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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把争创新一轮“全国综治优秀市”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和夯实基础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构建社会管理科学化体系,奋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品牌”,以争创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献礼。
争创工作目标:
(一)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上访案件。
(二)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做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控制,命案侦破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力争达到90%以上。
(三)平安创建提档升级。全市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进入全省、全市“平安县(市)区”行列,其中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进入“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市进入“全省平安市(州)”行列。
(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品牌。以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载体,以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为特色,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努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
二、争创措施
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和政法工作会议的署和《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六项争创措施:
(一)层层落实争创工作责任。争创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一级抓一级的办法,把争创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影响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力争各县(市)区社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市、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争取1至2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综治优秀县(市)区”行列。同时,市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乡镇和市直单位,市综治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每季度深系点一次,指导争创工作开展,督促争创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争创责任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整个争创工作始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争创氛围。3月份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在大型公共场所同步举行宣传启动仪式,领导发表动员讲话,现场发放争创工作宣传手册,有关部门开设宣传咨询台,举办宣传图片展览等,掀起宣传。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综治专题宣传活动,对近年来涌现的综治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报道。8月份举办一次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提高素质,为争创工作增添动力。10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争创工作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树典型,抓示范,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日报》开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进行时”专题,在平安网、社区公共服务网等综治宣传阵地,设置争创工作专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在城区出租车上统一张贴争创工作宣传标语;移动、联通、电信部门每月向手机用户群发不少于3条平安宣传短信;各地在大型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设立一批大型综治宣传固定标牌,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综治宣传专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争创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实行目标任务项目推进。市综治委将全年社会管理目标任务细化为47个具体项目,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到期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也要实行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以项目管理实现争创目标。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建设。今年,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建设、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等作为全市社会管理的重大项目强力推进,努力形成亮点、做成品牌。市综治委将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奖励制度,面向各地、各部门和社会招标,对完成项目任务好的年底实行表彰奖励。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积极予以扶持,增强基层创新活力。
(四)培育和发展创新创建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以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统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尽快在全国优秀城市、先进单位中找到标杆,对标争创,奋力赶超,创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在全省、全国争先进、创一流,确保实现全市争创目标。市综治委将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确定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工作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争创典型。
(五)加大争创工作督导力度。赋予全市3300多名平安指导员督导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的职责,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平安指导员每月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区)和企业,帮助研究制定创新争创措施,督促落实创新争创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创新争创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对平安指导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市)区为单位,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对履行职责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市综治委(办)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大暗访,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六)修订完善综治考评制度。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3月份市综治委出台全市社会管理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科学考核,以考核评价为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创新力度、落实争创措施。5月份市综治委在过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社会管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有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健全责任制度,以制度为保障推进创新争创工作。
三、争创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上旬,召开更名后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长作动员讲话,对我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争创达标阶段(2012年3中旬至11月)
3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目标任务分解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重大创新项目招标工作。
3—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路径,确保争创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推进和完成。
4月,市政协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7月,各级综治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8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进度和暗访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
9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请项目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介绍经验,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11月,各地、各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到位、争创措施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
