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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基础;法律信仰;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6-0083-03
“高校法治教育是高校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通过在高校的学习生活,做到“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成为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仰的合格社会公民,法治教育是必须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成为“民主、文明、平等、公正、法治”内容,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共识,成为大学生群体的基本价值追求,法治教育将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活动主要依靠课堂教学完成。随着高校学分制的实施,课程安排日趋紧凑,专业性课程在课程设计中受重视程度更高,公共基础课等课程安排往往放在相对不重要的位置。“05方案”之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形成一门综合性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性课堂法治教育只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有不少于36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可以就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公共法律、婚姻家庭等法治信仰与法律认知问题进行相对系统的学习。这种以法律信仰为导向的系统性的法治教育是偶尔的法律讲座和非法学教学课堂教师引导所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般安排为大学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是学生大学首先接触到的公共基础课之一。大学初始对于学生的教育安排,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对高校学习生活的认知,以及基本价值观的形成。
二、“法律基础”教学实践尚不能满足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需要
(一)师资构成制约教学质量的提升
各高校在“法律基础”教学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依然是少数,相当一批教学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学教学培养。非法学专业教师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主要是以教材知识性教学为主,缺乏对教材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的深度解读,特别是对法律实务缺乏足够了解,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探索需要,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与法理阐释就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法学教师参与法律基础教学更多的是以完成基本教学任务为目标,主要精力集中于科研与法学专业学生教学工作,对非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教学工作无法投入足够精力,特别是两课合并后,法律基本部分整体课时压缩,教学内容更多的指向法律信仰与大学生日常生活相关法律内容,专业性法学教师教学深度延伸的收到局限。作为具有思政教师身份的辅导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足够的精力开展法律教学研究,虽然能够更掌握学生对法律的需求情况,特别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是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对欠缺的教学经验也影响到法律基础的授课质量。
(二)法律基础课程仍存在严重的工具主义倾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的授课学习受“学习工具主义认识”影响,教学目的与实际效果存在冲突。就课程设计而言,修订后的法律基础部分中大法学框架下的法律知识部分大幅度得到删减,特别是部门法与程序法等内容基本弱化,更多的是对法律体系、法律权威、家庭社会生活法律规范等范围进行阐释。但课程体系安排没有脱离传统法律工具主义范式,非法学专业学生仍需要像法学专业学生一样,全面掌握法的本质、运行、体系、思维,同时还要学习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基本法律常识。体系高度浓缩的出发点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法律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可以对法律有基本的认识,认同法律价值,形成法律信仰。但这种工具式的体系设计,给教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都造成了无法回避的困惑,教材中高度凝练的法言法语,使授课教师需要用大量并且丰富的语言进行非专业化的解释,现在的课时设计远远无法满足要求。学生认识的“法律”与教材中的“法律”存在较大的空间差距,学生无法通过教材中专业性法律解读来回答对于现实社会、家庭成长以及学校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种种法律疑问。在2013版教材126页关于法律的规范作用的分类说明中就预测作用是这样描述的:“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及其他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这种法言就法学人士而言就是专业的严谨的法律解释,但对于没有任何法学基础的大学一年级学生而言,恐怕就是晦涩拗口不能明白的文字游戏了。”
(三)法律基础课授课方式亟需更新
法律基础教学活动过程中,一线授课教师教学方式变革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探索。体验式授课、法律诊所式授课、案例式授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逐渐的引进到法律基础教学活动中。新教学方式的引进也逐渐改变法律基础教学的基本形式,特别是案例教学成为大多数授课教师的选择。但新式的教学方式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时,同样要面临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完全照搬国外专业法学教学方式,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学科教学手段引导到“法律基础课”教学都需要适应课程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被广泛的引入,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受到学生的欢迎。但案例教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案例使用随意,代表性不强,追求奇异化效果等问题,需要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案例教学技术水平。
