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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运费 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思路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自备运输工具,向购买方销售货物而收取的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运输,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在税法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即不仅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也对运输劳务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
2.价外费用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企业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运货物,该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支付运费后,再向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如果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向运输单位支付的运费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按照运费金额(为运输发票上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之和)的7%计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销售方作为营业费用处理;收取的运费是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增值税低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
3.代垫运费涉税处理。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经购销双方约定由销货方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给购买方,同时先由销货方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方后,购买方再归还销货方垫付的运费,对销货方而言称为代垫运费。代垫运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承运者将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该发票。由于销货方只是代垫运费,无论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多少,都不必征收增值税。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运费金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购货方由于取得了运输发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的7%作为进项税额,其余金额工业企业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商业企业作为营业费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思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收取运费应当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运费收支状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纳税情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时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自己拥有车辆并组织运输时,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的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如果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后,购入的运输车辆包含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扣除;假定这些可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占运费金额Y的比重为R,则相应可抵扣的税额为Y×R×17%。如果外购运输,支付运费可按运费发票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可抵扣税额为Y×7%。令两种方式抵扣税额相等,则Y×R×17%=Y×7%,解得R=41.18%。此点可称之为运费抵扣的税负平衡点。如果R>41.18%,表示自营运输中可抵扣的物料耗费较大,可抵扣的金额较多;如果R
如果企业将自有车辆单独成立运输公司并向其支付运费,还应考虑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金额为Y×3%。虽然企业可抵扣税额为Y×7%,如果加上关联企业负担的营业税,相当于可抵扣税收为Y×4%,则Y×R×17%=Y×4%,可解得R=23.53%。此时如果R>23.53%,可以通过自营运输的方式,能享受更高的抵扣额;反之,则应该从自己单独核算的运输公司外购运输。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案例分析
例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年平均采购原材料成本的运输费用支出为400万元,如果企业自己组织运输,经测算其中能取得专用发票的物料耗费为80万元。但从增值税角度考虑,企业是自己组织运输,还是将车队成立运输公司后从该公司购买运输,或直接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哪种方式最合算?
解析:R=80÷400=20%,低于两个税负平衡点,不同情况的可抵扣税额如下:
自营运输抵扣税额=80×17%=13.6(万元)
从自己的运输公司可抵扣税额=400×7%-400×3%=16(万元)
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可抵扣税额=400×7%=28(万元)
可见,最后一种方式最合算。
例2:A、B两个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A企业每月固定向B企业销售产品5 000件,不含税售价为200元/件,价外运费20元/件(市场价)。A企业该批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 000元,运费中物料耗费取得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金额为30 000元。A企业有三个运输方案备选:
方案一:自营运输。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5 000×20)×(1+17%)×17%=184 529.91(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30 000=11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 184 529.91-115 000=69 529.91(元)
方案二:将自营车辆独立出去成立运输公司。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170 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70 000-85 000=85 000(元)
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5 000×20×3%=3 000(元)
方案三: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170 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70 000-85 000=85 000(元)
综合分析:对A企业来说,由于可抵扣物料耗费的进项税额较高,自营运输方案的税负最低,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次之,成立运输公司的税负反而最高;对B企业来说,方案一的情况下其进项税额为184 529.91元,方案二和方案三情况下运费可抵扣额7 000元,方案一可以多抵扣税款7 529.91元。但在很多情况下,A企业采用税负低的方式,对B企业来说可能是税负高的方式,可能影响双方的购销行为。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1.企业在购销过程可能都需要车辆运输,自营车辆运输时,在销货时应考虑收取的运费应负担的增值税。税法规定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成立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费缴纳营业税。
2.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在为企业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必然会耗费一定的成本,比如将自备车辆单独出来成立自己独立运输公司时所发生的开办费、管理费支出等。因此,在运用运费的税收筹划时,需要事前进行必要的估算和相应的成本收益分析,以获取整体节税效益。
3.要考虑供货方的意愿,方案的变更会影响到购货方的税收负担,应综合考虑供货方对这种变化的反应,通盘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
4.2009年之后的企业如果进行税收筹划时,购进运输车辆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能有效降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但如果只缴纳营业税,则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资格。
参考文献:
1.李小瑞.税收筹划[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2.禹奎.新编纳税筹划技巧与案例[M].大连:大连出版社,2009.
