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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本文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着重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应措施。
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国多元化农村金融体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证券市场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金融组织民营化程度加大,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扩大了各类资本合作的参与路径,并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使得财政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和非营利资本角逐农村市场的竞争机制初步建立起来,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主体呈扩大化趋势,逐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具备国有、集体、外资、港澳台、私人等各种资本背景的企业、农户和其他私人投资者构成的多元化金融主体格局。
2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2.1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但据统计资料显示,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2.2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大都把资金转到城市。同时,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回城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现实中,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
2.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业务单一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业处于无竞争状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金融服务意识,经营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产品的需求创新,满足于坐等顾客上门;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金融机构没有适时根据农民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就是在一些传统业务上,也缺乏创新。
2.4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管
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活力,在客观上为各种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了发展空间,很多地方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据调查,民间借贷占整个农村资金市场总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区民间金融组织越为活跃。虽然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风险高、纠纷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很可能会加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3完善农村金融的措施
3.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金融业务,针对“三农”的特点,在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设计时,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应建立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能够围绕农村经济和生活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这也成为政府支农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选择。另外,我国还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现有正规金融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农信社“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终极定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才有能力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经济,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
3.2完善准入、退出制度
垄断不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必须要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在综合评估各地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的基础上,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真正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同时,要抓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这也是强化外部约束、保障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农村金融;供求不足;资金利用率低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化程度较低,不利于规模经济的发展
经历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农村地区的种植方式科技化程度虽然发展迅速,但仍然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法式,家庭小农厂,以及种植大户的的比例仍然较低,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的私有生产方式依然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主要形式,与国外发达国家农村地区相比,在抵御风险,规模生产的成本化优势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生产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于以小规模生产方式存在的个体农户的影响巨大,不断压缩农民的利润空间,不但不利于农民增收,而且也阻碍了整体经济的发展。由于单一生产,对于品牌化意识较低,生产出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品牌产品的品质,低产量,低附加值,使得产品只能在低端市场徘徊,导致利润空间有限。无法切实实现增收的目的。
(二)农村金融服务行业过于单一,无法满足金融需求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二十年中,农村金融市场得到了充分发展,但总体状况较发达国家相比扔有不小的差距,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的不合理化仍然有待改进,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依然明显,供给与需求双方面的不足也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长效发展。
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服务行业主要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一些村镇银行为主。对于资金需求巨大的农村第区显然存在僧多粥少的窘境。而作为资金的持有者银行必须考虑到资金放贷的安全性,所以在贷款上审批程序十分复杂,作为以土地为主要资源的农村,缺乏相应的抵押物,导致贷款十分困难,甚至无法贷款。加之放贷时间过长,资金不能及时到达农民手中,更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资金需求的紧张。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银行机构,多数反其道而行之,即吸收农村地区的存款,将资金投放到收益更高,风险更小的城市中,这使得本就十分紧张的农村地区资金更加捉襟见肘。利益趋向化,使得部分银行裁撤营业网点,这使得原本薄弱的金融服务部门变得更加单薄。农村固有的民间借贷多为家庭式,或熟悉个体之间的一对一借贷,无论是资金量还是所涉及的领域都远远达不到市场总体的需求,加之国家对私有金融机构的管制条件较为严格,也不利于资金向农村地区的流入。
(三)农业保险的推广范围狭小,普遍意识不足
农业自古以来就是靠天吃饭的行业,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农村地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逐步增强,但从根本上讲农业仍然是风险较大的行业。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本应由健全的保险体系保障其生产的安全性,以及控制损失最小化,但农业保险在我国农村地区几乎为零。其主要原因是:1.农村地区对农业保险普遍没有了解,保险意识不强,保险公司同样不愿意话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投入农业保险的宣传开发,于农业保险这根鸡肋,保险公司多处于放弃状态,对于农村生产者来说,在资金原本不足的情况下,更不愿意用多余的资金投放到保险上。由于高额的保险费用,即使有农民想要投保,资金上也无力承担2.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保险公司,不愿意涉足风险高,收益低的农业保险之上。加之政府部门没有对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政策资金帮助,使得保险公司不愿意投身农村领域。两者的相互作用使得我国农村地区风险可控机制严重缺失。
二、关于改善我国农村地区金融环境的几点建议
