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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公共价值管理理论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127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2-0-01
0 引 言
公共管理主要是指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相关政府和公共组织,比如:学校机构,其是一种追求增进效益与公共利益公平分配的调控活动。近年来,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和进步,新公共管理将原来的效率优先转变成绩效优先,将经济学理论和私营模式作为基础,关注管理者的管理结果和管理责任,从而实现政府政策实施价值取向的“3E”目标。而信息化对社会生活、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的思维方式有着广泛的影响,使社会基础也在发生变化,那么对新公共管理有所影响也是必然的。
1 信息化对新公共管理价值取向产生的积极影响
1.1 效率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随着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新公共管理在效率方面的价值取向逐渐从原来的效率优先转变成绩效优先。政府和企业不以追求用最少的资源消耗来提供最多的社会服务和公共产品为导向,而是以更多的关注社会大众的满意程度和需求为导向。所以,新公共管理在效率方面的价值取向不是重复传统的管理模式,而是在信息时代寻求新的发展。另一方面,新公共管理主要就是通过引入私营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管理经验,来实现效率的优化。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就是向私营企业学习和借鉴,在管理方面引入质量管理、预测系统、分析技术及绩效评估等。费耶认为效率取向就是以效率为驱动的管理模式,鼓励公共部门引进和尝试私营企业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认为不管是私营企业还是公共部门都应该将效率作为管理的核心。
1.2 公共方面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人们对公共物品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越来越明显,政府能力的单薄无法有效地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所以需要借助广泛的社会的力量,才能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新公共管理的公共价值取向。因为公众是信息化的中心,所以政府中的各种信息也主要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公众全面、清晰的了解,电子政府的建立就是要通过网络的优势来提高信息的流通速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实现政府部门在“行政”和“政治”方面的二元互动,使公共价值取向能够得到强化,真正有效的落实公共价值。一方面,信息化社会具有管理经验、筛选和加工信息资源、专业技能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影响政务官或代议机构的决策,这是“行政”和“政治”二者之间互动的重要表现。另一方面,从主体角色变化方面来看,大众传媒的广泛渗透和信息技术水平的提升为议员进入行政部门创设了良好的机遇。
总之,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未来公共行政的政治色彩不仅不会消退,而是更加的浓厚,和文职人员之间也不会明显的分化而是会彼此逐渐的渗透和融合。总的来说,应关注高级文职人员的敏感性、公众向应力、政治责任心等方面的发展,不断强化新公共管理在各方面的价值取向。
2 信息化对新公共管理价值取向产生的负面影响
2.1 新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发生偏离
信息化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公共管理技术决定论,使新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离。过于关注技术和科技的重要作用,很容易形成技术决定论。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不仅给新公共管理带来了管理思想、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变革,同时也要在具体的实践研究中坚决抵制技术决定论的产生。这是发挥信息化影响时需要重点警惕的。
2.2 影响社会发展的独立性
信息化时代国家和市民社会逐渐发展融合,在给人们的发展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也产生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从信息化发展角度分析,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方面,强调个性化和个人主义,让公众涌现出更多的活力,提高公共管理广泛的参与度,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信息化能够强化政府介入文化、经济等发展领域的能力。虽然信息化可以帮助政府强化行政权力,提升其职能行使的效率和专业性,但同时也会强化政府介入社会的能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的独立性,限制了公众的自由和隐私,不利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3 社会价值观的取向受到挑战
信息化的发展使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对新公共管理维持价值的取向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的渗透,导致意识形态的异质化和同质化现象并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新公共管理工作的难度。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逐渐代替了原有的意识形态的功能,而且使传统的舆论宣传、新闻媒体等渠道失去了主导地位,要想在社会和公共管理中确定意识、公共以及责任等价值取向也变得越来越困难。
3 结 语
信息化的发展和公共管理的不断变革,为政府带来了双重的发展压力。因此,政府要正确认识新公共管理在各方面的价值取向,以及新公共管理c信息化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在推动社会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并关注人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还要不断推动信息化的发展进程,消除各方面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知识经济的长期增长优势,为我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论文摘要:公共政策以“公共性”为其逻辑起点,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因而,公共政策蕴含着伦理的诉求,影响着政策的目标和执行。公共政策伦理以追寻公共政策之善为旨归,寻求政策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但在实践中,存在着政策伦理的失范。通过确定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重视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提倡公民对政策过程的参与等理路可以寻找到规范政策伦理的有效途径。
公共政策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是以“公共性”为其逻辑起点,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的,因而公共政策蕴含着伦理的诉求。正如罗尔斯在其著名的《正义论》里所说的那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但在实践中,政府面临价值冲突问题,最为凸显地表现为政策伦理的失范,如公共政策非公共化,公共政策伦理问题等。因此,需要从伦理视角去考量公共政策的合理性,以此为本位作为公共政策设计的基点。
一、政策伦理的应然与实然之逆
