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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文化创意市场现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文化创意产业市场所呈现出来的规模、特点及发展趋势,往往与知识产权受保护情况互相影响、互相干扰。这两者之间循环影响,相辅相成。所以,透彻认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市场及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是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第一步。
"根据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来看,9大产业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③每种产业目前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也略有差别:
一、文化艺术
目前,随着经济发展,给文化艺术表演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与空间。在广州、上海、四川等地的商业演出行业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现在全国大大小小的演出团体已经过万,从著名民乐团体"女子十二乐坊"开始,国内掀起了一股"新民乐"的热潮,许多企业、单位或者娱乐场所的庆典等活动前都一定要加上一些文艺演出,而这些被请来演出的团体也就是营业性的商业演出团体。这些演出团体除了几个规模比较大的,操作较正规的团体以外,剩下的团体多为小型的、正经历起步阶段的演出团体,这样的演出团体由于营运并不正规,为了节约成本,时常用别的团体已经录制出版的唱片中的乐曲。这其实严重的违反了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条例,按照法律条文规定,这些乐曲已经由专人谱写或是改变,并且由专业的演奏员录制而成的唱片中的歌曲是有著作权的,其他人除非在创作人同意或者协商好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就像"旭日阳光"在春晚中因一曲"春天里"唱红中国,并在随后的日子里未经原作者"汪峰"同意就自私在商业演出中演唱该曲目 ,并且进行盈利性活动,最终被汪峰告上法庭。
所以,这些演出团体首先不应盗用别人的曲目进行盈利性活动,这样虽说是降低了演出的成本,不用请专人创作乐曲;不用对演员进行新曲子的训练;不用花钱录制唱片及花费出版费等等。但是这种短期的获利却危害到整个行业的正常发展。如果这种盗用乐曲的行为一旦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就没有人会再有动力写新的曲子,这整个演艺行业也将停滞不前。
但是现在更有甚者,在商业演出中进行"假拉"的行为,这不单盗用了别人的乐曲,截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并且还欺瞒了观众,损害了消费者的了利益。原本器乐的演奏就不光是欣赏演员的外貌或者是动作姿态,更重要的是欣赏演员娴熟的演奏技巧已经专业表演。若是连基本的"演奏"都不是真的,那观众欣赏的到底是什么呢?
这种演出一般都由企业或者某些商家与演出团体协商,并由演出团体演奏给这些企业或者商家的员工、顾客观看。所以,要避免演出团体进行这样的欺瞒行为。这些企业和商家不能只图价格低、成本低,还得注重这些演出团体的表演质量。
另外作为演出团体本身,不应只为追求短暂的商业利益而放弃在艺术上的要求与标准。为了商业演出团体能健康、长久的发展,团员本身以及演出团体经纪人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而进行相应的前期投入,请专业的作曲家为该团体谱写具有特色的曲子,进行专业的培训以及录制、出版。这样才能真正将演出团体推向一个正规化的运作中。当然,在这样的过程中,自身也不能忘了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包括注册商标、著作权、宣传等等工作。以保证形成自己的品牌地位,提高品牌或者改演出团体受众的辨识度,以确保前期成本投入到后期收益的最大化。
另外作为整个行业来说,应该结成商业联盟,共同抵制盗用、侵权以及不合理的压价行为。这样才能给商业演出行业创造一个良性的成长环境。
二、新闻出版
在文化创意产业中,也许就属出版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最贴近我们的生活,每日在我们随手可触的书籍、音像、论著中都可以遇到设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侵权、盗版、抄袭行为。
总结来说,出版类别最突出的知识产权问题分两类:一是对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书籍进行盗版;二是对已出版的内容剽窃或者抄袭。
我们的身边"盗版书"四处都有,由于盗版书籍的价格低廉,所以多部分消费者来说还是有较强的吸引力的。但对创作者来说,经过盗版书籍的打击之后,不但自身劳动成果的价值无法得以体现,而且劳动价值也随之降低,获得的收益也是大打折扣。对于销售者来说,有的销售者存在欺瞒消费者的行为,明知是盗版书却作为正版书卖,这一个是坑害了消费者,一个是损害了作者和正规出版社的利益;另一种情况说销售者也是受害者,他们以为进到的货是正版书,其实是盗版书,所以,作为销售者来说,也应学习如何辨认正版或者盗版书籍,不要因为贪图降低一点成本而冒险行事。对于消费者来说,有的消费者明知是盗版书,因贪图便宜便在小摊贩的手上购买,这样及影响了自己阅读的质量,也是对创作者的一种不尊重,既然想要享受别人的创作带来的精神享受,经营该给予相应的报酬,购买正版书籍的价格就是对创作者最合理的回报;还有的消费者,也因为经验不足,或者没有到正规的书店或者营销点购买书籍而上当受骗,当书拿回家时才发现,原来纸张劣质、错字百出、漏段漏行等等,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书店购买书籍,另外不论在哪里购买书籍都请所要发票,这样当发现是盗版书籍时就可以拿着发票到书店要求退款或者更换正版书籍。
在剽窃或者抄袭的问题上,近年来也屡次发现。有些作者或者学者被称为"文贼",就是不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来获取精神劳动成果,通过剽窃或者抄袭的恶劣手段不劳而获,将别人的理念、创新与观点直接用到自己的文章或书籍中。关于这个部分,目前法律上还有一些漏洞。剽窃和抄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剽窃或者偷取未公开的成果;另一种是剽窃或者抄袭已公开的成果。在第一种情况中,目前中国的法律只能确认谁先公开发表,成果的拥有者就是谁,并无法依照发表之前的证据来认定谁才是知识财产的真正创造者。鉴于这种情况,创作者至少在现阶段应该提高警惕,因为知识与理念是一种十分容易传播及转移的知识财产,在还没有公开发表的前提下,这种成果并为具有真正的知识产权,所以在未获得至是产权之前,应该做好防范与保护工作,以防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窃取,并且在完成创作之后尽快公开发表。在第二种情况中,法律就有明确的认定标准,目前,国内各个出版社的认定标准不尽统一,但是基本内容与别人的作品相似度在0%-30%之算自主创新的成果。超过30%课认定为抄袭。
三、广播、电视、电影
影视作品从法律上来说与出版物一样,是拥有版权及著作权的,目前影视产品体现出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有两大类,这与出版物很相似。一类是盗版光碟,一类是编剧或则说是剧情创意的剽窃问题。
在第一个问题上前些年光碟盛行的时候,VCD或者DVD光碟的盗版情况严重,因为光碟复制容易,技术没有太多难点,所以在正版的光碟一出版后,盗版光碟瞬时间便遍布大街小巷。有些地方政府还将盗版光碟的生产作为地方性的支柱产业,这源于早起某些地方政府的知识产权观念也不强烈。但再近年来,影视作品的盗版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形式--网络视频。影视作品都是在投入了大成本以后,由演员、剧组、导演、演艺公司共同辛苦完成的。但是网络的传播却极为迅速,网络比盗版光碟的传播速度还要惊人,覆盖面还要广。所以影视行业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也步入一个新的难关,如何控制网络上影视作品视频的流通,如何控制影视作品的外流,是影视业目前面临的更大的问题。
