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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范文

时间:2023-12-07 15:38:11

序论:在您撰写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

第1篇

【关键词】税收政策;建筑企业;影响研究李晓明

0.引言

税收政策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是企业经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方向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税收政策的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有着深远的影响。近几年来,我国所进行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从整体上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对企业经营和效益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的影响有其重要性。

本文分为两部分内容,先通过理论分析税收政策实现过程,结合现有关于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影响的研究,构建税收政策变化及对企业经营和效益的产生影响的一般框架模型。其以宁波市建筑业为例,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分析并探讨税收政策变化对宁波市建筑企业经营活动和效益的影响。

1.税收政策变化影响企业经营和效益的理论分析

1.1税收政策的传导机制分析

税收政策传导机制是税收政策工具变量经由某种媒介体的传导转变为政策目标变量的实现过程。在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各政策要素通过媒介体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1]而这一有机整体的良性运作不仅影响着税收政策的有效性,还会影响政策所作用市场的发展以及其环境中企业的经营活动方向和效益。按照媒介体的不同,可以将税收政策的传导机制分为:以税收负担为媒介体的传导机制和以税收归宿为媒介体的传导机制,具体作用过程见下表1,2。

表1 以税收负担为媒介体的税收政策传导机制

表2 以税收归宿为媒介体的税收政策传导机制

从上表可见,税收负担的传导作用与税收政策对象的负担能力相关,只有当两者相适应时,传导机制的作用才是有效的。而税收归宿只有在税负易转嫁的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中才起传导性作用,并存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特点,只有适应税收归宿的时期性特点才能产生正向传导作用。同时还可以发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不管是税收政策目标的直接对象,还是税收政策传导作用的间接对象,在这一有机联系的整体中,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效益会受到影响。

1.2税收政策变化影响的行业差异性分析

尽管近年来我国一系列的税收政策调整和改革,从整体上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和促进产业升级有着积极推动作用。但由于各行业生产和投资结构的特殊性,这些税收政策变化对于不同行业有着不同影响力度和方向。以增值税改革为例,2009年1月1日,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来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但增值税转型对各个行业的影响不尽相同。对于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制造、石油化工、建材、钢铁等主要制造行业,由于增值税改革为促进企业自我投资的积累意图,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增加,企业实际增值税率下降。[2]而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折旧率高,增值税改革的成本一次列支有助于提升科技企业的投资意愿,降低企业成本支出,提升企业业绩回报。[3]但对于如大型煤炭企业等资源性开采行业,由于其增值额比重高,实际税率高于其他行业,其增值税价格转移又受到市场制约,因此改革对此类行业却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1.3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经营和效益的框架构建

从上可见,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存在影响,但具体政策内容对企业的影响与企业所在行业特性和整个经济大环境形式有着密切关系。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的影响,将引起企业经营活动方向的变化,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政策目标的有效性,进而引起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形成一个循环的有机联系整体,因此,可以建立以下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影响的分析框架(如下图1):

图1 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经营和效益的框架

运用上面建立的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产生影响的分析框架,下面将以宁波市建筑业为例,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其企业的影响,发现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税收政策变化对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影响的案例研究

2.1建筑业的行业特点和涉税情况

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资产负债率高,涉及面广,运作程序复杂等特点。[4]其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这些税种共同构成了建筑业的税收制度。[5]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建筑业营业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最主要的是调整了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十二五”规划指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表明我国增值税将在“十二五”期间进行一次全盘“扩围”改革,增值税将全面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这一改革从总体上有利于企业发展,但建筑行业作为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与抵扣链条完整性关联度高的行业,其在税率设置、农民工工资抵扣、存量固定资产抵扣等方面的不同步以及在税收征管、发票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将带来不利影响。

第2篇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 税负变化

“营改增”改善了过去的税务制度,帮助相关的建筑企业减少税负,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12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交通运输业税务制度的改革开始, 到今年其他部分 “营改增”政策在全国开始实行并推广开来,短短几年时间里, 增值税从最开始的部分行业推广到大部分行业,从我国部分城市的试点推行开始向全方位的转变,总结2012年以来的试点情况,实行“营改增”试点过程中, 试点的总体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多的试点运行平稳、试点推行的结果远远好于预期的目标,实行的效果越来越好。

一、建筑业营业税政策

在我国,以前的建筑业主要是依据建筑营业额来征收营业税的。建筑行业的营业额指的是纳税人进行应税劳务的提供、无形资产的转让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以及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一般说来, 纳税人进行的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营业额中包含了该建筑工程的原材料费用、设备花费及其它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这其中不包括提供的某些设备的款项。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

