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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经济全球化知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影响
所谓经济全球化也叫世界经济国际化,是指世界各国经济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环节的全球趋同化趋势,实质上是生产力发展引起的生产要素的全球化流动。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资金技术与劳动力的分配不均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加强了合作与联系,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引进和利用外资,借鉴世界先进管理理论和经验并实现管理的创新。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际为主导。它使世界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加剧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各国间紧密联系在一起,一国的经济危机可能波及到其他国家,进而造成世界性的经济混乱。此外全球化造成资金大量涌入发达国家,贫富分化更加严重,给发展战中国家带来不利和风险,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安全受到挑战,激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造成国际犯罪的大量增加。
二、知识产权犯罪的原因
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具有某些共性的民事权利的总称,是对权利人劳动和智力成果的保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犯罪走入大众的视线,一些人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满足自己的欲望需求,罔顾他人的利益,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智慧成果。
探究造成知识产权犯罪的原因,要着眼于以下几方面:首先,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间利益分配更加不均匀。大量科学技术掌握在发达国家的手中,形成了技术垄断,发展中国家在付出了大量劳动力和自然资源后只得到了一小部分的利益,并且造成了经济污染等负面影响,造成矛盾的激化,使得部分人为了追求利益不顾后果,甚至不惜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企图通过窃取他人的智力成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其次,经济与文化发展不协调,国家与个人只顾发展经济而罔顾文化水平的现实情况,在这种经济与文化失衡的情况下,部分人道德沦丧,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这种情况也不单单是少数情况,就拿现如今的我国来说,大街上各种盗版书籍和光盘比比皆是,鲜有人能自觉抵制这种情况,为的不过是多赚取一些利益,可是有没有想过这种行为不仅是对他人的一种伤害,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等待着我们的不仅是良心上的谴责,更是法律上的制裁。最后,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不完善也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原因。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各国间的联系加强,而为了更好的管理经济的运行,完善立法和司法至关重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是现实中各国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甚至存在巨大的漏洞,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果不采取措施制止,任由此种犯罪行为继续滋生下去,终将造成市场经济混乱不堪,权利人的利益无法保障。
三、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措施
面对当今这种形势,如果不采取一些措施,国际性知识产权犯罪必将进一步增加,就此问题,我在此提出以下几项对策。
(一)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促进文化和经济的共同发展
经济和文化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两者间应该共同发展,决不能为了发展某一个而忽视了另外一个。现在的知识产权犯罪日趋猖獗,原因之一就是部分人的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守法的意识,为了眼前利益不顾一切。因此各国间应该加强法律教育,增强宣传力度,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当然,文化教育的影响是在潜移默化间形成的,不能急于求成,要在点滴当中,逐渐的培养国民的这种意识。普法教育的推行不仅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在各个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树立全体公民的守法观念,紧跟世界形势。更要通过民间的团体和个人的全方位渗透。经济决定文化,文化反作用于经济,我们需要的不是经济的飞速发展,而是文化与经济携手前行,让正确的文化带动经济发展,改善经济市场,减少知识产权犯罪!
(二)加强国际间合作共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1994年4月15日,摩洛哥举行部长级会议,会议决定建立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从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间的贸易与合作更加组织化、秩序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全球市场,打击了国际性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使得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上升到了另一个高度。1994年世贸组织各成员国代表经过协商与谈判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就如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由于许多国家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因此,该协定对部分信息的专有权问题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并推动了知识产权全球化的步伐。
各国的发展水平不一,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一些国家处在世界水平的前列,而一些国家比较落后,在这一国际性犯罪面前,各国应加强合作,彼此间互相沟通和交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根据本国国情实际运用。现如今又有了国际世贸组织这一平台,国家间的合作更加便利,利用这一契机,各国间携手合作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问题将更加容易。此外,针对这一国际性犯罪,本着创造和谐的国际经济环境这一目的,在执法方面同样应该加强合作,对于跨国性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单凭一国之力无法完成,此时国家间的合作的重要性便得以彰显,国家间同心协力,共同打击此种违法犯罪行为,我相信,在这种合作的氛围下,瓦解知识产权犯罪,还世界一个和平的经济贸易发展环境指日可待。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减少和遏制知识产权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各种措施的实行都要依靠法律来保证,通过完善立法,形成一整套内容详实、门类齐全、体系严谨的法律体系,把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纳入到整个法律体系当中,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保证犯罪行为能够得到遏制。
知识产权犯罪不是简单的国内犯罪,单单依靠国内法的力量无法真正撼动这一犯罪行为,必须国际和国内立法同时并重,采取两手抓的方法,严格打击此种犯罪。现代国际法领域不断拓宽、全球化加强,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国际性问题,完善国际法也成为了重要方式之一,制定相应的犯罪罪名,保证司法实践当中有法可依;此外国际法的刑事化也应进一步强化,加重量刑,给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减少知识产权犯罪率。国内方面,要紧跟国际法的发展,在遵循国际法的发展要求的同时,完善国内立法,在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双重作用之下,确定科学的刑罚体系,加大惩罚力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之下、完善执法队伍的建设,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执行,学会灵活的运用法律而不是拘泥于法律的框架之下,由此可见,对于执法人员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这些环节之间互相紧密联系,缺一不可。随着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将更加健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将更加完善。
总之,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必将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犯罪问题也无法避免,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知难而上,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尽可能的减少知识产权犯罪率,还世界一个安定的经济市场。
参考文献
[1] 张曦,李益明.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犯罪预防和研究[J].陕西职业技术,2008,6.
