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9 11:28:08
序论:在您撰写可再生能源优势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恃军系省人大代表,现任吉林市百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吉林市双嘉环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吉林市百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名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和吉林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吉林市双嘉环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参股的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力企业。其开发建设的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额3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该项目装机容量:2×500t/日循环流化床焚烧锅炉;2×15MW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量33万吨,年发电量2.28×108kwh/a。该项目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技术,通过对垃圾进行有效的集中焚烧,不仅能够达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效果,而且还具有外供能源及回收废金属等功效;从垃圾及燃料运输、焚烧到灰渣贮运、热能发电等工艺流程均采用自动机械化操作;利用焚烧所产生的热量发电,达到资源化的目的;各环保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将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减轻到最低限度,从而极大地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符合国家关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产业政策,是吉林市政府“十一五”城市重点工程。
关恃军认为,城市垃圾处理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环保事业,也是印证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标志。垃圾发电是一项新兴产业,属于朝阳产业。应当看到,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仅是市政设施基础工程,更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双嘉很专注发展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吸引了一大批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设备研发、制造及电厂运营管理,努力使公司垃圾处理技术水平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可靠、自主、先进的技术为依托,充分保证了双嘉建设电厂的技术水平。双嘉所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电厂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环保、安全生产,在此基础上,才是追求企业效益。实践将证明,双嘉公司创业之路是循环经济市场化、产业化的实践之路,也是变废为宝、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优良型社会的实践之路。今天的“双嘉”人深深地体会到,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创新的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方式,已经成为双嘉迈向成功的秘诀,也必将激励与推进“双嘉”人继续开拓创新!
“百舸争流千帆竞,强者尽染万层林”。在新的历史时期,关恃军深感重任负肩,惟有砥砺德行而臻于至善、未雨绸缪而韬光养晦,才能迎合国际化、多元化发展趋势,提升双嘉品牌文化核心理念,赋予品牌更深厚、更具韵味的文化内涵。相信在关恃军同志的带领下,“双嘉”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双嘉公司所始终奉行贯穿的理念、科技、体制“三大创新”,必将形成将生活垃圾作为再生资源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产业链,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环保产业企业,实现两个“双赢”――即政府与企业双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现在,“双嘉”上下已经形成共识,将努力为社会提供一流的垃圾处理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历史使命而奋斗!
关键词:乡村旅游区;可再生能源;旅游循环经济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3-010-01
一、旅游循环经济及其研究现状
旅游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的旅游发展模式,是在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条件下进行旅游开发和开展旅游活动,在旅游业所涉及的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中,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生态管理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的观念措施,在旅游区内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之间建立循环链,实现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旅游循环经济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研究的范围多集中在概念、运营模式、发展体系和实践方面的研究。国内对旅游循环经济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但是没有进行发展旅游循环经济技术支撑方面应用研究,本文试着从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乡村生态旅游区的应用入手,探索旅游循环经济发展、旅游区清洁生产的新范式。
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旅游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意义
1.可再生能源技术介绍
可再生能源是指一些人类认识和利用有着相当长历史且对环境和生态友好的永不枯竭的能源。与传统能源如煤炭、石油相比,可再生能源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主要表现在:资源丰富,储量庞大;环境污染小,干净清洁,对环境友好。目前,许多国家制订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使其在全球总能源耗的比例由目前的5%提高到2020年的15%左右。随着一大批成熟技术的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份额会越来越大,应用的范围也会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成为未来的一种主要能源。
2.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旅游循环经济应用中的意义
(1)节约运营成本
煤炭和柴薪使用简单方便,前期基本上不需要设备投入,所以乡村旅游区对煤炭、柴薪的利用占有很大的比例,其利用方式也仅仅局限于最基本的燃烧方式。使用可再生能源最主要的是前期设备投入,成本相对较大,但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设备只需一次性投入,后期几乎没有花费,且经济环保,能够节约乡村旅游区的运营成本。
(2)降低常规能耗