——“公共性”的失衡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从这一要义出发,马克斯•韦伯指出:一个现代的理性国家首先需要理性的政府所提供的理性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在某种意义上不仅是纯粹的科学计算过程,也是政策主体的选择行为,作为公共政策选择主体的人或由人构成的组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为符合某种需求的选择行为自然要受到价值取向的支配。因此,“政府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政府伦理比任何单个的政策都更加重要,原因在于所有的政策都依于伦理。”[1]1目标的伦理性是任何一项公共政策自身都带有的属性,因此,公共政策必然进行伦理关怀的考量,伦理原则直接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此乃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契约精神的内在规定性。政策公共性“是公共政策形成的逻辑基础,是公共政策分析的理性取向,是公共政策的元属性,一般表现为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三个基本维度,是公共政策问题分析、制定分析、执行分析、评估分析的价值基础和精神内核”[2]。基于这一思想,公共政策就应该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只是几个人的福利。这自然需要在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整个过程中,注重对“公共性”伦理要求的坚守。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表达和公民意识培育,体现公民民利和政府合法性;才有助于实现行政的公共性与公民权利的契合,确保公共政策的正当性以及对民意的有效回应性,进而有效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虽然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政策需体现公共性这一伦理义务的必然性。“对于公共政策应该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将选择公共利益。”[3]但由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等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总是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和执行的,理性不可避免的有限性和现代多元价值的冲突性决定了政策整个过程并非会自觉地从公共性的政策伦理要求出发。或者说,工具理性的盛行和政府自利性和强势集团的存在,使得公共政策产生了诸多的伦理失范,作为政策价值取向的公共利益在实现过程中总会遭遇种种显性或隐性的屏障,以致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在很多时候处于目标或理想状态而非结果状态,造成在实践中并非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违背公共利益维度的公共政策屡见不鲜。
二、政策伦理失范探微
1.工具理性的强势和价值理性式微下的伦理失范
与市场机制追求效率的目标不同,公共政策的目标和价值的首选要义更多的是体现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公共政策的伦理诉求要求对政策的目标进行合法性追问,以确保每一项政策所要达到目标的公共性。只有经过这一种价值的探讨,才能避免公共政策异化的危险。
人的理性在哲学视阈中存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个维度,但是,启蒙运动以来,偏重宣扬工具理性。威尔逊、古德诺等人开创的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则进一步确立了政策过程中科学与价值的分离,使得工具理性在公共政策领域获得了至上的地位,成为了公共政策最为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哲学基础。正如罗素所言:“它代表着选择正确的手段以实现你意欲达到的目的,它与目的选择无关,不管这种目的是什么。”[4]这种理性的工具化和价值理性的式微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即对公共政策的选择只做工具理性的考量,每一项政策都是为了某个或某些具体目标而作出的,但是,却忽略了对任何目标指向的价值意义考量。对工具理性的过分追逐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单向度的工具理性,形成了工具理性“一理独大”,而忽视了价值理性。韦伯将这一现象和趋势称为“理性化的吊诡”。这种对工具理性的崇拜无疑是危险的,若缺乏对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伦理追求,政策就有可能陷于拉斯韦尔所担心的“专制的政策科学”危险之中,造成政策目标在价值取向上的偏离。公共政策在价值伦理判断的缺失,导致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使公共政策偏离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基本伦理取向,造成了政策公共性这一本质属性的缺失,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伦理失范。
2.政府自利性与利益集团影响下的伦理失范
制度经济学把政治经济化,把政治制度看作一个普遍的市场——政治市场。在此,人们建立起交换性的契约关系,一切活动都以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以此为视角,现代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归根结底是围绕着利益展开的,政策主体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对复杂的社会利益进行配套调整。政府的自利性与利益集团的分化存在及其政治活动能力,必然会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公共政策伦理失范。
按照政府多元权能论的观点,政府是拥有权力的众多社会组织结构之一,它与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分享社会管理的种种职能,政府内部的各种权力是由社会不同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结果。政策在一定意义上是各种利益集团把本团体的利益诉求反映到政策系统中,由政策主体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整合的过程。正如安德森指出,在所有国家,利益团体都履行着利益表达的功能,即它们表达了对政策行为的要求和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它们就政策意见的性质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事务,向政府决策者提供众多的信息。当它们从事上述活动时,有助于公共政策的合理化。但按照公共选择理论,个人利益从未在公共生活中消失,组成政府的个体也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正如丹尼斯•缪勒指出:“毫无疑问,假若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也会像任何其他人一样,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是谋求社会利益。”[5]因此,政府具有自利性。而不同利益团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倾向和利益追求,它们所要求的公共政策必然是尽可能最大化地实现和维护本团体的利益,使政策符合它们的利益要求,因而它们对政策的需求经常出现不同。公共政策一般会对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产生影响,利益集团也会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影响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强势集团在这个过程中更是占据优势。在和政府的自利性结合中,政策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在政策活动中存在着自身和外在利益的诱惑,进行着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这种主观价值倾向性使得主体的“价值中立”原则难以实现,就有导致租金的存在和寻租的可能,特别是政策主体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于是,当经济理性人的需求超过公共道德理性人时,便有可能使公共政策走向非公共化,公共政策沦为某些利益集团和缺乏公德的公务员谋求特殊利益的工具,出现了公共政策伦理失范。
三、走出政策伦理失范的理路
1.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