面对这种复杂的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建议我国采取以下策略。
一、对待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因其有消极一面就从根本上否定其主要的积极作用
对于通过批判和国际斗争能够使对方放弃的知识产权条款,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批判上;经批判对方不可能放弃的,就要有对策,甚至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能“坐而论道”。例如,我们不赞成美国发起的“商业方法专利”、阻止竞争者正常竞争的“垃圾专利”或“问题专利”等,但如何应对必须仔细研究。我们的银行若没有服务方法专利,迟早要让人家牵着鼻子走。DVD涉外专利纠纷一案就是例证。该案实际还不能称作“案”,因为专利权人――外国大公司甚至连合同官司都还没同我们打,我们就开始交费了,每年要花60亿元。如果外国银行来索要“金融服务方法专利费”,就将不是每年60亿元,而是每年200亿元。届时,我国进入世界前500强的企业可能就要退出。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只能采取尽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业方法专利之对策。当然,给商业方法授予专利违反法理,但美国数年之前就已给商业方法授予了专利并在推动其他国家承认商业方法专利。澳大利亚和日本也授予了商业方法专利,欧盟正在就此跟美国谈判。中国迟早会被国际金融企业逼上门。如果我们不搞这种方法创新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就得自动退出国际金融市场。
二、针对国际组织的立法及其研究结果、外国立法及国家学说、几国如果联手等对我的影响等问题,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
对于我们发明专利的短项――“商业方法专利”,国家专利局目前固然可以通过把紧专利审批关为国内企业赢得时间,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美日欧在传统技术专利方面的“标准化”发展给我产品出口带来极大不利,如果美日或再加上其他几个发达国家在“商业方法专利”上也向“标准化”发展,即实施“金融方法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对我国银行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专利局把紧专利审批关所能解决的了。
近年,因国际上南北发展越来越失衡,国内外对TRIPS协议的批判很多。但无论如何,在经济全球化中,已经“人世”的中国不应也不能以“退出"TRIPS协议的方式自我淘汰,而应当在WTO框架内“趋利弊害”,争取WTO向更有利于我的方向变化,并在这种变化发生之前争取在现有框架中更有利于我的结果。例如,在DVD涉外专利纠纷中,我们本可以依据TRIPS协议第31条(K)项,不按照6C集团的要求支付所谓的“专利使用费”。在国外,2002年的英国《知识产权报告》,建议发展中国家把力量放在批判乃至退出WTO的TRIPS协议上;在国内,许多入主张弱化我国因WTO压力而实行的“已经超高”的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表面上看是顾及了中国利益,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但实质上是误国误民。现在有许多人提出,我们仍旧可以并应当从知识产权的弱保护逐步向知识产权的强保护过渡。这是确实值得讨论的问题。多数发达国家从知识产权的弱保护发展为后来的强保护,都有一个相当长的准备期。但世贸组织的产生及中国的加入,阻断了我们也应当有的同样的“准备期”。这从局部看对我是不公平的,但从全局看则未必是坏事。
三、加强对创新者、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对创新者、创新企业保护不力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要问题,妨碍了我国创新型经济的发展。建议从三方面人手解决此问题:一是完善相关立法(这需要主管机关与立法机关协调)。二是鼓励创新企业,打击恶意侵权企业,教育多数企业在重视创新的同时懂得运用知识产权策略应对竞争者。这点做好了将有利于使知识产权国际摩擦从国家层面为主逐步转为企业层面为主。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
当今世界,国际武术发展迅猛,武术已成为世界性的运动项目,武术交流、武术传播呈现出全球化、国际化态势。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伴随着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世界各国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都制定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措施。被视为我国国粹的民族武术,既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一种文化产品,其对世界的影响日益突出,价值日益显现,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是,当前在武术知识产权中出现的一些滞后现象,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应当引起我们的广泛关注和深入思考,并在实现保护中,利用开发武术资源,发展民族武术体育产业,提升武术价值。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武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近年来,中国武术在国际上的快速传播和影响力的迅速提升,与之相关的“少林”“功夫”“少林寺”“太极”“太极拳”等名词,已在国内外广为流传。仅以“少林”或“少林寺”字样的商标在全球就发现117项,遍及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早在2002年4月,少林寺武僧团赴日本表演时,日本友人就曾向他们呈上了一份日本国内注册少林、少林寺、少林寺拳法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以及在全球发展28个加盟会员国的查询结果报告。并善意地提醒道:“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正宗少林寺、少林拳究竟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了!”曾记否,日本武术界几年前还流传过要与中国争夺太极拳发源地之说。众所周知,源于中国的柔道、跆拳道不正是被国外异化成他们的项目而推向世界体坛的吗!