首先,应加大我国农村粗放经济向集约型转变的改革速度,推进农村产业化步伐,整合粗放型单一生产方式,将农村地区产品集约化品牌化,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其次,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扶持,特别是对村镇银行的建立,不仅仅是对数量上的单一增长,应从服务范围,资金放贷的宽泛性,以及服务品种上进行改革。鼓励社会闲散资金进入资金需求较为旺盛的农村地区,这一切如果没有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是很难做到的。只要加大立法监管机制,非正规性的金融部门将对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鼓励民间借贷,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确保在吸收民间存款的同时,保障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回收。其次,应加大我国农村地区保险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村地区保险意识,鼓励保险公司对于农业保险的投放,予以相关的政策扶植,确保保险行业在农村地区健康有序的发展。
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如何行之有效的改善我国农村的金融环境与服务,是接下来我国农村经济能否迅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如果能行之有效的解决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存在的问题,必定会促进我国经济整体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庄舒怀.农村金融改革现状与前景分析[J].财税金融,2014(1).
[2]周立.农村金融市场四大问题及其演化逻辑[J].财贸经济,2007(2).
关键词:金融 农村金融市场 问题
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才能更好地为农业服务,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本文尝试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展开一点分析。
1 农村资金来源不足,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
农村金融需求有其独特的特点,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户众多,需要的资金量也大;我国农村面积广阔,需要的金融服务分散;农业生产季节性强,需要的金融资金量也随季节变化。但是农村金融市场现行的信贷资金投入和供给严重不足,原因之一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调整经营战略,对县域网点实行战略性收缩,县域网点功能萎缩,这一情况直接减少了信贷量的投放数量,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严重的供给不足。另一原因是因为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办理功能不完善,农业贷款业务扩展不利,大部分办理点只吸储不放贷,将农村的资金发放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本来就资金匮乏的农村地区,反而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机构成为了资金抽水机,存款仅三分之一用于三农。数据表明,2010年末,全国县域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在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占比为25%左右。
2 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不完善,运转效率低
首先,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没有城市快,农业的经营特点包括周期长、季节波动性强以及风险不确定,而且收益率普遍也比非农产业低,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为了盈利性都有各自的经营战略,多数商业银行都将资金重点转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加剧了农村地区金融环境的不完善程度。其次,我国农村金融现在的体系大致是以农信社为主,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辅,以民间借贷作为补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代表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性银行。看似合理的体系,但仍存在问题。各机构之间并没有在分工中实现功能上的互补,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缺乏合作共赢的意识。还有一方面原因就是农村地区诚信系统的不完善,加剧了金融机构发放信贷的风险。农村地区面积大、农户散,是信用缺失的重灾区,农村个人信用档案还未健全,记录系统还未完善,也没有提供评估信息的财务及产业发展状况,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仍然存在故意逃债的现象;农民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这些都阻碍了完善农村金融环境的步伐。
3 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不足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创新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尤为重要。创新有三层含义,第一是更新,第二是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是改变。首先,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结构单一,创新不足,信贷市场占据了绝大多数,其他产品很少,这种不平衡的产品供给并不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需求,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的服务还是存款和贷款,但是缺乏别的产品,比如适应农户的理财产品,适合农户的个性化贷款融资方案等等。其次是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经营模式的创新不足,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需求特点,要求金融机构更新出适合在农村地区发展的经营模式,实现地区发展和机构发展的双赢态势,而不能照搬在城市地区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需要因地制宜创造新事物。再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发展快,但整体平均水平较低。几年来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并较快发展,但是大部分正规金融机构仍严重缺乏,也并未能满足庞大的农村金融需求市场,所以还是需要继续创新,继续探索,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4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弱化
我国现在的农村金融市场有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以信用社为主,农业银行为辅,民间借贷为补充。看似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合理,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就农业发展银行来说,作为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它只是将重点放在了粮油收购方面,而在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业务或准政策性业务如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并无实际行动[1]。真正供给给“三农”的信贷资金数量很少,而且不提供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需要的小额贷款,在县域以下并没有网点。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提高了贷款的门槛,一方面撤销合并了县以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并且农村资金都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4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并且精简人员。资料显示,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就农村信用社来说,现在农信社是我国农村地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有直接的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是农信社采取的商业化经营模式将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流向收益较高或非农部门,使得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信社现在的自有资金不足、贷款利率高小额贷款供给少等问题更弱化了农信社的支农功效。
5 农村金融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设在农村地区,经济相对城市较不发达,工作环境、薪酬等方面原因使得很难吸引高素质并且熟悉当地农村情况的从业人员。尤其新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需要具有高素质多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不然会增加其风险和管理水平。总的来说,现在的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有经验的中高级管理层;另一种是没经验的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后者的问题是没有工作经验,不利于提高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前者虽然有工作经验,但对当地情况不了解。这些问题将会使农村金融机构很难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德恒.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福建金融,2006(5):14-15.
