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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期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实施《国
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卫生科技进步,现就促进我国卫生科学技术发展
,讲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卫生事业的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卫生科学技术要以防病治病为中心,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自主创新为龙头,夯实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促进开发研究
与技术应用,全面推进卫生科技进步。深化卫生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卫生科技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卫生技
术应用的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技术服务。
二、总体目标
卫生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科技工作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的方向,突出技术创新与体制改革两条主线,围绕知识更新、技
术流动、成果转化三个中心环节,构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成果推广应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四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努力,
做到卫生科技工作与防病治病密切结合,为卫生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卫生科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任务,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积极、务实、有效的措施
,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贯彻《纲要》,促进卫生科技工作的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大力促进卫生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卫生科技进步。
以增强卫生科技创新能力为基础,鼓励原始创新,突出集成创新,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放在卫生科技
工作的首位。以自主创新为龙头,大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坚持实
事求是,突出工作重点,实现全面跟踪和重点跨越的目标。
国家级卫生科研机构和医科大学要把知识创新作为主要目标,地方科技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疾病预防救治的应用研究
。基础研究要加强联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国家级卫生科研机构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科研机构,要选择有基础、有优势的关键
项目,围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集中力量,主攻共性和关键技术,力求取得突破。卫生科技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要选
择有特色、有需求的重点领域,加强适宜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积极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同时,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科技支撑条件建设。
要广开渠道,多方筹集科技研究资金。各级卫生部门和科研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国家和地方科技经费的申报、立项、使用和管理,
确保用好国家科技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有关地区、有关单位要做好卫生部管理的重大科技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资金等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科学的运
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积极性,使科技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事业发展状况,不断增加卫生科技工作投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安排
工作经费都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卫生科技工作,并把卫生科技成果作为评价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指标。
要加强横向联合,强化部门协调、部省共建、军民结合、行业配合、国际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形成发展卫生科技的合力。
加强科技支撑条件建设。卫生部抓好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把重点实验室办成高水平、高质量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
流的平台。卫生部对部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绩效评价,做到有进有出。在“*五”期间,努力打造覆盖面广、学科齐
全、功能完善、适应科技创新的卫生部重点实验室网络。各地要把抓好重点学科、领先学科建设放在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部署
,积极推进,注重质量,稳步发展。认真做好卫生科技信息、医学实验动物等工作。
(三)继续深化卫生科技体制改革。
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为目标,以调整结构、转换机制为重点,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力争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新
进展。
进一步深化卫生科研机构改革。重点抓好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
院所制度,使其成为管理机制科学规范、优势学科集中、学科带头人优秀、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资源有效配置、研究环境宽松的医药
卫生研究重要基地。建立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技术开发应用体系,以中介
机构为主的科技服务体系,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
抓好制度创新,改革不利于科技发展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和氛围。重点要改善科研立项、科
技评价、人才培养、成果转化、项目审批等方面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使之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有效。
(四)加强卫生技术评价和管理。
从规范技术使用,防止卫生技术不合理应用入手,以保障卫生技术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为目标,以机制建立为核心,
以技术评估为手段,加强卫生技术管理,建立卫生技术评估和卫生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卫生高新技术的
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的评价。要充分利用循证医学、伦理学评价等手段,通过对卫生技术应用可能产生的正负效应进行
评价,讲指导其合理应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定技术政策、评估信息、推行技术规范等措施,使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群众合
理使用卫生技术。
加强卫生科技管理法制建设,结合卫生科技工作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促进科技发展、规范科技管理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管
理程序,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使卫生科技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制度
,对科技立项、成果评审、项目审批、科技人才评价等制定评价指标、评价程序、监督程序、纠正程序等,确保科技评价工作科学公
正。
(五)进一步做好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
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适宜技术,提高城乡基层的技术服务的能力是卫生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争取
各方面对适宜技术推广的投入,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卫生部在继续做好“十年百项”推广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卫生适宜技术推广
的新的途径和措施。各地区、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于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工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卫生主管部门应
当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适宜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要采取有效方式,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参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要加强卫生科普工作,把防病治病的科技知识送入千家万户。
(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建设。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保障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开展病原微生物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是我国疾病控制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
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要认真抓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验室生物安全文化建设。各地区要充分重
视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件的改善,争取在“*五”期间,在所有相关单位设立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要建立完善
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整有效的管理文件。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
做好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工作,不具备生物安全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要抓好
培训工作,对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进行生物安全培训和年度考核,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注重实验