降低常规能源的使用的比例是应用可再生能源的一个重要目标。乡村生态旅游区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储备,比如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有些旅游区还具有丰富的地热能。要合理的利用这些可再生能源技术,需要依据乡村生态旅游区的可再生能源组合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利用方案体系,把其应用到旅游区所涉及的各个行业、部门和区域,可以有效的替代常规能源,降低其使用比例,实现乡村旅游区的生态化发展。
(3)净化生态环境
常规能源使用所排放的烟尘和燃烧废弃物等严重影响了旅游区的光环境、大气环境、生物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等,且燃烧废弃物的随意堆放或不正当处理给旅游区造成明显的污染。应用可再生能源,没有SO2、CO2烟尘排放,没有固体废弃物产生,不会对旅游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对旅游区生态环境能够起到净化作用。
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乡村生态旅游区应用的推进措施
乡村旅游地多是环境优美、资源组合较好的地方,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其所暴露的问题如常规能耗过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废弃物随意堆放等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把乡村地区的优势可再生能源技术利用到发展旅游循环经济中去,对于乡村地区节能减排、优化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及对资源循环利用能够起到促进作用。
1.政策激励
与传统常规生化能源利用相比,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前期资金投入较大,旅游企业难以接受,所以政府应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来激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旅游区的应用。第一,制定激励政策。制定推进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政策,根据乡村旅游区的规模、能源利用方式等制定出针对乡村旅游地区的激励政策。第二,实行价格补贴政策。对乡村旅游区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减免税收、价格补贴等优惠,企业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前期成本由政府部分补贴。
2.技术改进
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技术还远没有达到大规模应用阶段,应用成本较高,应当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和改进。一方面需要加强研发工作,各科研部门、高等院校应该积极进行可再生能源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使一批处于试验阶段的技术达到推广层面,丰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体系;另一方面,积极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欧美和日本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应该积极的引进并学习消化。
3.观念更新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是一种环保型、无污染的、可循环利用的能源系统,但是由于目前设备成本较高,没有引起乡村地区旅游企业的重视。应该积极的引导乡村地区旅游企业经营者意识到可再生能源的潜在优势,并给予其一定的政策和价格优惠,使其在观念上意识到利用这项技术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4.示范推广
我国乡村旅游区处于旅游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其能源利用系统尚不是很完善,尤其是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乡村旅游区更是缺乏。建立乡村旅游地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成本效益将会为旅游区特别是乡村旅游区所重视;二是其所建立起来的运作模式将会为其他旅游区借鉴,为其他旅游区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提供经验。③
参考文献:
[1]谢军安,郭苏智,王锡莲.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模式构建[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3,(8).
全国政协委员、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协鑫”,03800.HK)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在两会期间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作为全球最大光伏材料制造企业的掌舵者,朱共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的新能源产业逐渐显现出竞争优势,但在短期内仍面临不少问题。如光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真正形成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优势;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仍未能全面铺开;国际贸易壁垒仍对中国光伏业的发展构成威胁。此外,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补贴资金拖欠问题也日益明显。
与传统能源面临缩减产能的现状形成对比的是,2015年中国光伏行业仍然保持了大幅增长,连续9年蝉联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但就在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飞速发展的同时,201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也再创新高,累计逾400亿元。朱共山表示,即便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征收标准,预计可多征收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148亿元,但仅能弥补一部分补贴拖欠费用,无法覆盖目前累积的补贴缺口。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重视有了明显的提高。如果更好更快地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要完善目前的政策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坚持规范,加强创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对于久拖不决的补贴问题也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使其得到妥善解决。”朱共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针对目前出现的关于补贴资金缺口的问题,朱共山建议,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来保证全额征收。
1、汽油不是可再生能源。
2、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等。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3、经过亿万年形成的、短期内无法恢复的能源,称之为非再生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它们随着大规模地开采利用,其储量越来越少,总有枯竭之时。地热能基本上是非再生能源,但从地球内部巨大的蕴藏量来看,又具有再生的性质。
(来源:文章屋网 )