(四)考核形式不符合法治教育需要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根据教务部门必修课考核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同其他需要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一样,需要通过闭卷考试完成,最终成绩可以综合课堂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在闭卷考试中,选择、判断、简单、论述、案例等高校文科常规题目均需要涉及。考核形式的要求使授课教师必须完成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的课堂授课,否则学生将无法达到考试中的记忆性考核的要求。受制于普遍存在的大班制上课,教师考核学生的日常表现只能采用考勤、抽查等简单化的措施,无法有效考察学生课堂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在综合考核中的作用基本无法有效发挥,失去效度。在现有考试制度下,法治教育进课堂的制度设计初衷完全无法实现。
三、法治教育导向下的“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探索
(一)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培养
在高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律基础”教学师资队伍是保证“法律基础”教学水平和课堂法治教育开展的有力保证。逐渐建立专业化的“法律基础”授课队伍。改变现有“法律基础”师资多元化的现状。受制于高校人才引进指标,教师结构调控等因素,在无法迅速解决“法律基础”师资专业化的情况下,提升现有师资的学历水平,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也是一种具有实践性意义的做法。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教学研讨交流,因为师资构成的多样性,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缺乏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进行教学经验,授课方式等方面交流,教育技术无法有效提升。应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有效结合,重点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研讨与授课观摩,更新观念,学习好的授课经验。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开展专项社会实践,使这部分教师熟悉司法实践,了解法律运行,熟悉当前社会法治问题关键所在。只有教师充分掌握法治教育的内在要求,才能在授课中开展以法治信仰为导向的教学活动。
(二)设计法治教育导向下《法律基础部分》教案
根据教学要求,在教案设计中需要涵盖“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行为规范”、“道德与法”。根据有限的课时数量,可以设计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社会正义追求”主要阐释法治理念与法律精神问题;“大学生的宪法精神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同”主要讲授宪法及基本法律体系问题;“大学生的契约精神及法律思维”主要讲授法律权威问题;“大学生的公共生活与常见法律问题”主要讲授行为规范与法的使用问题;“大学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讲授大学生走向社会以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问题与权益维护”主要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自我保护等问题。这种教案设计既满足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等方面的培养目标,使课程很好的做到理论与大学生学习实际的结合,提高课堂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不断推进案例教学改革
现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法律部分仅有36学时,在短时间把法律的基本问题解释清楚,同时又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的效果,特别是在目前普遍的大班制上课,体验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案例教学成为高校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普遍选择。就案例选择而言,必须有代表性,是公认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教学时间要求,案例短小精炼,教师可以通过口述或者电子版的形式迅速的讲述,引起学生兴趣,并进行专业性的解释。案例选择需要具有时代性,要与大学生的社会现实生活密切相关,使学生对案例具有最直观上的认同,又能通过案例教学把法的相关的问题与大学生群体密切联系起来,“马加爵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学生犯罪案例更容易获得授课群体学生过程中的重视,进而对大学生守法用法等法治观念形成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改革现有的考核形式
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可以有力的有效提升“大修”课堂中法治教育的效果。“法律基础”部分的考核应以积极促进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以及引导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守法用法为目的。在考试方式上,可以提升学生课堂实践能力和课堂学习表现比重,重点就大学生对法治信仰、法律价值、劳动就业等领域的普遍性认识及常识性问题进行考察。把传统上知识性考察改变为认知考察与知识性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以认知性考察为主。采取模拟法律评论、法律实务考察报告、典型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常识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习的法律基础部分进行考察,把学习的过程与考察的过程结合起来,通过考核形式的转变引导学生改变对法律基础学习目的认识,真正把实现法律基础教学的法治教育目的。
参考文献:
[1]寇玉生,尹忠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
[2]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研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88.
[3]经柏龙.论案例教学在教师专业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科学,2006,(5).