室质量建设。国家、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实验室要率先做好实验室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培养造就科技人才和队伍。
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卫生科技人才和团队是我们的重要任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营造有利
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
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在人才培养和使
用的过程中,既要重视科研型领军人物的培养和使用,也要重视科技应用型人才、科技管理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做到人尽其才。同
时,要注意引进国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加强卫生科技合作与交流,按照《“*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的要求,紧密结合卫生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国际卫生科技
合作和智力引进以及人才培养项目,在引进中消化吸收,在实践中改造提高,在发展中实现再创新。
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和制定有效措施,大力弘扬优良的学风,坚决抵制科技工作
中的不良风气。要高度重视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要注重造就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管理才能和科技知识
、能够专心于科技管理工作的人才队伍。
要高度重视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要注重造就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管理才能和科技知识、能够专心
一、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在有效降低创新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对于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为代表的我国科技中介机构迅速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一批高水平的机构正在兴起,区域性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在一些地方已开始形成,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近年来,科技管理部门在推动科研机构向科技中介机构转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建立科技中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为科技中介机构的大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2.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是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尚未给予足够重视,缺乏工作思路和有效措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科技评估、创业投资服务两类机构比其他类型的机构发展滞后。二是专业化服务程度不高。相当数量的机构规模较小,服务手段落后,主要业务仍局限于场地、公共关系或低层次的技术、信息服务。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四是发展环境还不完备。信息资源流动不畅,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尚未到位,规范、促进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还不健全。从总体上看,我国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仍然严重不足,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3.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发展阶段。党的*大报告明确讲,要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必须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国家创新体系中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已日益突出,成为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各地方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把相关工作摆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发展、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位置,切实予以加强。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4.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以“*”重要思想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为指导,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的运行效率和效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鼓励多种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推动社会力量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使之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撑,成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力量。
5.现阶段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主要目标是: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建立起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需求。
当前要重点围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科技工作运行绩效等方面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要在继续增加机构数量、扩大服务面的同时,着力培育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努力改善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的同时,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在积极完善发展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
6.加速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推动必须着眼于市场需求,注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要把规范化运行作为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规范;三是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科技中介活动实行与其规律和特点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实现科技中介机构的全面发展;四是地方建设与部门推动相结合,要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整合地方资源,紧紧围绕地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五是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在大力推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通过网络化协作提升科技中介机构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六是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相结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以指导实践的深化和发展。
三、全面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7.组织和引导专业技术力量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要以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科研机构整建制转为科技中介机构;组织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立足于科研设备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提高科技情报信息机构的信息采集、分析和综合加工能力,与技术交易机构共同发挥区域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要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引导政府部门所属政策调研、软科学研究等事业单位转变运行机制,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评估活动;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盘活存量资产;继续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科技中介服务。
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要采取专项措施,使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充实技术力量,通过转换运行机制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技术经济协作组织的发展,实行区域化布局、市场化运作,增强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市场开拓能力,为广大农户提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成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8.完善科技中介服务门类,提高服务质量。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当地的科技中介机构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组织形式,将服务业务向技术集成、产品设计、工艺配套以及指导企业建立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经营机制等领域拓展,充实服务项目的技术内涵,满足日益多样化、系统化、高层次的服务需求。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创业人员的服务业务,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针对投融资渠道不畅问题,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吸引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活动。
要深化科技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在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上给予必要的保障,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激励,使其在工作中能够充分施展才华,带动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