同时,在影视产业里面,也有抄袭或者剽窃现象,但是由于影片制作班底不同,相似的只有故事情节的部分,但这很难评判怎么才算是抄袭?故事情节的雷同很多时候是无力抗争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根源上做好保护工作。在创作核心--编剧的流程开始,就要做好保密工作。前段时间热播的大陆连续剧《宫》和《步步惊心》就在故事情节上惊人相似,同样是穿越剧,同样的主人公与故事梗概,但是却无力反驳。
所以,影视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现在已经十分明确了,如果没有健康的竞争环境,影视业也无法健康发展。
四、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
"一直以来,软件企业之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从未平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软件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之一。"④
我国的软件行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于国外的软件巨头企业来说,我国软件行业的企业、公司实力的相对较弱。但是,也正由于我过的软件行业处在起步阶段,我们才有更多的机遇,如果能在我国软件行业的起步阶段就创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环境,那么无疑将给我过软件行业的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
从软件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技术创新是软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软件企业自身应该将生产重点放在技术革新上,只有技术的创新运用才有资本谈论软件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所以,企业本身应该加大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导向下争取多的科技研发资金或联合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科研的交流与合作。另一个方面,软件企业本身也应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在企业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专职机构、引进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从软件企业起步初期就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等等。
从软件产业的宏观角度出发,政府与软件产业应该互相支持:一是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二是软件行业中应该形成企业联盟,共同抵制行业内的盗用、违法复制传播的侵权行为;三是软件行业应增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人才引进,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相应人才培养;四是可以创立一些中介机构,专门为软件行业中的企业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提供建议或者为软件企业处理软件研发过程中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这样才能在行业中建立一种良性、健康的竞争机制,规范的行业秩序以及绿色的发展环境,这样才能使我国的软件产业在未来的社会中有能力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软件知识产权竞争中争取到有利地位。
五、广告会展服务
近年来,特别是会展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广告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依然存在,但是相对于会展行业来说,广告毕竟是一种曝光率高的,直接影响商家商业利益的因素,所以一般知名品牌或者知名广告公司做出的广告都不太可能存在巨大的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在许多小广告公司或者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就存在很多广告行业的侵权行为。比如说盗用别人的广告创意、在广告牌上自私使用别人的商标或者明星图片,侵犯著作权及肖像权等等问题。
而在会展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更显严重。近年来,会展行业发展迅猛,各地都在建设会展建筑、展馆,还有激增很多新兴的会展公司等等。许多国际大型的会展业纷纷进入我国举办,比如世界瞩目的"世博会"。厦门作为一个沿海城市及经济特区,在地域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都有相当的有利条件。厦门也是一个会展多次举办的地点,并且有一些定期在厦门举办,比如98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等等。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2012年展会计划中,至少计划举办16场展览会。除了厦门,目前我国各大城市以及二三线城市也在积极建设场馆、招展办展。会展业也组建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经济增站点,具有发展的潜力。但在发展过程中,会展行业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使会展行业发展不当或者阻碍和影响会展业甚至周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是会展行业重要的问题之一。
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晚,面临着监管不完善、法律意识薄弱、基础担保等问题,市场出现违法侵权、假冒以及盗用设计等多重问题。会展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显现出这样一个困难的局面。甚至,我国有些展会的现场还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问题的"集中展示地"。国外有一些大型展会 拒绝我国企业的加入,我国商品的各种侵权行为使得国外展会主办商防不胜防。商品的种类繁多、设计领域广泛,加上我国监管系统的不完善,导致很多时候我们分辨不出改产品到底有没有侵犯知识产权,所以这样的不信任感使得外国展会干脆拒绝我国的企业的加入。所以可见,会展行业与其说是自身有什么知识产权问题,还不如说会展是一个可以曝露我国各行业知识产权问题的一个平台。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知识产权问题确实漏洞颇多。
外国展会拒绝我国企业加盟一事也说明,我国如果不尽早解决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问题,那我过的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各种行业都会因该问题遇到发展上的巨大阻力,从单个行业来看,这会影响参展商的热情、削弱会展行业交流、展示的影响力与作用;从综合来看,这会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影响权利人的利益,长期以来更是不利于所有创意产业的发展,更是给消费者及市场正常运转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所以,建立行业秩序,决绝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我国会展业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
