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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教育管理的定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于是“她站在台上,站成了男人眼中的一颗钉子”。这种描述并没有夸大事实,有相当多的男性在提到李宇春时非常愤怒,网上对她的攻击比任何一个选手都要尖锐。“玉米”们看后非常心疼,认为李宇春小小年纪却要忍受这样的羞辱,反而更激起她们对她的保护欲。
偶像是什么?是公众都可以接受的一个完美形象,他(她)应该完美到每一根毫毛上,但是这样的完美或准完美的偶像在今天已经太多太多,而且那股明星做派和表演出来的亲和力总让公众感觉有距离感。可是这个行业就是这样,像复印机一样复印着偶像,直到人们的审美疲劳和麻木不仁。
中国的土产偶像出现的让人措手不及,一个从来没有出现过偶像的地方,竟用一种颠覆性的方式让一个偶像升起,这种方式甚至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出现过——全民公决。当娱乐业无法用正常方式制造出一个偶像的时候,公众用手机决定了他们真正喜爱的人。要么出不来偶像,要么就出来一个极端的偶像。李宇春绝对不是那种最漂亮的女孩,但她身上具有先前各类偶像所没有的东西:真实、单纯、没有距离感、酷、不做作甚至有点柔弱,这一切一切,都通过类似真人秀的超级女声节目把她身上的各种气质全部放大出来,以往的那些偶像,未必能通过这些关隘的考验。
对于公众来说,今天需要的已不是那种真正完美的偶像,而是有气质又略带一点自己企及不到的危险感的偶像,乖且另类,这是当今人们审美的趋向。因此,还不能简单地用“花痴”这个词来描述那些“玉米”。只能说,这是公众审美发生变化后在李宇春身上找到的一个具象而已。在这个夏天,李宇春用自己的行动重新书写了“完美”这个词的定义。
【关键词】余弦定理;教学;反思
《余弦定理》是继正弦定理教学之后又一关于三角形的边角关系准确量化的一个重要定理,为解三角形提供了基本而重要的工具,是三角函数知识在具体数学问题及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中的应用,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通过笔者上这节课和先后听了4位老师关于本堂课的教学,笔者深深地从同课异构中感知到打破传统教学模式,赋予数学课堂新的活力,严格按照新课标理念进行授课,合理的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是打造一堂好的数学课的标准。下面笔者将自己在这堂课中的一些感受和大家分享。
1 反思学情
学生已经学习了三角函数、向量基本知识和正弦定理的有关内容,对于本节课的学习会有很大帮助。但本节课内容思维量较大,而高一学生观察、联想、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够深入,自主探究意识不强,使得学生在余弦定理推导方法的探索上有一定的难度。这也是我课前一直比较担心的,但通过授课笔者发现好的情境设置已经把他们深深吸引,他们可以通过合作和自主探究完成定理的推导,
2 反思教学过程
2.1 创设问题密切联系生活环境
创设与学生熟悉的的生活环境密切联系的问题,是上好一堂课也是挖掘数学问题本质的关键和主体,为了加快宁南山区与宁夏川区的城市建设步伐,缩小城市之间基础设施差距,宁夏自治区政府准备在宁夏固原六盘山修建12条隧道,由于山大沟深,工程人员在在修建每一座隧道时,首先需要测量出山脚的长度,而两山脚之间的距离是没有办法直接测量的,那么怎样才能知道山脚的长度呢?教师提醒学生说,这是一个比较贴近生活的打隧道求距离问题,这个实际问题可以转化成什么样的数学问题?让学生各抒己见,先阐述测量办法,然后通过合作探究把这个实际问题抽象为一个一般的数学测量两点之间的距离问题。将问题划归到数学的平面图形三角形中,给学生创设了一个观察、联想、抽象、概括、数学化的过程.在这样的问题情境下,再注意给学生动手、动脑的空间和时间,使学生亲临从不同途径发现余弦定理的过程,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意识,合作学习意识,并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创新能力和建模思想。 这个情境设计是自己结合教材以及宁夏的区域特点在充分把握教材文本的基础上引申出自己新的理解,原创的一个问题, 这个事例极大的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它来源于学生熟悉的生活环境又与学生的知识背景密切相关并且无痕迹的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在情感上也使生长在南部山区的学生产生明显的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意识倾向和用勤奋成就梦想的情感共鸣,
2.2 三法并举教学效果好
不同的数学内容强调不同的方法,但余弦定理的推导过程,笔者认为三法并举比较好,因为这是高一的授课内容,学生数学能力和基础有差异,有些学生擅长向量法,有些学生擅长构造三角形,有些擅长坐标法来解决问题,所以应该尽可能让学生发挥其所长来解决问题,增强自己的自信心和学习数学的兴趣,通过引导学生探究出余弦定理的各种方法,让学生自己去体会方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且学会选择最简单的数学方法。
2.3 设计好的问题,让学生学得深学得透
老师提问,请问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来解决求距离的问题?这样的提问设计其实是无效的,因为本节课的重点是利用最简洁的向量法来推导出余弦定理,所以笔者应该继续追问以下几个问题,而且大胆相信学生,肯定其能力,放手让学生主动探索出余弦定理,才能有效的培养学生的自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也让学生即感受到成功体验,也对知识加深理解和记忆,得到事倍功半的课堂效果。
3 高考题为教学敲响了警钟
2011年数学高考陕西卷文,理科都有一道解答题,题目是“叙述并证明余弦定理”。这道高考题的命制,使我对自己以前余弦定理的教学过程产生怀疑,笔者认为这道高考题实现了全国高考命题的突破,其导向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高考命题可以出教材上的原题“,另一方面是“一定要注重知识的生成过程”。以前自己的教学只是让学生了解余弦定理的推导方法,关键是如何使用余弦定理来解三角形,所以更侧重的是对公式,定理的应用,而对公式,定理的探究和推导重视不够,这样做的结果是,学生没有经历和体验知识的研究过程往往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利于学习能力的自然生成。这道高考题的命制给笔者以后的教学工作指明了方向就是我们必须从不同角度培养学生的数学素质和能力,而且一定不能忽略知识的生成过程。
关键词:利得;损失;市价交易观;会计要素界定模式;会计主体;无对价;经济权利;经济责任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1)05-0050-06
Definition of Gains and Loss Basedon Market Price Transaction View
HUANG Shen
(School of Accounting,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8, China)
