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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文物古迹概念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选取常规物理现象,科学合理导入概念
高中一年级学生在接触物理概念之前,在大家的脑海中已初步形成了对物理现象的观点。因此,高中物理教师在开展物理学科课堂教学时,在讲解概念时,切记要选取常规物理现象,以便科学合理将概念导入。物理教师可选择以下两种策略来进行物理概念导入:
1.选用感性材料导入物理概念策略。物理教师在应用“选用感性材料导入物理概念策略”时,需要从常规事件、具体事物、或物理实验作为出发点,使高中一年级学生对物理现象取得清晰认识,而后通过联想对比分析,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使学生从对概念的直观感性认识提升到抽象的理性认识,从而在头脑中对物理概念形成深刻理解和牢固记忆。因此,物理教师需要在物理概念教学实践中注意选用常规感性材料来作为授课范例。教师必须从和物理概念紧密联系的大量范例中,精选那些和物理学本质明显接近,能引发学生对物理学产生浓厚兴趣的典型范例进行教学。这样学生乐于接受,而且学生头脑中对概念的记忆十分深刻。
例如,在导入“时间与时刻”物理概念前,教师可在课堂教学时引入以下范例:每天早晨同学们为了不迟到,可设置两个不同时间段的闹钟。其中一个设置闹铃为早晨6点,另一个闹铃设置为早晨6点30分。每天早晨,两个闹钟分别在不同的时间响闹铃。常规范例很轻松就引出“时间和时刻”概念。相反,如果高中物理教师在讲授时间和时刻这两个概念时,只是单纯的讲解概念,任凭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也很难有比较直观和深刻的体会和认识。高中物理教师给学生们展示的物理现象只有常规化,才能将物理概念本质属性最充分展现出来,且有利于学生对物理概念形成深刻理解和牢固记忆。
2.摒除错误前概念和认知偏差,科学准确导入物理概念策略。①摒除错误前概念。对物理概念进行系统学习前,高中一年级学生头脑中存在着“前概念”,即同时存在着正确的概念和非正确概念。不正确的“前概念”通常会严重干扰学生对物理概念的学习。因此,物理教师进行概念导入时,应从班级内学生原有“前概念”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出发,架构物理概念和前概念的联系,运用科学合理的物理课堂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祛除错误前概念,鼓励学生深入思考,牢固树立科学正确的物理概念。②摒除认知偏差。物理教师应帮助学生摒除认知偏差,正确把握物理概念本质意义。要想摒除认知偏差,教师可预设三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要引入某个物理概念?”、是什么――“引入物理概念的物理事实是什么?”、干什么――“引入物理概念究竟在实际应用中都能干什么?”第一个预设问题“为什么要引入某个物理概念?”明确指出了引入物理概念的重要性和原因。第二个问题“引入物理概念的物理事实是什么?”明确指出了物理概念所存在的意义,此问题囊括了:物理概念定义、是否为矢量、定义式、决定概念的条件、计算单位都分别是什么。第三个问题“引入物理概念究竟在实际应用中都能干什么?”明确指出要熟知概念的应用。例如:对于“参考系”的概念,要弄清:“为什么要引入参考系概念”、“引入参考系物理概念的物理事实是什么”、“引入参考系物理概念究竟在实际应用中都能干什么”三个问题得到解答,参考系概念就不难在学生头脑中形成深刻印象。因此,摒除认知偏差是掌握物理概念知识的关键所在。
二、重视物理概念应用,稳步形成科学概念体系
物理概念并非孤立,而是环环相扣。很多物理概念是以其他物理概念作为基石构建而成的,且此阶段概念又是下一阶段概念形成的重要基础。如果前一阶段物理概念未能稳固熟知,势必会对后一阶段物理概念的学习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高中物理教师有必要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系统的物理概念体系,让学生的物理概念全面系统化。因此,在对新概念进行学习后,高中物理教师应通过“概念应用”来帮助学生加深对物理概念的认知和理解,且通过对物理概念的深入理解稳步形成系统化的物理知识体系。通常物理概念应用可一分为二:一、利用概念化解教材所列任务;二、利用概念在实际中解决问题。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全书一百回,从大的结构上看,可分成三个部分。第一回至第八回是第一部分,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宫,这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顿折腾,将他的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第八回至第十二回是第二部分,主要写了唐僧的出身及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最后一回是第三部分,主要写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水浒传》故事梗概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三国演义》故事梗概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三国时代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塑造了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一批咤叱风云的英雄人物。大大小小的战争,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争的描写波澜起伏、跌宕跳跃,读来惊心动魄。全书表现出作者罗贯中明显的拥刘反曹倾向,隐含着人民对汉族复兴的希望。
关键词:顺德古祠堂;民间历史建筑;文物保护法规;“缓冲阶段”
Abstract:The Guangdong Shunde many local history constructions have some cultural relic value, because the present relevant law deficiently is clear about, in detail, effective showing to it, so that creates this area in the protection, the inheritance and the use non-rests on.Profits from the Hong Kong and Taiwan area the procedure, proposed “the cushion stage” conception.
