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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范文

时间:2023-12-28 17:08:51

序论:在您撰写乡村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乡村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第1篇

收稿日期:20161014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17.01.20

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SS15B12)

作者简介:谭英(1964-),女,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传播与农村发展。

引言

知识产权指的是权利主体对其智力创造的各种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1],而农业知识产权则是指存在或运用于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强调智力成果的涉农性[2]。作为法律制度的知识产权,其立法目的在于保护智力创造者的权利,维系社会正义;促进知识广泛传播,有效配置智力资源,这即是正义与效益的双重价值目标[3]。

以知识产权制度确立为前提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自不待言,在经济建设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激励创新、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技术和创新知识的传播与利用、促进国际间经济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成效卓著[4]。相关实证研究表明,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总体增长平稳,中西部地区增幅较大,东部地区增速出现减缓趋势[5]。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经济增长高度相关,保护强度100%的提升将会带来21%经济增幅[6]。但是知识产权保护在“三农”领域中的重要性极容易受到忽视,尤其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其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提供了动力源泉[7]。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8];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农业高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为农业增产的实现提供可靠保障[9]。具体来说,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优化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保护、重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10]。

然而,课题组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农村在发展特色养殖和种植时就受到了侵权的困扰,但大多“被侵权者”都选择沉默,并非他们不想维权,而是确实不知道怎么维权,甚至由于某些原因根本无法维权。民间要求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处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对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条例的界定也越来越明晰[11],但仅有法律的威慑还不行,如何提高农村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遇到问题能够主动维权、并有效率地解决问题,可能是当今新农村建设中应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

“知识运用是运用知识解决实践问题,在此过程中学习者经由对公共知识的内化、转化、外化、习俗化进而实现认知层面与实践层面的知识创新”[12]。在当今新媒体时代和多元文化交集的时代,要想提高农村公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首先需要了解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认知和关注状况,以便解决现实问题,助推农村的经济发展。为了较为科学地评估基于媒体的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关注度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本研究从认知原理及传播效果的角度入手,主要从公众认知取向和实践取向运用知识的过程或心理效果层面(认知、情感、意愿、关注、满意等)分析受众认知、关注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认知是关于受众对事物作用的了解;情感是关于受众对事物的态度;关注是关于受众对事物采取的行动,如最相信的渠道、最关心的信息等;意愿是关于受众对事物采取的行动的驱动力;满意度是关于受众采取行动后的评价。近年来数字传媒发展迅速,农村公众如何借助媒体获取相关信息,并运用知识产权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利益,了解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关注度及其实践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为相关政府部门及农村发展者提供决策依据。

一、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采用偶遇方法选择样本,结合定点村庄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共发放1 2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 187份,问卷有效率达99%。共涉及26个省4个直辖市,118个市的53个乡镇147个村庄(见图1)。调查对象主要集中于东部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浙江、广西等乡村,中部的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等地乡村,西部的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新疆等地的村庄。在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上,主要以年轻人为主,35岁以下人数占比达到66%,36~50岁的占24%。从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分布来看,本科及以上学历占37.5%;高中、中专至大专学历占比近32%;初中及以下学历占30.5%。从被调查者的职业分布来看,在校大学生占比最高,占24.94%;其次是企业工作人员,占比约为15%;种、养殖户占比10.91%,位居第三;从事其他职业的公众诸如中小学教师、生意人、村干部、农技员等占比近50%。对获得的调查数据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偶遇抽样又称为便利抽样,其依据是认为被调查总体的每个单位都是相同的,因此把谁选为样本进行调查,其调查结果都是一样的,而事实上并非所有调查总体中的每一个单位都是一样的。因本研究的内容是基于媒体的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认知研究,在调查总体中各个单位接受大众媒体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了解农村、职业等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认知度,从空间的不同方向和方位对他们进行抽样调查,比较适宜采用偶遇抽样法。同时配合对某地区定点单位公众进行概率抽样面对面地问卷访谈,获取第一手资料。当然,由于每一个体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可能会出现没有足够的代表性的嫌疑,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公众从媒体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基本现状,对本研究内容有较大的帮助。

二、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及运用能力

(一)农村公众了解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意愿

本研究把公众了解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意愿划分为“愿意”“不愿意”“说不清楚” “无所谓”四个等级。需要说明的是,“说不清楚”与“无所谓”虽然都是不明确选项,但前提不同,“说不清楚”的前提是对知识产权毫无了解,“无所谓”的隐含意思是对知识产权概况略有所知但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数据显示,有63.18%的公众表示愿意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明确表示不愿意了解这方面信息的公众不多,占比为2.27%,选择“说不清楚”选项的公众占比近11%,表示“无所谓”的公众占比23.64%。

(二)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及法律制度的认知

1.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及法律制度的知晓度。课题组选取了5部与公众生活较为贴近的法律,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此调查公众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知晓程度。

数据显示,农村公众对法律、条例的认知水平较低。大多数公众对这些法令一无所知,对此较为熟悉的公众占比都未超过2%。就单部法律来看,对其不了解的公众占比都超过60%(见表1)。

2.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作用的认知。本研究预先提出了知识产权的17个作用,让公众作出选择。图2的数据表明,有18.64%的公众认为知识产权的最重要的作用是获取许可收益,紧随其后的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选择占比为15.45%。除这两个被选率较高的作用之外,还有“自己应用”与“提高企业市场影响力”得票率都在8%以上。

(三)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关注度

1.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数据显示,农村公众最常用来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三个渠道为网络、电视台和报纸,其中,电视台占比68.91%、计算机网络占比65.13%、报纸占比29.83%(见表2)。

可以看出,电视台仍是农村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第一大渠道,网络紧随其后,报纸重要性虽然降低了一个等级,但仍不可忽视,位居第三。除此之外,乡政府、村能人、图书、宣传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都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将是在传统媒体影响力下降后,提高农村公众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2.公众最相信的渠道。调查显示,对于获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35%的农村公众最为信任的渠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其次就是电视台,选择占比在30%左右(见图3)。

除这两个占绝对优势的渠道之外,乡政府这一独特的渠道表现亮眼,得票率仅次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和电视台,公众对其认可程度接近15%。此外,农村公众对报纸这一传统媒体的信任度也较高,排在第四位。