每一项政策都是有的放矢,总是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具体问题或为实现某种目标而作出。为了实现政策的效用,手段的科学选择,即从工具理性上进行把握是必要的。但是,任何目标本身的设定就带有价值性,需要从价值理性的意义上加以衡量。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存在着过分强调工具理性主义而忽视价值取向的倾向,这使得公共政策可能偏离公共性的维度。正如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所说:“长期以来,效率和经济是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的两个支柱。把效率和经济作为公共行政的指导方针是有必要的,但仅此是不够的。必须加上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第三个理论支柱,使公共行政能够回应公民的需要。”[6]因而,在公共政策研究中导入价值理性势在必行。“任何决策都是以突出价值因素为特征的,无论怎样强调决策的科学化,都无可否认决策的价值考量和决策的价值旨归。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说,价值考量和价值旨归无论何时都是首要的。”[7]毕竟“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乃是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私,因而也就是出自人的天性。这一点也就证明了公意若要真正成为公意,就应该在它的目的上以及在它的本质上都同样地是公意”[8]。因此,只有在政策过程中重视价值理性,弘扬公共政策的价值理念与公共精神,强调政策活动的伦理考量,实行对政策目标的伦理追问,才能有效保障公共政策的伦理性和公共性。当然,我们所强调的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而不是偏颇任一方。正如陈振明教授所说的: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缺乏效率效应,则政府就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社会将陷入无序状态,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人民生活更加贫困,从而必将破坏并无法实现公平。相反,经济效率的提高则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经济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公共政策选择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中贯彻公平理念,则可以防止公共政策行为的专横,维护公众和政府的良好关系,博得公众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从而提高政府的威信,取得良好的行政效率。
2.重视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
政策主体在政策活动中居于重要位置,是一切政策伦理责任与义务的最终承担者和践履者。在社会日益多元的时代,受到不同利益诉求和多元伦理价值观的影响,政策主体的思想很容易发生倾斜和摇摆,影响到政策的公共性,正是从此意义上彰显了政策主体伦理素质的重要性。库珀指出:“当行政人员在处理具体伦理困境中或大或小地界定自己责任的界限和内容时,他们使自己具有了‘伦理身份’,这种伦理身份认同形成了他们的道德品性。”[9]但政策主体是一个复合角色体,同时扮演着包括公共人和个体经济人的角色,如果政策主体对自身角色定位摇摆,就容易产生角色冲突。毕竟这两种角色定位,是基于不同的理论推断的,具有截然不同的角色认识和期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可能产生矛盾。因此,必须注重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而且这也关系到政策的认同度。“具有良好品质的政策主体往往会成为其他人尊敬、追随的对象,……其人品的优劣不仅会影响公众对他们的认可,并以此为依据对他们所依附的政治系统和所制定的政策投以不同程度的认同感,而且也会导致他们对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做出截然不同的安排。”[10]需要确立一套促使公务员对其角色进行合理定位的行政伦理规范体系;提出符合时代精神又不失导向意义的价值追求;既允许政策主体对合法正当经济利益的追求,又要具备较高的公共素养和行政伦理素质。
3.公民参与:规范政策伦理的有效途径
公共政策注重对社会价值的分配,这就要求在政策活动中,需要尊重民意,广泛听取民众的要求。“不论是在问题的确立上,问题的回应上,还是在被接受方案的执行上,都必须让更多的公民来参与。”[11]公民政策参与也是一条监督政府行为,规范政府政策活动“公共性”取向的有效途径。“使那些与某一决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参与该决定的制作过程,并向其陈述决定的理由,这不仅仅是提高效率的需要,而且恰恰是正义的要求。”[12]
第一,公民参与能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公共性。“作为公共政策过程的参与主体,公众参与政策决策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而这对于公共决策质量的提高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13]充分的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是收集和传达真实政策信息的有效途径和充分利用公众智力资源的有力渠道。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主动地通过公民对话吸纳政策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性。这有利于公民的意愿和利益要求通过多种途径转化为政策问题,使之进入政策议程,并以协商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强政策的规范性,制定出反映民意的政策,从而保障目标的公共性。而且公民参与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政府的有限性问题,通过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交流、协商等,形成政策制定中的互动网络,有效提高政策的质量,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公共性。
第二,公民参与能有效实现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即使是政策制定实现了目标的公共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偏差。因为执行主体也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会表现出自利性,可能导致政策执行的失范即公共性的偏离,为此,需要对政策执行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公民是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对政策执行的感受最为直接,所受到影响最为显著,因此,容易调动公民政策执行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即使出于自利,也会促使公众参与到政策执行中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保障政策在具体的动态过程中对公共性的坚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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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engineering is directly related to national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security and affects loc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refore, only by sticking to the 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law, improve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of wat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fforts, enhance the cooperative consciousness of construction units, strengthen government quality supervision can we ensure that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engineering satisfy the standard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design, safely and reliably operate, meanwhile,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gives play to great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after its completion.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of water engineering and proposes strengthened measures, only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关键词: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Key words: water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quality;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00-03
