的税收主要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和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中对样品11(乡镇企业)收取的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第二类:编号为7的样品,即内资企业中的其他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种类主要是耕地占用税。第三类:编号为1和9的样品,即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它们缴纳的税类主要是印花税、资源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最后分类结果中可看出车船税和烟叶税没有与任何一种类型的企业距离较近。由于数据收集阶段车船税和烟叶税的部分数据已经缺失了,因此此处不对这两种类型的税收进行归类。
5.结论
[关键词]河北省;财政竞争力;财政收入竞争力;公共服务水平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9-0021-04
西方国家对地方财政竞争的研究由来已久,特别是蒂布特1956年发表的《地方支出的纯理论》充分肯定了地方财政竞争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以后,西方财政理论,对地方财政竞争问题给予了广泛的关注。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普遍把提高财政竞争力作为财政政策制定的重要目标和发展辖区经济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和财政分权化改革的逐步深入,资源在地区之间的流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同地区之间为获取人才、资金和技术等资源而展开的财政竞争日趋激烈,地方财政政策的制定已把提高本地财政竞争力作为一个主要目标。然而,迄今为止,中国对地方财政竞争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成果。武建奇(1997)曾呼吁应对地方政府间的经济竞争问题予以关注;社科院财贸所课题组(2002)把政府间竞争看作是非流动要素面的竞争,主要是从政府支出,即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角度阐述了地方政府间对资源的财政竞争。钟晓敏(2004)通过对改革以来中国地方财政竞争状况实证分析,揭示了中国不同地方财政竞争力的巨大差距,提出中央政府应通过区别对待的转移支付政策来缩小各地财政竞争力的差距。这些文献都为进一步研究中国地方财政竞争问题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存在某些不足:第一,有些研究(福建省财政厅课题组,2002)对财政竞争力的理解存在偏差,把地方财政实力等同于财政竞争力。两者尽管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却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第二,衡量地方财政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存在偏差。以全部要素的财政负担率来表示地方财政收入竞争力说服力不强,衡量地方公共服务水平指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值得商榷。第三,其仅仅从中央政策层面分析了形成地方财政竞争力差距的原因,而忽视了地方财政政策对地方财政竞争力的影响。第四,其仅仅从中央层面就规范地方财政竞争秩序提出了一些对策意见,而在地方政府层面上如何进行内部的政策调整以提高本地财政竞争力在研究上尚属空白。鉴于此,本课题在对地方财政竞争力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河北省财政竞争力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并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提出提升财政竞争力的相应对策,对促进地方财政竞争理论研究及提升河北省财政竞争地位具有显著的意义。
二、河北省财政竞争力现状分析
(一)地方财政竞争力的构成要素
在财政分权体制下,一国国内地方政府间为增强本辖区内的经济实力、提高辖区内的社会经济福利,以财政为手段进行的争夺稀缺经济资源(资金、人才和技术)而展开的经济竞争,叫做地方财政竞争。地方财政竞争力则是地方财政政策对各种流动性稀缺资源的吸引力。地方财政竞争力包括财政收入竞争力和财政支出竞争力两大基本要素。财政收入竞争力不仅体现在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上,还体现在资本、人才和资金等流动性要素的税费负担上。财政支出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地方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水平上,具体包括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治安、文教、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城市绿化等方面。目前,由于中国税权主要由中央政府集中控制,因此,地方财政竞争主要以收费竞争和财政支出竞争为主要手段。收费较轻而公共物品和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具有较强的财政竞争力。随着税权的下放,地方财政竞争力将表现为税、费和财政支出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二)河北省财政收入竞争力分析