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年度综治及争创工作检查考评,针对检查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兑现措施。同时,结合年度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把它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四个”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全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实施,市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综治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动争创工作的责任,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
一、总体目标
综合整治工作以规范小型锅炉使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具备相应条件,通过整改补充完善手续后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予以规范;对严重违法,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缔。
通过综合整治,摸清我区小型锅炉数量、分布情况和安全状况;小型锅炉使用业主要取得合法经营的主体资格,城市无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要实现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锅炉要全部整改到位,对违规安装、使用锅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整改到位,并对检测合格,符合登记条件的锅炉进行使用登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小型锅炉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
(一)综合整治时间
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31日。
(二)综合整治范围
经济开发区,各镇、办事处辖区内使用的小型锅炉,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
(三)综合整治重点
浴池、小型食品厂、轮胎修补厂、其他用途使用的各类小型锅炉。
(四)综合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当前我区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普遍存在的无照经营、环境污染、违规安装使用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主要内容有:
1、小型锅炉。重点检查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附件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和定期校验;承压原件有无变形渗漏,有无违规私自挖补、更换等;锅炉房的位置及安全布局;是否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常压热水锅炉。重点检查锅炉是否保持与大气相通;是否违规承压使用。
3、简陋锅炉。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使用简陋锅炉或者翻新的报废锅炉的违规行为。
四、综合整治职责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综合整治工作。
2、质监分局负责对小型锅炉进行安全监察,依法查处违规改造、使用锅炉和无证操作的行为,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锅炉办理使用登记。
3、工商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锅炉使用单位依法清理,并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4、区环保局负责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使用单位,特别是在控制区域违反规定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
5、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6、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小锅炉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建档、联合检查,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对锅炉使用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及时汇总上报小型锅炉综合整治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隐患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20日)。
由各镇、办事处,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安装、使用锅炉,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在城市无煤区内使用燃煤锅炉和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置,并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将掌握的基本情况及时上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镇街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切实配合镇街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查处阶段(2012年月21日至2012年月10日)。
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力量,组成综合执法组,按照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镇街在小型锅炉隐患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存在无照经营,违规安装、使用锅炉,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在城市无煤区内使用燃煤锅炉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整治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行政处罚的要坚决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月11日至2012年月31日)。
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对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月20日前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政府。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落实和执行不到位单位将进行处罚,同时作为年度安全考核奖励依据。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区的开发拆迁,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服装私营业主迁移到我区,小型锅炉数量日益增多,并且由于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安全隐患也更加突出。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从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小型锅炉管理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整合整治力量,做到宣传动员到位,整治力量到位。区安监、质监、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依法规范,立足长远。综合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此次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抓住不放,切实督促,做好整改;要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当组织工作,列出整治对象后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分片包干,紧盯不放,上门宣传,讲清危害性,直到督促整改到位。整个过程都要贯穿执法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按照环保局《关于继续加强煤炭经营管理、深化精煤推广工作的通知》(发号)文件精神和9月14日保局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场,认真落实精煤推广政策,经研究决定在进城的主要路口设立煤炭检查站,对辖范围内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辖煤炭场管理领导小组:
下设煤炭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人员交警2人、公安局1人、法院4人、环保局8人。
二、具体措施
1、对煤炭经营企业的管理
(1)凡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且注明经营地点在呼的企业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在经营煤炭;
(2)凡取得《精煤零售点经营资格证》的个体户,仅限于供居民购买精煤;
(3)在经营煤炭的企业,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煤炭管理暂行规定》(民[]号)、《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精煤的通告》(发号)、《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和环境保护的其它管理规定;
(4)在的煤炭经营企业必须纳入环保局煤炭经营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发行“精煤准运证、“三联单”、“煤质监测”、“销量统计”等管理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场地经营和储存煤炭。
2、对用煤户的管理
(1)驻所有用煤户必须按政府的要求使用精煤,确因工艺需要,须配烧常用煤的用户,必须经环保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
(2)用煤户必须与合法煤炭经营企业签订购煤合同,在接受检查时应出示与购煤量相符的“煤炭交易场购销单”(简称“三联单”),按规定接受煤南检测,并交纳检测费;
(3)凡违反规定使用煤炭的用户将依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对运煤车辆的管理
(1)运煤车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持有相关准运证、煤票等有关手续,并经煤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一、整治时间和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5月5日,范围为整个集镇规划区,重点整治集镇中心地段。(主要包括南起交警中队,北至桂花街一线,东至道班,西至容发加油站)
二、整治内容
1、未取得“一书两证”和违反“一书两证”规定继续建设的行为。
2、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遮阳棚、广告牌、建筑材料的行为。
3、规范停车位、洗车场、经营门店及其它占道经营行为。
4、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的行为。
5、乱拉乱扯通信线路的行为。
三、整治要求
