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4 09:59:42
序论:在您撰写文物保护基本方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挖掘我镇文化底蕴,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我镇文化品位。
2.基本方针:XXX古遗址文物保护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3.工作目标:通过有效措施,永苏里古遗址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坚持以政府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体制,逐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标准文物保护员队伍;切实保证文物安全,继续保持不发生文物被盗案件;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文物意识深入人心。
二、实施重点保护,构筑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
1.对永苏里古遗址文物保护建档立案:对XXX古遗址文物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管理,建立记录档案,专人负责保护,管理制度健全。
2.文物保护点保护措施:XXX古遗址文物保护点所在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看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密切注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古遗址保护点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爆破、建设、钻探、砍伐、垦植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文物点整体风貌的活动。未经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文物保护点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对于确实要进行工程建设的文物点地块,要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及时完善报批手续。文物保护点所在村,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包片干部包组、组干部和文物巡查员具体负责保护点制度,所有责任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巡护,镇文广站人员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积极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升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做到群防群治,共同保护。村组干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当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县文物局、镇公安派出所或镇文广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镇文物保护的社会合力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由镇长XXX同志任组长,副镇长XXX、党委委员XXX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文广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山镇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广站,具体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宣传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保护工作队伍,实施经常性巡查管理工作。建立XXX古遗址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永苏里古遗址文物保护工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逐级问责。
2.各村(街)委员会为第一责任单位,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要成立一支保护意识强、责任心强的文物保护队伍,确保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巡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3.文广站具体负责永苏里古遗址点保护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文物巡查员进行监督指导;经常性进行文物点的巡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4.综治部门要加强文物犯罪的宣传,做好相关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文广站等相关部门要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加强镇域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审查,严防违规建设。要特别关注XXX景区建设工作,对景区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点或新发现的文物点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保护处理,确保XXX古遗址文物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一、加强文物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挖掘我县文化底蕴,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我县文化品位。
(二)基本方针:文物保护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三)工作目标:通过有效措施,文物保护管理得到全面加强。今后,文物保护“五纳入”(即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有实质性进展;确立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完善“四有”工作制度(即:有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坚持以政府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体制,逐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标准文物保护员队伍;切实保证文物安全,继续保持不发生火灾事故和馆藏文物被盗案件,野外文物发案率明显下降;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文物意识深入人心。
二、实施分类保护,构筑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
(一)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我县目前查明的文物点共有1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处(清明桥、柴武台、栾武台、文庙大成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苏味道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赵家庄革命烈士墓)、两处市文物局复查点(高家庄哈珊墓、河西村张翼墓)以及2008年“三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75处,可移动文物点22处,配合大型建设工程省文物局新发现文物点17处。其中古遗址64处,(聚落址38处、寺庙遗址20处,窑址2处、军事设施遗址4处);古墓葬18处;古建筑10处(宅第民居4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3处、古石桥2处、宗教建筑1处)。
(二)分类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1、已核定为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管理,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文物保护“四有”要求。有使用单位或是村集体所有的,县文物主管部门与其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2、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遗址保护措施