3.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类信息的关注。本研究把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类信息的关注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必看必听、常常看听、偶尔看听和不看不听相关信息。数据显示,在农村中,偶尔看听知识产权保护类信息的公众最多,占76.82%;必看必听相关信息的公众仅占1.36%;常常看听此类信息的公众占4.55%;明确表示不看不听知识产权保护类信息的公众占17.27%。

4.最关心的知识产权信息。从具体数据来看,农村公众对于政策法规类信息受关注度相对较高,占比在30%上下。关注“专利侵权与法律责任”方面的信息公众占比在18%左右。但是,明确表示不关心知识产权类相关信息的公众占比达到18.64%(见图4)。

(四)农村公众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满意度

数据表明,在农村,对媒体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基本满意的公众人数最多,占比为81.82%;明确表示对知识产权相关服务不满意的公众占比17.99%;非常满意此类服务的公众仅占比0.45%。

调查中了解到,明确表示对媒体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不满意的公众有两种:一类是没有现实需求,又想接受这方面信息,但媒体提供信息不足;另一类就是有实际需求,但媒体没有提供与其需求相关的信息。

(五)农村公众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1.公众遇到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低、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意识、不知道如何使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是公众遇到的三个主要问题。

表现在农村公众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时不知道怎样使用;同时,农村公众对于“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意识”的反应较为突出,占比近26%;此外,有9.55%的农村公众认为技术水平不高是他们遇到的主要问题(见图5)。

2.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数据显示,农村公众最希望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水平、维权成本、惩处力度三个方面(见图6)。

对一些相对深入的问题,反应则相对较少,如结案速度问题显然只有参与过此类案件的公众才有发言权;再如侵权取证难也是相对专业的问题,不过这两个问题在农村有近6%的公众反映。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1.在对知识产权信息的了解上,农村公众有较高的意愿,占63.18%,有超过20%以上的公众持无所谓的态度。

2.农村公众对相关政策及法律制度的知晓度极低,对一些常识性法律较为熟悉的公众不超过2%。

3.农村公众认为知识产权重要的作用是获取许可收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自我应用和提高企业市场影响力。

4.农村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渠道的偏好是计算机网络、电视台和报纸,但公众最相信的渠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网站。

5.农村公众中,偶尔看听知识产权保护类信息的公众最多,占76.82%;必看必听相关信息的公众仅占1.36%;明确表示不看不听知识产权保护类信息的公众占17.27%。

6.在运用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农村公众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比较低;(2)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3)不知道如何使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农村公众最希望解决执法水平低、维权成本高和惩处力度低三个问题。

(二)建议与对策

大多数农村公众认为知识产权与自己的生活毫不相关,其实这种看法比较偏颇,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知识产权给这个社会带来的好处,所用到的东西也多多少少会涉及到知识产权。如果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不闻不问,直接原因有二:(1)公众感觉没有实际用途,即使有部分公众认为知识产权的作用是获取许可收益,但可能也并不知道如何去获取;(2)由于农村公众文化知识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比较枯燥乏味的相关产权和政策条文理解困难。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电视、互联网、手机媒体应加强向农村公众传播与其生活相关的或感兴趣的内容,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增加知识产权信息的吸引力。

2.注重知识产权信息传播的通俗度,培育农村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如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例研究,让公众切实感受到知识产权的作用。有必要时,可以针对某些有特殊需求的农村,比如发展特色养殖与种植、民间艺术产业化的村庄,定期举办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训会,现场解答公众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做出解决。

3.借用新媒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育。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农村公众第一大信息来源。利用互联网及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传播或转载知识产权信息,举办生动有趣的相关活动,鼓励农村公众积极参与面,调动其学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4.发挥乡政府及村委会的“上传下达”的作用。数据显示,乡政府是农村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第三大权威信息来源。为此,可发挥乡政府执行力的作用,以宣传册、农村集市或文化娱乐活动为载体宣传知识产权信息,引导公众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这一权威资源库。

5.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设计要简单明了,相关信息要及时更新。公众只要有需求就能打开官网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

6.针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做出积极回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大环境建设,从根本上激发农村公众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动力,提升农村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

农村公众了解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意愿度较高,但公众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比较弱。执法水平低、维权成本高、惩处力度不够,是公众集中反映的三个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一会丧失法律尊严,损害群民利益;二是容易让公众产生消极心理,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大环境的建设。

第2篇

关键词:丰台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服务业;建议

1引言

丰台区是北京市六城区之一,作为北京市城市功能拓展区,是北京市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代表处聚集地,北京南部物流基地和知名的重要旅游地区。伴随着市场的好转和国家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丰台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开始进入快车道,但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本文从丰台区知识产权行业的环境、现状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2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本节试从知识产权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政策等几个方面对丰台区知识产权工作现状进行分析。

2.1知识产权创新

通过多方机构的共同努力,丰台区知识产权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成,在促进创新、实现专利技术实施方面卓有成效。

鼓励创新方面,北京市和丰台区积极开展专利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的审定工作,专利优势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丰台2013年全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6373件和327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1.5%和9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2829件和755件,增长29.2%和0.5%,2009~2012年专利申请数量复合增占率约为232%,专利授权数量复合增长率为237%(表1)。

促进技术转化方面,丰台区科委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以贷款担保、技术合同登记、科技培训等业务为重点、在区科委的直接指导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区内组建有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构建孵化器可持续发展机制,进而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2013年,丰台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479项,技术合同成交总额629.5亿元,增长28.4%,居北京各县市第2位。目前,丰台区知识产权保持着持续稳定增长,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活跃,丰台区科委等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举措,有利地促进了丰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与进步。

2.2知识产权保护

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得到重视,北京市及丰台区政府从多层面改善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为科技、文化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方面,北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布局更加完善,各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规条例,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更加系统。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庭2013年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464件,共审结一审案件12238件,受理案件数量较之2012年上升10.2%。机构设置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属单位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其工作站;丰台区人民法院设立基层知识产权庭,审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以外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宣传方面,北京12330同丰台区知识产权局积极合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对于郊县地区和社区居民,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进乡村”“身边的知识产权”等活动,增强居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3知识产权政策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除《纲要》外,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知识产权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整体架构已经基本完善,框架涵盖了战略目标和近期目标、战略重点、战略专项任务及其战略措施多个方面。