Key words:Shunde ancient ancestral temple;Folk historical construction;Cultural relics preserv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Cushion stage”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1-69(4)
许多民间历史建筑具有某种文物价值,但现行有关保护法律对其缺乏明确、详细、有效的法规条款指导。广东顺德市发挥自身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依靠民间群众组织团体,推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法规,让境内众多民间古祠堂历史建筑得到合理的传承与发展(图1),值得赞许。
在我国其他许多地区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资金不足、技术缺乏可能是最突出的问题,然而对当今的顺德—— 一个珠三角的发达县市来说,这种情况并不突出。问题是现有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缺乏层次多样、概念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弊端,挫伤了社会组织与个人保护历史建筑遗存的积极性。可有论者不承认这样的现状[1],致使民间大量的祠堂、庙宇、民居、古桥、古村等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未能有一个法定的名份而平安生存。它们虽然不是“文物”,却是地方历史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条条血缘织成的人文纽带,世世代代将百姓大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非文物的历史遗物饱经历代沧桑磨难得以存留至今,虽然或残或损,却仍具有难能可贵的文物价值,是老百姓心中最珍贵的“紫禁城”。可现在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时时刻刻都在挤兑它们的存在空间,毁灭它们的生命价值。
在现有法规基础上,我们能否寻找到更合适的办法,有效地保护它们吗?
1 顺德乡村古祠堂的现状
广东顺德乡村有若干座古老祠堂,很有价值。经实地勘察发现,乐从、伦教、杏坛、均安、北滘等多个村镇,古祠堂、古庙宇、古石桥、古民居、旧街巷、水乡河涌等等历史建筑和名胜景观众多,岭南特色鲜明,惹人喜爱(图2)。但它们残破不堪,令人堪忧。村民们一方面出于对岭南历史文化遗产的爱护,希望把残旧的老祠堂修缮一下,便于开展祭祖、休闲、娱乐、议事、集会等活动;另一方面还希望自己姓氏的祠堂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以满足光宗耀祖的情感。对此,我们有责任尊重群众的思想感情,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然而,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对这一类乡村建筑并没有明确的政策保护和技术规定。如果不属于挂牌文物,则很容易被“开发”掉或被随意拆改而面目全非。其实村民们并不满足祠堂仅仅作为一个普通建筑物,他们最关注的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希望能为古祠堂争取点资深“名份”而合法保存下去。顺德经济突飞猛进,老百姓口袋里不差钱。他们的修缮行为希望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原有建筑不会被随意地强行拆掉。
岭南地区早有“顺德祠堂南海庙”的美誉。据了解,顺德现存的旧祠堂660多处①,但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足40处。民间对这一结果似乎并不满意。一方面,即便是这不足40处的祠堂都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真正由政府资助修缮并监管的也不足10处,还有30处得不到修缮。另一方面,还有大量祠堂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更难以受到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残损状况极其严重。即使尚有一些古祠堂,村民们自主筹资维修,但因传统工匠断代,不知如何按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修缮,虽然焕然一新,却失去了历史的信息和记忆的文脉。更为令人担忧者,一些地方从事新农村建设,古祠堂随时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图3)。
目前所暴露的问题是,百姓虽自行筹资修缮古祠堂,但现有的文物法规,对非文物的历史建筑缺乏相应的细则与技术指引,且文保单位工作人员对此也不负责,使得一切处于无序的状态。
2 法规概念理解狭窄 文物古迹覆盖不全
2.1 对现有法规概念不应选择性地理解
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政策,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外,还有一部专业性技术文件,即《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简称《准则》)。它是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编写的,于2000年10月10日在承德举行的中国ICOMOS大会上获得通过。《准则》所定义的文物古迹类型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2]。
参照上述表述,我们对现存于顺德区乡间大量的古祠堂作宽泛的界定,发现它们都具有明确的生存地点、相对准确的历史年代,记录了重要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活动;反映了科学、艺术、生产、生活的状态与成果。因此,它们都一定程度地够得上文物古迹的资格,符合文物的形态。
2.2 从文物认定程序看现有法规的狭隘性