0 引言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程,对于水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以及水旱灾害的防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所以,水利工程建设必然会面对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施工难度越来越高的局面。加强并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依法建设将会是确保工程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1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主要体现在项目设计及施工两个环节,设计是工程的灵魂,是决定工程质量的根本。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包括: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勘察设计深度,工程设计理念等。设计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安全、使用寿命、工程投资以及运行期效益的发挥。本文重点对施工阶段质量管理进行分析。
1.1 水利工程施工前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前管理是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形式和内容,水利工程施工前管理主要包括:组建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制定施工质量总体目标;招标选定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良好的施工及监理队伍;工程各参建单位组建现场管理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等。
1.2 水利工程施工中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根本保证,具有管理内容广,周期长,涉及因素复杂、难度高等特点。主要包括: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及现场技术交底,确定适宜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成本目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现场控制包括关键环节及重点部位监理旁站及平行检测等;严格进场原材料、机械设备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审核;把好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的验收签证;及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工作等。
1.3 水利工程施工后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后管理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财务结算、工程移交、质量保修等。
2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水利工程 施工质量控制 影响因素 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一般都要经过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四个阶段。水利工程的施工应以勘测、规划和设计的成果为依据,将规划和设计的图纸转化为工程实体。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好坏,不仅对工程本身有极大影响,而且一但出现问题,往往会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为重要。
1.必须明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的基本要素,是提高监督水平必不可少的条件,尤其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必须首要完善检测手段,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科学性是检测工作的基础,离开它就谈不上对工程质量评价和负责,也难以保证所建设的水利工程的正常运用与运行安全。若以检测工作赖以生存的地位来估价,公正性是检测工作的准绳和法规,否则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准确性则是科学性与公正性的先决条件,是检测工作客观评价与社会信誉的前提。
2.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各项水利工程,无论是水库、大坝、电站、水闸,还是防洪大堤,除险加固工程都是遵循“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1人员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的水利管理部门、上级审批部门等。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包括人的政治思想水平、质量意识水平等。
2.2材料
水利工程所涉及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较多,且具有特殊性,对原材料管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材料采购关,建立检验制度,领用制度,严把质量关,对剩余材料和管理与回收等。
2.3机械
参与水利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多种多样,设备的操作与使用对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在施工机械设备选型时,应注意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操作和维护上的方便性等。
2.4方案
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好坏决定着工程的质量与进度。在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时,必须结合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3.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看法
3.1抓好施工质量监督
施工质量控制主要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工序质量控制体系,及时提交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2)及时审核变更设计及其修改的图纸。
(3)对施工作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4)要建立质量信息反馈体系。
3.2要处理好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
总的说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上的。后者是基础,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很难有所作为。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开工令之前,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肯定答复,不签发开工令。
3.3严禁转包
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连责任都不明确了,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3.4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
4.必须科学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一项科学、严密、重要的工作,必须要有规范的程序和严谨的态度。在质量检测的实践中,应重点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密的规章制度、科学认真的态度是搞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保证。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需要专业试验室组织优秀检测人员并设专门的质量负责人,才能使质量检测工作的权威性得到有力的保证。
(2)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技术质量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检测工作的依据。有了这些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才能使检测工作的实施、数据分析和结论有据可依。另外,在检测前或检测过程中,收集被检工程的相关资料对检测的数据分析和结论是有用的和必要的。
(3)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是保证检测成果质量的重要因素。检测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验,最好还直接参加过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的工作,才能保证检测过程中的质量。在检测设备上,所有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计量认证,这些先进的仪器才能够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结语