六、艺术品交易
在2011年12月刚刚结束的"中国当代书画艺术品知识产权论坛"上,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秀平说:"目前,中国书画作品在中国及世界艺术品市场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中国书画的生命力在于继承基础上的不断创新,而创新就必然涉及到版权问题。"⑤为了更好地保护书画作品知识产权,中国版权协会正在筹备成立中国书画艺术品版权保护委员会。
另外目前在舆论中热议的关于某些艺术品交易公司贿赂艺术品收藏鉴定专家,将假冒的仿"古董"经过一纸证书,摇身一变成为"名副其实"的古董,并在市场上流动、交易,其中坑害了许多消费者、收藏爱好者的切身利益。这种是艺术品收藏专家利用自身的身份、地位以及在该行业中的信服力来蒙骗大众,为一己私利不顾及行业秩序,给艺术品交易市场造成混乱,也危害了真正的创作者的利益。
七、设计服务
目前,我国运用比较多的设计服务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等等,设计师意向十分具有创造力的工作,其主要的核心就是原创者的创意和灵感,也正因为设计服务是以设计师的创意与领导为核心价值,更难以界定设计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更容易出现盗用的现象。
虽然在我国的法律公文中都有对建筑作品的相关保护条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美术、建筑作品享有版权";《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定"工程设计图及其相应的模型作品属于版权保护范围"等规定与建筑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不无关系。
但在我国的法律实例中,很少听说有关于建筑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出现,而现实中出现了一个专有名词"类比设计",行内人知道,"类比设计"其实就是模仿,或者可以说是抄袭,这样的"类比设计"逐渐地名正言顺了。确实很难有人能确认其中的界定,如果两个建筑物看起来十分相似,但是尺寸不同或者改动了小部分的时候,确实很难在法律上界定这到底算不算侵权。在中国就有很多这样的实例:
图一:北京天安门 图二:北京通州区的"天安门"
李忠民、、中华建筑报、2010/11/30 李忠民、、中华建筑报、2010/11/30
图三:美国华盛顿白宫 图四:中国"白宫"
李忠民、、中华建筑报、2010/11/30 李忠民、、中华建筑报、2010/11/30
图五:上海世博会中国馆 图六:江苏阜宁县的"中国馆"
李忠民、、中华建筑报、2010/11/30 李忠民、、中华建筑报、2010/11/30
八、旅游休闲娱乐服务
旅游休闲娱乐服务中在经济收益或者是社会效益方面占最大比例的就是旅游景点所发展出来的旅游业、服务业和副产品生产,旅游景点也是旅游休闲娱乐服务中的最基本要素及核心价值所在。并且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地大物博的文明古国,拥有不计其数的、已发现和未发现的各种文化古迹、风景名胜,这些文化古迹、风景名胜的历史积淀及在文学、美学上的隐性价值可以创造出无数的财富。所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自身经济、建设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对审美、休闲的需要提高,中国各地的风景名胜都逐渐形成了以旅游、服务为主的文化产业链条。所以,旅游业的继续发展是必然的趋势,所以我们更要在旅游休闲娱乐服务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注意避免其他的因素给发展带来的阻碍和问题。例如: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给旅游休闲娱乐服务行业带来的影响。
这里我们就主要从旅游方面给大家分析一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
我国的旅游产业在飞速发展,给政府和人民都带来了不少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等等。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极少部分的景点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这方面的问题。有资料显示,我国只有10%的风景、景点注册了商标,而其余的景点都未注册任何商标。并且,据了解,目前有很多小公司及经营个体这是抓住了旅游业发展中的这个漏洞来赚取钱财。他们在大家未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利用抢注商标的方式将很多名胜古迹、旅游景点、文化景点的名称注册成商标,然后利用抢注来的商标去告这些景点的侵权行为来获得收益。其实这些景点、名胜古迹的名称早就开始使用,并且有些已用了几十年已至几百年,但是负责管理和经营这些景点、名胜的单位并没有强烈的商标意识,不懂得如果他们不懂得用法力武器保护自己,就会被其他人占便宜。而这些懂得钻空子的个人以及小企业,明白其中能带来的利益,所以就在这些景点还没有将景点的名称注册商标的时候抢先注册商标。他们已经抢注了成百上千的景点名称,但却很少有当地政府或者机构管理此事。
所以,由此看来,旅游休闲娱乐服务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是有待解决的,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尽快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增强注册商标的品牌意识。
总而言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到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对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形象和对外交往中的主动地位产生巨大影响。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我国履行对外承诺、提高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支持先进生产力发展、保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注释:
①陈世清:《经济领域的哥白尼革命》,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广告会展服务"、"设计服务"等皆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中对文化创意产业9大产业的分类方法分类。
③北京: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北京文化创意网,2007-06-26。
④韩健:关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思考,赛迪网-中国计算机报,2011-12-15。
⑤关淼:书画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在路上,新华网,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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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袁正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走过二十四年[N]检察日报,2004-04-26.
