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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的基石范文

时间:2023-12-06 10:17:47

序论:在您撰写国民经济的基石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国民经济的基石

第1篇

关键词:民商法;信用原则;市场经济

要想形成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环境,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同样的道理,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当中,由于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为了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性,以及主体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就很有必要借助民商法来切实地予以规范。

一、信用原则的内涵

追根溯源,信用原则最初是以“善意原则”的形式出现的,是从罗马法的古老原则之中衍生而来的。除此之外,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体系之中,也能够找寻到信用原则的缘起。自古以来,讲信用就被视为一种令人歌颂的良好品性,一位讲信用的人将获得周围人们的极大敬意。由此可见,信用原则作为我国的根本道德原则,发挥着长远和深刻的影响,从而这一原则被纳入了民商法之中。改革开放之后,国内的经济体制开始转变,市场经济的比重逐渐增加。具体到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程度而言,信用原则侧重于强调,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体系之中,按照市场经济制度互惠性来与其他主体之间展开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在签约的过程中,也保持诚实信用的姿态,根据合同约定来切实执行相应的行为。总体而言,对于信用原则内涵的研究角度是多样的,但无论是语义说、双重功能说还是从其他视角来探讨信用原则,都共同地体现了一点最为根本的核心含义,即信用原则会对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产生规范作用。正是这种规范作用,使得各个经济主体能够按照经济交易道德来指导自身行为。

二、民商法信用原则的现实不足

信用原则固然是好的,但如果缺乏必要法律条文的强化,可能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最终使得整个经济市场的秩序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将信用原则纳入民商法之中,通过法律来强力执行,有助于构建一个诚实守信的经济氛围。民商法要求各个经济主体都赋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遵循信用原则,以此助推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就现阶段的情况而言,国内民商法信用原则在现实执行过程中依旧反映出一些问题。

(一)经济领域不规范

首先从宏观层面来看,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依旧体现了不成熟性,并且存在一些局部的失控因子。最常见的就是金融诈骗等违法现象的出现,这类现象的发生,从侧面反映出国内的金融制度依旧存在漏洞,这些漏洞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从而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除此之外,在整个商品市场之中,质量问题依旧频出,无论是对于国民生活质量,还是对于国民自身品牌的构建,都产生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在经济领域的这些信用缺失的问题,会造成整个社会面向的负面影响,从而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与良性发展产生阻碍。

(二)司法工作不严谨

除了跟信用原则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的出现之外,还有不少司法工作中的信用缺失现象。这一环节的信用缺失将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直接造成的恶果,即为法人主体资格确认的混乱。除此之外,诉讼环节的信用缺失现象,也对于法律精神的落实造成不利影响。

(三)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就现阶段的民商法而言,并没有到臻于完善的地步。客观而言,民商法已经对信用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下位原则的完善依旧没有到位。结合国内转型的现实情况,市场经济环境依旧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尤其是信用市场的构建才刚刚起步,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亟需进一步地完善。

三、民商法信用原则的健全举措

(一)强化立法工作

构建强有力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才能够确保信用原则的彻底贯彻落实,并营建一个秩序井然的市场环境。要想做到这一点,就有必要对民法典做进一步的完善,对相关的交易行为作出严格的规范,并且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这就为构建井然的市场秩序打下了良好的基石

(二)强化道德体系

从宏观层面构建一个健全的道德体系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依赖于国民素质的提升,也与从事司法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紧密相连。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行为的过程中,都应该对自身严格要求,严格遵循信用原则,以保证公平交易的持续。除此之外,反向的惩处措施也应该强有力,对于违反信用原则的主体,应该有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理,以对其行为予以适当的警示,保证其严格遵循信用原则。

(三)提高失信成本

人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倾向的,所以进一步提升失信成本,将正面督促各个主体严格遵循信用原则。在这一领域可以借鉴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构建起一整套完善的征信体系,对于征信记录不良的个体,将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不公平待遇,这就是他失信的实际成本。通过此举严厉约束失信行为,共同构建一个信用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综上所述,强化民商法的信用原则,无论是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还是对于国内经济的持续助推,都有着积极的正向影响。通过强化立法工作与道德体系,并进一步提升失信成本,将有效助推信用原则的贯彻与渗透。

[参考文献]

第2篇

以2006年第一季度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一季度国有企业利润1586亿元,集体企业利润100亿元,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利润964亿元,私营企业利润439亿元。其中,国有企业的利润从理论上是归全民所有的,但事实上国有企业的利润并没有上交,在其不能作为政府的公益性收入或作为公益性资本投入公共事业之前,我们还不能说其利润已经由全民来分享。至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利润,自然也是归其投资者所有。由此来看,在工业增长的利润中,只有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利润受益者是我国民众中的一部分,能够享受到增长的红利,但它们显然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城镇就业的职工事实上除工资以外,是享受不到增长的红利的。工业企业如此,其他产业或行业同样如此。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全球化的大趋势下,我国经济持续高增长下民众福利的流失首先与当前的国际分工有关。由于我国的产业大部分集中在传统工业领域,独享超额利润的情况很少。传统工业领域的利润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创新的技术或工艺拉动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是劳动力成本的降低。由于我国企业在许多领域的技术水平与国际上都有较大差距,加之创新能力较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购买发达国家的技术或设备,因此,前一个方面不仅不能形成利润,而且由于昂贵的技术和设备购买,要增加更多的成本支出。至于劳动力成本,虽然总体上看是我国的优势,但劳动力成本压得越低,劳动者工资上升得越慢,其福利当然也就越小。如果我们的计算机也有自己的视窗系统,如果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处理器来替代英特尔的产品,如果我们有的企业生产的汽车在质量上能与奔驰比肩,那么,我们的职工也完全有理由同样富有。因此,从现阶段我国产业生产力的结构来看,企业的低利润水平和劳动者社会福利较低现状的出现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

其次,从企业内部利润分享的情况看,由于我国的大部分企业还处于传统生产领域,总体科技含量较低,知识型企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还很小,加之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除少数知名的高科技企业外,不仅企业职工持股的情况较少,大部分技术人员也不能作为人力资本分享企业利润,利润的分配总体上仍然是延续传统工业的基本模式―以物质资本为主导的模式。

再次,由于股票市场不能正常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由于信用问题规模很小,因此,企业的利润实际上也是很少能够由股市资本来分享的,城镇的工薪阶层还难以用将自己的储蓄作为资本从经济增长中分得红利,这一问题前面已经做了分析。

最后,由于前面提到的原因,在进出口贸易中,即便没有技术因素,中国低工资水平下形成的产品与国外高工资水平下形成的产品交换也造成了中国民众增长福利的流失。这种流失不仅仅表现为劳动力成本过于低廉,而且直接表现为由出口退税形成的国家财政的损失。由于有了出口退税,企业在低廉的价格下才有了一定的利润空间,但政府财政的损失从根本上说也是民众福利的损失。不过,我们在这里计算这种损失,并不意味着否定出口退税的政策,因为与福利相比,就业也同样重要,没有就业,不用说福利,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没有。

当然,被“世界资本”剥夺而造成福利净流失的不仅仅是中国。即便在发达国家里,穷人、未受教育者及公共机构的蓝领工人也未能幸免。

第3篇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指出一点:完全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并非绝对的好办法。社会经济十分复杂,试图用人为设计的完整计划来管理社会经济的每个方面,有明显的理想主义色彩。很多时候,“看不见的手”比计划更高效,社会管理成本也更低。但是,夸大“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认为社会经济完全靠“看不见的手”就能顺利运行,实际上与彻底的计划经济一样,也是理想主义的天真。两者不过是政治经济理想主义的两个极端。对于现实来说,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不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关系。所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俗点说就是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存。但是,这种并存不应该被理解为只是一个过程、过渡和阶段,以为迟早要改变这种并存的局面,只有彻底改变才是所谓真正先进的经济制度。我们应该从实践中确信: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并存是社会经济公平、公正并长期保持活力和效率的必要前提。它不是过渡,而是常态。

政府花钱从哪儿来?