[2]刘扬.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之文献综述[J].价值工程,2010(33).
【关键词】农村金融 存在问题 发展对策
一、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现状
齐齐哈尔地区农村经济整体相对落后,农民生活水平较低。齐齐哈尔市位于黑龙江省西部,辖7区9县(市),面积4.2万平方公里,人口560万,其中农业人口350多万,占总人口的63%。与全国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相比,相差较大,农民收入水平偏低,消费能力差。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现状有如下几点表现:
第一,齐齐哈尔市农村贷款需求呈现多样化,但是相应的农村金融贷款产品种类较少。经过多年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建设,齐齐哈尔市农户对农业贷款的需求不断提高,现有的农村农业贷款项目和产品已经不能满足多样化的贷款需求。因此,齐齐哈尔市农户很大一部分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
第二,农业生产性贷款期限较长,风险较大,还款压力较大。农业周期和农业贷款周期不能够很好的匹配,出现错位现象。农忙需要贷款时,农户经办贷款手续繁琐,导致申请下来的贷款不能及时购买种子等农业用品,当农户农产品尚未成熟和出售时,就需要偿还贷款及利息,导致农户资金短缺,进而降低农户的信用级别,相应影响到了第二年的农业贷款,因此,周而复始,导致农户还贷压力增加,贷款意愿不强。
第三,农户扩大再生产,资金量增加,当前齐齐哈尔市农村小额贷款不能满足于扩大后的资金需求,于是导致了大额农户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一方面导致农户的扩大再生产困难,另一方面导致农村金融机构供给不到位。目前,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基层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在5000元左右,有的地方甚至更低,贷款额度在1000-3000元之间。这些限额规定很难满足农户扩大再生产需要,特别是对一些种养大户经营大户来说,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二、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当前,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存,但是许多商业性质的银行在农村的市场尚未得到开发,银行是盈利组织,因此,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选择减少农村的营业网点,降低经营成本。很多农村地区仅仅剩下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但是,农业发展银行多年来单纯的粮食银行角色,与其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交叉的矛盾,农村信用社则因为不具备准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性同样值得考虑。
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功能不健全。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齐齐哈尔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的功能仅仅吸取存款和发放贷款,受市场利益的影响,贷款幅度也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农村金融的建设对农户贷款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尤其近年来,农业机械化加快,农田水利建设都需要贷款的支撑,因此,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的基本功能,使得农村金融供给满足不同农户贷款需求。
民间金融不规范。齐齐哈尔市的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存在很大缺陷,据调查,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贷款的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65-70%,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达到30-35%。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数量缩减,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十分困难,因此,寻求资金的农户大多数会选择民间金融机构进行借贷款,满足不同的生产与生活需求,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是典型的“内源融资”,准确地说是农村地区正规金融体系空洞化。在齐齐哈尔市民间金融的机构小,但是供给量大,实际上齐齐哈尔市的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的供求缺口巨大,广大农民的资金需求部分来自于非正规金融市场,进一步导致了民间金融的扩散和壮大。
三、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发展主要对策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和经济组织相对比较多,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商业银行,贷款公司等。另外,齐齐哈尔市需要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加大重组和改造农村信用社的力度,放松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正规民间金融机构充分吸收民间资本,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和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拓宽资金供应渠道,更新金融支农理念,改善金融服务环境,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建立支农长效机制,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立足“三农”、服务“三农”,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功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农业建设的重要基础,当前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急需增加服务项目。政府的农村政策金融的主要职能是农村基本设施建设贷款和承办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完成对农户脱贫的启动资金的支持。另外,齐齐哈尔市应逐渐扩宽银行卡市场,在农村设置银行提款机,为广大的农户提供存取款的方便,同时完善农户低成本获取农村金融服务,使得农户不用长途跋涉获取金融服务,提高农户贷款等获取服务的积极性。
逐渐规范民间金融组织形式。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组织的一种形式,在农村金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使得多数农户受益,但是民间金融属于民营性质的金融组织,规模大小不一,并且分布广泛,组织形式多种多样,现阶段齐齐哈尔市民间金融的规模日渐庞大,监管部门对其管理困难。因此,齐齐哈尔市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民间金融的重视,防止非法民间金融机构损害农户利益,同时大力倡导和规范民间金融正规化经营,合法化经营,使得民间金融成为正规金融的有力支撑,也不断完善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制定有效的金融机构章程,使得民间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刘健民,李振.黑龙江省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思考[J]. 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
