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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结论范文

时间:2023-12-23 09:57:44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监理结论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程监理结论

第1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效果评价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266-01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推行监理制度的项目逐渐增加,工程监理就是指监理方根据国家批准的相关文件以及先关法律与委托方签订有效的合同,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并得到了完善。在国外,工程监理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发展史,并且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理效果评价就是对监理目标的状况、质量、水平以及绩效的反映。监理效果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的评价、进度评价、投资的评价、合同的评价、安全效果的评价等。

1 监理效果的含义及监理任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效果指的是监理方对工程施工状况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的状况则是委托方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业主主要是通过监理实施效果的状况来判断自己的投资是否有价值,以及监理机构的工作情况。施工方主要通过监理效果来考察监理方对施工工作监管的重要性,并及时的与监理方沟通双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理方则可以通过监理效果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状况,依照反应的状况来实施奖惩,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监理水平和质量。监理方在提高自身的水平和质量的同时,也可以赢得市场上的优势竞争地位。

监理任务指的是监理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要达到监理的目标主要可以通过对工程建设的合同、安全、信息等方面实施监督。通过质量、投资、合同、安全等方面的监理效果可以反映工程建设阶段的监理效果,还可以反映施工阶段的真实情况。

2 监理效果的评价

监理效果的评价指的是检验施工阶段监理效果合格的评定,监理效果的评价也是监理活动当中一项重要的环节。通过实施监理效果的评价,可以使监理机构及人员认识到自己工作上面的不足,并不断的总结经验,找出与同行之间的差距,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员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实施监理效果的评价,还可以提高群众对监理行业的认识,并改变人们传统的观念,使监理行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通过对监理效果评价的内容、指标及体系的了解,可以清楚的认识到监理效果的评价。

2.1 内容

监理效果评价的内容讲的是要根据监理目标实施的情况,工作质量,绩效的反应监理效果。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质量监理效果的评价,对投资监理效果的评价、对合同监理效果的评价、对进度监理效果的评价等。

2.2 指标

定量评价是监理效果评价的表现形式。定量评价是对每个具体指标的数值进行精确的计算,通过得出来的数据反应监理实施的效果,这样就会使监理效果评价的结论更具权威性和科学性。监理效果的评价指标是能够如实的反映出监理效果的,它同时还能满足各参与施工方的对监理效果评价的要求。

监理效果的评价参照的监理指标主要有: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投资效果指标、合同监理效安全指标、组织协调指标等。

2.3 体系

按内容和范围来说,监理效果评价可以分为全面和单项的评价。全面评价指的是对建设阶段的各个方面实施监理情况所作出的综合评价。单项评价指的是通过对项目建设阶段当中某一部分实施监理的状况进行的评价。其主要是通过局部的监理效果反映出各个阶段的问题,并对工作作出改进。全面评价是各个单向评价的综合而形成的,其综合评价体系的构成如图1所示。

通过实施监理效果的评价可以反映监理目标的实施状况、质量和绩效。通过实施监理效果的评价可以使监理机构及人员认识到自己工作上面的不足,并不断的总结经验,找出与同行之间的差距,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员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实施监理效果的评价可以提高群众对监理行业的认识,并改变人们传统的观念,使监理行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通过对监理效果评价的内容、指标及体系的了解,可以清楚的认识到监理效果的评价。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监理工作交底

Abstract: for the project successfully completed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ask, to real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prescribed quality objectives, assist owners to do well schedule and investment control, please construction unit work earnestly study this book, and actively cooperate with me every work, and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drawings, the mandatory project construction standard carefully organize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words: supervision work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公司受业主的委托,依据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规范,对本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四大目标实施控制,以及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协助业主搞好进度、投资控制,请施工单位认真学习本交底书,积极配合我公司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图纸、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组织施工与管理。

1、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我公司将于开工前向业主提交《监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监理部日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先资料报验,后审核,先已完工序验收通过,再后序施工”的监理程序执行。

2、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书面呈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情况(简介、有效证件及证件号),施工组织机构,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 操作人员情况(各工种的人数、技术级别、年龄结构、持证上岗率)和机械设备状况(型号、数量、技术指标、运转性能情况)。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3、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将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签字盖章齐全)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或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不得施工。

4、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将《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向项目监理部提交,附件及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5、施工单位在收到图纸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并在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交底会议上提交意见。

6、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的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并附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

7、我公司有严格的《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并报送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复检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必须清场。

各类配合比事前必须报送试配,并应将试验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

各类试验结果必须按时提交《报验申请表A4》,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严禁隐瞒任何试验结果。

8、安全控制

国务院颁布的,明确规定了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要求参建各方,各行其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第二章规定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9、进度控制

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于开工前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

月进度计划: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按月编制,用A10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于每月25日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工程开工/复工报批:施工单位于工程开工/复工前填写报送项目监理部。经监理人员检查,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签署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方可开工/复工。

每旬,月检查进度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纠偏,调整,确保按期完成。

建立工地会议制度: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确定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安全员,各种负责人,监理人员参加,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本周(月)安全生产,进度,质量,投资要求。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整理与会代表签字后,发送与会单位。

10、质量控制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

材料,设备订货: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样品(或看样)和生产厂家资质证明,质量证明,产品说明书,经监理会同业主代表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进场。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施工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8表),连同数量清单,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复试报告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经专业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外观质量,审核质量证明文件及产品说明书等,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用在工程上。严禁假冒伪劣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

见证取样和送检: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凡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施工单位取样人必须通知见证人(监理工程师、甲方工地代表)共同取样,共同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施工单位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取样数量和代表批量,并由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在工程上。

(2).施工质量控制

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填写报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签字盖章,方可审批开工报告。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批:开工前施工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用A2表,即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经专业监理人员审查同意,送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③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施工单位在每次测量放线后,应填写A5-2表,即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连同测量放线成果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经监理技术复核,验线合格,并在报审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