水利工程质量包括“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四个方面,只有四全优,才是真正的优质工程。水利工程须从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监理、管理等环节抓起,做好质量全程监控工作。基层水利部门多数集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职能于一体,应注重开发人力资源、加强质量教育、提高检测水平、搞好建后管护等,建立起适合自身情况的质量保证体系。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特殊的建筑工程,又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修建,大都是在人烟稀少的地段。因为施工环境差,施工材料的运输距离过长,因此水利水电工程的成本较之普通的建筑工程要高出很多。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复杂多样,涉及面非常广泛。只有全面的做好水利水电的施工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总体质量。
1. 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多功能性,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施工现场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合理的工程设计、合理的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和不切合实际的现象。
1.1人员
工程管理要以人为本,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确保施工质量管理的基础。由于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相对复杂,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控制管理。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最关键是施工过程的参与者。参与者的综合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只有参与人员具有相对高的思想觉悟、专业技术以及职业道德修养,才能有效的把握工程的施工质量。
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能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加强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的教育及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劳动修养,对提高施工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岗位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的水平同时,也培养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的大局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促进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降低工程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
1.2材料
水利工程的质量离不开材料的选择,材料的合格与否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进场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控制,严把材料采购和进场的质量关。材料采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检验项目、批次规定,严格实施进场检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妥善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减少损失,严格材料的进出登记制度。
1.3机械
水利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要根据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机械设备的选型应考虑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操作和维护方便。根据水利工程的工期、工程量,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但必须满足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机械设备的型号、性能、运行状况等复核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作业,要定期维修,保证施工安全。
1.4施工方法
水利工程施工方法有很多种,结合工程施工条件,选择可行的施工方法,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时,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合理完善的施工方法、施工准备、施工工艺、施工程序、进度计划、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施工中操作熟练方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1.5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是影响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为了把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检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通过对工序检验控制、数据统计、分析整个工序的合理性。控制施工工序主要有施工操作、材料、机械设备、方法、环境、工序间的衔接。检查施工工序的效果,对质量进行评价,通过质量检验,对质量状况进行综合统计与分析,掌握质量动态,使工序流程质量满足要求,达到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中杜绝为了“抢工期、赶进度”,导致对施工工序不够重视,盲目降低成本,采用低质原材料,减少施工中的各种手续和程序。
1.6施工环境
水利工程地区差异性大,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施工环境好施工管理就容易。工程技术环境: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类型等;工程管理环境: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环境:劳动组合、施工条件、工作面等。根据水利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施工质量管理的环境,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建立文明施工环境,现场材料、工件堆放有序,道路畅通,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在施工中只能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控制措施,调整适应的施工环境。
2.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是工程能否可靠、经济、高效、环保、安全,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关键所在。
2.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加强领导,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材料管理责任制,任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依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对于参与者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整体综合素质,保证水利工程有序实施。完善市场、用人、分配、服务、监督管理等机制,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健全完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整体意识。依靠组织结构,把组织内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活动严密组织起来,形成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施工前合理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规避因工期紧张而影响质量,规划若不科学容易造成施工期滞后,而变为施工紧张赶工期,赶工期就会造成施工中偷工减料,降低水利工程的质量,影响工程的安全运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