北京市政府积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制定了《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为北京知识产权的发展确定了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还制定了《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等一系列具体行政法规,从鼓励发明创造、鼓励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体系及服务平台等多方面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丰台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丰台区“十二五”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强调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大中介服务组织培育、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创新服务体系。为此,丰台区科委制定《丰台区专利支持办法》,区政府每年设立专利支持资金1200万元,对专利奖励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用于支持专利授权、专利转化及专利服务。

总体来看,北京政府长期以来坚持鼓励并支持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鼓励知识产权转换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在“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各项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为北京科技文化创新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3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特点

综合丰台区知识产权现状和经济发展特点,分析得出丰台区知识产权特点,包括知识产权企业集群分布、军工科技资源密集、高技术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专利技术市场活跃、知识产权持续快速发展、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具体分析如下。

3.1知识产权企业集群分布

丰台区的知识产权研发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与中关村丰台科技园等地,集群现象明显。园区拥有企业共计约4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已达到2900余家,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50家,拥有上市公司24家。园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丰台区进行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研发投入的主要投资者。

3.2军工科技资源密集

丰台区军工科技资源密集,促进以军民融合为特征的产学研结合,是发挥资源禀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点之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兵器工业集团名下大约有近50家企业入驻丰台园区,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卫星应用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领域有着较大优势,是军民融合的重要领域。利用军工科技资源密集的特点,丰台区采用“军民融合”模式以促进本地技术创新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效。

3.3高技术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丰台区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工程服务、轨道交通和航天军工为代表的特色产业,以文化创意产业和生产业为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型产业,已初步形成创新活跃、要素集中、经济发达、区域和谐的总部经济区。

3.4专利技术市场活跃

2012年丰台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仍稳居全市区县第二位位,合同成交额为490.3亿元和382.2亿元,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9.9%,输出现代交通技术合同成交额332.0亿元,比上年增长9.1%,占全市现代交通技术合同成交额的73.7%。

3.5知识产权持续快速发展

2013年,全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6373件和327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1.5%和9.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2829件和755件,增长292%和05%;商标申请9893件,获得注册5439件,累计有效商标32080件,2010年至2013年,商标注册申请数量保持稳定增长,复合增长率为21%。

3.6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

截止2013年,丰台区拥有商标机构149家,占北京总量的9%左右;至2014年4月,北京市共有专利服务机构291家,其中海淀机构数量约占总数45%左右,朝阳约占20%,西城约占17%,丰台区只有数家专利机构。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对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4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发展建议

结合丰台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与特点,本文试从工作重心、外部

4.1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培育知识产权转化平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丰台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提高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能力。探索设立多层次、多领域的知识产权投资基金,吸引产业资本、风险投资采取多种商业创新模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行业组织、产业联盟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依托专业服务资源,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机制,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争端提供高效服务。

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立足科技园、服务北京的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网络。以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为目的的配套服务体系,以及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核心的集成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为特色的综合服务体系。

4.2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对现有法规政策进行整理和修订完善,将工作重心转变到为国内科技文化创新服务、国民经济转型服务上来,制定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鼓励性政策。

制定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政策,对搭建专利技术交易平台、专利转化实施项目、专业服务支持、金融服务等予以支持。支持专利运营机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知识产权运营领域。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处罚力度,减低专利企业和个人通过法律等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成本。

4.3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多渠道、多方式共同作用,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受众范围,利用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展示、知识产权教育等形式,对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

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开展各项宣传活动,面对社会居民进行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居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使居民能够,自觉自律地提升知识产权修养,不再使用盗版软件、不购买盗版书籍和音像资料,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4.4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发展

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鼓励丰台区现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更加丰富全面的服务活动。在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现有机构的薄弱环节,加强人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组建专业化、满足特定客户群体(如大学等)需求的专门化服务机构,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职业培训工作,组织好对专利人的继续教育工作;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形式、多渠道引进人才,要着力引进服务丰台区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高级人才。

4.5以企业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

关注并重点鼓励以丰台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群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性活动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

充分利用丰台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的有利优势,鼓励其创新能力的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群。

4.6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取长补短,最终达到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积极开展国际多层次交流合作,包括如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间的国家机构层面的交流合作,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促进国际知识产权实业发展。

鼓励国内外知识产权机构、企业双向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型知识产权机构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竞争;鼓励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企业到过国内开展业务。

2014年7月绿色科技第7期5结语

在新形势下,只有从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增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促进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与转化,才能使知识产权持续良性发展,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装变、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涛,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十年反思[J].知识产权,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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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勉青.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述评[J].探索与争鸣,2010(10).

[6] 赵弘.关注北京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11).

第3篇

首先,传统文化主要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及民间民俗三大类。其中,以民间音乐、舞蹈、曲艺、美术、语言文字、戏曲杂技等为主的民间艺术形式则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之余创造的或在民间得以广泛流传的艺术。多有相对公开性、不可再生性、表达形式多样性等特点。传统的民间艺术基本以口口相传或者形体记录的方式进行传承,这在很大程度上为其保护出了个大难题。其次,民间传统文化作为一个群体性的文化形式,基本上是属于一个村寨,或者一个乡镇,抑或是一个民族的,甚至有可能是流传于少数的传承人之间,这在主体确认上有了很大的挑战。与现行知识产权规定的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较为明确的主体不同,其在主体的资格上很难去确定主体。再次,民间传统文化比如民歌很大程度上是靠口口相传的,只要其被使用就会一直被传承下去。在我国特别是新丝路背景下的很多多民族地区,有很多艺术形式都有上千年的历史。这给我们现行的著作权法对相关作品的保护期限规定出了个难题,以文字作品为例,其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及作者死后50年。而民间传统艺术的自然传递和不断传承特性,让其在期限上有个严重的不确定性和超长性,这也让现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性无所适从。