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简述
进入21世纪,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球得到深化发展,然而文化创意产业在国际上有着不完全相同的命名与内涵。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英国、美国、日韩等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英国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鼻祖,注重创新的内核,使用“创意产业”的概念;美国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市场运作体系,因此美国倾向于“版权产业”的说法;日本将文化类的产业称为“内容产业”;法国、韩国等国家使用“文化产业”的概念。北京市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由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明确使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说法。
自2006年北京市政府制定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的战略规划以来,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并呈现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自2004年起步,经过了近10年的发展,到2014年,增加值从613.6亿元跃至2794.3亿元,实现大跨度发展。至2014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稳步发展,规模持续扩大,支柱地位进一步加强,全年实现增加值2794.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1%;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109.7万人,同比增长2.2%。
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局网站历年年鉴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以集聚式发展为特点,由北京市政府分四批认定了30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这些集聚区是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30个集聚区分布在北京市16个区县,其中朝阳区以8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居于榜首,海淀区有3个,其余各区1-2个不等,从地理分布上来看,集聚区主要集中分布于主要城区,远郊区县大部分只有1个集聚区。而从2014年开始,北京市政府在原有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上,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发展的新规划。北京市政府在2014年5月印发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之后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在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级产业基地、园区的发展基础上,统筹整合资源,着力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这标志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步入了“功能区”引领的新时代。
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演变
2004年以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属于无统筹时代,由于没有明确的概念定义,政府并没有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明确的政策定位和政策支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文化创意产品日益成为人们生活需求的一部分,文化、科技、艺术等多种业态的文化创意产业不断新生,北京市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开始进行规划。2004年以后,文化创意产业进入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国家对于文化产业开始重视和发展,北京市也加强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与支持,先后成立了中关村文化创意产业先导基地等园区,政策扶持也以原有的园区为对象。至2006年,北京市政府开始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有统筹的规划,开始进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截至2013年,北京市分四个批次共认定了3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这一阶段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大规模发展的结算,政府的政策从原有的园区支持演变为主动规划、引导发展、集聚引领,对集聚区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重点的扶植,充分发挥集群效应。
从2014年开始,北京市进入了“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时代。原有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划定,局限与某个区县内,而功能区打破了区县的界限,有些功能区呈现了跨区分布的特点,以业态的发展方向和功能的共性为界定。新的政策是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衍生而来。北京首创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集聚区纷纷进入发展瓶颈,园区容量受限、同质化严重等问题愈演愈烈。为了打破现有的格局的局限,北京市政府提高了站位,从全市的角度,重新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整合,在原有基础上形成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以“文化+科技”融合与“文化+金融”融合为两条主线,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多种业态发展。
三、新常态给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2014年5月,在考察河南的行程中提出:“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此后,“新常态”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代名词。“新常态”是经济学范式转换、经济模式转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经济发展模式。目前,全国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低速,经济结构在不断优化升级,同时,原有的粗放型增长出现了明显的要素性转变,从资源、投资等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阶段,是一个深刻变化、持久维持的状态,是整个经济结构进行优化、转型、升级的过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同样存在着“新常态”的挑战。“调结构”、“产业升级”等说法已有数年,在“新常态”的定义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的重点是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内核是“创新驱动”。作为高附加值、创新驱动的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在新的背景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进入“新常态”背景,传统产业已经呈现相对饱和的状态,新产品、新业态大量涌现和融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概念引领“创新”成为新经济环境中的发展内核,“双创”将改变过去缺少创新、以模仿为主的发展方式,将创造力提升为当下最重要的发展引擎之一。而文化创意产业正切合了这种新常态发展的需求,文化创意产业的创造力和活力正是其发展的优势,因此,文化创意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以政府规划和引领为主,其发展的政策环境在不断的优化,而政策环境的支撑也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北京市认定的3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中,只有三个集聚区是自发形成,分别是北京798艺术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和北京CBD国家传媒产业集聚区,其余的27个集聚区中,政府主导建设的有17个,包括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时尚设计广场等,剩下10个集聚区是在原有资源和产业的基础上进行升级而来,包括前门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规划建聚区、北京古北口国际旅游休闲谷产业集聚区等。在政府的主导规划和引导升级政策之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带动全市的文化创意产业迅猛发展。而在新常态下,文化创意产业除了政策引导,更需要不断强化内功,使其增长的内在动力成为发展的主要推手,在市场需求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中,更加适应新常态下的市场发展态势,在既有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下,发现新的创新点和增长点,能够不断升级或是转型,充分利用新常态下的新思路,如互联网+、创客时代等新概念,为应对新常态下的市场冲击与挑战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新常态”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面对新常态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须立足当下,放眼未来,以多种融合为基础,实现新的跨越。