2.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到位,在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技术薄弱环节加强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健全施工质量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完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才能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的每道程序每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施工程序,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三检制”,控制各个环节的的质量。收集各阶段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实时掌握各施工环节的信息,有利于的整体工程的把握与质量控制的跟踪。
2.4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管理包括技术责任制、施工日记、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材料检验、技术档案、工程验收等制度。掌握施工中的技术质量指标,对不利于施工技术管理的进行商讨,做到未雨绸缪,用最为恰当的施工方法和技术,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对施工中存在难度及关键部位提前做好准备。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分析和讨论,彻底解决质量问题。对于施工人员,要做好施工日志的记录,把施工日志列入正常的质检范围管理,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5发挥监理作用
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依法享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的权力。要树立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在施工中违反施工程序、质量达不合格,监理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或与相关部门会商后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完善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机制,在现场管理过程中,运用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对于施工流程工序进行严格监控,加强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巡查,从技术层面充分发挥监理作用,避免施工期间的监理力度低造成施工质量出现缺陷。与工程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帮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在确保工程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等诸多方面监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发挥监理的最佳水平。
3.结语
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加强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树立良好施工质量管理形象, 在施工流程中对于突况的出现,采取科学的相应措施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目标,只有不断地学习、探索、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及技术标准,保证水利工程施工优质,高效,达到预期社会效益,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价值工程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管理技术,与注重工程管理过程局部环节的管理技术有很大的区别。它的整体性更强,对技术的要求更高,通常是在对工程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设计以及选择施工工艺等环节中使用。通过节约材料、能源以及简化施工流程等措施,确保项目可以实现最优价值。为了更好地体现价值工程的作用,在价值工程的活动过程中,应该遵守六个原则,即顾客优先原则、机能思考原则、提升价值原则、坚持经济性思考和创造性思考的原则、活用情报原则、团队设计原则。
二、价值工程理论在建设工程费用管理中的应用
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资料显示,在建筑工程中,项目工程的决策阶段和项目方案的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费用影响较大,所占比重大约在30%~70%之间;而建筑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费用影响较小,所占比重大约为20%左右。因此,要对建设工程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就应该利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建设工程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方案进行优化。
1.价值工程活动的基本运作顺序
价值工程理论的应用有一定的运作顺序,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选择价值工程的有效对象;(2)收集价值工程对象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的功能分析;(3)根据功能分析的结果拟定改进方案,并使用优缺点列举法、成本分析法等方式对改进后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4)进行可行性试验,对改进方案的准确性进行分析,并对改进方案在性能方面、工艺方面、经济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确保改进后的方案具有可行性;(5)检查改进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对价值工程的成果进行评价和总结。
2.建设工程费用管理的要求
在影响建设工程费用的因素中,决策过程和设计过程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这要求业主、咨询工程师和设计师对工程方案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落实建设合同并实施投资控制的操作过程,也是将建设工程的设计图转为工程失误的过程。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由于施工人员多、施工周期长,影响建设工程费用的因素多,因此为了提高投资效益,业主和项目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合理选择项目管理方式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投资,这要求项目管理部门熟悉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从而将可能出现的工程费用变化大的环节作为重点费用管理对象。这就要求业主和项目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注重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将建设工程的费用管理作为重点考虑对象;(2)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并加强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3)严格实行现场签证管理,进行详细的工程计量,并对工程付款账单进行复查;(4)造价工程师应该全面跟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当经济技术变更时,要及时对经济技术进行比较,从而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分析,控制建设工程变更。
3.价值工程理论在建设工程费用管理中的具体实施