④混凝土浇注报审: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注前,应填写混凝土浇注报审表,连同附件一并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人员审查和现场检查鉴定,达到浇注条件后,并在报审表上签字盖章后,方可浇注。

旁站监理:根据国家建设部2002年7月17日建市[2002]189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于施工前24小时,应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安排实施旁站监理。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报验:施工中按规定见证取样制作试件,并按规定日期提交试验报告。施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合格后,分别将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控制资料,连同“报验申请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经监理人员现场对外观项目进行检查;实施项目进行实测实量;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合格后,在报验申请表签署验收结论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检验认可,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每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先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自检,互检,专职验收合格填写“报验申请表”连同隐蔽工程验收单一并报送监理,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在报验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方可进行隐蔽。

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出具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书面签认,并经监理会签后,交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及要求。

11、投资控制

(1).验工计价: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监理人员进行工程量验收和计算工作量。

(2).工作量月报:每月25日施工单位将本月完成的工作量报表及下月工程量进度计划报送项目监理部,经监理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

(3).工程进度款支付: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进度款申请表于25日(遇双休日为2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项目监理部,经总监审查,建设单位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付款。

(4).变更签证:必须按分项一事一签原则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同时必须有施工,监理,建设三方代表,实测实量,共同签字,并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方为有效。

12、合同管理

(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合同观念,合同是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各方做到“重合同,守信誉”。

(2).加强合同管理,参建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13、信息管理

(1).施工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做到工程完,资料完。坚决克服资料严重滞后现象。

(2).施工技术资料必须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浙江省建设厅文件》的要求进行整编,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符合要求。

(3).竣工资料必须在施工企业申报竣工验收前完成,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后,才能组织竣工验收。

(4).竣工结算必须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半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后,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审定。

(5).A,B,C表式,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监理统一表式〉〉。

(6).各方对重要事情来往,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各种表格,函件,统一使用A4纸幅。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第3篇

关 键 词: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

Abstract: The work of supervision is actually a control process, in the process of supervision project products, to take the effective control processes in the formation process. Process control prior to control, in control, after the control of three stages. This paper talks about their own views.Key words: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伴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逐渐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 年以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做出相应规定,但对监理在这项系统工程中的定位仍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由于建筑节能不涉及结构安全且靠眼看、手摸又检查不出来,在没有硬性约束的情况下,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给节能建筑工程质量埋下隐患,而建筑节能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个新的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如何对建筑节能进行质量控制。

1 事前控制

注重事前控制,以发挥预控作用,防患于未然。

首先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进行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必须使用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批准的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查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是否为合格,审查建筑节能设计认定和备案(含设计变更审查和备案) 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前,要对建筑节能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然后在图审的基础上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节能设计的意图、标准和要求,提出疑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会审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后执行。

其次,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入微,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规划中建筑节能监理专项方案及专项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节能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节能措施,项目节能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艺监控措施要符合要求。重点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节能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看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施工工艺是否先进合理,能否指导施工,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程质量,建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按相关标准图集设计出的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填充墙、封闭阳台、伸缩缝、沉降缝等保温细部详图。

再次,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查验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参加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的情况,是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培训结业证(建筑节能) 》。考察施工单位选择的试验检测室资质、试验范围、计量认证和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事前控制是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监理工程师若能在具体工程项目上做好施工阶段的事前控制工作,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返工,避免人、财、物、施工机械和施工有效时间的浪费,并能大大提高建筑质量水平。因此,施工阶段质量的事前控制工作是不可忽视的。

2 事中控制

严格事中控制,每天巡视检查,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既成事实而积重难返。

首先,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进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含技术) 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审查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含技术) 是否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节能产品(技术) 认定标识证书,并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复试。特别是进场的保温材料、保护层材料(抗裂剂等)和固定材料(胶粘剂等)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有效期两年的形式检验报告。主要材料进场后,要按批次见证取样送至检测试验单位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保温材料的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其次,根据标准、规范要求,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要求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加强巡视和旁站监理,实施工序过程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记录。外窗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质量验收报验,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填报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细部节点要返工处理,不合格的项目不能验收,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具体的做法有检查凿洞开槽位置是否正确,基层处理是否清除干净;聚苯板必须与基层粘结牢固,无松动空鼓现象;抗裂砂浆与聚苯板粘结必须紧密,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网格面的铺贴和搭接宽度、粘结胶浆和抗裂砂浆的厚度必须符合要求;分格线、滴水槽、门窗框、管道、槽盒上残存的砂浆等应清理干净;对给排水、取暖、通风、空调、电气等系统的调试,其节能实况应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规定等。

再次,要严格控制节能设计的工程变更。建设各方均不能擅自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内容,降低节能标准。如需变更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变更,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工程施工中建设节能各项资料的日常管理,应做到:注意时效,及时整理,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

3 事后控制

做好事后控制,绝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质量隐患或不合格项,严把质量验收关。

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1) 对每个检验批施工质量予以检查验收,审核报验资料并实测实量、观感检查。必须在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查点合格率达到90 %以上的前提下,才能签字认可;2) 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验收签字;3) 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并抽查其主要功能,观感质量状况,在确认该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签字认可;4)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随同单位工程一并进行竣工验收;5) 编制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阐明贯彻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存在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回复后,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均达到合格要求后,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完工后,对节能分部工程进行专项质量评估,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总结。要做好建筑节能有关工作用表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应当单独组卷归档保存。

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建设领域的一个新分部工程,它的实施是一项必须强制性执行的国策,是监理质量控制工作即将面临的新课题,作为实施和推动这一国策的监理人员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随时充实自己,随时总结经验,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为我国建筑节能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问题与对策;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监理概论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所进行的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其主要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设计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和工程运行阶段的监理建筑工程监理具有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建筑工程监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成为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体制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主要注重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依照“三控三管一协调”的方法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三控是指对质量、投资和进度的控制,“三管”是指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就是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之间的协调工作。正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去学习与完善,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事业。

