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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摘 要 本文作者首先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然后提出了税收筹划的策略,以供各位同行参考。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 税收筹划 前提 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强化内部管理,采取诸如税收筹划等方面的措施来减少资金流出,通过一些业务技巧合理避税以达到增加效益的目的。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
(一)合理组建组织形式。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改变自身组织形式可以进行税收筹划,集团形式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平衡分、子公司整体税负,根据各个分、子公司的注册地和汇算清缴形式来完成税收筹划,并以此来协调和平衡集团内部各个分、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如转移内部交易定价等等来降低整个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此外建筑施工企业也可以组建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科目。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财务处理工作常常会对一些费用区分不清,无形中增加了所得税汇算的难度,也给税收筹划带来了障碍。会计涉税科目设置不合理很可能造成列支的费用大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增加企业所得税税负。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我们不仅仅节约开支,还应当科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来调整费用的归属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如:税法已经明确对企业会议费进行了规定,只要建筑企业能够进行可靠、真实原始凭证的提供,那么,企业可以在所得税汇算之前将会议费进行全部扣除。
(三)合理确认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结算金额的大小不但影响缴纳营业税、教育费、城建税的金额,而且还影响到其利润总额进而影响所得税汇算。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可以根据完工工作量和工程进度来确认计量,原因是施工项目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完全可以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将相关工程结算收入进行科学、合理的确认,延迟纳税期间,无息使用税金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其设立地点、产业结构等方面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前筹划。⑴合理选择新建企业的设立地点。对设立地点的选址也影响到企业的税负,例如:在西部地区设立的企业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在经济特区、自治区以及沿海经济开发区,还有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等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低税率。⑵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避税。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利用废旧物资充当建筑材料,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废旧物资再利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税收筹划。⑴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充分列支成本费用。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最大限度的列支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来减少税基降低税负。根据税法规定超过限额的工资薪酬、对外捐赠、招待费不能在税前列支,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控制限额。⑵合理采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在存货计量中我们可以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以及个别计价等方法。遇见物价持续上涨,企业应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存货,减低库存存货成本,增加销售成本,进而降低所得税税额来降低税负。反之,遇见物价持续下降,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计量存货。近些年来,建筑材料水泥、钢材等物价持续上涨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和风险,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来降低企业税负是值得建筑施工企业重视的问题。
(三)资产减值损失方面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资产减值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反映和应用,而税法对资产的减值损失采用据实扣除的办法,企业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了坏账准备可以按应收款项总额的0.5%税前扣除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同时规定,如果资产发生永久性和实质性减损,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确认资产损失,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过期不报将不准税前扣除,这是进行税收筹划应当引起重视的。
(四)合同的筹划方案。建筑企业投标承包方式以合同形式为主,而经济合同中许多条款对企业的税负影响十分大,因此对合同条款的应税分析也成为筹划的重要一部分。在经济合同的签订中,应重视影响税负的各个因素,如建筑施工费与建筑材料费的异同、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形式的区别、土地转让合同中关于转让办法等,应将这类合同中的细节理顺清楚,避免拟定合同失误造成税收支出的不合理。
(五)承包方式和设备安装的筹划。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是目前施工企业主要的承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其一,无论何种承包方式,营业额均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样看来,施工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交纳全额的税款。然而企业的包料明显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因此在承包工程时,企业应尽量承包包工包料的工程,然后通过管理,控制材料开支等办法达到减税和增加利润的目的。其二,安装工程作业中,如以安装设备衡量作业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值。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购买原材料和安装费收入,使其产值中不包含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此外,合理的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如:在销售不动产的过程中,各个流转环节都需要缴纳一道营业税。所以,应最大限度的地减少中间环节,尽量合理合法地避免缴纳营业税。其他的在此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对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非常熟悉了解,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在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这样才能抓住机遇为企业牟利。同时,还需要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及时的了解有利于本企业的税收政策,使税收筹划工作方案能够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原则;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施工建设项目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第二,建设周期长,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第三,经营形式多样,如总承包、转包、分包等;第四,工程造价高;第五,异地施工工程占较大比例。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具有可调节性,当期收入和当期成本依据工程的完工进度进行确认;二是营业收入的确定与税率的选择是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营业税及附加税是建筑业的主要税种等。就目前来说,建筑市场环境不容乐观,工程款拖欠现象经常发生,建筑施工企业资金难以周转。与此同时,物价上涨幅度较大,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成本大大增加,这些都是摆在施工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纳税筹划,这也是由施工企业的纳税特点所决定的。为了保障流动资金的充足、降低纳税成本,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已十分必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
二、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的原则