二、现行立法的缺失,欲保护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国际社会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尚处严重不完善的境地。不管是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还是一些尝试立法的发展中或者第三世界的国家,都处在星星点点、相互摸索的状态。从最初的1976年,WIPO与UNESCO共同制定的《发展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范法》最早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了解释,至1977年的《关于建立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班吉协定》对“民间文学艺术”有过相关的论述,再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第一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的归纳将民间传统文化中的大部分内容归纳至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际社会对民间传统文化形式的归纳和总结以及其立法保护都未直接将其归纳至知识产权领域,或者说都未直接将其置于知识产权体系的管辖之下。我国对非物质文化的概念界定出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条与第三条规定的内容,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立法状况将民间传统艺术基本归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虽然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具体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类型和种类并未得到详细的解释,因而,可以说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和立法内容尚处欠缺状态。

基于以上的分析,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界不管是从立法还是从司法实践中,对民间传统艺术的保护都尚处欠缺阶段。在“新丝路”拉动区域经济、文化、政治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产业的贸易必将成为经济贸易的一大重心,要加强文化产业特别是民间传统艺术的产业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显得迫在眉睫。在分析主体、客体、时限性、和立法缺失等现状的基础上,对民间传统艺术的保护提出如下解决思路。

(一)激活产业,为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提供市场保障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化发展,知识作为另一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元素越来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梦工厂制作的两部动画片《功夫熊猫》风靡全球,在给梦工厂带来11.64亿美元票房的同时,还分别捧得了第81和84届美国奥斯卡金像奖。这两部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元素的动画电影在受到市场和业界肯定的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传统文化的潜在市场价值和无限的可能。“新丝路”横跨的各省份和地区都是传统文化较为繁荣的地区,在“新丝路”经济圈的背景下激活民间传统文化产业市场不仅可以为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提供市场保障,而且可以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出很大的贡献。以《云南印象》的成功为例,各行业及艺术家在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在政策、市场准入、税收等方面给予民间传统文化产业以一定的优惠,积极的鼓励文化公司、艺术家不断的以民间传统文化为创作的素材,不断的加强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传统的民间传统文化的融合。实现民间传统文化科技化,科技人文化,真正的打开民间传统文化的发展市场。

(二)科学立法,为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基础保障民间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在客体和价值取向上是与现代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不谋而同的,而且在经济价值方面加强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知识产权人的智力成果,而民间传统文化在数千年的传承历史中无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重要的是这种智慧结晶不仅具有创新性还具有实用性,这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无疑是完全吻合的。此外,知识产权保护在给予知识产权人一定期限的排他性独占权的同时,也激发了创作人的创作激情。民间传统文化不仅具有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更具有弘扬的民族精神和繁荣文化产业的巨大功效。给予民间传统文化以知识产权保护无疑在激励传承人的创作、弘扬激情的同时还促进了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虽然民间传统文化有相对的公共性,但是基本集中于传承人、乡村、片区,仍然具有私有性,仅其私有范围较广而已。因而,不管是从客体还是从价值取向抑或潜在市场价值角度出发,我们都可以将其与现代知识产权保护相融合,而不是简单的将其归类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新丝路”背景下,文化产业特别是民间传统文化产业的贸易和交流将会愈发的频繁,加快科学立法,全面促进地方、片区、经济圈的科学立法,是民间传统文化得以保护的基本前提。

(三)严格执法,为民间传统文化的产业化和资本化提供执法保障在科学立法的同时,还要不断的注重执法的保障。在震惊全国的“乌苏里船歌案”的审判结果里我们看到了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尴尬处境。“乌苏里船歌案”经过二次审理虽然分别判决赫哲族胜诉,但是对于赫哲族索赔的诉讼请求却没有予以支持。面对这种“新拿来”主义,我们在有立法保护的同时,还要在司法、执法的时候予以支持。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我们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应该以现行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引用,在合理考虑双方当事人创作的基础上,要求再创作者者给予原创作者以适当的经济报酬。这样,不仅可以使得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得到一些经济补偿,也不至于因高昂的使用费用将民间传统文化的弘扬者吓得不敢靠近。就乌苏里船歌的判决来看,司法和执法仍然存在含糊和糊弄的意思,没有更好实质的解决问题。而“新丝路”背景下的民间传统文化贸易,却需要严格的执法。需要完善的法律基础上能够有严格的司法、执法队伍,这样才能保护好民间传统文化的同时,不断的促进其再生和循环创作。

第4篇

旅游业是现代朝阳产业,逐渐发展为我国服务型产业的重心。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本文主要结合贵州省的一些实例,概括出我国旅游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对策。

一、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问题

(一)景区名称商标频被抢注

很多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片面重视资源的开发、宣传、营运,忽视品牌建设与保护。有的旅游企业完全没有景区商标的概念,也有的虽然申请了商标,但商标注册范围过窄,扩展延伸不够,致使我国频繁发生有关企业和个人把历史古迹、风景名胜的名称抢注成商标的事例。“香格里拉”、“瘦西湖”、“武当山”、“黄山”等都在某个商标类别中被抢注。安徽省著名风景区“天柱山”、“九华山”被外省抢注成商标,并标高价出卖。海南省旅游行业的品牌――天涯海角,1997年被一公司抢先注册了包括“观光旅游”服务项目在内的6类“天涯海角及图标”商标。

贵州省旅游资源极其丰富,神秘雄奇的自然景观、古朴浓郁的民族风情、悠远凝重的历史文化和舒适宜人的气候条件构成了贵州独特的旅游资源。然而面对景区名称被抢注的狂潮,贵州旅游几乎面临同样的尴尬。贵州梵净山被很多企业和自然人在药品、水泥、面粉、啤酒、矿泉水、玛瑙、保险、典当等类别,甚至还在宠物饲养、动物育种、墓碑等类别上被注册了商标。“西江千户苗寨”、“千户苗寨”已被贵州和上海的自然人抢注。其中,贵州两个自然人在6个商品类别上申请“西江千户苗寨”和“千户苗寨”商标共7件,上海的自然人夏某在45大类商品类别中,每类都申请了1件注册商标。黔东南州“朗德上寨”于2006年被上海的个人注册了全部类别的商标计45个,“青龙洞”、“和平村”亦被他人注册。截至2008年,使用贵州省景区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共有1388件,省内景区自己申请的商标仅有61件,占总数的4.4%。省内其他主体以我省景区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共599件,占总数的43.2%。省外申请人以贵州省景区名称申请商标注册达728件,占总数的52.4%[1]。可见,加强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严峻。