自古以来,税收从来都是政权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等级制度下,国家政权与君王的私人权利重合度较高,因而没有多少公共事业或公共事务。等级制度下的税收受到贵族的制约,君王要办点大事,不管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除了税收之外,还需要依赖自己的私产。进入平民社会后,国家政权税收的广泛性比等级社会提高,但总量未必增加。因为在等级制度下,国王向贵族收税,贵族再向下一级低贱者收税,权利不能交叉。进入平民社会,由于没有了贵族阶层,国王或国家政权可以直接向每个人收税,本质上基本等于原先贵族自己享用的税收也交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钱多了,主要是因为去掉了中间截留的贵族层,假设税种、税率没什么变化,那么,税额总量变化也不大,只是税额分配变化很大。至于经济发展带来的税额总量变化,在等级社会与平民社会效果是一样的,最多是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的不同。

等级制度下公共事务较少的现象在平民社会却发生巨大变化。例如,等级社会不需要为低贱者提供社会基本保障,也不需要提供普及教育。等级社会惠及全民的大型公共设施也较少,甚至等级社会的战争规模都较小,军费开支也不如平民社会大。因此,平民社会由于公共事务的扩大,经常会出现政府钱不够用的状况。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依然是税收,增加税种、调高税率等。但是,用税收增加政府的收入有较大的局限,增加税种、调高税率等常规措施都容易引起民众的反对,恰如等级社会中贵族的反对。因此,在平民社会,政府增加收入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发债。等级社会的国王也会发债,但是发债的规模不如平民社会大。政府用债务方式增加收入,常常是寅吃卯粮,除非用通货膨胀等办法变相地赖掉债务。否则,很难真正地增加政府的收入。而且,政府发债还有较大的风险。

政府发债虽然有透支未来的嫌疑,但也不必一概否定。例如,当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借债可以用来有效地开发,提高创造财富的水平。因此,借债用于创造财富的生产基本上是有益的。如果政府借债用于消耗性花费,那是很危险的。但不管怎么说,政府发债都应该有一个度。然而,政府发债的真正风险还有其他。政府发债就意味着政府成为债务人,要对债权人负责。那么,债权人是谁?如果发外债,外国便是债权人,这一风险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而且能包括政治和国家安全方面,随时都应该警惕。即便对国内发债,也应该考虑一个问题:谁是政府的债权人?当政府债券以较小的数额、较广的范围发给广大普通民众时,数量众多的普通民众便是政府的债权人。这一现象便应验了“政府是公仆”、政府要“为人民服务”的主张。如果政府债务只是发给少数金融机构、资本家、有钱人,虽然发债的成本可能低一些,但是,政府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为富裕阶层的仆人。

政府的收入还有一些是行政收费、司法罚款,还有政府财产的出租、有偿使用等。一般来说,税收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收入比重如果太大,对于社会经济等方面会造成不利的影响。现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发债所占的比例很大,甚至已经有超过其还债能力的嫌疑。这是当今世界很多经济问题的根源。还有一些国家各种收费、罚款太多,不仅影响经济运行,而且会引发民众的不满。当然,有些西方发达国家经常用免税政策拉选票,实际上使用印钞票的方式来借债。从其本意上说,还是有借钱用于创造财富的影子。但是,金融制度钱生钱的游戏太方便,借来的钱未必能真正促进创造真实财富,只好用借来的钱通过金融手段达到掠夺别人财富的目的。这种状况非常类似于西方国家政府发战争债券。它不以创造财富为目的,反而是毁灭。但是,一旦战胜便可以大肆掠夺。本文不讨论这一话题,点到为止。

中国最早有国企

一个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了上述几项外,还有一项就是国有企业。它是政府直接从事的经营行为。从历史上说,国有企业也有渊源。等级制度下,君王所需要的花费靠税收未必能完全满足,很多要靠君王的私产。当社会形态改变时,等级社会变为平民社会,原先君王的私产性质就可能发生改变时。这一改变最早的事例发生在中国西汉时期。商鞅变法将耕地分给普通人,秦国得以强大。但是,山川湖海并没有像土地一样分给众人。秦灭之后,西汉基本延续了秦朝的制度,经济上分为两块。一是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田赋,类似与广大农民有关的税收。该收入用于国家公共开销。二是少府,主管山川湖海的收入。该收入属于皇室。到了汉武帝时,少府主管的山川湖海的收入大增,大司农的收入不够国家开销,汉武帝便将少府的收入归于大司农,此后便有了著名的盐铁政策。“盐铁”成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最初的开始,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2000多年。这种情况在欧洲历史上很晚才发生。例如,英国中世纪时有“皇家森林法院”。它主管的就是皇家森林,普通人要到皇家森林打猎或寻求其他经济收入,必须给“皇家森林法院”交钱,否则将被判罪。而这部分收入就属于英国王室,而非国库。殖民地时代,英国王室颁发开发美洲的许可证、投资海盗船队、在东印度公司拥有股份,其收入都属于王室而非国库。英国最早的国营企业大约20世纪初开始出现,例如伦敦港湾局、中央发电局等,后来还有英国广播公司。有些学者刻意强调“国营”和“公营”的差别,的确有差别,本文对此不展开讨论。至少有一点,它们都不是私营的。

商鞅废除井田制,将耕地分给民众并允许买卖后,国有企业主要针对山川湖海的经营项目,从中国古代的盐铁,到英国近代的发电、矿山等都如此。这是因为在股票制度成熟之前,山川湖海很难像耕地一样分给民众,从而保证财产相对平等下的充分竞争。山川湖海,例如矿山,由于其财产性质的特殊性,容易形成垄断,造成严重的财富不均。因此,在中国和西方的历史上,两者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中国的做法就是将这些不容易实现产权分配(一次分配)的财富集中在政府手里,并由政府将其产生的收入做二次分配。而西方进入资本主义这一平民社会的初级阶段后,基本不关注财富的一次分配问题,从而形成高度垄断。政府只能有限地做一些二次分配。当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平民社会的逐步成熟,西方国家对于二次分配也日益重视,但还是没有像中国古代政府那样关注一次分配。现在有人把一次分配简单理解为雇佣关系中的薪水,是很狭隘的。社会财富真正的一次分配应该是对生产资料,即对于那些能够创造真实财富的生产资料,例如耕地,在全社会实现相对公平的分配,而非地主提高雇工的待遇。

全社会都实行公有制,是西方部分思想家针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不重视财富一次分配反其道而行之的构思。它一定程度上与中国古代山川湖海归政府所有和经营的做法比较接近,但过于扩大化,扩大到几乎所有的生产资料。在中国历史上,像王安石那样试图大力扩展政府经营对象的做法,还没有达到全社会都实行公有制的程度,在长达800多年的时间里始终遭到古代社会的批评,某种程度上就是中国古代自由市场经济思想的体现。但是,如果走向另一个极端,全然不要国有经济,只让自由市场经济发展到极致,对社会也是不利的。因此,中国古代经济制度长期以来都保持着一种中庸:自由市场经济与国有经济并存。不同的时代,两者的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但始终存在。对于今天来说,我们应该避免在私有制、公有制两个极端之间跳跃,也不该认为那是西方的先进思想,而应该认真审视一下中国自己的历史,看看国有经济为何要存在?它在中国历史上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对于今天依然是有意义的。

国有经济功能多

国有经济的第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稳定地提供保障,尤其是在像战争这种特殊情况下。例如,宋朝的军工主要由国有经济实现保障,包括武器、军服、铠甲、粮草、军马、通信等,其中也不乏国家主导、民众私人参与的情况。战争耗费的财富往往惊人,如果没有国有经济,一个国家不得不面对战争时,就会底气不足。西方历史上,国家的战争行为很多时候不能靠政府自己的财力支撑,不得不借债。有些向普通民众发战争债券,有些则向金融资本举债。这样的战争不论国家输赢,最终得利的都是放贷的金融家,甚至使国家和政府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成为金融的附庸。因此,像军工这样的关键领域保有国有经济成分是必要的。宋朝因为长期面临战争状态,使得这一领域的国有经济程度较高。今天,和平是主基调,军工领域国有经济的程度可以有所调整,但核心部分还是应该掌握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中。