Abstract: Gains and loss in China’s accounting principle are not independent factors, whose reason lies in the vague of the concept essence attribute recognition and the defect of accounting factor definition mode. According to different items of gains and loss and their difference from revenue and expense, there are different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for factor concepts, however, current factor definitions mode is difficult to explain their definition defects. From accounting report objective, accounting factor definition mode can be set up based on market transaction view, furthermore, factor definitions can be obtained, gains are certainty implementation when economic power increases or economic liability decreases as accounting subject has no consideration, however, loss is certainty implementation when economic liability increases or economic power decreases as accounting subject has no consideration.
Key words: gains; loss; market transaction view; accounting factor definition mode; accounting subject; no consideration; economic power; economic liability
利得与损失是2006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会计要素,但却分属于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表项目;其“一仆二主”的现象体现了该组会计要素的定义缺陷,更说明了会计概念界定模式之不足。针对该缺陷,笔者提出了“市价交易观”的会计要素界定模式,并在对比其收入费用概念的根本性差异后,提出利得和损失的新定义。
一、问题及其完善思路
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引领着会计理论发展方向,有关利得损失的定义也不例外。FASB于1985年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辑中给出了十大会计要素定义,其中,利得(gains)“是指某一个体除来自营业收入或业主投资以外,来自边缘性或偶发易以及来自一切其他交易和其他事项与情况的权益(净资产)之增加”;损失(loss)“是指某一个体除出自费用或派现业主以外,出自边缘性或偶发易以及出于一切其他交易和其他事项与情况的权益(净资产)之减少”。该组定义采用了排除加兜底的界定方式,排除了与其相似的收入、业主投资或费用、派现业主,用一切其他交易和情况进行了兜底,并最终将其本质属性归结为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基于学习与借鉴的思路,我国2006年首次提出的利得损失概念与FASB的表述很是相似。其中,“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
黄 申:基于市价交易观的利得损失定义
与FASB有所不同的是,我国的利得和损失并非独立的会计要素,而是被分别计入所有者权益或计入当期利润;但如何判断计入的方向,《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尚无明确的判断标准。此为缺陷之一,属于确认标准之缺陷。在FASB概念公告中,利得损失是与收入费用利润同样重要的利润表要素,也是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之资产负债表要素同样重要的会计要素,这六大要素在逻辑上无从属关系。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无业主投资、派现业主这两个要素,故为了在形式上与利得损失进行区分,我国的要素概念采用了内涵更多的排除式表述方法,虽然因此提高了操作性,但却使利得损失概念从属于所有者权益,导致同一层次概念之间的从属关系。此为缺陷之二,属于逻辑层次之缺陷。
对于利得损失定义的完善,笔者将从法学视角进行探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企业是一种法律虚构,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结合(Jensen et al,1976)。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不论是企业之设立、经营,还是企业之清算或破产,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合同、合约、契约、协议之签订与执行。其二,整个会计理论与实务体系都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建立在权利、责任(义务)法学概念基础之上。因此,对于利得损失概念的完善离不开法学(主要是合同法)理论,也只有“法眼看会计”才能更加深刻地揭示其本质属性。为此,笔者将通过对构成利得损失具体项目属性差异的分析,挖出其独立且不从属于其他同级概念的本质特征;而为了使其独立于资产负债表要素,还需对会计要素界定模式进行梳理与创新,以便更彻底地解决前述的定义缺陷。
二、利得损失差异性特征
现有利得损失定义之所以采用排除模式,根本原因在于利得损失与收入费用概念的难以区分。虽然利得损失形式上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但其与收入费用概念一样,本质上均属于利润表要素。由于差异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而更能揭示出本质,因此更需关注和探讨:
1.频度不同
利得损失都不常性发生,属于偶发性、边缘性的非日常经营事项。而收入费用则是会计主体日常性、经营性、多发性的行为。
2.起因不同
虽然利得会导致所有者权益之增加、损失会导致所有者权益之减少,但与收入费用的产生原因不同:收入与费用配比之后的是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而经营在语义上有“筹划并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2005)的含义。因此,收入费用都是主体事前筹划的经营成果,并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下列报。而利得损失则不然,利得获取与损失承担通常来自于外部的、被迫接受的、非营业性结果,因而在营业外收支项目下反映。