(二)旅游线路模仿、抄袭现象严重

旅游线路往往分为普通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线路。开发设计并宣传旅游线路尤其是特色旅游线路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而复制它却十分容易。由于未对旅游线路及时注册商标,很多旅游企业设计的旅游线路都不同程度地被复制、抄袭。如“自驾车重走丝绸之路”旅游线路是1998年四川某国际旅行社投巨资在全省首次开发的,在设计中,游客将以自驾车的方式从成都出发,经陕西、甘肃、青海环线旅游。不料这一旅游方式和旅游线路很快被省内外其他旅行社“抄袭”,该活动也因这些旅行社省略了开发成本的低价竞争而被迫中止。雷同的线路、混乱的市场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游客的购买欲望,影响了旅游业的整体发展。这一问题在贵州也很普遍。

(三)旅游活动安排、旅游商品简单“克隆”,缺乏吸引力

景区为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增加景区吸引力,往往安排专人进行活动项目的创新和推广,如各种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表演形式和游戏活动。同时为增加经济效益,旅游企业往往精心打造一些凝聚了当地的特色旅游信息和特色旅游文化的具有实用性、纪念性、礼品性的旅游商品出售。无论是旅游活动安排还是旅游商品都耗费了旅游企业的精力和财力。然而实践中,旅游项目、经营模式、旅游商品等“克隆”现象非常严重,假货、次货、低质旅游商品和服务泛滥,致使旅游吸引力大打折扣,影响了商品的品牌地位,降低了游客的购买欲望。贵州旅游商品市场仿冒较为严重。如被称为“东方第一染”的安顺手工蜡染长期被机器化大规模仿制,且价格低廉、质量低下,导致安顺蜡染的声誉在近些年大受打击。除此之外,贵州银饰、刺绣、服装服饰、雕塑、编织、民族乐器等旅游商品也往往因为生产规模小且分散,产品开发深度不够,企业法律保护意识不强而频频被复制、克隆。

二、旅游知识产权保护之对策

(一)强化旅游管理部门工作职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1.各省旅游管理部门应责成下级旅游管理部门全面调查掌握所在辖区的各类旅游景区的商标注册情况。对尚未申请注册的,督促相关单位尽快申请注册。必要时旅游管理部门可将辖区内的重要旅游景区名称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准许具有良好商誉、讲求诚信、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加以使用。已经注册的,要掌握其注册类别等信息,对重要的已被抢注的商标鼓励相关单位进行回购。

2.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还应与文化部门、遗产保护部门配合,加强对本地自然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俗文化、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等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民族的DNA,“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贵州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省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主要有苗族古歌、刻道、侗族琵琶歌、侗族大歌、铜鼓十二调、木鼓舞、芦笙舞、傩戏、安顺地戏、彝族撮泰吉、木偶戏、布依族八音坐唱、布依戏、思南花灯戏、侗戏等。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贵州开展文化旅游的宝贵资源。贵州省旅游管理部门可责成下级旅游部门对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时申请商标或专利保护,并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姓名注册商标。同时,贵州省独特的民族旅游商品资源丰富,比如银饰品、漆器、乐器、民族织品、刺绣、蜡画、蜡染、木雕、奇石等,因此有必要将独具特色的民族特征信物、标识申请商标。最后,贵州旅游管理部门可依托民族旅游村寨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贵州有众多民族风情浓郁、环境优美的民族村寨,已成功打造出以凯里巴拉河苗族文化旅游区、黎平肇兴侗族文化旅游区、贵定音寨布依族文化旅游区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乡村文化发展模式,西江千户苗寨、郎德上寨、平坝天龙屯堡等已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景点[2]。为防御这些资源被抢注商标,相关旅游管理部门应尽快将这些民族村寨名称、民族村寨的物质、文化标识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3.组建旅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调处理保护工作。旅游管理部门作为旅游业发展的调控主体,队伍建设十分重要。为此必须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中增设内设机构旅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建一支高效精干的旅游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并形成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提高旅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1.提高旅游企业旅游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首先企业领导层要通过集中培训、向同行考察学习等方式快速积累旅游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学习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策略,尽早制定企业旅游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其次,要在企业上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旅游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合力。

2.及时申请商标、专利。首先,旅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商标注册,及时注册商标并扩大注册类别,有实力的企业可尽量申请在覆盖商品和服务类别的45大类商标上全部进行注册,有效避免商标流失。对于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外观设计、生产配方、生产技术等尽早申请专利。对于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专利,旅游企业可以将商标、专利许可出去,收取使用费,或者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达到了宣传品牌和增加经济收益的双重目的[3]。另外,旅游企业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并打击侵权行为。

3.密切关注《商标初审公告》。《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因此,旅游企业和旅游管理部门对他人抢注的自己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及时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权利。如果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成功,应密切关注商标市场的情况。如果抢注人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没有使用,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此时要把握机会及时申请注册,夺回商标权[4]。

(三)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旅游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第5篇

关键词:地理标志;特产;保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中图分类号:F327.8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4)08-1980-05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tection of the Enshi Specialty in the Wuling Mountain Areas

LIU Zhi-yang,SUN Zhi-guo

(Centre for Cultural Studies on Southern Hubei Province,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nning437100,Hubei,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20 kinds of national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14 national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trademarks, 6 kin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ith national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the Enshi Tujia and Miao Autonomous Prefecture. The main problems were analyzed. Some advices and measures for protecting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ies in Enshi prefecture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specialty;protection;Enshi Autonomous Prefecture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的7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之一,为多哈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的三大议题之一[1-3],是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普遍关注的一大热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源于法国,有100多年的历史[4],但其在中国是一种新型知识产权制度,实施时间不久,始于1995年。这种新型知识产权主要是针对名优特产(农产品、酒类、食品、工艺品、纺织品等广义的特产),是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5],能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从而带动特产产业集群发展[6,7],尤其适用于民族工艺品、民族传统医药等地理标志权的保护[8,9],从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因此,地理标志具有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价值[10-14]。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将武陵山片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定为中国未来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并确定了新阶段扶贫方面特色优势产业的主要任务,专项扶贫中产业扶贫的思路,行业扶贫中发展特色产业的方法。2011年2月16日,湖北省率先启动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强调以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和幕阜山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

