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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时间:2023-12-16 09:31:21

序论:在您撰写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

第1篇

1、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

1.1农业机械数量的不断增加是各类农业机械事故增加的必然因素。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有所提高,开始购买小型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帮助农业运输和生产,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底,安徽宿州小型农用拖拉机的数量达到26.2万台,农业运输机械达到了19万辆,这些农业机械数量的增加,势必促使农村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1.2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

由于年轻人出门打工的较多,留下农业生产的人,年龄偏大且安全意识差,驾驶技术、文化素质不高,由于缺少安全宣传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在作业时违反交通法规,对农村道路安全产生了极大隐患,部分人员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虽然有些人有驾驶执照,但没有系统的对农机进行维护和修理,缺乏农机安全的相关意识,这样对农机的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1.3政府对农村农业机械管理缺乏协调性

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监管协调性和管理范围不确定。例如对于农用拖拉机的管理交通部门、交警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农机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权,农用车的管理范围一直在修改,管理缺乏协调性,存在一些盲区。

1.4农田和道路安全检查力度不足

农机安全检查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前提,年度检审和交强险是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的安全及安全事故处理赔偿的保障。检测用的相关的设备老化落后或严重缺失,向机手收取检测费无法落实,让年检工作陷入困境,许多农机驾驶员对购买农机和办理驾照的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对农机年度检审验及交强险的观念还是不高。

1.5安全防范意识不高

对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导致安全宣传和农机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不健全。由于农机生产因季节性,秋季抢收阶段,为避免遇到雨雪天气导致粮食减收,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意识薄弱、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

2、预防农村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的几点措施与建议

2.1培养一支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员队伍

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对农机驾驶员实行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技术水平保持拖拉机和收割机良好的技术状况是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对于农机的使用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必须进行登记统一管理,在进行驾驶业务知识和安全常识培训后,经审查合格方可发证,并且要参与每年的年审。

2.2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农民和机手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安全第一。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法,注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一系列法规文件,利用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

2.3加强农机手的技术培训工作

根据农业机械的发展,相关部门要制订实用的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农机手学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农业机械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熟练农业机械的操作技术。有关部门应帮助解决经费开支问题。加大经费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的配备,转变机构性质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4加大投入,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

乡村道路交叉路口多,这些路口是事故多发路段。主干道来往车辆多,两旁岔道车辆若不减速,路口树木又影响视线,极易发生事故。所以,要加大投入,在乡村道路交叉口设置减速提示牌和减速路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用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落实专人对乡村道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保证路况完好,车辆行驶安全。

2.5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

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素质的培训考核机制,不断加大对监理人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力度,并制定培训教育的考试考核办法和激励制度,以提高素养,更新业务知识,从思想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规章制度建设入手,打造出一支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的农机监理队伍,着力提高农机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农机事业快速发展。

3、结语

第2篇

农机 安全 现状 对策 白水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地处关中平原与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全县辖10镇、194个行政村,总面积986.6平方千米,总人口30万,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近年来,白水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前进中与时俱进,在发展中开拓创新,多次受市、县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先后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并亟待加以认真解决。

一、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现状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农机具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以迅猛的速度逐年递增。特别是果园微耕机、卷帘机等作业机械已进千家万户,拖拉机已成为农村农业耕种、农田作业和农业运输的主要工具。目前,全县拥有农业机械10537台,占总人口拥有量35‰,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500台,联合收割机130台,加工机械3300台,微耕机、卷帘机等其它设施农业机械5607台。面对农业机械化的增长,农业现代化的逐步实现,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中,农机行业重点存在两个方面的隐患:(一)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受山区地理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和文化素质落后的影响,农机运输安全严重地存在着“三差”。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农机驾驶员安全操作意识淡薄如:无证驾驶,报废车、带“病”车,超速、超载、载客搭人,不办理保险,不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有发生。二是从事道路运输的路况差。山区道路路面坡度大、弯道多,养护管理不到位,相当一部份村道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驾驶的车况差。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重挣钱,轻机车保养、维修,超负荷装载运行,从而加速了机车“老化”影响安全运行。(二)农村加工作业机械安全隐患。一是农村加工作业机械数量多、分布广,安全管理难度大,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督查整治;二是绝大部份操作手缺乏正规的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差;三是机器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配件不方便,易造成“病机”作业,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