瑞士能源部门官员迈克尔•考夫曼当天在伯尔尼告诉新华社记者,瑞士联邦政府已将清洁能源发展纳入瑞士2011年至2020年经济发展战略。今后10年,瑞士将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能来减少能源消耗,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今后10年,瑞士打算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提高至50%。
考夫曼承认,过去10年,瑞士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有所动摇,瑞士清洁能源专利技术出口有所减少。他强调,目前国际市场上化石燃料的价格处于高位为瑞士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契机。
除政府努力外,民间力量对发展可再生能源同样重要。瑞士探险家贝特朗•皮卡尔当天在伯尔尼能源战略会议上说,各国为迎接挑战,必须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只有通过最先进的解决方案,甚至是前所未有的创新,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据悉,皮卡尔5年前发起名为“太阳驱动”的全球最大太阳能飞机项目。今年4月,“太阳驱动”号实现首飞,完全依靠太阳能驱动,飞行了90分钟。
近年来,瑞士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促进新能源研发。
2009年瑞士联邦各州及企业用于能源研发和生产的资金高达14亿瑞士法郎(1瑞士法郎约合1.02美元),其中半数投入到可再生能源领域。今年6月,瑞士联邦议会批准的一项法案规定,到2013年以后,联邦政府每年将奖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能源企业。瑞士联邦政府在日前出台的清洁能源技术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瑞士应成为全球清洁能源领域的领军国家。
目前,40%的瑞士人生活在“新型能源城市”中。在瑞士,“新型能源城市”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成就各有千秋。譬如,锡永和马尔利分别利用居民生活垃圾和木屑发电,从而减少了化石燃料的消耗。瑞士能源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相关技术既提高了燃料热效率,又减少了污染。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政策;启示
1 我国能源利用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能源需求不断增长,但相对于庞大的人口而言,我国的能源储量是比较少的,人均占有量居世界第53位,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以当前占我国能源消费绝对比重的化石能源为例,我国人均化石能源剩余可采储量仅及世界平均水平的58%,其中石油人均1.8吨,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1%;天然气人均1063立方米,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5%;煤炭人均125吨,占世界平均水平79%。预计2010年能源短缺8%,到2040年达到24%左右。目前,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1%,已大大超过国际石油40%的安全警戒线。多年来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占65%-70%,其中约有一半用于发电,导致大量的烟尘排放。根据哥本哈根气候峰会资料,中国2009年碳排放量为7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世界总排放量的19.12%,居第一位,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二氧化碳的70%又都来自于燃煤。2006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公布了最新的“环境可持续指数”,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序中,中国仅位居第133位。
为了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我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的发展目标。
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仍存在着许多阻碍,如对化石能源税赋优惠,可再生能源技术幼稚与未规模化生产,生产成本较高,传统能源市场未自由化,技术与投资的风险等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克服上述障碍,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有关国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政策
2.1 英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政策 根据2008年国际能源署资料,英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工具主要为补贴、减税、可再生能源运输燃料义务(renewable transport fuel obligation,RTFO)以及再生能源义务(renewables obligation,RO)。补贴政策主要针对生物质能源装置设备;减税是针对含有生物质柴油与生物质酒精的油品每升减少20 便士的税金;RTFO规定在2010年油品中必须含5%的可再生能源;RO要求电力供给中必须要有一定比例来自再生能源,目标是由2007/08年的7.9%增加到2015年的15.4%。
除了上述政策外,英国政府最近又提出几项措施搭配RTFO与RO,基本内容为:①可再生能源义务买断。②可再生能源技术分组。
2.2 德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政策 根据2008国际能源署资料,德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主要体现为2004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主要政策措施包括:①并联及收购义务。②最高收购价格。③可再生能源的来源保证。④可再生能源政策执行报告。
2.3 美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相关政策 美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主要体现为2005年修订的能源政策法中关于可再生能源部分,基本政策内容为:①对可再生能源进行补贴。②租税抵减。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比制。④可再生能源燃料标准。
3 国外可再生能源促进政策的启示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下,我国近年来可再生能源事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仍存在市场成熟度低、保障能力不足、政策体系不完整、措施不配套等问题,学习国外的有关经验,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促进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1 将发展可再生能源切实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 我国是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最大、排放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时冷时热、政策缺乏连贯性、重号召轻落实等问题,我们必须重新调整思路,从更高、更新的角度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如美国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就意识到发展可再生能源对维护美国在经济、科技、乃至军事领域的战略意义,随历经国际原油价格的低迷,仍保持了相关激励政策的持续性并制定了长远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3.2 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立法建设 我国已经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框架,但法律线条较粗,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执行性和强制性。如英国,德国和美国的相关法律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数量、配比比率、补贴数额等有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对可再生能源的指导和监管。