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二者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是手段。两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2、内容转化。道德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护社会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另一类是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增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较高要求的道德,是应当遵守的道德。前者通常上升为法律,也是法律所调整的内容。
3、功能互补。道德在调整范围上对法律具有补充作用。有些行为不宜由法律调整或者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同时,法律在约束力上对道德具有补充作用。相比法律,道德的约束是软约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转化为法律,就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相互促进。法律对传播道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的实施,往往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观念的培养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三年制;以人为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三年制高职学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课程设置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三年制高职学生的入学年龄一般在18~19周岁之间,已经成年并且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拥有独立的见解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思想逐渐成熟。而且进入高职学习的学生,高考成绩一般不太理想,普遍低于本科的录取分数线。虽说高考成绩并不意味着一切,但是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方面的差异。几堂思想道德修养课很难达到树立正确的“三观”的效果。
一、当前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的教材内容
教材内容大同小异,无法体现高职特点,更不用说专业特色。教材的编写中较多理论陈述,较少实例,无法吸引对此类内容缺少兴趣的三年制高职学生。
2.课程的教学过程
许多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偏重理论阐述,缺少实例列举,不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内容不吸引人,教的也不吸引人,又遇到不太自觉的学生,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3.课程的设置时间
一般情况下,该课程一周仅两、三节课,和其他理论课程一样,仅对知识进行教导,鲜有渗透深入的过程,到了期末再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就算完成了思想道德修养的教育。如此的课程安排,较难达到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
4.课程的成效衡量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学成效难以衡量,标准难以界定。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很难用形式单一的卷面成绩来体现,死记硬背的理论也不能说明学生已真正理解掌握并转化成为自身素质。
二、关于问题解决的思考
1.课程教材的内容要体现高职专业的特色
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内容的安排上,应注意处理好思想道德
修养课与专业课的关系。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师要与专业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要求,在教学中结合学生的专业需求进行教学。
2.课程教学的过程要注重联系实际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联系实际,例如,教学中注意多举实例,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课堂中可以开展案例分析的课堂讨论活动,就是只提供案例,不提供现成的结论,让学生经过思考和讨论自己来完成。教师则采用逐步引导的方式,使学生学会分析问题,独立得出结论,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教师在其中的主要作用就是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表达不同的想法和观点,并且引导学生在
这些不同的观点中学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3.课程设置的时间要贯穿整个学制
教学的时间要贯穿整个学制,分不同阶段对学生的思想道德
修养进行不同方面的教育。对刚进校的新生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对二年级的学生应注重法治教育,对三年级的学生应强调职业道德教育。
4.课程教学的成效衡量标准
让学生回答纯粹的理论题,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考核学生的
思想道德修养是违背初衷的,建议可以采用撰写小论文的方式,结合时事,让学生对某种问题、某种观点展开讨论,在此过程中可以看出其思想道德修养。同时,学生在课堂的表现,如,是否按时出勤,听课是否认真,回答问题是否踊跃,是否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作业是否按时完成等方面,可以对他们的素质做出评价。学生在课外的表现,如,是否乐于助人,是否勤劳勇敢,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是否作为志愿者参与公益活动等等,这些也可以作为素质评价的一部分。
三、课程教学的“以人为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成为一个思想品德优秀的人,爱护自己,尊重他人,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生活。但是你无法培养出模式化的学生,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其实都是开放的,处于变化中的。凡为教的目的在于达到不教,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让学生成长为一个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并会自我调整去适应变化的人才是目的所在,能够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方是实现了“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张云芳,王岳喜,刘蕊.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9):9.
[2]赵效萍.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创业教育探索.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2(4):2.
[3]徐建丽,王红芳.高职特色思政理论课考核体系的构建.职业技术教育,2010(32).
[4]韦胜强.高职院校思政课考试方法改革初探.教育与职业,2010(32).
[关键词] 项目教学法 高职 课程开发 能力培养
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当接受的是一种职业特征很明显的高等教育。让学生获得某种职业技能和谋生手段,以适应现代化的生产和服务对人才需求的需要。通过“项目”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参与、处理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习掌握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内容,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因此,“项目教学法”这样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教学目标。但这种教学法一般只是被普遍运用于高职院校的专业课中,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采取项目教学法还处于探索阶段,下面,就笔者所在学校在这方面的一些探索心得做简单的慨括。
一、项目教学法针对此课程的含义