对于原来实行的营业税政策来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对于行业的组织架构影响很大,新的税收政策对于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做了新的规定,对相关的政策有了轻微的调整,营改增政策的实行可以有效的实现社会专业化分工,企业按照这个思路,应该在增值税改革的大背景下对相关的组织架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取得良性的发展;对于业务上的模式来说,在原来的营业税模式下,进行资质共享的业务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当前的业务模式调节有利于税收政策调整和改变。

另外,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的达到对建筑业进行营改增改革的目的,进行结构性减税,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会得到极大的促进,帮助经济快速的发展;增加税负,行业的发展规模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和阻碍,很多的企业为了降低税负,会大幅度的缩小企业的规模,甚至进行企业的分割,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制约,并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不断增加税负,建筑产品也会随之减少,上游产品的减少会对下游行业的发展造成一系列的影响,极大的影响建筑业的发展,这与营改增最初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对建筑业增值税“扩围”前后税负进行分析具有重大意义 。

总体来说,建筑行业涉及许多方面,中间关系着制造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对建筑行业进行增值税“扩围”措施,会牵涉到一系列产业税负的变化。一般的纳税人,这种情况下的税负影响并不是很大,而按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政策规定,按照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征方式进行征税的税率为11%,老项目可采取简易计税方式,税率则为3%。就当前实施情况来看,总体税负是有所减少的,这一点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三、建筑业营改增实施以来的现状分析

自5月1日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以来,首先,缴税范围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营业税原来的征税范围是我国境内转让的无形资产、提供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等取得的收入,现在改由国税机关征收增值税。增值税除已经把交通运输业以及少量的服务业纳入了纳税的范畴外,建筑业、金融保险、房地产、生活服务业也都在今年纳入了征税范畴。其次,征税机关业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此前都是地方税务部门进行营业税的征收,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后,则是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税务的征纳工作,建筑企业会向付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征税部门的严格化管理,严防偷税漏税事件发生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最后,交税地点发生了变化,由以前的营业税直接在地税缴纳,变成了现在增值税及附加税种均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交,再回机构所在地汇算申报缴纳。这种方式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使得企业不得不增加项目财务人员,专门应付各地各项目开票交税,办理外经证,进项抵扣,汇算清缴等问题。因此希望税务部门能够在交税环节尽量简化征收方式与程序。

四、建筑业“营改增”应对对策

目前大力推行建筑业 “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背景下,需要对目前的工作和管理机制进行管理,对于建筑行业的投标工作,投标环节以及合同的签订工作等过程,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尤其是对于设备的采购和计价等环节,最后的结算工作和开票环节,需要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把握,实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方式,不断在发展过程中减少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从而减轻企业管理的风险,对于项目造价税负的问题,应该及时纳入增值税的谈判和投标的环节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应该进行严格的筛选,优先那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增加购买材料税额的抵扣金额,最大程度的保证建筑行业企业的利润;企业应该及时的进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对于增值税税务筹划知识的学习是极其必要的,积极的贯彻推行企业的营改增制度,将潜在的危险降低到最小,有效的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五、结束语

本文通过建筑业增值税的税负变化分析,对于建筑行业的影响进行简单阐述,指出了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对于企业发展起到的重要促进作用,并提出在今后的发展中,对于目前的征收方式不完善和建筑企业的营改增普遍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办法。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业企业 促进作用 策略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148-02

一、引言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是建立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对各行业的发展都进行了充分的考虑,该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将长期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各行业的发展。建筑业所涉及到的经济部门较多,其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实施,对建筑业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现实情况来看,“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发展的主要促进作用表现在:简化了纳税程序、降低了税收负担、增加了政策性的辅助与支持、提升了企业的发展动力与积极性、密切了建筑业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的联系。可以说,“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使得建筑业企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建筑业企业要想实现全面快速发展,必须要充分借助“营改增”政策之风,制定和实施各项发展策略,全面实现整个行业内企业的健康长期发展。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发展的主要促进作用

(一)简化了纳税程序

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前,建筑业企业主要以缴纳营业税为主,以缴纳增值税为辅,而营业税的征收程序较为繁琐,作为价外税,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具有诸多方面的便利性。任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需要承担必要的税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有所下降,各企业的发展也同时进入新常态,对税收程序的要求不断提升。“营改增”实施以来,最大程度上简化了建筑业企业的纳税程序,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缴纳增值税,避免了传统模式下纳税人要经历的各项复杂的程序,减少了纳税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

(二)降低了税收负担

自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以来,税收负担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所考虑的重要问题,为了最大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不断推进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实施力度。对建筑业企业而言,实施营改增有助于降低其纳税成本、减轻纳税负担,使得企业经营利润空间进一步扩大。我国的营改增波及的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对建筑业企业的优惠力度不断增大,一般纳税人可以采取简易征收的方式缴纳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一直采取各项税收减免优惠,而且各地区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出台关于建筑业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使得建筑业企业能够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切切实实的优惠,避免了传统营业税较重的税收负担。