1、对违反“一书两证”进行建设的限期整改,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依法。
2、拆除不符合要求的遮阳棚。遮阳棚必须附着于墙体,钢架结构,外沿离公路外边线水平距离不低于2米。
3、公路边线以外2米内禁止摆放广告牌、货架及建筑材料。
4、拆除街道边的水池、鱼池、灶台等构筑物。
5、禁止任何占道经营行为,包含占道洗车、占道修车、占道销售。
6、规范集镇停车秩序,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7、过街通信线路整齐美观,清除线路“蜘蛛网”。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讨论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向集镇居民发放告知书,张贴政府通告,制作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行整改阶段(4月16日至4月25日)。告知、督促有违反集镇规划管理和符合本次整治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城建部门现场规划指导,自行整改达到整治要求。
3、强制折除阶段(4月26日至5月5日)。对于违反集镇规划管理经过第二阶段仍不自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其进行和处罚。
4、巩固提高阶段(5月6日至长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按照市政法委的要求,坚持"整改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集中时间,以维护稳定安全为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的因素,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促进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综治重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的领导。成立社会治安综治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由副书记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工商所、劳动站、教育办等职能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安全和管理工作及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排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掌控;不断加强和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努力从根本上提升综治民调水平,力争上半年度综治民调效果取得好的成绩。
二、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镇综治民调工作目标的组织实施,成立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走访活动的内容主要是:1、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加强交流与沟通,改善干群关系;2、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政策与法律、生产、生活中的实院困难;3、广泛宣传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正面引导群众对社会治安形势评价;4、收集群众中各类矛盾纠纷和维稳信息;5、协助和配合乡镇干部化解、处置、群众的各类纠纷和诉求。
四、工作要求
1、①3月20日至3月31日完成第一轮进村入户走访活动。②4月1日至4月10日组织召开民情恳谈会,恳谈会由办点干部及支部书记组织群众召开,要求每个村至少一次,人数50人以上。③4月11日至4月20日开展第二轮民情走访,重点是回访第一次走访中有意见、有诉求的群众。④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在4月10日以前组织一次乡镇民情恳谈会,由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
2、党政负责人实行每周一次轮流坐班接访制,接访地点设办公室
3、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次安排一天,深入选区,接待选民,采取不周的方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
4、各村(居委会)和部门单位实行轮流服务群众接待制,要求每名干部每周接待服务群众2天以上。
一、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八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各类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室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综治安全法制和基本常识,及时报道综治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利用“两微”平台、手机短信、校讯通等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综治安全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使用好《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3.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两项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4.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提升创建动力和活力;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5.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3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7.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县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8.提升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应用水平。借助“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探索新媒体信息化条件下学校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开展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开设在线安全教育课程,组织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布置平安寒暑假作业,实现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推动互动式安全体验教室(馆)、体验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9.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县、校两级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以适应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县、学校四级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纳入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指导推动各校利用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开展校(园)长、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岗位安全远程教育培训。
10.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11.加强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实践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总结交流安全教育及管理经验。适时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专题调研和经验推广交流活动。
12.加快推进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学校综治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推进省市县校综治安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深度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地方和学校建立集治安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校车管理、安全管理、网格化服务及公共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校园安全云服务管理平台。主动适应大数据、新媒体时代要求,强化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信息综合运用,加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学校安全”网站(页)建设,及时通过网站(页)信息资讯、解读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13.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学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5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1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县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安全举报监督制度,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补充、修缮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模较大学校校园内交通安全及师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强化“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治理校园餐桌污染,强化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7.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挂牌督办、联动推进、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管理,建立心理预警、疏导机制,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18.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19.加强阶段性督导检查。建立全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探索建立学校交叉检查机制,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防溺水、校舍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等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六、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