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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以及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各个过程——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积累——都是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发展的。
实行计划经济,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
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把各种的无数的企业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国民经济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靠着,这一部分发展了,就要求其他部分也相应的发展。例如,我们要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就要发展工业,发展工业需要农业部门提供足够的原料。随着工业人口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就要求农业部门提供更多的粮食。例如,我们要建立一个十万锭子和二千五百台布机的棉纺织厂,以每天三班生产计算,一年就需要四十万担棉花。如果农业部门拿不出或不能满足工业增长所需要的原料,那么很多工业部门就不能够发展。此外,在目前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还要求农业部门提供一定数量的出口物资——土、特产品,以挽回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所必需的机器设备;还要求农业部门通行农业税的形式提供一定数量的积累,以作为国家工业化的资金。发展工业同样需要运输部门的支援。因为要实行工业化,就要进行许多工业基本建设,这就有大量的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和工人的生活资料需要运输。同时,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材料和制出的成品,也需要一定的运输工具来运送。因此,如果在各工业基地之间,没有相应的交通运输网,要进行工业建设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时社会主义工业化亦需要商业部门的支援。
不仅在国民经济各大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而且从工业内部来看,在钢铁工业、机器制造业、燃料工业、建筑器材工业、化学工业以及各种轻工业之间,亦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譬如,制造机器,就需要有一定数量的钢铁,而在生产钢铁时,又需要有大量的燃料;在机器工业与钢铁工业扩大生产时,需要进行基本建设,而进行基本建设又要求具备一定数量的建筑器材,这样,生产建筑器材的工业部门又必须相应地发展。
其次,无论我们进行生产或基本建设,都需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三个因素,亦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它们必须配合地起作用。如果在某一生产企业中,光是职工数量增加了,而机器设备占财务流动资金都没有增加,那末该企业的生产还是不能扩大。反过来说亦是如此。由此可见,在社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这三个基本因素,亦必须相互适应地按比例地增加。
上面这一切,都说明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必要性,说明计划经济制度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下产生的。
有些同志认为我国以前没有五年计划,建设进行得也很好,为什么还要制定五年计划呢?有了年度计划不就可以了吗?何必非有五年计划不可呢?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方面的规划比较简单,故有年度计划即可;现在是大规模建设时期,国民经济的内部联系较前复杂得多,一个部门的变动会引起其他部门相应的变动,一个事业的发展要求其他事业相应的发展,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因此,必须有一个较为长期的计划来指导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改造,否则其中某些部分就会发生不平衡的现象,就会破坏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有步骤的发展。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计划经济制度意味着最大的节约。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来进行的;而国家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时,又是根据社会经济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出发的,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需要多少,就生产多少,各个企业机器设备的添置与劳动力的增加,都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的,因而在正常的管理情况下,可以避免发生浪费现象。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则相反。寄生阶级的消费,经济危机、失业现象,生产能力利用率的长期低下,技术进步的人为障碍,惊人的非生产性消耗,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互相竞争,根本不考虑市场的需要,这样盲目地进行生产,不可避免地形成某种产品的积压与某种产品的脱销。大批产品被资本家销毁,资本家任意解雇工人、关闭工厂,造成社会物质财富和劳动力惊人的浪费,把劳动人民抛入贫困的境地。
第二、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国家可以有效地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与国计民生有重大意义的生产部门中去;能够在同等数量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下,比资本主义国家生产更多的产品。因此,国民经济能够得到高速度的发展。
如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是一个工业十分落后的国家,十月革命后,把过去属於地主、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没收,近来,变成劳动人民所有,经过了几个五年计划,现在已成为世界上头等的先进工业国。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五年内工业总产值要增加百分之九十八点三。而从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五一年,这二十多年间,美国工业生产总值仅增加一倍,英国增加百分之六十,意大利增加百分之三十四,法国增加百分之四。这就充分说明了在生产资料公有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计划经济的优越性。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五年内粮食增产量,要相当於过去几十年来粮食的增产量。