通常,项目教学法就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学生自己处理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实施及最终评价,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由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它既是一种课程模式,又是一种教学方法。
然而通常的项目,是指以生产一件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为目的的任务。项目教学法都是实践导向的和任务驱动式的教学方法,是老师、学生和项目三者紧密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因此,项目教学以往的理论和教学都倾向于专业课教学。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偏重理论性,相对与专业课程可操作性弱,然而,如果打破这一思维定式,实际上一个项目应该是具有多种形式的,它既可以是生产一件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有形产品,也可以是生产一件抽象的,但是又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无形产品-精神产品。这个项目可以是一种思维方式,也可以是一个启示或一种学习方法,它可以渗透到学生的专业学习中,对于学生社会能力的提高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这就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基础”课的教学项目设计提供了一种可能。尤其在多媒体教学的条件下,无形产品的精神产品可以转化为形象、生动的项目,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不仅是手脑结合,还可以运用听、看乃至“悟”等思维手段相结合,来完成一件产品的制作,这个产品可以是一段话,一封信,一种感悟,一场辩论赛等多种形式。我们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所设计的项目一般都是在具体教学情境中来开展学生活动,让学生们尽量自己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项目教学法在此课程中实施的意义
从目前研究的成果看,高职课程改革在专业课教学方面对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为载体,任务为驱动”的教学理念在教育界和理论界基本达成共识,在高职院校的专业课教学中的运用已趋于规范化,体系化。而相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不能完全遵循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为载体,任务为驱动”的教学理念,但在教学方式和方法设计上是可以尝试的。在实际教学中可以设计和创造一些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项目情境为教学方式的切入点,形成相应的规范与体系。譬如,当讲到“大学生择业和创业”这个教学内容时,老师可以在课前就给学生布置好在课堂上开一场招聘会的项目任务,把学生分组选出组长,不同的组担任不同的招聘会的角色来进行课堂活动,活动结束后,每组学生推选学生作总结。这样既完成了教学任务,又让学生锻炼了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因此,如何把高职的专业课“以项目为核心”的教学方法与思想政治理论的教学特殊性结合起来,建立一套以“项目为载体,任务为驱动”的本门课程教学的教学体系并用于实践的研究基本是一个空白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虽然不是直接的专业技能的传授,却是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必不可缺的课程,根据高职院校办学理念以及学生的特点和专业课程特点,怎样选择合适的项目情境,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来引导学生们积极、主动地学习,达到“做中学,玩中学”的效果,使学生既真正愿意学习这门课程,也能从课堂中学到知识,又能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教学法在此课程中实施的意义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激发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职业院校的学生学习基础差,普遍认为理论学习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传统的说教式的教学方式早已经让学生对此课程“敬而远之”。而项目教学法的实现,是―个比较宽松的过程:学生收集资料自由度大,在时间上和空间要求不高;项目内容与生活相关性密切,完成难度小,不受原有成绩影响,学生获得成功的机会多;学生自主地参与学习,在比较熟悉的小团体中可以充分展示自己,小组交流,更能激发学生潜在的好奇心和好胜心。运用这种方法在这门课程中,职业院校的学生也会逐步体会到学习理论课的快乐,从而学习的自信心增强了,学习的兴趣也就会自然得到提高。
2.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是为了不教。”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师在讲台上说,学生在讲台下记,考试就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结果往往是高分低能,说的一套,行的另一套。在项目教学活动中,教师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以项目的形式交给学生,学生主动地收集资料,并以小组合作工作的方式,自主地制定计划,自主地分工,共同协作以完成整个项目。因此,项目教学的过程就成了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性实践的过程。在这个动态过程中,学生在活动中会出现很多问题,这就要求学生们要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积极地、主动地去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一来,学生不仅学会了与项目有关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了如何自主学习。
3.培养学生团队协作和竞争意识
团队合作意识、竞争意识是当代职业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职业院校的学生基础知识普遍不是很扎实,社会经历不多,步入社会的过渡期短。因此,为了学生在不久的将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学校应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竞争意识,这也就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项目教学法采用小组合作,提倡知识共事,强调团队合作意识;通过小组之间的辩论,公平竞争,明辨是非,激发学生不断进取的热情,让学生在学习中充分理解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并正确掌握分工合作与正当竞争的有关技巧。从而培养学生在未来职业生涯中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以上观点的共同点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必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最大限度地发展学生的能力,构成倡导项目教学法的思想背景。这正是项目教学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价值。
三、项目在此课程中的实施
项目教学法,其核心追求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去寻找到这个结果的途径,最终得到这个结果。并进行展示和自我评价,学习的重点在学习过程而非学习结果。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锻炼各种能力,教师已经不是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而是成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引导者、指导者和监督者。项目教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即设计项目、实施项目、评价总结:
1.设计项目