企业无论进行何种经营,都必须坚守遵纪守法原则,坚决打击税务工作中的偷税和漏税等行为,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税收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为了保证其健康持续地发展,需要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计划和战略目标。
(二)节约资源的原则
这里所指的资源不仅包含物资资源,同时还包括人力资源,即节约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在保证施工企业生产产品质量合格、可以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如何节约资源。目前,我国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时而出现偷工减料、扣发人员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都不属于资源节约的范畴。建筑施工企业在节约人力资源方面,可以通过重视综合型人才培养的方式实现,只要员工个人有能力,就尽可能多地将各种工作交其办理,从而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在物资资源节约方面,可以尽量减少招待费、应酬费,采取能免则免、能少则少的办事原则。
(三)可支配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税收筹划中,税款的缴纳固然重要,但是盲目地缴纳税款而不进行任何税收筹划,企业的经营会受到重大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为了保证企业拥有足够的可支配收益,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留有足够的可由企业支配的资金。
(四)权衡利益和风险的原则
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与企业的规模大小和资产多少呈正比例关系,并且无论何种税收筹划,利益和风险都是并存的。风险有大有小,但是一定是时刻存在的,如市场风险、税制风险、债务风险等。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科学合理地将利弊轻重权衡好,需要足够重视节税风险和收益,在财务安全的基础上,追求利益最大化。
三、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措施
(一)合理设置会计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日常会计业务处理的时候,一些行为会无形中增加企业税负,从而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例如,一些费用混淆,会计科目不能得到合理使用,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税费支出超出税前扣除标准。又如,建筑施工企业将发生的会议费等都列入业务招待费;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新技术的折旧费用都列入工程施工等。尤其需要着重注意国家规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不能出现混淆现象,避免对公司所得税造成影响。但是,如果发生,就需要从对所归属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入手。例如,可以将半成品的试制费、设备的调整费及新产品的设计费等纳入技术开发费项目;依照税法规定,会议费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明细的会计科目来严格区分涉及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从而避免混列会计科目对所得税税负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企业组织的形式进行筹划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通过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是较为重要的一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也是一样。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先选择适当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地址及集团公司的汇算清缴等方式。如此一来,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各个纳税主体可以互相协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减少整个集团公司税负的目的。其次,为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整合企业内部的新材料等,努力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一旦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最后,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收购亏损企业时,同样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盈利应当缴纳的税款可以用收购企业的亏损额来抵销。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或收购行业内的亏损企业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三)合理确认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
依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按照完工工程量或工程进度进行收入的确定。企业多种税款与工程结算有直接关系,如企业所得税、企业缴纳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的数额。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一般工期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好几年,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竣工的项目极少,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地确认相关的工程结算收入,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延迟纳税期限,以便实现无息使用缴税资金。
(四)重视对成本费用列支的税收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缴纳所得税税额的同时还受企业成本的影响,因此施工企业成本如何进行列支,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首先,要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将物资正常使用或损耗部分及时列为费用,对库存盘亏或盘盈及时找出原因,对所有发生的成本及时进行规整入账。其次,应该采用预先列支的方法将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损失列入费用。最后 ,应该适当缩短损失、列支费用的摊销期。
(五)对经济合同的筹划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签订各种经济合同,并且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有可能对企业税负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对经济合同进行筹划。例如,土地转让合同中重视转让办法、对建筑材料费和建筑施工费的区别、对总分包合同中价格的确定、合作建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及代建合同房合同,避免出现不合理的税收支出,对经济合同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从而达到企业税负最小化、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策略
我国通过多年的改革和实践,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和完善,做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税收的作用和地位逐年提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外部经济环境的不利因素不能改变。因此,通过合理税收筹划减少税负才是增加效益提升竞争能力的最佳途径。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学习和掌握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的涉税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关心我国税法的变化,研究税收政策,努力通过各种合法的措施和手段将企业税负控制在最佳状态,为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1 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1.1 不违背税法原则
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应当合法、合规、合理,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背税法,依法纳税。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税收政策,将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严格区分,坚决不做偷税漏税的事情。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并遵守税法依法合理避税才能保证其后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才能达到长期利用业务技巧达到合理避免多缴纳税款的目的。
1.2 可支配的收益最大化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一方面要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也要依法正常纳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留有一定可供支配的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建筑施工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有多少税就缴纳多少、甚至重复纳税,势必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资金短缺的影响.特别在次贷危机过后经济不景气和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更应当合理筹划以减少税金支出,为企业节约可支配的资金。