3.结果的差异
收入费用虽是会计主体主动作为,但不一定会有确定性结果,如赊销后的全额坏账并未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利得损失虽不是会计主体主动作为,但却有所有者权益增减之结果。
4.实现程度不同
收入费用虽然实际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但都基于“实现原则”来确认,属于已实现的利润表项目。利得、损失对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虽然在性质上已经确定,但是否实现却不确定,且对列报何张会计报表亦是不确定的。
根据现行概念,我们较易发现上述差异,但收入费用都计入到利润表,而利得损失则会被分拆到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中。这使得我国的利得损失概念存在着数量上的不确定性与列报上的可选性。然而,正是这两个不确定性导致了收入费用与利得损失本质属性区分的困难,导致“基本准则”中价值判断标准(其具体表述是“应当”)的出现。
这两个不确定性,使得利润表要素还可按确定性(是否已实现)标准来区分,而判断确定性的标准又有两个:若从会计确认考虑,只要经济利益有变化就将该增加谓之利得、减少谓之损失,而不论后续结果,该实现属广义观点。若从现实结果考虑,唯不可逆转的经济利益增加谓之利得、减少谓之损失,该实现为狭义观点。狭义观点的判断标准为实际交易或新合同签订等法律行为,基于法律背后的国家强制力而使其结果不可逆转。此时,未实现利益变化仅存于资产升值减值、股份投资的盈亏之中,属于持产性损益;而已实现利益变化,则属于交易性损益。进一步将其具体到不同项目中,结果如表1所示。
表1中所列示的项目均属于“基本准则”所认可的,但如何将其分解到利润表或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却未给出明确的标准。如果按照是否实现的法学标准,倒不失为一种思路,可以较好地处理广义与狭义利得损失概念。但基于概念之间的相似性,利得损失概念的最终界定,还需兼顾到其与收入费用概念的区分,否则问题只解决了一半。
从法学视角看,利得损失与收入费用两组概念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对价(consideration)。在法学理论中,“对价是指对另一方的要约或行为对等地给付、完成一定行为或暂不行使权利”(沃克,2003),相当于我国民法中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英美表述在世界范围内,法律体系主要被分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价理论属于英美法系之特有概念,而我国法律传统更接近于大陆法系,因此仅有与其相似而无一致的概念。 。“对价的本质――讨价还价的交换”(费里尔 等,2009),使得收入费用体现为合同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会计记录。收入与费用两者之间存在着事先公平、等价、有偿的讨价还价,因而产生了具有对价特征的交换。但利得与损失则不然,产生利得与损失的事项并不是当事人之间事先讨价还价所决定的,而是外部环境变化所致,因而不存在事先约定的对价。比如,物价变化导致了资产升值与减值,并非会计主体与那只“看不见的手”事先约定的结果;税收减免虽然会计主体可选择,但并无权利进行事先谈判;接受捐赠方是被动的,捐赠方的确可以主动为之,但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单务合同包括赠与合同、无偿的借用合同和无偿的保管合同。 之“单务”二字恰好说明其没有对价的特征。较难以理解的是债务(债权)重组,似乎含有对价因素,因为所要重组之债务(债权)是合同履行之结果,但该对价仅是旧合同之对价,而不是新旧合同差异(重组部分)之对价。因此,旧合同中债权人所减免的、债务人所获利的重组部分,确无对价可言。上述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表2的对比结果,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根据法律属性与实际结果,可以划分为三类:收入费用因有对价而为一类,交易性利得损失为一类,持有性利得损失为一类。其中,后两类属于“基本准则”中的利得损失,属于广义的利得损失。是将三组类型分别定义,还是将其中两组合并定义?此时,就需要借助于会计要素界定模式了。
三、会计要素界定新模式
对于要素界定模式,会计理论界曾有“收入费用观”(Revenue-expense view)与“资产负债观” (Asset-liability view)两模式。其中,收入费用观坚持“交易法”(transaction approach),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收益确认原则,对于资产负债的市价变动不作为收益之构成,此时的利润具有可靠性。资产负债观采用“作业法”(activity approach),以作业而非交易发生为确认原则,只要产生收益的活动已经发生,不论是否交易都在利润表中确认,此时的利润具有完整性。此为两观点之优点。但是,前者因递延项目而导致对财务状况反映的不真实,后者也有未实现损益被放大、未实现利得难以利润分配等不足。
目前,被我国2006年“基本准则”所采纳的正是FASB所倡导的资产负债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利润表列报就是典型例证。不过,“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所导致的缺陷,会计学者早已注意到:“会计师不愿意把市场涨价入账,基本上出于这两个根源:一是涨价的易变性及其短暂性,二是涨价并产生那些能用于股利支付的流动性资财。……就收益的确认来讲,相对的确定性和可验证的计量是更恰当的标准”(亨德里克森,1987)。由于股票价格的急剧变动,若将未实现损益计入利润表,会使得:
1.不符合实现原则而出现反复
现实中的股票价格虽是市场真实交易的结果,但会计主体自身并没有通过实际交易而实现该持有利得,当该持有利得随着股票价格下降而缩小,甚至变利得为损失时,会导致利润表数据的反复而影响外部使用者的决策。
2.利润波动影响的延伸与被放大
如果会计主体将未实现损益计入利润表实际上就调整了自己的利润表数据,其股东则会根据该数据采用权益法来调整自己的投资收益。如此连续的调整,就会导致未实现损益波动的延伸与放大,影响所有后续会计报表数据的确定性与该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
那么,对于公允价值计量后的未实现利得与损失所产生的波动效应如何解决?这实际上要牵扯到两个问题:其一,未实现损益是否应当确认?基于财务会计反映职能而言,由于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产生的持有性资产利得与损失均属于财务状况之构成,因此一定要反映,否则就不真实了。于是,关键就是其二,用资产负债表确认还是利润表确认?对此,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认为未实现损益既然已经确认,就应该属于当期收益;将来即使实现了,也仍然是以前期间的收益;而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FASB则认为未实现损益与已实现损益的性质不同,分开列报可增加收益信息的预测价值与反馈值(李勇,2006)。那么,究竟应当在哪一张会计报表中列报?这又牵扯到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各自不同的报表目标,往上追溯就是财务会计目标。