(三)增加了政策性的辅助与支持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其各项税收政策的实施进程不一,目前营改增政策基本覆盖我国大部分地区,很多建筑业企业属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其对营改增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有限。而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各地区国家税务局必须要定期召开对纳税人的培训,使其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掌握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相关政策,并通过对纳税人的相关辅导,使其掌握纳税方法和程序,提升建筑业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因此,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还表现在增加了相关政策的辅助与支持,使其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享受到营改增的各项便利性条件,提升其纳税满意度,进而有助于全面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提升了企业的发展动力与积极性

建筑业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发展的积极性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使得建筑业企业能够在税收方面变得十分便捷、节约了纳税成本与整个纳税负担,使得很多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ζ浞⒄咕哂薪洗蟮拇俳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营改增使得建筑业企业的发展动力与发展积极性得到充分有效的提升,使其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不必过多的考虑传统营业税所规定的各项问题,并将主要的精力集中于自身的发展方面,进而使得建筑业企业能够以较高的积极性促进自身的发展,进而有助于活跃整个国民经济。

(五)密切了建筑业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的联系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较强,但是由于自身的诸多特性,其与其他行业内的企业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孤立性。“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使得建筑业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实现与各行业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联系,尤其是对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方面能够与其他企业进行接轨,使其在与其他行业内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减去了不必要的程序、减轻了合作的成本,进而使其联系变得更为紧密,这同样是“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业企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促进作用,长期来看将有助于促进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企业发展策略

(一)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发展规划

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对任何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关键的促进作用。当前,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企业必须要充分借助这一政策优势,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发展规划,对自身的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的梳理,充分满足营改增政策的相关要求,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目前来看,建筑业企业一方面要改变营业税政策下的发展理念与纳税理念,通过税务部门的相关指导,对其纳税义务进行重新审视,以充分获取“营改增”政策的扶持,进一步减轻纳税负担。另一方面,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制定出明确的发展规划,根据各地区国家税务局所实施各项营改增政策,尤其是建筑业企业税收政策,对其发展规划进行优化和完善,不断提升自身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利润空间。

(二)合理纳税提升信用等级

随着各项税收管理政策的落实,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严格的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的发展及其所享受的税收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对建筑业企业而言,具有较高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仅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增加各项政府部门投标的成功率,同时能够强化与更多企业的合作。在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业企业应该通过合理纳税、按时纳税等切实履行自身的纳税义务,并以此获取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一旦被评定为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等方面将获得更多的优惠和便利。而随着税务稽查严格性的不断提升,一旦出现偷税漏税现象,就会对建筑业企业的发展造成诸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企业应该通过合理纳税不断提升其信用等级,全面实现自身的发展。

(三)征求更多的税收支持与服务

“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实施,使得各地区的相关税收政策支持与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强调要促使各地区税务部门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以充分满足纳税人发展的需要。在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其面临的发展压力具有不断提升的趋势,因此其必须要充分借助营改增相关政策,征求更多的税收政策支持与服务。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纳税、切实履行纳税义务等形式,使得税务部门主动对其提供税收服务,使其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小税收负担,并逐步增强整体的发展效益。另一方面,对建筑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而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与税务人员进行协商,选择可行的纳税方法,比如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以此减少自身发展的成本,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动力。

(四)强化企业间的合作提升规模效益

随着建筑业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其规模效益对整个行业内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企业所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增多,这对其发展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历史机遇。因此,其必须要通过全面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提升整体的规模效益,减少发展的成本,借助营改增之风有效促进自身的发展。不仅要加强与建筑业内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还要最大程度上加强与其他行业内企业的合作,实现分散经营,减少各发展环节的成本,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保证各项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要增强对“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全面提升建筑业企业纳税人的相关税收知识,使其在现有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强化相关合作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四、总结

建筑业企业的发展与各项税收政策的实施是分不开的,我国目前的“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促进作用。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与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建筑业企业必须要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制定新的发展策略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从本文的研究来看,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企业必须要从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发展规划、合理纳税提升信用等级、征求更多的税收支持与服务、强化企业间的合作提升规模效益等方面出发,充分借助“营改增”带来的历史机遇,全面促进建筑业企业的健康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 白彦锋,张静.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分析[J].财政监督,2016(04)

[2] 瞿富强,蔷.“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J].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2016(07)

[3] 常永华.从“营改增”方面浅谈建筑业的发展[J].经营管理者,2014(01)

[4] 贾朝华.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6(09)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福州 350108)

第4篇

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SJD790074)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对于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加快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缓解企业税收负担。本文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利弊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建筑业 营业税 增值税 对策

2011 年 11 月,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尽管试点范围中尚未明确包含建筑业,但建筑业适用 11% 的增值税税率已在方案中明确被提出。由此可见,建筑业也将会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范围。所以,要尽早分析“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利弊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来防范不利影响,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筑业的现状分析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等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行业。建筑业所提供的劳务具体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建筑业涉及税种广泛,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等。