(一)把握市场动向,适当“去政府化”
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政府的确功不可没,但任何产业的发展要经得住市场的考验。文化创意产业更多应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应当以公共秩序维护者、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成良性发展的大市场环境。
(二)加强业态融合,注重“互联网+”
互联网全面渗透人们的生活已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发展相对成熟还是初期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互联网+”式的发展是大趋势。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需要加强融合力度,在现有的与科技和金融融合的发展主线下,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特点,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多业态模式。
(三)优化集聚发展,完善产业链
新常态下,已成集聚发展态势的文化创意产业要不断优化现有发展模式,在产业内部进行深度结构调整,使集聚发展的效应更加凸显。从集聚区到功能区的转变,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目的就是让集聚区能够打破现有固态竞争格局,形成外部互动,使现有集聚的产业能够更好的融合多种业态,完善产业链,通过龙头企业或行业的带动,促进其上下游关联产业共同发展,提升功能区的整体活力。优化集聚发展,还要注重品牌打造,形成品牌效应,让集聚效应实现最大化。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北京圈
当前新常态下,国家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快于天津市与河北省,而其辐射力度也应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得到长足发展,力求打造出以北京为核心的“北京圈”文化创意产业格局。从市场上,实现三地融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输出能够拥有更广阔市场;从合作上,三地可形成“比较优势”,各有侧重,避免扎堆发展形成恶意竞争;从发展上,拓展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资金支持,同时拓展交流渠道,使三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形成组合优势,向全国进行辐射。(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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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马其顿,摩尔多瓦,罗马尼亚,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克兰。
[4]俄罗斯在2005年经济转型期出口份额:音乐50.86%、影视制作70.49%;设计:图形及建筑设计38.2%、时尚25.94%、玻璃艺术28.16%、室内艺术21.6%、珠宝首饰61.01%、玩具18.03%;新媒体:视频游戏33.45%、在线影音下载85.16%;视觉艺术:绘画0.62%、摄影21.91%、雕塑87.38%、古董0.0%。
[5]俄罗斯在2005年经济转型期进口份额:音乐22.08%、影视制作16.13%;设计:图形及建筑设计33.40%、时尚49.86%、玻璃艺术58.33%、室内艺术5.13%、珠宝首饰12.42%、玩具63.58%;新媒体:视频游戏47.72%、在线影音下载14.5%,视觉艺术:绘画61.78%、摄影34.14%、雕塑53.75%、古董82.16%。
[6]影视制作占视听艺术出口总量的1.11%,进口总量的1.17%。
[7]参见:Zelentsova.梅尔维尔.文化政策和文化经济:建立区域战略经济。2010年。
[8]同上。
[摘 要]义乌创意产业作为义乌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义乌市场未来发展的新机会。本文在创意及创意产业内涵界定的基础上,基于义乌市场分析了当前义乌创意产业链及创意生态体系构建等现状,并从义乌市场与创意产业联动、创意人才培养等角度分析了发展义乌创意产业的对策。
[关键词]创意;创意产业;义乌市场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5-0032-02
通过近30年的发展,义乌市场已形成以小商品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目前,义乌市场主要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小商品市场;第二层次为专业市场,主要有农贸城、物资市场等。然而随着相关竞争市场的增加及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再加上外贸形势的日益严峻,义乌实体市场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基于这样的现状,转型升级是义乌市场的必由之路。而义乌市场转型升级是一个包含目标、定位、路径于一体的整体提升与重新塑造。其中基于市场基础上的创意产业构建及延伸是实现义乌市场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之一:构建并延伸创意产业能够实现义乌小商品的“义乌制造”变成“义乌创造”,从以批发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低端产品转向精品化、品牌化,进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义乌市场的内源型发展。
1 创意产业内涵界定
11 创意内涵界定
本研究所阐述的创意,是基于市场需求而产生的独特的、原创的和有意义的想法,并且又具有商业执行效果的行为。相比于创意的其他内涵界定,本研究的创意内涵具有如下四个特质:一是创意是多重属性的结合,可以是原创,也可以是在模仿基础上的二次创意;二是创意是一种整合,它是基于各种素材基础上运用人的主观性思维进行整合的结果;三是创意更是一种行动,它包含行为过程与结果;四是本研究所提的创意更是一种具有商业价值的创意。
12 创意产业的内涵界定
创意产业是创意理念与行为的产业化模式,是从产业生态链的角度模式化了创意的产生及商业运营过程,是一种可归纳、推广、借鉴的商业模式。它主要包含以下六个环节:一是创意激发阶段,即激发创意思维及灵感阶段;二是创意多角化发展阶段,即运用发散性思维多维度拓展创意想法阶段;三是创意适用阶段,即将多角化创意用之于商业实践阶段;四是创意行为重构阶段,即在适用基础上的创意行为的调整阶段;五是创意的商业化阶段,即将创意真正作为具有商业价值产品的推广阶段;六是创意的报酬及保障阶段,即创意行为获得了商业报酬进而实现产业链再循环,同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构建创意的保障体系。
2 义乌专业市场背景下创意产业概况
21 创意集中于二次、局部浅层创意
义乌市场的创意产品种类日渐增多,涉及越来越多的行业。但由于义乌市场是商贸型市场而非生产型原发性市场,所以其创意的产品有着市场滞后性,创意基本集中于模仿广州、深圳、上海等产业链前端的市场基础上的二次创意。虽然二次创意是原有创意基础上的加工与深化,但因为缺乏原创性、独特性而使得产品难以先入为主,“摘得头筹”。与此同时,义乌目前的创意绝大多数集中于商品外形设计,少部分是原材料创新,几乎没有科技型的原创型创意。因此义乌创意产品仍然以局部浅层创意为主。
22 创意产业链尚未真正形成
第一,缺乏拥有多角化思维的创意人才储备。创意产业的创意激发及多角化发展是整个创意产业链的“触发器”,其核心在于创意人才的培养。但是目前义乌创意人才总量偏少且技能结构不合理:以产品造型设计创意人才为主。这就难以支撑整个创意产业链的构建与延伸。第二,缺乏创意商业化运营的强有力载体。创意产业区别于创意的最大不同在于其创意适用及商业化开发。从现实角度来分析,企业是唯一真正的开发主体。然而当前义乌企业对于创意研发的投资极低。从义乌市政府对1571个企业经营户的调查发现,企业产品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10%以上的企业仅有1127%,≤5%的企业占据了被调查对象的6258%。这样的投入比必然使得产品创意开发及商业化运营难以有效开展,创意产业链无法构建。第三,缺乏公平的创意回馈机制。创意产业链之所以能循环推进,原因之一在于创意的报酬回馈体制建立,也就是说创意开发企业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回馈。然而以小商品为主的义乌市场却缺乏有效科学的定价体制,难以建立创意产品的高附加值且有竞争力价格。在市场实际运行中,创意企业的产品最终也难逃价格战的厄运,最终难以收回创意开发的成本支出。这样的现状就难以可持续推进义乌创意产业发展。
23 创意生态体系尚未形成从宏观角度分析,创意及其商业化开发是创意产业与环境良性互动的结果。创意生态体系决定着创意产业的发展前景。其中比较关键的生态环境是城市经济、城市文化两个要素。城市经济是以城市为载体和发展空间的区域经济。义乌城市经济是建立在市场上的城市圈经济,义乌又称“小商品之都”。“小商品之都”的城市经济形象一方面有助于义乌城市定位,但另一方面却约束着创意产业发展。因为这样的城市经济模式基本仍处于传统的中低端批发阶段,难以支撑创意产业精品化、个性化的需求。与此同时,义乌城市文化中的“勤耕好学、刚正勇为、诚信包容”的义乌精神和“拨浪鼓文化”代表了老一代义乌人的文化特质,也体现出义乌的区域文化。但由于义乌小城镇文化浓厚,城市发展的起步较迟,义乌的城市文化依然体现出浓郁的传统乡镇文化特质,包含较少的创意文化因子。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05. 100
[中图分类号] G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05- 0207- 04
近年来,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取得了较大发展,2012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收入合计10313.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仅次于金融业,是北京第二支柱产业。本文将基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找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对的政策建议。
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1.1 产业整体现状
2012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 205.2亿元,比2011年增长10.8%,增速明显下降,比2011年回落了6.4%,但依然高于GDP增速。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3%,比2011年提高0.1%(VK 图1所示),仍稳居第二支柱产业地位。2012年全年文化创意产业资产总计达到15 575.2亿元,比2011年增长20.3%,实现收入合计10 313.6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14.4%。2012年文化创意产业吸纳就业平均数达到152.9万人,比2011年高出12万人,就业形势良好。