9.培育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方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渠道,选择有区域优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等,在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服务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紧密结合科技计划管理制度的改革,择优扶持一批科技评估、咨询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提高项目论证、实施策划和效果评估能力,深入参与各类科技发展计划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要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技术经济合作组织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能力。
科技部将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与地方政府共同支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
10.加强科技中介机构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与协作。通过广泛建立协作网络,使科技中介机构一方面能够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业知识、优势人才和技术开发、检测、中试设施,作为开展中介业务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能够与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和投融资机构协调配合,相互集成,为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四、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11.建立公共科技信息平台。中介服务的生命力在于知识和信息。各地方要尽快解决公共信息渠道不畅、供应不足的问题,打破信息封闭,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信息研究分析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向科技中介机构开放科技成果、行业专家信息,为其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信息服务。科技部将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支持以科技情报信息机构、成果管理机构、技术交易机构为基础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制度。
12.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要把依靠中介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对科技中介服务能够承担的工作,特别是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计划、先进技术推广、扶持政策落实等,要积极委托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依靠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其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同时,为科技中介机构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在办好创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功能互补的科技中介机构建立紧密业务联系,使之成为高新区服务功能的有效延伸,实现高效管理,优质服务。
13.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中介服务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可按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划分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定位。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改制为企业或按企业化管理,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壮大;政府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鼓励其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大胆实践多种形式的营利模式。非营利机构要以服务为宗旨,将主要业务集中到难以取得相应经济回报的服务领域,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政府给予必要资助并与绩效考核挂钩。科技部将选择若干省市开展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在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同时,各地方要加紧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政策法规环境。
14.为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渠道。要把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作为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出国培训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使国内机构的服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要支持资质好、信誉高、运作规范的机构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同时吸引国际知名中介机构进入我国开展业务,鼓励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办科技中介机构,使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国内外竞争中发展壮大。
五、大力开展科技中介机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15.要组织科技中介机构学习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既要学习国外科技中介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也要学习国外政府在扶持、引导和管理方面积累的成熟经验。对国外比较完善的制度和规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实施,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加以改进和创新;有的可以高薪聘请国外人才讲课或在我们的机构中担任职务,面对面地、更直接地向他们学习;有的也可以派业务骨干出国进行短期或长期学习,真正学到最核心的经验、知识和技能。
16.要促进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发展慢的地方要向发展快的地方学习,刚起步的机构要向已经取得初步成功的机构学习,经验少的人要向经验多的人学习。科技管理部门要把组织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的学习、交流和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发展较慢的地区派人到发展快的地方兼职,亲身体验、边干边学。
17.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大部分人员都是改行过来的,在中介服务业务方面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再学习、再培训的需求尤为迫切。要把培训作为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讲明确要求,根据人员知识结构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重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在时间和经费上予以保证。培训内容既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公共关系以及现代科技、经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也要包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专门知识,以及科技中介服务的方法、规则、手段等专业技能。
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对重点机构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科技评估、知识产权等目前仍然十分薄弱、迫切需要加快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将直接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加大投入强度。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也要抓好培训工作,深入了解当地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训需求,针对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培训,注重实效,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发展科技中介行业协会,推进人才培训与行业自律
18.建立健全各类科技中介行业协会,是加强政府指导、完善科技中介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各地方要以促进科技中介机构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宗旨,以会员制为主要形式,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组建各类科技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同业交流、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活动,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共同发展模式。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指导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使之能够吸引优秀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国家政策咨询、市场调研和预测、项目引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人才培训、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成为科技中介机构与政府、中小企业、科研单位联系的重要渠道。
19.依托行业协会积极探索建立科技中介机构的信誉评价体系。信誉评价要以科技中介机构为对象,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质量为重点,采用科学、实用的方法和程序,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用户满意程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信誉评价工作要以维护科技中介行业信誉、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为宗旨,以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参加为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建立信誉评价信息和查询制度,推动信誉监督管理社会化;要与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实施相结合,促进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对取得较高信誉等级的科技中介机构,科技管理部门在重大科技决策、科技计划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20.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给予充分授权和支持。行业协会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制定和实施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执业操守、违规惩诫、资质认证等行业管理制度,组织本行业的科技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形成重合同、守信用、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使行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七、加强对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工作的领导