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主要实行总承包和分包两种,以总承包人作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分包或转包的建筑安装业务, 纳税人为分包或转包人。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则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分包或转包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的特点主要包括: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施工点多;工作流动性大。建筑业的税收管理具有独特性与复杂性的特点,为税务筹划提供了相应空间,因此,建筑业需钻研国家的税收法规与宏观政策,积极主动纳税并做好税务筹划工作,降低企业税负,搞活经济效益及资金循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的有利影响

1.有助于建筑业的结构性减税,避免重复征税。传统的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体制比较复杂,不管承包方式是全包还是清包,均需按包含原材料在内的营业额纳税,重复征税导致税负加重,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建筑业只需针对本环节的增值额纳税,有助于建筑业的结构性减税,避免重复征税。

2.有助于保证发票的真实性。传统的营业税纳税体制下,建筑业在进行工程款结算时,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或代开地税机关监制并统一印刷的发票,但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建筑业在办理结算工程款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发票由国税局统一监制并经接受服务方认证通过,否则发票被认定无效,有助于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3.有助于加快更新建筑业的固定资产。只有当建筑业拥有先进机械设备作为保障,才能获得企业的长远发展,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建筑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减部分增值税,加速了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提高了建筑业的施工效率,有助于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与应用。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的不利影响

1.对建筑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的建筑业会计从业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老化现象比较普遍,对于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业化人才比较缺乏,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其业务处理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将会给建筑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带来新的挑战。

2.为建筑业的税收筹划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更大的挑战。在传统的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体制下,建筑业的税收筹划比较简单,影响因素相对较少。但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不论是固定资产的购置还是原材料采购,建筑业都会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因素,大大提高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难度,尤其是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其从业范围有可能涉及到多个纳税区域,其税收筹划也将更为复杂。

3.为建筑业减税的同时,有可能带来税负增加的风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结构性减税,但若因建筑业操作不当,其供应商及分包商均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够用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非常有限,这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不能为建筑业实现减税,反而会增加建筑业的税收负担。

4.对跨国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依据目前的税收征管制度,在国内建筑业的海外工程收入不计征营业税,只对国内所得税税率高出境外所得税税率的部分补缴企业所得税。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建筑业海外工程收入是否计征增值税,若不计征增值税,其在国内购置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用于抵扣,试点方案中未进行明确规定,若对海外工程计征增值税,则造成重复征税,若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则为建筑业带来更大的避税空间。

5.对建筑业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税负的影响。为了发挥规模效应,绝大多数的工程项目都是以集团公司的名义竞标,中标后再在各子公司之间分解,工程物资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并按需提供给各子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能由集团公司用于抵扣,而各子公司不能抵扣,因此会导致子公司的税负上升。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产生影响的原因分析

1.建筑业在具体的工程项目中所购置的工程物资有很多是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例如购买混凝土及从农民手中购买物资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加大建筑业税负。

2.在建筑业的资本构成中,固定资产折旧占比较高,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对于以前年度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这也将加大建筑业税负。

3.目前我国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够完善,建筑业物资供应商私营、个体企业居多,不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造成建筑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导致税负增加。

4.建筑业的劳务成本占比较高,而劳务成本属于增值部分,没有进项税额抵扣,随着劳务成本的逐年攀升,这也将导致税负增加。

三、建筑业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对策与建议

(一)积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建筑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若能将原来计入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充分抵扣,将可减轻企业税负。从长期来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建筑业,应加大投资力度,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核算制度,力争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来降低税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固定资产购进时所发生的进行税额可以用于抵扣,因此,建筑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考虑推迟购买固定资产的时间,真正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购买,增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尽可能的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处购买物资,获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此来降低税负。

另外,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来进行税收筹划,在购进工程物资时,考虑选择再生资源等环保材料,既保护了环境又享受了税收优惠。

(二)积极做好供应商与分包商的管理工作

供应商与分包商是建筑业的两大合作伙伴,在建筑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加强对供应商与分包商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建筑业的工程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的分包构成了建筑业的主要抵税项目,而我国目前的建筑业供应商管理机制不完善,对分包商的管理也不规范,给建筑业的增值税抵税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有些甚至会导致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负不降反增。因此,我们要抓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机遇,强化建筑业供应商与分包商管理体制的建设,精减供应商与分包商的数量,提高供应商与分包商的管理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与分包成本,力争与实力强、信誉度高的供应商与分包商合作,从而达到降低建筑业税负,提高建筑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经验学习与推进工作

1.积极学习已试点行业的财务管理经验,通过比较分析,研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可能对建筑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哪些影响,对建筑业相关人员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让建筑业相关人员提前了解相关变化,让员工提前掌握相应业务变化所需要的基本技能,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与应变能力,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推广打下基础。