2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受监控的力度不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例如,从承揽监理业务方式上看,在我国还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业主私招乱雇监理单位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工程监理作用的发挥。还有一些企业虽然是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但是实质却不具备监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就其人员的配置状况来看,其人员不充足,岗位不固定,有业务时临时找员工,而无业务时就将员工遣散,这严重影响了员工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也就使得他们很难完成好建筑工程监理的任务,影响监理的效果。

(2)监理人员素质与责任心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使监理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出来,监理效果差。许多监理企业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不高,员工们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和全方位的控制能力,业务能力不精,从而使企业在监理过程中无法利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强有力的控制能力来进行工程监理,以致我国企业与世界先进监理企业产生很大的差距。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监理职责得不到有效地落实,监理工作做得不到位。很多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人员担任多项工程甚至是多个部门的监理工作,是多个项目的监理人员,这样很难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应尽的职责,无法把监理工作做好。还有的工程项目甚至是只挂着监理人员的名字,实际上却没有真正的监理人员存在,更没有开展具体的监理工作。

(3)监理内容和授权范围被业主收窄。目前,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控制的工具,仅给监理单位授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而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对投资、进度的控制权(尤其是投资控制权)。对于只授予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难度就要大得多。这是因为业主未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承包商获取工程款就不用经过监理的审批,无论工程质量合格与否都一样能拿到工程款,导致监理人员不能有效地对施工企业进行管控。倘若业主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监理人员就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能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筑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其他阶段监理的全面推行。

(4)有些监理公司没有完善的监理制度和体系、完备的监理设施,监理工作缺乏必要的保障手段。目前,我国还存在一些监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规章不健全,管理组织体系松散,人浮于事,监理设施不配套、陈旧落后等问题,这给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效果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甚至使监理形同虚设。

(5)我国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也缺乏对监理行业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的资源。为确保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以目前我国对应的法律法规来看还显偏少;同时,对监理企业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还存在较大的空缺,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企业间的良性竞争。

3工程监理问题解决的对策与措施

(1)促进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理市场的市场行为。首先,从中标单位的选择上,业主就应该注意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正规的监理企业承揽监理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内部监理和同体监理的情况。同时,还要强化监理委托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其次,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竣工备案制度的建设,严格查办工程监理的情况,对于工程监理的不招标状况以及挂靠、转包工程,进行重点查办,不允许验收备案。针对我国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情况,以及我国建筑市场不完善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范工程监理招标和招标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和制度方针,使市场运行有良好的保障机制,从而规范市场的秩序。

(2)进行严格的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对于在同一个经营实体内部直接在管辖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一条龙式的承包公司,我们要求监理部门或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其内部要实行独立核算,并且自负盈亏。然而,要想避免前面提到的同体监理等行为,必须要把监理单位独立出来,使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这是禁止上述几种现象的根本措施。总的来说,监理单位要想真正成为监理主体,就必须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就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使国有监理单位的改革工作成为改革计划的一部分,使其成为能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3)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和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工作,逐步提高负责监理的员工的技能和素质。监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技能和素质是保证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做得出色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如果监理人员的技术不强,那实施监理的效率就会很低,这样一来实施监理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因此,为了提高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能力,监理单位的人员不仅要掌握娴熟的技术技能,而且,还要有较高的管理和其他方面的能力,比如,熟练的使用经济手段进行控制的能力以及使用合同手段和法规手段进行控制的能力。因此,监理单位在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能力的培养时,不仅要注重对工程技术方面的培养,还要加强对他们的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能力的培养,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还要注重改革现行的监理收费制度,从而提高监理企业的地位。为此,我们可以将监理费支付的方式改为由银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业主一次性收取合同约定的费用,之后再与监理公司结算,这样避免了与业主直接的经济联系,有利于提高监理企业的地位。

(4)对于监理单位中监理工作不到位和监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落实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来解决。对于前面提到的挂空名的问题和多个工程项目由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来负责的问题,应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就及时解决好承接的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问题,避免挂虚名的情况,使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做到位。对于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工作也要加强,可以实行押证制度和建立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的方式来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和责任明确清楚。还应该建立各级岗位的责任制度,不论哪一监理岗位上的人员都应该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考核和奖罚制度来严格要求员工,杜绝建筑监理部门中弄虚作假等不良习气。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要做好自身工作,加强对监理部门的工作质量的查验,严格的按照工程的质量划分等级。

4、结论

综上所述,为使我国的工程监理制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不断完善和发展,适应我国建筑行业的新情况,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从业人员从法规建设、制度配套、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问题产生;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设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

目前有些施工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经常采取一些不合理或非法的手段,来设法拿到工程。施工中有的偷工减料以获取暴利。综合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施工企业没有经营许可证或者本身不具备承包资质而出现越级承包、不合法挂靠,或者转包以及不合法分包;采取的竞争手段不够光明正大,为了达到目的,不计后果,采用压价行贿等违反法律的手段承包工程;为获得更高的利润,不顾后果,将成本压低,私下和设计人员串通,或者企业自己乱改设计,所用的材料都是劣质品,更有甚者直接偷工减料;对于职工不按技术规范操作听之任之,以至于工程粗制滥造,出现“豆腐渣”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将工程质量缺陷掩盖;提供的保证资料不具备真实性;私找乱雇,工程队伍素质低下,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照规范施工。