如何利用TRIPS协议中规定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培养特产品牌[15],提升特产竞争力,是武陵山片区特产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产业扶贫的重要问题。将武陵山片区特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农业扶贫的关键。因此,分析了武陵山片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简称恩施州)特产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1恩施州特产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目前存在3个主要系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1.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检系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始于1999年,1999-2005年称为原产地域产品。恩施州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种,具体如表1所示。

1.2地理标志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始于1995年,恩施州有国家地理标志商标14件,具体如表2所示。

1.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开始不久,始于2008年。恩施州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6种,具体如表3所示。

2恩施州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问题

2.1地理标志保护不全面

恩施州目前已实施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特产还不到该州名优特产的10%,许多区域性特色名优农副产品与农副产品基地尚未实施地理标志保护。食用油、纺织品、饮料、调味品、花卉等特产尚未实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水产品、调味品、花卉、纺织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烟草等特产尚未注册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地理标志商标;饮料、水产品、烟草、棉麻、调味品、花卉等特产,尚未登记农业部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恩施州的红茶、贝母、续断、窑归、百合、鱼腥草、天麻、首乌、竹节参、金银花、板栗、核桃、白果、薇菜、香菇、魔芋、茶油、烤烟、白肋烟、马头羊等名优特产,均未实施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2.2地理标志保护系统分工不明

由于行政体制分管问题,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3个主要系统。结果是同一特产不得不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又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还得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在不同地理标志保护系统中,同一特产存在同物异名、同物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有异等现象。如同一种桐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系统中称“金丝桐油”,而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中系统称“来凤金丝桐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伍家台贡茶”保护范围为,宣恩县万寨乡伍家台村、板场村、马鞍山村,椒园镇香树林村、红岩卡村,晓关侗族乡小溪村、覃家村现辖行政区域,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伍家台贡茶”保护范围则为,宣恩县万寨乡、晓关乡、椒园镇、珠山镇、长潭河乡、沙道沟镇。

2.3部分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狭窄

我国藏毯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青海省现辖行政区域及自治区现辖行政区域;普洱茶的是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保山市、德宏州、临沧市11个市州部分现辖行政区域,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都较大。然而,恩施州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则一般不超过一个县域,有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太小,只有一个乡镇。如板桥党参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仅为恩施市板桥镇现辖行政区域;超过一个县域的仅有恩施黄牛肉和恩施黑猪肉2种。

2.4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缺失

保护与利用地理标志这种无形知识产权,必须对其载体地理标志特产有严格的质量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恩施州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特产,只有地方质量标准,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2.5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较差

为了维护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可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我国3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中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最早、最好。截至2013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共核准了4 760家企业使用526种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最多的10种地理标志产品依次为:武夷岩茶、盘锦大米、阳澄湖大闸蟹、龙井茶、安溪铁观音、浏阳花炮、洞庭(山)碧螺春茶、郫县豆瓣、龙口粉丝和五常大米,其使用企业数分别为255、212、180、172、129、124、112、104、101和92家。然而,恩施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较差(表4),20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12种尚无企业使用,另8种的使用企业数均在1~13家,远不及武夷岩茶等的使用情况。

2.6缺少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品的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均适用于工艺品,但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则仅面向农业的初级产品。恩施州有土家族、苗族、侗族、白族等世居少数民族,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工艺美术品资源,包括土家织锦、挑花、刺绣、制陶、印染、雕刻、编织等多种门类,但其地理标志保护尚处于空白状态。

2.7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地理标志保护未受重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一大类。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保存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其相关产品具有地理标志人文因素特征。恩施州有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还可另外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但目前该州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尚未受到重视。

2.8特产富硒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不突出

恩施州硒资源极为丰富,分布广、含量高,居世界之首,2011年恩施市被国际人与动物微量元素大会(TEMA14)组委会授予“世界硒都”称号,恩施天然富硒农产品为世界70%以上缺硒地区带来了福音。产自富硒环境中的特产(尤其是农产品)常具富硒这种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而恩施州地理标志名称中含硒极少,仅1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恩施富硒茶),完全没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与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显然,该州特产富硒地理标志自然因素特征在国家地理标志名称上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

3恩施州地理标志保护对策

3.1推行“一县八品”的地理标志特产政策

大力推进恩施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行一县(区、市)八种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政策。突破“一村一品”的老观念,尽量扩大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最好以一个或几个县(区、市)为范围,利用WTO十分认同的地理标志制度,实现地理标志特产区域化、专业化,从而发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

3.2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特征

地理标志特产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决定,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生产历史、文化遗产等。恩施州可以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专家之力,深入研究名优特产的地理标志人文因素(尤其是文化遗产)与自然因素(尤其是特产立地农业地质背景)特征,做好地理标志特产保护工作。

3.3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

构建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需要加强跨县域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作,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跨省域地理标志保护合作。还应该联合统一恩施州区域性名优特产地理标志名称,如恩施魔芋、恩施薇菜、恩施魔芋粉、恩施油茶、恩施竹笋、恩施银杏、恩施桐油、恩施乌桕油、恩施生漆、恩施西兰卡普等。

3.4建设地理标志特产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大力推进恩施州地理标志特产标准化,制定各种地理标志特产的相应国家质量标准,通过实施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规范生产过程,开展全程质量控制,构建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地理标志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好地理标志特产品牌发展的基础。大力开展恩施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中药材GAP等认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与有机农产品。

3.5坚持地理标志战略品牌

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集团性和商品独特性,应该从地理标志申报、质量控制、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等方面,完善恩施州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应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品牌效应,鼓励与支持地理标志特产保护范围内的更多企业使用其相应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结合中华老字号认定、中国特产之乡命名、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等,在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地理标志“多、乱、杂、弱、小、散”的现状,培养地理标志特产的区域公共品牌,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名牌地理标志特产。

3.6依靠地理标志权保护发展特色农业及农林产品加工业

深入研究恩施州各种名优农产品,尤其是茶叶、中药材、果品、蔬菜、油茶、烤烟、家禽、牲畜、蚕茧等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特征,揭示其地理标志特征。并结合《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油茶基地、茶叶基地、蚕茧基地、烤烟基地、高山蔬菜基地、魔芋基地、柑橘基地、中药材基地(尤其是GAP生产基地)、干果基地、肉类基地等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粮食产能工程、油茶示范工程、优质茶叶工程、优质烤烟工程等。申报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发展恩施州特色农业(茶产业、中药材种植业、果业、蔬菜业、粮油业、烟草业、畜牧业、蚕茧业等)以及农林产品(茶油、茶叶、蚕茧、蔬菜、猕猴桃、魔芋、柑橘、核桃、竹木和畜禽产品等)加工业。

