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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8 U26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0(2015)11-002-02
1.1工程质量验收体系构成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这样几个规范构成:第一,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的验收要经过条例中统一的标准验收,条例中提出了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控制要求,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应该符合施工控制和验收合格控制的范畴,通过验收实现最终的施工质量把关。一个专业的验收标准必须纵贯于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既有约束作用,又有督促作用。第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工艺标准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对于施工工艺标准中的具体规定,必须能对施工企业的质量控制起到规范作用。第三,监理规范。好的建设工程质量离不开一个负责任的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派出建立代表,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后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要有明确的监理规范,并依据规范执行质量控制。
1.2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有:(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在工程内容包括有外墙内保温及保温饰面层装修工程内容时,还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技术标准、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执行的标准,主要是施工的技术标准、工艺标准。
1.3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
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包括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就建筑节能来讲,建筑节能工程只是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的几个分项工程,若保温材料和工艺不同,还能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根据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对外墙保温分项工程,可分为多个检验批检验批的验收是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性工作。
1.4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验收的顺序是:先验收检验批,后验收分项工程,再验收分部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工程。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是在所含墙体、屋面、地面和其他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的验收要在包含节能分部在内的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的控制
2.1要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变更
建筑节能工程如果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要严格根据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变更,变更要以不改变建筑节能的最终效果为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方面非常重要:第一,就是严格遵循审批通过的变更方案执行,不合格的设计方案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对于施工的最终验收也难以通过。第二,变更内容必须不影响原设计图纸的节能要求,也就是说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节能效果,不论过后怎么进行设计改动,节能效果不能降低,只能对其他方面进行改动,并且设计图纸进行内容改动时,要经过原单位的审查和统一,并且要具备完善的设计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第三,设计变更要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查同意,只有得到建设或者监理单位的认可,才能进行设计变更,并且变更的内容要对照原图纸检查,并确定有无办理审批手续。
2.2采用“四新”要经过评审备案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通常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它们简称为“四新”,对于这四个方面的实现,要对具体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要对整体方案进行评估,并由技术人员联合制定。虽然现在我国对于建筑工程鼓励使用“四新”,但是“四新”不能以牺牲时间和效率成为工程试验,虽然它能有效降低工程成本,节能环保,提升工程质量,但是由于技术和设备的新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不正确的解决问题将会降低节能效果,降低工程质量,因此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不要盲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要采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经过实践检验的工艺,避免将不成熟的材料或工艺带入工程,让建筑成为试验品,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对施工现场检查时,要认真评估、鉴定,确保采用的施工工艺安全、高效,能真正实现节能的目的。
2.3施工人员素质需要提升
建筑节能施工人员必须要熟练进行节能施工,而我国当前建筑施工人员素质偏低,很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没有过硬的本领,施工经验不足,难以达到施工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在建筑节能施工前开展培训,对实际操作进行培训考试,进行技术交底,对于那些掌握施工技能的人员,要颁发岗位培训证书,不然难以确保施工质量,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施工人员不能结业,最后在施工现场检查时,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有无批准,证件是否齐全,这样才能有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4要对施工企业资质进行控制
建筑节能工程的最终质量,除了与施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过程息息相关,还与施工企业的相应资质有关系,对于监理单位来说,要检查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示的资质文件、见证手续等,施工现场要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检验制度,具有完善的技术标准。资质管理是建筑节能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标准,只有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才能进行建筑节能施工工作,企业除了自身要建立完善的标准外,更重要的是遵循行业标准和规范,对于工程材料、建筑工艺、验收标准、检验标准等都有据可依,这个标准也是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约束。
工程质量验收即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承建单位在对竣工质量自我检测与评价确认合格的基础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部门与单位对检验批等建设质量进行抽样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书面总结,分析判断是否合格。质量验收与过去的质量检验评定有着明显的区别,实行验收与评价分别进行的方式。过去的质量控制体系主要有评定标准、质量验收组成,两者之间重复性内容较多、矛盾复杂。另外,质量验收保证了工程相关的各个单位与部门都能参与其中。在评定中,采用等级制度对质量进行划分。在质量验收中,建设、监理、监督等单位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也能行使自己的权利。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内容繁琐、条目众多,质量验收程序十分复杂,所以将整个工程进行科学合理地划分对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若划分方式不科学,就会导致整个验收内容混淆或者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隐藏在复杂的工程中,不容易被验收人员发现。在保证系统完整的前提下,合理地将验收内容划分为几个层次,每个层次以及子工程指派专人进行跟踪、负责,分工更加明确,工作内容也更具有针对性。另外,在质量验收中还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保证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2关于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的研究
2.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安全建设主要内容
安全作为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重中之重,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安全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管材与管件。对城镇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要根据工程的技术要求,管件选用的材料、壁厚、介质、使用温度、施工环境等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可以满足要求,PE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2005;土方工程。城区燃气管道(不包含庭院管网)设计压力≥0.8MPa时,管道沿线应设置路面标志。若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执行;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及垂直净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相关要求。
2.2施工质量验收划分目的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进行有效控制,是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与设计标准的重要手段,将质量验收划分成科学、合理的层次具有必要性。通过对划分层次的检验与最后验收部门的最终确定,能够实现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与终端的有力控制,保证质量与决策时确定的质量标准相契合。
2.3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层次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2.4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依据
工程设计图纸、SY4200-2007验收通则、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5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原则
(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中需要用到的专业知识很多,为了保证工程划分的科学性,将整个工程项目划分为单项工程。(2)石油天然气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时执行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其余部分以SY4200-2007验收通则为标准[1-2]。(3)划分检验批的依据:施工标准、质量控制标准、专业验收需要。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通常将一个设计系统、组别、设备台套等划为一个检验批。
2.6施工质量验收划分
家用、商业、工业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规定。1991年建设部、劳动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中要求城市燃气工程在质量验收时,应组织城建、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及燃气安全方面的专家参加。
2.7其它
质量验收中本文中未提到的划分部分参见SY4200-2007验收通则与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结语