3.3 制定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激励政策 各国都尽量减少政府直接干预,纷纷致力于构建可再生能源市场,努力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如英国的再生能源义务凭证交易,美国的再生能源发电配比交易要。另外,政府可以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提高能源企业的积极性和解决能源市场的失灵问题,这些政策概括起来有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电力加价和低息贷款等。
3.4 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宣传 各国都十分重视强化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的国民意识和民众参与,增强公众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观念,如美国政府推行的“绿色能源”,德国的“能源之星”和英国的“非化石燃料公约”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全民能源和环境意识的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色证书;市场机制;外部性
一、引言
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能源战略类似, 中国的能源政策有一个明显的导向,就是化石燃料的替代能源开发。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例如风电、太阳能、水电、核能等。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以来,可再生能源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但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相继出台的一些具体政策,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均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
德国、美国以及荷兰等可再生能源市场发达的国家,配额制是保证可再生能源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的一项基本政策。从目前国外成功的配额制实施情况来看,与配额比例相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在各地区(各电网)间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过程是通过绿色证书来实现的。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荷兰等可再生能源发达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本文首先分析绿色证书交易制度较之政府直接调控的优点,再通过建立一个二元主体模型分析绿色证书交易对资源优化配置和降低总量成本的作用。然后利用拉格朗日函数证明绿色证书交易可以提高费用分配的效果,使发电产业治污成本最小化。最后针对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激励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进步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出相应的政策,达到促进技术进步以及总量目标提高的效果。
二、文献综述
在国内已经实施的相关节能减排政策中,排污权交易制度与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有着很高的相似度,都是一种将配额指标市场化的手段,不同之处仅在于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抑制污染物的排放,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是为了促进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因此,对于已实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借鉴有助于研究未实施的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唐受印(1990)率先在国内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生、袁磊(1998)对排污权交易进行了反思,提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是使厂商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减少污染量,完全靠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调节并不能有效地达到减排的目的。其核心思想是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也要适当的进行政府的间接调控。张志耀、丁玉魏、张海明(2000)排污权交易制度对经济优化的作用,突出的是通过配额指标的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宋国君(2000)深入剖析了总量控制的含义和特点,分析了我国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的关系,通过对比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讨论了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步骤和意义。
在美洲和欧洲等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经实施了将近十年,通过了解分析外国的立法现状并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使我国在设计该制度时有规律可循,少走弯路,以便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配额制模式。姜南(2007)分析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欧洲各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提出了在设计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设计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即界定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和技术范围、总量目标制度以及绿色证书的立法建议三个问题。
由于绿色证书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仅在近几年有部分文献对绿色证书的交易制度做了一些概括的介绍。典型的如董力通(2006)对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建立做了一定的描述,重点在于绿色证书的概念,调控方式以及定价机制,而对于绿色证书究竟能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多少积极作用,并未进行详细的阐述。而本文则重点从绿色证书的积极作用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
三、绿色证书交易制度概述
1.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概念
提到绿色证书交易制度,首先要解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概念。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的基本含意是,在国家(或者地区)电力建设中,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达到一定比例。配额制对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调控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它使得可再生能源在电力市场中以最低的成本来开发电力。与其它激励措施相比,配额制更强调市场的作用。而市场的这种作用是通过绿色证书来实现的。