2.积极学习国家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推广是大势所趋,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规模与范围的不断扩大,问题也日渐显现,针对问题国家会及时做出调整方案,终将形成建筑业的“营改增”方案。因此,建筑业的管理者及相关人员应积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积极学习“营改增”经验,加强对“营改增”的认识,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最大限度的利用有利影响,合理规避不利影响,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3.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平稳过渡。为了使建筑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政府及有关部门需采取一些过渡措施,一方面,对于那些工期跨度长、工程款不能及时结清的,需考虑具体情况对其继续征收营业税;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过渡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财政扶持,对建筑业中那些劳务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以及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难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税率优惠以及对高出部分即征即退等措施来降低税收负担。

四、结论

总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使建筑业的流转税体系与国际更加趋同,而且还能避免重复征税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试点后,建筑业要认真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有效沟通,尽早准备申请优惠政策所需材料,争取享受税收优惠,提前做好税收筹划工作。J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建筑业 营业税 增值税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3-0120-02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目前尚未改革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涉及的纳税人,是已纳入“营改增”纳税人的两倍。这些行业户数众多,利益调整复杂,特别是建筑业增值税制度设计更是国际难题。虽然实施“营改增”使建筑业的税率提高比较明显,不过从行业间抵扣角度来看,下游的行业抵扣力度也更大,所以总体上还是减税,但是推行阻力较大。

一、“营改增”的理论分析

(一)建筑企业特点

1.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业相对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而言,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业的投资金额少,资金周转速度快,对技术的装备程度相对较低,手工劳动比重大,需要占用的劳动力多。

2.建筑业生产的流动性强。建筑企业的流动性表现在与施工机构相关的人和物,以及其他方方面面,都要随着施工对象所在位置的变动而变化,此外,施工人员和器具也要随施工部位的不同相应地变换操作场所。

3.生产周期长。建筑企业中,工程的工期一般以年计算,对施工进行的准备工作也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在生产中往往要长期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短期内提供有用的产品几乎不太可能。

(二)建筑业“营改增”的可行性分析

1.经济技术环境的变化为改革提供了契机。党的十提出,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同时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而“营改增”从根本上动摇了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关系,从重构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的关系来说,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以及“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建筑业的“营改增”显得格外重要。

2.建筑业具备了实施“营改增”的条件。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属于我国第二产业,它的生产过程、经营模式随着供、产、销过程的进行而不断循环进行着。在建筑业中,从原材料最初的消耗到最终产生的结果这一个过程中,可以看出建筑业是一个价值逐步得以增值的过程。因此,建筑业具备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条件。

3.我国现行税制为“营改增”奠定了基础。《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营业额,应等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剩余额。该规定在尊重市场交易形式的基础上部分承认了抵扣制,这与增值税核心运行机制是一致的。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建筑业中的货物销售和建筑业劳务分情况选择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就使建筑企业能够较容易地适应“营改增”对于本企业的变化。

二、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业的意义

(一)有利于消除企业重复纳税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道道课征,税不重征”。而在一些行业中,我们不难发现有很多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链条,使得增值税的有利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打通了第二、三产业抵扣链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税收措施。

(二)有利于建筑业的技术进步

增值税是对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加值而征收的税,而建筑业的增加值很大部分来自于劳务作业,同时,建筑业向来是信息化的洼地。因此,建筑业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就必须改变原本的劳动密集型发展方式,加强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有助于提升专业能力

按照规定,营业税在计征税额时,应是全额征税,很少存在可以抵扣的项目,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外购成本的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提高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程度。这样有利于财务人员及管理者提高专业化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进而改善建筑质量和增强建筑企业的竞争能力。

(四)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使国家让利于民的钱能真正地进入到经济体系中。企业因为可以进项抵扣而购买各种服务,将促进更多行业的出现和发展,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更具有活力。

三、建筑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问题

(一)进项税抵扣不足问题

据规定,建筑业“营改增”后应实行11%税率,而与现在的税率相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建筑业本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从而降低税负,但实际生活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较难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购进的大部分砖瓦、白灰、砂石、土方等地方料以及部分小五金等零星材料,多数是选择就近原则,就地取材,就近购买。采购时,提供货物的的供货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个体户、农民,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纳税抵扣。这就使得原本看似对建筑业有利的措施,反而成为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纳税地点及税收归属问题

建筑行业具有跨地区经营的特点,“营改增”以后,关于建筑业纳税地点的确定和税收应该归谁所管的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规定,营业税征管上侧重于“属地原则”,增值税侧重于“属人原则”。建筑业普遍存在着外向型建筑施工的特点,不妥善解决征管上的接续问题,很容易出现注册地和营业地税收管理“黑洞”。