1.2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

建筑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大多都认为是在施工方面出现了问题,殊不知一些问题的发生是因为设计的不到位导致的。现在工程的设计基本上都是实行“包干”制,谁的活谁干,承包工程者也负责工程设计,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模式,使其他相关专业熟练的设计人员无法融入到设计任务中,这样就导致单位的设计优势无法体现,也不能实现专业的互补。另外,负责设计监督的部门也不是进行实时监控,只是每年进行抽检,因此,就会有很多漏检项目,为以后由设计而产生的事故留下隐患。

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使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设计变更过于频繁,导致建设成本不断增加,严重的甚至影响工程的预期效果。

1.3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在有些情况下,建设单位并非完全的法人,而是归属于其上级部门,因此,在使用建设资金、选择施工单位和建设标准的时候,经常会受到其上级部门的影响,没有办法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另外,一些建设单位的责任机制不完善,只顾实现所谓的高标准、低造价和工期短,这些都是影响建设工程管理的因素。

1.4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

在我国,建委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部门。随着时间的推移,质监站工作体制逐渐有一些问题出现,大概有下面三个方面:

(1)随着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而质量监督部门人员有限,致使监管力度大幅下降。

(2)建筑工程监理部门属于行政监督的范畴,这种的工作性质很容易导致滋生和腐败的产生。

(3)现在某些质监部门政企不分,搞实体以达到其赚钱的目的,他们有的搞监理公司,有的弄实验室,强制试块检验一定得在他们办的实体公司进行,这样质监部门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同时,又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质监部门的公平、公正性就不能保证了,同时也影响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1.5劳动力市场人员素质偏低

目前,在我国工作的6500万建筑人员中,农民工大约4800万,也就说明在我国施工企业最前端的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没进行过技术培训就上岗工作的农民工。对他们的技能、质量、安全意识培训缺乏,虽然他们有很高的工作热情,但因为没有专业技术指导,经常因为违规操作而产生很多的次品,这样就导致工程事故增多,工程质量会因此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技术工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有些低技能和经验不足的人趁机滥竽充数,混入技术或管理人员的队伍中,错误的指导和施工,导致工程施工和管理出现问题。

2实施建设工程管理的解决对策

2.1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

加大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质量及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并将动态管理进行落实,使得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的施工企业都具备工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资质,其技术水平和管理素质能够符合不同工程规模和技术管理等级的要求,这是判断企业综合水平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无论何时都要重视工程管理过程的控制,对于按考评标准被淘汰的企业或者通过考评而降级的企业以及需要停业整顿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全员培训上岗制度。

2.2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根据相关人员对有关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发现大约40%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是因为设计发生的。由此可见,对设计单位及设计者的资格加强审查十分重要。同时,对设计方案的审核也要加强,保证设计方案满足防火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严格实行设计质量内部审查制、专业之间会审和会签制度,彻底改变现在审核设计走过场,工种之间相互撞车及设计的粗略过于简单等状况。实行设计质量事故经济赔偿责任制,特别是指定的工程设备和工程材料的质量由设计单位负全责。禁止出让图章和不合法设计,对业余的设计有效限制,强化到现场设计的服务制度。还要建议设计质量的监督部门,对设计质量的监督工作加大力度,将质量隐患在设计阶段就消除掉。项目的设计概算,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审计机关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评审。根据设计方案,以核定的工程量为基础,依据国家适时的取费标准,参考本地的市场价格,编制工程预算。

2.3规范业主的行为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就是说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但是,事实上,我们发现当工程真的出现质量问题时,哪一个部门都不会主动承担责任,而是相互推脱,造成了共同负责建筑,共同不负责任的现状。所以,现在有必要建立一个由建设单位为主要责任人的负责制,用来承担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

2.4加快推行建设监理制的步伐,完善配套措施

监理制的推出有利于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公正客观的监督,对质量形成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需要对监理制加快推行,使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得到提高。还要完善与其相配套的措施,要用法制对监理的考核加强约束,实行质量追究赔偿制度。项目如果由质量监理人员签了字,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记入其本人档案,作为考评其工作的依据。同时,对监理人员资质要加强审查,对那些、利用职权受贿和严重失职的监理人员,要及时取消其作为监理的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2.5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监管

政府应通过立法、建制等方式构造适合建设工程市场运行的规则,并对工程项目实施具体的质量监督。随着建筑工程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工程质量的监督实现了有法可依和依法执监。尤其是在建设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应根据监督部门职能和角色的变化,发掘新思路,深化改革,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2.6推进工程领域劳动力市场的建设

2.6.1建立建筑劳务培训教育基地教育培训分两方面进行,一是对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质量和安全的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二是进行技术工人等级培训的自愿性培训。

2.6.2建立劳务交易中心,进行有序管理

政府需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工人的操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劳务队伍实施优质优价、高级高价。对社会信誉好、质量业绩高的劳务队伍、技术等级高的技术工人给予高价格、高工资;规范劳务承包行为,杜绝无合同上岗。

3.结论

为了减少建设工程管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树立牢固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逐步完善建设工程管理机

制,使得施工企业必须运用现代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按照QMS、EMS、OHSMS标准,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地运行,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

1.1施工监理在土建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极易造成能源损耗的主要是材料、施工时间。比如说,在施工过程中,许多的土建工程现场物质没有设置限额领料,很多工人想用就拿,这也造成了很大的浪费。再有就是物资计划不准,其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较随意,使得物资出现用不了的情况。另外,模板拆除随意堆放造成的模板损坏,达不到再次使用的规定,职能丢弃;施工监管不到位,需要再次返工,不光浪费了材料,还增加了材料成本等这些问题,都属于节能土建工程监理的重中之重。

1.2选择低耗能的设备在土建工程施工建设中,不光需要技术支持,还需要设备的支持,所以,其选择节能设备也是节能土建工程监理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土建工程施工建设所用设备中,能耗较大的是照明设备、取暖设备以及降温设备,其中取暖设备和降温设备主要表现在空调的使用上。另外,在监理过程中,设备的选择也要注意其规模的合理,系统功率的大小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以正好满足实际需要为标准。目前,许多的土建工程在监理中开始使用建筑能源管理自动化系统,这是以节能和能源的有效利用为目标来控制建筑设备运行的系统,能够有效的降低设备能源损耗。