国有经济另一个重要作用是经济稳定。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常平仓制度。上个世纪30年代后,由于美国的倡导和推行,类似古代常平仓制度被称为“国家粮食储备制度”。虽然两者有较大的共通之处,但还有本质的差别。常平仓制度简单说就是:粮食丰收的时候,由于粮价便宜,农民利益会受损,政府便以高出市场的价格收购粮食,以保证农民利益;粮食歉收的时候,粮价上涨,人们的负担会加重,政府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出粮食。在特殊境况下,例如遭灾政府将无偿开仓放粮。这个行为其实违反了自由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常平仓制度简直就是傻瓜。但是,这一国有经济的真正目的就在于稳定,而非经济利益。这是今天的国有经济应该考虑的一个方面。仅从“民以食为天”的角度来说,古代常平仓与现代“国家粮食储备制度”有较大的相同之处。但是,古代常平仓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是现代“国家粮食储备制度”所不具备的,即金融稳定。货币是经济的标尺,如果货币经常发生变化,经济也会不稳定。中国古代以贱金属货币为主,与欧洲历史上以贵金属为货币相比,最大的好处之一是货币量比较充分,能够适应商品日益丰富的经济发展。但是,贱金属货币,如铜、铁,由于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容易导致贱金属货币量的不稳定。因此,以常平仓的粮食储备来稳定粮价,由于粮食是最主要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因此,粮价的稳定对于物价的稳定,乃至于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在金银本位货币之外,起到了实物性信用货币的作用。

国有经济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是抑制垄断。自由市场经济的确有它的好处,但也有坏处,例如,容易产生私人垄断。西方国家对此常采用“反托拉斯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手段,但不能绝对有效,否则也不会多次出现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抑制垄断除了法律手段外,还可以用经济手段,其中国有经济可以起到较大的作用。例如,有些城市把公共交通做市场化运行,结果出现了私人垄断,给社会和民众造成不便。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也没必要拘泥于国营、私营两个极端,采取折中的做法,既能保障民众的基本需求,又能有恰当的竞争,以体现活力。

与国有经济可以抑制垄断相关的话题是:如果国有经济自己成为垄断,是否合理?我认为国有经济在某些领域的垄断是应该的,例如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领域,或者涉及重大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其实,只要明确一点:所有国家垄断领域的收益、效益等,都服务于全民利益,这样的国有垄断也无可厚非。对于这样一个观点,同时还应该说明,如果这种观念被随意扩大化,也是有问题的。扩大化到头,便是整个社会都实行公有制。比较合理的状况应该是:某些领域实行国有垄断;某些领域国有经济存在,但不追求垄断地位;某些领域完全交给市场去自由竞争。然而,我们很难将这个描述明确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行业或领域。因为,随着时展、科技进步,各行业领域都会发生变化。其典型就是,战争时期很多领域都成为国有,或者围绕国家政策而服务,而在和平时期其中的很多国有化是不必要的。

第4篇

关键词:农民市民化;农民工;国际经验

作者简介:朱信凯(1974-),男,山东蓬莱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户消费理论与政策。

一、农民市民化的国际模式描述

我们主要考察较为典型的以英国为代表的强制性非农化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迁移的非农化转移模式,以及以日本为代表的"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化转移"相结合的非农化模式。

(一)英国城乡关系演变及其农民市民化过程

英国城乡关系的转变速度明显超越了同时期的其它欧洲国家。11世纪至15世纪是其城乡关系演变的初期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城乡联系松散,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但是农民存在兼业行为。至14世纪初,伦敦的羊毛出口已占全国总额的三分之一,进口酒类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15世纪,首都伦敦已成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乡关系演变中期阶段是指15世纪至18世纪,期间城乡之间人口的流动加深了城乡之间的联系,这些来到城市的乡村移民就像一条纽带,把城市的工商业组织与乡村的新兴工业联系在了一起。城乡关系演变的后期阶段是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开始于18世纪7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一直发展到19世纪40年代。

它不仅促进了英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而且引起了英国社会的全面变革,进入成熟的高度工业化阶段,城乡关系的紧密程度进一步加大[1].

英国农村人口非农化的过程最早开始于11-12世纪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这是世界上出现的第一次农村人口向城市持续转移的浪潮。这一时期迁移的对象主要是穷人,迁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存,距离也比较长。在15-17世纪,英国又出现了第二次劳动力快速向城市转移的浪潮。

这一时期迁移的对象主要是商人、工匠和青年女性,迁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前途和获得丰富的生活资料,迁移的距离较短。但是,英国劳动力流动最稳定、规模最大的时期是从18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开始的。因为此前的两阶段虽然劳动力转移规模比较大,但到工业革命前的18世纪60年代,英国的农业人口仍占总人口的80%以上,而到工业革命后的19世纪中叶,英国的农业人口急剧下降到总人口的25%,而这正是圈地运动的直接结果。所以,从转移的模式来看,英国农村人口非农化主要是选择了以圈地运动为代表的以暴力为核心内容的强制性转移模式。英国城镇非农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主要也是通过暴力的方式从本国农村强制性转移出去的[2].当然,英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殖民主义国家,因而,殖民地国家也就成为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流入地之一,所以,英国非农化的进程在依赖于国内市场的同时,也得益于出口市场的规模和效率。

(二)美国城乡关系演变及其农民市民化过程

美国农村人口的非农化是走了一条以自由迁移为主的与英国截然不同的道路。1870年之前,美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3/4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乡村社会是美国社会的主要特征。1870年以后,英国第二次产业革命的成果随着移民浪潮大量转移到美国,使美国开始了以电力、钢铁等先导产业为主的工业革命,把工业建立在很高的起点上,并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起飞。工业化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城市劳动力的稀缺,进一步吸引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从而形成了"棘轮效应",使城镇化的步伐不断加快[3].同时,工业化推动了近代交通的迅速发展,有力地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推动了大城市的崛起。

此外,工业化还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农业的发展不仅为城镇化提供了足够的食物,而且使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城镇化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

上述三方面的合力导致了19世纪末期在美国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浪潮。这次移民浪潮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流动。据1890年统计,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康涅狄格、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各地的乡村人口分别在20年间减少了2/5、1/4、5/6、3/5、3/4和2/3.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由1870年的990万人增加到54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了51.2%,基本实现了城镇化。

从时间上看,美国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仅用了50年。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整个社会结构的转型,而社会组织和管理手段不可能随之发生相应改变,从而导致了大量诸如"交通拥挤和住房紧张、社会不稳定和犯罪率上升"等"城市病",从而又推动了美国郊区化和小城镇化的过程。

(三)日本城乡关系演变及其农民市民化过程

日本是一个山地多、耕地少、土地贫瘠、资源缺乏,但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1947年,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为54.2%,属于典型的"传统型"产业结构国家。此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急剧下降,1955年为40.2%,1975年为13.9%,1998年为5.2%.日本农村人口非农化是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成功模式的又一典范。日本政府针对本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的特点,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了有效干预,走出了一条有别于欧美的"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化转移"相结合的道路[4].日本农村劳动力能够顺利转移出去,首先得益于其就业容量较大的非农产业和人口条件。以工业地区主导产业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就业机会的扩大是其根本原因。同时,1945以后的近10年间,日本异乎寻常地迅速降低了出生率,这使其有效避开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所遇到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减轻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其次,迅速发展的工业大量吸收了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1960年至1969年的10年间,日本的机械工业增长了5倍,钢铁工业增长了3.2倍,化学工业增长了2.6倍。工业的不断扩张,为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致使一段时间内出现了劳动力供给不足的现象。