(三)企业税负大幅提高

尽管推进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刺激投资,但是从当前经济下降情况来看,推进“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会上升。因为,“营改增”后建筑业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这对于原本就属于微利行业的建筑业来说更是让它们的生产和发展难上加难。理论上,增值税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但是抵扣进项并不是能够适时抵扣的,它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这对建筑企业来说,他们生产的所需成本又会上升。

(四)企业的账务处理难度增加

未实施“营改增”前,在计算建筑业营业税时,一般不会遇到什么困难,其计算过程和方式都相对简单。实施“营改增”之后,使得企业中的相关人员面临着很多的难题,比如: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等。同时,由于需要核算的科目增多,核算难度较原来也大幅增加。此外,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增值税不是很熟悉,他们必然不能较快地适应增值税征管要求。

四、建筑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应对进项税抵扣不足的对策

对于建筑企业本身,应尽量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方合作,争取抵扣更加充分,比如,增加机械设备的购入,减少劳务的支出等。同时,还要总结未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原因,加强此方面的意识,将公司的损失降至最小,对于已经取得的进项税发票要加强管理。此外,建筑业在采购材料时,可以选择集中购、分散使用的材料采购模式,这样便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从而降低成本。

(二)纳税地点的确定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在税收缴纳方式的选择上,应给予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在允许企业先在经营地预缴一部分税款的基础上,由注册地总机构汇缴计算。可考虑对建筑业异地工程项目视同分支机构按照汇总申报方式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按月或按季结清税款的增值税管理方式,预征率一经确定,若干时限内不得变更,避免企业频繁变更纳税方式。

(三)给予税负增加的企业财政支持

对于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企业税负增加的现象,建筑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要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同时,建议对“在建工程”按照3%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建筑业承包项目工期一般较长,“营改增”启动时普遍存在建安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如果收入严格按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企业税负将大幅提高,显失税收公平。此外,应暂时保留“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建筑业正处于景气指数低谷期,建筑企业普遍对“营改增”存在着抵触甚至恐惧心理,各项实测数据也表明存在税负大幅度上升的风险。笔者建议应当在“营改增”收官的合理年限,比如3―5年内,继续保留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为建筑业转型升级、上下游价格博弈腾出时间。可在合理年限内实行财政补贴“阶梯式”退出机制,倒逼建筑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四)建筑业管理者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建筑业的管理人员作为该企业的领头者,对于自身而言,他们需要时常关注我国对于本企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我国财税方面的重大改革,知道我国对财税方面做出了哪些修改,要认真学习其内容,真正领悟改革的内涵,从而有效地服务于企业,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做好准备。同时,要完善公司人员的选拔制度,对于财务主管的选择,管理者应着重关注候选人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此外他们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对财税法律法规的内容也要充分了解和学习。

(五)培养税务人才,做好税收筹划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涉及到企业的很多方面,优秀的人才支撑对于这些方面的完善和发展极其重要。法律顾问应当深入研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做好税务的会计处理核算工作。此外,相关人员应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的税收额。

五、结论

通过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分析,可以看出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无论是对建筑业本身,还是与其相关的关联产业,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它也解决了原先体制下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是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建筑业又面临着很多的新问题。为此,政府及建筑业的相关管理者应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解决“营改增”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使建筑业在税制改革及“营改增”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获得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 深圳518054)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建筑业中实行营改增政策,可以有效避免重复交税等现象。文章通过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正反两方面影响,分别从完善企业纳税筹划、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发票管理、加快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实现企业税负优化提供新思路,促进建筑业稳步发展。

关键词 :营改增;建筑企业 ;税负; 对策

[DOI] 10.13939/j.cnki.zgsc.2015.30.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二者并存的财税体制,营业税是针对企业营业额征收的税种,属于价内税,而增值税是针对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属于价外税,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税负过重问题。为了优化财税体制,我国在2012年开始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从而有效规避了两税制度并存的弊端,提高了税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建筑业中实行营改增改革,对于税负、企业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和考验。

1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企业税负的主要影响

1.1避免企业重复交税,利于减免建筑业的税收

长期以来,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我国财税体制中两个重要的税种。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存在很多交叉征税、重复征税的情况,不但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同时也不利于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建筑企业既是采购方也是安装方,当建筑企业从上游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材料时,若按营业税征缴时,需要对原材料和收入额一起征税,不可避免的产生重复征税,给企业带来资金运营压力;若按增值税征税,则可以将进项税额根据增值发票进行抵扣,有效的避免了企业重复交税的问题,利于减免建筑业的税收,激发建筑市场活力。

1.2促进建筑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利于优化产业结构

目前建筑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正快速朝资本密集型方向发展。在企业的资产中,大型机械装备、建筑钢材等固定资产是企业运营能力考核的重要指标,但是在营业税征税体制下,购买大型器械等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资金运营困难,并且在大型建筑机械的采购上也有所保留,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建筑企业的运营能力。营改增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进而加快了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的速度,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进而提高了企业的运营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1.3企业税收核算难度增大,可能增加企业税负