为了更好地利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建设工程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制定合理、高效的方案项目管理部门应该根据用户对项目建设的要求,结合价值工程的原理,制定可以提高项目价值的方案。也就是说,要在满足建设项目必要功能的基础上,降低工程建设成本。(2)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绘制功能系统图,并依据功能系统图中各部分功能在分部工程中的作用大小,对各种功能在分部工程中的比重进行有效计算及修正。(3)根据分部工程的功能作用分析表、功能作用修正表的数据,对分部工程的功能系数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功能系数=分部工程分数/施工项目总分数。(4)结合前几步得到的数据资料计算建设工程的成本系数和价值系数公式如下:成本系数=分部工程预算成本/总成本;价值系数=分部工程的功能系数/成本系数。(5)确定价值分析的对象后,针对价值系数低于1的项目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6)验收改进成果并进行经验总结。
三、结语
论文摘要:公共政策以“公共性”为其逻辑起点,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因而,公共政策蕴含着伦理的诉求,影响着政策的目标和执行。公共政策伦理以追寻公共政策之善为旨归,寻求政策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但在实践中,存在着政策伦理的失范。通过确定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重视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提倡公民对政策过程的参与等理路可以寻找到规范政策伦理的有效途径。
公共政策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是以“公共性”为其逻辑起点,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的,因而公共政策蕴含着伦理的诉求。正如罗尔斯在其著名的《正义论》里所说的那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但在实践中,政府面临价值冲突问题,最为凸显地表现为政策伦理的失范,如公共政策非公共化,公共政策伦理问题等。因此,需要从伦理视角去考量公共政策的合理性,以此为本位作为公共政策设计的基点。
一、政策伦理的应然与实然之逆
——“公共性”的失衡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从这一要义出发,马克斯•韦伯指出:一个现代的理性国家首先需要理性的政府所提供的理性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在某种意义上不仅是纯粹的科学计算过程,也是政策主体的选择行为,作为公共政策选择主体的人或由人构成的组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为符合某种需求的选择行为自然要受到价值取向的支配。因此,“政府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政府伦理比任何单个的政策都更加重要,原因在于所有的政策都依于伦理。”[1]1目标的伦理性是任何一项公共政策自身都带有的属性,因此,公共政策必然进行伦理关怀的考量,伦理原则直接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此乃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契约精神的内在规定性。政策公共性“是公共政策形成的逻辑基础,是公共政策分析的理性取向,是公共政策的元属性,一般表现为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三个基本维度,是公共政策问题分析、制定分析、执行分析、评估分析的价值基础和精神内核”[2]。基于这一思想,公共政策就应该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只是几个人的福利。这自然需要在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整个过程中,注重对“公共性”伦理要求的坚守。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表达和公民意识培育,体现公民民利和政府合法性;才有助于实现行政的公共性与公民权利的契合,确保公共政策的正当性以及对民意的有效回应性,进而有效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虽然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政策需体现公共性这一伦理义务的必然性。“对于公共政策应该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将选择公共利益。”[3]但由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等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总是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和执行的,理性不可避免的有限性和现代多元价值的冲突性决定了政策整个过程并非会自觉地从公共性的政策伦理要求出发。或者说,工具理性的盛行和政府自利性和强势集团的存在,使得公共政策产生了诸多的伦理失范,作为政策价值取向的公共利益在实现过程中总会遭遇种种显性或隐性的屏障,以致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在很多时候处于目标或理想状态而非结果状态,造成在实践中并非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违背公共利益维度的公共政策屡见不鲜。
二、政策伦理失范探微
1.工具理性的强势和价值理性式微下的伦理失范
与市场机制追求效率的目标不同,公共政策的目标和价值的首选要义更多的是体现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公共政策的伦理诉求要求对政策的目标进行合法性追问,以确保每一项政策所要达到目标的公共性。只有经过这一种价值的探讨,才能避免公共政策异化的危险。
人的理性在哲学视阈中存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个维度,但是,启蒙运动以来,偏重宣扬工具理性。威尔逊、古德诺等人开创的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则进一步确立了政策过程中科学与价值的分离,使得工具理性在公共政策领域获得了至上的地位,成为了公共政策最为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哲学基础。正如罗素所言:“它代表着选择正确的手段以实现你意欲达到的目的,它与目的选择无关,不管这种目的是什么。”[4]这种理性的工具化和价值理性的式微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即对公共政策的选择只做工具理性的考量,每一项政策都是为了某个或某些具体目标而作出的,但是,却忽略了对任何目标指向的价值意义考量。对工具理性的过分追逐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单向度的工具理性,形成了工具理性“一理独大”,而忽视了价值理性。韦伯将这一现象和趋势称为“理性化的吊诡”。这种对工具理性的崇拜无疑是危险的,若缺乏对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伦理追求,政策就有可能陷于拉斯韦尔所担心的“专制的政策科学”危险之中,造成政策目标在价值取向上的偏离。公共政策在价值伦理判断的缺失,导致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使公共政策偏离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基本伦理取向,造成了政策公共性这一本质属性的缺失,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伦理失范。
2.政府自利性与利益集团影响下的伦理失范
制度经济学把政治经济化,把政治制度看作一个普遍的市场——政治市场。在此,人们建立起交换性的契约关系,一切活动都以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以此为视角,现代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归根结底是围绕着利益展开的,政策主体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对复杂的社会利益进行配套调整。政府的自利性与利益集团的分化存在及其政治活动能力,必然会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公共政策伦理失范。