3.7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

农业知识产权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其中,农业生物遗传资源包括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应该将地理标志与农林植物新品种景阳鸡(九斤黄鸡)、中蜂(华中中蜂)等畜禽遗传资源,清江白甲鱼等水产种质资源以及涉农的中国驰名商标等相结合,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体系,为恩施州农业科技创新护航,促进农业现代化。

3.8加强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收集与整理恩施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对相关药品(非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相关药材(农业初级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少数民族传统药材与药品的地理标志权保护,加强少数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3.9重视地理标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保护

其实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与特产无关的,和地理标志也没有明显联系,但传统技艺类、传统美术类、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常与地理标志的人文因素密切相关。有些传统特产具有地理标志特性,并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国家地理标志特产“湖北第一历史名茶”恩施玉露,其传统制作技艺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且地理标志名称“恩施玉露”为农业品牌类非物质遗产。因此,应该对恩施州传统特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的双重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传承地理标志特产的传统加工工艺。

3.10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的旅游扶贫意义

开发恩施州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特产、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特产之乡等的旅游资源,结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展。

3.11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支持恩施州龙头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中国50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创建新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地理标志+特产之乡+驰名商标+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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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孙志国,钟儒刚,刘之杨,等.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9):10-15.

[9]孙志国,钟儒刚,刘之杨,等.武陵山片区特产与遗产优势资源的保护及扶贫开发对策[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10):12-15,26.

[10]孙志国,钟儒刚,刘之杨,等.武陵山片区特产资源的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扶贫对策[J].山东农业科学,2012,44(12):119-124.

[11]曹新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之完善――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为视角[J].知识产权,2007,17(1):26-31.

[12]游泓.地方特产的地理标志与地方性文化知识保护――对湖北省西部利川市农业经济发展的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09(2):69-72.

[13]王笑冰.地理标志的经济分析[J].知识产权,2005,15(5):20-26.

第6篇

关键词 科技工作;现状;发展对策;辽宁彰武

中图分类号 F32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0-0368-01

抓科技就是抓经济,基层县市科技工作是我国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战场,是科技惠及民生的重要阵地,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彰武县只有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科技富民”战略,认真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带领全县人民,坚持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振兴县域经济的路子,才能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协调稳步及又好又快地发展。

1 彰武县科技工作的基本情况

彰武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县”战略,重视科技工作,把科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县科技成果不断增加,5年来,全县共实施省、市、县科技项目61项,获市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9项,科技培训扎实有效。利用科普之冬、科技之春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累计5 312次,培训人数450万人次;科技共建和科技特派效果明显,建成了以花生产业基地为主的科技示范基地,聘请省农科院专家组成3个科技特派团,381名特派员到各个特色产业的乡村、企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专利申请量61件,授予专利权52件。

2 彰武县科技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科技培训工作未完全到位

农技部门下乡培训在乡镇办班居多,真正需要技术的农民听课的少,讲理论多,做示范少。涉农部门单兵作战较多,统一协调少。农业产业化项目缺少中心示范户,致使农民看不见、摸不着、学不会。经纪人缺乏,市场信息不灵,市场流通不畅。特色产业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规模,但是没有形成产业化,产加销有脱节现象。

2.2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自主品牌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在发明专利少,而且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保护意识淡薄,创新的成果常为他人所利用。

2.3 体系建设不健全

县、乡、村3级科技服务网络亟需建立起来。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有的成果封存多年不能转化,使经济总量中的科技附加值不能有效地提高。

2.4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企业自主创新基本处于被动发展态势,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没有建立起来,使产品研发相对滞后,技术含量不高,产品更新换代慢,储备不足,发展后劲不大,市场竞争能力不强[2-3]。

2.5 对科技的投入不足

县级财政列支的科技经费有限,远不能满足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新技术的应用、新项目引进、新成果的转化。企业内部的自主研发资金也很有限[2]。

3 科技工作发展对策

3.1 转变科技培训方式

建议有培训任务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特色产业做好统筹规划,按照“按需施教,缺啥补啥”的原则,让农业专家走村入户开展培训,专家与农民近距离接触,面对面授课,把培训班办到村、屯、户、田间地头、小区、大棚,让农民看得见、学得来、会应用、得实惠。

3.2 突出产业特色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要发挥中心示范户、专业技术合作社的职能作用,带动一方百姓,特别注重培养自己身边的经纪人,他们既是示范户,又是技术员和经纪人,农民既看又学,产品就在家门口销售,可促进特色产业尽快形成产业化[4-5]。

3.3 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工作

县政府2012年初已下发文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彰武县科技特派工作领导小组,对科技特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选派的381名科技特派员要加强引导和服务,不但要有数量,而且要有质量,人人要带项目到农村、到企业,帮助乡镇发展特色产业,尽快形成产业化,帮助企业谋划发展大计,真正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体现科技人员的价值。

3.4 增强服务意识

政府对企业的服务要“用心”、“用智”、“用力”。“用心”是用真心,动真情,办实事。“用智”是帮助企业引进项目,引进人才,搞好技术储备、项目储备、人才储备。“用力”是政府对企业要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支持、项目支持、专利项目成果转化的支持。帮助企业找准依托,构建平台,打造品牌,自主研发,形成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技术与市场有效的衔接。要帮助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加速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的转化,使现有企业由一般加工型转变为科技开发型、科技先导型、科技创新型。

3.5 提高创新能力

政府要出台政策,设立专利项目基金,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培育自主品牌产品,要变“产地品牌”为“产品品牌”、“产品效益”为“品牌效益”。支持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支撑和引领创新型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成果向彰武县转移,实施品牌战略,加速知识产权品牌化。2012年争取省知识产权示范县,积极争取省专利成果转化资金。加大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行政执法,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3.6 加大科技投入

经济发展靠科学技术,对科技的投入是最好的投入。技术含量越高,经济增长的速度越快,质量越好。建议县政府按照“十二五”规划安排,实现科技项目经费逐年增长,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使科学试验、示范同步进行,推广、开发全面开展,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为农业产业化建设,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4 参考文献

[1] 田笑明.科学技术普及是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J].新疆农垦科技,2012(1):3-6.