一、一般纳税人身份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收负担差异分析
(一)增值率筹划 增值额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理论上所讲的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是销售商品的全部价款与购进价格之间的差额,而增值率是商品增值额占销售价款的比率。假定某纳税人的增值率为Rva,商品销售价款为S,货物购进价款为P,一般纳税人税率为T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T2,则Rva=(S-P)÷S×100%。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T1-P×T=(S-P)×T1=Rva×S×T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T2。如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相等,则有Rva=×100%,该公式是在不含税销售额情况下计算的增值率。同样在含税销售额情况下,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相等,Rva=×100%。依据上述公式,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两类纳税人税负均衡点的增值率如表1。
当实际增值率大于Rva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实际增值率小于Rva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高于一般纳税人税负。
(二)抵扣率筹划 抵扣额是指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购进货物价款。抵扣率是购进货物价款占商品销售价款得比率。
假定纳税人购进货物的抵扣率为Rd,则Rd=P÷S×100%,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T1-P×T1=S(1-Rd)×T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S×T2,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均衡点的增值率Rd如实际抵扣率大于Rd,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如实际增值率小于Rd,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
(三)成本利润率筹划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某些行为由于不是以资金形式反映出来,会出现无销售额的现象。因此,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一定顺序确定其销售额,其中之一为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成本×(1+成本利润率),因此,成本利润率又为两类纳税人做好税务筹划提供了依据。假定纳税人的成本利润率为R pc,S=P×(1+R pc)。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S×T1-P×T1=P,依据上述公式,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均衡点的成本利润率如表3。
当实际成本利润率大于R pc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实际成本利润率小于R pc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
从上述综合分析可以看出,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率筹划法、抵扣率筹划法、成本利润率筹划法进行税负均衡点的测算,对企业整体税务负担加以量化,巧妙筹划,从而可以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以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
二、购货对象身份不同对增值税纳税人税负的比较分析
(一)增值税纳税人购销关系情况分析 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增值税计算采用的是一种间接扣税法,其计缴和扣除是环环相扣的链条,首先根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结合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上一环节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即本道环节的进项税额,其差额为企业应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分析增值税对购销定价的影响时,企业必须考虑上一环节的供货商与下一环节的销售商在增值税上的不同反应。
我国增值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采用的是一种简便计算办法,由于不实行抵扣制,因此对购货对象的选择就比较简单,哪里价格最低就从哪里购货,而无需考虑供货商的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在购货时,选择的供应商不同,企业负担的税负不同。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进货物时,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都要计算比较销售价格以及对增值税的影响,以从哪些单位能更多地获得税后利润作为选择的总体原则。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差异分析 假设某一般纳税人某期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X,本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T1,当期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A,购货单位增值税率为T2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B,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企业所得税率为25%,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净利润为R1。
税率、征税率、城建税率及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带入上述公式,可以得到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比的数值,如表4。
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如实际含税价格比高于L,要考虑选择一般纳税人为购货商;如实际含税价格比低于L,要考虑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购货商。如实际含税价格比等于L,纳税上没有差别,但是如果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货物时支付进项税额占用了较多资金,那么在下个月纳税时实际缴纳的税款就相对较少,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支付较少的进项税额,下个月纳税时实际缴纳的税款就相对较多,虽然总的现金流出量相等,显而易见,后者却可以获得比前者较多的资金时间价值。
案例:假设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购买A产品时,如从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购进,每吨的价格为2 200元(含税),如从丙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可取得由税务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含税价格为每吨1 800元,对外售价为2500元(不含税)。请对甲公司购货对象的选择做出纳税选择判断(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增值税税率为17%、丙公司的抵扣率为3%时,净利润均衡点价格比86.80%,而实际的价格比L=B/A=1 800/2 200=81.82%