1968年,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当年工业需要吸纳的劳动力是初中毕业生117.9万人,高中毕业生441.8万人,而求职者分别只有24.6万人和77.5万人,从而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减少。从1960年到1968年,日本农业劳动力由1228万人下降为878万人。

再次,日本政府在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61年,政府制定了《农业基本法》和《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规定在10年内要将农村中农户总数的60%转移到非农领域,同29政策研究农民市民化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启示?1995-2005TsinghuaTongfang Optical Disc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时由国家贴息向农户提供长期贷款,促使农业现代化,改变原有农业结构。这一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使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960年的37.1%下降到1970年的25.6%.此后,日本政府又利用"农协"组织,引导农业生产形式向"龙头企业+基地"、"农协(市场)+基地"转变,使农业逐步融入工业循环的大体系之中。

二、农民市民化进程的中外比较与分析

在以上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将当前我国农民工问题产生的背景、条件及现状与国外,尤其是农村人口非农化较为成功的国家相对比,试图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与区别,为合理确定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战略,促进农民工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突破口。

(一)农民非农化与工业化的同步性差异

城市化源于工业革命,与工业化同步。农民市民化是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的过程。

城市工业生产的发展需要劳动力,形成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同时,工业化带动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产生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也需要向城市转移,形成所谓"推力".因此,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与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向城市转移的过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工业化是农民脱离农村的加速器,工业化直接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的集中,而且工业化与农村人口的转移几乎是同步的。

与英美等工业化早发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起步时间却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走了一条农民非农化与工业化脱节、不同步的道路[5](如图1)。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了依靠农业积累支撑城市高速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引起农业的衰退和农村商品经济的萎缩,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工农业比例关系遭到破坏,工业和农业的自然联结人为地割断了,城乡形成差别悬殊的二元化社会结构。工业化被限制在城市的范围内独立运行,而没有带动农村的繁荣,工业化创造的成果没有改善城乡之间的关系。工业化与农村人口的非农化、城市化步伐的不一致,一方面造成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积压,一旦将制约农村人口非农化的闸门开启,如潮般的农村劳动力会像井喷一样释放出来,并将形成一种非常规的转移道路和方式。另一方面,城市化、工业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的不同步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也会比较突出地表现出来。

(二)农民非农化内生机制的差异性

无论是资金还是劳动力密集型的城市,在其发展过程中都需要大量劳动力,尤其是在发展之初,更需要大量廉价劳动力,当城市新增劳动力无法满足其自身扩张需要时,就对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强烈的吸力。另外,作为大量人口聚集地的城市所能够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远非农村所能及的,从方便与舒适的物质生活的角度来看,对农村劳动力也构成了强大的吸力,这是推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第一动力。美国和日本是依靠城市工业化扩张的强大吸力完成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典型国家。以日本为例,20世纪50年代初(以下均指20世纪),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出于战争需要,美国向日本发放大量军事订单,这一偶然机会,刺激了日本投资、兴办企业的,从而使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大增,1955-1965年,第二产业就业人数从923万人增至1538万人,第三产业也大规模扩张,大量吸收农村人口,60年代初,人多地少的日本居然还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

与此相比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道路却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相对缓慢造成现有城市容纳农村劳动力的容积不足,另一方面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较低的比较利益又迫使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寻求生存和发展的道路[6].一方面吸力不足,一方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求出路,从而造成了我国特有的挤压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也造就了具有多元性的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

(三)农民非农化进程的差异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具有半工半农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群体。对于大多数欧美国家来讲,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时,一般不存在许多限制,英国甚至采用了暴力的方式强行剥离农民与土地的所有关系,将农民直接转化为市民。

当然,这一过程是痛苦和充满血腥的。德国、美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过程相对于英国多了几分温柔和缓冲,但也没有出现农民工的现象,农民都是比较直接和快速地转化为了城市人口[7].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却受到诸多限制,从户籍管理制度到社会歧视等非制度性限制,几道闸门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彻底隔离。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农村人口非农化的条件才逐步放宽,但就目前来讲,转向非农业的1亿多农村人口,多半只是一种职业的转移,并没有实现地域性的迁徙和农民身份的彻底变更。

人口从乡到城,经历了一个离土不离乡,若即若离的阶段,并向离土又离乡,完全成为市民的方向转变。从有利的方面来说,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并为我们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赢得了时间,有利于城市和乡村有充分的时间适应人口流动这一重大要素的变动。不利的方面表现在,城市化的进程缓慢,农民身份跃迁的时限较长,以致对引发投资、促进消费、加速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化起着消蚀作用。

三、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

通过中外农民市民化道路的比较与分析,我们发现,农民非农化与城市化的非同步性、农民非农化内生机制的差异性以及农民非农化进程的差异性是导致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进程受阻的根本原因。就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我们通过对全国11个省的问卷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较低的农民素质与不断减弱的县域经济承载力、制度缺失与不断强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拉力以及社会歧视与过高的劳动力转移成本是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

(一)较低的农民素质与不断减弱的县域经济承载力

进城农民素质较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与我国农民非农化与城市化的不同步性不无关系。通过文化素质我们可以就此问题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根据问卷,外出文盲劳动力占1.3%,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19.2%,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57.8%,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15.8%,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占5.9%.而且,这些劳动力中高达80%以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由于文化素质低,又不具备专业技能,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空间狭小,只能选择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造成这些岗位就业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低下。从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因找不到工作而返回农业的劳动力占返回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集中突出地反映了这一问题。

国际经验表明,县域经济是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力军[8].但近年来,我国县域经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承载力却在明显减弱,如表1所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3年从县级市、建制镇及乡镇地域非农企业返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了全部返回劳动力的一半。

利用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这一比例还要高得多。县域经济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使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模式发生转变,"离土离乡"的农民逐年增多。

这一转变不仅催生了我国每年春节波澜壮阔的人口大迁移浪潮,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系统不堪重负,而且,也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自身的转移成本。

(二)制度缺失与不断强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拉力

威廉·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特点是二元的,即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并存。农业部门由于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负数。工业部门正处于扩张过程中,劳动边际生产率显著高于农业,按照工资最高水平等于劳动边际产品的原理,工业工资显著高于农业,这一差异的存在,使农业部门对工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具有完全弹性。这是一种逻辑上讲得通的极限理论,虽然由此推导出来的只能是"刘易斯陷阱",但扩张的工业部门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却在一定程度上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单纯的市场拉力并非能顺利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体制上的缺位和政策上的偏向,使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在面临城市扩张拉力的情况下失去了诸多平等发展和就业的机会[9-11].

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农民对包括土地制度、教育体制、户籍制度、农业保险、医疗保障等主要相关政策的满意度是很低的,总体的平均满意水平才只有44.2%(见表2)。

具体表现为:首先,土地流转机制不活造成当前农民不得不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边打工边种田,从而造成了农村劳动力散兵游勇式无序流动。其次,在国家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至今仍没有一个健全的机构来具体管理指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指导的主要是城镇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而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只能依靠其自身微弱的力量。

第三,现行户籍管理体制严重剥夺了农村劳动力在更广阔空间的就业机会。虽然在许多地方户籍制度已经松动,但传统制度所遗留的各种弊端,再加上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农民进城务工的大门并没有真正完全打开,城乡壁垒并没有真正完全打破。第四,在农村除了"五保"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外,不管是从事农业的农民,还是外出务工人员,都严重缺乏基本的、应有的社会和劳动保障措施,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民市民化的进程[13].

