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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的意义范文

时间:2023-12-22 11:32:36

序论:在您撰写农村扶贫的意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村扶贫的意义

第1篇

1、教育扶贫是能够改善、稳定发展扶贫工作的基础。

2、通过不同形式的知识培训进行教育扶持,使贫困地区的人口无论从思想文化素质,还是技能水平方面,都得到全方位的提升,这也是扶贫攻坚能够进一步推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扶贫是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帮扶改善贫困户生活生存条件和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关键词:留守儿童艺术教育扶贫

一、国内外文化艺术教育扶贫经验的借鉴

日本是开展文化艺术扶贫活动时间较早且成效显著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日本东京农村地区劳动力流失情况日益严重,当地政府开始实施文化艺术振兴计划,大力发展文化艺术教育事业,把文化艺术教育同当地特有的手工艺与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发展地方手工艺产业和文化旅游业,为当地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同时还有力地保护了当地濒临消亡的民间艺术和历史文化遗产。印度政府在2006年实施的包容性旅游扶贫战略,强调了教育和培训的作用,通过大力推行文化艺术知识的传播和技能的培训,让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有效带动了贫困人口就业和收入水平的增长。韩国在文化扶贫别注重开展文化建设和教育活动,在2009年实施的农村新文化空间建设扶贫项目中,通过新办文化艺术教育事业,提高了农村居民的艺术素养,推动了地方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福建是我国最早推行文化艺术扶贫的一个省份,从2005年到现在,历经14年时间,福建已经走出了一条资源集约型艺术扶贫的成功之路,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福建经验”对于贵州等落后地区艺术教育扶贫的启示主要有:大力整合社会文化艺术资源,通过政府、高校、艺术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全面推进农村文化艺术扶贫教育,努力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素质,为他们今后的就业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贵州农村留守儿童艺术教育扶贫的意义

(一)为贵州农村发展特色文化艺术产业培养人力资源

贵州山地众多,没有平原支持,农业土地资源有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是一个发展传统农业条件相对薄弱的省份。贵州也是众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当地人民在相对原始和封闭的生产生活环境中保留了纯朴的民俗民风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因此贵州应当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扶贫政策,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民族歌舞展演、民族民间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要将贵州独有的民族文化艺术转化为发展特色产业的经济资源,需要一大批能够传承、发展民族文化艺术的基层人才,对贵州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艺术教育扶贫能够为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完全符合国家提出的精准扶贫的要求。

(二)为贵州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贵州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贫困不仅是经济上的贫困,更是精神上的贫困。许多相关研究成果表明,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心理、思想上的缺陷,这些缺陷给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埋下了巨大隐患。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艺术形式能够为人们提供优秀的精神粮食,改善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精神品质。在贵州农村留守儿童中推行艺术扶贫教育能够该感染孩子们的心灵,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情感能力和意志水平,消除他们的封闭、自卑与冷漠,帮助他们树立崇高的理想,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扶贫。

(三)为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打下基础

如前所述,贵州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文化艺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在民族音乐方面,民族村寨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其中苗族飞歌、侗族大歌、布依族“浪哨”情歌、黔东南山歌等民族歌舞早已蜚声海内外,侗族大歌更是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俗民居方面,贵州各地的民居建筑具有很强的多样性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例如:黔东南苗族依山而建,气象万千的吊脚楼,黔东南侗族极具艺术魅力的风雨楼、鼓楼,黔西布依族朴素简洁,装饰考究的石板房等。在民族手工艺品方面,苗族刺绣、蜡染、布依族簸箕画、安顺傩戏和地戏面具等手工艺品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点。然而应当指出的是,贵州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的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加之随着城镇化率不断加快,大量青壮年人口离开乡村,导致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后继乏人,面临严重的危机。笔者认为,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的最大希望可以寄托在留守儿童身上,寄托在文化艺术教育扶贫事业上。通过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扶贫教育与培训能够实现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通过人力资源形成和文化艺术市场的开发能够实现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发展。

三、贵州农村留守儿童文化艺术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现阶段,贵州农村留守儿童普遍接受了国家提供的义务教育,但在教育质量上存在不足,尤其是在文化艺术教育方面与城市的同龄儿童相比具有很大差距。例如:贵州长顺县茅山村是一个省级贫困村,由于土地贫瘠,石漠化程度高,农业基础设施滞后,茅山村有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2018年笔者参与了贵州省民盟组织的茅山村小学文化艺术扶贫活动,该小学的在校学生人数为234人,其中70%以上是留守儿童。在文化艺术扶贫活动中我们发现孩子们对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抱有浓厚的兴趣,学习积极性很高,但是学校缺乏教授艺术类课程的老师,缺少乐器、画具等基本的教学设备,导致学生在艺术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几乎是一片空白。贵州罗甸县打改村是省级一类贫困村,大概小学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笔者在扶贫走访该村期间,发现该小学过去的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是由一位来支教的语文老师兼职教学,这位老师离开后音乐课、美术课就一直处于停课状态。当前贵州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教育主要面临以下几个突出问题:首先,缺少艺术教育扶贫的有效路径。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艺术教育扶贫不够重视,没有整体规划,政府投入不足,社会各方力量的帮扶缺乏长效性。其次,师资力量奇缺。由于条件艰苦,教师待遇缺少保证,贫困农村的中小学严重缺少艺术类专业老师,许多学校根本无力开设艺术类课程。再次,针对民族文化艺术保护、传承与发展的扶贫教育处于空白状态,不能为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

