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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国土总体规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基本概况
xx镇是xx县城所在地,地理座标为东径116°13′,北纬27°33′,距抚州市公路里程64公里,距省会xx公路里程171公里,地势南高北低,最高点卓望山,海拔282.6米,东依xx镇,西与xx县接壤,南靠xx镇,北临xx乡,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年平均气温17.3℃,无霜期273天。
xx镇始建于吴,定建于宋。宋开定三年开场为县后。现xx镇由原xx镇、城南乡、潭坊乡合并而成。全镇20个行政村,分别是北关、附东(含东关)、河东、桥头、岱塘、桥下、集贤、新中、中渡、仙三都、大鹿、澄源、池南、龙和、马停桥、新斜、官仓、东排、陈坊、龙井;145个村民小组,6873户,6个居委会,40余条街,5.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劳动力10900人)。总面积2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1539亩,其中水田28604亩,旱地2935亩;山林面积20.1万亩,其中有林山面积16.4万亩,稀树林6690亩,荒山42亩,竹林33366亩,杉、松山142474亩,退耕还林总面积13551亩,森林覆盖率达64.4%。
二、人口情况
1.乡镇近10年人口(包含镇区、行政村、自然村)统计;
今年全乡总人口63094人。近十年人口浮动不大,均保持在62000左右。
2.乡镇近10年外出务工人口统计;
今年外出务工人数大约在15786人左右,近十年外出务工人数浮动不大,均保持在15000人左右。
3.乡镇近几年空心化率。
全乡近几年在xx镇人口约为47000人左右,空心化率约为25%。
三、村庄布局
1、村庄搬迁撤并、集聚提升、特色保留、城郊融合分类:
2002年由原xx镇、城南乡、潭坊乡三个乡镇合并而成。全镇20个行政村,145个村民小组,6个居委会,50余条街。
2、乡镇重点建设的村庄有哪些
河东、桥头、陈坊、新斜、东排、官仓等村。
3、村庄具有哪些优势条件(区位、产业、文化等)
以河东、桥头两村为中心村打造中心城镇,以陈坊、官仓两村为中心打造乡村旅游中心;东排农业产业基地1300亩土地流转及猕猴桃良种栽培,打造东排村猕猴桃农旅小镇。,澄源、大鹿、龙和、马停桥、岱塘等村为主的杂交稻制种基地;澄源、新中为主的竹木生产基地等种养殖业。
四、产业发展情况
我镇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优势、相对集中”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具有xx特色的九大生产基地:(1)以桥头、附东、马停桥、河东村等为主的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面积达11000亩(含复种面积),大力推广反季节大棚小拱蔬菜种植;(2)以澄源、大鹿、龙和、马停桥、岱塘等村为主的杂交稻制种基地,面积达5801亩;(3)以集贤、新斜、龙井、东排、官仓等村为主的瓜类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500亩;(4)以澄源、马停桥、桥下、中渡等村为主的太空白莲示范基地;(5)以澄源、陈坊、新中为主的竹木生产基地;(6)扶助兴华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7)以官仓、东排、陈坊等村为主的食用菌生产基地;(8)以龙和、池南、陈坊为主的特色养殖基地;(9)以龙和、龙井、官仓、陈坊等村为主的烤烟生产基地;通过建立基地,示范引导,有力推动了全镇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一村一品”的农业发展框架,生产基地带动农户4000余户。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46%,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7%。
五、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1、生态保护、土地开发、增减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历年增减挂钩项目984.7264亩,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立项面积19.35亩,验收建设规模面积13.6275亩。
2、林地、水源地保护情况
我镇已实施了封山育林,对保护区加强巡查。
3、基本农田、园地、耕地农作物覆盖率
全镇总面积2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1539亩,其中水田28604亩,旱地2935亩;山林面积20.1万亩,其中有林山面积16.4万亩,稀树林6690亩,荒山42亩,竹林33366亩,杉、松山142474亩,退耕还林总面积13551亩,森林覆盖率达64.4%。
4、宅基地建设使用情况、城镇已建设规模、预留建设用地规模及布局?