1.3 权衡利弊和风险原则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规模和资产的逐渐增多,其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越来越明显,税收筹划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多,因此,各种不确定性的因素伴随其中。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权衡风险利弊。如:利率风险、债务风险、税制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等,因此,建筑企业在进行自身的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要将节税风险和节税收益进行同时重视,科学权衡这二者之间的利弊轻重,在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税收风险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2 一般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在遵循一定的原则下,在不同的税收背景下,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策略是多样的,在企业投资、生产经营及财务处理的过程中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
选择有利的投资区域。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差距较大。为了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满足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家实行区域性的税收倾斜政策,对经济特区、开发区、沿海开放地区及中西部开发区域,都实行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也实行产业倾斜政策即为鼓励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也实行一系列的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选择有利的投资区域、行业,充分利用好各种优惠措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也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选择适当的组织结构形式合理经营。选择适当的组织结构形式是指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而面临着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选择。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子公司的亏损不计入母公司,它与母公司单独纳税。而分公司则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它不是独立法人实体,其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由集团公司控制,而且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都计入母公司,由母公司统一纳税。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就要根据公司的实际和分析预测其分支机构的盈利状况来决策是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从会计核算税额的因素入手。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用存货计价法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不同的方法核算,对成本、收益、税额的影响也不相同。同时要利用可列支费用、损失及扣除额等来减小税基,降低税负。同时企业应尽量采用延期纳税的节税方式延期缴纳税款。这样,企业就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从而把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3 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
3.1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回避工程结算
我国现行税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单独核算的内部施工队伍结算有明确的规定,凡是企业内部结算工程价款的,无论之前是否编制工程预算或工程价款是否包括营业税都应当对其征收营业税。因此企业内部工程最好做到不进行工程结算。
3.2 施工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制设计中税收优惠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国家为了鼓励区域、产业的发展和税收调节功能,通常在税种设计时都以税收优惠条款德方式体现。因此,如果施工企业能够响应国家和地方的号召, 利用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条款,就能实现节税,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比如,国家为了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给予去中西部地区投资设厂的企业很大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给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给予抵免,并且规定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全额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一半,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施工企业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也鼓励刺激了施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创新,研发新工艺和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
3.3 利用工程合同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在施工企业的工程承包方式中尽量选择包工包料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细则的规定,施工企业以包工包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等工程作业时,其营业额均要包含所用的原料及物资的价格在内。因此,施工企业在承包工程时,尽量采用这样的方式,然后严格管理、控制原料开支,降低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同时在合同中注意利用缴税时间不同进行税务筹划。通常实行合同完成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但是,由于施工企业通常具有工程周期长的特点,因此,施工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不要将预收款的时间当做结算时间,应尽量往后推迟结算时间,使得纳税发生的时间也向后顺延,这有利于增加企业的运营资金,使企业获取最大的资金价值,从而为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3.4减少建筑施工营业额的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人,纳税营业额应该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及动力的价款总和。所以,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改变原材料的购买,降低营业额的方法,来实现节税的目的。此外,我国税法还规定,企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当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在营业额中必须包括设备的费用。这样,就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改变安装工程的产值,以降低营业额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对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政策非常地熟悉和了解,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在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纳税筹划,这样才能抓住机遇为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同时,还需要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及时的了解有利于本企业的税收政策,使税收筹划工作方案能够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参考文献:
[1]王丽丽.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邹议[J].时代金融,2010(02)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营业税;营改增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建立在对税收法律法规充分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安排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合法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与目的性三种特性。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本身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如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降低税负不属于税收筹划。事前筹划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正式纳税申报前所开展的节税行为,通过企业账目调整而进行节税明显是违规且不符合税收筹划定义的行为。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这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动因。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总体建议