[2] 张新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扶持力度仍需加强[J].中国农村科技,2012(1):40-41.

[3] 韩长赋.坚持不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努力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J].农村工作通讯,2012(2):6-12.

第7篇

一、积极做好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把大力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围绕高新技术开发,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方面,我们跟据国家新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敦促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更好的发挥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精心组织河南梦想食品有限公司、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现在,两家企业已经被省科技厅批准。

在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方面,我们积极引导,政策鼓励,措施到位,使我市企业申请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热情得到了极大调动。今年,我们组织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梦想食品有限公司、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xx市玉松汝瓷有限公司、天瑞铸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目前,郑铁三佳组建的“河南省高速铁路无渣轨道工程技术中心”、巨龙淀粉组建的“河南省色氨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玉松汝瓷组建的“河南省汝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通过省科技厅的论证,获得批准。这使我市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增至4家,省级工程技术的研究中心的建成将对推动我市工程研发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认真做好科技项目计划工作,争取上级科技项目创历史最好成绩

为做好今年的科技项目计划工作,我们一是及时制定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审批。二是通知各科研单位及早做好科研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三是围绕扶持、促进我市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形成、发展、升级,积极组织开展项目调研工作,全面了解企业的技术现状、技术需求和科技项目实施情况。通过以上措施,全年我们共安排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x个,投入科技经费x万元,目前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也都开始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必将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支撑推动作用。

一年来,我局科技工作以项目为主抓手,注重深入企业、乡村等基层调研,挖掘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的项目进行包装,上报到国家、省、平顶山市科技部门。在平顶山市下拨的第一批科技发展项目资金中,我市在平顶山各县(市、区)中荣登榜首,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的“谷氨酸棒杆菌突变株发酵法生产l-色氨酸”梦想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梦想食品有限公司的“降糖、降脂、降压、助消化功能型饼干”、金庚康复医院 的“中药脑瘫一号治

疗脑瘫儿童疗效观察”等8个科研项目获得18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年共争取国家、省、平顶山市各类科技项目x项,获得项目资金x万元,同比增长x。

三、、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力度,促进科技创新

为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我局以“专利宣传月”、“知识产权保护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载体,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为主题,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开展大型义务咨询活动,悬挂横幅,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各种咨询600多人次。二是先后深入到天瑞集团、明鑫科技、梦想食品等重点企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组织协调平顶山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洛阳代办处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和乡镇,帮助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全市专利申请继续呈现质好量多的良好局面。截至今年十一月,我市共申申请各类专利x件,其中发明专利x件、实用新型x件、外观设计x件、职务专利x件,仅玉x一家今年就申请专利x件;今年我市专利授权达x件,创历史新高。这些成绩说明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在今年申请的105件专利中,寄料镇小石门村的张书堂、张洪溧、黄建西申请的发明专利“玉米纤维提取工艺”把我市专利申请的质量又向前推进一个台阶,该项专利若能推广利用,形成规模,必将产生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利用该专利技术提取出的玉米纤维丝,可制成各种日用品和其它纤维的替代品,且提取率高达90%;冲洗玉米纤维的水可为养殖业和种植业提供肥水;提取过程中还能产生酒精。这无疑是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废物利用的一条良好途径。我市玉米种植面积广泛,如果玉米纤维的生产能够形成一定规模,将对我市甚至我省的农业结构调整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以科技活动周为契机,加强科技宣传

五、精心组织开展“ 5.12” 全国防震减灾日宣传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汶川大地震两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二个“防震减灾日”,为了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功能,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我局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使“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深入人心。

刊登地震科普知识;五是组织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xx市实验小学在5月12日举行地震应急演练和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六是于5月12日在市标工人文化宫举行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两条,展出板面三块、宣传画1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设置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

通过本次活动切实增强了公众防震减灾意识,预防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

六、以科技活动周为契机,加强科技宣传

今年,为做好科技活动周期工作,我们组织联合相关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悬挂“携手创建创新型xx”的横幅5条,发放科技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资料内容包括科技、医疗、农业相关政策及科技信息等,增强了广大干群的科技和创新意识;二是电视台以平时采访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科技致富事例为内容进行播放。如,温泉镇陈寨千亩“梅子杏”科技示范园,杨楼乡李庄村沼气、养猪、温棚蔬菜科技示范园等;三是在夏店、小屯、蟒川、寄料等乡镇,市科技局、科协、农林局、农机局、农科所、畜牧局组织派出高级农艺师、畜牧师20余人,设立咨询台,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活动周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3500多人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和一致好评。

七、努力做好平顶山市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村和科技示范工程乡镇申报工作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根据《平顶山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平科〔2007〕13号)精神,在组织好xx村、xx村和xx村申报平顶山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村的同时,认真组织申报今年的科技示范工程乡镇,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筛选确定了小屯镇申报今年的平顶山新农村建设工程示范镇,目前申报材料已报送平顶山科技局待批。

八、做好省、市科技特派员入住企业的遴选工作

2009年我省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省科技厅要求我市推选出三家候选企业。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对市重点科技企业进行认真排查,遴选出xx市梦想食品有限公司、明鑫科技有限公司及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作为我市上报省科技厅的科技特派员候选企业。

九、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各选派一名副职负责计划生育包村和新农村建设帮建工作,目前所包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较以前已有较大改善,帮建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也已完成,为接下来开展全面帮建工作奠定了基础;(二)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全年无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同时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任务全部也落实到位;(三)切实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汝政办〔2007〕94号文件要求,在xx市政府网站公开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相关政务信息。

一年来,尽管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当前和今后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在全市各个领域内还要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全民对科教兴市的认识。用科技指导生产,服务于社会,让全市的经济真正依靠科技进步,快速得到发展。二是要加大对科技的投入,解决经费不足制约科技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三是我市还有相当部分科技人员和工人、农民技术素质还比较低,科技推广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针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不断解放思想,开阔思路,通过不断提高人们科技意识,培养创新主体,提升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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