《准则》规定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原则上所有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都应当按照此程序进行。在这六个步骤中,前三步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资格的认定步骤,后三步为文物保护工作程序。
由文物普查到核定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一系列的工作过程和时间,包括实地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信息搜集、归纳考证、价值分析评估、个体价值意义比较、同类型个体中甄选、论证、初步拟定及资料报审、专家核定、政府公示与最终公布等等。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单位认定,仍按《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0月1日试行)执行。然而这些工作很难落实到众多古祠堂身上(图4),显然有失公平。
2.3 从历史建筑的现状看现有法规的短视性
在文物保护以及建筑学领域中,应重视历史建筑的概念。历史建筑一般都具有文化价值、研究价值。已核定并公布的建筑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均首先属于历史建筑,源于其突出的价值意义和独特性,进而被核定为文物,而其他众多历史建筑,则只能依旧为历史建筑。实际中往往是选定文物数量少,不予保护的历史建筑数量多。(图5)
现阶段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采取完整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保护更多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古村落、历史城镇和历史名城。短视,会造成民族的遗恨。现存于顺德区的数百座古老祠堂,由于未核定和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只能以历史建筑称之。有些不是文物而胜于文物的建筑处于两可状态,没有任何法律保护措施,很容易造成不损失。这不能不说是法规的空白,这种空白会造成执法的无奈。
3 港台地区的相关法规
国际上及港台地区历史建筑保护法则值得我们借鉴。它们的立法,能做到尽量多的保护好历史(文物)建筑。
1.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1964年发表《威尼斯》(又称《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 》)对“历史文物建筑”的定义就很宽泛,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有文化意义的一般历史遗迹。
2. 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中,将“古物”与“古迹”分为了两个概念。“古物”②(antiquity) 指:(a)古代遗物;(b)1800年前人为建立、辟设或建造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等的遗迹或遗存,而不论是否已于1799年后予以修改、增补或修复;“古迹”③(monument) 指:宣布为古迹、历史建筑物、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对于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古物和古迹,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还增加了两个新的概念,即“假定古物”、“暂定古迹”。“假定古物”③(supposed antiquity): 指可合理假定为古物或内有古物的物体或地点。“暂定古迹”④(proposed monument)指根据第2A条宣布为暂定古迹、暂定历史建筑物,或暂定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3. 台湾《古迹保护条例》对古迹做出的定义有利于保存各种建筑物体,共达十数项之多⑤。
“古物”(antiquity)、“古迹”(monument)类似于我们国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假定古物”(supposed antiquity)、“暂定古迹”(proposed monument):类似我国待保护鉴定的历史建筑。它们的认定具有专业性和官方成分,即必须获得专业认定和官方宣布。在此之前,泛指现实中大量的历史建筑,须增加待定甄别过程中的法律保护成分与拆毁缓冲阶段,以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失之不再。
对于增加缓冲阶段法律保护下的假定和暂定身份,最关键的在于借助于法律法规。对于等待认定和宣布为古物、古迹的古代遗留物,首先实施有效保护,待核查与鉴定后,再做出相应的是与否的认定与宣布。相比于我们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的就是这一重要的缓冲阶段,以及缓冲阶段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至使对于我们身边大量的历史建筑,判定其保留或者拆除时,政府和民众时常陷于尴尬和无奈的境地。
据此,回归到顺德民间旧祠堂,倘若我们有了这个缓冲阶段以及相应的政策,一方面迅速开展文物认定研究,一方面,对于年久失修,濒临塌陷的古老建筑,可以先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实施必要的抢修加固或修缮,以专业的技术和手段,加以必要的庇护,这对积极妥善地保护好传统文化遗产,则具有重要意义和决定性作用。
注释:
① 引自凌涛编著的《顺德祠堂文化初探》。
②③④ 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第2条。
参考文献:
[1] 李晓东.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动文物法律保护[J].中国文物报·保护科学周刊,2011,(12).