(一)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
税收筹划应当是站在企业全局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仅仅站在财务部门的角度考虑。根据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可以得知,税收筹划应当站在企业全部的业务流程进行考虑。因此,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公司与子分公司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员设置等角度来采取综合性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二)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
税收筹划必须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规则的行为。故缺乏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的理解无法帮助企业有效的规划税收筹划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施工企业所适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税负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适用税种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营改增”问题。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施工企业虽然目前尚未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动,“营改增”将成为施工企业税收缴纳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营改增”虽然可以从抵扣减税的角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涉及砂石、沙土等原料的采购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大型设备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的存在,故在“营改增”实施后,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状况,施工企业仍需要通过系统完善的税收筹划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的保证。不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票据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税收规则体系,缺乏对税种税率、缺乏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会计核算调整的了解,导致无法有效利用税收规则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三、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建议
(一)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可以体现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合并在总公司中缴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项目大多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当地可以享受到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采用设置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如果母公司自身能够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异地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置分公司的形式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在合同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内容。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对相关合同内容及条款的设置来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论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当按照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施工企业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则应当按照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税率要明显低于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形。因此,通过相关合同签订适用税率的区别,帮助企业合理适用税率,能够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此外,总包企业的营业额计算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譬如分包方将分包部分开具发票时可以带出总包方给建设方的营业税发票,“一税双票”避免同一劳务重复纳税。这就要求总包企业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分包款项的会计核算,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三)在原材料及设备使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等相关工料费应当计入营业额。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应当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通过与长期合伙伙伴进行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中的原材料价值,进而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折旧政策,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这样增加企业成本,进行降低企业收入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在劳动用工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相关事宜的岗位适当安置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在劳务公共方面,通过与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方面相关工程发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避免了劳务用工本身所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与纳税风险,起到了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结语
税收筹划可以在低纳税风险的环境下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在此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规划、合同有效管理、原材料及设备使用及劳动用工方面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1]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J].市场营销,2014.7.
[2]王俊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浅谈[J].科学之友,2010,10.
关键词:一般企业 建筑施工 税收筹划
我国通过多年的改革和实践,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其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税收的宏观调控地位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税负是其重要的支出,直接影响着成本的高低,利润的好坏。因此可以减轻企业税负,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的税收筹划已经成为各个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也不例外,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每年都要向国家缴纳大量的税收,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关心我国税法的变化,研究税收政策,努力通过各种合法的措施和手段将企业税负安排在最佳状态,为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1 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