四、贵州推行农村留守儿童艺术教育扶贫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科学规划农村留守儿童艺术教育扶贫路径

首先,要立足贵州省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艺术教育扶贫长期规划,将扶贫教育同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实施艺术教育、职业培训、文化艺术就业并举的长期扶贫机制,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文化艺术素质、经济状况、精神品质的不断改善与提高。

(二)强化文化艺术扶贫的人才机制和教育机制

政府对于艺术教育扶贫应当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全面扶持,将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艺术教育扶贫事业中。鼓励和充分利用艺术院校、文艺事业单位、民间艺术团体三方的力量,全面推进贵州农村留守儿童的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素质,为贵州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培养人力资源。

第3篇

关键词 小额信贷扶贫 信用风险 信贷资金总额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一、 小额信贷扶贫

为解决我国落后地区人口的贫苦地区人口的贫困问题和弥补信贷扶贫政策的缺陷,我国自20世纪90年底初开始引进并推广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政府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是借鉴国际经验又结合我国实际加以改造而形成的一种资金和服务同时到户的扶贫方式,具有短期小额、整借零还、连续借贷、滚动发展、小组联保、不要抵押、经社并重、妇女为主的特点。小额信贷扶贫能够使贫困户实行自由组合联户担保,不需要抵押担保,容易获得资金,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的形成,增加农民的收入,加速农民脱贫,从而导致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到户率高,还贷率高和项目成功率高的“三高”特点,提高了资金的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这种扶贫方式受到了广泛的称赞和肯定。但小额信贷扶贫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还有不少关键性的问题尚未解决,影响着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二、 小额信贷扶贫实施中的问题

纵观1995年我国实施信贷扶贫政策以来的情况,小额信贷扶贫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不完善,小额信贷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我国的小额信贷扶贫是一种政府行为, 其牵涉的单位众多, 主要有政府扶贫办、财政、计委、农发行、妇联、共青团等, 机构人员都是临时从这些单位抽调出来的, 造成信贷扶贫机构人员组成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机构涣散、职能模糊。在小额信贷扶贫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基层机构提出项目并组织实施,而这些政府机构并不承担贷款使用所带来的风险,使小额贷款扶贫项目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或个人主观意志,为行政官员树立形象的工具。

由于农村银行、农发行业务向县城收缩,支持农民小额信贷的业务主要就落在农村信用社的肩上,但由于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信贷扶贫对象散布在偏远的旮旮旯旯,贷款额度小, 贷款的程序多而繁杂,面对广大的农户都要建立详细的信用档案,并掌握一手诚信动态情况,这就大大增加了信贷员的工作难度,所需要的小额信贷工作人员数量要增加,相应的成本也会提高。

(二)面临严重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投资失败,投有其他资金可偿还。第二类是贷款人道德品格决定的主观不愿意还款。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有的则是多户联保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其担保作用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担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特别是农村的征信体系和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主要以偏远地区的贫嗣农民为扶贫对象,加之贫困地区的农业大部分没有实现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所以农民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时,不可避免地被置于农业风险中,靠天吃饭,如果天有不测的话,农业生产必然受影响,信贷安全便难以保证;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的特点.以季节为周期的农作物还占农业生产的绝太多数,这决定了贷款的回收期受季节影响。农民除了劳动力和土地的使用权外,几乎没有其他财产,违约后的惩罚措施对其无计可施便无法及时还贷,其授信额度因此下降.对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机构造成冲击。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扶贫组织对于信贷资金的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也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三)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总量不足。

政府主导型的小额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扶贫信贷资金,这部分资金是由农行管理的,而农行先自筹资金,再由财政贴息。为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如在本地无法通过吸储解决,就有下级农行向上级拆借。贫困地区的贫困县吸储量很小而常规贷款还尚不够,扶贫贴息贷款就需要拆借,而拆借利息为3.75%的月息,发放给农户的利率为年息3%,农行的借贷利息倒挂,再加上运作小额贷款的高成本,农行发的越多就会亏的越大,所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都不愿意直接对农户发放贷款,而将业务重点转向获利高的行业,这样会导致农村小额信贷供应渠道狭窄、总量不足。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大农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支农资金在总量上难以满足农户所需。