一、保护文物古迹与促进文化兴市
文物古迹是历史沿革的印证,是历史文化衍续的载体。我市之所以能被誉为“历史文化名城”,其根本在于三千年来形成的传统文化,存留保护下来的名胜古迹;园林古建、诗词文章、名士贤哲等等文化遗产。文物古迹是城市发展中的宝贵资源与财富。充分保护利用文物能起到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知名度,拓宽旅游渠道,增加经济效益,增强社会效益的重要作用,又是弘扬民族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不可少的教材资料。文物是文化的根基,是追溯历史的依据,是城市文明的佐证,是我市的珍宝,文化建设应注重文物的保护、开发、利用。
经济建设和文物建设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它们一枯共枯,一荣共荣,文化事业的滞后,会使经济建设缺少原动力。一个城市实现现代化的标志,不仅在于具备繁荣的经济和发达的科技,而且还必须具备优良的人文环境和高度的文化品位。经济要振兴,文化更要振兴。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安阳,文化建设的发展更应该优于经济发展。
爱护文物古迹,首先要了解文物古迹的价值。安阳是有文字和文物可考的中国第一古都,也是中华民族文字的发祥地。数千年来,我们的祖先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和丰富的文化遗产,现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0余处。文化遗产、文物古迹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对国内外旅游者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但在文物古迹的爱护方面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
文物古迹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我们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文物古迹的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在每年都有大量的文物古迹被破坏或走私出境,文物古迹保护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文物古迹保护和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一样,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
目前,国家对文物保护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原则是“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对风景名胜区的方针是“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都把保护放在了第一位。其原因主要是由文物古迹本身的特点所决定,文物古迹是历史上造就的,一经破坏就不可能再得。有些东西虽然可以再造,但已经成了复制品,价值就不大了;有些东西由于技术、工艺、材料失传或其他种种原因,不可能再造了。就是那些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山石景观等,一经破坏也无法挽回。名胜古迹失去魅力之日,也就是旅游业衰败之时。这里还必须强调的是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除了它们本身的价值不能破坏之外,它们的环境也十分重要,如果把它们的环境破坏了,同样难以挽回。环境包括它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二、正确认识发展旅游产业与重视文物保护的关系
古迹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因为古迹的保护是为了展示。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多人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因此,我们坚持古迹的开发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政府的行为必须置于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对世界遗产的四项主要威胁,第四项就是旅游。旅游是发挥文物古迹作用的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途径和一个非常好的形式。两者如果处理得好可以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双赢目的,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两败俱伤。
旅游产业的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日益突现。各地区发展旅游产业,越来越注重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概念,注重发挥地区优势,通过对文物古迹的开发,打造旅游文化品牌。但是,人们在挖掘旅游文化潜力的时候,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对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过度开发,加之保护的意识和力度不够,使它们承受了严重的破坏。盲目过度的开发文物古迹,以牺牲文物古迹内在价值为代价,一味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和旅游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例如,将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旅游项目捆绑上市或租赁使用,进行商业性开发;无处不在的索道严重破坏了自然景观;一窝蜂的修建新造景点,却忽视了对文物本身的保护和利用;弃真求假,随意修造假古董和臆造景观等等不一而足。安阳既有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又有奇特的自然旅游景观。以殷墟博物苑、里城为主线的殷商文化游和以岳飞庙、红旗渠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主线的传统教育旅游构成了安阳特色文化旅游。此外,天宁寺塔(文峰塔)、二帝陵、灵泉寺石窟(万佛沟)、袁林、明福寺塔、修定寺塔等也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吸引了众多游客。安阳自然风光秀丽多姿,小南海风景区、珍珠泉风景区和旖旎的太行大峡谷、林虑山自然风光,令中外旅客流连忘返。独具特色的航空运动基地,因其鬼斧神工的天然地势而深得跳伞、滑翔运动爱好者的青睐。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人工天河红旗渠,也成为不可多得的旅游景观。殷墟、岳飞庙、瓦岗寨、红旗渠、百里太行大峡谷,当这些历史集中在一个城市,带来的除了久远的盛名,还有无限的责任。