从国际武术发展现状看,许多国家不仅在技术水平上与我们日趋接近,而且在普及程度上亦相当惊人,武术馆社的相对数量和规模已十分可观,并逐渐开始进入到一些大中小学的体育课堂,有的国家甚至还成立了专门的武术研究机构。随着时代的变迁,国外习武群体的日益扩大和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若干年后,是否会有某些国家节外生枝,与中国争夺武术或拳种发源地?抑或再被他们异化成其它项目?
从国内武术发展现状看,无论是竞技武术,还是传统武术虽然都得到了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自跆拳道、空手道、合气道等国外同类型的武技“登陆”我国以来,国内的武术市场受到了明显的冲击。曾经观者如潮的武术比赛和表演场面已大不如昔日之兴旺,曾经遍地开花的武术馆校亦不如昔日之鼎盛,数量和人数都在急剧“缩水”,传统武术的传承甚至面临着“断层”,上世纪80年代所挖掘整理出的拳种已出现遗失,前辈们辛辛苦苦创造的文化遗产正在我们的手中“蒸发”。
毋庸讳言,一向被我们珍视为国粹的武术,如今却在内忧外患之下步履蹒跚、难以为继。因此,依法保护我们的国粹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武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武术知识产权应当得到有效的保护,但是当前却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主体的不确定性造成权利无可归宿。由于历史原因,传统武术创作者的主体身份往往不明,要么是无名,要么归属于一个群体。因而造成传统武术具有的权利义务无可归宿。
保护的无限期性造成时间性的冲突。由于传统武术是世代延续的,具有着历史的传承和积淀,并仍处于不断发展演变过程中。因而对武术智力成果的保护期则应是无限期的,这与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专利权、著作权等有期限的保护,在时间性上产生了冲突。
创新的标准不同造成鉴别上的困难。由于传统武术的内容和形态是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地经历创造和改变,传承中呈现出动态的特点。因而与现行的知识产权对客体具有新颖性或独创的标准要求不同,使得在对其鉴别上出现了困难。
权利的性质不同造成保护上的障碍。由于传统武术的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大多已处于公有领域,具有更多的公权性质。因而与现行知识产权的私权不同,造成了对其保护上障碍。
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积极推进武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其产业开发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经济全球化形势下,随着武术交流的日趋频繁,其产权被侵、价值流失的风险愈来愈大,因此,必须加快产权保护相关机制的健全,同时要推进知识产权的利用,发展武术相关产业,提升其经济价值。
“武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武术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世界传统文化的重要一支。我们在向世界人民奉献中国这一文化遗产的同时,也应对其实施必要的保护。面对当期武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困惑,我们应当认清责任,加强武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产权依法保护。保护武术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因为武术的根在中国,更重要的是历经千百年历史长河提炼的中国武术,而今在市场经济下其固有的价值却难以体现,传承者的应有权利却得不到维护。随之频发的侵权现象致使本来就不轻易传人的功夫也在保守中渐失,有的拳种已经或者正在失传,丰富多彩的形式内容正在萎缩。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国武术如今却面临着生存的危机。我们呼吁加强其保护,不是保守和封闭,而是为了更好地传承武术,为了更好地推广和发展武术。只有依法实施武术保护才是其保护的必然目标,才能达到保持、尊重与弘扬武术的目的,才能为武术在国际上顺利传播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才能真正将中国武术的精髓传播于世界各国,造福于全人类。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早已是国际贸易当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由于其自身所具有的地域性、易复制性与无形性等特点,与传统货物贸易相比,在在国际贸易当中的知识产权的价值通常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怎样在实际的过程当中,有效对企业的商业利益进行合法保护,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深对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本文将就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的特征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之上总结出与我国发展相符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期于完善当前贸易体系,增强我国国际竟争力水平。