关键词:农村金融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a)-0216-01
农村金融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均衡,城乡差距大,农民收入低的问题不断的凸显出来,使得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也日益明显。
1 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地区的经济以农村信用社为主要核心,不断的发展和壮大。现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组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形式主要包括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自发分散的民间借贷等。
2 当前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政策性原因、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以及金融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得农村地区不良贷款率超过了工业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当前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自商业银行改革以来,多家主要银行都大批撤出了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使得很多农村地区仅仅剩下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从而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跟不上。
2.2 农村金融环境不佳
阻碍农村金融发展的另一制约因素是农村金融环境不佳。金融环境的好坏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步伐有着直接影响。近几年,我国农民的水平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来说,在农村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务文化氛围,农民的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依然欠缺,意识也相对淡薄,这些问题导致了支农信贷风险增大,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无法得到保障,农村信用环境整体的不完善。
2.3 农村资金外流情况严重
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每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
2.4 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农业保险受到来自市场和自然的双重压力,其风险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农业抗风险能力弱以及本身产业化创利能力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高风险的农业保险使农户和保险公司处于一种恶性循环,同时高额赔付与高保费之间的矛盾也导致农民农业保险参保意识薄弱。目前,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是对农业风险进行保障的主要途径,对于政府而言这是巨大负担,另外对于在农村市场发展商业保险也有一定的阻碍,在相当大程度上打击了农户参与保险和保险公司发展农业农村保险的积极性,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3 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金融问题的对策
3.1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只有在以后的金融工作中不断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才能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和现代化新农村的经济快速发展。首先,农村信用社要不断适应新农村建设实际,坚持服务“三农”和市场化取向,逐步办成以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为经营特色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其次,要寻求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思路,转变我国农村金融单一化的模式;政府应要求各银行妥善处理商业化经营与农村发展的关系,尽量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金融试点机构,以此来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
最后,要不断寻找更多更好的思路和方法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要积极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新型担保机制,推广与发展开展最高额抵押质押形式的循环贷款,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和经济林权等抵押方式,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农村小额贷款机制,有效降低信贷的交易成本,从而抑制交易风险。
3.2 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完善农村经济基础条件,提高农户和农村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是改善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环境的重点。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的谈判地位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农业科技服务的投入和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经济运作的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带动其他担保机构的发展。要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增加权利质押、农作物收益权,同时保护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3.3 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为抑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证,要积极引导农村信贷资金回流,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通过税收优惠和利用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等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地转化为农村投资。增加对当地经济信贷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再贷款额度;鼓励邮政储蓄资金参股农村银行,投资设立农村小额保险组织,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投入来源。
3.4 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
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农业保险,想要快速发展我国农村的金融,就必须加快我国农村农业保险的发展。这就要求:由地方财政出资,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苑德军.建设新农村需要重构农村金融体系[N].新京报,2006-02-28.