利用获得的净利润进行验证:从乙公司购进获得的净利润为:
显然536.38>456.84,验证结论成立。
另外,如甲公司只能从丙公司取得普通发票,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由表中净利润均衡点价格比可知,只有丙公司的含税价格低于1852.4元时,才可考虑从丙公司购进货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货时可以通过对比实际含税价格比与净利润均衡点价格比的大小来对购货商身份做出选择判断,只要所购货物的质量符合企业要求,如实际价格比小于净利润均衡点的价格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考虑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购货对象,以节省采购费用,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采购效率。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贸企业;纳税筹划;风险
引言
管理人员要实施纳税筹划必须具备很高的技能水平,因此,想要让纳税筹划实现相应的目标,必须改变传统辅助筹划的方法。从当前的市场状况看,经贸公司的纳税筹划并不理想,还需要不断改进筹划方案,以促进经贸公司未来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经贸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措施,为本行业的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1纳税筹划概述
随着税法制度的完善,企业只有不断增强纳税筹划认知才能更好地把控自身的税务成本。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首先,合法是前提,纳税筹划一定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这是因为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其次,纳税筹划指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纳税投入,并增加企业相关纳税带来的利益;最后,纳税筹划指企业在没有纳税时开展的筹划和准备工作。
2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2.1实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怎样让经贸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证持续和稳定发展的同时,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当今市场对每个企业的考验。从当前纳税筹划现状看,有些经贸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偷税漏税,虽然在短期内获得了一定利益,但从长期来看,企业面临法律制裁的危险,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管理人员应该清楚地意识到,税收筹划工作是在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开展的有效降低企业承担税收额度、提高企业相关收益的工作。该工作不仅能实现企业的短期利益,也能兼顾企业的长期利益,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2.2更好地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贸企业的纳税活动涉及企业在营销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要全面掌握企业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财务状况,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项目。经贸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有利于管理人员更好地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从而有效把控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资金的流向。
2.3增强企业发展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经贸企业只有清楚认识财务管理,才能有效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同时,经贸企业还要了解自身的实际财务状况,以保证纳税筹划决策能够有效实施。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经贸企业需要先排查财务工作,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以规避财务风险,保障企业发展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3经贸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3.1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认识存在偏差
从近年来经贸企业纳税筹划的实际情况看,大多数经贸企业仍然存在认识偏差的问题。由于经贸企业对纳税筹划错误的认知,导致纳税筹划工作不能及时开展,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具体说来,经贸企业认知偏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经贸企业管理人员对纳税筹划理解错误或者认知深度不足,造成在日常工作中偷税漏税或者不敢进行纳税筹划工作等;另一方面,经贸企业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纳税筹划理解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未积极配合管理者的工作,导致纳税筹划工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3.2纳税筹划中潜在的风险较多
税收政策会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但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期间,政策会发生改变,先前合理的方案可能变得不合理,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纳税筹划风险。尽管很多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对策,但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很难彻底消除纳税筹划风险。
3.3纳税筹划缺少指导与监督
纳税筹划具有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另外,纳税筹划工作的效果和每个部门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增强纳税筹划管理是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纳税筹划的法律条文,主管部门对纳税筹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还处于空白阶段。大多数经贸企业都通过中介机构完成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但市场上收费标准混乱,出现了中介机构漫天要价的行为,有些中介甚至教唆经贸企业偷税漏税,让企业走上违法的道路。
3.4纳税筹划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