按照政府多元权能论的观点,政府是拥有权力的众多社会组织结构之一,它与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分享社会管理的种种职能,政府内部的各种权力是由社会不同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结果。政策在一定意义上是各种利益集团把本团体的利益诉求反映到政策系统中,由政策主体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整合的过程。正如安德森指出,在所有国家,利益团体都履行着利益表达的功能,即它们表达了对政策行为的要求和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它们就政策意见的性质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事务,向政府决策者提供众多的信息。当它们从事上述活动时,有助于公共政策的合理化。但按照公共选择理论,个人利益从未在公共生活中消失,组成政府的个体也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正如丹尼斯•缪勒指出:“毫无疑问,假若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也会像任何其他人一样,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是谋求社会利益。”[5]因此,政府具有自利性。而不同利益团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倾向和利益追求,它们所要求的公共政策必然是尽可能最大化地实现和维护本团体的利益,使政策符合它们的利益要求,因而它们对政策的需求经常出现不同。公共政策一般会对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产生影响,利益集团也会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影响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强势集团在这个过程中更是占据优势。在和政府的自利性结合中,政策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在政策活动中存在着自身和外在利益的诱惑,进行着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这种主观价值倾向性使得主体的“价值中立”原则难以实现,就有导致租金的存在和寻租的可能,特别是政策主体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于是,当经济理性人的需求超过公共道德理性人时,便有可能使公共政策走向非公共化,公共政策沦为某些利益集团和缺乏公德的公务员谋求特殊利益的工具,出现了公共政策伦理失范。三、走出政策伦理失范的理路
1.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
每一项政策都是有的放矢,总是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具体问题或为实现某种目标而作出。为了实现政策的效用,手段的科学选择,即从工具理性上进行把握是必要的。但是,任何目标本身的设定就带有价值性,需要从价值理性的意义上加以衡量。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存在着过分强调工具理性主义而忽视价值取向的倾向,这使得公共政策可能偏离公共性的维度。正如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所说:“长期以来,效率和经济是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的两个支柱。把效率和经济作为公共行政的指导方针是有必要的,但仅此是不够的。必须加上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第三个理论支柱,使公共行政能够回应公民的需要。”[6]因而,在公共政策研究中导入价值理性势在必行。“任何决策都是以突出价值因素为特征的,无论怎样强调决策的科学化,都无可否认决策的价值考量和决策的价值旨归。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说,价值考量和价值旨归无论何时都是首要的。”[7]毕竟“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乃是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私,因而也就是出自人的天性。这一点也就证明了公意若要真正成为公意,就应该在它的目的上以及在它的本质上都同样地是公意”[8]。因此,只有在政策过程中重视价值理性,弘扬公共政策的价值理念与公共精神,强调政策活动的伦理考量,实行对政策目标的伦理追问,才能有效保障公共政策的伦理性和公共性。当然,我们所强调的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而不是偏颇任一方。正如陈振明教授所说的: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缺乏效率效应,则政府就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社会将陷入无序状态,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人民生活更加贫困,从而必将破坏并无法实现公平。相反,经济效率的提高则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经济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公共政策选择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中贯彻公平理念,则可以防止公共政策行为的专横,维护公众和政府的良好关系,博得公众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从而提高政府的威信,取得良好的行政效率。
2.重视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
政策主体在政策活动中居于重要位置,是一切政策伦理责任与义务的最终承担者和践履者。在社会日益多元的时代,受到不同利益诉求和多元伦理价值观的影响,政策主体的思想很容易发生倾斜和摇摆,影响到政策的公共性,正是从此意义上彰显了政策主体伦理素质的重要性。库珀指出:“当行政人员在处理具体伦理困境中或大或小地界定自己责任的界限和内容时,他们使自己具有了‘伦理身份’,这种伦理身份认同形成了他们的道德品性。”[9]但政策主体是一个复合角色体,同时扮演着包括公共人和个体经济人的角色,如果政策主体对自身角色定位摇摆,就容易产生角色冲突。毕竟这两种角色定位,是基于不同的理论推断的,具有截然不同的角色认识和期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可能产生矛盾。因此,必须注重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而且这也关系到政策的认同度。“具有良好品质的政策主体往往会成为其他人尊敬、追随的对象,……其人品的优劣不仅会影响公众对他们的认可,并以此为依据对他们所依附的政治系统和所制定的政策投以不同程度的认同感,而且也会导致他们对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做出截然不同的安排。”[10]需要确立一套促使公务员对其角色进行合理定位的行政伦理规范体系;提出符合时代精神又不失导向意义的价值追求;既允许政策主体对合法正当经济利益的追求,又要具备较高的公共素养和行政伦理素质。
3.公民参与:规范政策伦理的有效途径
公共政策注重对社会价值的分配,这就要求在政策活动中,需要尊重民意,广泛听取民众的要求。“不论是在问题的确立上,问题的回应上,还是在被接受方案的执行上,都必须让更多的公民来参与。”[11]公民政策参与也是一条监督政府行为,规范政府政策活动“公共性”取向的有效途径。“使那些与某一决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参与该决定的制作过程,并向其陈述决定的理由,这不仅仅是提高效率的需要,而且恰恰是正义的要求。”[12]
第一,公民参与能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公共性。“作为公共政策过程的参与主体,公众参与政策决策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而这对于公共决策质量的提高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13]充分的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是收集和传达真实政策信息的有效途径和充分利用公众智力资源的有力渠道。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主动地通过公民对话吸纳政策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性。这有利于公民的意愿和利益要求通过多种途径转化为政策问题,使之进入政策议程,并以协商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强政策的规范性,制定出反映民意的政策,从而保障目标的公共性。而且公民参与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政府的有限性问题,通过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交流、协商等,形成政策制定中的互动网络,有效提高政策的质量,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公共性。
第二,公民参与能有效实现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即使是政策制定实现了目标的公共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偏差。因为执行主体也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会表现出自利性,可能导致政策执行的失范即公共性的偏离,为此,需要对政策执行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公民是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对政策执行的感受最为直接,所受到影响最为显著,因此,容易调动公民政策执行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即使出于自利,也会促使公众参与到政策执行中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保障政策在具体的动态过程中对公共性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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