(四)小额信贷期限短制约了贫困户的经济行为。

小额信贷实行的是整贷零还的方式, 其期限一般为一年左右。而贫困户用于投资的种养项目一般生产周期较长, 为遵守还款制度树立良好信用声誉, 不得不留出相当部分贷款用于首期或二期还款。贷款数额本来就小, 再扣去首还款, 最后真正能用之于生产的贷款额所剩无几, 剩下的贷款额也只能上些短平快的小项目, 这只能暂时缓解农户的贫困, 而不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

具体措施有:(1)小额信贷机构应引入现代企业管理体制;(2)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控体系;(3)运用合适的财政政策以降低小额信贷的风险,改革国家财政支持小额信贷的方式, 将目前的贴息贷款转变为共同财政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主要用于补贴经营机构因办理小额贷款而产生的合理亏损以及为扶贫到户、提高还款率、减少亏损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少部分奖励;(4)加快农村诚信体系的建设; (5)建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补偿机制;(6)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要求政府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如道路、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市场化建设, 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可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更多赚钱的机会, 有利于贫困人口获得的商业化信贷资金实现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加强培训, 提高贫困者发现盈利机会的能力。

(二)扩大信贷来源渠道,提高小额信贷效率。

具体措施有:(1)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额度,发展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流通和畜牧养殖业,为他们提供额度较大的农户信用贷款。(2)延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要与借款者的生产经营周期一致起来。该长则长该短则短,对有恰当理由无风险隐患且确有延期要求的也应给予延期。(3)建立发展小额信贷专项资,建议由政府划出一定量的扶贫资金作为发展小额信贷的专项资金。由小额信贷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扶贫机构和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用于补贴小额信贷工作经费或周转用于小额信贷的资本金。(4)改变部分金融机构“抽血”的角色,为了强化对农村小额信贷的支持,可规定在农村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要把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小额信贷的投放,从而减少农村资金外流。(5)央行适当增加“专项小额支农再贷款”,以增加小额信贷实施机构的资金来源。(6)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深入农村地区提供服务(7)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三)加强监管,使信贷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具体措施:(1)要经常检查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 保证在扶贫项目的申请、审核、贷前调查等方面切实把握好扶贫贷款, 要集中投向国家贫困县以及贫困乡、村、户, 以改善其基本生产条件和发展种养业。坚持扶贫贷款落实到户、扶贫项目到户的方针, 以防止扶贫贷款的挪用、挤占。(2)要有效地建立联户担保机制, 相互牵制, 共同激励, 共同脱贫。(3)减少由于造成的无谓浪费,减少各级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挪用、拖延、故意克扣等行为。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 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 这一方面使得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在执行扶贫任务时身份暧昧, 处于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境地; 另一方面也增大了金融风险, 所以完善对小额信贷的法律规范迫在眉睫:

(1)要尽快修改《人民银行法》, 补充有关小额信贷的法律条文, 规范小额信贷组织的性质和审批条件, 在法律上赋予小额信贷组织独立的主体地位;

(2)要允许小额信贷组织享有按照其资金成本在一定范围内利率浮动的权力, 使其可以近似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信贷服务, 增强其可持续性。

(3)开通小额信贷组织从金融市场上融资的渠道, 允许它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有意义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往来。

(五)坚持持续借款原则和以农业产业化为核心的原则。

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为贫困户摆脱贫困提供持续服务。贫困户真正完全脱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 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在连续三年的信贷扶贫中仍然有30%—40%的人没有脱贫。因此, 要真正落实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必须坚持持续借款原则, 对还贷信誉好、资金利用率高、效果不错的贫困户增加其后续贷款,把贫困户彻底完全地从贫困的苦海中解救出来。农业产业化是目前中外农业发展的理想产业模式,信贷扶贫理也应顺应这一潮流, 着重扶持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 使之连结成为卓有成效的农业产业链整体。

小额信贷扶贫是一种全新的扶贫模式,在今后的扶贫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系列的新问题,这就需要广大扶贫工作人员、小额信贷员及时发现,及时总结经验,真正让小额信贷为贫困地区脱贫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忠明.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 2005

第4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信贷;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1-0054-02

一、 完善小额信贷的外部环境

1、改变对小额信贷的认识与定位

现阶段,对小额信贷准确的定位应该是一种向特定的目标群体――贫困或中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或产品,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必须认识到小额信贷不仅仅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形式。金融反映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的金融关系决定了小额信贷机构不应被视为一种单纯的福利机构。把小额信贷看成一种正常的经营业务可以消除不少误解,从长期来说也将更有利于小额信贷扶贫的持续和深入发展。