[2]李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9).
摘要 实施统筹城乡金融互补、协调发展以来,农村金融体系本身的缺陷引起城乡资源不能合理分配。所以,本文首先基于统筹城乡发展大背景下的涪陵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阐述,然后分析涪陵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风险控制、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改革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 城乡统筹 农村金融 路径选择
农村金融虽然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虽然局部上是有一定的进步,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整体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别是在提出城乡统筹发展以来,农村金融体系的问题慢慢暴露。党的十六大报告最早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本意是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促使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但在重庆涪陵这样一个大城市大农村的地方,城乡统筹下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协调发展,导致各种问题频发。
一、涪陵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表象
(一)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低
据从事与金融相关的从业人员反映,涪陵区金融机构职工大多是生产大队会计、农行和信用社人员子女,受过相关专业教育的大学生很少,而大学生大多集中于城镇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是非国家正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他们对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认识较浅,不具有专业的金融知识与管理水平,只是会简单的服务操作,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益。
(二)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缩减
在响应国家号召服务“三农”的基础上,涪陵区乡镇中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等,网点遍布乡镇重点村落。但是,近年来大多数以盈利为目的企业受利益的驱使慢慢撤出乡镇,只有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还留在乡镇。国家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期望单靠仅有的几家农村金融机构是有点力不从心的问题的。
(三)农村金融业务宣传不够
面对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和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低的现状,必然会存在农村金融业务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依据调查发现农村金融由于需求不高,慢慢从业人员对业务的操作都有些生疏,对产品的宣传从动力和业务上都有所减少,只是从事简单的业务,对于金融产品的推广应用更是无从下手。
二、涪陵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金融供给不足
农村金融体系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但是不仅没有解决消除农村金融体系的缺陷,反而更加突出了金融的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相比与美国乡镇拥有500O多家金融机构,占总量的62.5%,我国仅有2868个占全国金融机构总数的7%,所以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不单从数量上还是比例上都远远低于美国。这是南于大量的农村金融机构在不断地改革中,还是受利益的驱使慢慢退出农村市场。最突出的表象就是大量的乡镇金融机构退出农村,取而代以是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出现,大大降低了监管部门对其的把控,导致大量不良贷款的出现。
(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缺陷
关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改革无数,但大多是从功能和机构上去改变,对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本身所存在的缺陷而置之不理。基于调查了解到的关于涪陵区的金融体系,发现现有体系没有起到支持农村经济反战的作用。简单从农村金融机构个数看是严重不足,而且大部分的业务是重叠单一的储蓄业务,关于金融服务体系的汇款、借贷和票据等的领域涉及较少。因此,现有的业务重叠而欠缺,可以发展的内容还有很大空间。
(三)农村金融风险累积
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很多,这导致农村金融风险长期积累。农业行业自身的经营和管理不善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增加,同时,自然环境的变化也是常有的原因导致这祥的风险存在。而且,关于刚险控制的机制并不完善。当面对大量风险时是没有合适的风险治理的措施。最后,关于农村金融债务的消化进程是缓慢而漫长的,这是导致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
三、涪陵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路径选择
(一)筹城乡金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在城乡统筹综合配置资源的发展中,务必保证资源能够向“三农”领域倾斜,并提高农村金融体系运作的有效性。首先增加“三农”的信贷投入,特别加强对农业基础建设中。没有农业资金的投入,就没办法改善现有的不良现状。然后,减少资金外流,逐步增强对农业的稳定投入。由于利益的因素,对于支持农业经济的资金大量外流,光靠政策支持是不够,还需要更加合理的制度去合理配置资源。最后,建立和完善农村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推广以及普及相关工作。
农村金融监管“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初步形成,该模式自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改革完善使之形成有效监管模式。
关键词:
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2009701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监管人员不足且业务技能及素质低下。就目前的监管机构人员设置来看,基层监管机构中人员的不足。农村金融基层监管人员素质偏低,大多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单一,综合性不够,对于农村金融监管越来越高的要求很难适应。先进技术投入少且资源分布不均。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中高端信息技术的普及率还不高。
(2)监管立法体系落后。