一般认为,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会计主体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会计主体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从会计反映真实的职能出发,资产负债表应当反映客观真实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其计量属性应当是该特定日期的市场价格(market price),基于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未实现利得损失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如此的财务状况才是客观真实的。因为,该波动所影响的项目因符合要素定义而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只不过在调整资产、负债金额的同时,其差额属于所有者权益之构成。同时,利润表之目标是反映特定期间会计主体实际的经营成果,其内容应当是收入费用,其时间区间应当是表头所表明的确定期间,其计量属性应当是主体实际交易的价格。因为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显然不是会计主体筹划并管理的对象,是不符合利润定义的,既然不符合利润定义若利润概念中包括利得与损失,则其概念也是有缺陷的。有关利润概念的完善,参见拙作《利润概念之法学完善》(《当代经济管理》2009年第11期第93-96页)。 ,就不能成为利润表项目之构成。
根据两张会计报表不同的报表目标,其反映内容与计量属性也有所不同。其中,利润表确认应当坚持“交易法”原则,从而客观反映出管理层努力的结果,以助于“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资产负债表应当秉持“作业法”原则,对市场价格变化予以充分反映,以便客观反映出特定环境下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从而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会计信息。因资产负债表采用“市价原则”计量、利润表采用“交易原则”确认,故该观点可以被称为“市价交易观”(market price- transaction view)笔者在探讨利润概念时,曾称其为“真实交易观”。但因真实是对会计目标的表述,层次远高于利润表的“交易原则”,故将真实与交易并列是不恰当的,更为确切的表述是“市价交易观”。 。
按照市价交易观,因公允价值变动等未实现损益不计入当期损益,则企业间相互持股所导致的价格波动效应就仅存于资产负债表,对此进行充分披露是唯一对策。市场价格变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反映客观状况是会计之目标;即使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会计信息使用者并未质疑公允价值计量,而是质疑其所采用的“非活跃、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价格(证券交易委员会,2009),实际是在置疑会计信息的不透明。因此要解决对未实现损益确认的质疑,对策便是充分、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便让会计报表使用者检验会计数据,同时可根据自己需求对其重述,以满足其具体决策需求。可见,“市价交易观+透明化披露”不仅可合理解决未实现损益的确认问题,而且可实现利润表反映真实之利润、资产负债表反映客观财务状况的报表目标,实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的会计目标,因而是一种可合理解决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缺陷的会计要素界定的新模式。
四、利得损失新定义
采用市价交易观的模式后,利得损失仅为已经实现的、交易性利得损失,并在利润表中列报;尚未实现的部分则属于持产性损益,属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再计量。按照这样的思路,三组概念则有以下差异性特征:
一是结果的确定性差异。利得(损失)是经济利益增加(减少),属于具有确定性的不变结果;持产性损益则是市场价格波动的效果,会因为市场价格的逆转而逆转;收入费用则会因为已确认债权、债务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
二是起因的对价性差异。利得损失虽通过权利行使、义务履行而实现,但却无事前对价的存在;持产性损益仅属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再计量,亦无对价;收入、费用虽然也表现为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但却有事先对价。
三是共同的法学基础。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基础使得所有会计要素本质属性及其差异均在于其法律属性,会计理论界对于负债要素“现时义务”的共识就是一个例证同一会计要素定义有着不同观点,但国际上唯一获得共识的是:一致认为负债本质属性为“现时义务”,这是我国会计研究机构在2001年的结论。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1页。实际上,这是“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的必然结果。 。基于确认基础的统一,使得不论是收入费用概念还是利得损失定义,甚至持产损益(实际上是资产负债表要素)的确认,其共同基础均在于权责发生制所包含的法律属性。因为财务会计反映的是会计主体的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归属与变化的界定标准是法律规定。本文所涉及的利得损失、收入费用之结果由会计主体享有承担,均在于其法律属性。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完善后的要素定义:利得是指会计主体无对价的经济权利增加或经济责任减少的确定性实现;损失是指会计主体无对价的经济责任增加或者经济权利减少的确定性实现。上述定义中,法律对价的限定使得新定义能够与收入费用概念进行有效的区分,而不必采用排除式的表述;而确定性的修饰,又使其与持产性损益得以区分;其经济利益“实现”的表述,揭示了其所坚持的交易原则,并与利润表的动态特征相一致,与资产负债表的现时权利义务的静态特征相区分。最后,新定义将利得损失上升为独立的、第一层次的会计要素,并具有其他要素所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的法学概念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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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 M. 沃克.2003.牛津法律辞典[K].李双元,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48.