2、转换政府在小额信贷发展中的职能

首先,要创造一个有助于小额信贷发展的环境,促使商业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成长、壮大和竞争。政府要把管理的重点从管理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利率管制等方面转向贫困地区市场化建设和信用环境培育上来。对小额信贷而言,当前政府要做的事情主要是:(1)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2)实行小额信贷扶贫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小额信贷扶贫系统;(3)建设有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保证不同经济部门在同一个市场上竞争时处于同等地位;(4)加强市场信用环境建设,形成信用大环境不仅有利于实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也可以为地方吸引更多的资金,从而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其次,要大力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如果说传统的政府干预是一个扭曲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那么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小额信贷就应该是一种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应该让真正有偿还能力的人得到金融服务。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分配金融资源,而是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一方面要求政府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道路、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市场化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更多赚钱的机会,有利于贫困人口获得的商业化信贷资金实现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加强培训,提高贫困者发现盈利机会的能力。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这一方面使得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在执行扶贫任务时身份暧昧,处于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也增大了金融风险,所以完善对小额信贷的法律规范迫在眉睫:

1.要尽快修改《人民银行法》,补充有关小额信贷的法律条文,规范小额信贷组织的性质和审批条件,在法律上赋予小额信贷组织独立的主体地位;

2.要允许小额信贷组织享有按照其资金成本在一定范围内利率浮动的权力,使其可以近似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信贷服务,增强其可持续性。

3.开通小额信贷组织从金融市场上融资的渠道,允许它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有意义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往来。

4.条件合适时,开办存款保险制度,为小额信贷壮大资金来源、增强低抵御风险的能力提供保险。

5.改进金融监管模式,加强对小额信贷组织的存款保障、资金安全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存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失,维护整个金融秩序的健康和稳定。

二、建立形式多样的小额信贷模式

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因此,不可能以一种固定模式解决所有地方的信贷扶贫问题,因地制宜,走有中国特色的道路,才是尊重实践的做法。以下是几种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可供选择的方案:

1、成立新型的扶贫银行,组建强大的小额信贷机构

这样的银行的特点是: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服务于低收入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机构;是实行自负盈亏,企业化经营的非政府机构。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财政扶贫资金、农业银行的扶贫贴息贷款、国际贷款、扶贫基金等。由于这样的扶贫银行本身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应使资金增补制度化、法制化,加强对贷出资金投向扶贫领域的监管。

2、现行正规金融机构运作模式

可以借鉴印尼BRI-UD的村信贷系统管理模式,在农行内部设立完全独立的小额信贷专职机构,完全独立运行、独立核算,制定区别于银行内部其他商业部门的运行和考核指标、标准和规则,行使市场化运作取向的政策银行的职能。农村信用社自身改革目前处在攻坚阶段,为鼓励其积极性,建议对农信社办理的农户小额贷款免征营业税。农行与农信社毕竟是商业性的金融机构,不能不考虑择优的原则。所以,他们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应该是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中等收入以下的贫困农户,但不是最贫困户。

3、三线运行的间接信贷模式

“三线"即“政府+银行+扶贫合作社”,党政一条线,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安排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扶贫社一条线,主要负责确定扶贫对象,选择扶贫项目,提供配套服务和协助农行收贷收息;农行一条线,主要负责筹措资金和放款。该模式需要改进的地方有:①扶贫资金的供给方式,应当恢复到由中央政府提供基础货币的方式。②将中介组织(扶贫社、工作站)专业化,把中介组织改造成企业型服务组织。③解决好专业化中介组织的办公操作费用。在现行的合作体制下,可采取政府从扶贫资金中拿一点用于操作费补贴;再向农户收取贷款额度的1~2个百分点的管理费来分担解决。

4、完善非政府组织专业性小额信贷模式

①允许有条件、有实力的NGO注册为准金融机构。②给予NGO小额信贷免税的待遇。③成立NGO小额信贷行业协会,代央行监管NGO项目的活动;定期向央行提交报表,汇报NGO项目动态;代表全体NGO向政府提出发展和政策建议,起草文件等;为NGO项目筹措资金、培训干部。

三、 合理制定利率,确保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

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是决定该制度能否存在并真正起到扶贫作用的关键,狭义的小额信贷可持续性是指小额信贷机构不需要外部提供的特别资助的条件下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其经济可持续性即小额信贷机构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能够支付贷款的全部资金成本和非资金成本。但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利率过低,远没有达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最低限度,随着相关政策环境和小额信贷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实现利率市场化是一种必然选择和趋势。