一、关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国际贸易发展分析
生产力发展必然会导致经济全球化现象产生,与此同时,它也是市场与资本扩张所需的内在需求。它既是知识创新与与技术发展的结果,同时又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反作用于生产力,当前世界,国内外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相互协作与依赖的趋势。作为国际贸易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涉及到贸易的各个层面,已成为了现代国际贸易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受到了各方关注,并对国际贸易发展起到重大影响,总的来讲,国际贸易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一般表现为以下特征:首先,国内外将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地位已提升到国家战略性高度。在今天,知识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之下发挥着巨大功效,但真正起着主导性作用的则是知识产权,它已经成为了继劳动力、资本与土地之后又一非常重要的主要生产要素之一。知识产权对于各方经济增长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重要,它已成为创造财富、发展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并且日益成为国内外各国相互竟争的制高点。因而许多国家把知识产权荣升为战略性高度,以期于在本国对外贸易体系当中加大对于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的速度,试图在国际贸易体系当中占据主体性地位。此外,拥有自主性的知识产权能有效降低因知识产权问题而产生的政治、经济等方面存在的外交压力。其次,知识产权问题渗透于国际贸易体系当中的各个领域之间。从货物贸易角度来看,具有知识密集型的产品贸易不断得到增加,就当前而言,国际贸易发展方向越来越偏向于知识化方向,这个重心正由传统的制造业向服务业与高新技术方向转移,结构正在不断发生变化。成品的比重在国际贸易当中已然超越了初级产品数量,在这当中,知识密集型比重更为突出。初级产品的比重处于不断下降状态当中,且在市场上的销售额也在不断降低。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总共有710亿美元的销售总额,至2007年已跃升至32573亿美元,短短几十年间,这个数字正呈几何式状态增长,且还处于不断上升状态当中。
二、完善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体系当中知识产权体系管理的措施
根据我国当前现状,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政府引导。随着当前传统国际贸易壁垒的不断降低,广大发达国家转而运用其独具优势的知识技术新壁垒继续阻挡着我国的出品产品。对此,我国企业与政府应实行强强联手,维护当前国家经济利益。与此同时,还要转变当前政府职能,大力发展商会与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三位一体的先进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下,政府可对行业协会实行宏观管理,运用WTO当中的争端解决模式维护自身行业的利益国,建立完善的信息咨询服务,为各行业提高国内外最为标准的信息咨询。此外,各行协会也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行业知识产权问题,使本行业利益最优化。第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体系。就当前而言,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然成为了国家贸易流向与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但就我国现状而言,由于起步较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不完善,因而要通过对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的了解,不断完善当前立法体系,填补知识产权制度当中存在的空白,减少违规的知识产权问题操作。在这里,立法不仅要涉及到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制订,而且还要体现技术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的制订。
总的来讲,面对当前日益加强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国只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高立法水平,才能有效避免企业遭受切肤之痛,并让这把双刃剑可以更为良好的为我所用。除了以上方案之外,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是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制订相关措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王凤湘,王建礼,李亚宁.谈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新格局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J],商业时代,Commercial Times,2012年19期.