我县古遗址主要是聚落址、寺庙遗址和其他遗址(窑址、战备工事等)。①古遗址所在乡镇、村要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层层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遗址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③不得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爆破、建房、砍伐树木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文物整体风貌的活动。④未经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⑤古遗址特别是寺庙遗址,已建起房屋的,要安装自动报警、灭火、避雷等消防安全设施,使用管理人要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房屋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在重要场所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3、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墓葬保护措施
①古墓葬所在乡镇、村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墓葬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每日进行安全巡护,发现问题当即制止或及时上报县文物、公安部门。③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取土、建设、挖掘、钻探、爆破、垦植等破坏文物安全的活动。④严禁破坏、盗掘墓葬。⑤禁止在墓体及其附属物上乱涂乱划。⑥维修古墓葬,不得任意改变和破坏原有的布局和结构,未核定等级的要将施工方案报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
4、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古建筑包括古民居、古石桥、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①古建筑所在乡镇、村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建筑的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③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和爆破、钻探、挖掘等活动。④在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破坏古建筑历史风貌的建设工程,其建设方案必须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⑤古建筑为个人使用的,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为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主要领导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得擅自迁移或拆除,确需迁移或拆除的,必须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⑥不得在古建筑室内或者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事故;不得在建筑物或建筑附属物上乱涂乱画。⑦走私、盗窃古建筑构件和附属物,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报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未公布“三普”新发现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
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石刻、石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社会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①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所在村没有能力进行保管的,要上交至县文物管理部门,由县文保所统一进行集中保管,县文物主管部门将给予适当奖励。②不愿上交的可移动文物,可在村内进行保管,由所在乡镇、村委会负责,派专人进行看护,安装必要的安保消防设施,保证不发生被盗、损毁、乱涂乱画等问题。③可移动文物所在村或者个人使用的,不得擅自移动或倒卖。④可移动文物所在乡镇、村要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县文物保护的社会合力
县成立副县长苏军献同志任组长,县文广新局局长杨志新、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张会益任副组长,县公安、财政、规划、住建、发改、工商、交通、国土、教育、民政、林业、环保、农牧、水务、工信、司法、宗教、供电、街道办、装管办、医管办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具体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宣传等工作。建立全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逐级问责。
(二)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各乡镇、相关单位领导小组名单要于1月16日前报县文广新局文旅办。
(三)文广新局负责县域内田野文物、馆藏文物、出土文物、社会文物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本辖区文物保管员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要同文物所在乡镇、村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月18日前签订完毕。
(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建立本辖区内文物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文物点所在乡镇、村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派专人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可移动文物自愿上交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统一保管的,要于2月底前上交至县文广新局文旅办。
(五)公安、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文物的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侦破,要充分发挥职能,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六)财政部门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以确保文物保护经费和文物保护单位保管员工资等的正常支出和工作开展。
XX文物局的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这一鲜明主题,牢牢把握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当前主要工作,结合文物工作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加深理解。在参加文化厅集中学习活动的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学习资料,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充分利用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检查、人员培训和召开会议等机会,采取调查、座谈、无记名问卷等方式,积极听取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影响和制约我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三是深入分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对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梳理汇总。6月26日,省文物局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反馈回来的问题和意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形成了省文物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
一、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内涵,解放思想,形成共识
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省文物局深刻认识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着眼于人类发展进步的客观趋势提出来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对于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对近几年文物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特别是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集中学习、深入调研,省文物局在推动我省文物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上形成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共识: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文物工作