四、建立适宜小额信贷运作管理的有效机制

1、推进穷人自愿组织的建立。将单个的穷人组织成小组,以增强他们应付风险的能力,降低信贷机构的监测和管理费用。

2、加强资金筹措与储蓄动员。措施有:①改变农行自筹扶贫信贷资金的方式,由中央政府提供基础货币;并在扶贫信贷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小额信贷,建议这一比例不低于60%;同时,财政扶贫资金中也可以拿出一小部分用于小额信贷的操作费用。②可以考虑创立一个总部机构或批发式资金形式来解决中国小额信贷资金问题。批发式基金从政府、银行和捐助机构动员贷款和资本金赠款,然后转贷或入股于基层的小额信贷项目,有助于克服小额信贷零售机构为争取资金和管理资金而付出高成本的缺陷。③设计适宜的存款制度,充分吸收穷人的储蓄。为减少金融风险,可分为两个档次:一般的小额信贷,可以向贷款人吸收储蓄,额度限制在贷款的80%以内;对于已有较强实力资本较多的机构,可以吸收社会储蓄,额度不得超过自有本金的50%,后一种必须获得批准。

3.强化对适宜穷人需要的小额信贷产品的开发。

4、小额信贷工作人员专职化,完善激励机制。

五、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

具体措施有:1、小额信贷机构应引入现代企业管理体制。2、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控体系。3、运用合适的财政政策以降低小额信贷的风险。改革国家财政支持小额信贷的方式,将目前的贴息贷款转变为共同财政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主要用于补贴经营机构因办理小额贷款而产生的合理亏损以及为扶贫到户、提高还款率、减少亏损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少部分奖励。4、加快农村诚信体系的建设;5、建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艾路明.小额贷款与缓解贫困[M].北京:科学经济出版社,2000

[2]刘文璞.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A] .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C].北京: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2005

[3]社科院小额信贷管理体制课题组.关于改进和完善政府实施小额信贷扶贫管理体制的研究报告[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8(5)

第5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事件

[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6-0108-02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民生、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食品市场日益繁荣活跃,各种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集贸市场等应运而生,促进了农村的经济繁荣。在极大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和生命安全,成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是食品安全的重点,农产品是食品产业链的源头,农民又是最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首先要解决好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引起全国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仍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涉及质量安全和假冒伪劣问题种类相当之多:毒猪油事件、福寿螺致病、人造蜂蜜事件、“苏丹红”鸭蛋、孔雀石绿事件等等。农村食品市场依然存在着“三多三少”现象。

(一)农村食品市场的“三多”

一是“三无”食品多。农村消费者主要生活用品主要来源于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集贸市场等,很多食品是城市中失去市场的劣质、即将过期的“三无”食品,特别是针对儿童消费群体的饼干、方便面、棒棒冰等,危害着农村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二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环境差的较多。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意识不强,在经济效益不景气的情况下,更多地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投入资金改造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尤其是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小食杂店,市场占有率较低,存在生产厂房和居住区不分,商品、食品与生活用品存放不当,小餐饮店无消毒灭菌设备等现象,极易产生二次污染;

三是农民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较多。劣质食品之所以有市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于部分农村消费都不关注食品安全。目前部分农村消费者安全意识普遍淡薄,表现在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首选“便宜”的商品。农村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一方面助长了不法厂商的行为,另一方面也为安全监管工作增加困难。

(二)农村食品市场的“三少”

一是从事食品行业人员拥有健康证的少。尤其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很少,一旦这些人患有疾病感染,就餐的农村消费者有可能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

二是监管人员监管次数少。目前的监管体制,很多职能部门由于农村监管成本较高等诸多原因,使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检查次数远远少于城市的监管次数;

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的少。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农村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较小、覆盖面不足,应该对全民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普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规范农产品广告的宣传。

二、当前福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交叉,执法体制不顺。现行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和法律众多,《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食品质量管理交叉规定,分工不明。事实证明,很多按食品链来分工监管,容易出现环节监管空隙,形成“两不管”地带,形成监管盲区。

(二)农村消费者安全意识薄弱

由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存在许多误区,甚至很多农民对于购买商品主要是“价格优先”,很少注意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至于是否过量使用色素等方面关注的更少。

(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

很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要开展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力量远远不足,便造成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的状况。一些监管人员不能耐下心来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只是硬背条文,理解能力差,实际操作能力不高。

(四)监管部门硬件设施不足

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测手段单一,甚至某些乡镇连检测设备都没有;另一方面,监测人员没有具备专业的监测知识,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合格等无法检测,而且在农村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有些应该检测的食品项目却不能得到检测,从而滋生出更多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建立保障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因此,我们要更加深刻地认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对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完善体制,健全机制。

(一)构建食品安全“宣传网”

首先,由于农村消费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商品的认知水平与城市消费者有差别。因此,应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观念上。要通过农民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的知识,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其次,可通过开通热线的方法,使更多的农民了解正确的食用农产品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并且可以及时举报农民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食用农产品问题。最后,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应该深入到中小学校,增加食品安全授课内容,引导学生从小就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

(二)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

健全农村监管网络是无缝隙的监管工作的保证,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

一是要从源头上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是保证农业产量和农业品质的重要手段,但是,不科学地使用农药,就会严重污染食品,继而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污染环境。因此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和谐安定。

二是要从生产环节加强食品问题整治。构建食用农产品流通的预警机制,以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三是积极构建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完善与标识管理相联系的可追溯制度,有助于确定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抽检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

实践已经证明,社会监督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爆发的“苏丹红非法添加物”“三鹿婴幼儿奶粉”“膨胀西瓜”等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的,这充分证明了社会监督不可低估的作用。

要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面和到位,需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多重方面的总体配合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刘大良.新农村建设中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28.