1.3新能源的利用在土建工程施工建设中,要善于利用新能源。在土建工程施工建设之前,其设计的能源应用要经过专业监理人的检验,保证其设计的能源利用是合理且安全的。在工程建设中,可以重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以及其他能源利用技术,比如说在墙体、屋面、楼面、建筑门窗、建筑幕墙等实用保温隔热技术、建筑遮阳技术,利用太阳能进行墙体取暖设计等。

2.节能土建工程监理的控制方法

节能土建工程节主要是要规避并降低建筑能耗,其具体控制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使土建工程监理规范化节能土建工程监理的控制首先要落实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其工程的建设有一个优良的法律氛围;其次是在选择监理单位上,要选择信誉好且管理能力强的单位,另外,监理方不能同时担任监理和施工两个任务;最后是要审查其竣工的质量,加强其工程项目竣工的备案制度,有一部分挂靠或转包的工程以及工程监理应该招标而没有进行招标的工程,一定要更加严格的审查,不对其进行备案工作。

2.2材料的控制在节能土建工程监理材料控制中,主要是在节能保温隔热材料方面的控制。节能保温的材料按照材料成分可分为有机隔热保温材料、无机隔热保温材料以及金属类隔热保温材料;按照材料形状可分为松散隔热保温材料、板状隔热保温材料以及整体隔热保温材料。不同的保温材料具有不同的特点,比如说无机隔热保温材料具有安全、防火、使用寿命长且施工简便的特点。没有绝对优质的材料,也没有绝对劣质的材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选择和利用。在节能保温隔热材料商,其新型保温材料的使用也需要加以审查,严格控制。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控制:一是要控制好工程施工中节能保温隔热材料的各项性能参数,比如密度、规格、强度等参数,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审核;二是在控制好各项性能参数的基础上,要对其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切忌把问题带到施工中去;三是依照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对土建工程中墙体基层进行验收,查看其砌筑之间的缝隙衔接是否达到标准,在确认其验收结果合格后,才能将材料使用到其他墙面的施工中去。

2.3建筑施工过程的控制土建工程监理中施工过程的控制包括了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的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对其相关的监理人员要加强监理工作内容和标准培训,使其彻底了解监理工作,从而提升他们在监理过程中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2)对土建工程施工前的设计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其中包含了有关节能的内容,并且确认设计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3)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节能意识,积极宣传国家相关的土建节能政策和标准,使得节能意识深入人心。(4)节能监理的细则的编制要符合其项目的实际情况,不能与国家相关的额法律法规相冲突,而且要具有一定科学性,其中要包括了监理流程、监理目标、控制要点以及监理方法等。(5)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土建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这样才能保证土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6)在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节能新技术、新材料要有相关的额合格证明材料,且要反复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3.结束语

第7篇

会议收到论文报告58篇并印发了文集,有140人参加会议,在第一天的大会和第二天的分组会上分别有17位和26位专家作了报告,另外还安排了半天时间进行自由发言和讨论。会议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不同观点之间也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

鉴于这一会议的论坛性质,以下仅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及建议作一归纳,提交与会专家考虑并审议。



一、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结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

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

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我国建筑物和桥梁等土建结构的设计规范在这些方面的安全设置水准,总体上要比国外同类规范低得多。



1.1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

与结构构件安全水准关系最大的二个因素是:1)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荷载标准值),比如同样是办公楼,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现已确定在新的规范里将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则为240和250公斤;2)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确定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确定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数体现了结构构件在给定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数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公路桥涵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安全系数,体现了安全储备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设计方法(如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称为分项系数,体现了一定的名义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标。安全系数或分项系数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我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活荷载与恒载(如结构自重)的分项系数分别为1.4和1.2,而美国则分别为1.7和1.4,英国1.6和1.4;这样根据我国规范设计办公楼时,所依据的楼层设计荷载(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值大约只有英美的52%(考虑人员和设施等活载)和85%(对结构自重等恒载),而设计时据以确定构件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有关)却要比英美规范高出的10~15%,二者都使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下降。日本与德国的设计规范在某些方面比英美还要保守些。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结构设计多根据发达国家的规范,就如我国解放前和建国初期的结构设计方法参照美国规范一样。至于中国的香港和台湾,至今仍分别以英国和参考美国规范为依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建筑物的活荷载标准值上,与国外的差别并没有象办公楼、公寓、宿舍中这样大。不同材料、不同类型的结构在安全设置水准上与国际间的差距并不相同,比如钢结构的差距可能相对小些。

公路桥梁结构的情况也与房屋建筑结构类似,除车载标准外,荷载分项安全系数(我国规范对车载取1.4,比国际著名的美国AASHTO规范的1.75约低25%)与材料强度分项安全系数均规定较低。

尽管我国设计规范所设定的安全贮备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国外同类工程的,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设计墨守陈规,在结构方案、材料选用、分析计算、结构构造上缺乏创新。



1.2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除了结构构件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外,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是结构出现某处的局部破坏不至于导致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的能力,或者说是结构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主要依靠结构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来对付地震、爆炸等灾害荷载或因人为差错导致的灾难后果,可以减轻灾害损失。唐山地震造成的巨大伤亡与当地房屋结构缺乏整体牢固性有很大关系。2001年石家庄发生故意破坏的恶性爆炸事件,一栋住宅楼因土炸药爆炸造成的墙体局部破坏,竟导致整栋楼的连续倒塌,也是房屋设计牢固性不足的表现。



1.3结构的耐久安全性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过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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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不同见解