【关键词】科技发展;人才建设;技术创新
一、前言
据科技部监测和统计:2009年山东省R&D经费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4%,低于全国1.54%的平均水平,居全国第9位;2010年山东省科技活动产出指数为24.19%,远低于全国56.47%的平均水平,居全国第23位;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均居全国第9位,位次也不高。总体来看,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目前山东省的科技投入强度仍然偏低,特别是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偏低的问题亟待解决。为了能够有效的支撑起山东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的发展,必须提高科技投入强度,优化投入结构,提高科技产出水平。因此,本文通过深入分析山东省科技发展现状,找出影响科技发展水平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提高山东省科技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山东省科技发展现状分析
1.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较快发展,基础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0年山东每万人拥有科技活动人员23.1人,2009年提高到38.88人。科学活动人员素质有较大提高,科学家与工程师数2009年达到25.95万人,占科学活动人员总数的70.88%,高于全国64%的水平。每万人拥有科学家与工程师数达到28人/万人。2010年山东省共有住鲁两院院士3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0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776人,新增106人。2010年,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15%。安排省自然基金、博士基金共1000多项,投入资金5760多万元。创新型企业建设取得实效,被认定第二批国家创新型企业6家,被认定第三批创新型试点企业11家。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区)1个。
2.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高校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R&D经费支出增长很快,2000年以来,企业R&D经费支出额年均增长30.43%。企业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在2009年也创省内历史新高,达到0.72%,超过江苏省的0.65%。鲁南制药、丛林集团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青岛高校软控等11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77家。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3558.68亿元,同比增长18.15%,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32.94%,比年初提高2.21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433.35亿元,占规模以上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6.11%;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125.4亿元,17个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与上年比全部实现增长。
3.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丰硕
2010年山东省共获得科技成果2364项,获国家科技奖励成果33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评选出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498项,其中省科学技术最高奖2人。共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达到600余项,济南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山东省的对外技术依存度现状较为乐观,并且连续5年稳定在10%左右,远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有大幅度提升,2010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66857项和34513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为13983项和2865项。科技贡献率由2005年的43.69%提升到2010年的47.42%。2010年全省技术市场成交额为89.43亿元,比2009年增长27.26%,合同总数为6954项,增长11.49%。
4.目前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以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政府科技投入比重过低,2010年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的比重仅为1.81%,而江苏省财政对科学技术支出110.4亿元,占财政预算支出的2.79%;山东省2009年科技活动经费中政府资金所占比例为8.36%,同年江苏省科技活动经费中政府资金所占比例为11.73%。二是R&D投入强度偏弱,支出结构严重失衡。2009年山东省R&D经费支出433.7亿元,占GDP的1.40%,与江苏(1.93%)、浙江(1.60%)还有很大差距,甚至低于全国1.5%的平均水平。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截至2010年底,山东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88家,江苏是2600多家,浙江2873家,差距较大。四是在全国层面上有重大影响的创新平台和载体、项目还不多。山东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只有3家,居全国第15位,而江苏有16家、浙江9家、广东8家。
综上所述,科技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仅取决于科技投入的总量,更为关键的是科技投入产出的效率,因此科技投入产出效率无疑成为科技发展评价中的关键环节。相比经济发展水平,山东省科技发展明显滞后,为了能够有效支撑起经济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改善,把科技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影响科技发展重要因素,在保持足够科技投入的同时,提高科技产出的效率,使科技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山东省现在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偏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下面就提高山东省科技投入产出的效率提出如下几条对策:
一、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在有效降低创新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对于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为代表的我国科技中介机构迅速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一批高水平的机构正在兴起,区域性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在一些地方已开始形成,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近年来,科技管理部门在推动科研机构向科技中介机构转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建立科技中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为科技中介机构的大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2.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是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尚未给予足够重视,缺乏工作思路和有效措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科技评估、创业投资服务两类机构比其他类型的机构发展滞后。二是专业化服务程度不高。相当数量的机构规模较小,服务手段落后,主要业务仍局限于场地、公共关系或低层次的技术、信息服务。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四是发展环境还不完备。信息资源流动不畅,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尚未到位,规范、促进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还不健全。从总体上看,我国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仍然严重不足,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3.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发展阶段。党的*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必须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国家创新体系中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已日益突出,成为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各地方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把相关工作摆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发展、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位置,切实予以加强。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4.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为指导,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的运行效率和效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鼓励多种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推动社会力量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使之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撑,成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力量。
5.现阶段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主要目标是: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建立起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服务需求。
当前要重点围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科技工作运行绩效等方面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要在继续增加机构数量、扩大服务面的同时,着力培育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努力改善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的同时,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在积极完善发展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