科学发展观对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简单的古董、古物,发展到文物、文化,现在又发展为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这一更加全面的概念。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从简单的、静态的、博物馆式的对文物本体的保存,发展到对文化遗产及其赖以存在和延续的社会与文化背景的重视和保护。文化遗产是不可复生的文化资源,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潜移默化而又深刻长远的影响,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种关系,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文物保护工作就是要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护,实现珍贵历史文物的长久保存、永续利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实现社会、经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在发展中做好文物工作
对于文化遗产来说,继承是最好的保护,发展是最深刻的弘扬。文物保护不是简单的守护,而是保护、抢救、传承、研究和发展的有机统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文物工作。保护是前提,抢救、传承、研究是手段,发展是根本,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文物保护过程中的问题。在继承和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使文化遗产与时展同行,为时代所用,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在合理利用中传承、升华,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力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力量。
关键词:古籍保护;纸质文物;档案保护;比较
我国文献遗产主要包括古籍、档案与文献形态的纸质文物这三种形式,这三种文献遗产的管理方法和策略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但就目前的状况来说,我国的古籍保护还存着不足与缺陷,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若想要在古籍保护方面取得成就,首先我们应当正确的认识到"保护"究竟是什么,充分理解到保护的概念,在这个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我国的古籍保护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1 比较保护工作的不同发展趋势
1.1馆藏文物逐步由主动保护代替被动保护 我国的文物保护的基本状况是,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起步较早,至今已经至少进行三次普查,全国文物系统馆藏的珍贵文物基本上都被编制进了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馆藏文物的保护是十分重视其保存环境和文物损坏的具体原因的,并且在以后的馆藏文物的保护中直接运用到了之前的研究结果。与此同时,这也使得文物的保护工作从预防性保护逐步取代抢救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也不再仅仅担任临时救援的角色。
近几年来,国家财政加大了对馆藏文物的支持力度,较多地区的省市级博物馆都进行了新建或者是改建。有了更好的硬件条件后,很多博物馆都大幅度的增加了馆藏陈列的面积,并引入了控制温度湿度以及光环境的高科技控制技术,这些改进不仅提升了文物存放柜的安全性,并且为妥善保管文物创造了很好的硬件设施,是文物损坏或是被腐蚀的现象得到控制。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的实行,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实现了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1.2档案保护应当重视如何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保护条件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档案事业开始突飞猛进的发展起来,档案保护也在改革春风的吹拂下不断的发展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当是档案保护工作的核心理念。在这个理念下,应当注重如何才能不断改善档案保护工作的基础设施和基本保护条件。
在档案保护工作刚刚进行之时,我们应当注重档案库房的环境控制,维护好大批的档案,执行以防为主的保护策略。于此同时,还应当尽力争取到保护经费,这部分经费应当用于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如此一来,才能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更好的进行档案保护。
1.3古籍保护处在清点及抢救古籍的起步阶段 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刚起步不久,目前的工作重心仍放在清点估计以及对受损古籍的抢救工作上。有人说目前所做的古籍保护工作,准确的概念是抢救。在近期《古籍保护条例》的起草讨论会议上呼吁,现在古籍保护最需改善的是古籍保存环境。
目前,对纸质文物和档案保护的主要方式已经从原来以抢救性工作的被动性保护转变为以预防文物受损为主的主动性保护,然而,对于古籍的保护工作,却仍然停留在被动性保护阶段。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差异,一方面是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另一方面是观念问题,即对"保护"的认识问题。
2 比较保护工作不同保护内涵及保护策略
2.1古籍保护的内涵与策略 目前古籍保护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专门的古籍保存环境标准,对此,应当尽早投入专项资金,对不合格的古籍书库进行改造。古籍保护和文物保护有着同样的基本方针,但其保护内涵及相关保护策略却不尽相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规划中,第一个10年(2006~2015)就将抢救古籍作为重点工作。
目前,古籍保护的发展状况,尤其是和纸质文物及档案保护的成功经验,加深了古籍管理者对古籍保护内涵的认识,要尽快将重点从被动性保护转为主动性保护,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2.2纸质文物保护的内涵与策略 我国保护纸质文物的方式主要包括原生性保护、延缓性保护、再生性保护等,但这些方法都不能对纸质文物完整的保护。除此之外,还有主动性保护和被动性保护两种保护策略。主动性保护是在藏品完好时就采取各种保护措施以防止其发生损坏,属于未雨绸缪。而被动性保护是指在藏品已经出现损坏的情况下,采取修补工作以及防止其受到二次损坏。从保护藏品投入的成本以及效益来说,主动性保护更优于被动性保护。尽管主动性保护的效果不能立刻显现出来,但是却比被动性保护更加科学,更加具有前瞻性。主动性保护由于是在藏品尚未受损的情况下就对其进行保护,虽然前期投入的人工和物资成本比较高,但是却可以全方位的保护未受损的文物,因此成本相对较低。被动性保护一般是抢救性保护,针对的是已经受损的文物,虽然修复付出了很高的成本,但实际上却不能完全复原文物。
2.3档案保护的内涵与策略 目前,档案保护的工作方针是防治结合,以防为主。"防"指的是提前采用各种方法保护未受损档案的完整,而"治"的实质是补救已经受损的档案,防和 治是档案保护工作的两个重点,如果只"治"不"防",就会使大量档案处在不良环境中,日后会有更多的档案受损。如果做好的"防"的工作,日后就会减少"治"的麻烦。而如果只"防"不"治",那么已经档案的损坏程度就会加深,最终无法挽回。因此,对档案的保护应和文物一样,要防治结合,以主动性保护为主。
3 结论
总之,目前我国档案文物的保护工作前景是将工作重点转到主动性保护上,加强文物全程保护,预防文物受损,降低档案文物抢救工作的风险。而古籍保护的现状相较于纸质文物和档案保护,就更加需要改善了。古籍保护工作可以借鉴纸质文物保护和古籍保护的成功经验和相关技术,对其保护内涵有正确认识,树立防治结合的理念,另外,有关部门还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当地政府也需要保证规定的进一步落实。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新技术 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工作