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意识在《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基础》课的课堂中同等重要,教师负责设计和创造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项目,安排和布置给学生相应的任务和角色,鼓励和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到项目中去完成相应的任务,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从而使学生们在课堂项目教学情境中不仅能收获快乐、获取知识、还能得到锻炼、提高能力。学生们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在特定的项目情境中按要求积极参与活动,珍惜每一次获取的机会,大胆地表现自我,尽可能地争取完成任务。思想政治理论课运用项目教学法时,既要符合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要求,也要体现项目教学的普遍要求和原则。所以,项目的设计至关重要,其中项目设计的原则又是关键。设计原则至少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教学内容的要求、社会普遍要求、用人单位的要求、未来技术储备的要求。
在这门课程中,学生通过完成四个教学情景(公民生活、大学生活、员工生活、家庭生活)和十五个子教学情景的学习,掌握作为社会公民、大学生、企业员工、家庭成员等社会角色相应的人文知识,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大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我校根据本课程所对应的社会角色应具备的关键能力进行社会调研,对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内容进行整合,归纳总结出学习工作任务,引入基于模块式课程开发理论,以社会生活场景为载体开发教学情镜,运用突出能力目标的课程目标描述,实施教学方案,采用项目教学法,提高学生的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具体项目设计如下:第一,公民生活领域,设计了如“人生观与大学生成才”讲课比赛,“社会公德大采访活动”策划等项目;第二,大学生活领域,设计了如与“高年级大学生的学习方法”交流活动,制定“大学三年的学习规划书”,寻找校园中不文明的现象等项目;第三,员工生活领域,设计了如结合专业发展方向,谈谈职业道德,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书,制作求职简历,模拟一场招聘会等项目;第四,家庭生活领域,设计了如辩论赛“大学生恋爱利弊孰大”,写一封信给未来的男(女)朋友等项目。
2.实施项目
项目确定后,学生以小组形式工作,一个小组一般八到十人,基本进程模拟学生将来在职场中的实际工作过程。一般流程如下:(1)收集信息(咨讯);(2)制定计划;(3)决策,学生自己分工合作定角色;(4)实施,学生自己完成;(5)检查,教师指导学生完成;(6)评价,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对学生个人及团队进行评价。
四、项目教学法在此课程中的教学效果
实践证明,项目驱动教学法在“基础”课教学中效果显著。自从2007年以来,我们部分思想政治课老师就已经开始了项目驱动教学法的探索和实践,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首先,是学生愿意上政治理论课、喜欢上政治理论课,他们认为项目教学法在思政课堂上的运用在教学形式上就很新颖、有吸引力,打破了他们固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他们逐渐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产生了学习兴趣,这在高职院校是难能可贵的事。其次,是采用项目驱动教学的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明显上升,每个学期我们学校都要求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思政课教师居前,特别是在课堂上进行了项目驱动教学法的教师更是名列前茅。学生的学习兴趣是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证,也是我们思政课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动力所在,同时也是进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所在。
五、项目教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对项目教学法的重要性已有了较充的认识。应用项目教学非常广泛,但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项目教学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我院项目教学实践虽已运用了三年中,但事实上还存一些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在认识层面存在的问题
(1)把项目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相互对立起来。主要表现为用项目教学法完全代替传统教学法,或者在项目教学中不再采用传统教学手段等。项目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各有长处,前者强调应用能力培养,后者强调理论知识的掌握。高职院校教学实践中,特别是在政治理论课中非常需要把这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
(2)机械的看待项目教学法。在论述高职教育中如何用项目教学法的文章中。经常看到项目教学中一些经验的总结及理论探讨的机械化,我们这门课程不同于专业课,有时候一个项目并不需要大家动手,只需要动脑和动嘴就可以完成,有时候就是一个案例分析而已,只要能够顺利达到教学效果就算是一次成功的项目实施。
2.在实践层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教学准备环节存在的问题。一是在项目教学中缺乏规范化、系统化的操作指导,我校虽然对这门课程进行了整体设计和非常细致的单元设计力争规范化,但一部分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还是各自为阵,不是对设计好了的项目进行研究和准备,而是从自己如何省时、省力的角度出发处理项目。再加上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制度规范和激励机制,这不利于保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的推广和教学经验的总结。二是在项目教学中,缺乏对学生研究方法的辅导。完成项目不仅需要知识和技能,而且需要方法。忽视方法方面训练,不利于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不利于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不利于项目教学的顺利进行。三是在项目教学实践中,为学生提供的资料和手段不很充足或者缺乏多样性,也没有与项目教学相配套的教材。项目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图书资源、网络资源、教师制作的多媒体课件、以往项目教学档案及成果展览,等等。这些资源的缺乏影响了项目完成的质量和学生创造力的发挥。从教材的角度来讲,教材的内容、体系与项目教学也存在不一致。
(2)项目实施环节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相对宽松的空间环境,而我们现存的教学管理模式有时候根本无法满足教学需要。不能达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目的。不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教学。二是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缺乏落实综合素质培养目标的具体环节和详细设置。项目教学并不能够自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还需要除任课教师之外的人,如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有目的的予以安排和贯彻。例如,在项目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方法论指导、展示示范项目、提供宏观指导等手段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项目评价环节存在的问题。一是我们还未建立项目教学档案,并且忽视项目教学成果的收集及展示。每一个项目完成过程也是各个小组成员共同努力探索的过程,为了能让后来的学生学习到众人之长,每一届学生的项目完成后的总结很重要。建立项目教学档案有利于积累教学经验、教学资源,项目成果展示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创新。二是一般的项目评价都缺乏“硬性”参考指标,无法保证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目前,我们的项目评价一般采取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项目评价的指标制定得还是较全面,包括资料准备、基础知识掌握、知识运用、团结合作、项目报告等。但在如何落实这些指标、哪些指标是关键、如何保证评价的真实性等方面,还待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余姚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课题组.项目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4).