6.加速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推动必须着眼于市场需求,注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要把规范化运行作为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规范;三是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科技中介活动实行与其规律和特点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实现科技中介机构的全面发展;四是地方建设与部门推动相结合,要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整合地方资源,紧紧围绕地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五是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在大力推进专业化服务的同时,通过网络化协作提升科技中介机构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六是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相结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以指导实践的深化和发展。
三、全面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7.组织和引导专业技术力量发展科技中介机构。要以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科研机构整建制转为科技中介机构;组织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立足于科研设备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提高科技情报信息机构的信息采集、分析和综合加工能力,与技术交易机构共同发挥区域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要充分发掘社会资源,引导政府部门所属政策调研、软科学研究等事业单位转变运行机制,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评估活动;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盘活存量资产;继续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科技中介服务。
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要采取专项措施,使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进一步充实技术力量,通过转换运行机制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技术经济协作组织的发展,实行区域化布局、市场化运作,增强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市场开拓能力,为广大农户提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成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8.完善科技中介服务门类,提高服务质量。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当地的科技中介机构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组织形式,将服务业务向技术集成、产品设计、工艺配套以及指导企业建立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经营机制等领域拓展,充实服务项目的技术内涵,满足日益多样化、系统化、高层次的服务需求。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创业人员的服务业务,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针对投融资渠道不畅问题,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吸引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活动。
要深化科技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在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上给予必要的保障,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激励,使其在工作中能够充分施展才华,带动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
9.培育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方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渠道,选择有区域优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等,在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服务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紧密结合科技计划管理制度的改革,择优扶持一批科技评估、咨询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提高项目论证、实施策划和效果评估能力,深入参与各类科技发展计划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要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技术经济合作组织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能力。
科技部将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与地方政府共同支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
10.加强科技中介机构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与协作。通过广泛建立协作网络,使科技中介机构一方面能够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业知识、优势人才和技术开发、检测、中试设施,作为开展中介业务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能够与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和投融资机构协调配合,相互集成,为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四、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11.建立公共科技信息平台。中介服务的生命力在于知识和信息。各地方要尽快解决公共信息渠道不畅、供应不足的问题,打破信息封闭,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信息研究分析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向科技中介机构开放科技成果、行业专家信息,为其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信息服务。科技部将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支持以科技情报信息机构、成果管理机构、技术交易机构为基础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制度。
12.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要把依靠中介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对科技中介服务能够承担的工作,特别是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计划、先进技术推广、扶持政策落实等,要积极委托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依靠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其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同时,为科技中介机构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在办好创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功能互补的科技中介机构建立紧密业务联系,使之成为高新区服务功能的有效延伸,实现高效管理,优质服务。
13.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有利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中介服务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可按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划分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定位。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改制为企业或按企业化管理,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发展壮大;政府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鼓励其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大胆实践多种形式的营利模式。非营利机构要以服务为宗旨,将主要业务集中到难以取得相应经济回报的服务领域,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政府给予必要资助并与绩效考核挂钩。科技部将选择若干省市开展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在积极探索分类管理的同时,各地方要加紧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组织制度和发展模式,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相互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政策法规环境。
14.为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渠道。要把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作为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出国培训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使国内机构的服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要支持资质好、信誉高、运作规范的机构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同时吸引国际知名中介机构进入我国开展业务,鼓励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办科技中介机构,使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国内外竞争中发展壮大。
五、大力开展科技中介机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15.要组织科技中介机构学习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既要学习国外科技中介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作模式,也要学习国外政府在扶持、引导和管理方面积累的成熟经验。对国外比较完善的制度和规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实施,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加以改进和创新;有的可以高薪聘请国外人才讲课或在我们的机构中担任职务,面对面地、更直接地向他们学习;有的也可以派业务骨干出国进行短期或长期学习,真正学到最核心的经验、知识和技能。
16.要促进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发展慢的地方要向发展快的地方学习,刚起步的机构要向已经取得初步成功的机构学习,经验少的人要向经验多的人学习。科技管理部门要把组织科技中介机构之间的学习、交流和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发展较慢的地区派人到发展快的地方兼职,亲身体验、边干边学。