杰弗里•费里尔,迈克尔•纳文.2009.美国合同法精解[M].第4版.陈彦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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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委员会.2009.市值会计研究[M].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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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2006[K].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6.
关键词:高职教育;酒店管理;定位;措施
作者简介:鲁琳雯(1964-),女,浙江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12-0032-03
近年来,我国酒店管理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酒店管理专业高职院校在校生的数量,还是教学的质量,都令人欣喜。但在酒店管理专业的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反思、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定位不清,出现了偏差,从而给酒店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与发展带来了困惑。尤其是一些按传统教育模式、陈旧思维方式提出的培养目标,有可能把酒店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实践引向误区。因此,我国酒店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莫过于正确的定位。解决好这个基本问题,深化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改革,无疑是保持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
一、目前社会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的定位
现代化的酒店服务与管理不单单是过去那种琐碎、简单的家务性劳动,而是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智力性劳动。随着酒店硬件的不断完善,酒店电脑智能化管理、信息技术的运用、酒店文化的建设等都需要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具备创新能力的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才。但由于我国酒店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时间较短,从事酒店管理专业高职的大部分是两类出身:一类是由过去的中职、中专升格而来;一类是普通高校办的二级学院。这使得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有原来的胎记,加之过去若干年的办学惯性,高职酒店管理专业要么是中专酒店专业的发面馒头,要么是普通高校酒店管理专业的压缩饼干。这导致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的办学定位游离于自身的培养目标,也使人们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的定位认识不清,甚至在高职院校内部认识也不统一,办学特色更无从谈起。这些模糊认识主要有:
1.中职中专出身的人认为,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就是为酒店进行的职业培训,只强调技术技能培养,忽视人文教育和理论教学,将人文教育边缘化;也有人认为学生将来从事的是服务性质工作,不是做研究,无须掌握多少理论知识。
2.普通高校办的高职学院认为,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要重视学科的系统性,讲求知识的连贯性,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缺乏对学生动手能力、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使高职院校的职业技术特色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
3.百姓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的认识存在误区。众多百姓看不起为酒店服务业培养人才的高职院校,认为酒店管理专业仅仅是培养端盘子、叠被子的服务员,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不屑一顾。因人们缺乏市场意识,令中国这个全球人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成了酒店业高级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最为紧缺的国度。
4.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酒店业的“实用性”就是市场急需什么服务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服务人才。从表面看,人才的培养与市场进行了对接,实际上,这只是顺应了市场的短期需求,其结果必然是专业设置口径过窄,人才培养的功利导向过重,学生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不强。
5.一些高职学院与酒店供需双方在认识上、操作上的差异也造成了一些不协调。如高职生读了三年书,酒店让他们从服务员做起,令其难以接受。部分高职生缺乏吃苦精神,不安心从酒店的基层做起,对学历比自己低的管理者产生鄙视心理,由于心态调整不好,无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就业很短的时间里,便频频跳槽,无法给自己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高职院校认为,酒店在招聘人才、使用人才时急功近利,一味地实用主义,只考虑短期利益,不考虑可持续发展,比如把大学生当作简单的劳动力,使他们看不到前途。而酒店却认为大学生“难伺候”、“不好用”、“反正不安心,不如使用职高生”,这种认识上、操作上的差异,造成供需双方的不协调,影响了人才的录用和成长,影响了酒店业可持续发展与高职教育双赢的大局。
二、对酒店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定位
酒店管理专业的办学定位是一个系统,[2004]教育部1号文件就提出“坚持科学定位,明确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方向。”[2006]16号文件又对高职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规格、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因此,我们需要找准酒店管理专业高职培养人才的目标及其人才规格定位和就业去向,解决好知识与技能、理论与实践、专业与基础等方面的矛盾,尤其是要认清高职教育与中专教育、本科教育的区别。实际上,高职教育就是培养适应酒店业发展需要、胜任现代酒店管理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第一线岗位要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四星级以上酒店,从事前厅、客房、餐饮、康乐、酒吧、人力资源、销售、公关等职业岗位服务与管理工作,须胜任酒店基层或中层管理职务。根据这一目标我们可以对酒店管理专业作如下定位:
1.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片面发展的人才。也就是说,道德、性格、思想、知识、能力、体魄这六个方面是不可或缺的,这是教育本质属性的体现。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对于职业培训而言,高职教育应该是品德与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这就要求我们在办学过程中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从办学理念到课程设置,从培养目标到教学模式,都要体现二者的融合与协调,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更要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社会意识和综合素质。