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决定了纳税筹划工作实施的成果,经贸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筹划纳税能力是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从近年来的纳税筹划实际情况看,很多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不能满足时代要求,必须进行淘汰或者培训教育。目前,经贸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知识结构老化、单一;另一方面,工作方式落后,对电脑技术一知半解。由于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税收政策也在与时俱进,纳税筹划工作要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措施,如果纳税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更新工作理念,就会严重阻碍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进而影响企业未来发展。
4优化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策略
4.1强化对纳税筹划工作本质的认识
针对当前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认知偏差问题,经贸企业必须从思想意识入手,增强管理人员对纳税筹划本质的认识,进而促进企业顺利实施纳税筹划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经贸企业管理人员自身要起到带头作用,强化纳税筹划工作意识,提升对纳税筹划工作的理解深度;另一方面,经贸企业要紧跟管理人员的步伐,按时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培训,进而提高经贸企业员工对纳税筹划工作的认识程度。
4.2规避纳税筹划中潜在的风险
只有建立纳税筹划工作的预警机制,才能很好地规避纳税筹划风险;只有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才能有效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因此,不管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还是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都要提升纳税筹划风险认知,同时还要在经贸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规避风险。经贸企业应该把纳税筹划与网络技术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具有信息采集、危机预警和风险控制功能。通过分析大量数据,当纳税筹划发生风险时,预警体系就会及时启动,从而有效促进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4.3税收征管部门加强纳税筹划指导与监督
在实际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工作人员由于自身对相关法律理解的限制,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税收征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经贸企业的纳税筹划指导与监督。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下,尽快制定出制约相应中介机构的法律条文,同时,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把控制度,并加大对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审查力度。根据法律法规对税务代收机构进行业务管理与监督工作,明确相关责任规定,提高机构与企业的纳税筹划自觉性,加大税收征管部门对纳税筹划指导与监督的力度。
4.4加强对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培训
经贸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纳税筹划的相关人员,因此,经贸企业应该加强对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同时,还要贯彻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理念。其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是基础和前提。由于纳税筹划工作是随着经济形势变化而变化,所以经贸企业在培训员工时,要使用最新的理论成果与税收政策,并不断革新相关人员的纳税筹划工作理念,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让纳税筹划工作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贸企业的税务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1.企业对于纳税筹划认知存在偏差
现阶段,纳税筹划逐渐成为纳税人的一种合理选择,但是,依然存在部分纳税人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出现一些纰漏,他们对筹划的意义和作用的理解存在片面性,没有全方位的认清目标。由于我国暂时并没有非常完备的关于纳税筹划整个体系的细则与规定。一部分企业纳税人不能明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实际意义;还有部分企业纳税人不能准确把握合理纳税筹划的程度,他们常常将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故意性且不合法行为混淆,造成认识上的严重偏差。与此同时,因为纳税人对现有税法没有很深层次的掌握,就无法保障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最终导致纳税筹划的结果与最初的目的相背离,严重滞后了企业的发展。一些相关的税务人员对于纳税人合理的纳税筹划并不持有完全赞同态度,基于国家的角度考虑,他们认为企业之所以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减少缴税,认为企业纳税筹划很大程度上损坏了国家的经济利益。筹划者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为企业制定最佳方案,决策者有时往往选择了最低税负方案,但是最低税负并不等同于最佳。纳税筹划可以给企业有效地减少税负,但是也是一项极其复杂与艰巨的工作。只有企业首先正确地认识纳税筹划,才能有效地利用纳税筹划。
2.企业在筹划过程中缺乏整体性
纳税筹划涉及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需要许多学科的配合运用。实施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企业本身具备相当的收人规模且企业管理者具备筹划意识。对于筹划者,其必须具备会计、税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全面掌握企业的整个筹资环节、经营环节、投资环节的能力,熟悉企业日常经营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有较深刻的了解,必须准确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并且及时掌握相关筹划政策信息。但是,现阶段筹划者并不完全具备极高的专业水平。导致企业在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对法律和各学科的理解不是很深刻,在纳税过程中混淆全局和整体观念,对于各种税种的纳税筹划方式掌握不全面,进而引发企业发展受限。还有部分企业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的时候只面对单一方向进行整理上报,缺乏有力的数据依据,从而很大程度上局限了企业发展的节奏与范围。纳税筹划涉及到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多个税种,然而目前部分企业纳税筹划者不能有效结合整体税收方向,致使企业在筹划过程中趋向于零散。
3.不完善税收环境制约企业纳税筹划