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与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历史条件有关。但是,能够对土建结构取用较低的安全水准并基本满足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需求,而且业已历经了较长时间的考验,这是国内土建科技人员经过巨大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储备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对不足。如果适当提高安全设置水准将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国内发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败和不善以及严重的人为错误所致。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国内近几年来已对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准组织过几次讨论,在如何调整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这次科技论坛上同样反映了这些不同的见解:

1)认为我国现行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是足够的,并已为长期实践所证明,而国外就没有这种经验。我国取得的这一成功经验决不能轻易丢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着英美的高标准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费,除个别需调整外,总体上不必变动。

2)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度设置水准尽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即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常”条件下,据此建成的上百亿平米的建筑物绝大多数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这些规范规定的水准仍然适用;但是理想的“三正常”很难做到,同时为了缩小与先进国际标准的差距以及鉴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质供应条件业已改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应适当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适度,因为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

3)认为我国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应该大体与国际水准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土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出现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后果将愈益严重,而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经费投入在整个工程(特别是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现在已愈来愈低,材料供应也十分充裕。过去的低安全水准只是适应了以往短缺型计划经济年代的需要,但决不是没有风险,如果规范的安全水准较高,曾经发生过的有些安全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规范的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为“三正常”的提法所掩盖。在建的工程要为将来的现代化社会服务,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标准。低的安全质量标准在参与将来的国际竞争中也难以被承认,即使结构设计的安全设置水准能够提高到与发达国家一样,由于我们的施工质量总体较差,结构的安全性依然会有差距。

3、结构设计规范的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

自1984年国家建委和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以来,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已从80年代末期起抛弃了传统的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从而统一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可靠度设计方法;其它的工程部门如公路、铁路、港口、水利的结构设计规范也正在或计划作这样的转变。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是参考国际上的相应标准ISO2394并经过国内科技人员努力后得以实施的。将可靠度设计方法用于结构设计规范,在国际学术界内通常被看成是一种发展趋势,但在工程内界则存在不同看法。尽管有了ISO2394,国外却鲜有重要或著名的结构设计规范已直接采用了可靠度设计方法,至今仍采用多安全系数设计方法或称荷载抗力系数法。在我国,对于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设计方法以及企图将我国各个行业的各种结构设计规范都用可靠度方法统一起来的做法,虽然工程设计界颇有微词,但学术界持赞成和肯定者是主流,不过仍不时有人对可靠度方法用于设计规范的适用性提出质疑。这次科技论坛上则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对规范可靠度方法的意见分歧。

对我国规范的可靠度设计方法持肯定意见的专家认为这是重大的科技进步,可靠度方法对安全度的概率定义要比定值的安全系数更清晰、更科学、更合理,当然概率可靠度设计方法本身尚有不少缺陷,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结构设计规范所面向的是类型多样的复杂群体,在安全度上需要考虑的不确定性与不确知性非常复杂,并不是“从统计数学观点出发的概率定义”所能科学描述或处理;规范可靠度方法在我国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它并没有给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带来明显实效,反而造成了安全概念上的某些混乱;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说,结构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标和虚假的失效概率表达后变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数那样从安全储备出发的度量方法更为直观和便于处理具体工程的安全问题;现行设计规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们认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数方法更适用于规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一种参考,在综合判断安全系数的合理取值时予以考虑。



二、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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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结构的适用性,而且更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



1、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

大多数土建结构由混凝土建造。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困扰土建基础设施工程的世界性问题,并非我国所特有,但是至今尚未引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设计与施工部门的足够重视。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混凝土应是非常耐久的材料。直到7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才逐渐发现原先建成的基础设施工程在一些环境下出现过早损坏。美国许多城市的混凝土基础设施工程和港口工程建成后不到二、三十年甚至在更短的时期内就出现劣化;据1998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一份材料估计,他们需要有1.3万亿美元来处理美国国内基础设施工程存在的问题,仅修理与更换公路桥梁的混凝土桥面板一项就需800亿美无,而现在联邦政府每年为此的拨款只有50~60亿美元。另有资料指出,美国因除冰盐引起钢筋锈蚀需限载通行的公路桥梁已占这一环境下桥梁的1/4。发达国家为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投入了大量科研经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公路桥梁为对付除冰盐侵蚀及冻融损害,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50年代的2.5cm逐渐增加到4cm、6cm直到80年代后的7cm,而混凝土强度的最低等级也从50年代的C25增到后来的C40,桥面板混凝土从不要求外加引气剂、不设防水层到必须引气以及需要设置高级防水胶膜并引入环氧涂膜钢筋。而我国遭受盐冻侵蚀地区的公路桥梁在耐久性设计方面至今仍无明确要求,对混凝土保护层和强度的要求仅为2.5cm与C25,与上面提到的加拿大50年代水准一致。国内按这种标准设计的一座大桥,建成后仅8年,由于盐冻侵蚀,现已不得不部分拆除重建。我国建设部于80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国内大多数工业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即需大修,处于严酷环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寿命仅15~20年。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环境相对较好,一般可维持50年以上,但室外的阳台、雨罩等露天构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仅有30~40年。桥梁、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耐久性问题更为严重,由于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过薄且密实性差,许多工程建成后几年就出现钢筋锈蚀、混凝土开裂。海港码头一般使用十年左右就因混凝土顺筋开裂和剥落,需要大修。京津地区的城市立交桥由于冬天洒除冰盐及冰冻作用,使用十几年后就出现问题,有的不得不限载、大修或拆除。盐冻也对混凝土路面造成伤害,东北地区一条高等级公路只经过一个冬天就大面积剥蚀。我国铁路隧道用低强度的C15混凝土作衬砌材料,密实度和抗渗性差,不耐地下水与机车废气侵蚀,开裂与渗漏严重;对几个路局所辖的隧道进行抽样调查表明,漏水的占50.4%,其中1/3渗漏严重,并导致钢轨等配件锈蚀以及电力牵引地段漏电,影响正常运行,而1999年颁布的铁路隧道设计规范仍未能对隧道的耐久性问题采取适当的对策,如适当提高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和在混凝土中掺入化学纤维等。