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和江西省农民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120㎡ ,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50㎡严格执行。规划区严格按照总规控规办理,规划区外按照集镇化符合规划和用地规划后给予办理。
六、公共基础设施情况
1、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农村淘宝、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现状情况;
有政府办公楼1座;有农商银行2座;有1家中心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有1家敬老院;有中学1座,小学3所。
2、殡葬设施现状(公益性墓地位置、数量,农村殡葬现状);
公墓位于新中村。墓区总占地面积为10.5亩,共分为墓穴区与停车场。其中墓穴建设区占地面积8亩,建设有300个墓穴。停车场占地面积1.5亩,我镇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在墓穴与墓穴之间都种植了翠柏,最大限度降低了墓区硬化面积。目前入墓率不高。
3、给水工程现状(水源,水厂位置,农村供水现状)
城区规划区内由县水务公司供水,农村供水由个自然村小组分散无动力山泉水供水。官仓、陈坊由景区水厂供水。
4、排水工程现状(雨水排放情况、污水处理现状);
城区:澄源胥坊、官仓和平建有污水管网及处置设施,其它村都是自然排放。
5、电力设施现状(电源,变电站数量、大小,水电站等);
110千伏变电站两座,220千伏变电站一座;全镇有4座水电站。
6、电信设施现状(宽带覆盖、有线电视覆盖等);
覆盖率均为100%。
7、环卫设施现状(垃圾处理方式、公共厕所配置情况)。
村收集、镇统一装运、县集中处理,实行垃圾处理一体化。
8、道路交通设施现状(重大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
各村都已实现村村通,陈坊村建有停车场。
七、存量用地情况
1、乡镇低效用地情况
目前土地均有建设及公益事业需要。
2、乡镇供销社、粮管所等国有资产现状情况
供销社、粮管所等国有资产,目前基本闲置。
3、存量用地建设设想
1、满足村民建房需要。2、满足县重点项目用地需要。
八、乡镇目前遇到的问题以及发展设想
1、乡镇未来发展定位的思考?
未来我镇发展定位:以镇村旅游等第三产业为主,持续发展第一产业。
2、城镇主要拓展方向的预判?城镇空间布局的初步设想或构思?
以县城发展方向一致,向北拓展。
3、下一步乡镇建设的重点区域?在建、拟建的重大项目的情况及分布?
在建拟建重大项目:1.惠民水库建设、2.官仓(坪儿上、房车基地、茶厂路)征地、3.陈坊村旅游公里建设、4.谭坊防洪堤建设征地、5.“宜黄之光”光伏产业园、6.官仓、中秋民宿、7.城北征地、8.马停桥种子博物馆、9.东排猕猴桃农旅小镇建设、10.北关村殡仪馆、公墓征地。
4、乡镇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设用地、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等)?
土地征用困难,老百姓手中土地征用难;建设用地受土地指标限制,发展难度大;跑项争资竞争激烈,乡镇争取资金较少。
5、乡(镇)范围内是否有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项目?