(三)社会歧视与过高的劳动力转移成本

现代劳动经济学认为,当雇主为既定生产率特征所支付的价格依据人口群体的不同而表现出系统性差别的时候,就可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歧视,具体反映为职业选择受到直接的限制或既定人力资本获得较低的报酬。社会问题经济学认为,歧视是指相同的人(事)被不平等地对待或不同的人(事)受到同等的对待。歧视包括劳动力市场歧视和非市场歧视(社会歧视、教育歧视)。

而歧视的根源则来自于市场的不完美(不完备的知识、资源的非流动性、不完全竞争)和人类的不完美(一些人有歧视偏好)。西方国家受歧视的对象主要是种族和性别,我国被歧视的对象主要是基于城乡差别、出身于农村的农民和女性。近年来,国内学者们呼吁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是农民受歧视的明证。而每年成千上万转移到城市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受到的工资歧视、雇用歧视、职业歧视则是农民工就业歧视的集中反映,也是所有农民受歧视的缩影[14].我国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主要由两方面原因形成:一是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歧视;二是长久以来对农民的歧视性就业制度和政策导致对农民工的雇用歧视和职业歧视。后者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形成具有实质性和根本性的影响。

经济学意义上,成本是和收益相联系的概念,指获得收益的代价。选择外出务工是农民做出的关于如何利用自身劳动力资源的重要决策行为,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民工,同样要考虑成本和收益,以做出使其务工收益最大化的决策[15].农民外出就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等。

表3是我们参考河南省农调队课题组的统计方法,利用问卷调查资料所得到的关于被调查农民工的成本收益表[15].它向我们透视出,在社会歧视的巨大压力下,57.3%的净收益率使千百万农民工依然义无反顾,以极大的热情和勇气冲破重重障碍,积极寻求外出就业机会。但农民工外出的经济成本却是巨大的。一方面既要增加在外地的花费,同时又要放弃在家乡获得收入的机会,总成本高达5793.2元(其中:直接成本3661.5元,机会成本2131.7元),所以,巨大社会歧视下的较高的就业成本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四、我国实现农民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现实国情,确立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多元城镇化发展为依托,以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等劳动力大容量转移的政策方针,是积极、稳妥、有序地实现农民市民化的战略保障。

(一)政府作为是农民工能否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前提

农民工虽然是一支较不稳定但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极易产生较棘手的社会问题,但同时也可以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这需要以各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前提,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才能发挥其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才能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才能推进我国的城市化建设[16].所以,农民工拉动社会经济发展力量的正负取决于政府的是否作为以及如何作为。此外,农民工是一个历史的阶段性的过程,是当前农民以特殊的方式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成果,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农民工问题对于政府来讲是阶段性阵痛,几十年后,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结构性稳定地释放到大、中、小城市(镇)后,农民工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劳动工人),所以,对于政府来讲,应该看清这个趋势,顺应历史潮流,从一开始就尽可能地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权利,以尽量缩短农民城市化的过程。

(二)消除障碍性制度,加速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社会进程

农民工融入城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农民工要达到与城市的实质性融合,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从表象上看,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最直接的阻碍是户籍制度,它造成了农民工身份、职业和角色的分离。

但从更深层次看,作为非正式制度的社会歧视也阻碍了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认同和靠拢,这种社会歧视不仅来自于一般的城市居民群体,有些甚至是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下来,从而转化为区域制度性歧视[17-18].对于政府而言,只有积极主动消解障碍性制度,为人口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才能促进和加速劳动力转移进程。

(三)形成"推-拉"机制,促进人口合理、良性流动

大力发展工业化,拉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建立完整的人口流动的"推-拉"机制,对于我国完成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具有决定意义。大多城市化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也都是工业化先行的国家,农民离农主要是受到城市(镇)强大的吸引力所致。在这些国家,工业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现代化、现代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及城市的崛起等重大因素之间都是相互依赖、互为推动,最终迈向现代化。而我国农民非农化比较典型的是农村对劳动力的挤压式转移。农民仅仅是被农业"推出"土地,但他们"离土不离乡"不会成为城市人口,至少大部分不会成为稳定的城市人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仅完成一半。所以必须有较完善的工业化、城市化体系吸引他们,形成完整的"推-拉"机制,走出农村的农民才有可能从地理空间的变化,转向生存方式和社会身份的变化,成为真正的市民。

(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缓解城市化与工业化压力

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不同步性,决定了在城市现代化大工业没有建立时,应当大力发展乡村工业,以缓解劳动力向城市超快转移造成的就业压力,为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准备条件。

工业化时常落后于城市化,这样,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寻求不到足够的就业岗位而无法实现充分就业,导致失业率上升,甚至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工业化发展速度超过城市化,劳动力资源不足也会限制经济高速、良性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城市化发展进程。当前,我国城市化正处于关键阶段,大江南北涌动的"民工潮"表明工业发展已经落后于城市化,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一些棘手的社会问题。英国政府扶持农民发展乡村工业为我们提供了借鉴。而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各地涌现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胶东模式"等遍地开花,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同数百年前英国的"原工业"有异曲同工之美。所以,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会改写农村"以农为本,以粮为纲"的历史,还预示了一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化的崭新前景。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城市化的社会成本。

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城市化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制度保障。政府对待人口流动的态度对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后没有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从而限制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此外,在只有简单救济与安抚政策基础上的暴力剥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以英国为代表的部分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所以,政府的强制干预应当建立在尊重经济规律基础上。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城市经济难以吸纳众多就业人员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建立失业救济、养老保险、劳动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村移民过多对城市经济造成的冲击,从而减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城市化的社会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转贴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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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词】国民经济 科学发展 民生理念

新时期,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又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顺应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国民经济紧紧抓住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在又好又快发展中,特别重视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丰富和突显了科学发展的民生理念。

经济发展根本目的上:突出“民富”和“共富”

近年来,国民经济坚持“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在经济总量增加、经济稳定持续快速增长的前提下,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但社会财富分配中存在的两大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是收入分配格局中,国家和企业分配偏多,居民分配偏少。据国家统计数据,2005~2009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17.11%提高到2009年的20.12%,而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44.97%逐步下降为2009年的42.15%。可见,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呈逐年下降之势。在国家、企业、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国家和企业分配偏多、城乡居民分配偏少的局面没有改变。

二是社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悬殊。首先,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统计数据显示,2006~2009年间的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仍呈上升之势,始终在3.2倍以上波动上升,比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2.5倍左右有显著攀升。虽然,2010年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达14.9%,然而,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91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达19109元,城镇居民收入为农村居民收入的近3.23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状况仍没有明显改变。其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统计数据显示,城镇居民高收入户收入是低收入户收入的3.5倍左右(如果将那些无法统计的不规范收入计算在内,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会更大),农村居民高收入户收入是低收入户收入的7倍以上,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内部不同等级收入户的收入差距显著。数据表明,目前城乡和社会各阶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很大,缩小收入差距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民富、共富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国富民穷”、收入分配悬殊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及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根本目的。新时期,要基于民富共富是目的、国富是手段的关系,致力于促进由国富向民富和共富转变,通过健全收入分配调节体系和调整国家、企业、个人间的分配关系,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让经济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这就将国富与民富、共富目标统一起来,将增加国民经济总量与“还富于民”和共同富裕结合起来,将重视财富分配提高到与国民经济增长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藏富于民”和共同富裕的理想。

经济发展速度上:突显民生方向和民生基础

国富是民富和共同富裕的基础,增加经济总量、保持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仍是硬道理。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但发展太快会使经济面临巨大风险,发展太慢就等于没有发展,一时发展既不利于化解现实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还可能激化这些矛盾。在这里,适度的快速度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鉴于当前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经济过热以及就业压力较大的实际,未来5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调低为7%,比前几年为防止经济过热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所提出7.5%的年均增速减了0.5%,比近几年11%的实际增速低了4%。新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目标速度的变化,反映了我国力转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态势、协调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健全收入分配格局、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但与此同时,在我国目前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加、经济发展基数增大的情况下,7%仍然是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这既有继续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影响的考虑,又有满足扩大就业需求的思考,还有对分配物质基础的考量。总之,国民经济年均增长速度的变化,突出了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好”与“快”的统一,既明确了民生方向,又强调了民生的物质基础,突显了保障和改善民生。