[2]杨洁彬,梁春穗等.食品安全性[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3]郑刚,王淑玲.中国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建议[J].财经界,2008.

[4]范梅华.关注农村食品安全[J].食品安全,2005,22.

第6篇

一、生态移民是西部地区摆脱贫困、制止生态环境恶化的有效途径

我国西部地区面临严重的贫困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这里经济水平低下,人口压力大,生态系统十分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居住在此地区大部分人的贫困属于生态贫困,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因缺乏必要的客观物质条件而处于的贫困状态。要促使生态贫困者脱贫,主要的途径是使他们从生态恶化的自然环境中脱离出来,即进行生态移民。

生态移民是指为了保护贫困生态环境,将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超载人口(生态难民)迁到生态承载能力高的农(牧)业区或城镇郊区从事农、牧、农畜产品加工业,但不应该破坏潜入地的生态环境。生态移民的对象是“生态难民”,即由于生态环境变化而导致的土地或草原退化、自然灾害频繁、各种生存条件恶劣,无法在原住地正常生活,不得不迁移到其他地方生活的农牧民,生态难民基本上是贫困者,所以,也可以称其为“生态贫民”。这种贫困者的独特性在于,他们不仅温饱问题难以解决,还缺乏基本的生存环境条件。

二、生态移民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脆弱的农村牧区,生存和生态是一对难以化解的矛盾,生态恶化和贫穷落后如一对孪生兄弟困扰着西部许多地区的农牧民。经济发展的长期落后,工业化、城镇化、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以及人口增长较快,使得居住于西部生态恶劣地区的居民,出于解决温饱问题的目的,不得不大肆开发环境,造成当地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使部分人脱贫了,也使许多人看到了西部生态环境恢复的曙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生态移民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缺乏科学规划

移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人口搬迁过程。但是在移民过程中缺乏科学规划。表现为:第一,在移民过程中,往往把便于“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的地方确定为移民点,至于地下水的储量以及是否符合未来的城镇化布局则欠考虑。如内蒙古首批生态移民扶贫开发试点项目--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淘井、沟心庙移民开发区,位居乌兰布和沙漠东南缘的荒漠地带,2002年前搬迁安置移民1000余户。但是目前这里早已被连绵的活化沙丘包围,村内的道路上、院落旁,堆积着厚厚一层随风而来的沙子。而村里不少房子都门窗紧锁,空无一人。其实,乌兰布和沙漠东南缘这片荒漠地的生态系统原本已经相对稳定,但是在移民过程中没有考虑水资源的承载力,大批移民搬迁进去以后,大量抽取有限的地下水垦荒种地,放牧牛羊破坏稀疏的植被,致使固定沙丘重新活化沦为流沙地。而迁来的移民大部分又回迁走了。第二,有的地方政府对生态移民的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即可,于是搞“过场式”的生态移民,把移民从生态环境非常恶劣的甲地迁往条件稍好但依然恶劣的乙地,结果非但没有达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的,反而使迁入地的生态环境也迅速恶化了。

(二)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低

资金投入是生态移民能否成功的重要保障,移民搬迁、迁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开发等都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同时,为了动员和帮助移民搬迁,往往还要付给移民一定的安置补偿费。但是这些费用普遍偏低。如内蒙古凉城县在移民搬迁过程中,除给每户人家配备两间房子和部分耕地以外,每个人的安置补偿费只有5000元。这点钱在移民安家落户后已所剩无几,无力再拿出充裕的资金来发展生产,不能及时摆脱贫困。

此外,生态移民的过程往往也是退耕还林(草)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农牧民的个人收益遭受了损失,个人的边际收益小于社会的边际收益,但是得到的相应的补偿较少。

(三)移民搬迁后增收困难

稳定和逐步提高移民的收入是生态移民工程最终成功与否的关键。虽然移民搬迁以后生存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如果不能迅速提高他们的收入,就会加重他们离开故土的痛苦和对未来生活的困惑。移民迁入区一般人口相对集中,可分配的土地资源相对较少,尤其是我国从2005年开始免征农业税,而且每种一亩地国家都要付给一定的补助,如内蒙古凉城县每亩地国家补贴15元。如此一来,农民把原来不愿种的地又都重新种上了,在移民村势必会出现土地紧张,这样就会有一部分闲置劳动力,将其转移到邻近城镇也不失为较好的措施。但是这部分人缺乏必要的生存技能,无法在城镇中生活下去。如何增加移民的收入成为一个难题。部分移民就偷偷的回原住地继续种地或放牧,更有甚者,终日游手好闲,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分子。