[2]李洁.浅析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权利瑕疵担保——《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42条解读,[J],中国-东盟博览,China-Asean Exposition,2012年10期.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
引言:由于现代化的国际贸易与传统的货物贸易不同,知识产权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的国际贸易中得不到切实的保护。面对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应权益和合法利益,就需要企业本身与相关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与重视。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匮乏
根据我国目前很多企业所拥有的产权专利数量以及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几乎每一百个省级或省级以上的企业手中掌握相关科技成果专利申请的企业不超过十个,这种情况导致很多企业的专利技术被国外企业抢注。由此看来,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了解与重视程度不够,以至于引发这种抢注问题;其次是我国政府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导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机制发挥不出明显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发展与深入,很多企业已经开始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发展动力之一。
(二)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
目前,我国没有设置专门的负责知识产权问题的机构,而现在负责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的部门也不具备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在处理工作量极大的知识产权问题时,尤其是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与他国产生的知识产权贸易的摩擦时,我国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国家的及时与有效的帮助[1]。加之目前很多国内企业也没有设置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导致企业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时要付出高额的诉讼费用,从而造成企业的消极应对。
(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对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还存在着许多的漏洞与不足,一方面导致很多国外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利用我国的法律漏洞进行贸易垄断等不利于我国企业利益与效益的手段。另一方面,很多国内企业在与国外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完善,国内企业不占优势,自然也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以至于国外企业对国内企业的经济垄断,从而不利用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
(一)国家提高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国家首先要做出表率与应对,给予我国企业更多的安全感与归属感。首先就是要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在政策上,国家需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营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并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民族企业团体,为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增加一个坚强后盾。除此之外,我国政府还可以设立专利申请奖项,以此激励企业与相关人才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专利申请,从而带动更领域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
法律的制定一般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通常只有在发现问题之后才能制定相关法律。所以,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存在漏洞,且这些漏洞已经成为很多国外企业牟取暴利的手段。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必须要根据目前知识产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中可以有法可依,为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提供有力的依靠。
3.重视培养相关人才
人才是国家、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力量,尤其是现代企业的发展,只有再拥有大批专业人才的情况下,才能保持市场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人才竞争、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同样竞争激烈的全球化的市场中,很多国外企业自然不会放过中国这个大市场,并从中吸纳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在这种情况下,使得我国企业人才供应不足。所有,如果国内企业不能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将会大大降低企业在市场中的份额与竞争力。同样,企业也应该重视对知识产权相关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通过这样的方法,保证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
4.对外借鉴经验与自身特点相結合
由于我国入市时间较短,且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上缺乏相关经验,所以我们可以适当的进行相关经验的借鉴,并根据我国自身经济的发展情况和企业的发展特色,将二者进行结合。比如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根据盗版在自身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将打击盗版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重心的做法,从我们的市场发展或企业发展中寻找突出问题,并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2]。同时,还要注重进行多边谈判和国际谈判,与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达成共识。
(二)企业提高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1.树立品牌意识
在知识产权问题中,品牌意味着产品的知识含量,不仅代表了产品,还代表着企业。但是品牌知名度的树立是不容易的,首先,企业需要建立一个被大众接受且产品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品牌,并将其打入市场;其次是加大对已有品牌的保护力度,通过具有特色的民族品牌深入国际化市场;最后是要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这个大舞台,将其发扬光大。
2.制定具体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企业在防止自身品牌产品出现侵权的工作中,可以通过建立产权信息网,将知识产权与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相结合。企业在技术或产品研发前,进行对相关信息的检索,可以查看是否构成侵权,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生产质量,还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人才与技术的引进与研发上,从而推动企业新技术专利的注册或申请,从企业本身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3.加大创新力度
从企业自身出发,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时,应该建立专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在增加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同时,还能够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潜能。
总结:总的来说,知识产权就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通过智力创造的成果,并获得了其相关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在目前的国际贸易中显示除了其特有的、巨大的优势,并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并积极应对。
参考文献:
[1]孙萌.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7(34):84-85.