二、影响农机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因随着农机数量的增多和农机事故对人民群众的损害,从国家到地方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机安全生产。但是,一些措施不完善制约着农机安全的管理。(一)地方政府要求与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政府重视不够,农机监理操作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农机监理部门道路“三权”(路检路查权、处罚权、道路事故处理权),农机部门主要负责拖拉机入户、检验及其驾驶证办理、审验等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机关是公安交警部门。但是,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省农机监理总站和渭南市农机局印发了关于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农机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农机部门“组织农机管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检查,严管严治拖拉机违章作业、非法载人、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二)农机监理工作量大,人员编制不足,财政经费拨款不足。一是白水县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共有46人,其中县农机监理站编制5人(含正、副站长),显然编制人数与岗位设配要求人数严重不够。二是工作面宽量大,人员不足,管理工作难以到位。三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单人不能执法。四是县财政未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三)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还应加大重视力度。各级应当关心、支持基层农机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一是农机监理人员按编制系事业管理人员,按照规定,事业管理人员不符合行政执法要求。二是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着装、专用车辆未经认可,影响农机安全管理力度。三是农机监理收费项目的减少,农机的挂牌、检验已实施免费管理,农机安全管理本身在于县一级,工作任务重,经费开支大,而县级财政的农机免费管理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到位,造成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针对当前农机安全隐患和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高度的重视。农业机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具,农机安全生产是促进农机化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特别政府部门是对各级农机安全机构、职能要结合国情、农机安全管理实际,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监理机构、职能的法律地位,促进农机安全管理走向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二)认真解决地方政府要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农机监理工作难进行等具体问题。渭南市政府明确了县、区农机监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乡村道路实施安全管理具有实际意义,弥补了公安交警警力不足,在强化全市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也加强了农机安全管理。但是,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实施执法主体。因而,要从保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实际出发,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提高可操作性和农机安全管理水平。(三)及时解决机构编制、监理人员的身份、监理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白水县农机监理站编制5人,这是1985年核定的编制人数,而这些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增加了好几十倍,显然这个人数管理上万台农业机械必然是鞭长莫及,所以必须解决增编问题。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应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这样才与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相符。况且,农村加工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农机监理范畴。农机安全管理需要很多投入,(如车辆燃油费、修理费、装备等),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装备的投入,及时解决经费不足等问题,使得农机监理部门能更好的为农机手服好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第3篇

__县位于__市南部,全县辖27个乡镇、480多个村,总面积334万亩,总人口85万多人,是一个典型的大巴山区农业大县。近年来,__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在前进中与时惧进,在发展中开拓创新,多次受市、县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先后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出了许多新问题,并亟待加以认真解决。

一、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交通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对贫困山区农业机械推广的扶持,农业机械以12的速度逐年递增。特别是农村加工、机电提灌等作业机械已进千家万户,农用车、拖拉机已成为农村运输的主要工具。目前,全县拥有农业机械20715台,占总人口拥有量24‰,其中农用车721台,拖拉机504台,加工机械9357台,提灌机械6565,微耕机、制砖机、弹花机等其它农业机械3568台。全县现已修通村社道路671条,总长1430公里。当前,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中,农机行业重点存在三个方面的隐患:

(一)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由于受山区地理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和文化素质落后的影响,农机运输安全严重地存在着“三差”。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尽管20__年以来,县农机监理站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农用车、拖拉>!教育,并以《安全学习查验卡》督查形式增强驾操人员参训自觉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事故案例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但是农机驾驶员忽视和放松安全驾驶仍然存在:无证驾驶,报废车、带“病”车、“黑”车从运,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载客搭人,不办理保险,不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有发生。二是从运的路况差。山区村社道路路面窄窝坑多、坡度大、弯道多,加之受雨水冲袭、养护管理不到位,相当一部份村社道路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驾驶的车况差。一方面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重挣钱,轻机车保养、维修,超负荷装载运行;另一方面由于路况差,更容易造成机械安全性能损害,从而加速了机车“老化”影响安全运行。

(二)农村加工作业机械安全隐患。一是农村加工作业机械数量多、分布广,安全管理难度大,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督查整治;二是绝大部份操作手缺乏正规的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差;三是机器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配件极不方便,易造成“病机”作业,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四是加工房设置简单,安装电线极不规范,危险区域、部位警示标志、防护措施设置不齐,时常会发生农机安全事故;五是无证操作农业机械较为普遍。

(三)农机企业安全隐患。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农机企业面临着资金困难、人才缺乏等突出矛盾,从而造成农机企业逐步走向衰亡,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__县轴承厂,80年代拥有职工800多人,厂房面积2、5万平方米,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企业负债1000多万元,90的职工下岗,破旧的厂房、职工住房及老化电线无力维修,地质滑坡隐患无力整改,严重地威胁着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影响农机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因