1.1 税收筹划的含义和特征 税收筹划的含义是指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在不违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事先筹划经营、财务活动和投资等相关事项的经济方式,以此来达到减轻或延缓企业税负的目的,从而达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不断的提高经济效益,最后获得税后最大化的利润,这同有些企业逃税或漏税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企业税收筹划是在合法的框架下进行,是与国家政策和税法原则相一致的经济行为。企业税收筹划也有其自身特点,其不违反法律就是最大的特点,它不是在找法律的漏洞或是缺陷,从而进行避税,更不是不合法的经济行为。另一个特点就是税收筹划具有超前性,纳税人事先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和投资等进行有正对性的安排,就是通过一系列财务活动的事先安排,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1.2 税收筹划的原则
1.2.1 合法性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就是说必须在合法的条件下去考虑减少或避免税款,为企业增加利润。
1.2.2 稳健性原则 对于企业来说,大都是节约税负越大,利润就越大,但是相应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各种减税、节税的预期方案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例如市场风险、税制风险、利率风险等等。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在风险和利益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从而保证企业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1.2.3 财务最大化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使纳税人的可支配财务利润得到最大化,也是就使企业财务利润最大化。纳税人不仅仅只考虑为企业节税,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
1.2.4 节约资源原则 企业资源的节约不仅仅指物资的节约,同时包括人力资源的节约。但是在建筑施工行业里,有些单位不时会出现一些偷工减料、扣发职工工资的行为,这些是不属于节约资源的范围。我们所指的节约资源原则是建立在可以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基础上的,是合法的行为。例如在节约物资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尽量减少招待费即间接费用的过大开支,按照能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能免的毫不留情的免掉,从而减少资金的浪费。在节约人力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注重对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降低人力资源的成本。
2 一般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企业在遵循一定的原则下,由于处在不同的税收背景,所进行的税收筹划策略是不尽相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投资和财务实际状况进行选择。首先需要选择有利的投资区域。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甚至差别较大。我国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协调区域经济,实行了区域性的税收倾斜政策,对沿海开放地区、经济特区、开放区级中西部开发区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为了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国家实行产业倾斜政策,鼓励高新技术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措施,选择有利的投资行业和区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这也为企业税收筹划创造了可能。
为企业能够实现合理经营,应当选择适当的组织结构形式。所谓适当的组织结构形式是指:任何企业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都将面临着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选择,子公司一旦设立,将是独立的经济法人,拥有自主的财务管理权,将进行单独纳税,亏损不计入总公司。但是分公司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其财务管理和业务活动由总公司控制,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将计入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最终决定时成立分公司和是成立子公司。
一些企业税收筹划策略是从会计核算税额的因素入手的,企业运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存货计价法等等不同的发放进行核算,于此同时利用可列支费用,扣除额、和损失的等来减少税基,从而降低税负。在此基础上,企业应当在合法的条件下尽量采用延期纳税的节税方式进行延期缴纳税款,这样企业相当于无形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为生产争得了更多的资金。
3 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
3.1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回避工程结算 我国现行税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单独核算的内部施工队伍结算有明确的规定,凡是企业内部结算工程价款的,无论之前是否编制工程预算或工程价款是否包括营业税都应当对其征收营业税。因此企业内部工程最好做到不进行工程结算。
3.2 避免单独签订服务合同 我国营业税条例中有关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总承包人如果将承揽工程转包或是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要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转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企业如果同业主签订建筑安装合同,无论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参与施工,都要按“建筑业”的税目征收营业税;但是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对工程负责协调,则施工单位的此项业务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例如某个建筑单位甲对外发包一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单位乙协助丙承揽下了这个项目,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在此过程中乙未与甲签订合同,只是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并支付乙服务费100万元,则乙应当缴纳营业税5万元。但是如果乙直接同甲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1000万元,乙再将工程转包给丙分包额为1000万元,则乙需要缴纳营业税为3万元,乙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税收开支2万元。
3.3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的筹划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果做好合同签订方式的筹划可以减少税务开支,例如:某施工企业甲购买一块价值800万的土地,但是由于手续没有完善,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此之后某建筑施工企业乙想购买甲此块土地,甲乙之间签订了转让协议,总价款为1000万元,预付款为300万元。由于半年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乙经过筹划计将土地转让给了建筑单位丙,在合同条款中同丙约定,乙同甲的协议中止,丙同甲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同时约定丙将300万元预付款支付给乙,并且甲向丙开具委托付款协议,明确将300万元预付款转让给乙,这样乙通过筹划比直接给丙签订转让合同节约了50万元。
3.4 减少建筑施工营业额的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人,纳税营业额应该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及动力的价款总和。所以,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改变原材料的购买,降低营业额的方法,来实现节税的目的。此外,我国税法还规定,企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当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在营业额中必须包括设备的费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用时,应当尽量不用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的产值,使其营业额中不包含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税收筹划 意义与原则 措施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系持续发展的影响下,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所受到的客观性因素影响也在持续发生转变,加上企业涉税工作者本身的主观局限性等影响,造成了税收筹划风险问题。特别是施工企业,它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转时间长和缴纳的税种多等特点,这就要求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以系统的观点来精心安排,建设并完善相应的防范制度,合理的控制纳税成本,妥善筹划,为企业实现预期利润及目标,提高企业竞争力做出最大的努力。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作用
1.1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纳税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可使纳税人从理性分析中充分、正确、有效地运用税收筹划,依法纳税。一方面,有助于增强建筑安装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另一方面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名誉和商誉,为企业树立优秀的形象。
