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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高标准农田一般规定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规范》明确指出,所谓“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等区域,则禁止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规范》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规范》还规定了各项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如: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厘米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厘米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等。
关键词:高标准;工程建设;农田水利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选定的建设区域,需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应的农田、路、林及电力设施的配套问题,需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取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原则。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要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化建设,也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兼顾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坚持农田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完备的运行管护机制来保证工程可持续的发挥效益。
2、工程建设标准
2.1输配水工程
1)渠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设计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衬砌率,田间渠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渠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不同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等条件不同,灌溉设计保证率也不同。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农渠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农渠不低于0.90。衬砌渠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于斗门、农门、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设施,宜采用工厂化生产或现场预制的装配式结构,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100%,农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亩均长度与地面灌水质量(节水要求)、田块规格、机械作业要求密切相关,平原区农渠亩均渠道长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亩均渠道长度不低于1m;丘陵区可适当增加。
2)管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管道水利用系数,管道设计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配套率,支管间距,单口给水栓的控制面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管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井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8,渠灌区不宜低于0.9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使用方便安全,满足运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达100%。支管间距不宜超过100m。田间给水栓的布置应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农户操作方便,给水栓单口灌溉面积不宜低于0.16hm2。田间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宜不低于10m。
2.2排水工程
选用排涝标准,排涝模数,排水沟建筑物配套率,明沟间距,明沟深度,明沟亩均长度,管道亩均长度(暗管排水情况) 等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进行评价。
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 a~10a,建议易涝区为10a,非易涝区为5a。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区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渍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渍时间不大于4d。排涝模数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面积、排水区形状、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高标准排水工程的排涝模式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排水沟上必需的桥、涵、闸等建筑物应该配备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沟间距和明沟亩均长度与田间布局密切相关, 需考虑与渠道、路和田块的布局相协调。明沟间距平原区一般为30m~40m,山丘区一般为50m;明沟亩均长度不少于6m。明沟深度需考虑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平原区一般为1.2m;山丘区一般为1.0m。暗管排水系统的管道埋深、间距以及亩均长度等设计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亩均管道长度不小于80m。
2.3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1)喷灌工程
选用喷灌设计保证率,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对喷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对于管道式喷灌还需要选用固定管道亩均长度;对于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还需要选用单位功率的机组控制面积;对于大型喷灌机还需要选用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等指标。
喷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喷灌均匀系数与风速、管网的设计和喷头的布局等都有关,不宜低于0.8。喷洒水利用系数与气候条件和作物等密切相关,对于风速小的地区不宜低于0.9,对于风速稍大的地区不宜低于0.8。管道式喷灌工程的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3m。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单位功率机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喷灌机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13.34hm2。
2)微灌工程
选用微灌设计保证率,微灌均匀系数,微灌水利用系数,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微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
微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微喷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数不宜低于0.9;微喷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间干、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6m。