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在税收核算方面,以往的营业税核算相对比较简单,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较轻,但是在处理增值税时需要针对不同的增值税纳税情况和企业经营内容分别进行账目核对,增大了建筑企业税收的核算难度。此外,由于建筑企业的原材料来源比较多,很多材料供应商都是个体户等小规模或者非增值税纳税人,建筑企业在采购时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从而无法抵扣相应税额,这将增加企业的实际税负,给企业正常运营带来压力。

2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主要措施

建筑企业应该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营改增的优势,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创造利润新增点,具体主要可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2.1完善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减少营改增对企业税负负面影响

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一定的进项税额,因此建筑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优惠,准确分析自身的发展经营状况,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减少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不利影响。首先在供应商的选择上要慎重考虑,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从而增加增值税抵扣额度,同时也要把握好采购大型器械等固定资产的时机,力求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其次,要在企业内部设立专业的税务部门或岗位,妥善做好供应商管理和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切实解决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税负增加的风险。再者,建筑企业要加强对工程款项的管理,按照建筑合同实施严格的催款程序,保证建筑企业的资金正常运转和收支平衡。此外,建筑企业也可以通过部分非核心工程外包的形式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以便达到企业资金利用最大化,增强企业经营能力。

2.2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员工税法培训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难度和工作量都会增大。针对增值税会计核算新要求,企业在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相关内容上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必须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从而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营改增政策做出适当调整,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采购预算,严格控制成本;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财务的监督管理,尤其在税收管理上要做好内部控制,确保企业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加大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税法的培训指导工作,完善财务知识管理体系,财务人员也要关注国家财税政策的实时动态,积极学习最新财税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此外,建筑企业要逐步实现财务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财务信息软件系统,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

2.3加强发票管理,防范增值税涉税风险

营改增对发票的影响非常明显,在税改之前,开具的发票是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商户都可以是开具发票的对象。但税改之后,只有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建筑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较之前相比困难了许多,这就要求建筑企业要加强发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专门岗位负责发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开具、登记、管理以及保管,加强同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着重注意对发票真伪的辨别能力,避免出现收到私假发票,造成建筑企业财产损失。在其他纳税人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注意发票开具的时效性和正规性,建筑企业自身开具发票时也要针对不同的纳税身份有选择性的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同时,要提高涉税管理水平,构建规范的进销核体系,防范增值税涉税风险。

2.4充分利用营改增优势,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最大的推动就是对采购的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进而调动建筑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的积极性。建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营改增的优势,对采购的资产采取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方法,平摊税负,减少建筑企业税收压力,提高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能力,从而实现建筑企业技术更新和升级改造,增加建筑企业整体实力,提高建筑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虽然营改增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税负,但国家也通过一系列补助措施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建筑企业应该借势全面的掌握国家相关财政税收政策,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好相关扶持政策,在新的税收政策制度大背景下,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促进建筑企业不断朝更专业化、更正规化、更经济效益最大化发展。

4结 语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我国财税制度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对进一步避免企业重复征税、促进企业经营效益、优化产业结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实行营改增政策势在必行。建筑企业应该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做好充足准备,抓住营改增带来的重要机遇,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提高企业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戴国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2(20).

[2]叶智勇.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分析与建议[J].会财政监督,2012(20).

第7篇

1.1 建筑业简要概述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与人民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在我国的建筑业之中,包含有非常多的种类,例如房屋、桥梁、铁路等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修业等。

1.2 营业税、原增值税及营改增政策简要概述

营业税政策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有偿的服务或者有偿的转让不动产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该税的纳税人,该纳税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纳税。营业税的征收是按照价格征税,为价内税,征税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

原增值税政策是指在我国的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按照增值计税的原则进行税收的征订,为价外税。

营改增政策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依据其实现的增值额进行征税。

2 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2.1.1 建筑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2016年5月1日以前,我国的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还不完整,在抵扣的环节上存在很多的漏洞,使得应有的效果没有得到实现。以前,我国将货物的各个环节都纳入了税收的范围,而建筑行业在增值税的各环节的中间又纳入了营业税的征收环节,现实生活中,这些中间环节易缺失,使得增值税的连贯性中断,增值税无法发挥作用,增值税的征管难度加人,税款很难得到回收。

2.1.2 建筑业营业税税负不公平

建筑行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个行业既可以对商品进行销售,还可以提供劳务服务。根据我国的营业税相关规定,建筑类的企业如果既提供商品又提供劳务,这就需要进行分别计税。企业在销售自己的产品的时候,可以抵扣相应的税款,但是销售不是自己的产品的时候,在缴纳了增值税之后还要缴纳营业税,这显然不公平。