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呈现繁荣发展的喜人局面,厚重的历史文化充分彰显了我市独特的文化魅力,目前,各级党委和行政部门已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文物经费逐年增加,机构得到了调整和充实,各方面关系渐渐理顺,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逐渐确立了在地方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在保护我市文物古迹、自然景观,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宣传我市的悠久历史与灿烂文明,展示我市的壮丽山河与自然风貌,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成为我市坚持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繁荣通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振兴通化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实现二次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但从目前情况分析,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距离《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制建设有待加强,保护资金相对不足,专业人才普遍缺乏,重大项目决策程序仍不够完善、保护与利用矛盾较为突出,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一些建设性破坏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端正和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事业已成为全球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世界人民精神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构建,对保持人类文化多样化、生态多样性和促进世界各国、各民族之间的互相尊重和理解,对历史人文环境、自然演变的科学印迹和优美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延续,进而对人类文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得意义和作用。妥善保护和保存世界遗产,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文明进步的标志。保护好我市的世界遗产,是对全市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需要,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关系到我国人民特别是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国际形象。做好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全市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当代人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2 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规划,完善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多方面的法规。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执行不力,甚至有法不依、各行其是。在制定和完善各种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和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的同时,各地应进一步宣传并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全市人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切实文物保护法规执行情况的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背法规,损害世界遗产的事件,必须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3 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有效保护、保存和展示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世界遗产公约》的基本要求。从世界范围看,对世界遗产的主要威胁来自于错位开发和超容量开发。我市的世界遗产也面临同样的威胁。
世界遗产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珍稀性和脆弱易损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必须把对遗产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一切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都应以遗产的保护和保存为根本。这是世界遗产事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要清醒地认识到,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和敏感的国内外影响;任何遗产地都有其科学的容量和适宜的开发方式,要坚决反对无限度无规划的恶性开发和使用。凡涉及世界遗产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和管理体制的事项,均需符合国家有关保护法规和有关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定不移地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永续利用”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基本方针,把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同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并经依法审批。各地要从大局出发,努力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切实保障世界遗产的完整和真实。
4 树立“公约意识”,遵守国际规则
《世界遗产公约》在国际社会具有广泛的重要影响。它的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应得到切实尊守。这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政府旅行国际承诺的具体体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对《世界遗产公约》各个缔约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从国家政策、行政组织、保护措施、教育和文化活动、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具体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更应该牢固树立“公约意识”,增强依照《世界遗产公约》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杜绝忽视相关国际公约和准则的随意性做法。要认真、完整地履行申报世界遗产时的承诺。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文化资源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08-0102-02
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传承、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文物、典籍等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也有口头文学、传统艺术、节庆礼仪、民俗活动、民间工艺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均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大好局面,许多损毁不堪、濒临失传的优秀文化遗产又得到了新生和传承。
一、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解放以后,先后颁布了若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各类文化遗产得到了应有保护。然而,“”期间,我国的文化遗产及保护工作遭受空前浩劫,直到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恢复正常,文化遗产的保护又得到了重视。2002年10月,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公布实施,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明确的保护依据。在这部法律指导下,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
与此同时,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许多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党和国家再一次强调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蕴涵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全人类的瑰宝。基于这样深刻的认识,国务院于2005年12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指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及加强领导、法制建设、经费投入、保护工程、规划编制、名城保护、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继修订后《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针对性强,措施到位,前景明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指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国家保护为主、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前提