3、管理措施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除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外,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有人建,无人管,损坏后无人修的现象。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术与水平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在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坚决杜绝样板工程,在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不建议盲目开展信息化建设。
4、结语
这一成果有助于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评价依据,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将来进一步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2]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版) [S].国土资发[2011] 144号,2011.
对现有基础性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管理能力,优化传统制度,确保各种相关配套设备完好,使得道路通达、田中水土有效开发、资源利用率提高。采用规划的灌溉技术,将水源的输送与排出迅速有效地进行,免受严重的洪灾;渠道修建完善,相关设备齐全,灌溉用水由源头至田园能够迅速流通,用户在灌溉用水中可对进地水用量及时间进行灵活控制,减少渠道输配水损失与灌溉水深层渗漏,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水土资源科学地应用,减轻灌溉污染的现象,维护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2高标准农田水利项目的执行规则
2.1输水及配水。第一,渠道的设计与建设。对渠道设计与管理进行合理的评估。如依据渠道用水的系数、灌溉水的有效率、设计的使用期限、相关建筑的占有率等规则进行。针对各地区的自然环境与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灌溉水的总体设计。由于田块不一样的实际状况,其灌溉的有效率也会产生差别。如以玉米等经济作物为主的丰水田,它的灌溉设计有效率要>84%,而对应的缺水区,灌溉有效率>74%;对于水稻作物的丰水区,它的灌溉设计有效率>94%,相应缺水区的灌溉有效率>82%等。对于流量较低的支渠,斗渠、农渠的灌溉水应用系数最好超过0.86,支渠和斗渠一般>0.96,农渠>0.91。渠道的使用期限一般以超过三十年为宜。相关建筑物的具体设计标准要与相关规范相符,斗门、农门等固定设施宜应用工厂化生产的装配结构,渠道建筑物其配套率宜高于95%;第二,管道的设计与建设。对管道设计与建设工程进行有效地评估。如依据管道的设计使用期限、灌溉的有效率、相关量控率、配备的安全设备、管道用水的应用指数等方面展开工作。对于田间井的灌溉地区的管道用水,它的利用指数最好超过0.97,渠道灌溉地区利用指数超过0.94;配套率宜达到100%,支管的间隔宜低于100米。管道的使用期一般设定超过三十年,管道相关的量控一定要与国家规定的标准相符,达到运行管理的要求。2.2排水项目。对于农田排水项目进行有效地评估。如选择排水的相关准则、沟渠之间的距离、沟渠的最大深度及相关建筑设施的建设率等方面开展。用管道亩均长度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项目作出评价。排涝的设计标准要与规定相一致,暴雨重现期设为5至10年,容易遭受涝灾等南方地区设定为10年,其他普通的地区为5年为宜。对于暴风雨的历经时间及排水的时日设定要做到:旱作物区l-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区域1-3天,暴雨3-5天排入耐淹的水深。旱地排除水渍的最大深度一般设定为0.9米,水田的排渍最大深度一般设定为0.5米,玉米等旱田耐渍的最大深度要超过0.4米,耐渍时日不要超过四天。排涝的指数、暴风雨的经历时间,暴雨的强度、除涝的面积等,不同区域的排涝方式要与相应的规则相一致。排水沟渠以上的浮桥、水闸等重要的建筑设施一定要保证完备,相关的配套建筑率宜高于95%。明沟的间隔:平原为30-40米,山区为50米,明沟亩均长度大于6米。明沟的深度要考虑到农作对于地下水位的影响,可参考国家有关的设计规定来设计,平原为1.2米,山区为1.0米。2.3田间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首先,对喷灌项目的设计与规划。对管道式的喷灌要选择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对移动式的喷灌还要选择功率的机组来控制面积。喷灌的设计有效率一般会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有关系,对经济作物宜高于95%,关于大田的农作要超过84%。喷灌的均指数、管道网络设计等一般超过0.7。喷洒水的应用指数具体包括:风小区域宜高于0.9,风大区域宜高于0.8。特定管道的亩长度要超过4米左右。其次,对微灌的设计与规划。一般包括设计的有效率、实行微灌的平均指数、特定管道的长度等方面。滴灌的灌溉水的平均指数一般超过0.9,微喷的灌溉水平均指数一般要超过0.95。滴灌的灌溉水的应用指数一般要超过0.95,而对于微喷的灌溉水的应用指数一般超过0.9。微灌项目关于田园的主要管道总长度通常要超过7米。2.4关于农田、道路与相关设施的具体设计及管理标准。第一,农田土地的设计与规划。农田土地项目一般有土地平整、田间布局方式等。土地平整后一般很集中,进行耕地的表面一定要符合平整的精度标准,如玉米旱田的地表的平整度应当在2.5厘米以内,水稻等水田地表的平整度应当在2厘米以内;条田与格田规格先要符合农机化的生产标准,再考虑节水、节地与省工等效益,需结合当地条件与耕作模式来决定。最后实现机械设备可通畅地行驶,道路宽敞平坦,农田的水流动适量顺畅,高质高效地进行田园的机械化生产;第二,田园道路的设计与规划。田园的道路主要是指:各个田地与村庄之间、机械设备与农业相关的资源运输过程中行驶的主要干道。田间道路通常和当地人们住房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具体的乡间、村镇的公路连接、宽度等建设,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农田水利、农业机械等有关规定相一致,路宽一般要设定在3-7米,应配套必要的桥、涵等设施。生产路的宽度要符合当地农机具的具体实行规定,一般3-4米,路基一般要超过地表25-45厘米左右,能够设立单行的车道。关于田园道路的通畅程度,如果是平原地区,一般要超过96%,对于丘陵地区,一般要超过82%;第三,关于农田及道路等农田水利项目的管理方法。首先,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考虑,实行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实现很多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具体是对于农田水利项目的运行机制进行优化设计,以达到相关的项目执行有较高的质量,在科学地对农田水利相关项目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规划以后,还要抓好具体执行的情况,当地的政府要与相关技术负责人及村民进行有效地沟通,了解农田水利各个项目的异常现象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方案将问题解决或有效地防控,如遭遇洪水、道路塌陷等。其次,在高新科技的应用较为广泛的时代,实行高标准的农田水利的各个项目时,要摒弃传统的管理模式,引进世界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模式,从而让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实现现代化、智能化发展。此外对于“渣滓工程”等还应当有效地控制,但要注意的是:对技术水平不高的地区,目前还不建议展开信息化的管理体制。
3结束语
我国农田水利的建设相比世界先进的技术水平目前还有一定的距离,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生产力的提升,在实行高标准的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的时候,还需结合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因地质宜地提出关于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标准。这一结论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我国的高标准农田水利的项目,有效地提升高标准的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质量,为未来制定出相关建设标准的行业提供了可靠的参考。
参考文献
[1]省农委发展计划处.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将“五个集中”要求落到实处[J].吉林农业,2016(19):44.