2.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的人才,而不是一般层次的人才。对高职学生的素质教育应重点放在职业道德素质和高技能素质的培养上,应采取切实措施提高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水平。从培养目标的层面看,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一般设定为“相当一部分学生在毕业一年左右要成为酒店基层乃至中层的管理骨干。毕业3~5年后,部分学生要成为酒店行业的精英人才”。
3.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酒店业岗位应用型的人才,而不是理论型的人才。相对于本科院校而言,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应该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要适应市场――酒店业需求进行办学,即以服务于酒店业为宗旨,产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确立此类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人才规格定位,培养适应酒店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根据上述培养目标的定位,酒店管理专业高职学生应该不仅具有娴熟的专业技能,而且应该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最终要具备三种能力:一是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和管理能力;二是理论和技术的转化能力;三是社会综合活动能力。因此,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必须完成两项任务:第一,让学生熟悉和掌握专业技能;第二,培养学生基层和中层管理的能力。只有这样,所培养的学生才能和操作型的中职学生及科研型的本科学生区别开来,有别于职业培训,突出其应用型、实战型和技术型的办学特色,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科学定位应采取的措施
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真正被社会广泛认可,成为一种独立的、无法替代的高等教育类型,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办学理念,明确办学方向,努力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一)构建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培养的是行业中的基层或中层管理者,这类角色既需要专业操作技能,又需要有管理能力,同时又承担着班组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激励等管理职责,而做好主管、领班等基层工作,是酒店生存或良性运转的根基。目标决定模式,只有对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有了正确而全面的认识,我们才可以正确选择酒店管理专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1+0.5+1+0.5” 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比较适合高职教育,即学生首先在校学习一年,掌握酒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然后去酒店实习半年熟练掌握前段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以获得对酒店行业的感性认识,弥补在学习理论时感性认识上的空缺。经过实习,学生带着对酒店行业的感性认识回到学校再学习一年的酒店管理方面的其它课程及技术,最后再到酒店实习半年。这样的教学模式能够使学生将酒店管理理论知识和酒店实际工作能力更有效地结合起来,毕业后就能直接进入酒店的管理岗位,得心应手地进行工作。
(二)建设与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市场需求证明,高职教育既不能采用操作型的中职教育模式,也不能沿用学科型的本科教育模式,应该着力从传统教育“理论深、起点低、内容旧、应用少、学得死”转变为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浅、起点高、内容新、应用多、学得活”的特点上来。课程设置应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以应用为特征,遵循“加强基础、突出主干、减少重复、注重实践”的原则,优化课程体系;按照“继承、摒弃、增加、合并、创新”的方针,整合课程内容,大力删减可讲可不讲的内容,可开可不开的课程;建立开放、个性、多元课程体系结构,形成“三级教学平台”(打造学生作为“社会人”、“职业人”的社会素质和职业素质的“工具平台”,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适应职业流动和提升能力的“专业基础理论平台”,培养学生适应职业岗位(群)的“专业技能平台”);积极开展现场教学、形象教学、个案教学、多媒体教学、模块化教学,本着少讲多练的原则,配置以相应主干课程,使理论和实践、知识与技能、专业与基础进行有机结合,使整个教学过程与岗位要求贴紧,突出专业能力的培养,凸显人才培养水平。
(三)知识与能力并重 注重职业意识的培养
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学生强烈的职业意识、职业习惯和职业能力。其中职业意识和职业习惯的养成是酒店管理专业教育的灵魂。只有把知识和技能紧紧依附在这种职业意识和习惯上,才可以称得上是成功的教育,学生只有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意识、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娴熟的操作技能,才能够在酒店企业充分施展才能。
综上所述,只有解决好酒店管理专业高职教育的定位,澄清模糊认识,运用工学交替“1+0.5+1+0.5”的人才培养模式,把握培养中、基层酒店管理人才方向,高职酒店管理专业教育才具有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教高[2004]1号《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
[2]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3]朱莲.加强岗位能力培养提高酒店类高职学生职场竞争力[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
[4]史保金.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市场营销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分析[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4(6).
[5]黄 晨.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与就业定位[J].职教论坛,2004,(21).
[6]罗德清,蔡平.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关键词:教师管理;生态管理;可持续发展;共生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3)02-0003-04
教师生态管理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是尝试将生态学思想渗透在教师管理中而提出的建构性概念。对其展开深入研究首先必须解决一些诸如定义与本质等基础性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围绕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和论证:第一,厘清教师生态管理的定义,以避免产生认识上的歧义;第二,揭示教师生态管理的本质,以把握研究的出发点和关键。