17.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大部分人员都是改行过来的,在中介服务业务方面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再学习、再培训的需求尤为迫切。要把培训作为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人员知识结构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重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在时间和经费上予以保证。培训内容既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公共关系以及现代科技、经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也要包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专门知识,以及科技中介服务的方法、规则、手段等专业技能。
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对重点机构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科技评估、知识产权等目前仍然十分薄弱、迫切需要加快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领域,将直接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加大投入强度。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也要抓好培训工作,深入了解当地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训需求,针对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培训,注重实效,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发展科技中介行业协会,推进人才培训与行业自律
18.建立健全各类科技中介行业协会,是加强政府指导、完善科技中介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各地方要以促进科技中介机构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宗旨,以会员制为主要形式,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组建各类科技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同业交流、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活动,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共同发展模式。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指导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使之能够吸引优秀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国家政策咨询、市场调研和预测、项目引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人才培训、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成为科技中介机构与政府、中小企业、科研单位联系的重要渠道。
19.依托行业协会积极探索建立科技中介机构的信誉评价体系。信誉评价要以科技中介机构为对象,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质量为重点,采用科学、实用的方法和程序,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用户满意程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信誉评价工作要以维护科技中介行业信誉、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为宗旨,以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参加为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建立信誉评价信息和查询制度,推动信誉监督管理社会化;要与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实施相结合,促进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对取得较高信誉等级的科技中介机构,科技管理部门在重大科技决策、科技计划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20.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给予充分授权和支持。行业协会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制定和实施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执业操守、违规惩诫、资质认证等行业管理制度,组织本行业的科技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形成重合同、守信用、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使行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七、加强对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工作的领导
关键词:科技金融;发展;现存问题;对策分析
前言
所谓的科技金融,就是利用制度与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使科技与金融实现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企业与社会的资源,使其服务于我国高新科技成果的转换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财政科技投入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主导,金融投入为其主体,科技金融的本质就是一种多元化性质的科技投资与融资体系。科技金融涉及到的内容十分丰富,诸如企业的资金与政府的投入、科技贷款与担保以及中介服务等等。科技与金融是不尽关联的两个行业,在进行结合之时必将存在一些消极因素。面对我国社会发展对于科技金融的需求,笔者选择科技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思考作为研究主体是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意义的。
1、我国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现存问题分析
面对科技与金融整合的挑战,我国的相关人士开始进行科技金融行业的探索。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出现一些不利于科技金融发展的问题,阻碍了科技金融前进的步伐。下面,我们就来对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的现存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1.1有关部门的重视力度不足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于科技发展的重视力度越来越大,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已经在许多城市开始进行科技金融的探索,希望以此来推动科技金融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但是,一些地方性的政府部门并没有给予科技金融中够的重视,使得科技金融的发展缺少主导力量。政府部门的重视力度不足导致相关政策不能有效地进行落实,这对于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其次,我国的许多部门早在多年前就针对科技金融提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科技担保与创业投资等多个方面。正是因为政策涉及的内容过多,才使得政府关于科技金融的政策缺少系统性与全面性。没有了主干支撑,科技金融政府的制定与实施落后,阻碍了科技金融的发展。
1.2科技金融信息交流效果不佳
加强科技金融的发展,需要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只有政府部门与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实现有效联合,才能共同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家的科技部与财政部就科技金融发展问题已经与国内的许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一些科技相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但是,科技金融信息的交流效果不佳,交流平台建立不足,使得科技金融信息被封锁,没有作用于科技金融的发展。鉴于这样的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平台的建设与制度完善极为重要。
1.3金融创新力度不足
我国的金融行为的创新业务发展速度不高,金融业目前所经营的业务一般较为传统,没有创新型的金融产品,这也是我国金融业创新力度不足的主要表现。无论是在股票还是在资产证券化以及基金等方面,金融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科技相关的中小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金融机构的帮助与配合。但是,鉴于金融行业创新力度不足,使得这些需要金融服务的企业找不到合适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
2、加快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分析
面对我国科技金融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加强对策的探讨已经成为企业管理者、金融机构管理者等相关人士的重要研究课题。下面,笔者就我国科技金融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加大重视力度,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健全是促进其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力度,与其它部门进行联合,共同进行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每一个地方可以成立一个科技金融发展的领导班子,从融资机构或者其它机构的建立开始,明确科技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从不同的角度对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做出规划,并研究有效的执行方法。政府部门更应与监管部门进行合作,利用政策的开发来引导科技金融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对于目前与科技金融体系建立与健全相关的政策进行收集与整理,对其进行修正与补充,使其与国家现行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及人才政策者相符合,建立一个全面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服务于科技金融的发展。
2.2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
科技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科技金融的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得以建立,才能使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有效沟通,了解科技金融优化政策,使企业找到适合自己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吕。另外,要建立一个科技金融专业组织,为企业与金融机构提供网络上的实时咨询服务,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桥梁,帮助二者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二者互利共赢。
2.3加大金融体制的创新