耐久性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在于我们许多正在建设的工程仍未吸取国际和国内的大量惨痛教训,还沿着老路重蹈覆辙。一些北方城市新建成的立交桥和高速公路桥,仍没有在材料性能和结构构造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冻融和盐害的综合措施。甚至大型工程如2000年投入运行的珠海莲花跨海大桥,其主体结构在浪溅区仍采用不耐海水干湿交替侵蚀的C30混凝土与3~4cm厚的保护层厚度。

有专家估计,我国“大干”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还可延续20年,由于忽视耐久性,迎接我们的还会有“大修”20年的,这个可能不用很久就将到来,其耗费将倍增于当初这些工程施工建设时的投资。

使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问题进一步加剧的原因有:

1)由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习惯上以单一的强度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导致水泥工业对水泥强度的不适当追求,使水泥细度增加,早强的矿物成份比例提高,这些都不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国对水泥质量的检验在强度上只要求不低于规定的最低许可值,而国外则同时还要求不高于规定的最高值,如果强度超过了也被认为不合格,这种要求还有利于水泥产品质量的均匀性。

2)工程施工单位不适当地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政府行政领导对工程进度的不适当干预。混凝土的耐久性质量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施工养护期加以保证,早产有损生命健康的概念同样适用于混凝土。国内媒体上大加宣传的所谓几个月就修成一条大路、建成一座大桥、或盖成一幢高楼的工程以及抢工献礼工程,很可能就是今后注定要花掉更多资金进行大修的短命工程。提前完成合同规定施工期的在国外要被罚款,因为意味着工程质量有遭到损害的可能。

3)环境的不断恶化,如废气、酸雨,我国的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的30%。

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是尽快编制桥梁、隧道、港工等基础设施工程耐久性设计的技术条例,修订补充现行规范中对结构耐久性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种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在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必须有使用寿命的要求和论证。当前在建的众多工程在耐久性上之所以仍然沿着重蹈覆辙的道路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在耐久性上没有可资遵循的新依据。更为严重的是现行规范中的有些条文,本身就对耐久性有害。为了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在混凝土中合理使用粉煤灰、矿渣等矿物掺合料是重要的技术手段,国外有的规范甚至规定在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中必须加入粉煤灰等掺合料,而我国的铁路混凝土桥隧施工规范仍在明文禁止使用。此外,工程技术界还存在长期形成的一些过时的看法,对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造成阻力。例如,顾虑会影响混凝土强度而不愿使用引气剂,而引气本应作为改善混凝土耐久性和工作性的常规手段;又如,希望加大水泥用量来保证混凝土强度,而尽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应是提高混凝土抗裂和耐久性能的重要途径。

在修订规范的耐久性要求上,交通部于2001年颁布的港工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已为其它土建工程行业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我们一方面要参照国内外已有的资料和经验,尽快编写出相应的设计施工技术文件以应急需,另一方面则要安排系统的研究项目,加大耐久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国际上结构工程学科最为重要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而我国在这一方面相当落后。混凝土的耐久性研究离不开原材料和环境等特定条件,需要考虑本国的特点,是不能完全依赖国外研究成果的。

重视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产混凝土所需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均需大量消耗国土资源并破坏植被与河床,水泥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占人类活动排放总量的1/5~1/6,而我国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已居世界第二。我国现在每年生产5亿多吨水泥,与之相伴的是年耗20多亿方的砂石,长此以往实难以为继。延长结构使用寿命意味着节约材料,而耐久的混凝土一般又应是水泥用量较低和矿物掺合料(工业废料)用量较高的混凝土,所以耐久的混凝土正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国际上对桥梁、隧道等土木工程的设计工作寿命多为100年,有的如英国为120年。考虑到耐久性不足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国际上近年来有要求将这些工程的最低工作寿命进一步延长的趋势,如提出城市环境中的桥梁至少应有1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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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正常检测与维护

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有些工程倒塌事故,例如最近四川宜宾的南门大桥发生桥面坍落事故,就是因为桥面结构与主拱之间的吊杆在连接处发生锈蚀,如果有定期的检测要求,这样的事故很有可能避免。有些国家对于结构的损坏可能导致公众安全的建筑物与桥、隧等公共工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外墙面砖等建筑部件,因其坠落后容易伤及公众,也有强制定期检测的要求。我国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员的素质相对较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设置水准又相对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较多隐患,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作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现在国内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诊治,也有大量已建的违章工程需要评估,更有许多工程发生病害需要诊断和加固,各地已涌现了不少从事土建工程诊断、治理与加固的队伍,并有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的趋势。出现问题和病害以后再来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更加强调预防。对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检测和评估,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有从业人员的注册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在管理体制上予以规范。

从国家对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需要有工程整个使用期限即全寿命费用支出的论证。只注意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投资支出,很少考虑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维护与修理的长期费用,不但可能损害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经济上算总账会很不合算。在发达国家,由于新建工程少,用于维修的费用往往更为主要,英国1978年的土建维修费上升到1965年的3.7倍,1980年的维修费占当年土建费用总支出的2/3。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大兴土木,可是过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经或过早老化。国内40%公路桥梁的桥龄已大于25年,加上进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载严重,以往的设计标准又低,路、桥的维修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养护维修费用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安全隐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费用。在土建工程的投资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已建工程维修的费用。