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及市场经济体系实行时间较晚,各种体系制度不足够完善,导致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税收环境不健全,引发了诸多偷税、漏税问题。部分企业纳税人绞尽脑汁降低税负,然而手段并不合法,偷税成为部分纳税人不避讳的话题,他们认为即使被审查披露,不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责罚,只需要补税罢了。还有很多因素导致相关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随意,税收环境不完善,造成了很多企业纳税人对于纳税筹划的热情较低,从而阻碍了纳税筹划的广泛应用。
二、提升企业纳税筹划能力的措施
1.强化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知程度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纳税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针对部分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知存在偏差这一现象,笔者认为,首先企业要建立良好的纳税筹划意识,强化企业人貞的纳税意识和对纳税统筹的认知,用合法的筹划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其次作为纳税人应该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且相对依法纳税进行纳税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路应该说是非常广泛的,企业要想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就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只有依法纳税才经得起税务机关的检查,才是合理纳税筹划的立足之根本。
2.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性观念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事先行为,纳税人必须熟知企业全面的经营活动及资金运作,作为纳税人企业必须深知学科之间的配合对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具有重要作用,充分掌握各学科的专业知识,随时了解法#的变更,以及政策的改变,还深人了解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纳税标准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应从全局和整体的角度出发,贯穿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要运用相关知识来思考和进行纳税,这就要求筹划者具备极高的专业的纳税筹划能力。同时,国家应该加大力度培养这类专业性人才,定期培训、检验筹划人员对于相关内容的掌握能力。以配合企业实现全局纳税筹划的目标,而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沪
3.国家应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从整体纳税筹划的角度上看,纳税筹划不仅不会给国家带来税款损失,还会使国家税收不断增加。作为国家应该完善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进行合法纳税筹划,这样既可以使企业降低成本,还可以促进企业更多的资金运动,增加税收。所以现阶段,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企业纳税人则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进行纳税筹划。其次,随着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的不断落实,逐步健全税收环境,有效防范偷税、漏税等问题,将企业引人纳税筹划的正确道路,提高企业纳税人对于纳税筹划的热情,从而促进企业纳税筹划的广泛应用。
三、结语
1.纳税筹划风险的概念
就目前的情况来讲,企业在进行任何一种有关的经济的活动的时候都有着一定的风险性,因为企业自身在进行有关经济活动的同时都是需要一些资金作为启动的成本资金的,企业的纳税筹划也是如此,纳税筹划在一定的的情况下也是有着一定的风险性的。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纳税筹划风险可以通过实践的预期结果以及其实际的结果变动程度来测定,也就说,风险越大,那么收益越大。相反,风险越小,那么企业的收益则就越小。
2.纳税筹划风险的主要表述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的活动中,因为受到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致使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之后,其纳税筹划的结果与实际受益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的预期收益不相符。这一系列情况导致企业在纳税筹划之后的收益有着很大的不稳定性。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纳税人在经过纳税筹划之后得到收益,然而这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说,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应该充分的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可以说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并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因此说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收益也是非常不稳定的,在纳税筹划的利益与风险面前,只有充分的收集经验,才能更好地做好企业纳税筹划,从而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性,将收益最大化。
二、预防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性的研究
1.提升企业对税收的了解
企业要想提升其自身在市场的竞争力,那么最主要的方法就是通过纳税筹划减少对国家的缴税,其中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风险性以及不确定性,因此,只有人员对税收政策的了解,才能更好的降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因素。所以,只有提升企业自身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了解才是当前企业降低纳税筹划风险的重要方法。提升企业自身税收政策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前应该充分收集市场有关的资料,其二就是对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有着明确的认知,第三点就是加强对企业税收知识的学习,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如果做好这三点,那么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风险性必然会有着明显的降低,也就是说,收益率也会有着显著的上升。
2.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学习
企业要想成功进行税务筹划,首先应该考虑企业的自身的经济状况,其次应该对企业的外部环境以及日后的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趋势、国家有关纳税筹划的法律等的了解。通过对这一系列的了解和认知,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还应该考虑未来的利益以及整体的利益,不能只注重眼前的这些微小的利益,导致失去日后的经济基础,目前来看,我们国家关于税务制度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这就需要纳税人能够审时适度,看清目前的发展状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条文,充分的利用法律的时效性以及区域性,将企业自身纳税筹划获取收益的同时,尽可能的降低其风险性。