(四)对迁出区的环境缺乏有效治理

生态移民工程的目的一是解决处于生态贫困区的农牧民的脱贫问题,二是阻止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改善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却把生态移民看作是单纯的人口搬迁过程,忽视了对迁出区生态环境的治理。如从内蒙古乌海市实施禁牧移民工程来看,全市共有203.96万亩草场,退化面积占96%。为了有效的防治沙化和水土流失,从2002年12月起全市实施禁牧移民。然而,在牧民搬迁后空出的草场上又出现了新的破坏,到处是正在施工的小炼焦厂,小陶瓷厂和小硅铁厂。只有将移民与治理相结合,对移民后的土地及时进行治理,才能恢复生态,才能达到搬迁一方群众,致富一方群众,恢复一方生态的目的。

(五)对移民缺乏人文关怀

移民在搬迁过程中,是作为“少数人”进入到一个特定的环境中,而这个特定的迁入区有自己稳定的文化。移民只能慢慢适应这里的既定文化,很难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文化融入。据《北京青年报》2004年8月15日报道,我国最后的狩猎民族--鄂温克人下山后,一天就返回了大山。在进行移民过程中,除生产状况、衣食住行等物质条件外,还应该充分考虑民族、文化、宗教、社会、传统、心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尤其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移民过程中更应该充分考虑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此次鄂温克人下山后又重返山林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对移民要进行多方面的关怀,帮助移民度过在初期的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诸多方面面临的贫穷和一系列的不适应问题。

(六)移民过程中法制不健全

生态移民过程中,法律是有效的保障。生态移民工程关系到广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只有在移民过程中有法可依,才能保证移民利益不受损失,工程顺利进行。但是在移民过程中,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如移民安置补偿费的确定,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统一标准,全国各地确定的安置补偿费普遍偏低。

三、有效实施生态移民的政策建议

(一)科学规划,统筹管理

移民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伟大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合理的规划是移民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首先,生态移民要统筹规划。移民点的确定,不仅要考虑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要考虑当地环境容量特别是水资源承载力的大小。如果移民迁入区的水利灌溉设施容载量小,很可能会造成移民迁入区新的生态破坏。其次,移民村要科学定位,不仅便于搬迁,而且符合未来城市化布局。最后,在移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不仅要保证移民村水、电、暖、道路桥梁等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高质量,还要花大力气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部门的建设上。

(二)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脱贫步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增产并不意味着农民增收。单一的农业种植业或粮食生产结构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收入。因而,应该追求移民收入的多元化渠道,积极调整农牧区的经济结构,发展本地的特色农业,通过特色农业带动第三产业等的发展,吸收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如内蒙古商都县在实施移民工程中,注重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当地的蔬菜种植业优势,为移民另辟生路:每人4500元补贴,每户29平方米住房,一间标准化畜棚和0.6亩蔬菜大棚。并发动全县干部进行一对一包扶,帮助移民尽快脱贫致富。他们种植从北京引进的具有反季节的硬质番茄等。产品还远销广州、北京等地。2001年移民第一年落户,人均收入就达2220元,三分之一的移民自己又盖了新房子。

(三)加强教育,提高移民自身的素质

移民大都来自贫困地区,在这些地区普遍存在着贫困制约教育的发展,教育落后又阻碍脱贫的恶性循环,其直接后果是人口素质低下。治贫必先治愚,扶贫必先扶教。因此教育是移民村工作中的重点。对于成年人,他们最迫切的是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对移民进行技术和知识培训,让他们比较系统地掌握生产和生活技能。对于未成年人,一定要保证他们全部享受义务教育,以确保移民新生代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四)加强计划生育,控制移民数量

通过教育提高了移民的素质,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移民数量的控制。我国西部地区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西部人口多,而且增速非常快。因此,要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移民树立正确的婚育观,摆脱过去“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使广大移民群众能够少生、优生、致富、奔小康。

(五)把生态移民和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

城镇化是一国或地区,实现人口聚集、财富聚集、技术聚集、服务聚集的过程,其突出强调的是农业人口功能的转变。把生态移民和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城镇化的建设,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促使移民从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迅速脱贫致富;同时,移民迁移到城镇定居,也可以加速城镇化的进程。

(六)建立移民社会保障制度

移民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搬迁后他们的生活、生产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和困难。因此要让移民安居乐业,必须从制度上为移民提供安全保障,即建立移民社会保障制度,让移民搬迁后没有后顾之忧。除了在制度层面对移民生活进行保障外,还要在文化、宗教、社会、传统、心理等多方面对移民进行人文关怀。