为加速路桥等公共工程建设,国家现在鼓励投资公司出资并给以一定期限如30年的经营收入作为补偿。如果对重要土建工程有必须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估的法规,就能保证这些工程在一定期限后归还国家管理和经营时的良好功能,对于设计工作寿命为100年的桥梁,至少还可正常使用70年,而不至于30年到期后国家接收的已是一个破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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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范的作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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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科技论坛对于土建结构工程技术规范的定位、作用与管理也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往往视技术规范为法,将规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条文来对待。技术规范或规程,与各种技术条例、技术要求、工法、指南等技术文件一样都是技术标准,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当工程各方(业主、设计、施工企业)认同作为设计与施工的依据并在契约的基础上,才能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将技术问题法制化并强制执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然,政府部门从国家和公众的整体利益出发,需要在安全、环保等重大原则上对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出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但法规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具体技术途径和方法,后者是技术标准的任务。政府也可以原则认可或批准某些重要的技术规范或其中某些内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着强烈的个性,需要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具体特点去解决设计与施工问题。所以规范作为技术标准宜强调其指导性而不是强制性。如果规范条文看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条文,就有可能束缚设计施工人员的主动创造性并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土建工程在结构设计上与国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与技术上的创新,这与以往过分强调规范的法律地位从而形成所谓“结构设计就是规范加计算”的倾向不无关联。我国的技术规范在编写风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倾向,极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规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或允许并鼓励使用者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另辟蹊径。如果在设计施工中要取代规范中已经落后过时甚至有害的技术规定,则无异于违法行为。相反,只要墨守规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在客观上降低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要求与职责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参与今后的国际竞争。为了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并杜绝钻规范条文的空子进行偷工减料,应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共识并作出规定,即遵守了规范条文并不意味着就可免除法律责任。国外有些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

企图不断加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来解决屡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将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中的部分条文抽出来,明确列为强制性条文,同时规定各个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须通过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任的其他企事业设计单位的审查,而审查的主要内容就在于对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其任务已类似于执法;这种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国土建工程事故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别是管理环节上的腐败;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员素质低,又难以短期解决;过分强调规范的地位与作用,未能建立与规范配套的完整标准体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为详尽具体的技术文件,可以用来指导和规范设计与施工的各个具体环节,也有一定的关系。从设计角度看,出现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没有按照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而是方案性的错误或忽略主要的设计条件;也有一些工程则因过去的设计标准过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应有的例行检测而导致失效。其实,要做到设计规范强制条文的要求最为容易,为此请专业人士审查似无必要。重要的工程设计应规定请专业单位全面审核,其要点也应在结构方案、构造方法与计算分析的原则上。从结构设计的国家规范中抽出的强制性条文不免支离破碎,个别条文的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某些地区和某些工程的具体特点,反而造成麻烦。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技术力量悬殊,环境条件各异,客观上要求规范能给设计人员更多灵活性,少一些强制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在规范的指导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去解决问题。总之,在规范标准上,要摆脱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过分强求统一、较少考虑个性和缺乏实事求是灵活性的倾向。要提倡和鼓励各省市编制地方性规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标准上,可有不同的设置水准。比如上海、北京、广州这些大城市应该高些,在抗震防灾要求上,更应区别对待。全国性的规范订得愈详细,其适用性可能变得愈差,造成的混乱也可能愈多;特别象岩土工程那样的规范更是如此。

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越多,也意味着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技术问题上需要承担的责任越重,而这些本来不该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设置水准上,政府需要干预的也应是保证公众安全的最低要求。对于土建结构的抗震设计,政府有关部门至今仍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抗震的设防标准(建抗586号文件)。事实上,如将商品房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约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价相当有限,在众多城市中可能仅及居民用于室内装修费用的几分之一。政府的这一规定无异于限制居民只能购置抗震安全质量标准最低的房屋,如果发生地震造成损害,有关部门如何解释?

规范等技术标准的管理体制亟待改善。建国以来,由政府部门负责统管并指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分别承担每本规范编写和修订工作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有些在经费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证,平时基本上没有专门人员去搜集了解规范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修改补充规范条文;面对新的结构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艺,规范的过时条文不但成为推广新技术的阻力,而且有被误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发达国家有关土建结构工程的规范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技术标准多由行业协会或专业学会编制及管理,规范的翻新周期短,不象我们要长达10年以上。我国的学会与协会重复设置,分工不明,并且至今还依附于某一政府部门,基本上只起到政府职能部门非官方代言人的作用,距离独立和富有活力的健全机构还差的很远,如何发挥这些机构在技术标准编写和管理中的作用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建议随着改革的深入,整顿合并有关的学会、协会,加强其职能,并逐渐成为技术标准编制管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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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备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考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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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这次论坛中提出了以下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考虑,:

1、桥梁、隧道、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已是当前亟待采取措施应对的重大问题。否则,一些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将得不到有效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会蒙受巨大损失,并将给生产和公众生活带来长期困扰。

建议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主管土建工程设计标准的部门,能对工程的耐久性要求作重点审查,明确土建工程的设计应有最低使用寿命的要求,重要工程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正常使用寿命和耐久性设计的独立章节与论证;

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混凝土工程耐久性的基础理论研究给予重点支持;

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在近期内编订有关法规标准给以立项资助;

建议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建筑学部在其咨询研究项目中,联络国内有关专家,促进土建结构耐久性设计指导性技术条例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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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建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应有定期的检测和正常的维护修理加以保证。对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国尚无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的法规。在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上有重新建、轻维修的倾向,不利于工程寿命和投资效益。

建议对桥、隧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内实施强制性的定期安全检测。为此,需要制定法规,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估,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监管体制。凡属已建工程的安全诊断也可一并归入这一行业。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桥、隧、道路等土建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上,根据需要,加大工程维修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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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发挥学会、协会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和管理中的作用;逐步淡化技术规范条文的强制性质;鼓励编制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企业标准,适应不同地区在环境地质和经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并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