无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项目。
6、目前村庄建设推进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
全年共投入2000余万元,完成新农村建设点29个,其中潭家洲、河东村安置地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环境整治效果显著。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综述
目前,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然而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弹性和动态性。另外,规划重在编制贵在实施。规划制定后各地地方用地是否按照规划实施以及实施程度如何,需要通过规划实施评价来分析。到目前为止,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2003年建设部要求进行城市规划动态监测。2004年6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法[2004]133号)》,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制度的初步建立。2005年5月30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32号)》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基本内容和预期目标,提出要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的保障体系。这两项文件建立了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201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实行,要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目的与意义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与综合后所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冯建美,陈龙乾等认为是提出规划修编的前提,也是确保规划修编依法有序推进的重要措施;王玉波,唐莹认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有利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为新一轮规划的编制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持;高希瑞,张永福等认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可以发现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张秀芳,王玉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进行了总结,认为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是检查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为规划修编和规划调整提供决策依据和改进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实践工作的开展和相关研究的深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和意义除了涵盖上述之外,还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有利于把静态的规划编制与动态的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动态规划,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保持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方案还处于试点阶段,在国内还没有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范例。国内很多学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进行了研究,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机制,并且目前为止还没有学者对相关研究进展进行总结,因此本文尝试对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进行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期为以后的相关研究工作和实践工作提供借鉴。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主要进展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阶段划分
国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起步较晚,依据已有文献,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95年前)。最早是从规划实施效益评价研究开始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史京文[6’就对土地利用规划三大效益的实质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土地利用规划追求的是三者最佳的综合效益;师学义,王云平从三大效益最优结合的角度出发,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评价和选择进行了初步探讨;贺晓春,李长林…针对规划实施效果评价提出了连环替代法。
第二阶段是探索阶段(1995年--2004年)。孙施文,周宇对有关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研究进行了综述,并介绍了开展规划评价的基本思路及具体方法;赵小敏,郭熙[9’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内涵和系统构成,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这些研究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自2004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第133号文件和此后的国办(2005)32号文和国土资发(2005)9号文等相关文件之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开始逐渐深入。大多数学者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思路是,将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针对某一具体研究区域,选取富有针对性的指标,构建数学模型,对研究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众多学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分类、存在问题。、指标体系构建、评价方法选择和实证研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下一阶段是完善阶段。目前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机制,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体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还需要加强,另外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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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理论
国外,没有类似于我国相对独立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以政策分析为思想基础的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研究开展较早,以A,wildvaksy、Alexander、Faludi、Patsy Heaely和Emsily Talen等为代表的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国内主要有孙施文、平宗莉和陈银蓉等少数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理论进行了研究,孙施文,周宇希望通过对有关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进行综述,唤起我国对城市规划领域的重视;陈银蓉,梅昀等认为我国土地规划实施评价才刚刚起步,需要加强对其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并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和要求,引入政策科学的理论,提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内涵;平宗莉,闫整首先对国外规划实施评价理论与方法进行简要的介绍,然后对国内开展的实证研究进行归纳分类,并做出了简要评述,认为目前学术界大多是将国外规划实施评价理论与方法运用于国内规划实证研究并且还处在初步实践阶段。综上所述,国内关于规划实施评价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数是对国外规划实施评价理论的总结研究,需要人们在对国内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和我国土地利用情况相适应的理论,同时需要对规划实施评价展开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是目前研究的重点,目前常用的方法有:成对比较法、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等,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优势和局限性。吴秀在其硕士论文中对部分方法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然而这些方法难以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需求,因此许多学者尝试将更多的方法引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汤江龙,赵小敏等,采用理想点法对多种规划方案进行择优。该方法优点是能反映出规划方案间的细微差别,便于实际操作和理解,且评价结果可靠性好。缺点是在某些准则上难以精确地定量化,因而影响理想点的准确确定和理想点方法的评判效果;任奎,周生路等通过构建基于可持续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对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可持续度进行了评价,并且通过测定规划实施的协调度与障碍度,对规划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陈秋林,毛德华从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出发,将生态足迹法应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分析人类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程度,从而反映土地利用是否可持续。