随着农机数量的增多和农机事故对人民群众的损害,从国家到地方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机安全生产。但是,一些措施不完善制约着农机安全的管理。

(一)地方政府要求与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农机监理操作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取消了农机监理机关“三权”(路检路查权、处罚权、事故处理权),农机部门主要负责拖拉机入户、检验及其驾驶证办理、审验等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机关是公安交警部门。但是,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__市人民政府《关天印发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发[20__]17号)又明确了农机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农机部门“组织农机管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检查,严管严治拖拉机违章作业、非法载人、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同时,__市编办、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农机局《关于农机监理机构部份职能划转及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巴市编办[20__]30号)还进一步明确“对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系列,由农机监理部门依法履行公安交通部门的管理职权”。由此可见,农机监理在实施拖拉机、乡村道路动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难以操作的因素。

(二)农机监理工作量大,人员编制不足, 财政经费拨款偏少。__县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共有35人,其中县农机监理站编制8人(含正、副站长),27个乡镇各配备1人,显然现有编制人数与岗位设配要求人数严重不够。一是县农机监理站应设置“三股一室”(安全教育股、技术考核股、证照股及办公室)、18个岗位。二是工作面宽量大,人员不足,管理工作难以到位。按照全县现有农业机械拥有量,县、乡(镇)两级35名农机监理人员,人平担负农用车、拖拉机35台、加工作机械557台、村社道路41公里的安全管理。三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单人不能执法。四是县财政从未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而且县监理站人头工资只拨90,乡镇老财政全额供给的农机管理员仅占33,67配备的农机安全管理员只拨财政工资的60。

(三)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基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还应加大重视力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机械的作用及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各级应当关心、支持基层农机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一是农机监理人员按编制系事业管理人员,按照规定,事业管理人员不符合行政执法。二是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着装、专用车辆未经认可,影响农机安全管理力度。三是监理收费省、市、县留存的比例不合情,农机安全管理本身在于县一级,工作任务重,经费开支大,而留存的比例县一级最少,严重造成工作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针对当前农机安全隐患和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高度的领导。农业机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具,农机安全生产是促进农机化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为此,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各级农机安全机构、职能要结合国情、农机安全管理实际,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监理机构、职能的法律地位,促进农机安全管理走向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二)认真解决地方政府要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农机监理工作难进行等具体问题。__市政府明确的县、区农机监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系列、乡村道路实施安全管理具有实际意义,弥补了公安交警警力不足,在强化全市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也加强了农机安全管理。但是,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实施执法主体。因而,要从保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实际出发,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提高可操作性和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及时解决机构编制、监理人员着装、监理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__县农机监理站编制8人,这是1988年核定的编制人数,而10多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增加了好几倍,显然这个人数管理上万台农业机械必然是鞭长莫及,所以必须解决增编问题。农机监理人员如果便装执法,会影响农机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执法的严肃性,况且,农村加工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农机监理范畴。必须统一解决着装问题,并把农机监理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范畴。农机安全管理需要很多投入,(如车辆及燃修费、装备等),加之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农用车移交公安交警管理,监理收费项目明显减少,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装备的投入,及时解决经费不足等问题。

第4篇

关键词:农机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141-1

1 当前农机监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机监理执法队伍素质有待于提高

执法队伍是生产实践中农机监理的主体,因此,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决定农机监理工作水平的关键。由于农机监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法制性、服务性,所以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虽然舒兰市的各个乡镇都配有农机监理人员,但是有的监理人员年龄偏高,知识老化,已跟不上现代农机发展的步伐,还有的农机站新进的年轻干部,经验不足,在工作方面存在业务不熟,执法水平有限,服务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1.2 农机驾驶员素质及法律意识有待于提高

农机驾驶人员的素质决定着农机执法工作的开展,还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保障和切身利益,是开展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许多生产上发生农机交通及作业安全事故,都与农机操作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有着直接的或间接的关系,因此,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是首要任务。从我市情况来看拖拉机年检率不高,仍然存在“黑车、非驾”,多数农机操作人员属于无证驾驶。很少有主动挂牌办理驾驶证的驾驶员。主要原因是广大农民对农机安全的认识程度比较低,认为机械只是用来在田间进行生产作业,没必要去办理正规的牌证,文化知识的缺乏让他们意识不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