一、教师生态管理的定义
从字面上理解,教师生态管理就是对教师进行生态管理。因此,要给教师生态管理下一个较为确切的定义,厘清生态管理的定义是关键。
(一)生态管理的定义探讨
生态学原本是“讨论生物与环境及共同生活的各个体间种种关系的科学”[1],属于生物学的一个分支,后来逐渐发展为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智慧、理念和方法。生态学与管理学的结合催生了“生态管理”①一词,但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词条,已有的相关学术文献对此概念进行讨论的也并不多,所以,要明确何为生态管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有限的已有文献资料中,学者们对生态管理的内涵进行了一定的阐述:如Robert C、Szaro等人认为,生态系统管理是这样一种方法,它试图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为人们与其生活环境的互动来参与制定可持续的方案,目的是修复和维持健康、生产率、生物多样性和全面的生活。[2]陈向阳将生态管理定义为“用系统的、全面的、有机统一的生态学理论和思维方法去研究整个管理生态系统及其规律,把整个管理生态系统视为一个‘有机体’,注重这个‘有机体’中各个组成部分的‘互动性’,偏重于运用生态模拟的方法,去建立管理的生态模型”[3]。王琪指出,生态管理试图把系统整体的生态观念运用到组织管理领域,用生态学的思维范例来指导组织管理理念和管理行为的变革。[4]刘海认为,生态管理作为一种理念,是在尊重发展主体的内在特性及具体管理领域特殊性与内在规律的基础上,强调管理的和谐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5]佘正荣将生态管理的特点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它强调经济与生态的平衡可持续发展;二是它将传统的直线型管理转为循环的渐进式管理(又叫适应性管理);三是生态管理强调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认知到所有生命之间的相互依存,及生态系统内各组成部分彼此间的复杂影响;四是生态管理强调更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更广泛的参与,它是一种民主的而非保守的管理方式。[6]周建平则认为生态管理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强调整体性;其二,强调平等性,打破那种等级制;其三,生态管理也打破封闭性,注重相互作用,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可创生性”;其四,生态管理强调组织、个体的自我生长性,共生互动则赋予生命机体以自我生长的内在动力。[7]
以上观点从不同方面说明了生态管理的内涵,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生态管理将研究对象视为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由各种相互依存的生态因子构成;第二,生态管理基于事物发展的内在特性,强调管理的合规律性;第三,生态管理渗透着整体关联、动态平衡、多元共生、平等参与、开放、自我生长等思想;第四,生态管理追求系统各要素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将生态管理定义为:管理者基于管理对象的内在特性,在有机整体、动态和谐的思维指导下,通过积极互动、共生合作等手段强化管理系统中各种关系的有益联结,进而实现该系统各要素的协同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二)教师生态管理的定义
将生态管理的思想应用于教师管理领域,管理者、教师、管理活动以及环境(包括物质环境、精神环境和心理环境)等要素共同构成了管理生态系统,管理者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通过管理活动形成广泛的有机联系,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建构。教师生态管理就是指管理者基于教师发展和组织运行的内在特性,在有机整体、动态和谐的思维指导下,通过积极互动、共生合作等手段强化管理系统中各种关系的有益联结,进而实现教师和组织的协同可持续发展。具体地讲,教师生态管理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蕴:
1.教师生态管理是一种适切性管理
由于每个教师的先天禀赋、成长环境和发展水平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其性格气质、行为风格、需求内容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作为管理者,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差异性的存在,同时还要有意识地在管理过程中渗透这种差异性。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年龄阶段的教师在考核评价标准、激励方式、培训形式等方面不宜采用完全统一的方式、方法,而应贴切特定主体的实际样态,将差异性、选择性、灵活性、权变性的思想渗透于管理之中,这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诉求和彰显。
2.教师生态管理是一种去中心化管理
生态管理建立在有机整体论的哲学基础之上,系统中的各个要素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彼此之间是平等的、互为主体的关系。在教师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和教师在人格、权利等方面都是平等的主体,片面地“一切为了组织目标”或“一切为了教师”的管理都是一种“中心论”的管理价值取向,机械地把管理者和教师对立起来,使整个管理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遭到破坏。
3.教师生态管理是一种对话的管理
管理者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有着复杂的、不断变化的相互联系,他们有各自的价值观念、认知水平、需求指向和理想信念等,在面对同一问题的时候,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诉求。各主体之间需要通过真诚、平等、开放的对话,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认识的相对统一性和行为的协调一致性,即通过对话实现“组织的人化”和“人的组织化”,使二者融合成为一个有机的共同体。对话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创造生成的过程,个体的思想、情感、实践智慧等都能够得到较好的传递、碰撞、升华和分享,促进管理者、教师在民主的氛围中互相学习、互相建构。
注释:
①在相关文献中,关于生态管理有生态型管理、生态式管理、生态系统管理等多种表述方式,本文在文献梳理过程中将上述概念均纳入“生态管理”范畴。
参考文献:
[1]李聪明.教育生态学导论:教育问题的生态学思考[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9:7.
[2]Grumbine,R.E.What is Ecosystem Management[J].Conservation Biology,1994(8).
[3]陈向阳.学校隐性管理[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112.
[4]王琪.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7:99.
[5]刘海.高校后勤生态管理的基本内涵及内蕴价值――基于高校绿色发展的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2).
[6]佘正荣.生态智慧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7]周建平.生态管理与教学管理制度变革[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3).