宣传的目的是提高全民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义的认识。认识有多高,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就有多大。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同时,重视宣传促销,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广泛、深入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展览和学术交流。另外,还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图片、举办宣传栏、悬挂横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手段,使广大人民了解了《文物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切实提高了各级政府和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意识,人民群众中研究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著书立说和主动参与景点讲解、主动举报文物案件者越来越多。因此,文物工作者更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教育广大公民投身于文化遗产保护中来,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加大保护经费投入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
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就提出了“五纳入”的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这一规定有力地保障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及政府重视程度不同,在投入上也不尽相同)。近年来,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就得力于保护经费投入逐年加大这个关键。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确定“统筹规划、集中资金、保证重点、讲求效率、整体推进” 的原则,始终坚持把资金的筹措、落实作为保护维修工作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好,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地方专项资金。同时,组织社会各界进行募捐,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地保证了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证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证。由于历史原因,专业人才缺乏一直是困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足发展的一个难题,尤其是人才断档问题很突出,许多业务工作很难开展或者是事半功倍。要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我们应重视人才的培养,保持专业队伍的稳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现有人才队伍结构特点,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有利于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避免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盲目性;应当引进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手段、理念、机制,真正做到用科学的管理制度约束人、先进的管理手段武装人、超前的管理理念塑造人、竞争的管理机制激励人,积极做好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引进工作,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强原有职工队伍的专业理论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另一方面,广开渠道,从社会上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史知识丰富、热爱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员充实专业队伍,缓解文博单位专业人员缺乏的矛盾。同时,还应推出部分年轻有为、专业素质较强的同志赴外地文博机构进行深造学习,邀请客座教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术交流,这样既丰富了职工的专业知识,又开拓了视野,为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促进保护工作向现代化方向迈进打下了人才基础,为新时期文物保护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保障。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
(一)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保障投入,加大力度,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继续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抢救濒危文物古迹,重视重要革命文物的收集和革命历史遗迹的保护,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制度,做好基本建设中抢救性文物保护和考古挖掘工作,加大馆藏文物、水下文物的保护力度。继续搞好文物资源调查,健全文物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开展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国海外流失文物调查和民间收藏文物调查,编制国家珍贵文物名录,推进文物保护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文物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支撑能力。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二)保护好现有文化资源
经过历史积淀留存下来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必须肩负的历史责任,也是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认真挖掘、整理本地的文化资源,摸清家底,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图谱,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标准和规划,建设覆盖全国的数字化保护系统和平台。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统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立长效传承机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不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
(四)加强中华古籍保护与出版
认真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继续实施文化典籍编篡出版重大工程,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完善《国家古籍名录》,完成清史篡修任务,推进《中华医藏》和新版古籍基本丛书出版,编篡《中华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系统整理散失海外的中华古籍珍本。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开展古籍修复工作。
(五)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
[关键词]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6—0090—02
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既是历史情怀的表达载体,也是彰显地域文化魅力的珍稀文化资源,展示了城市特有的风貌、特有的建筑、特有的文化,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和彰显历史文化独特魅力的重要“名片”,更是支撑民族信念、推动民族进步的基石和全人类的精神家园。
回眸漫长的历史长河,“边陲锁钥”、“山河襟带”的嘉峪关,作为丝绸之路黄金段和长城地带的戈壁明珠,一帧帧东西方文明交融汇聚的历史影像,一幅幅农耕文明与草原文明激越碰撞后水融的壮美画卷,一曲曲漫天烽火、西风铁骑过后悠远绵长、激荡千年的丝路绝唱,让璀璨瑰丽的丝路文化和古老雄浑的长城文化深深地根植于这片土地,承载了千年丝路传奇,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嘉峪关共登记普查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民俗建筑和工业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94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资源,既是嘉峪关市建设特色文化强市最为宝贵、独特的文化优势,也是实施文化繁荣和旅游带动战略、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资源支撑和文化根脉。