1.3 农机监理体制还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舒兰市乡(镇)农机站都配备了农机监理人员,但个别基层站配备监理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差。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的不重视,没有把农机安全生产提上工作日程,不能做到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农机监理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与别的行业相比比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农机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各种资金的投入有限,导致监理工作难以开展。

1.4 农机监理法制法律法规不健全

农机监理部门行政执法不完善。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没有赋予农机管理部门权利,监理人员上路检查,纠正违章拖拉机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能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现了农机管理部门执法不完善,手段弱,对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了影响。

2 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2.1 加强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

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文件都提出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农机监理部门的监管能力的要求,这说明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在逐年增加。农机监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上日程,争取农机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支持,促进农机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出农机化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巨大作用。

2.2 加强农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农机监理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年轻从业人员充实监理队伍;二是强化农机监理人员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了解和掌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农机法律法规,在整体上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理行为守则等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的行为,使其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2.3 搞好宣传,提高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阳光工程培训等惠农政策的积极作用,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农机操作人员进行机械常识、安全意识以及农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让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尽量避免各种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4 加大政府对农机监理部门的投入

农机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目前来说仍然处于弱势阶段,许多农机驾驶员由于经济方面的问题拒绝办理牌证,农机监理资金投入也有限。所以政府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调动农机驾驶员和农机驾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5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相关部门联合

第5篇

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从“六个必查”即查人、查车、查站、查路、查设施、查制度)入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局。围绕建设平安目标,结合“五一”黄金周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及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活动。

(一)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

(二)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超速发生率不超过5%;其它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5%,超速发生率不超过10%,超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城市道路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发生率不超过2%城市主要路口、主干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三)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五)客运车辆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处理率要达到100%其它车辆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处理率达到70%。

三、组织领导

组长由区长助理、局长担任,区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局副局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区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指挥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法制科科长水上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整顿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和情况汇总通报等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立即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全区各派出所、交警大(中)队要科学、合理部署勤务。坚持警力向路面倾斜,交警大队在五一”期间全员停休,有序安排民警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和流动检查,要投入尽可能多的警力、警车和执法装备到路面上,确保整治的威慑力量。每天要在和设立2个固定检查站,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争道行驶、占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险路段、天气恶劣情况下事故易发时段开展预防性路面检查。交警大队每天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上路,城郊结合部设置流动检查站,对运输危化物品车辆和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客运站周边道路巡逻管控。严防带病车、超员客运车辆出站上路行驶。

3.量化专项整治行动。一律按法定上限处罚,特别是对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永久锁定,禁止更改或撤销。

(二)立即开展清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全区未接受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要建立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每月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70%当月涉及客运车辆和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及时、有效处理交通违法,维护执法权威。

(三)立即全面排查危险路段。

将已全面排查的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要按照市局、市交委、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的通知》公发[]52号)要求。立即书面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提请落实整治;对特别危险的路段或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及时提请政府或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值守。

(四)加强和规范占道施工管理。

责成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值守,凡占用道路施工的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实行分段交叉放行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凡未经交警部门同意随意占道施工的一律依法取缔,并给予处罚。

(五)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六)明确工作时限,交警大队交安办要制定具体方案。设立统一规范的培训机构,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业务培训;要严格落实交警进驾校讲授交通安全课和法规知识,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客运驾驶人的驾驶技能。

(七)打破警种界限。

充分发挥各警种的力量,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全区城区、镇乡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镇乡派出所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出所管理乡道和村道道路交通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56号)要求。查处乡村道路上的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车超载20%以上、货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200元以下罚款处罚;镇乡派出所可以处理发生在乡村道路上财产损失低于3000元的交通事故。

经区局批准后,交警大队要尽快拿出方案。委托城区派出所管理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充分有效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效能,实现最大限度的交通安全管理覆盖。

巡警大队、水上派出所、出管办也要在区局领导下结合警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八)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

要按照市政府《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办发[]94号)和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公交管[]63号)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大队。扎实开展以“心系交通安全,远离事故伤害”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再次迅速掀起宣传,全市范围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大讨论,掀起社会各界关注交通文明、关注交通安全的热潮。邀请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开展大讨论活动。

2.开展交通事故车辆实物展和致全市驾驶人一封公开信的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带动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

3.联系新闻媒体宣传。组织记者深入旅游景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千里行”采访活动,努力扩大影响力。

4.组织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集中听交通安全课。集中安排交通安全基本知识考核,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和交通安全意识。