金融机构应当不断加强金融体制的创新,从不同的角度对科技相关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式可以有无偿资助与贷款贴息、科技信用担保等等。金融机构要建立一个投资与融资的基本,利用政府的财政投入来吸引其它金融机构的投资或者私人投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也可以利用我国的税收政策进行引导,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与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科技金融的发展,需要金融机构的创新,需要金融体制创新的配合。
3、小结
综上所述,科技金融对于科技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通过金融服务的提供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求。希望政府与金融机构正视科技金融的正面意义,加大重视力度,通过政府扶持与业务创新来加快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作者单位:长春师范大学)
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长春市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实证研究》阶段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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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颢,尤建新,卢锐,陈海洋. 我国科技金融发展指数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 2011(03)
综合全球发展、竞争观念、战略意义等诸多方面,经济是衡量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而科学技术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因。著名的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说过:“标志着现代经济的时代创新特征,是科学广泛地应用于解决经济生产的难题。”借鉴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历史道路可以看出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不可低估。生产中技术力量提升会带来更高效率与超额利润,提高资源利用率。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这实质上是产业间生产要素配置的优化。因此本文提出了一个新的综合指标———“科技经济”,这一个指标融合了地区的科技、教育水平以及地区经济在科技发展方面的投入与产出。希望通过该指标反映国内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潜力,寻找差距和问题,从地区发展的成功之处借鉴,同时找出问题的症结,寻求解决办法。为实现全国上下科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顺利升级提供一些参考性建议。
二、数据分析
本文数据来自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多元统计分析处理的是多变量问题,实际中变量间存在一定相关性,存在信息重叠。主成分分析的思想就是通过线性组合的方式,从这些指标中尽可能多地提取信息。以各个主成分为分量,得到一个更低维的随机向量。这就是主成分分析的思想。主成分分析的数学模型是,设P个变量构成的P维随机向量为X=(X1,…XP)’。对X正交变换,令Y=T’X,其中T为正交阵,要求Y的各分量是不相关的,并且Y的第一个分量的方差最大,第二个分量的方差次之,……。为了保证信息不丢失,Y的各分量方差和与X的各分量方差和相等。本文应用的统计学软件是SPSSStatistic17.0。本文采用了统计局的全国31个地区关于经济中科技的投入产出、教育文化水平与支出、科研创新能力的11个指标数据。11个指标分别是大中型企业开发新产品经费(X1)(单位:万元)、大中型企业新产品产值(X2)(单位:万元)、R&D人员全时当量(X3)(单位:人年)、R&D经费(X4)(单位:万元)、R&D项目数(X5)(单位:项)、有效发明专利数(X6)、国家财政性科技支出(X7)(单位:亿元)、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X8)(单位:千册件)、技术市场成交额(X9)(单位: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X10)(单位:万元)、普通高校教职工人数(X11)。由于数据在同向化的基础上,SPSS中的因子分析默认针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分析,为了明确数据分析的意义,本文现将原始数据标准化处理。原指标量依次转换为ZX1、ZX2,…ZX11。然后再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由共同度分析,普通高校教职工人数变量信息损失最多,但主成分中包含了该变量63.9%的信息。其余变量的提取量都较高。因子提取征根大于1的因子有两个,因此本文提取了两个公因子F1和F2。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7.22%包含全部原始数据中87.22%的信息。可见分析效果是比较好的。本文得到主成分因子F1和F2的表达式:F1=0.3374ZX1+0.3308ZX2+0.3315ZX3+0.3350ZX4+0.3343ZX5+0.2980ZX6+0.2877ZX7+0.2960ZX8+0.1050ZX9+0.3153ZX10+0.2704ZX11F2=-0.1298ZX1-0.0762ZX2-0.1933ZX3-0.1534ZX4-0.1507ZX5-0.0817ZX6+0.3840ZX7+0.1307ZX8+0.8353ZX9-0.0562ZX10+0.1471ZX11以特征根为权,对2个主成分进行加权综合,得出各地区的综合得分作为科技经济指标,具体结果见表1。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是F=θ1∑2i=1F1+θ2∑2i=1θiF2,其中θi是第i个因子的特征根。根据上式可计算出各地区在科技经济发展方面的综合得分,并据此排序。
三、分析与建议
首先,由最终排序,在科技经济发展方面广东省处于第一位,这与经济大省的地位相匹配,201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其中广东省有53000亿元。目前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提升,分别增长14.0%和12.0%。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大幅增长。广东省发展的规模优势明显。其次,长三角地区科技经济发展具有绝对优势。但是京津塘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目前天津的主要产业是装备制造业和石油化工,由于产业类型限制,同时基于传统工业技术,天津需注重在科技方面的投入来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大教育投入来增加人才储备,从而更好地利用现有优势。同时,西部地区的科技经济水平明显落后于中东部地区。贵州、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分列为全国最后几位。而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则处于前几位。由于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硬实力较弱,现阶段科技方面的软实力与东部地区差距更大,如果不加快西部地区的科技经济发展,未来两极分化的趋势将加剧。分析东西部地区在科技经济方面差距如此之大的几点原因:第一,从本文数据中得出对西部地区的国家财政性科技支出应当增大一些。“资金”“人才”“科技”“经济”是四个相互关联的循环过程,要想打破发展落后的桎梏就应当在四个方面中找准突破点。第二,东部地区“扩散效应”作用微小,全国“极化效应”明显。东部地区借助于良好的经济发展水平吸引了很多的人才、资金,拥有部分技术垄断。科技经济发展速度快。例如“黔、藏、陇、宁、青、新”六省的R&D项目数加总起来是3339项,而广东一个省就有19080项,接近于西部六省总和的6倍。第三,由本文的初始数据,西部高校科研院所较少,科研发展处于被动局面。在科技经济实力排名靠后的几个省份中,全国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仅有兰州大学一所,国家科研院所屈指可数。西部地区自身的科技力量有限,对东部地区人才流出依赖性大。考虑到解决东西差距的对策,据表1中西部多地数据,四川省的科技经济实力较强,可以成为连接西部与东部科技经济发达地区的纽带。西南地区整体条件较为相似,贵州、云南等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来学习四川省科技经济发展的经验。西北地区资源开发型产业较多,西南有农业发展优势,四川可以作为科技人才的分流地为西部不同地区输送人才技术。同时四川省拥有长江上游的地理优势,需要加强与长三角高科技产业地区的联系,比如利用河运优势可以作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科技产业的后方工厂,引进新产业技术人才进一步缩短与科技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
近年来,温州市扎实推进公共科技平台建设,大力扶持培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科技引领转型发展的作用不断得到发挥。浙江省“十二五”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将温州列为浙江省科技创新副中心,予以重点打造。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探索科技金融结合平台运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温州市加快了科技金融工作的步伐。
一、综合优势和工作基础
温州市是我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浙江省三大经济中心之一,浙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2010年温州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900亿元,年均增长11%,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财政总收入411.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00元,年均分别增长9.5%和10.7%。另外,温州是民间资本集聚的城市,据不完全统计,民间资本保有量在六千亿以上。温州市在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上有如下优势:
(一)体制机制创新优势
温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活跃城市,近年来,相继推出了市区财政体制、市区土地出让分配、国企整合重组和城建体制等重大改革举措,正着手研究出台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等一系列举措。
(二)政策扶持优势
“十一五”规划以来,温州市陆续出台了26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为让更多的百龙企业能及时、充分享受这些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专门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2009年,温州市共审核评定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139个、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94个,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1个,下拨财政扶持资金分别达2745万元、3358万元和4216万元。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持培育,着力打造了一批整合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强的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此外,温州市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上规模、知识产权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为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新兴产业集聚优势
目前,温州在风能、太阳能这两个新能源领域,有很好的潜力:华仪电器集团已经进入了中国风电领域的第一梯队,正泰集团的太阳能二代产品也已经投产。同时,温州市政府正在积极对接国家“十二五”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结合温州的产业发展实际,重点规划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形成新兴产业聚集优势。