一是速度文化。知识经济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提高了人们对知识和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可共享程度。讲究速度和效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是知识经济的客观要求。“速度就是一切”。“一个公司的成败取决于其适应变化的能力”。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时间和速度的竞争。美国思科系统公司信奉的企业信条是:“在未来的商战中,不再是大吃小,而是快吃慢”。因此,培育重视速度的企业文化成为迫切要求。培育企业速度文化的目的在于争取最先掌握信息,发现最终消费者,并通过技术研发最先满足最终消费者的需求。培育企业速度文化的关键,不仅要运用数字化工具改造、创新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流程,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营造出充分发挥知识和智能效率的企业文化氛围,在快速变动的商业环境中提供企业员工最快速的反应机制,让员工充分发挥潜力,主动把握不断流动的信息所透露出的商机。
二是创新文化。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主导性经济活动,是企业的生命源泉。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成功者往往是那些敢于突破传统游戏规则,敢于大胆创新,不畏风险的人。因此,要大力提倡和树立积极的创新意识,开展创新活动,培育和形成重视创新、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三是虚拟文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日益虚拟化。所谓虚拟经营是指企业在组织上突破有形的界限,虽有生产、营销、设计、财务等功能,但企业内部却没有完整的执行这些功能的组织,企业仅保留其中最关键的功能,而将其他的功能虚拟化,通过各种方式借助外力进行整合弥补,以在竞争中最大效益地利用有限资源。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全球范围内整合优势资源,既增加企业运行的效率和活力,又避免工业经济时代常规运行中的硬设施投入,从而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另一方面必须保持对市场变化的高度敏感性和研发设计能力,而不必将自己的主要精力耗费在低价值产出和常规的工业生产中,后者完全可以通过国际分工体系以订货或合营方式来完成。企业实行虚拟经营必须控制关键性的资源,如培育和控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设计,善于通过战略联盟、共同作业与虚拟生产、虚拟营销等方式。实施虚拟经营要注意不同企业的企业文化带来的冲突。因此,适应虚拟经营,企业要努力培育适应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合作共享、相容共进、互惠双赢或多赢等文化素质。
一 市场经济与国家职能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核心要求超越部分国家职能,即国家对经济管理的职能。而国家对经济管理的职能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国家职能是不能被市场经济完全超越的,这对矛盾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
市场经济和国家职能的矛盾自它们诞生之日起一直就存在。众所周知,私有制的产生不仅导致了商品和市场经济的形成,而且造就了作为管理市场经济的机构——国家。国家在推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曾经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但是,市场经济崇拜自发力量,经济全球化也要求自由与平等,而国家职能决定了国家的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市场经济这种本性的束缚,只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管理所起的推动作用大大超过了其隐含的制约作用。因此,市场经济在国家管理下缓慢发展。但是,它们的矛盾随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变得日益尖锐。跨越国界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矛盾随之激化,市场经济要求跨越国界,国家职能决定了主权国家不愿放弃管理市场经济的权力,即不愿放弃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注:许多国家虽然让渡了部分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但这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相差甚远。)从法理上讲,国家并没有权力将经济主权转移或让渡。经济是基础,经济主权是至关重要的主权,是全体人民赋予政府的神圣权力,是用来造福于全体人民的。这就形成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二 贸易保护主义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的定义虽然有很多,但基本内容却大致相同,那就是资本、贸易、生产过程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这就要求自由贸易成为现实。然而,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
新的贸易保护主要不是靠关税,而是靠非关税壁垒、汇率战和组建区域性经济集团。以美国为例,其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设置精巧,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如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等;另一类是属于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如广告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等级、卫生标准等。在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涌动的大背景下,1999年上半年爆发了美欧之间的香蕉大战和牛肉大战,这标志着贸易保护主义跃上了新高度。西雅图会议的失败是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表现。因此,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受到了严重挑战。
贸易保护主义与反全球化之间有着天然联系。主张全球化的舆论认为,民族国家已经过时,国家不再应该、也不再有能力承担经济生活调节者的角色,各国调节经济的主权应该移交给国际经济组织。它们声称,这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避免。随着这种趋势和跨国公民对外投资的增加,东道国就能增加就业,提高技术水平。然而,事实恰恰与之相反。
在美国管理下的日本最早屈服于美国的压力,开放了金融市场,被迫同意汇率大幅度升值,结果沦入长期萧条;东南亚响应美国的号召,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结果一场金融风暴导致银行、大企业纷纷倒闭,美欧财团乘势收购,国家经济主权丧失殆尽,几十年奋斗成果付之东流;俄罗斯实施了美国设计的休克疗法,想和全球化接轨,结果陷入了长达十多年的经济和政治动荡,其经济结构从技术型转为资源型。
由此可以看出,当人们呼唤全球化、谴责贸易保护主义时,却没有想到,正是全球化的推进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使贸易保护主义一浪高过一浪,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绊脚石。
三 政治因素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当今世界虽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各国的联系不断加强,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经济交往中,常常掺和着政治因素。
冷战结束前,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世界经济客观上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发展不平衡的平行市场。冷战结束后,这种平行关系在形式上已不复存在,但在内容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意识形态的对立和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使世界经济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跨越一个又一个政治壁垒。