[2]王民权,梅晓妍.高等职业教育中项目化教学的探索与实践.职业教育研究,2007,(10).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增强;意义;对策
2016年12月8日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高校要抓住“立德树人”这个中心环节,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全国高校所有大一学生必修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它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职学生的成长成才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的意义
1、有利于高职学生尽快实现中学到大学的转变,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大一新生入学后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如何适应大学生活。在教学中发现许多新生对大学的认识是片面甚至是错误的,许多新生认为大学就是自由的天堂,他们中的许多人是抱着轻松玩耍的心态来看待大学生活的。有的则依然持有中学生的心态,一切都必须在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离开老师的监督就会忘记自己学习的任务。《基础课》的第一讲“适应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则通过对大学生活特点的介绍很好地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大学以利于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
2、有利于高职学生拥有精彩的大学生活
在我国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基础教育中盲目追求升学率、高分数,o论学校还是家长大多忽视对青少年学生的价值引领、人生规划,因此绝大部分大一新生对自己的未来是茫然的,有的甚至会因为目标的迷失而产生厌学情绪。在调查中发现军训结束后大一新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空虚和迷茫。时间充裕了,自主支配的时间更多了,但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知道大学生活到底应该怎样度过。《基础课》的开设很好的解决了大一新生这一思想问题。在《基础课》的“绪论”部分教学中让同学们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上大学”“你想成为怎样的人”,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使学生明白大学要学习做事的方法、做人的操守,大学期间要为自己未来的人生做准备、打基础。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制定自己的大学规划,使自己的大学生活充实而精彩。
3、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根本问题。“培养什么人”指的是人才的质量,“怎样培养人”指的是培养的方式,“为谁培养人”指的是人才的思想政治意识。《基础课》通过对高职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当代世情国情,坚定对中国特色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自觉抵制西方“和平演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增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的对策
增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的关键在教师。教师怎样才能提高教学实效呢?
1、思想上重视,这是增强《基础课》教学实效的前提
每一位思政教师首先应该在思想上重视《基础课》教学,充分认识《基础课》教学对国家、社会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只有教师深刻认识到该课程教学的重要意义才有可能精选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探索新的教学模式,贴近学生思想实际,而不是照本宣科,枯燥无味,教学效果才有可能增强。要认识到《基础课》教学的重要意义,教师就必须认真研究教材内容,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研究教材内容与学生思想之间的密切联系,想学生之所想,站在国家、社会和个人的角度思考该课程教学的意义,如此,在备课时自然会尽心尽力,讲课时必然会富有感染力,教学效果大大提升。
2、精选教学内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
《基础课》内容丰富,包括入学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人生价值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意识教育等几个方面。高职院校由于需要实训使“基础课”理论教学课时大大减少,要利用有限的课时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就必须对教学内容进行精选,而不能完全按照教材面面俱到讲授。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前必须研究教材内容,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社会实际,在课堂教学时精选学生比较关注的重点内容精讲,把问题讲透。比如“基础课”的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本章内容有三节,其中还包括许多概念的讲解,如果面面俱到既有照本宣科之嫌,也容易使学生产生困倦,影响教学效果。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会发现高职学生对理想信念的意义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树立的科学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认识模糊,因此在教学中把这两个内容作为重点精讲,就能很好的实现教学目的。
3、案例选择贴近生活,有时代感,语言表达有温度
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渠道。“基础课”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内容自然是非常高大上的,与高职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有一定的差距,且基于中学时期政治课的灌输加背诵模式,学生对“基础课”之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早已有反感之意。要改变这种局面,增强教学效果,教师在讲授时就必须精选案例进行辅助教学以增强感染力、说服力。在案例选择时一定要注意贴近学生思想、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和时代感,同时教师在语言的组织和表达上要注意接地气、有温度,能与学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4、改变教学方式,教师说教变为师生交流
在讲话中指出: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现代青年学生讨厌灌输说教,崇尚自我表达,追求平等自由,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变说教为说理,变灌输为互动,变教师一言堂为师生聊天式,师生之间就某一热点、重点问题畅所欲言,探讨辩论。采用这种教学模式有利于教师了解学生真实的思想动态,教学能做到有的放矢,能大大增强教学效果。但聊天式教学要顺利开展,首先教师要取得学生的尊敬和信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真心关爱学生,平时注意加强跟学生的交流,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做学生的表率。