2. 2 建筑业“营改增”的可行性

2. 2. 1 建筑业的发展有利于“营改增”

在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非常的高,我国的其他产业都要依靠建筑业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在我国的建筑业中,据统计如果实行营改增的方案后,建筑业的税收负担不会有任何的增加,甚至会有所降低,这就使得建筑业内的营改增成为可能。

2.2.2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有利于“营改增”

最近儿年来,我国的统计部门在核算税收的时候,往往会着重核算增值税。在计算建筑企业的成果和工作量的时候,使用建筑的增加值比使用建筑的生产总值具有更加准确的作用。正是山于这个原因,这就使得建筑企业自身也在更加注重建筑的增值税的核算,这也为营改士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3税收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营改增”

在我国以前的税收体系中,建筑业的部分已经成为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例如,建筑企业获得某个建筑合同之后,需要对建筑项目进行总包或者分包,在建筑完成之后,又需要将建筑成果销售出去,这就使得建筑企业既需要对外销售商品还需要完成一定的劳务,这就需要对企业征收两种不同的税收。但是,建筑企业使用的一些原材料需要进行纳税,这些纳税的行为很可能在现实生活中被忽视,甚至脱离税收的监管,这也为建筑业的营改增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3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在这次的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中,从国家的宏观角度出发,这次税收的改革是为了企业减负,其次是推动整个产业的更新换代,实现结构性的减税。

3.1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产生的积极意义

3.1.1 更好的避免了重复计税现象,加强了税收管理

在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在进行建设之前需要采购建筑所必须使用的原材料,在采购的时候就必须缴清增值税。而在建设完成之后,将建筑物进行销售之后,还需要缴纳营业税,而且还规定了,在任何一个环节,只要是取得了营业收入就必须缴纳相应的营业税,这就出现了重复缴纳税款的现象。在实施了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之后,建筑企业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就可以使用税额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抵扣,免了重复计税,加强了税收管理。从建筑生产建设的角度上观看,实行营改增就会使得建筑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的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在供、产、销等多方而进行有序的循环。

3.1.2 “营改增”会促进建筑企业自身技术革新、设备换代

建筑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固定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较高。2016年的营改增前,建筑业还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这就使得固定资产无法得到抵扣,这种情况不利于企业更新换代,使得企业的技术永远都停留在原地,这就使得企业的竞争能力有所降低。在国外,建筑企业的税收都处在增值税的范围之内,可以有效的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我国实现营改增会有利于企业更新技术,增强竞争力。

3. 2“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产生的消极影响—增加人工成本

在建筑行业,人工成本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开支,占整个成本的25%左右。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工成本也在不断的增加。营改增前,一旦工程确定之后,承包人就会将承包的项目转包给其他具有资质的发包人,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税收的规定,需要缴纳3%的税款,总承包方的可以从分包方企业的建筑业发票中进行抵扣。

在实行营改增之后,人工的费用将无法扣除,劳务用工使用的劳动力主要是来自于劳务公司或者是市场上的农民工,劳务公司需要承担劳务的税费,但是劳务公司是微利的行业,本身无法承担如此重人的税收,所以在实践之中往往将其转嫁给建筑企业,同时也没有增值税的发票,如果在营改增的税收之中,这就会增加建筑企业的用人成本,减弱企业的竞争力。

4 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4.1 做好“营改增”的准备工作

山于建筑行业以前人多是按照营业税进行税收的征订,而企业的会计对于增值税的税收核算往往不熟悉,在实施营改增初期,我们需要加人对则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利用讲座、函授、会议等方式进行教育。在可能遇到的增值税发票上,需要提前准备好可能遇到的问题,以便可以更好的做好建筑企业的营改增的工作。建筑企业还要对企业自身进行调查,找出营改增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难题,集中对企业的资源进行管控。

4. 2 建筑业税负增加的对策

在企业的收入来源上,实行了营改增之后,如果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成本也会随之增加,但是并不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实力,因为这不是一家企业增加税负的负担,而是整个产业链的税负的增加,当所有的企业税负都增加了,这种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在融资上,山于建筑企业是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对各个金融主体进行对比,选择最优的一家金融主体进行融资。

4. 3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影响的对策

按照增值税的原理,税负的负担应当最终山消费者承担,在许多国家,在对增值税进行报价的时候,往往会采取税价相分离的模式进行。建筑行业要实行增值税,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按照增值税的标准进行缴税,购买的原材料和使用的劳务费用都要进行税价分离。在收集到市场的价格之后,都需要将增值税考虑在其中,将市场的报价减去税费,才是原始的价格[Czl。在获得原始的价格之后,将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其中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项目,山于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无法预测是否可以开具发票,这就使得我们需要进行人范围的预测,在制定投标定价的时候,这种方法虽然很复杂,但是制定的价格会更加的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