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构成。这些法律法规内容对农村金融监管多为原则性规定,执行性不强;其他有针对性的法规多为部门规章制度,立法层级不高。现行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性尚不完全相符。
(3)监管内容不健全。
从市场准入监管看,对资金来源规定的缺失可能会使一些非法资金进入金融领域,危害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广大储户及投资者的利益。从市场退出监管。我国以存款保险制度为主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一直未能正式建立。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如果一家银行倒闭,可能会使更多的银行受到牵连。
(4)未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当局之间未形成有效监管合力。目前我国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该模式自有其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其存在的一些问题。三大监管机构缺乏整体性的监管政策框架,且其监管职能和监管权限的界定也不是很明确。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沟通不够,导致监管信息在各部门之间难以共享,最终导致监管效率低下,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监管成本提高。此外,监管机构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这些都成为了农村金融发展的限制因素。
2化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问题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首先,针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监管还没有一部作为统领的专门性法律的状况,应尽快根据城乡金融市场的差异,立足农村金融市场特点进行规划,制定符合农村金融市场特征的监管法律,以作为农村金融监管活动的纲领,对其进行引导和规范。其次,想要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公正性,就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只有统领性的监管法还不够,必须及时建立相应的配套农村金融法律体系,如《合作金融法》、《合作监管条例》、《农村信用社法》、《农村信用社监管条例》等。对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功能、业务范围、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制定明确的监管指标,并且针对农业保险以及农产品期货交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保险体系和期货市场交易。
(2)加大资源投放力度,促进地区发展均衡。
首先,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员队伍的建设,扩充高学历和有经验人员的比例,加大日常生活中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其次,有关监管主管部门应加大在高新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促进高新科技在农村金融监管中的应用,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供技术分析与保障。同时还要丰富农村地区的监管设施,依托现代电子技术建立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监管系统,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控。再者,金融监管主管部门在农村地区监管资源的配置上应适当地将监管资源向监管薄弱的地区倾斜,以平衡区域间巨大的差异,使得各区域间的监管状态维持在较为均衡的局面,并以此来促进薄弱地区的健康发展。最后,还应设置机构对投入的监管资源进行专项监督,以保证所有的监管资源都得到最为充分地利用,避免浪费。
(3)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首先,建立各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促使监管机构间形成有效监管合力。监管部门之间要形成有效、快速的协调及联动机制,确保监管信息在各部门间的共享及业务协作。由于保险、证券等业务也已经开始向农村渗透,所以农村金融市场业务活动的主管部门应加强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合作,使其对农村金融机构形成更为直接有效的监管。
其次,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强内控机制的建设,适应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树立正确的对内控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内控文化氛围的培养,建立独立和权威的内控机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使权力制衡机制真正发挥其效力。
第三,建立属于农村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对现有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进行改革,使其成为专门为广大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自律性组织。制定同业自律公约,规范协调同行业的经营、竞争行为,同监管主体部门进行合作,确保良好的金融秩序。
第四、加强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严格的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程序和标准,规范审计机构的行为,确保审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提升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其次,应当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打好实现外部监督的基础,促使其发挥应有的效力。
(4)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内容。
首先,放宽准入限制,严查资金来源。继续推行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的政策,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覆盖率。但在放宽准入限制的同时,还应对投资资金的来源及地域有严格的筛选,为后续的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我国目前的存款保险制度为隐性的,即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破产之后产生的债务由政府买单。为了减少此类事件,应加紧制定适合农村金融机构的以存款保险制度为主的市场退出机制。同时在破产责任的界定方面,应当建立完善的责任认定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遏制机构管理人为个人利益从事高风险业务而引发的“道德风险”,对于到重大困难但仍可继续经营的金融机构,应由监管主体责令其整改。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冯兴元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