5.月日前,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突出的企业。

(九)严格督促客运企业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五一”节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通知》办发〔〕29号)要求。交警大队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职责,未执行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发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三天。要清理今年春运后有2次超载20%以上交通违行为的客运企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这些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五千元罚款;对累计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要强制调整其下车接受处罚并组织学习7天;有2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理的客运驾驶人,要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15天;累计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停运7天,并接受处罚和学习;对今年春运后超载20%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停运7天并学习。

(十)严格追究重特大客运驾驶人责任。

全面清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案件,5月31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行动和必然要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是公安机关实践“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要求的具体举措。扭转当前道路交通执法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偏等问题的有力措施,全局特别是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站在增强执法能力、构建和谐高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迅速启动开展。要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经调查发现有关领导、民警失职失察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凡发生重特大事故。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理、停职撤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

摘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局法制科、交警大队及区局相关部门要提供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以问答形式汇编成册,供执勤民警学习掌握。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程序,注意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四)加强督促检查。

以区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名义成立联合检查组,由交警大队牵头。抽调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农机水利局人员参加,全面检查各镇(街)贯彻落实“326会议精神情况和“五·一”黄金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内容为十个方面:(一)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二)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三)酒后驾驶机动车;(四)挪用号牌上路行驶;(五)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六)客运车辆超员和客货混装;(七)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八)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九)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超员;(十)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整治重点:(一)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从事转矿运输的“三无黑车”;(二)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三)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和方法

这次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与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以马桥镇为试点,推动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根据整治方案,迅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

(一)以乡镇为单位,广泛宣传,掀起整治。各乡镇制作专项整治标语,在集镇、学校、村委会、矿区生产企业及乡村道险路险段悬挂、张贴,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营造强劲整治氛围。

(二)以村为单位,对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分类处理。以行政村、矿区企业人员居住集中场所为基础,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组、户,不漏车辆,对摸排起来的车辆底数以村为单位进行归类建档,区分处理。对未年检、购买新车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的限期补办手续,督促年审、办牌办证;对私自压制的假牌、假证依法处理,号牌予以收缴,查清假牌、假证来源;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货车、农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辆集中报废处理;对无牌无证的黑车及来历不明的车辆予以收缴或报废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各工作专班特别要对边缘乡村道路从事转运矿石、运输农副产品的货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设置举报站,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违法车辆。主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人员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奖励。

(四)各乡镇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会同交通部门加大村级道路险路险段的排查整治力度,逐步改进防护措施,在陡坡、弯道处设置警示标牌,做到警钟长鸣。

(五)各矿山企业要与合法运输车辆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发现“三无黑车”从事矿山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矿山企业和“三无黑车”车主责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工会主任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田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上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第7篇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

据统计:2006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1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5起,死亡27人,伤151人,直接经济损失136.6万元,其中:一般事故7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略微上升。2007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0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7起,死亡28人,伤201人,直接经济损失72.74万元,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事故13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件数上升7.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5.8%。2008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7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5起,死亡80人,伤140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其中:重特大事故1起,死亡53人(9.13事故),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一般事故65起。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一是农村道路事故占80%。二是较大事故呈加速趋势。

二、原因分析

(一)脆弱的安全基础条件是导致乡村道路事故多发的客观原因

由于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原因使全县乡村道路的基础条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改善,这是导致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特殊的山区地形条件使乡村道路普遍等级低、路况差。*属典型的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的山区地形,境内山高路陡,沟壑纵横。因受特殊的深山峡谷地形地貌影响,等级公路等级低,道路特窄、坡陡弯急。*公路里程已达4500余公里,其中,省道2条共148.4公里,县道11条共384公里,乡道33条共586公里,村道475条共3460公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路网络。通车里程中三级以上等级路183公里,仅占5.4%,乡村道路上等级的比例就更低,且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二是乡村道路的水毁等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目前,乡村道路建设与管护基本上是乡建乡管,村建村管。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建设的多,管护的少。加之,乡镇、村社财力有限,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对乡村道路的管护是既缺资金,又缺劳动力。特别是每年的汛期,常有山洪暴发,而乡村道路排水设施大多不畅,水毁十分严重,这些水毁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治理,留下了大量的事故隐患。三是新修村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建设不到位。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如火如荼地进行,各地新修了大量的村社道路。“新修一条路就新增加一处安全隐患”。目前,各地新修的大量村社道路,且相当一部分村社道路还进行了硬化,路面好了,车子也跑得快了,但应该配套设置和建设的警示标志标牌、防护桩等安全防护设施却没有同时规范建设到位,安全隐患非常严重。四是现有的客运交通能力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朋友出行乘车的需求剧增。但全县现有的客运车辆远不能满足农村广大农民的出行需求,全县已通客运车辆的仅有32个乡镇、1个行政村,还有16个乡镇、537个村(居)委会、2408个村民小组未通客运车辆,人们出行极不方便。也给一些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用车、黑车等非法载客造成了可乘之机。