周方运用层次分析法较全面的对汝城县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吴秀认为规划实施过程本身最大的特点是不确定性,且受到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而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引入模糊综合评判法进行规划实施评价;陈海素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结合层次分析法和综合模糊评判法,建立AHP-FURRZY模型,构建富有针对性的指标体系进行规划实施评价;贺美利结合模糊评判法和PRS模型对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张雪松,张莹等将效用函数引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该方法相对来说操作简单,并且也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黄海清认为灰色综合评价法善于处理信息系统,它能在有限的资料和缺少信息的条件下建模、预测、评估和决策,并基于此构建了基于灰色评价模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支持系统;黄中杰以成都市为例,将变异系数法、灰色关联度法引入规划实施评价中;徐春涛首次将回归分析法应用到规划实施评价中,不仅对规划的各项指标的变化趋势和变化量进行分析,还较好地反应规划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朱祁连指出在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应当充分利用指标综合法和民意调查两种评价方法,完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价模式。
在以上常用方法研究中,理想点法用于对规划实施前规划方案的选取;可持续度法、生态足迹法是对规划实施的总体宏观评价,对具体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等的评价不够,且生态足迹法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AHP-FURRZY、PRS模型、效用函数、灰色综合评价法、回归分析法可以用于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等具体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层次分析法比较简单,但是可能由于个别指标的显著差异从而对规划实施评价造成重大影响;模糊综合评判法排出了层次分析法中可能由于个别指标的显著差异从而对规划实施评价造成重大影响的缺点,但是精确度不够;AHP-FURRZY模型融合了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二者的优点,但是计算有点复杂;PRS模型主要用于从“压力-状态-响应”的角度建立一个系统的指标体系;效用函数法计算比较简单,该方法的关键是合成模型的选择;其他的一些方法也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因此,还需要继续尝试其他方法的探讨。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技术
3S技术的发展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提供了有力支撑,尤其是GIS技术的应用最为广泛。林艳丽利用GIS技术,采用图层对比法,进行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实施评价;李琼提出了基于GIS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信息系统的构想,并对系统的设计及各个功能模块和数据库的实现方法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薛春露、郑新奇等依据软件工程原理,采用原型开发法设计与实现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系统;赵素霞,胡佰林等以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业务为主线,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数学模型和具体过程,设计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过程的自动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袁成军结合GIS与DSS技术,以MAPGIS 6.7为二次开发平台,以Visual C++6.0为开发工具,开发一套基于GIS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的系统包括数据库、模型库、方法库、知识库、用户界面5个部分,实现了数据管理、辅助评价、空间数据处理等功能,为实现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理论才能够指导实践,同时实践也能够反馈信息使理论得到改正和升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中才能体现它的价值,国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实证研究,按照规划实施评价对象的行政等级可以分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五级。目前研究较多的是省级、市级、县级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王玉波,唐莹建立了AHP-FURRZY模型对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实施至2004年所产生的总体效果实施评价,为新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支持;杨忠学利用单因素多角度法和综合指数法两种方法对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高希瑞,张永福等针对新疆阿克苏市土地利用特点,对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冯建美,陈龙乾等参照相关研究成果,并根据中牟县的特点以及所能获得数据,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中牟县进行了评价;平宗莉强调规划实施结果评价和规划实施过程评价相结合全面、合理、客观的分析研究方法,从维护公众利益角度对济南市贤文片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出实施评价;另外,钱正强]以南平市为例根据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要求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进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还有些学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进行了探讨。吕萌丽,吴志勇尝试采用分解式研究的方法,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年度报告的形式,探讨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期限内的实施过程;黎登琴提出了规划实施年度评价思路,通过研究发现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果波动明显,规划实施的政策延续性不强,规划实施过程的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势在必行。
以上主要是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运作形式的探讨,然而相关的实证研究较少,龙瀛等认为目前大多研究是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比规划实施结果和发展现状的一致性,属于时空静态的针对规划实施结果的评价方法,并提出了一种基于Logistic回归和GIS的时空动态的规划实施评价方法。将1947年至2008年分为5个时间阶段,分析各个阶段城市扩展的驱动因素,识别各版城市规划在不同阶段所起到的城市扩展促进作用;并以2004-2008年为例,以各个区(县)为子区域,探讨2004版总规在中心城市、近郊区和远郊区实施效果的空间变化,识别总规在城市扩展中的空间异质性。
在规划实施评价结果的可比性方面一些学者也进行了初步探讨。孙志波对规划实施效益的评价选用的是模糊综合评判法,并且对规划实施评价的结果进行了纵向比较和分析;刘鎏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乐山市规划实施评价,并在总结不足时指出要应尽可能增加区域内外规划实施的横向对比性评价;徐向克对遂宁市市中区的规划实施效益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但是其在选择比较区域时仅仅以区县所在市州划分经济等级,而且没有选择一个与研究区域在同一等级的区域进行比较分析,因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综上可以看出,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实证研究不够深入,规划实施评价的动态研究相对较少,只是对规划实施动态评价具体运行方式以及实证研究和规划实施结果的可比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以后需要拓宽规划实施动态评价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深度。总而言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研究重点。
三、总结与展望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实施评价机制,虽然目前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理论研究
目前,结合我国土地利用情况,借鉴国外已有的理论,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理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有效实施。
(二)丰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研究
评价方法方面,虽然相关研究对一些方法进行了探讨,但是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复杂性,目前的方法仍不能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需求,应该进一步加强系统、动态的评价方法研究。
(三)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技术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技术的应用不仅省时省力,而且大大提高了精确度和可操作性,同时还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提供了支撑,下一步还应继续加强“3S”等其他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应用中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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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EB/OL].中国财经网.http://.cn/roll/20160808/3849444.shtml.2016―08―08.