从增加值增速情况看,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增速达到14.2%,仅次于广播、电视、电影领域增速的15.3%,文化艺术领域增速也达到11.8%,均高于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增速的10.8%。其他辅助服务领域实现负增长为-3.2%,说明其对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重要性降低。
从就业来看,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是吸纳就业的最大行业,平均就业人数69.8万人,占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就业人数的45.7%,远高于其他领域。其次为其他辅助服务和新闻出版业,平均就业人数分别为16万和15.6万,占比分别为10.5%和10.2%,但其他辅助服务业就业相比2011年呈现负增长为-5.4%。
从资产情况看,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资产总计达到6529亿元,占文化创意产业资产总计的41.9%;其次为广播、电视、电影,资产总计1570.7亿元,占10.1%。从资产增速上看,艺术品交易增速最快,达到76%,这也和国内快速增长的艺术品需求有很大联系。
从收入看,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收入最高,为3 888.1亿元,占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合计的37.7%。其次为其他辅助服务行业,收入1 370.8亿元,占比13.3%。排名第三的是广告会展业,收入1 256.8亿元,占比12.2%。其他依次为新闻出版,旅游、休闲娱乐,艺术品交易,广播、电视、电影,设计服务,文化艺术等行业。
从收入增速看,2012年艺术品交易领域的收入增速最快,达到43.4%,其次为广播、电视、电影,增速为22.9%,旅游、休闲娱乐增速也达到20.2%。此外,设计服务增速19.8%,新闻出版增速16.9%,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增速16.3%,这3个领域的收入增速也都高于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增速的14.4%。而其他辅助服务业呈负增长为-3.5%,说明其对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长的重要性降低。
1.3 产业发展模式现状
北京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文化传承以及现代的城市建设,针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制定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集群发展”的发展模式。即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尊重市场自由、鼓励市场竞争;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多层次、多角度地参与其中,促进全方位的发展渠道的形成;再一方面通过市场与政府的双向结合,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内部企业充分发挥集群效应,发展壮大文化创意产业。
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突破2 000万人,人均年收入超过3万元人民币,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于文化创意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在北京居民对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的带动下,通过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形成了多个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如北京 798 艺术区、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中关村科技园雍和园、中关村软件园、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北京 DRC 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中国(怀柔)影视基地等。集聚区的形成,一方面彰显了市场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伴随着人们对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向多元化、自主选择性和多样性的趋势发展。北京的文化创意产品消费市场可以起到很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带动全国创意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文化消费潮流的革新。政府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通过制定各项政策,积极引导资金投入,并对文化创意产业内企业进行市场开拓性的引导,促使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现有发展模式的形成。
2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从总体情况上来看,由于体制、产业、政策、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制约,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来看存在以下几点:
2.1 投融资体系落后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文化创意企业建立初期及成长期的早期,政府的引导及优惠政策尤为重要。而当前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不足,税收等优惠政策缺乏合理的政策标杆。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评价机构、担保机构尚不完善,财政资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没有得到完全发挥,每年的专项资金被少数套利企业所占据,资格审查上缺乏监督,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还未能形成,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倍增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得到利用。现有的状况是政府投资是投融资体系的主力军,不能有效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投资的热情,落后的投融资体制,加剧了文化创意企业资金的缺乏。
2.2 产业内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程度低
未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在于科技和文化的结合。目前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内科技型文化创意企业中,主要是存在产业链的某个环节,融合的方式主要是简单地叠加,尚未形成要素融合,两类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人才、环境等仍处于分裂格局。科技型企业主要是以技术研发为主,主要利用文化内容作为广告宣传。文化型企业主要是以数字技术为媒介,增强了产品的传播能力和推广力度。两者的运营方式和所需要的资金、人才、环境等要素,仍然沿袭各自的传统方式。目前,融合后的成熟产品仍然分布在两个领域里。其中,在文化领域主要是演出、影视制作、文化展示和宣传等,用现代灯光、音响和多媒体的普及增强了销售能力,但基本未改变文化行业原有的规则和产品性质;在科技领域里,主要是通过多媒体技术的普及增强了文化内容的传播广度和使用方式与频度,产品形式、运营模式和销售方式都已经突破传统方式,但仍然遵从科技运营模式,大部分科技文化型企业缺乏将文化要素和科技要素进行渗透融合的内生模式。
2.3产业集聚区协同效应差
对于产业园区来讲,文化创意企业公共聚集形成产业集聚和完整的产业链,最终集聚效应能产生1+1>2的效果。但是,目前部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聚集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数量并不多,有些非政府主导的商业型文化创意产业园,迫于盈利压力,往往会招纳一些非文化创意类企业的进驻。这样,就会导致产业园仅仅是局限在地理位置上的聚集,没有真实产业集聚的效果,并会破坏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的大生态环境。
由于部分集聚区内部管理水平较低,集聚区内的企业更为强调自身的利益,不愿意与其他企业分享信息等资源;大部分文化创意企业规模较少,不愿意与为其提供智力支撑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进行合作;部分企业仅贪图短期利益,缺乏长远意识,也不利于血统效应的形成。
3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未来发展对策
基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政府和产业的角度提出完善投融资体系、推动产业内资源整合,推动合作共赢、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聚、吸收引进高素质人才的针对性建议,以此提高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绩效。
3.1 完善投融资体系
(1)注重间接融资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是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的行为,主要包括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商业汇票贴现等。在我国,银行贷款是文化创意企业间接融资的最主要方式,而我国银行体系却未能给文化创意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足够的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处于大型商业银行不愿贷款,中小金融机构无力贷款的两难境地。当前,注重间接融资方式创新,对于拓展融资渠道,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进入,丰富资金来源。民间资本是市场嗅觉最灵敏的投资资源,将其引入附加值高的文化创意产业,一方面可以缓解文化创意产业资金压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民间资本获得良好的投资渠道,取得高额回报。