发展旅游产业与重视文物保护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发展旅游产业可以促进文物保护。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对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文物古迹等旅游资源可以为旅游部门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为保证其能够长期利用,能够吸引更多旅游者,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旅游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加大对景区内文物保护的力度,使其最小程度的遭受到破坏,相应地也会从获得的经济效益中提取一部分用于文物保护,实现文物古迹的可持续利用。另外,通过观览文物古迹,不仅可以满足人们探古求知的渴望,还可以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使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得到传承,所产生的这种社会效益是不言而喻的。它可以使人们认识到文物保护对社会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关注文物保护的意识,更加有利于文物的保护。
另一方面,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可以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文物古迹是旅游资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物古迹为旅游者带来了接触历史、了解历史最为直观的感受,使人们能够在旅游中体会人类历史博大精深的文化。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辽阔的地域蕴藏着丰富的文物资源,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带着探求东方文化神秘感的好奇心到中国来旅游,这不仅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也推动了与旅游相关的其他产业的发展。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它,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文物的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对其进行适度的开发、合理的利用,最大限度延长它的寿命,使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蕴含的价值,推动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
发展旅游产业与重视文物保护可以相互促进,所以只有平衡协调好发展旅游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重视文
物保护,才可能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化兴市
为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化兴市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文物的作用。文物古迹固然重在保护文物的价值,通常理解文物价值就是历史价值,文物工作者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保护好它。其实不仅如此,保护的意义在于使之能够发挥其社会价值作用,即潜在的研究、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经济等价值作用。在新时期,文物保护的观念也要有创新,认真总结借鉴国际上文物保护和建设共同发展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更好地贯彻文物保护法确立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逐步实现文物从单纯保护到保用结合这一发展方向的转变。也就是说保护措施的确定首先要明确保护的目的,不仅要考虑到如何保护好文物价值,同时也要考虑到发挥文物古迹的价值作用。如能在文物保护工程中正确把握价值取向的合理性,在文物保护的措施上也就能做到既保护文物的文化价值,又有助于发掘丰富文化资源的优势,才能正确掌握文物保护的修缮原则。保护文物建筑的文化价值,使之世代相传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二)狠抓文物法规宣传。加强文物法的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本来有法可依,但目前肆无忌惮的破坏却又无法控制,究其原因,文物法宣传力度不够,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对破坏者的惩处差,这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群众的文物意识相对较弱,为了广泛宣传文物法规、政策,文物工作者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利用下乡的机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各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可耻”的风尚。同时,通过在各文物点、寺院现场讲解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和僧尼充分理解文物的涵义,认识文物工作的重要性。每年定期举办“文物宣传月”、“文物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国家文化遗产日”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保护。成立普查队,深入到乡镇和重点文物普查点现场进行文物普查。通过普查,进一步掌握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的基本情况,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预见性、规划性。我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年代久远,涉及门类广,应分类做好保护,在保留原物的基础上作好录像、文字记录,以便长期档案留存,为修复提供依据。