石油天然气是国家当前阶段的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能源之一。为保证能源的合理利用,国家应该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与划分重视程度,对参与工程的各个人员以及牵涉到的众多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依照质量验收划分标准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与安全控制。
作者:瞿倩 单位: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王荣青.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检测设备管理研究与探讨[J].石油工程建设,2016,42(2):85-87.
[2]罗纪红.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的施工与质量评价[J].油气田地面工程,2014(10):101-102.
关键词: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随着国家和人民对能源的大量需求,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在飞速的发展当中,伴随着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的也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中。现在的建设工程越来越多,工程的施工技术越来越繁复和精细,国家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国家对验收的标准有细致的划分,验收通则和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不一致,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也没有建立统一的质量验收标准,所以相关部门在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要科学合理的分配好各自的验收职责,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进行质量验收。
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
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验收,就是指国家的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对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抽样检查,然后严格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工程相关标准对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总结报告,研究和分析以后在断定工程是否合格。相关部门对石油天然气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前,建设工程的承建单位对已经完工的工程首先要进行自我检测,必须要确保工程建设合格。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和以往的质量检验评定有着本质的不同,质量验收是要针对工程完工后的整体质量验收,然后对验收的建设工程作出评价。在以往的质量检验系统中主要就是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评定标准,这两项标准的重叠性的工作太多,相互交错在一起开展工作的矛盾性太大。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可以确保建设工程有关的每一个部门和单位都能参加进来。建设工程的评定就是验收时划分建设工程质量的等级。相关部门在进行质量验收时监督、建设等等的相关单位都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关部门在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因为工程的建设的内容十分的复杂,项目太多,质量的验收程序相当的繁复,所以就需要将整个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进行明确的划分,这样就会确保质量验收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质量验收工作划分不合理不严谨,就会造成质量验收工作内容的混乱,甚至验收时还可能会出现忽略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问题的情况。因为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导致了一些重大的后期安全问题,隐藏在工程中,在进行质量验收时不易被发现。所以在开展验收工作时就要将整个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层次划分,划分后的每一个层次都要指定专人进行检验、跟踪,明确的分工可以让让工作更高效、更具有针对性的开展。在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过程中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划分
2.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安全建设主要内容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为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工程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选择建筑材料,主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是以下几个方面:在管件的选择上一定要按照建筑工程的技术的标准,对管件的壁厚、材料、温度、等等一定要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达到钢制对焊无缝管件的标准,选用PE管件的时候要达到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的标准。城市燃气管道设计压力高于标准值的时候,城市管道要沿施工线设置好路面标志。如果工程需要设计符合特殊要求的管道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地下的燃气管道要和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间距,要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2.2施工质量验收划分
施工质量验收要严格依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来进行的。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和整个工程完工的这个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把控,确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相关的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在进行质量验收之前一定要对整个工程的验收划分层次。质量验收时科学的划分层次有助于验收工作准确高效的开展。对建设工程划分层次的的质量检验完成以后,结合最终验收的部门做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总结报告。这样就会对石油天然气设计工程的施工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管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与决策的质量标准达成一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进行科学的划分层次具体如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检验批。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的依据是以下几项标准:验收通则、工程设计图纸、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在进行建设工程划分的时候为了确保工程划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需要把建设工程的项目划分为单项工程,工程在建筑安装完工时的验收,要严格依照国家的验收通则为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划分检验批主要是依照以下几点:专业验收的要求、施工标准、质量控制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都是将设计系统和设备台套还有组别,以上这些就是一个检验批。石油天然气的建设工程不管是商业用、工业用还是家用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标准执行,严格遵守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标准和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劳动部、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制定了国家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在对城市的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必须要公安消防部门、城建部门、劳动部门等等相关的部门,以及石油天然气安全专家联合进行质量验收工作。在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时,各部门和专家一定要依照国家制定的验收通则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来展开工作。
3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过程中,要科学的划分好职责和程序。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时要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子单位的的工程顺序来开展质量验收工作。首先检验批的必须要有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也等于是建设单位的项目代表,组织好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的检验员和工程项目的责任人等来进行验收。分项工程也是由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的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技术责任人等来进行验收,子分部则是要有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的质量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人员来进行验收。建设工程子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施工单位要自己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自检,在确然检验合格以后,向建设工程单位提交子单位的自检报告和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工程建设单位来进行工程的质量验收。工程建设单位在受到子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申请以后,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的责任人要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等等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来对子单位进行工程的质量验收。如果子单位的工程出现过分包施工情况,分包单位就要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的项目,按照质量验收的标准程序进行检验,总承包单位也要一起参加。如果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出现各方对质量验收的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就要由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和国家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系统来进项调解,要确保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的安全。
4结语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石油天然气能源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最依赖最重要的能源。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能源安全科学的使用。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人员,要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进行严格的管控。同时也要对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和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依据国家质量验收的相关标准来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和质量的管控。
参考文献:
[1]王荣青.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检测设备管理研究与探讨[J].石油工程建设,2016,42(2):85-87.