(四)产业配套优势
温州拥有汽摩配、电气、鞋革、服装、泵阀、模具、船舶、合成革、精细化工、印刷等10大特色优势产业,均已成为或接近千亿级现代产业集群。温州市先后被确定为“中国低压电器之都”,中国精密模具生产基地、中国食品制药机械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智能电器产业基地、中国锻造产业基地、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并有“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品牌城市”的称号。
(五)金融资源集中优势
温州是我国“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也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个金融集聚区之一。目前,包括国内十大股份制银行在内的20多家银行都已经在温州落地;40多家保险公司在温州设营业部;另有证券公司20多家,期货公司2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担保公司159家,寄售行350家,典当行18家,投资咨询公司100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有几十个,还有工商、会计师事务所、房产中介,有些也从事金融服务,它们之间金额流动相当巨大。尤其是温州民间资本雄厚,民间投融资活动频繁。
二、温州市科技金融工作现状
在新一轮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国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济背景下,温州市在改善和营造科技创新融资环境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取得了重大发展,为下一步的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积极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
温州市积极争取金融先行先试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金融产品开发权限。加快民企、国企上市步伐,做大做强温州股权营运中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机构,设立并购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多层次区域资本市场。促进“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引导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本地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开展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试点,探索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与邮储银行等有条件的机构联动发展机制,打造民间资本转化示范区。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探索设立新型民营银行业机构和民营资本准入银行业新方式,全力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等金融组织和总部性质的金融机构,引进和培育信用评级、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快“省级金融集聚区”建设。
(二)成立专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促进机构
为引导温州民间资本走向,宣传创业投资理念,201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共建“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通过论坛、高峰会等形式在温州普及创业投资理念。另外,为提高民间投资的审批效率,构建民间投资的服务体系,温州市进一步发挥“温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组建集招商引资、投资评估、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温州民间投资促进中心(政府性),建立项目和民间资金的对接机制。
(三)鼓励在温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和参与自主创新
为了积极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从2007年开始,温州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温州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加大了对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引导,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为了逐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市列入统计的41家信用担保机构,累计担保数额已达90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积极推进担保机构“抱团增信”,组建温州联保平台,增强担保实力。
(四)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2009年10月末温州市小企业贷款、沿海产业带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当年新增月均余额分别达到88.54亿元、15.36亿元、13.51亿元,银行业信贷投向得到优化。助学贷款方面, 截至2009年12月末贷款余额7073.88万元,比年初增加933.55万元。为了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温州市出台《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规定每年在科技经费中预算500万元用于质押贴息。2009年9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我市参加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10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举行“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签约仪式”,对温州开展质押融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为创力电子等13家企业共发放38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1.47亿元;根据我市制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对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还贷后,按放贷时基准利率的50%对企业进行贴息,已对前到期还贷的四家企业给予了贴息补助,共计32万元。
三、温州市“十二五”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建议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科技发展将以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风投引导基金、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五大改革创新工程,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通过项目建设和机制改革为科技创新“打基础、造环境”,带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一)设立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引进省内外优秀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我市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体系,与专业投融资机构建立科技投资服务战略合作联盟,共同搭建科技投资服务平台。建议设立温州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逐年投入,形成2亿元左右的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市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既有风险又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形成100亿元左右的创投基金规模。
(二)探索科技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担保体系,支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担保公司开展科技投资担保,并引进国内外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服务条件较好的科技担保公司,建议设立1-2家市级科技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指定或设立1家以上科技担保公司,共同构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主要承担科技再担保、联合担保功能。支持高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器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贷款担保联盟,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互助联保等贷款新方式,优先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三)探索科技保险机制
贯彻落实保监会与科技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建议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个科技保险险种,其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积极创新,大力开发新险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融资、企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
(四)建立科技银行
鼓励商业银行试办科技支行,探索设立准法人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围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聚合政府、硬化、创投、担保、科技园区等力量,创新营销模式。银政合作,建立风险池制度;银投合作,共享客户资源,开展银投联贷业务;银保合作,建立担保合作风险共担基金;银园合作,为科技园区内企业提供租金贷、订单贷等服务。
(五)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开展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城市工作为契机,加大《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引导力度,扩大质押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使更多、更广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得到及时有效缓解。提升温州知识产权服务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政府、银行、担保、保险、中介、企业形成合力,通过信用评价、贷款发放、政府贴息、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支持等措施,扩大贷款规模。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将继续创新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思路,以降低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风险为目标,组合引导基金、银行、担保、期权、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投融资方式,建立完善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力争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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