【关键词】文物古迹;文物保护;文物利用
文物古迹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化遗存,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用实物书写的历史,是刻划一个民族岁月的书,在它的身上记载着许多历史故事。我国有一句老话“见了故物,如见故人”。文物古迹,不仅反映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同样也是一个国家、民族继承、发展、创造先进文化之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 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通过对文物古迹的研究探索,我们可以窥见人类自诞生以来的生活面貌。文物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消失就可能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物古迹实施保护意义极其重大。
1 文物古迹保护的必要性
文物古迹是特殊的文物,其特殊性体现在:整体而言,文物古迹作为文物的一种,是不可以人为移动的。如果移动了, 其价值必然受到巨大贬损甚至丧失原有价值。因此,《文物保护法》 在制定条文规范诸如古遗址、古城址、古窑址、古地道、古墓葬、古建筑群、石窟寺等文物古迹的时候,使用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概念,并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从过去单纯追求物质生活向寻求精神享受转变,不少人开始追求寻根问底,从历史文化古迹中,从民族民间文化、宗教文化和神奇的大自然中吸取教益,陶冶性情,抒怀。因而旅游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高的综合效益,并成为各地经济最具潜力的新的增长点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然而,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时期,有些地方的个别单位、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文物古迹之间的关系,在国家级、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区内大兴土木工程,或兴建商店、摊点,或兴建餐厅、旅店,对这些单位和个人来讲,是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其结果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破坏了文物保护景点的环境风貌,打破了其整体的完美性;有些地方以开发旅游资源的名义违章违规修建堂馆等,与当地政府的大量干涉不无关系,有的政府不能正确处理发展旅游业与文物古迹保护之间的关系,片面的认为,“保护是为了利用,只有利用好了,赚了钱,才能做到有效保护”, “改革开放,核心是发展经济,在建设中的一些破坏是难以避免的,保护是次要的”。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演化成了破坏性的建设行为。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加强对文物古迹的合理保护,加大对文物古迹知识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及其迫切和重要。
2 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文物古迹首先是文物,一切历史、科学和旅游价值都依托于文物本身,失去或破坏了文物本身,所有的价值也就不复存在。所以,我们应该而且必须永远把保护放在首位。但是,如果说保护就是纯粹意义上的保护,就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则失去了保护的意义。任何奇珍异宝,一旦束之高阁,外人难睹其貌,也就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试想,假如将一些文物古迹圈禁起来,将一些著名的文物如三星堆两坑文物出土后就藏于库房,仅供专家学者研究,那么,今天世人恐怕绝大部分不知其为何物。而正是这些文物古迹的建成开放和各类出土文物的频繁出展,才使各文物古迹名扬四海,文物古迹的保护才愈来愈受到各方的关注和重视。所以,在加强保护的基础和前提下,应该对文物本体进行充分展示,以彰显其文化特质,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新世纪以来,文物保护工作者要抓住机遇,立足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按照文物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科学、系统地实施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通过展示重要遗迹、整治遗址环境,使文物遗址成为遗迹景点众多、环境优美宜人、有机相融的大遗址景区,成为彰显古代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的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最具吸引力的人文景观。所以,要加强重要文物遗迹的保护,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保护文物古迹对于我国旅游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 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有着 5000 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一、古迹的定义
古迹是指古代流传下来的建筑物或具有研究、纪念意义的地方。在这里有两种说法,一是即古代遗迹。多指建筑物或其残迹。如唐?李白《登金陵冶城西北谢安墩》诗:“冶城访古迹,犹有谢安妗!甭逞浮妒樾偶?致黎烈文》:“我们要保存故宫,不过不将它当做皇宫,确是作为历史上的古迹看。”
另一种说法是指古人的法书墨迹。《隋书.经籍志一》:“又聚魏已来古迹名画,於殿后起二台,东曰妙楷台,藏古迹;西曰宝迹台,藏古画。”