以中美经济贸易关系为例,众所周知,中美是世界上两个举足轻重的大国,彼此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贸易额逐年递增,但同时又是两个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在经济领域虽然有许多共同利益,但美国在与中国进行经济交往时,往往附带许多政治条件,如对于所谓“人权”、“民主”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利用其科技和资本优势达到奴役中国的政治目的。在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处理上,美国一批国会议员又企图用取消2000年通过的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和阻止中国“入世”迫使中国让步。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经济关系常常受政治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不得不考虑政治因素的制约。
四 经济体制问题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完全开放国内市场,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障碍,市场规律成为经济活动的准则。然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内经济状况使经济全球化的实现未必尽如人意。
开放本身不等于一定能够受益于经济全球化,两者不一定存在正比例关系,其中涉及国内的经济体制问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各项配套制度越完善,其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的能力越强;相反,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的能力就越低。当前,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经济体制问题,必须慎重对待经济全球化。尽管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鼓吹开放,认为发展中国家越开放越好,只有融入到经济全球化中,才能解决国内存在的经济体制问题。但是,在某些领域,尤其是金融领域,如果造成金融开放早熟,而国内的银行、政府、企业的问题又没有解决,开放就可能成为掩盖国内矛盾的一种方式。如在泰国和韩国,当国际游资进入这些国家市场后造成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的表面繁荣,但隐藏在背后的巨大风险导致了后来的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影响,使不少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认识到国内经济体制健全是开放的关键;而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它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五 文化差异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一种跨文化行为,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文化也孕育着不同的民族心理和价值观念,各国之间文化差异导致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形成了不小的制约。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伴随着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生产和经营,发展中国家在文化上渐渐丧失了本身的个性。“今天,全球互动的中心问题是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之间的紧张关系。”面对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强大的文化同化力量,如何保持个性,避免被文化霸权吞噬,已经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国家生存的重大问题。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文化渗透,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受到威胁,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国民的抵制。印度在今年的情人节(注:西方把每年的2月14日定为情人节。)之日,爆发了大规模抵制西方文化侵蚀活动。前不久,又呼吁禁止麦当劳在印度的经营,以保护本国文化。
由此可见,悠久的历史和宝贵的文化是一国民族精神的凝固,是不容排斥的。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渗透与反渗透必然会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六 经济全球化本身条件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标志是信息化——各国的交往频繁、方便,世界变成“地球村”;市场化——世界市场统一,各种人为的阻碍、分割被打破,各种类型国家的经济发展普遍以市场为导向;自由化——各种壁垒拆除,经济开放,商品、资本、劳动力的国际流动畅通。
市场化、自由化的实现,如前所述,受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和政治、经济体制、文化因素的制约。再看信息化。信息化是全球化的核心,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的兴建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不是难事,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则面临着资金和技术的挑战。
兴建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需要庞大资金,资金从何而来,成为不发达国家改造落后基础设施的最大障碍。例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宣布,它将在非洲建立第一个大功率海底光纤数字网络,全长35万千米,通过41个非洲国家等。功率为每秒25亿比特,(注:bite为字节单位,一个字节为一个比特。)安装费用将近20亿美元。美国公司提供一部分资金,另一部分资金需由非洲国家自己筹划,而且非洲国家还需要提供大量的配套资金。这对非洲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兴建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还需要大量高科技人才。不发达国家有很多还是农业国家,工业不发达,让它们短时期里培养出大批能掌握高科技和利用电子计算机的人才,是难以想像的。因此,对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来说,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在相当长时期里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七 不平等的国际经济法规和规则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在形式上的平等下面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向全球推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所制定的国际经济法规和规则,往往使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地位。由于这些法规和规则是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据的,执行它们,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和民族经济势必造成冲击,使其国家作用减弱,甚至牺牲部分经济自主权与决策权。而且,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方面要求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却不想接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西雅图会议上,美国坚持把劳工标准(注:美国以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环境的名义,要求各贸易国达到劳工和环境标准,否则就可以拒绝其产品出口。)与贸易制裁挂钩,就是为了抵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防止本国纺织、钢铁等传统工业受到冲击,增加失业人口,影响社会稳定。
八 经济差距和发展空间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增长,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和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低,环保标准不严格,执法力度不够,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和出口上都占有成本优势,而由此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这类产品生产和出口的增加,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所承受的压力增大,从而使它们的企业利润锐减,甚至难以为继,造成一部分工人主要是非技术工人的失业和工资下降。这一结果意味着今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摩擦将会不断增多。