[3] 王露等.2000―2010年中国不同地区人口密度变化及其影响因素[J].地理学报,2014,(12).
[4] 郭芳.中国粮食地图:从“南粮北运”到“北粮南运”[EB/OL].经济网.http://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86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w1]: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规划图数一致性检查情况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1〕号)要求,我局分别对《规划》文本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城镇用地面积、允许建中批注[w2]:全市总面积300平方,心城区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过大?批注[w3]:控制范围与城乡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一致?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面积进行了检查,经查,文本与附图中涉及各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一致。综上认为,《规划》确定的规划基数、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文本与图件中涉及的给类用地规划控制规模一致。特此报告。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形势日趋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科学分解并层层落实《纲要》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尽快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和用地布局安排必须服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也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建设规划中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目标责任制,确保《纲要》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质量,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基本农田保护是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在规划修编中,必须按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关于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要求,保证划定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我部已拟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见附件一),待国务院审批后再正式下达,但各地修编规划时应先按所列指标严格控制使用。各地要将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和我部下发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一并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要严格确定各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明确标示在各级规划图上。省级规划应当确定每个设市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地级以上城市的规划图件应当标明城镇和村庄分阶段的建设用地区界线。
三、规划用地分类应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利于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地类调整,暂按本通知附件二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现将国务院批准的《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的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城市、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上报材料包括市人民政府审查意见40份,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万~1∶5万)2份,其他与省级规划相同。需报国务院审批尚未报预审的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尽快上报预审;经过预审的,要按预审意见抓紧修改,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
全文
为了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订本办法。
一、审查组织
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规划审查工作,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有关部门包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冶金工业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民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等。
二、审查主要依据
(一)党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四)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他相关调查资料。
三、审点
(一)编制原则。规划的编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二)目标和方针。规划是否与国家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相符,是否体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和21世纪人口高峰期对耕地的需求,是否体现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林地、草地的要求,是否体现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是否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主要规划指标。
(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是否充分,分区和布局是否合理,交通、能源、水利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是否有保障,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四)实施措施。实施措施是否体现了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是否切实、可行。
(五)协调情况。农用地与各类建设用地安排是否相协调,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是否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是否与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总规模衔接到位。
(六)规划是否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四、审查报批程序
(一)前期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规划时,应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组织评审,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二)申报
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各40份,规划图件2份。
国务院收到报件后,将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意见批转国土资源部组织审查。
(三)审查
国土资源部收到国务院交办的报件后,分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同意批准、原则批准、不予批准的意见。
在规划审查过程中,国土资源部综合有关部门意见,认为有必要对该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可建议国务院将该规划退回报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其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另行上报。
国土资源部完成组织规划审查的时间为一个月,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收到审查规划征求意见之日起15日内,应将意见书面反馈国土资源部,逾期按无意见处理;有关部门对规划有较大意见分歧时,国土资源部应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协调。
(四)批复
国土资源部将综合审查意见和附件及有关部门不同意见一并报国务院审批。
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规划审查批复的周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