(二)安全意识淡薄是乡村道路安全最突出的重大危险源

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一个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意识差客观上促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近年全县各类安全事故来看,全民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极淡薄的安全意识已成为特别突出的隐患。一是广大农民群众无基本的安全常识。农民群众大多文化水平低,接受安全常识等新知识能力弱,本来参加安全学习教育的机会就少,但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花费很大精力组织的一些安全常识教育活动,他们也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去参加学习。因此,他们连一些乘车等基本安全常识都不具备。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自用车、黑车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反正只要是车,不管它安全不安全,只要比走路强,都要搭乘,更不说不乘坐超速超载车了。二是一些不法车主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自用车车主受非法利益驱使,见有利可图,铤而走险,非法载客。他们经济利益至上,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置至脑后,更谈不上安全常识。他们根本不具备有驾驶客运车辆的安全技能,车辆达不到客运车辆所需要的安全条件,驾驶员操作水平低,往往临危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三是存在侥幸肓目跟从心理。一些农民群众以及一些非客运驾驶人员往往都存在侥幸心理,在未出事故前,都认为不会出事故,灾难离自己很遥远。一旦发生事故,就后悔莫及。因此,非法客运车辆大胆非法载客,乘车群众无所顾忌地搭乘。还有部分乘车人有一种盲目跟从的心理,看到别人去搭乘这些非法载客车辆,自己也就跟着去。

(三)监管力量的不足使乡村道路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盲区

农村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以及监管的面宽量大,使乡村道路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不少路段还是安全监管的盲区。一是公安交警、运管、路政等职能部门对乡村道路安全监管鞭长莫及。全县共有客运车辆540台,货运车辆1600台,有乡村道路1800多公里。全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公安交警包括协警在内才不到100人,受县公安交警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各公安派出每所仅有2—5人,全县公安交警系统不足150人。交通路政、运管等监管人员也就100人左右。全县整个从事省、县、乡、村社道路安全监管的行业部门干部总共不到400人,而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主要是对省、县道公路及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乡村道路基本上都是委托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代管。每个公安派出所干警要监管上百公里的村社道路,每人要负责监管几十台车辆。加之,乡村道路地处偏远山区,车辆的流动性大,监管面宽量大,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力量不够。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监管职能。2008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落实了包路段、包车辆监管责任。但一个乡镇加上村社干部在内也就30人左右,现在几乎是村村社社都有了公路,购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往往是一个人就要包几十公里,好几台车辆,加之不具备与监管向对应的执法手段,其监管落实的难度很大,效果不是很明显,监管难以到位。

三、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应将乡村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对现有技术标准低的道路,县交通部门要督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有计划的进行改造。要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以及临崖、临河地段,设立安全防护墩或者防护墙及警示牌,并纳入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范畴,以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有效。

(二)加大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宣传方式的多样性,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将交通安全纳入素质教育,依托中小学校、新闻媒介,通过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交通文明氛围,优化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监管机制,强化一线监管。针对全县管辖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成倍增长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现实,给道路交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造成边远乡村的道路交通管理长期处于失控、失管现状。通过开展联合委托执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乡村的作用,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部门管不到、管理难,乡镇管不了、不愿管的问题。一是要规范建设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镇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并按副科级配备主任1名,选调2至5名素质好、能力强且相对固定的干部专职从事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代表乡镇政府行使受委托的权限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府办发[2008]7号)精神,加大安办规范化建设力度。同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安全协管员,由乡镇政府报县安监局备案,其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乡镇安办执法人员应接受委托部门的培训,经法制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后,依照委托部门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二是赋予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权、上路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按简易程序实施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各委托部门要针对各乡镇交通状况的特点,负责指导乡镇交通安全防控工作与乡镇执法工作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要积极研究建立乡镇执法联动机制,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要通过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案件首接负责、案件移送管辖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委托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一体、上下结合的交通安全管理委托执法格局。

(四)加强乡村公路的养护,消除交通隐患。探索乡村道路建管新机制,妥善解决投入、养护、管理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