3.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职能
因为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岗位,这项职位综合了法律、经济、收益等许多重要方面集于一身的岗位。纳税筹划与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收益都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筹划人员必须要有着过硬的素质以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前瞻能力,这就是说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职能在整个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是重中之重。
三、结束语
关键词: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起步晚,很多中小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知度不高,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因产权关系不明确等各种复杂原因,导致企业管理层对纳税筹划不够重视。在此过程中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的纳税筹划表现出诸多问题,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
一、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
1.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既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也保障了纳税人的权利,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利用税收法律制度权利的具体体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国家提倡企业对纳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鼓励企业选择最有利的纳税方案进行纳税。我国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率,修改了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了减免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越权减免的现象。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充分运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也明确了各种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纳税筹划活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结果可能事与愿违。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环境复杂,法律制度不健全,具体的税收条款不完善,纳税策划人可能会对税法的理解有偏差。对税收法律理解不透,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纳税筹划过程中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使纳税筹划变成偷税行为。纳税筹划还需承担经济环境变化以及税收执法人员意识的风险。纳税策划人必须及时了解、把握税收政策的变更,以便策划出最优利于企业的纳税方案。另一方面,由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的认识存在偏差,有些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有消极抵触的情绪,以各种借口不予以支持配合甚至阻扰,这些都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承担的风险。
二、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防范风险及对策
1.事前防范。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事前防范是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的风险控制,通常运用在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过程中。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首先要确定目标,包括短期和长期目标。在确定了目标之后,就需要大量搜集信息,包括企业自身的纳税信息,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方面。只有充分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准确地判断企业将来的发展趋势,才能制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纳税方案。对于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策划人需要熟练掌握,并从中找出能为企业纳税提供便利之处。纳税人要化解纳税筹划的风险,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成功,就必须加强对从事纳税筹划业务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精通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制定正确的纳税筹划方案,正确地组织实施纳税筹划,确保筹划方案的成功。另外,为了在事前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应提高纳税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沟通与协调,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如果企业依法纳税和纳税筹划的意识很强,筹划人员严格依法精心设计纳税方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风险,达到事前风险防范的目的。
2.事中控制。纳税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是指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风险控制。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涉税票据凭证,如各种发票、税收减免文件等资料,财务人员需要恰当处理和妥善保管,为纳税筹划提供依据。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经常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税务机关对一些纳税策划活动的态度,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要求,避免产生误解,防范税务风险,建立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渠道,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纳税筹划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涉税情况,编制与纳税相关的手册,并注明该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哪些环节发生了缴税的义务,如何计算应缴纳税款,以及为了实现整体纳税筹划的目标,该生产环节应该注意的问题,从而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更有效的实施。