1.2有利于提高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
建筑安装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涉及范围较广,税收筹划就是实现企业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另外,建筑安装企业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通常会聘请外部专业人才来对企业的财会活动进行合理的规范,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制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会计核算质量,有利于建筑安装企业加强自身财务核算管理活动。
1.3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更优利益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样企业就不会因为偷、逃、漏税而担惊受怕或被处罚,从而使企业在获得较大利益,减轻纳税主体的税收负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一种理解是在绝对数额上减少应纳税款的数额;另一种理解是相对的减少纳税主体的税收负担。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遵循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础和前提,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在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税务筹划的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建立起合理科学的财务制度并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才能保证其健康持续的发展,才能使企业的远大目标和理想得以实现。
2、稳健性原则。
由于受到利润的驱使,企业希望尽可能节约税负,但是各种节税、减税预期方案都存在一定风险,并且节约税负越大,承担相应的风险也就越大,例如税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此,应当在税收筹划时,应权衡风险和利益的大小,从而保证企业真正取得应有的利益。
3、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实现企业财务利润最大化。企业需要考虑的是企业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一方面要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也要依法正常纳税。
4、节约资源原则。
物资节约、人力资源节约都是企业资源节约的目标。节约资源需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例如在节约物资方面:应当尽量减少间接费用的过大开支,减少资金的浪费,按照“能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能免的毫不留情免掉”的原则执行;在人力节约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努力降低人力资源的成本,注重培养和使用综合性的人才,减少和避免重要技术人才的流失。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谋求不法利益,出现扣发职工工资、偷工减料等行为,这些都不属于节约资源的范围。
三、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纳税行为,既避免人为的多交税,又避免因偷漏税而遭受税局处罚,争取最大的税后利益,关键需做好以下几个阶段的税收筹划工作:
3.1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这就要求投资人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收集经营投资所在地和关联方所在地的相关经济、法律以及行业状况等信息,模拟计算综合税负,分析税负风险,为选择具体新办企业做好准备工作。①利用好政府税率优惠政策,设立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新办企业以降低税负。②因为许多地方的开发区企业可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可以通过投资,考虑在开发区设立投资企业降低税负。③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以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并为企业改造国产设备的投资,出台了相关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施工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设备之前,就应做好相应统筹规划,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手续,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3.2经营过程的税收筹划
3.2.1工程合同价款的税收筹划。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就应包括设备的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合同中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其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减少税基,达到节税目的。
3.2.2施工企业总分包合同税收筹划。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2.3纳税义务地点的税收筹划。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建筑材料的工厂、车间,应尽可能的设在建筑现场,以适用于税率较低的营业税(建筑业3%)。
3.2.4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可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当物价呈持续上涨趋势时,施工企业宜采用后进先出法。这样摊入工程成本的存货价值较高,期未结存成本较低,可以将利润和纳税递延到以后年度,以达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3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筹划人员是税收筹划的主导者,税收筹划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筹划人员,可见税收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目标实现中占据了不可取代的地位,所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的建设:其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这是保证税收筹划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其二,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强、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的业务,所以需要对原有的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培训与增强专业知识外,同时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增强税收筹划的新鲜血液。其三,定期聘用外部专家为财会人员进行涉税业务面授、案例分析及日常业务咨询等方式,建立一支业务过硬的高素质财会队伍才能够高效率的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3.4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应对营改增中的税收筹划和挑战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十二五”计划的一次重要税制改革,有助于推动我国结构性减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和经济结构的转变,填补相关政策的漏洞。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利用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充分认识该税制改革可能带来的正负面影响,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合理规避并化解营改增带来的风险,抓住机遇调整企业结构,壮大自身,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集团与子公司独立缴税,营改增后集团代缴子公司税款的方式将被取消,子公司需要独立缴纳增值税,而总公司则是将子公司已缴纳的增值税汇总后,进入成本项抵扣,因此针对营改增的集团缴税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在成立子公司时应从战略的角度选择其组织形式,如变更或新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此可以大大降低集团工作量,且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税负的目的。
3.4.1企业税负挑战。理论上,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会下降,也有专家论证认为由于材料、设备抵扣等原因,必然导致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下降。但是,由于我国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仍处于传统粗放的发展阶段,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后,宽松的承包模式无法对项目部及分公司进行很好的管理,这些都直接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导致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局面。现行的粗放式管理方法和承包模式显然不适应营改增的要求,施工企业如何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改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和风险管控,将成为施工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