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中应坚持和把握的原则
(一)树立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坚持把文物抢救、保护与利用、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可持续保护的观念,重视基本建设项目中的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在文物景区景点深度开发中,把“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和落脚点”的理念贯彻始终,夯实文物安全工作基础。在维护文化遗产尊严的前提下,推进文物的有序利用,使文物保护由被动抢救性保护向主动预防性保护、由单一保护向全面保护、由静态保护向动态保护转变,凸显文化遗产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基础和基石作用。
(二)深刻认识不可再生的资源特性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所保留下来的杰作,是历史的馈赠。每处古迹、每件藏品,都见证了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艰辛历程,表达着人类追求真善美的足迹与成就。脆弱性、惟一性,不可替代性、不可再生性是其基本属性。对其实行主动保护、预防性保护、科学保护,是为了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旨在避免可能威胁其真实性、完整性的各种危险。同理,对其合理利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前提,不应为了当前利用的需要而损毁其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这是文物保护利用中必须严格贯彻和遵循的准则。
(三)正确把握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一、辩证关系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十六字”方针,是一个有机整体。“保护为主”是这个基本方针的核心,就是要把文物保护作为根本任务;“抢救第一”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前提,就是要把抢救文物放在文物工作的首要位置;“合理利用”是文物保护的目的,就是要发挥文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管理”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关键,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保障。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思路和对策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特别是在推进“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中,既要竭尽全力加强文物保护,又要充分挖掘和展示文物蕴涵的文化内涵。这就要求必须贯彻把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把依法保护与科学保护相结合、把保护抢救与利用管理相结合、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理念,由此,才能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确保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资源属性。
(一)牢筑安全是文物工作生命线的发展理念
文物资源的保护必须走保护利用并重的互动道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保护为主”这一前提。只有在确保其安全和永久利用的前提下,文物资源才能长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在推进“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应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同时,要加快构建文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防体系建设,构建责任明晰,监管到位、协调联动的“市、区、镇、村”田野文物安全防控网络,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发展环境。
(二)加快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发挥文化遗产基础支撑作用,推动文化旅游大发展、大繁荣,需准确把握文物资源脆弱性、惟一性、历史性、不可再生性的基本属性,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好、周边环境整治好、周边居民生活好、经济社会发展好的工作目标,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内生动力,关注对文物依存的生态环境的保护,挖掘文物所蕴涵的优秀文化思想价值内涵,展示独特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提高衍生产品和配套服务质量,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三)突出规划在遗产保护中的引领作用
在推进“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创建,建设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基地”进程中,要突出规划引领,树立“五十年不落后,一百年不后悔”的规划理念,将文物保护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有机结合,科学规划、整合实施,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与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切实做好每一个开发建设区块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持历史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要落实责任、强化合力,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落实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保护协调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在推进文化繁荣和旅游带动战略中,要坚持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相结合,走保护开发、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遗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文化、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形成产业联动效应,真正使历史文化优势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优势。特别是要贯彻“大景区、大服务、大文化、大产业、大市场”的建设理念,以挖掘长城文化、丝路文化内涵为核心,以做精做细旅游服务为根本,主动寻找文物保护和利用两者之间的结合点,始终把项目建设重点放在维护文化遗产资源突出的普遍价值,维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上来,逐步形成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以节庆会展业为支撑,以特色产品、文艺演出为基础,建设集保护研究、文化展示于一体的国家级文物旅游示范基地和大型文化旅游产业园区。
(五)创新景区品牌推广营销模式
文物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是景区依托的核心资源,要开发建设内涵丰富的特色化旅游产品。在文物旅游景区的宣传上,要从景区的资源特色出发,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联合推介、捆绑营销”机制的同时,把营销重点放在最有开发潜力的地理空间和细分人群上,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合,探索委托营销和营销的新办法,加大景区形象推广和宣传促销投入,发挥整体宣传的聚合效应、整体效应和放大效应。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推介方式,借助行业整体宣传的针对性、整体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广泛开辟景区形象推介途径,精心策划景区形象推广活动,有效运用市场促销手段拓展嘉峪关文物旅游的影响力,形成与周边地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促销的区域宣传合力,提高嘉峪关文物旅游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