(七)将生态移民纳入法制化轨道

把生态移民的规划、建设、补偿和验收统统都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这样才能保证生态移民工程的顺利进行。如在移民补偿费的确定中,全国制定统一的标准,各地再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可。

第7篇

一、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一)农民收入增长,农村贫困户、中等户减少,上等户、富裕户增加

调查监测显示:2012年宜君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8278.15元,同比增加1438.17元,增长21.03%,人均纯收入4385.25元,较上年增加491.25元,增长12.62%。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组来看: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户减少12.5%,2301-5000元中等收入户减少17%,5001-10000元中上等户增长63.6%,10000元以上的高收入增长51%。

(二)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2012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5580.56元,比上年增长63.26%,其中服务性人均支出1755.81元,增长24.9%;商品性支出人均支出增长90%。

1、谷物消费减少,蛋、奶、水果、蔬菜消费增加,食品消费结构改善。2012年谷物消费人均111.18公斤,同比减少27.91%;人均消费蛋类2.8公斤,人均消费奶类6.58公斤,人均消费分别较上年增长35.71%、4.36%。

2、衣着消费增长, 衣着水平档次提高。2012年衣着支出人均增长43.4%;其他商品及服务人均消费92.61元,增长1.1倍。

3、居住面积增加,住房质量进一步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居住面积23.7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8%,其中一半以上的农户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5平米。2012农村居民人均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面积3.95平方米,占住房面积16.7%。人均砖瓦砖木结构面积19.73平方米,砖瓦砖木结构住房中80%的农户通过政府补贴和自筹资金,重新装修改造房屋,价值翻倍。

4、文教、娱乐消费连续增长,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素质逐步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文化、教育、娱乐消费人均支出同比增长15.9%,占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重14.2%。其中学杂费人均增长了60.74%,主要是家庭供养大中专学生费用增加,购买文具纸张增长1.7倍。

5、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增加,消费层次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设备用品消费人均增长79.26%。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冰箱53台,增长6%;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112台,增长14.2%;每百户手机拥有89部,增长10%;每百户拥有计算机2台,增长10%;百户拥有太阳能热水器15部,增长100%;百户拥有洗衣机90台,增长1.2%;百户拥有摩托车80辆,增长7%;百户拥有小汽车2辆,增长100%。

(三)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改善

2012年,农村有卫生旱厕的农户占33.3%,普通旱厕66.7%,无厕所的户彻底消除。取暖条件不断改善,有83%的农户冬季能用煤炉取暖。饮用水更加卫生、安全,集体供水管道入户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33.3%。有66.7%的农户用国家扶贫改造的水窖供水。住房外部环境改善,住房外有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村达到50%。

(四)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

2012年宜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长47.4%。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9%。

(五)农村文化交通事业显生机。

2012年,宜君县9个乡镇中,有综合文化站的乡镇9个,有政府办卫生院的乡镇9个。在178个村委会中通沥青水泥路的占94.4%,通客运班车的村占93.2%,通电话的村占90%,通宽带的村占61.8%,通有线电视信号的村占24.1%,有文化活动室的村占57.3%。

2012年宜君扶贫项目覆盖的农户数8570户,扶持人口29500人;易地扶贫搬迁256户,得到扶贫贷款的农户2100户,新增及改扩建公里里程34.15公里,新增经济林面积1125公顷,新增及改良草场面积30公顷,新增卫生院、村卫生站面积690平方米,新增农村中小学校舍面积6878平方米,解决饮水困难人数5200人,解决饮水困难牲畜1300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077人次。

二、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宜君县扶贫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多。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宜君有9000多贫困户,贫困人口3.25万,占总人口的34%,新阶段扶贫任务艰巨。二是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2012年,宜君贫困监测人均纯收入为4385.25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6%,生活水平仍然较低。三是扶贫开发难度越来越大,成本增加。宜君县扶贫重点村大多数处在自然条件较差、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山区。农民收入78%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高,而农业生产资源有限,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业增幅的空间不大。四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宜君农村劳动力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4%,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者占32.4%,仅有43.2%的农民接受过专业培训。绝大多数农民外出只能在收入较低的岗位务工。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大多是60岁左右,新的农业科技知识难以普及,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应用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五是劳动力市场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宜君农村劳动力流动大都是自发的。据监测,2012年自发性转移的劳动力占34%,通过亲友介绍的占60%左右,而有组织转移的只有6%。主要原因是村一级就业服务体系缺失,农民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认同感不足。

三、加强扶贫工作的对策。

(一)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发展现代农业。一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的抗灾避灾能力;二要积极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做大做精玉米、核桃、苹果等优势种植产业,充分利用宜君地域优势,把发展优质高效、绿色无公害特色农业作为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工作。

(二)大力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围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发展县域特色工业。要围绕“生态避暑”优势,发展旅游观光业,鼓励民间资本,发展乡村游、农家乐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