此外,在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冲突。西方发达国家及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和就业量,目前均已超过了工农业产值和就业量的总和,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形之下则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一方面,发达国家千方百计地要求扩大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保护国内幼稚服务业的发展,想方设法阻止国外服务业的大量输入。
实质上,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是,它们脆弱的新兴民族工业根本经不住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冲击。例如,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一些发达国家较少顾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的脆弱地位,坚持让中国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关税,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以此看来,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发达国家不愿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适当的经济技术援助和优惠政策,是它们之间产生分歧和对抗的重要原因,也是它们难以全面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原因。
九 国际债务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国际债务关系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掣肘经济全球化的重大障碍。债务关系自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就一直是世界经济关系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除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入额相对减少。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和接受外国投资已几乎成为欧洲、美国、日本以及少数发达国家的专门领域,它们不仅是大量投资的主要来源,而且还是外资的接受国。在90年代中期,全部新增外国投资只有不到20%(注:数字来源:《国际经贸消息》,1999年5月24日。)流向发展中国家,非洲和大多数南美洲国家吸引外资能力下降特别明显。东亚和南美一些国家一度是发达国家投资者的目标。但自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向东亚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已经在减少。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从绝对额来看,确实已经增长,但与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相比,其绝对数和增长幅度仍然有限。所以,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调动资本流入的惟一有效手段仍然是举债投资。这一手段虽然是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但操作不好就会加剧当代国际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难以融合及世界经济的不均衡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与债务关系这一经济机制的畸形运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这种国际债务关系的存在和由此引发的经济水平差异和发展不平衡,严重阻碍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十 区域经济集团化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一体化和集团化的形成把世界经济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且,在这种新格局下运作的国际贸易同样显示出时代的新特征,即贸易保护的区域化。
经济集团化的一个基本目标是形成区域经济的共同市场。这种共同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强烈排他性的组织。因此,排他性是其特征。就发达国家而言,它们的经济区域集团化组织,对内虽是开放、自由和协调的,而对外却带有不同程度的封闭性;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为了维护民族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它们积极建立起自己的共同市场,在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则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这表明在当代国际经济生活中,各国都意识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决不能立即消除必要的封锁和排他的色彩。
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排他性说明了区域化贸易保护存在的必要性。现存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在世界经济贸易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必将奉行不同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通常是,发达国家以其所具有的雄厚经济实力和优越的贸易条件,强调贸易自由化和更开放的贸易政策。但在不利于其经贸活动时,则每每设置一些非关税壁垒或其他保护措施。至于发展中国家,以其经济实力脆弱和贸易条件恶劣为由,则往往采取内外有别的政策。对内强调自由、开放、合作、协调,对外则运用干预、闭关、抵制和保护的手段。因此,在全球区域集团化组织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无论其范围大小还是其发展水平如何,都在奉行着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区域经济集团化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构建区域经济结构,形成区域经济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分工,达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而获得区域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区域内成员国家间的交换就变成了一种内部交换,而与区域外部的交换则受到内部交换的制约。如果与外部交换不能实现区域经济效益,则这种交换就将受到抑制和排斥。从世界经济贸易演进的过程来看,欧共体与美国、欧共体与日本之间存在的长期、尖锐、激烈的贸易摩擦以及各集团所采取的各种排他性的贸易壁垒足以证明这一点。
伴随着经济集团化而出现的区域贸易保护的直接后果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增长的不稳定和不均衡。发达国家仍居世界贸易之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无论是通过增加它们同工业国家的贸易,还是扩大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贸易,都没有能够加强其在世界贸易中的相对地位。只有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能够跟上世界贸易的发展。而中非洲撒哈拉以南的许多国家由于受欧洲联盟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已在制成品和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不利的地位。由此看来,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区域贸易保护化更加严重,而由此所导致的世界经济贸易不平衡进一步加剧。这对于经济全球化进程显然有很强的制约力。
综上所述,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显示出了全球纵横联系的特点,但由于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的存在,经济全球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矛盾,不可操之过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之中。
[收稿日期:2002-01-30]
[修回日期:20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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