3.事后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事后防范是指企业在纳税筹划执行之后,对纳税筹划进行综合评估,主要目的是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不断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水平。事后防范主要可以从纳税筹划前后企业税收负担比率、纳税违规情况、机会成本以及纳税筹划成本率等方面进行分析。
进行纳税筹划事后防范,还需要对企业与税务部门的关系进行综合评价。由于企业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纳税筹划的成效,因此在纳税筹划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中都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在纳税筹划事后,需要全面评价和分析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对于较好的改善了这种关系的方案,企业应该继续利用,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比如,企业经常向当地税务机构解释公司的定价策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务机构的反避税调查。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事后防范,需要合理利用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以降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注意进行风险防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会计制度和其他经济法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筹划技术将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知和掌握,并在企业发展道路上充分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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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纳税;筹划;必要性;可行性
一、对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纳税筹划是一种筹划税收利益的行为,指适龄纳税人根据税收的政策提前对相关政策做一定的了解,然后提前结合自己生产、经营、投资和一些理财活动采取对自己来说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进行纳税。我国个人收入水平不断增加,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做好纳税筹划是必要的。目前存在着理论研究不成熟以及个人所得税体制薄弱现象,很多单位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不足,有的单位的会计会认为纳税筹划属于逃税,为公司税务做筹划可能会限制自身将来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些企业将纳税筹划看作是风险较大的偷税抗税行为,对纳税筹划存在一定的偏见;我国的税收制度有待成熟,税务部门的工作只强调将税收上,并未对纳税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及必要性做普及宣传,这就造成了纳税人积极性、主动性低下的现象。纳税筹划工作要遵循守法、整体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以及必要性,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点:第一,纳税筹划能够增强纳税人的纳税的意识。相关部门对纳税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及必要性做普及宣传会起到强化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效果。作为社会一分子,纳税人一定要树立积极纳税的正确认知,要对自己的资产做全面了解并且知道如何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节税,但不能逃税。第二,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对纳税进行筹划,使税收更加充分的体现合理性,更大程度上保障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可以通过对不同筹划方案的对比和选择来增加纳税人的可支配资金。纳税人的可支配资金增加则纳税人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其产业,使其产业规模扩大,更加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发展。第三,国家宏观调控工作,对纳税做好筹划能够有效地拉动我国的内需。如果国内消费不足则会阻碍我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人们可支配的收入不足会直接导致国内内需不足。因此国家做好纳税筹划工作非常必要,为了提高人们可支配收入,国家可以根据我国国民实际情况,做好充分调研,之后出台税收的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对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纳税筹划中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仍然存在系列问题,因此结合问题对纳税做新的筹划具有可操作性。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虽然我国个人的收入越来越多,国家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纳税人数越来越多,因此做好纳税筹划是必要的,但是我国的纳税筹划理论没有很深厚的基础,不能够很好地满足我国的现实需要,因此国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问题,结合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加强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工作,改进并逐步完善我国纳税筹划的工作,扎实纳税体系造福人民。第二,我国有些企业的单位领导以及相关会计人员对纳税筹划没有深刻的认知,导致企业领导不重视纳税的筹划,会计师担心纳税筹划会为自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这些都给纳税的筹划工作带来一定的阻碍,不利于更好的落实纳税工作。第三,虽然我国与税收相关的法律制度为我国的税收起着一定的保驾护航作用,但是我国税收相关的法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制度不够稳定,变化速度快的现象,这种不稳定的情况导致了我国的税收筹划方案很难跟上法律法规的步伐,比如有些税收方案今年有效,然而到了明年就已经过时,不再适用,甚至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这就导致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很难得到真正的推广和应用。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中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在法律法规不稳定的情况下会极大地限制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而且也不能很好的保障纳税人的利益。第四,目前我国存在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工作人员缺乏的现象,专业人才不足很自然地就导致了我国有关于纳税筹划研究的工作不能够更深入的推进。因此我国要大力引进更加专业的纳税筹划人才,要求财务会计人才进行相关知识的培养,以便能够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的筹划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