5、加强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做到真信、真懂、真行
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神圣使命。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教师要教育学生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是要自己真懂、真信、真行,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这样在讲课时才能理直气壮,才能富有感染力、号召力。是否真懂、真信在教师讲课时的语言、神态中体现出来,只有加强理论学习,从内心真正懂得的基本原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课堂上才能把道理讲透,才能真正为学生所接受。
【参考文献】
[1] 尹晓燕.高校思政课:令人惊艳的“盛装”开讲[N].工人日报,2016-12-16.
[2] 唐克冰.红色经典文化在大学生管理中的作用[J].群文天地,2012.06.
[3] 陈绍西.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提高[J].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0.06.
关键词:道德;法律;实践教学;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2-0272-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面向高等学校全校学生开设的一门公共必修课程,该课程在传授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视实践和行为规范向实践的转化。如何加强“基础课”的教学实践环节,可以从课程教学设计上突出道德教学的实践环节、重视教学实践的科学性等方面入手。
一、实践教学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要目的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修养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因此,该课的实践教学具有以下三个重要意义:
1.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基础课的突出特点就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因此把实践教学引入基础课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过程中,提高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对增强基础课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2.对良好的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仅靠认知就能获得的,对道德品质方面的评判,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因此要把课程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课外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3.有利于高职生逐渐由学习角色向社会角色转变,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在实践体验中也培养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知识内化为道德情操,从而提高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二、如何加强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
该课程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传授课程之处就在于强调“知行合一”,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因此,在课程教学设计上就要突出思想道德和法律教学的实践环节。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课程的教学实践:
(一)教学环节与案例、与讨论等形式紧密结合
在讲授道德和法律知识时多采用探究、商量和讨论的教学方式,在给学生讲授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为学生设计一些理论问题和道德和法律难题,或者是直接以社会道德与相关法律热点问题和发生在当代大学生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为例,让学生在探讨和辩论中,激发大学生对道德与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在思想的交锋和观点的碰撞中澄清模糊认识,从而提高道德认知和法律意识。
(二)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活动
道德与法律学习的目的并不是知识符号这种终极性的结果,而是过程、内涵。道德与法律源自生活。教育者应力求通过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某种生活角色或场景,有时能引起灵魂深处的触动、引发其思想或态度的积极变化,发生由认知失调到认知协调的过程,进而促进其身心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实践活动。(1)可以在大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实际、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活动。(2)根据基础课的教学进程,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主题演讲和辩论比赛。例如,在讲到“适应人生新阶段”时,可以在学生中组织一场以“在大学中你应该做什么:学习知识,学习做人?”为主题的辩论赛,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在讲到“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时,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法律知识知多少”等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让大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其社会主义法制观念。(3)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可以联系本校学生违法违纪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事例,在课堂上进行深入的剖析。通过道德与法律,评判在学生的思想中引发对道德和守法行为的认知。(4)鼓励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学生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课堂纪律、教室和宿舍卫生、是否遵纪守法等,并将其纳入学生的平时成绩考核之中,这既可以让学生亲身体验道德和法律实践,从中感悟道德、领会法律,又可以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最终形成好的校风。(5)让学生参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譬如可以从学校所在地的社区开始,组织学生开展道德和法律知识宣讲、定期或不定期的帮弱助困活动等各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或者其他形式的志愿者活动等等。通过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从中“体法”、“悟道”,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实践活动中锻炼其为人处事的能力。