[8]安世遨.对话管理:超越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新范式[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9]陈光辉.心理科学对人的可持续发展的诠释[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
Teacher Ecological Management: Definition and Essence
HU Fang
(School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China)
关键词:高中物理;动能定理;解题;认知规律
下面是我在实际教学中所采取的步骤:
一、功(W)
1.表达式:W=FL(F与L同向)
2.单位:1J=1N・m
3.是标量:W>0则加快物体运动,为动力
W
4.是过程量:表示力在空间上的积累过程(可作F-L图像,用面积累加来说明)
二、动能(Ek)
1.定义:物体由于运动而具有的能量
2.表达式:Ek=■mv2
3.单位:1J=1kg・m2/s2=1N・m(可让学生推导)
4.是标量:Ek≥0
5.是状态量:物体对应不同状态一般具有不同的动能(可举自由落体运动为例)
下面来讨论功这个过程量与动能这个状态量之间的关系。
三、动能定理
如图,光滑水平面上,有一质量为m的物体,其原来的速度为v1,在水平力恒F的作用下,向右运动了一段距离L,速度变为v2, 我们说物体的动能发生了变化。现在的问题是:物体的动能为什么发生了变化?显然是力对物体做功造成的,那么,功和动能的变化二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
1.定理的推导(可由学生参阅教材相关内容,亲自动笔来进行)
W=FL……①
F=ma……②
v22-v12=2aL……③
①②③联立得W=■mv22-■mv12
其中W为力F对物体所做的功,■mv22为末动能,用Ek2表示;■mv12为初动能,用Ek1表示。
2.定理内容:力在一个过程中对物体所做的功,等于物体在这个过程中动能的变化
3.表达式:W=Ek2-Ek1
4.理解要点:
(1)公式确定了功与动能变化之间的因果关系,即:
W>0 则Ek2>EK1 动能增加
W
W=0 则Ek2=Ek1 动能不变
(2)公式中的W应理解为合力对物体所做的功,基于这一点,公式可变形为:
①F■L=■mv22-■mv12
②W1+W2+W3+……=■mv22-■mv12
(3)此公式既适用于恒力做功也适用于变力做功;既适用于直线运动也适用于曲线运动。
四、应用动能定理的解题步骤
1.确定研究对象及研究过程
2.进行受力分析及做功情况分析
3.确定初、末状态的动能
4.根据动能定理列出方程
5.求解方程,分析结果
例1.一架喷气式飞机,质量m=5.0×103kg,起飞过程中从静止开始滑跑。当位移达到L=5.3×102m时,达到起飞速度v=60m/s。此过程中飞机受到的平均阻力是其重量的0.02倍。求飞机的牵引力。
研究对象:飞机,研究过程:起飞过程。
初动能:Ek1=0,末动能:Ek2=■mv2
做功情况:牵引力F做正功;阻力f做负功。
由动能定理①式,有
(F-f)L=■mv2-0……①
f=0.02mg……②
①②联立代入数据得F=1.8×104N
例2.质量m=4.0kg的铅球,从距地面高H=1.45m处由静止自由落下,陷入地面深h=5cm时静止,求铅球落地时受到的平均阻力。(g取10m/s2)
研究对象:铅球,研究过程:整个下落过程。
初动能:Ek1=0,末动能:Ek2=0
做功情况:重力做功WG=mg(H+h) 阻力做功Wf=-fh
由动能定理②式,有
mg(H+h)-fh=0
整理得:f=■mg
代入数据得:f=1.2×103N
设计以上两道例题是有所考虑的,其中例1为书上例题,主
要是引导学生运用动能定理的表达式①来解题,体会其内在含
义;例2为一道较典型的课外题,目的是引导学生运用动能定理的表达式②来分析过程,解决问题,即抓住初末状态而中间过程可不用考虑,非常简洁。这两道例题在引导学生分析讲解过程中效果是比较好的,易于接受,易于掌握,能够为进一步学习动能定理的应用打下基础。在接下来的教学中,还需要创设不同类型、过程各异的习题加以巩固。
以上是我在实际教学中,对动能定理这一节教学过程的设
计。据此谈几点体会。
第一,所教对象为普通高中的学生,他们基础较差,逻辑思维能力不强,学习习惯又不好,虽然通过前面的学习已经初步认识了功及动能的概念,能够解决相关的比较简单的问题,但并不扎实,知识的掌握比较零散,不够系统,缺乏严谨性。因此,在紧接着学习动能定理这一节时,需要教师帮助设计一个简单、系统、严谨的学习框架,设计过程较简单、针对性较强的例题来分析和引导。
一、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养教育和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高低和熟练程度是医院水平的体现,医务部、护理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抓好日常技能培养,并且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分别组织开展全院性技能考核评比,医院对优秀个人和科室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将考核成绩纳入科室年终优秀评比条件之一。
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根据《四川省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医学教育是所有医、技、护理人员学校毕业后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必要途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所有医、技、护理人员职称考试、聘任,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年度考核等的必备条件。
1、医院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院专家或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回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讲座。主要介绍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检查、新诊断、新治疗以及疑难危重病案讨论等,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
2、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学术小讲课,新技术、新方法讨论以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等,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邀请外地专家、教授来院讲学。
4、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总结临床经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并撰写论文,但所有对外交流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经医务部、护理部审核签字并交科教科登记、盖章后方能交流发表,交流发表后持刊物原件再次到科教科登记。否则不报销发表费用,不评选优秀论文以及计算继续教育学分。
5、所有医、技、护理人员每年必须要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且初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5分;中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10分;高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15分。
6、无论是全院性或是科室学术讲座、讨论医技小讲课等均应有记录、参加人员签字、教案等备查。
三、严格外出培训进修学习监督管理
1、医务部、护理部及科教科应严格审核监督管理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及学术论文交流、发表。结合医学科学发展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训及学术技术交流等,努力培养医疗护理高新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2、外出参加学术论文交流、专委会会议、短期培训,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复参加,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三年内不得重复参加,若因病、因事临时不能参加者,未经院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参会资格。
3、凡外出参加学术论文交流、专委会会议、参观学习短期培训学习结束后,由参加者持院领导审批同意书、到财务科填报差旅费审批单,经院领导审批报销差旅费。
凡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超过一月,脱产、半脱产“专业证书”学习以及读研者学习期间生活费领发、路途车费报销按财政部门及医院有关规定进行。
财务科在审核填报差旅费前务必认真审核是否有领导审批及医务部、护理部及科教科审核签字。凡不按规定程序外出者,医院不报销任何费用,并按旷工等有关规定追究不假外出责任。
4、凡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专业证书学习及读研者不遵守进修学习医院或主办单位规章制度,无故终止学习或被退回单位者,其进修学习费用概由本人负责。情节严重者医院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