[2]罗纪红.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的施工与质量评价[J].油气田地面工程,2014(10):101-102.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
一、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2.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抓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在全国形成了可观的监督力量,地以上城市和90%县以上城市都建立了质量监督站,且绝大多数人员都具有工程技术专业职称。
3.政府质量监督现状。(1)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准确掌握。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2)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很难有机结合。(3)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监督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给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造成了潜在隐患。(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力资源配置不足。
二、认识与建议
如何有效地实现监督职能,保障和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备案管理工作,下面笔者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1.必须深刻理解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意义,切实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的主要意义如下。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成为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后,强化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结果的监督管理,使工程从立项到开工,从施工到竣工,从验收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始终在质量监督控制下,真正保证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后,政府对建设工程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由阶段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从而正确界定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即政府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工作质量责任;参建各方承担自己的质量责任。真正做到“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政府委托(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将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工程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上来。
(4)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将工程质量验收决定权交给工程参建各方,使得工程参建各方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
(5)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备案部门“最后把关”,促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2.在深入理解“备案制”的基础上,质量监督机构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工作。
(1)从观念上深刻认识。质量监督机构应保证职权行使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更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质量监督机构应变直接管理为重点监督,变具体指导为宏观把关,质量监督人员不再是建设市场的运动员、守门员,变成了裁判员和监督员。具体而言,质量问题的出现,不应视作是质量监督人员的过错,而发现质量问题应是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业绩。
(2)尊重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地位。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主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纸审查等七家单位,这七家单位依次对各自的质量责任负责,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是检查并督促各方主体承担他们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监督机构没有权力剥夺各方主体的权力,也不应该去限制各方主体的责任,否则质量保证体系就会削弱,质监站就会承担不属于本身的质量责任。
(3)立足结构安全。保障结构的安全是质量监督职能最基本的要求,是对人民负责的底线。明确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结构安全的意义还在于: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建立了各个地区、各个级别的创优评优制度,由于客观上难以检查结构内在质量,创优评优只能主要地依靠工程外观质量和施工质保资料来评选,这样造成不少企业重工程外观质量、轻结构质量的本末倒置的局面,质量监督重点的明确有利于扭转这种局面,从根本上保障工程质量。
(4)规范质量行为。质量监督的职能要求不但监督工程的实体质量,而且应当监督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其本质是监督各方主体责任到位,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施工管理处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结合目前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监督站应当在这样一些方面加强监督:建设单位的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方主体的资格是否与工程相适应,各类上岗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材料使用前是否按规范进行试验,施工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
(5)改变监督方式。质量监督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和制度。
①严把重点环节。重点在结构,在每一个工程应有监督计划,确定具体的控制点。②随机检查应是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以正常施工的真实状态受检。③强化处罚力度。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必须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处罚。④质量监督机构应提高自身素质,监督员必须要熟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所学校中的一栋教学楼、办公楼、传达室,某城市的广播电视塔等。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2、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第二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4、计量抽样
错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是指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 不宜超过5%,β 不宜超过10%。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预验收
总监组织专监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其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2)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
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所学校中的一栋教学楼、办公楼、传达室,某城市的广播电视塔等。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2、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第二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4、计量抽样
错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是指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 不宜超过5%,β 不宜超过10%。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预验收
总监组织专监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其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2)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
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所学校中的一栋教学楼、办公楼、传达室,某城市的广播电视塔等。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2、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第二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4、计量抽样
错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是指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 不宜超过5%,β 不宜超过10%。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预验收
总监组织专监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其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2)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
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