3.4.2新旧制度衔接阶段不确定因素的挑战,虽然《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实施,但是各地就人工费调整、定额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实施前新购的生产设备抵扣等问题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密切关注国家相应的涉税政策。
综上所述,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努力学习和研究我国宏观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从加强税收筹划意识、遵循税收筹划原则和依法建立税收筹划方案等方面入手,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以实现降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达到维护企业利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许春娟.探讨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J].企业导报,2012(04).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前言
纵观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生产线过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垫付工程款项,还要向有关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大多材料物资和人工成本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增加了企业税负,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占用[1]。因此,需要加强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1.为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提供有利空间营改增税制的实施,每一纳税主体的某环节或某产品均具有优惠政策[2]。在建筑行业经营中,营改增税收的实施为建筑行业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其具体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种:首先,供应商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筹划,在建筑企业进行工程建设时,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合作,也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合作。在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等供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能够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降低税负水平,而小规模纳税人虽不能为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但也是一种选择。其次,经营方式的选择筹划。当建筑企业以集团名义进行中标项目管理时,则可选择集团组织统一管理,也可选择由子公司对中标项目进行管理,可以选择自建,也可选择分包施工。不同的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最后,物资设备的选择筹划。企业在工程建设前期物资设备的采购可选取本地购买或外地购买,也可选择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等,在发票类型的选择上也可选择增值税专用票据或者其他票据等,多样化的选择,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有利空间。建筑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增值税的具体内容选择对企业进行有利的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发展。2.解决了建筑企业重复征税问题目前,我国营业税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重复征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行业不断增多,社会分工越发复杂,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较大提高,此时,运用营业税制进行税费征收而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发生更为频繁,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较大影响,抑制了建筑行业的发展[3]。然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增值税主要对企业增值部分征收税额,通过进项税额抵扣,有效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税收的降低,增加了建筑的经济效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快速发展。
二、营改增税制应用下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1.合理选择供应商,对进项税额进行最大限度的抵扣在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税务管理制度,并保障业务管理部门与供应商之间密切联系,以此提高供应商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实现进项税额抵扣。另外,业务管理部门人员应全面了解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标准,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却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因此,合理选择供应商十分重要。管理部门人员既要保障供应商所提供商品、材料的质量良好,价格公道,又要保障供应商是身份是一般纳税人,从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可能实现进项税额抵扣,降低税负水平。最后,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相关资料,避免资料丢失,保障资料齐全。2.完善建筑行业弊端,做好税务筹划基础建设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中,因为企业自身管理模式的简单粗放,营改增税制改革造成了税负不降反增的影响,为企业带来更重的税务负担。对此,为适应营改增这一新型税制,也为促进建筑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应加强对营改增税制的认知,加强财务部门的管理。首先,企业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专业素养,并保障其对国家政策的熟知,增强对营改增税收法规的了解。实际上,2016年5月营改增税制已经在建筑行业全面实施,对此,保障与营改增税制相关的各种设备配备齐全,避免缴纳税收时手忙脚乱,甚至造成计算失误现象,进而造成企业资金损失。3.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企业的运行,归根结底是一种资金流转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财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非常重要。对于企业来讲,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更是企业财务统筹规划的重要执行者与管理者,若财务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综合素养,则很难保障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甚至会出现因财务人员失误造成的企业财产损失状况。在对施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因增值税的实行,施工企业各项经济环节均在纳税范围内,大大增强了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强度与难度,若工作人员自身能力不加以提高,极易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失误,继而影响增值税的减负效果发挥。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专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重要环节制定管理方案,严格管控与增值税发票息息相关的相关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财务人员水准,做好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在建筑行业中,营改增税制的实行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空间,解决了建筑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增加了建筑的经济效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快速发展。自营改增在建筑企业实施以来,建筑企业应合理选择供应商,对进项税额进行最大限度的抵扣,完善建筑行业弊端,做好税务筹划基础建设,加强对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使营改增税制在建筑行业中发挥应有的减赋效果,促进建筑企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扬.“营改增”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6):20-20.
[2]吴芳.营改增下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策略[J].中外企业家,2016(8):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