经济发展结构上:突显促增长、保民生

经济结构是国家经济的核心和根本。从我国经济运行看,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分配结构、区域结构、城乡结构等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成为约束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优化经济结构。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虽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投资仍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服务业产值仍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单位产值的能耗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①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对调整经济结构形成的巨大压力,要顺应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要求,继续以调整经济结构作为主攻方向,致力于分配结构、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投资、出口、消费协调拉动转变,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依靠科学技术、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新时期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重要任务,既着眼于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又着眼于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既着眼于调结构、促转型、增后劲,又着眼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其民生主题是非常鲜明的。

经济协调发展和成果共享途径上:切实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多重经济效应。它不仅影响当前生产,而且制约生产进一步发展的潜力;不仅影响收入分配结果和收入水平提高,而且制约消费水平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种经济效应使之与增加经济总量、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民富和共富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民生状况改善的重要因素。正因如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协调区域和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以及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必由之路。

通过不断努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了巨大成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失业、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覆盖全部行政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存在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城乡和区域之间差异巨大、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权益还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需付出巨大努力。

顺应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的要求,新时期应聚焦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制度安排,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努力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式,从经济协调发展和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途径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经济发展方式上: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经济发展方式不仅作用于短期经济发展,而且严重制约着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当前重大民生目标实现。虽然我国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效,但经济发展方式并未根本转变,资源环境压力巨大、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收入差距悬殊、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庞大、农村基础薄弱和发展滞后、内需严重不足等问题,使国民经济仍面临转变发展方式的严峻挑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应基本国情和新的世界形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紧迫而又重大的战略任务。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进展。

新时期要明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和主攻方向,紧紧围绕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两大主题,将经济发展动力置于扩大内需、创新科技和深化改革开放上,把转变发展方式的着力点放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上,既努力解决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和增强竞争力问题,又努力缩小收入差距、扩大第三产业比重、实现人与环境统一,从而突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突显国富、民富和共富的物质基础,彰显民富和共富的民生理念。(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政治学院)

第6篇

关键词:农民市民化;农民工;国际经验

作者简介:朱信凯(1974-),男,山东蓬莱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农户消费理论与政策。

一、农民市民化的国际模式描述

我们主要考察较为典型的以英国为代表的强制性非农化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迁移的非农化转移模式,以及以日本为代表的"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化转移"相结合的非农化模式。

(一)英国城乡关系演变及其农民市民化过程

英国城乡关系的转变速度明显超越了同时期的其它欧洲国家。11世纪至15世纪是其城乡关系演变的初期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城乡联系松散,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但是农民存在兼业行为。至14世纪初,伦敦的羊毛出口已占全国总额的三分之一,进口酒类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15世纪,首都伦敦已成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城乡关系演变中期阶段是指15世纪至18世纪,期间城乡之间人口的流动加深了城乡之间的联系,这些来到城市的乡村移民就像一条纽带,把城市的工商业组织与乡村的新兴工业联系在了一起。城乡关系演变的后期阶段是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开始于18世纪7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一直发展到19世纪40年代。

它不仅促进了英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而且引起了英国社会的全面变革,进入成熟的高度工业化阶段,城乡关系的紧密程度进一步加大[1].

英国农村人口非农化的过程最早开始于11-12世纪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这是世界上出现的第一次农村人口向城市持续转移的浪潮。这一时期迁移的对象主要是穷人,迁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存,距离也比较长。在15-17世纪,英国又出现了第二次劳动力快速向城市转移的浪潮。

这一时期迁移的对象主要是商人、工匠和青年女性,迁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前途和获得丰富的生活资料,迁移的距离较短。但是,英国劳动力流动最稳定、规模最大的时期是从18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开始的。因为此前的两阶段虽然劳动力转移规模比较大,但到工业革命前的18世纪60年代,英国的农业人口仍占总人口的80%以上,而到工业革命后的19世纪中叶,英国的农业人口急剧下降到总人口的25%,而这正是圈地运动的直接结果。所以,从转移的模式来看,英国农村人口非农化主要是选择了以圈地运动为代表的以暴力为核心内容的强制性转移模式。英国城镇非农产业所需要的劳动力主要也是通过暴力的方式从本国农村强制性转移出去的.当然,英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殖民主义国家,因而,殖民地国家也就成为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流入地之一,所以,英国非农化的进程在依赖于国内市场的同时,也得益于出口市场的规模和效率。

(二)美国城乡关系演变及其农民市民化过程

美国农村人口的非农化是走了一条以自由迁移为主的与英国截然不同的道路。1870年之前,美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3/4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乡村社会是美国社会的主要特征。1870年以后,英国第二次产业革命的成果随着移民浪潮大量转移到美国,使美国开始了以电力、钢铁等先导产业为主的工业革命,把工业建立在很高的起点上,并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起飞。工业化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城市劳动力的稀缺,进一步吸引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从而形成了"棘轮效应",使城镇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同时,工业化推动了近代交通的迅速发展,有力地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推动了大城市的崛起。

此外,工业化还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农业的发展不仅为城镇化提供了足够的食物,而且使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城镇化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

上述三方面的合力导致了19世纪末期在美国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浪潮。这次移民浪潮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流动。据1890年统计,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康涅狄格、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各地的乡村人口分别在20年间减少了2/5、1/4、5/6、3/5、3/4和2/3.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由1870年的990万人增加到54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了51.2%,基本实现了城镇化。

从时间上看,美国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仅用了50年。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整个社会结构的转型,而社会组织和管理手段不可能随之发生相应改变,从而导致了大量诸如"交通拥挤和住房紧张、社会不稳定和犯罪率上升"等"城市病",从而又推动了美国郊区化和小城镇化的过程。

(三)日本城乡关系演变及其农民市民化过程

日本是一个山地多、耕地少、土地贫瘠、资源缺乏,但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1947年,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为54.2%,属于典型的"传统型"产业结构国家。此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农村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急剧下降,1955年为40.2%,1975年为13.9%,1998年为5.2%.日本农村人口非农化是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成功模式的又一典范。日本政府针对本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的特点,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了有效干预,走出了一条有别于欧美的"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化转移"相结合的道路.日本农村劳动力能够顺利转移出去,首先得益于其就业容量较大的非农产业和人口条件。以工业地区主导产业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就业机会的扩大是其根本原因。同时,1945以后的近10年间,日本异乎寻常地迅速降低了出生率,这使其有效避开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所遇到的人口压力和就业压力,减轻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其次,迅速发展的工业大量吸收了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1960年至1969年的10年间,日本的机械工业增长了5倍,钢铁工业增长了3.2倍,化学工业增长了2.6倍。工业的不断扩张,为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致使一段时间内出现了劳动力供给不足的现象。

1968年,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当年工业需要吸纳的劳动力是初中毕业生117.9万人,高中毕业生441.8万人,而求职者分别只有24.6万人和77.5万人,从而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减少。从1960年到1968年,日本农业劳动力由1228万人下降为878万人。

再次,日本政府在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61年,政府制定了《农业基本法》和《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规定在10年内要将农村中农户总数的60%转移到非农领域,同29政策研究农民市民化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启示?1995-2005TsinghuaTongfang Optical Disc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时由国家贴息向农户提供长期贷款,促使农业现代化,改变原有农业结构。这一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使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960年的37.1%下降到1970年的25.6%.此后,日本政府又利用"农协"组织,引导农业生产形式向"龙头企业+基地"、"农协(市场)+基地"转变,使农业逐步融入工业循环的大体系之中。

二、农民市民化进程的中外比较与分析

在以上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将当前我国农民工问题产生的背景、条件及现状与国外,尤其是农村人口非农化较为成功的国家相对比,试图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与区别,为合理确定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战略,促进农民工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突破口。