绿色证书是一种可交易的,能兑现为货币的凭证。绿色证书是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进行确认的一种指标,绿色证书代表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绿色证书交易系统是指专为绿色证书进行买卖而营造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绿色证书的持有者(多指可再生能源发电商)能够与承担指定配额义务的绿色证书需求者交易绿色证书。通俗的理解就是未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发电商通过购买绿色证书来作为弥补完成配额指标。
2.绿色证书的价值内涵
(1)对于整个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来说,绿色证书的价格包含了其高于非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差额。绿色证书的交易实现了这种成本差额在整个发电产业的均摊,使得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天生具有的成本劣势,转移给其他由于能源种类和技术条件优势而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厂,扮演了公平竞争的维护者。
(2)绿色证书的价格应反映由于替代非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环境正效应。绿色证书购买者(未完成目标配额的发电商)实质上比其他完成目标的发电企业更多的给社会带来了负外部性,也就是更多的污染了环境,提高了社会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因此,他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就是购买绿色证书。这就实现了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环境的污染,也使可再生能源的相对正外部性的优势得以发挥,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3)绿色证书作为政府激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工具,承担着一定的实现政策效果的使命。因此其价格的变动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绿色证书的价格不能过低,否则将导致绿色证书的需求者自愿接受购买任务,缺少技术革新以降低自身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动力,导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政策激励失效;而价格过高也将增大企业压力,同样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绿色证书交易的二元主体经济分析
假设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由两类企业A和B构成绿色证书二元市场,这里的二元A和B所代表的是可再生能源行业中的劣势企业和优势企业,如图,P1为绿色证书的价格。MCA和MCB分别代表两企业的可再生能源边际发电成本曲线,B企业相对发电成本较低,或效率较高,有明显的相对优势(这种优势有可能是由规模效应或技术水平带来的)
1.绿色证书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如图,在相同的配额额度的条件下,B企业达标的成本要更低,即MCA>MCB。在MCA曲线上,超过M点之后,发电的边际成本高于绿色证书的价格,因此,A企业倾向于以相当于Q1Q0KM面积的价钱购买B企业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Q0-Q1),而这一过程正是通过绿色证书的交易来完成的。同理,在MCB曲线上,N点之前,发电的成本低于绿色证书的价格,因此,B企业倾向于将额外的发电量转化为价格更高的绿色证书售出。
如果没有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而单纯靠配额制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企业的成本会大大扩大,例如传统的火力发电企业,或小规模的发电企业,有的存在技术上的局限,有的受到规模经济的制约,如果强制此类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得配额任务,可能会由于规模过小导致的规模不经济造成资源的利用不充分。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和绿色证书的互相转化,既鼓励了可再生能源优势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又使可再生能源劣势企业寻到一条成本更低的途径来完成配额任务,避免了由于强制配额导致规模过小而引起的资源利用不充分,优化了电力生产资源的配置。
2.绿色证书对降低总成本的作用
在未引入绿色证书而实施单纯的配额制时,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总成本为OLQ0+OKQ0。引入绿色证书后,成本变为OMQ1+ONQ2。
(OLQ0+OKQ0)-(OMQ1+ONQ2)=MLQ0Q1-NDQ0Q2
绿色证书的供给为NKQ0Q2,需求为MKQ0Q1
当绿色证书交易市场为非均衡状态的时候,
(1)MKQ0Q1
(2)MKQ0Q1>NKQ0Q2,供不应求时,绿色证书的价格会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上升,使MKQ0Q1变小,NKQ0Q变大,直至价格达到均衡价格P0。
当绿色证书交易市场达到均衡状态的时候,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恰好达到国家规定配额目标,此时Q1+ Q2=2 Q0,绿色证书的供给等于需求,
即: MKQ0Q1=NKQ0Q2
显然, MDQ0Q1=NDQ0Q2
因此, MLQ0Q1-NDQ0Q2=LMD
LMD即为绿色证书市场均衡时所减少的发电总成本。由此可见,绿色证书会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达到使可再生能源发电总成本下降的效果。
五、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进一步推动
在配额制下,政府在现有配额完成的情况下提高配额指标,是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的标志。上图显示了配额指标提高后,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动态变动过程。
起初市场均衡价格为PO,绿色证书供求达到平衡,AQ1Q0F=FQ0Q2B。而P0过低使得绿色证书交易失去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激励作用。政府采取政策提高配额总量之后,单个企业的目标配额相应地由Q0增至Q’。
由于此时绿色证书需求量大于供给量,AQ1QE>EQQ2B,绿色证书价格有上涨趋势,由P0升至P。绿色证书交易市场再次达到均衡。而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厂商购买绿色证书不经济,因此厂商趋于提高技术,降低成本,以此来继续完成配额指标。
因此这项政策激励了单个厂商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当然P'的数值需要政府斟酌考虑,若其值过低,将仍然不能达到激励劣势企业降低成本,发展技术的目的;若其值过高,劣质企业没有喘息的时间和余地,生存压力过大,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云辉;《过度竞争:经济学分析与治理》[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2]《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07》[R].;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
[3]姜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D];2007
[4]董力通;《电力市场下我国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研究》[D]. 2006
[5]范丹;《我国创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交易探讨》[D].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