由此可见,古迹是指先民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上的具体遗产或遗址,包含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街市,考古遗址及其他历史文化遗迹,涵盖政治、防御、宗教、祭祀、居住、生活、娱乐、劳动、社会、经济、教育等多方面领域,弥补文字、历史等记录之不足。
二、古迹旅游资源的涵义
(一)古迹旅游资源概念
人们把这种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历史文物真迹标为古迹旅游资源,它是人类在各种活动中创造的、把动态的历史用静的实物体现出来、能激发人们旅游动机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二)古迹旅游资源分类
古迹结合旅游,可分为名胜古迹和历史文物古迹。
1.名胜古迹
是指风景优美和有古代遗迹的地方。中国名胜古迹众多。名胜古迹里最直观的文化现象恐怕就是那些浩如烟海的楹联了。这些楹联,或镌刻于亭台楼阁,或分贴于寺庙祠墓……以抒发兴致和情怀,它们不但为山水增色,美化了环境,又是游人吊古凭史的场所,既陶冶了人们的情操,又得到了大自然的享受,所以世世代代为人所称道、传颂。
2.历史文物古迹
是指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活动遗迹、遗址、遗物及遗风。它按照历史时期可分为:古代遗址和近现代重要史迹;按照文物古迹的形式、特点可分为:居住遗址、生产遗址、古战场遗址、古城与村落遗址、古建筑遗址、摩崖石刻遗址;按照反映人类活动可分为:生产活动类、生产类和精神类。
在这些分类中,还可细分,例如:
(1)人类历史文化遗址可分为:古人类文化遗址、社会历史文化遗址以及历史名人遗迹。
(2)古代建筑又可分为:皇家建筑、楼阁亭台建筑、墓陵建筑、宗教建筑、居民建筑、其他重大工程建筑,如防御工程、古代桥梁、古代水利工程等。
(3)历史文物可分为:原始社会文物遗存、青铜器遗存、陶瓷器遗存、雕塑遗存以及古代绘画遗存。
这些历史文物古迹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真实写照;是我国辉煌历史的美学展示;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集中凝聚;是我国古代科技的高度浓缩。
(三)古迹旅游资源的特点
古迹旅游资源不同于一般的旅游资源,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性:
1.时代性,即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
任何文物古迹都是一定时代(或年代)的产物。从结构、形式到内容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蕴含着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诸多内容和信息。它们是人类历史遗留下来的遗存,是历史的残迹,这就决定了文物古迹不能再生产,建造。虽然人们现在可以复建,仿建出外形一样的古迹,但却无法复制文物古迹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信息。因此,文物古迹也就具有不可替代性。
2.物质性
文物古迹是有形的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文物古迹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都是由人们用一定的材料制作或建造的。文物古迹的物质性和形态(种类、造型),使它具有形象性和直观性,文化内涵深藏于物质载体之中。
3.价值的客观性
文物古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包含着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和艺术文化等丰富内涵。它的价值是凝结在文物古迹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历史发展,进步的标志。
4.突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
如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民族文化,加之地域辽阔、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的差异,文物古迹的种类和风格非常丰富。
5.实用性
许多古建筑可以作为生活居住、游乐活动等场所;很多古老的水利工程,至今仍发挥着重大作用。如京杭大运河、都江堰、灵渠等。
三、古迹旅游的涵义
为了了解历史,继承文明,人类需要去考证、去分析,人们对古迹旅游资源越来越关注,为了追溯历史,回首往事,人们对祖先遗留下来的历史遗址、古陵墓、古建筑、历史文物古迹也越来越感兴趣,由此产生的旅游方式,称为古迹旅游。
古迹旅游是主题旅游中一种形式,是以观赏游览历史古迹资源为主要内容,游客不仅能够获得精神上享受,更能增强其历史感和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
文物古迹与旅游的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和十分密切的关系。旅游离不开文物古迹,文物古迹借旅游发挥其作用,流传其历史,传播其信息。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四、三个相关问题的探讨
在认知了古迹、古迹旅游资源、古迹旅游之后,在此提出了三个问题,即是不是所有古迹都能成为旅游资源?是不是所有古迹旅游资源都能成为古迹旅游产品?是不是所有古迹旅游产品都能带来效益?下面谈谈我的个人观点,供大家探讨:
(一)文物古迹与旅游资源之间的关系
将历史文物古迹开发为旅游景观乃是着眼于经济和社会效益,它能促进旅游消费,刺激经济发展,带来可观的利润,同时能普及历史文化知识,启迪后人、警示后人,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古迹资源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用于旅游业开发,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视为旅游资源:
1.历史的知名性
该古迹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曾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2.文化的展示性
历史遗址旅游是历史文化的体验之旅,只有物质遗存丰富、文化内涵浓厚的历史遗址,才能让普通游客看有所知,知有所思,感触深刻,难以忘怀。
3.开发的可能性
旅游者的大量进入,必须会对历史遗址的遗存环境带来干扰,影响遗址的寿命,旅游开发不会对其造成负面影响的历史遗址才能够允许旅游业开发利用。