(一)农民非农化与工业化的同步性差异

城市化源于工业革命,与工业化同步。农民市民化是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的过程。

城市工业生产的发展需要劳动力,形成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同时,工业化带动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产生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也需要向城市转移,形成所谓"推力".因此,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与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向城市转移的过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工业化是农民脱离农村的加速器,工业化直接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的集中,而且工业化与农村人口的转移几乎是同步的。

与英美等工业化早发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起步时间却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走了一条农民非农化与工业化脱节、不同步的道路(如图1)。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了依靠农业积累支撑城市高速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引起农业的衰退和农村商品经济的萎缩,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工农业比例关系遭到破坏,工业和农业的自然联结人为地割断了,城乡形成差别悬殊的二元化社会结构。工业化被限制在城市的范围内独立运行,而没有带动农村的繁荣,工业化创造的成果没有改善城乡之间的关系。工业化与农村人口的非农化、城市化步伐的不一致,一方面造成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积压,一旦将制约农村人口非农化的闸门开启,如潮般的农村劳动力会像井喷一样释放出来,并将形成一种非常规的转移道路和方式。另一方面,城市化、工业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过程的不同步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也会比较突出地表现出来。

(二)农民非农化内生机制的差异性

无论是资金还是劳动力密集型的城市,在其发展过程中都需要大量劳动力,尤其是在发展之初,更需要大量廉价劳动力,当城市新增劳动力无法满足其自身扩张需要时,就对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强烈的吸力。另外,作为大量人口聚集地的城市所能够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远非农村所能及的,从方便与舒适的物质生活的角度来看,对农村劳动力也构成了强大的吸力,这是推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第一动力。美国和日本是依靠城市工业化扩张的强大吸力完成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典型国家。以日本为例,20世纪50年代初(以下均指20世纪),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出于战争需要,美国向日本发放大量军事订单,这一偶然机会,刺激了日本投资、兴办企业的,从而使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大增,1955-1965年,第二产业就业人数从923万人增至1538万人,第三产业也大规模扩张,大量吸收农村人口,60年代初,人多地少的日本居然还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

与此相比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道路却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相对缓慢造成现有城市容纳农村劳动力的容积不足,另一方面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较低的比较利益又迫使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寻求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吸力不足,一方面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求出路,从而造成了我国特有的挤压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也造就了具有多元性的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

(三)农民非农化进程的差异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具有半工半农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群体。对于大多数欧美国家来讲,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时,一般不存在许多限制,英国甚至采用了暴力的方式强行剥离农民与土地的所有关系,将农民直接转化为市民。

当然,这一过程是痛苦和充满血腥的。德国、美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过程相对于英国多了几分温柔和缓冲,但也没有出现农民工的现象,农民都是比较直接和快速地转化为了城市人口.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却受到诸多限制,从户籍管理制度到社会歧视等非制度性限制,几道闸门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彻底隔离。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农村人口非农化的条件才逐步放宽,但就目前来讲,转向非农业的1亿多农村人口,多半只是一种职业的转移,并没有实现地域性的迁徙和农民身份的彻底变更。

人口从乡到城,经历了一个离土不离乡,若即若离的阶段,并向离土又离乡,完全成为市民的方向转变。从有利的方面来说,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并为我们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赢得了时间,有利于城市和乡村有充分的时间适应人口流动这一重大要素的变动。不利的方面表现在,城市化的进程缓慢,农民身份跃迁的时限较长,以致对引发投资、促进消费、加速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化起着消蚀作用。

三、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

通过中外农民市民化道路的比较与分析,我们发现,农民非农化与城市化的非同步性、农民非农化内生机制的差异性以及农民非农化进程的差异性是导致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进程受阻的根本原因。就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我们通过对全国11个省的问卷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较低的农民素质与不断减弱的县域经济承载力、制度缺失与不断强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拉力以及社会歧视与过高的劳动力转移成本是当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

(一)较低的农民素质与不断减弱的县域经济承载力

进城农民素质较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与我国农民非农化与城市化的不同步性不无关系。通过文化素质我们可以就此问题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根据问卷,外出文盲劳动力占1.3%,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19.2%,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57.8%,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15.8%,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占5.9%.而且,这些劳动力中高达80%以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由于文化素质低,又不具备专业技能,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空间狭小,只能选择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造成这些岗位就业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低下。从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因找不到工作而返回农业的劳动力占返回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集中突出地反映了这一问题。

国际经验表明,县域经济是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力军.但近年来,我国县域经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承载力却在明显减弱,如表1所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3年从县级市、建制镇及乡镇地域非农企业返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了全部返回劳动力的一半。

利用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这一比例还要高得多。县域经济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使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模式发生转变,"离土离乡"的农民逐年增多。

这一转变不仅催生了我国每年春节波澜壮阔的人口大迁移浪潮,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系统不堪重负,而且,也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自身的转移成本。

(二)制度缺失与不断强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拉力

威廉·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特点是二元的,即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并存。农业部门由于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负数。工业部门正处于扩张过程中,劳动边际生产率显着高于农业,按照工资最高水平等于劳动边际产品的原理,工业工资显着高于农业,这一差异的存在,使农业部门对工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具有完全弹性。这是一种逻辑上讲得通的极限理论,虽然由此推导出来的只能是"刘易斯陷阱",但扩张的工业部门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却在一定程度上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单纯的市场拉力并非能顺利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体制上的缺位和政策上的偏向,使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在面临城市扩张拉力的情况下失去了诸多平等发展和就业的机会[9-11].

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农民对包括土地制度、教育体制、户籍制度、农业保险、医疗保障等主要相关政策的满意度是很低的,总体的平均满意水平才只有44.2%(见表2)。

具体表现为:首先,土地流转机制不活造成当前农民不得不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边打工边种田,从而造成了农村劳动力散兵游勇式无序流动。其次,在国家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至今仍没有一个健全的机构来具体管理指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指导的主要是城镇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而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只能依靠其自身微弱的力量。

第三,现行户籍管理体制严重剥夺了农村劳动力在更广阔空间的就业机会。虽然在许多地方户籍制度已经松动,但传统制度所遗留的各种弊端,再加上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农民进城务工的大门并没有真正完全打开,城乡壁垒并没有真正完全打破。第四,在农村除了"五保"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外,不管是从事农业的农民,还是外出务工人员,都严重缺乏基本的、应有的社会和劳动保障措施,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民市民化的进程[13].

(三)社会歧视与过高的劳动力转移成本

现代劳动经济学认为,当雇主为既定生产率特征所支付的价格依据人口群体的不同而表现出系统性差别的时候,就可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歧视,具体反映为职业选择受到直接的限制或既定人力资本获得较低的报酬。社会问题经济学认为,歧视是指相同的人(事)被不平等地对待或不同的人(事)受到同等的对待。歧视包括劳动力市场歧视和非市场歧视(社会歧视、教育歧视)。

而歧视的根源则来自于市场的不完美(不完备的知识、资源的非流动性、不完全竞争)和人类的不完美(一些人有歧视偏好)。西方国家受歧视的对象主要是种族和性别,我国被歧视的对象主要是基于城乡差别、出身于农村的农民和女性。近年来,国内学者们呼吁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是农民受歧视的明证。而每年成千上万转移到城市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受到的工资歧视、雇用歧视、职业歧视则是农民工就业歧视的集中反映,也是所有农民受歧视的缩影[14].我国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主要由两方面原因形成:一是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歧视;二是长久以来对农民的歧视性就业制度和政策导致对农民工的雇用歧视和职业歧视。后者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形成具有实质性和根本性的影响。

经济学意义上,成本是和收益相联系的概念,指获得收益的代价。选择外出务工是农民做出的关于如何利用自身劳动力资源的重要决策行为,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民工,同样要考虑成本和收益,以做出使其务工收益最大化的决策[15].农民外出就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等。