(三)重视教学实践的科学性
开展基础课教学实践活动,需要讲求科学性,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循序渐进的展开。
1.对新生,大学是一个比较陌生的环境。如何学会适应新的环境、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很多学生心中都充满着好奇与迷茫。这时,我们就需要通过在学生中开展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活动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心理需要和对社会主义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们还可以辅之以个别咨询,作为对问卷调查的有力补充。针对学生刚到学校的大学环境适应性问题,我们可以组织开展类似于“在大学中你应该做什么:学习知识,学会做人?”这样的主题辩论赛,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对老生,在大学中如何和班内外同学相处,如何和学校相关部门、老师打交道,如何处理好和异性朋友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都和学生的身心发展息息相关,处理不好就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教师、尤其是以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制教育作为主要任务的基础课的教师,就应及时了解学生在这些方面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找出问题并及时解决。
3.注重教学效果的评估,我们的基础课教学实践活动开展的效果怎样?学生在思想上和道德与法制观念上还存在哪些问题?要了解这些情况,我们还有必要对学生开展道德与法制观念评估和总结性调查,找出我们在基础课教学实践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及时加以调整和改进,以利于以后基础课教学实践活动的更好开展。
参考文献:
[1] 魏玉梅.将实践教学引入“两课”教学[J].江苏高教,2006,(2).
一、法制教育的本质是公民教育,是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项基础教育,是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温总理讲到,我到医院看望季羡林先生,他对我说,讲和谐还要讲人的自我和谐,要使人对自己的认识符合客观实际,适应社会的要求,正确对待金钱名利,正确对待进退、正确对待荣辱,这才能和谐起来。我认为,目前我们的思想品德教育正是承载着这样的使命和责任。思想品德教育是一项基础教育,而法制教育则是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项基础教育。为什么要开展法制教育?从逻辑关系上讲,通过思想品德教育达到树立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内在要求,首先的是达到教育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外在目标,即法制教育,简言之,教育学生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对于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从法制建设上讲,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法制教育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把法制教育渗透到思想品德教育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并贯穿始终,是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培养人的关键,也是教育部门和教育者必须思考的课题。从社会现实上讲,道德是人的心灵的底线,而法律是社会的底线,现代社会发展对于人的影响涉及到方方面面,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将法制教育渗透到思想品德教育中,是起到社会净化作用的现实需要和基本措施,是一项源头教育。
二、法制教育渗透到思想品德教学中应把握的几个环节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成才要先成人,成人要先做守法的人。法制教育是通往成人道路的桥梁,因此对于思想品德教育教学中的法制教育要注意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一)教师学与行的结合。即教师不仅要“学为人师”,更要“行为世范”。“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先有一桶水”。法制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教育,它首先要求教师在丰富的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所以教师要成为学法的模范,不是苛刻的条件,而是人才教育的迫切需要。每一位从事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教师不但要了解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还要根据时展和教育规律,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等与人们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符合现代社会基本要求的具有高尚道德和高度法制观念的合格公民。另一方面,“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不仅要把教育当职业,更要把教育当事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做到以德立身、自尊自律。有的教师不注重自身形象,随地乱抛杂物、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等,都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教师做守法的模范,成为学生心中的偶像,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才能潜移默化,水到渠成。
(二)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结合。法制教育也是一个系统化的教育工程,不能仅仅满足于思想品德这一单一的教育载体。法制教育要从校内向校外延伸,即法制教育无处不在。要积极构建社会、学校、家庭、教师、家长五位一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形成良性互动。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参加旁听,感受法律尊严;定期把公安民警请进校园,以鲜活的例子,宣传法律法规,让学生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三)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的结合。作为思想品德教师,主要的任务就是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和学校的活动中,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受到教育。法律条文是枯燥的,但是案例是鲜活的,特别是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不仅有教育的穿透力,更有震撼力。案例教学是法制教育课内教学的基本载体,但是还要积极探索学生更能接受的方式方法。“磨刀不误砍柴工”,“功夫在诗外”。法制教育要从课堂四十分钟延伸到课外二十四小时,即法制教育无时不在。我们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片,指导学生观看电视中的一些法制栏目,如“今日说法”、“法治时空”、“与法同行”等;我们还可以在学生中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