测度地方财政收入竞争力的第一层次指标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反映地方经济整体的公共财政负担。地方财政竞争力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是反向关系。1991~1998年,河北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平均为7.87%,比全国总体水平低1.9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倒数第6位。2003年这一比重从纵向看有所上升,但与其他省份横向比较,河北省仍属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低的地区(见表1)。这表明河北经济整体的财政负担较轻,财政收入竞争力较强。但是,在地方没有税收变更权、全国执行统一税制的情况下,为什么河北省财政收入占GDP较低?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GDP存在高估。有关研究(课题组,2000)认为,河北省GDP统计中有较大的水分。如将工业增值税总额和现行的增值税率两项指标倒推,河北省工业增加值水分在30%以上。(2)经济效益低。2003年,北京市单位GDP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为2.7%,上海为2.3%,广东为1.3%,河北只有0.4%。说明河北省财政收入/CDP较低,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企业效益不好,而并非政府轻税政策的结果。(3)经济结构因素。河北省作为农业大省,在2003年的GDP总量中,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CDP为1064.3亿元,占GDP总量(7098.6亿元)的15%,提供2.4%的财政收入。考虑到以上因素,由财政收入/GDP显示的河北省财政收入竞争力可能要打一定的折扣。
测度地方财政收入竞争力的第二层次指标是流动性要素的税收负担率。第一,要素的流动性首先是一个自然属性的概念,即流动性的强弱受自然禀赋的影响。一般认为,资本和劳动属于流动性要素,而各种自然资源,如土地、矿产资源则属于不流动要素。一般的生产过程都是各种要素的综合利用过程。但由于不同产业利用流动性和非流动性要素的组合比例存在区别,因而,其产业的流动性有较大的区别。一般来讲,第三产业(商业、金融保险、服务业等)流动性强,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次之,第一产业(农业)流动性最弱。第二,要素的流动性还是一个制度概念,即流动性的强弱受现行制度的影响。由于国有企业很多所有权属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显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企业迁移至其他地区,成为其他地区的财力来源,所以国有资本的地域流动存在较大的制度障碍。
考虑到要素流动性的产业和所有制特征,衡量流动性要素的税收负担率可具体分为三次产业的税收负担率和国有与非国有经济的税收负担率两个分指标。河北省1996年第一、二、三产业的税收负担率分别是1.77%、9.62%和4.72%。第一产业低税负,第二产业高税负,第三产业中税负。由于第二和第三产业税负较高,在与其他地方的财政竞争中不占有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1978年,河北省第二产业比重为50.5%,1998年为
49%,2003年为51.5%。虽然,纵向发展来看,第二产业比重没有大的起伏,但在绝对量上与先进省市相比,发展仍然缓慢。河北省第三产业的发展虽然纵向看有较大发展,在GDP中的占比有1978年的21%,上升到1998年的32.4%和2003年的33.5%,但绝对量与其他先进省市相比,发展明显不足(见表2)。
从国有与非国有经济的税收负担率来看,国有经济的税负较重,而非国有经济的税负相对较轻。河北省国有经济占GDP比重正逐步缩小,但税收贡献率的下降速率较缓;非国有经济对经济总量的影响正在加大,但税收贡献率却提高得不多。1994年,河北全部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用60%的增加值创造了超过70%的流转税,非国有工业企业用40%的增加值创造了不到30%的流转税。1997年反差进一步加剧,国有工业企业用不到1/2的增加值创造了近2/3的税收,而非国有工业企业用52%的增加值,只实现了38%的流转税。
河北省对流动性较强的非国有经济采取轻税政策,这无疑是为了提高财政竞争力,吸引非国有资本的流入。但我们注意到在几乎所有的地区都采取了相同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的政策效应就相互抵消了。当地方政府与非国有经济在财政竞争中陷入这种“囚徒困境”时,受益的只能是第三方――非国有经济。而非国有资本面对同样的轻税政策究竟选择投向哪个地区,取决于不同地区在其他方面的财政竞争力,其中主要是财政支出竞争力。
(三)河北省财政支出竞争力分析
财政支出竞争力是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提供公共产品能力。测度财政支出竞争力的指标包括:(1)地方财政支出总量及其人均水平;(2)地方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钟晓敏(2004)选取了11个项目代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分别是:人均财政支出(元);人均教育事业费支出(元);人均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城市煤气普及率;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电车(辆);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每万人拥有病床数(张);每万人拥有医生数(人)。按照地方财政支出总量及其人均水平衡量的河北省财政支出竞争力低于经济发达省市(见表3)。按照地方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衡量的河北省财政支出竞争力不仅低于经济发达省市,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河北省财政支出竞争力低,首先是受河北省财政收入水平的制约,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另外,中央财政的补助收入不足(见表4),使得在财政支出方面捉襟见肘,这也是影响河北财政支出竞争力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
(四)河北省综合财政竞争力分析