[2]福建: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备案制[J].中国标准导报,2016(09):12-13.
《规范》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则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规范》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等区域则禁止建设。
《规范》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规范》还规定了各项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如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等。
公众如何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规范》要求,落实公众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确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尊重当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实行多方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1]刘彦随.科学推进中国农村土地整治战略[J].中国土地科学,2011,(04).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4]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陷;建议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在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重点就是集中在节水灌溉以及建设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大中型的节水工程等工作。在近几年以来,由于受到全球气温不断变暖因素的影响,而降水分布极其不均匀,因此旱涝灾害频发,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就必须要不断的加大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建设的步伐,提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此,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1、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影响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因此,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国民经济是否可以得到顺利的发展都取决于农业发展的程度。为此,只有加强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才可以促进农业增收增效,推动农业现代化,确保使国民经济可以持续增长。
2、在农业发展当中,水是有限性和不可取代的,但是它却可以进行循环的使用,然而出现不当利用时,则会严重影响到人类生存以及发展,甚至危害到生命安全等问题。此外,水资源也是非常容易受到各种污染的,对此,这些属性以及它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它的合理应用与开发,这也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待我们解决。由于水资源是否可以持续发展则是确保生态环境平衡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维持资源、人口生存环境的必要基础,因此,在适应经济发展的同时,则必须要着想于未来,得以水资源可以持续稳定的建设发展;
3、在农村发展的过程当中,水利基础建设则是作为一项基础条件,它也是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关键,对此,它必须要利于农业发展,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不断的增加效益,提高农业的综合发展能力。
二、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缺陷
上世纪60-70年代,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尤其是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一般都是靠着农民的投工投劳修建的,可以说,这些工程的修建,对改善我国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施工技术等的限制,在工程修建交工时,会存在质量差、标准低、技术设备较为落后以及配套不全等相关问题。如果要受到长时间运行的话,部分建设设计都已经进入到了更新和改造的阶段。经过相关部门的一些资料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有些工程已经出现老化失修以及报废等相关问题,我国的小型水利工程其完好率也只有大概五成左右,没在达到实际使用的标准要求。
1、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主要都在农田以及周围的生活区附近,利于日常生产以及生活等需求。农村的水利建设一般都是地方性的项目工程,所以在施工时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此外,在工程修建以后,一般都是要靠农民日常进行维护的,所以就很难达到正常的维护要求标准进行。在一般情况下,施工人员大多数都由农民组成的,而部分施工企业也没有较强的质量意识,也没有配备专门的质量监管人员,所以工程质量就难以达到规定标准。
2、在社会发展的进程当中,由于工业企业会产出大量的废水,在城镇当中又会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等,这就会严重污染到地表水,给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植被在遭到破坏以后,也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出现土质的松软,耕地减少以及产量下降等问题。对此,就必须要应用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
3、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虽然我国开展的比较早,然而在整体设计上却比较落后,所以很多工程项目的都会缺乏一定的目的性。并且在一些农田水利工程上都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划来进行建设,所以也就无法发挥出整体效益,导致出现重复工程建设的问题,这也就造成了人力以及物力资源的浪费。
三、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1、建立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要建立管理机制,从施工开始到结束,要明确监管目标、制定监管计划、掌握监管内容和质量标准,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施工前做好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一切准备工作满足施工过程的需要;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对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处理;施工后的监管工作主要是工程验收,以科学的工程方案为指导,对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2、加强农田水利技术力量,提高施工队伍素质
水利人才是工程建设的保证,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业队伍是完成高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所以必须重视水利人才队伍的建设。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的人员,上到管理者,下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学习。作为管理者,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知识,掌握工艺流程,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对于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思想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差错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3、提高施工规划管理水平
在工程施工之前要有专业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要搞好农田水利施工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采集数据资料,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打下良好的基础;各级政府应该为工程的规划提供一定的资金投入,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专业人员在分析数据和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包括具体的管理目标和进度计划等;详细规定各个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做好各个工序的协调和衔接工作;最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实行责任制。
4、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是农田水利工程顺利完成的保障,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老化设备的维修养护、先进技术的引进、施工人员的培训、工程质量的监管等各个施工环节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避免由于资金不足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所以说,加大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5、全面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加强对已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是保证工程长期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重点的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重点专人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向水利工程的收益方征收部分费用,用于对现有工程进行定期的养护,遵循“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后期的维护工作;此外,根据各地的地质、气候等具体情况,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以不同模式进行水利建设和监督管理。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以,各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做好工程建设的规划、施工和监督管理工作,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提高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水平,使水利工程早日发挥效益,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白美健,刘群昌等.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与思考[J].中国水利,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