(3)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降低融资难度。解决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融资能力,关键在于要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高等方面的问题。北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为进一步向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仍需不断完善。
3.2 推动产业内资源整合,推动合作共赢
(1)机制融合促进资源整合。①鉴于资源主要集中在体制内的现状,建议通过体制内外资源共享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②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体制内机构的创新,实现体制外的资源共享。比如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三网合一”,是自愿在体制内外充分流动,增强体制内的创新动力。
(2)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整合。①政府引导积极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共融共赢的平台,不断开拓各行业、各环节、各部门、各产业的合作领域;②通过税收、奖励、资金扶植等措施,支持多种行业应用的统一平台建设,用扶持平台建设代替企业扶持;③打造影视制作、新媒体、数字出版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内科技与文化的融合;④为企业搭建人才交流和储备平台,增强要素资源共享;⑤建立跨界、跨部门合作工作平台,开展跨界资源交流与共享,推动多领域合作。
(3)组建企业梯队,培育创新组合。①通过公平竞争机制,打造航母型企业,并通过政府引导和公共服务,鼓励这些企业在平台商业运作模式进行创新,为更多企业参与创新提供平台支撑;②培育一批旗舰企业,为这些企业在关键技术方面的创新和应用提供服务,并鼓励这些企业为其他企业进行文化、科技融合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③为优质企业创造创新氛围和条件,使这些企业具有稳定的资源和人才队伍,专心制作精品,增强后续竞争力;④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规范一批配套企业,使这些企业为优质企业、旗舰企业和航母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配套服务,并保证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关注微小企业的利益诉求,保护企业权益和竞争力。
3.3 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聚
(1)文化创意产业集聚不是一种可以遍地开花的产业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不够发达、产业水平相对较低的条件下,要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有着相当的难度。因此,必须明确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所必备的条件,全面考察北京区域内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和特色文化等条件,从城市发展与产业布局的战略层面决定创意产业的时机和路径。
(2)文化创意产业依托的文化资源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民族性和历史性,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求地理区位的相对集中,还要求在生产和创作上要相互匹配和协调。因此,应该统一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规划,引导从事相关的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到统一的区域内发展。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分类特征,分类型、有步骤地实现产业集聚。
(3)文化创意产业竞争优势的凸显和产业集聚规模效应的发挥,有赖于合理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的优化。因此,应当打造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链,强化分工与协作,将产业上游的开发、中游的生产制造、下游的市场营销及衍生品的开发集聚到一定区域内,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产业链。同时,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已形成一定产业优势和具备较好发展基础的区域流动,从延伸特色产业链入手,调整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集聚。鼓励优势企业的衍生、裂变和被模仿,在现有的龙头、优势企业周围,就近实现产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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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问题;专项基金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及其分类
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子产业,指利用现代先进科技,以创造力为核心,开发现有文化资源,提供文化、艺术、心理、娱乐产品,增加就业潜力的新兴产业。文化创意涵盖面广,既指文化公益事业活动,也指文化产业经营,同时包括其他产业生产经营中提升文化附加值在内的各种创意活动,它们共同推动着当代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可分为四类:即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传媒产业、软件及计算机服务。
二、广西文化创意产业及其投融资现状
(一)广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广西族群关系的多样化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广西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资源。这几年,广西利用独特的文化和区位优势,依托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逐步将文化创意产业推向市场,使其强劲发展。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典范,《妈勒访天边》、《八桂大歌》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也吸引了各地旅游者,推进了市场化运作。此外,“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创意品牌也采取了市场运作的手段开拓产业化经营。
据统计,2010年,广西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0.21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1.88%,比2009年增长26.9%。文化产业核心层、层、相关层实现增加值之比为32.7∶43.9∶23.4,其中,增长速度较大的有新闻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及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十一五”期间广西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文化创意产业异军突起。但是,广西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发达地区仍有很大差距。广西文化创意企业多为中小型或处在初步发展阶段,以桂林市为例,2009年桂林七星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达到了194家,但规模企业却只有24家。
(二)广西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现状
广西2010年GDP为9569.85亿元,人均GDP达3050美元,说明广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时机已经到来。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系也有了进展,如1999年首届民歌艺术节的举办只筹集到160万元费用,到2002年推行市场化运作实现筹资额2757万元。但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薄弱,规模不够大,其在投融资上仍有相当多的问题,仍以民歌艺术节为例,即使截至2009年民歌节筹资额有上亿元,其投融资形势仍不是非常乐观。
虽然广西区政府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大了投资力度,从2004-2011年累计安排4.8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广西出版传媒业的发展,但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广西的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重却不高甚至有回落的现象,2011年广西全区财政总支出为2571.19亿元,而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只占了28.02亿元。
广西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渠道缺乏,外资利用水平不高,多元化的投融资途径没有形成,具体表现为:
第一,资本市场融资难。我国资本市场机制不完备,主板市场上市需要太高的条件,对大多数文化创意中小企业来说,上市融资较难实现,广西企业大部分只能选择银行融资而非资本市场。
第二,广西利用外资水平不高,方式较为单一。虽然外资年增长在2009年创历史新高,达42%,但外资的利用规模偏小,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第三,民间资本所受阻力大。民间资本的准入领域不够宽阔,使得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可能性和数量大打折扣。