从公共收入负担与公共服务水平的综合情况来看,中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公共收入负担和公共产品提供水平情况(和台湾除外)可分为四种类型:高公共服务―高公共收入负担组合、高公共服务―低公共收入负担组合、低公共服务―低公共收入负担组合和低公共服务―高公共收入负担组合(钟晓敏,2004)。河北省属于低公共服务―低公共收入负担组合,公共服务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收入负担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竞争力组合,对于那些偏好于优质公共服务的流动性要素来讲,显然是缺乏吸引力的。
三、提升河北省财政竞争力的若干政策建议
开放条件下提升河北省财政竞争力政策的选择,应以“以竞争促发展”为指导思想,以吸引外来资本、技术和高层次人才,缓解河北省经济发展对短缺资源的需求为基本着眼点,以实现“厚税基―低税费负担―高公共服务”的组合为基本政策取向。由此出发,笔者认为,提升河北省财政竞争力水平的“两步走”和“两个区别对待”的政策设计。“两步走”要点是:第一步侧重于以非财税政策吸引流动性税基,重点实现在税费负担相对稳定下的财政增收;第二步侧重于合理配置财政资源,重点实现公共物品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两个区别对待”的要点在于对流动性税基和非流动税基、短缺资源和非短缺资源采取区别对待的公共支出政策。具体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利用非财税手段吸引流动性税基。公共服务提供水平低是河北省财政竞争的“软肋”,这主要是受到现有财力的制约。如何在税负不增加的情况下实现财政增收,为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奠定财力基础,需要在财政以外做文章。笔者认为:(1)主要利用河北省环京津、环渤海的“两环”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与京、津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2)在国家政策允许的空间内利用信贷政策和土地政策等吸引国外资金和省外资金。(3)加强与河北省外“冀商”的联系与沟通,在政策上鼓励其对家乡投资。(4)在减化办事程序和办事效率等软环境上下功夫,通过高质量的行政服务来提高河北省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
2.通过财政支出的管理效率,提高财政支出竞争力。财政资金紧张与浪费、低效并存是制约河北省财政支出竞争力的重要原因。为此,(1)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合规和绩效监督,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中的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2)加强对预算外财政资金的管理。预算外资金尽可能要纳入预算内管理。需要保留的预算外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各部门分散安排使用导致的低效率。
3.通过制度创新吸引民间资金对地方混合性公共物品的投入。地方混合性公共物品,如道路交通等,民间资本也可以介入。关键在于制度创新,BOT、TOT等新型的公共品供给制度应该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
首先,要提高认识。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虽然同属于政府财政收入,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众所周知,税收来源于经济,反作用于经济,与经济发展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递增趋势。非税收入灵活性强,来源不稳定,使其难以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加之其主要目的是加强社会管理,而非筹集资金,因而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非税收入自身管理的日臻完善,其收入占比呈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非税收入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规范”而非“增收”上。通过规范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重任务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其次,要规范政府行为。一是要依法行政,从宏观层面抓好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设置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二是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征收,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行为,防止乱收滥罚和随意缓减免等乱作为行为,优化发展经济环境。
第三,要规范和完善收入任务考核办法。现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收入考核办法采用的是“基数”+“增长比例”,这种传统考核办法有悖于非税收入的内在特性,很不利于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建议改“基数”+“增长比例”为“抽查”+“基数”。所谓“抽查”+“基数”考核办法,就是设若干考核项目和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通过实地抽查进行评分。这里的收入“基数”只是若干考核项目中的一项,“基数”参照上年经常性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酌情核定,其所占分值不高。新的考核办法坚持以“质量”考核为主、“数量”考核为辅,“质量”考核重在抽查,抽查内容着重看是否“规范”,不单纯以收入“数量”论政绩。同时还要取消上级转移支付捆绑非税收入的做法,上级在计算拨付转移支付财力时,应明确规定从财政收入基数中剔除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