古迹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的最优形式就是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价值高;观赏内容丰富;观赏性强;文物古迹与周边的人文、自然景观相协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可入性好。如北京的故宫、西安的秦陵兵马俑、洛阳的龙门石窟皆因有最优的旅游资源表现形式而蜚声中外,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景区。
(二)古迹旅游资源与古迹旅游产品之间的关系
古迹旅游资源必须开发转化为经济良好、社会和生态效益高、吸引力强的旅游产品之后,才可言谈发展古迹或文化旅游业。而且在古迹旅游资源开发、转化之初,就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必须坚持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与游客流量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潜在古迹旅游资源都值得开发,也不是所有的潜在资源都适合于现在开发。开发与否,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来认识和开发,因为不同游客的需求是不同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游客的需求也是变化的。
(三)古迹旅游产品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1.丰富完善的古迹旅游产品能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
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实现社会效益。
2.单一的古迹旅游产品结构,无法形成产业链,不能实现旅游综合效应
古迹旅游旅游产品结构单一,仅仅重视观光旅游区(点)内的旅游者需求,而忽视他们在景区滞留期间的餐饮、娱乐、社交、住宿、休闲游憩等需求,没有形成旅游产业链,那么留下的仅仅是“门票经济”,不能体现最大限度的旅游经济效益,自然也就实现不了当地的综合效益。
3.针对性、目的性较强的古迹旅游产品,同比效益有限
我国是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文明古国,在全国各地都能够找到有着一定纪念意义的历史古迹,以洛阳为例,这个城市拥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其中白马寺、龙门石窟等广为世人熟知,同时它也是我国的人文旅游胜地。然而,也正是由于它拥有大量的文物古迹以及文物资源,除少数文物古迹得到了一定的保护外,大部分的文物现状堪忧。另外,文物的保护以及文物自身所包含的旅游资源在开发问题上也存在着大量的矛盾,所以,如何将文物潜在的优势转化成现实的优势,并对文物进行有一定针对性的保护工作,是我国的旅游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十分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并将其解决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旅游行业目前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朝阳产业,它拥有传统产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相应的,它也成为了我国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洛阳为例,由于它拥有着比较悠久的历史,所以,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文物旅游资源在当地的旅游产业中是最具优势、最具特色以及最具品味的一种。洛阳市的市区内以及市郊有大量的历史名人故居、皇陵、塔寺以及古代建筑等等,他们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具体形态的地域特征,也体现出了特色旅游中所存在的优势。然而,由于文物资源所具有的不可再生性、独特性、脆弱性、稀缺性以及地域性等特点,也明确地反应出了文物保护的紧迫性以及必要性。无论增加多少文物保护的单位或是将文物概念进行怎样的拓宽,文物都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文物保护也是旅游业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
二、历史名城的旅游资源开发以及文物保护措施
(一)保护修缮。对文物进行维修与保护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将它们作为一种历史见证,同时也作为一种艺术品来进行保护,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文化所具有的多样性。在实际的工作中,文化的多样性指的不仅是具体的物品,同时也是指各民族与各地区的价值观以及传统生活方式等。所以,在对文物进行保护与修缮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修旧如初原则。在修复旧物的时候要尽可能的利用原物,对文物或建筑中原存的部分要尽最大限度保存下来。第二,保证文物本体中原有的结构与形制不发生改变,这是文物保护中最基本的原则。第三,在修复时要保证文物本体的原材料不变,第四,在必要情况下使用现代的材料时要注意,要尽量做到隐而不露,并尽量减少现代材料对原材料的损坏,第五,在修复时要尽量使用传统的工艺。
(二)对于文物古迹的开发与利用。首先,在对不同时期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的时候所注重的开发工作的侧重点不同。其次,要遵循开发时序的相关原则。古城内的文物古迹较密集但却比较残破,在开发时要与文物古迹所在街道的保护开发工作结合起来,划分出进行保护开发的缓冲区以及核心区,分点分区的逐步进行开发。第三,要遵守城市协调发展、建设配套的相关原则,在开发时,要充分地考虑到整个旅游区中的主流文化,对旅游区中的历史文化特色进行突出。第四,打造出文物旅游链,使古城古文化中的旅游特色得到突出。对于古城中比较分散的文物古迹,可以根据文物之间距离的远近把他们串联起来。这样不仅可以使旅游资源的内容得到丰富,还可以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第五,要注重全面的效益。为了让旅游区中的建设工作可以取到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就要对景区的旅游资源进行控制性的开发。最后,还要对历史街区的整体性进行保护。在街区的设计中要对区域中的特色与内涵进行挖掘、提炼、整合以及升华,使街区可以获得整体性的发展。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