三、广西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文化产业的管理角色缺位
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更倾向于给大企业提供支持,导致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强。另外,由于地方政府需要加强民生建设,也会影响文化产业的投入。
(二)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
企业直接融资的理想渠道是资本市场,但是广西的文化企业很难通过直接融资筹集资金。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长期以主板市场发展为主,中小板存在许多不足;另一方面,无论从企业规模、净资产、实现利润还是融资额度来看,客观上都限制了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
(三)文化创意企业自身存在缺陷
一是文化企业自身具有特殊风险,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及服务带有人们的主观意识形态。二是广西的文化创意企业多以中小型甚至微型为主,其规模和资金存在先天不足,很容易使企业陷进融资困境。
(四)金融体系不够健全
现阶段大银行都优先发放贷款给大型企业,据统计,2010年广西中小企业贷款仅占全区贷款份额的24%。虽然近两年来国家开始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但银行受上市业绩等指标影响,中微小企业贷款工作进展缓慢。
(五)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一是文化创意产业寻找融资途径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二是非国有主体投融资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投融资地位不平等,需要有效的政策法规来保障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四、解决广西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管理理念和职能转变
政府应加强文化产业相关学习,转变理念,借鉴国内外经验,渐渐从政府对文化的承担包办转变为管理服务于文化产业发展上,实行政企、政事分开。
文化创意产业;艺术教育;发展;创新
文化创意产业是近年来由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些发达国家提出的概念,它的兴起源于创意产业这一创新理念的提出。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中明确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是指那些源自个人的创造性、技能和天分,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这一概念后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沿用。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文化创意产业以创意为核心,强调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这就要求文化创意人才除了要掌握必备的艺术专业基础知识和艺术专业技能之外,还应具备创新意识以及较好的文化艺术素养。对于高度强调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来说,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不可小视。因此进一步明确高校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关系,探究艺术教育的发展,使之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使二者共同发展、相互辅佐、一同进步,这也成为了当代高校艺术教育崭新的课题。
1.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势与艺术教育现状
文化创意产业被誉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各个同家都在不遗余力地竞相鼓励和扶持,以期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各大城市也都推出相关的扶持政策来支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可以说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这几年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在我国呈现出这样强大的力量,在世界范围内,文化创意及其所衍生出来的各种意识形态正通过经济的方式形成一种“软力量”。这种力量不仅创造着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在社会发展、世界政治和经济力量关系格局的演变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文化创意起步较晚,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文化产业人才专业资格培训,构建高等艺术教育体系,重视创新型、专业型人才的培养。
艺术教育作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艺术教育随着高等院校的发展也取得了许多成果。艺术教育也越来越得到普及化发展,学生们所接触到的艺术发展面也越来越广泛,学生的潜能也被最大限度的开发。但开展艺术教育最重要,也是最难做到的是学生创意思维和能力的发展!这在当代高校教育中还是做得比较欠缺的,学生的创作很难脱离开书本或现有的成品等等。但是这个朝阳产业真正需要的是在创新中发展,这样才能使其得到一个质的飞跃。因此,目前迫切需要改革与创新高校艺术教育现状,为培养具有时代感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服务,具有实际的教育意义。
2.当代艺术教育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背景下的创新和改革
众所周知,人才对于一个产业的发展、一个国家的富强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创意产品的主要怎知部分就在其原创性的知识含量中,所以文化创意人才位于创意产业价值链的高端。近年来,文化创意人才作为创意产业链最上游环节的主体,在某种程度上说已经成为稀缺资源,当代高校艺术教育人才培养与文化创意人才需求和产业实际还处于脱节的现状。
就综上所出现的问题和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继承与发展。继承传统艺术教育优势的同时,注重人才创意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型艺术教育并不是对传统技能型教育一味抛弃,而是对学生经验技能的培养有更多和更广泛含义上的扩展。要求学生采取积极主动的学习方式,并在学习中掌握自我决策能力和独立分析的能力,以创新意识的涌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发展方向。
自我定位,与时俱进。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结合现实,设计出一套与时俱进的培养方式。以上海为例,2005年上海根据自己的优势特色和城市定位,提出打造“创意之都”的口号。在“十一五规划”中,创意产业将成为上海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也是上海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上海创意产业集聚区已逐渐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空间布局,产业规模的集聚度都开始步入走向成熟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型艺术教育应该坚持与文化产业市场结合,从市场中不断吸收艺术教育的养分,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来调整艺术教育的培养方式和内容,培养与时俱进的文化创意人才。
勇于实践。有了好的创意点子要勇于实践。在实践中吸取经验;在实践中迸发灵感;在实践中获取收益;在实践中得到进步。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主要还是面对广大市场的,所以高校艺术教育要建立对接市场的实践基地,积极融入鲜活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充分发挥学校与文化产业市场的多种不同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让学生零距离接触媒介最前沿,拓展眼界,极大提高专业应用水平,理论和事件得到最佳融合,是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和实践环节更加贴近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达到培养文化创意人才的目的。
3.教育与产业市场的结合
通过教研及创新活动,为文化产业提供能源消耗低、知识含量高、社会影响好的市场创意和产品成果,并通过艺术实践和社会实践对研发成果进行检验、磨合、改进,提升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建立有序、高效、健康的文化产业发展链,使成果转化实现常态化。在教育和产业市场的合作中,把智力资源与生产结合起来,是高校的新技术和新思想能及时移植到产业市场,从而帮助产业市场加快技术创新,为产业市场输入丰富新鲜的创意“血液”,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这样的实践,是高校和创意产业市场实现紧密结合,直接参与创意产业市场的运营,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两方面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高等艺术教育传承与创新的希冀
文化创意产业化为艺术教育的未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艺术教育指明了改革和发展方向。作为艺术生,我深刻体会到当今社会对文化创造力和创造型人才有着十分迫切的需求,而我们也对这种创新型思维非常渴求,希望能冲破传统教育理念的束缚,寻求与新时展相接轨的教育理念。在培养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是,保持和文化产业市场的高度结合,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人文素质的整体发展,使我们的艺术成果绚丽多彩,更具有时代感,也使艺术教育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1]石杰.文化创意产业概论[M].海洋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