表3是我们参考河南省农调队课题组的统计方法,利用问卷调查资料所得到的关于被调查农民工的成本收益表[15].它向我们透视出,在社会歧视的巨大压力下,57.3%的净收益率使千百万农民工依然义无反顾,以极大的热情和勇气冲破重重障碍,积极寻求外出就业机会。但农民工外出的经济成本却是巨大的。一方面既要增加在外地的花费,同时又要放弃在家乡获得收入的机会,总成本高达5793.2元(其中:直接成本3661.5元,机会成本2131.7元),所以,巨大社会歧视下的较高的就业成本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四、我国实现农民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现实国情,确立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多元城镇化发展为依托,以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等劳动力大容量转移的政策方针,是积极、稳妥、有序地实现农民市民化的战略保障。

(一)政府作为是农民工能否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前提

农民工虽然是一支较不稳定但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极易产生较棘手的社会问题,但同时也可以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这需要以各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前提,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才能发挥其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才能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才能推进我国的城市化建设[16].所以,农民工拉动社会经济发展力量的正负取决于政府的是否作为以及如何作为。此外,农民工是一个历史的阶段性的过程,是当前农民以特殊的方式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成果,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农民工问题对于政府来讲是阶段性阵痛,几十年后,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结构性稳定地释放到大、中、小城市(镇)后,农民工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劳动工人),所以,对于政府来讲,应该看清这个趋势,顺应历史潮流,从一开始就尽可能地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权利,以尽量缩短农民城市化的过程。

(二)消除障碍性制度,加速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社会进程

农民工融入城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农民工要达到与城市的实质性融合,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从表象上看,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最直接的阻碍是户籍制度,它造成了农民工身份、职业和角色的分离。

但从更深层次看,作为非正式制度的社会歧视也阻碍了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认同和靠拢,这种社会歧视不仅来自于一般的城市居民群体,有些甚至是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下来,从而转化为区域制度性歧视[17-18].对于政府而言,只有积极主动消解障碍性制度,为人口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才能促进和加速劳动力转移进程。

(三)形成"推-拉"机制,促进人口合理、良性流动

大力发展工业化,拉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建立完整的人口流动的"推-拉"机制,对于我国完成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具有决定意义。大多城市化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也都是工业化先行的国家,农民离农主要是受到城市(镇)强大的吸引力所致。在这些国家,工业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现代化、现代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及城市的崛起等重大因素之间都是相互依赖、互为推动,最终迈向现代化。而我国农民非农化比较典型的是农村对劳动力的挤压式转移。农民仅仅是被农业"推出"土地,但他们"离土不离乡"不会成为城市人口,至少大部分不会成为稳定的城市人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仅完成一半。所以必须有较完善的工业化、城市化体系吸引他们,形成完整的"推-拉"机制,走出农村的农民才有可能从地理空间的变化,转向生存方式和社会身份的变化,成为真正的市民。

(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缓解城市化与工业化压力

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不同步性,决定了在城市现代化大工业没有建立时,应当大力发展乡村工业,以缓解劳动力向城市超快转移造成的就业压力,为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准备条件。

工业化时常落后于城市化,这样,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寻求不到足够的就业岗位而无法实现充分就业,导致失业率上升,甚至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工业化发展速度超过城市化,劳动力资源不足也会限制经济高速、良性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城市化发展进程。当前,我国城市化正处于关键阶段,大江南北涌动的"民工潮"表明工业发展已经落后于城市化,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一些棘手的社会问题。英国政府扶持农民发展乡村工业为我们提供了借鉴。而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各地涌现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胶东模式"等遍地开花,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同数百年前英国的"原工业"有异曲同工之美。所以,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会改写农村"以农为本,以粮为纲"的历史,还预示了一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化的崭新前景。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城市化的社会成本。

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城市化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制度保障。政府对待人口流动的态度对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后没有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从而限制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此外,在只有简单救济与安抚政策基础上的暴力剥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以英国为代表的部分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所以,政府的强制干预应当建立在尊重经济规律基础上。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城市经济难以吸纳众多就业人员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建立失业救济、养老保险、劳动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村移民过多对城市经济造成的冲击,从而减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城市化的社会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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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NAFTA 在美墨西哥移民 美墨关系

全球化是一个广泛的综合性概念,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其中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核心。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关系着到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命运。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所处的地位不同,经济全球化对不同国家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竞争力强,开放程度大,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占据优势地位,是全球经济发展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主导者,因而他们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推动者,更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作为一把“双刃剑”的特性尤其明显。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竞争力较弱,加之本国体制和政策上的障碍,想要分享经济全球化收益,一般来说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明显承受了全球化的负效应。

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世界范围内的两极分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两极分化使全世界最富有的1/5人口和最贫困的1/5人口的人均国民收入之比差距加大,“1960年为30:1,1997年达74:1,前者占有国内生产总值的86%,出口市场的82%,外国直接投资的68%,而后者只占以上各项的1%。今天占世界1/5的最贫困人口只消费世界财富的1.3%,几乎只有30年前比重的一半”。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简称NAFTA)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建立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1991年2月开始进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1994年1月,该协定正式生效。NAFTA的最终目标是实行三国之间的零关税自由贸易制度。

在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成员国之间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差别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这种差别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尤其明显。由于美国在经济上占有绝对优势,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了以一个经济超强国家为中心,其他国家对它处于单方面依赖地位的局面,美国不仅是NAFTA的倡导者,它在贸易区的运行中还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方向与发展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的意愿,所以美国在NAFTA中获益最大。然而,NAFTA的签订给墨西哥所带的弊远远大于利。NAFTA的签订造成了墨西哥国内农业和民族工业危机,出现了大批失业现象,最终导致国内贫富差距拉大。

美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环境良好,而墨西哥国内经济混乱,结果就是每年至少有50万墨西哥人移民到美国,他们当中很多人来自于墨西哥贫困的农村地区。

而反过来,移民对世界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安全等多个方面。在美墨西哥移民对两国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一,促进了两国经济联系。首先,在美墨西哥移民寄回国的侨汇为墨西哥增加了外汇收入,促进墨西哥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墨西哥经济在很多方面都依赖于侨汇,所以一旦美国经济稍有波动,就会波及到在美墨西哥移民的就业及收入,从而影响墨西哥经济。其次,由于在美墨西哥移民的影响,墨西哥商品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也随之扩大。再次,在金融危机期间,美国为墨西哥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援助,帮助了墨西哥经济的复苏。

第二,加强了两国文化交流。新移民给美国带来墨西哥新鲜文化气息的同时,还为墨西哥老移民保持母国的传统文化注入了活力,加强了两种文化的融合。早在 20 世纪80年代初西班牙语媒体就开始在美国流行起来,两大电视网络尤尼维森电视公司(Univision)和泰利曼都(Telemundo)运营相当成功。到 1999年7月尤尼维森成为居美国收视率第五位的广播电视网。同时,墨西哥移民在进入美国后,一些墨西哥传统的节日、饮食、服饰等也随之而来,并深深地影响着他们周边的美国人。

第三,加强了两国之间的政府合作。墨西哥移民问题,特别是非法移民问题一直是美墨外交中的重要议题。20世纪 90 年代以来,面对日益棘手的墨西哥移民问题,美国不得不加强与墨西哥的交流对话,谋求解决方案。1997年5月,克林顿总统出访墨西哥,美墨两国就移民、缉毒、贸易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最终签署了《移民问题声明》和《墨美反毒联盟声明》。2001年2月16日,布什总统和福克斯总统会晤,就政府间合作控制墨西哥非法移民以及非法移民合法化方式等事宜进行了磋商。

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于1992年正式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然而在NAFTA的实施过程中,美国经济实力雄厚,同时作为倡导者和主导国,获益最大;而墨西哥经济基础薄弱,没有做好与世界接轨的准备,从而给农业和传统工业带来巨大损失,造成大批人员失业。由此引发大批墨西哥人移民美国寻求就业。而移民反过来也会加强输出国与接收国之间的联系,从而加速全球化的进程。在美墨西哥移民加强了美墨两国之间的济联系、文化交流以及政府合作,进而巩固了NAFTA的成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