五年计划规定。五年内要新建铁路干线、支线、复线、专用线共一万余公里,而在过去六、七十年内,总共才建了二万多公里。
这些情况都说明:在计划经济制度下,五年内的建设工作量,要相当於甚至超过近去几十年所做的工作量。
第三、既然在计划经济制度下能够高速度地发展生产,因而也就能适当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五年内,工人职员的平均工资要增加百分之三十三,农村人民的购买力将增长一倍左右。农村购买力增长的这种高速度,在过去是不能想像的。
[关键词]知识经济;会计假设;会计本质
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一个新时代概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中所提出的定义是:“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其主要特征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基础。以信息和通讯技术为条件。以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本为首要生产要素等。知识将在社会生产和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主体作用。并为社会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中的任何一次变革都会引发会计的变革。“会计主要是适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M・查特菲尔德《会计思想史》)由于知识经济导致世界产业经济结构从物质型经济转向知识和信息型经济,信息与通讯技术的空前发展和全球网络的形成,将创造出许多过去完全想象不到的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知识经济对会计理论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包括会计思想、会计目标、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技术方法和会计政策规范。国内学者在研究知识经济对会计影响时,往往多集中于阐述知识经济对传统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大假设的冲击影响。研究的逻辑起点无非是从会计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出发,阐述它的不适用性。有的学者如殷志刚、邱景忠提及到其对会计目标、历史成本、资产概念的冲击。但都浅尝辄止。对作为会计研究重要方面的会计本质,却很少有文章系统论述知识经济带来的影响。
一、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本质的三种认识
本质是决定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根本属性。会计本质是由会计的内在矛盾所决定的,是会计这一事物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它从整体上规定会计的性能和发展方向。会计本质也是确定和解释其他会计概念的依据,会计研究首先应解决会计本质问题。这一观点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风靡我国,并在会计研究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存在于我国会计理论界的对会计本质的三种认识即“会计信息系统论”、“会计管理活动论”和“会计控制论”,这是对其进行长期研究的逻辑起点。人们对会计本质和内涵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过,迄今为止仍是三派鼎立,没有能够达成一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需求的多样化以及人们价值意识的转变,都迫切要求我们对会计本质重新加以思考。
(一)会计信息系统论
余绪缨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并主张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他认为:“根据当前的现实及其今后的发展,应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它主要通过客观而真实的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金绪缨,1980,1982)。此后,这种观点得到了葛家澍教授等人的支持。他们给会计所下的定义是:“旨在提高企业和各单位活动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葛家澍等,1983)。
(二)会计管理活动论
“管理活动论”这一观点是我国学者首创的提法,由杨纪琬教授利阎达五教授率先提出。1980年,在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上。两位教授合作发表了题为“开展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几点意见――兼论会计学的科学属性”的论文,首先提出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的观点,并认为:会计管理在微观经济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重要的价值管理;在宏观经济中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的价值运动就是个别资金的运用,会计管理是对这种运动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三)控制活动论
“控制活动论”是20世纪90年代初为调和上述两派的论战而出现的一个新兴学派,其代表人物是杨时展和郭道扬两位教授。杨时展教授的会计控制论侧重于会计微观领域,其建立的基础是受托责任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会计控制论。他认为:自古以来,会计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反映、控制经济活动,离开现代会计这一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提高经济效益是根本不可能的。郭道扬教授的会计控制论侧重于宏观会计领域,他从会计史学视角出发,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提出了现代会计的全面控制观点。他认为:会计是人类为实现对社会经济的控制所进行的一项基本活动,因而现代会计的本质是一个全面控制系统,必须把过去、现在与未来结合在一起;必须把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结合在一起。尤其到了现代社会,会计更是现代经济控制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社会中通过对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经济信息的优化与利用,以期对即定目标的控制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将会计界定为一种控制活动,优势在于: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揭示了会计的本质,阐明了现代会计是一个控制系统。并且将受托责任与会计控制系统相结合,同时明确了受托责任与决策的关系。
二、知识经济下对会计本质三种观点的辨析
(一)按照会计信息系统论的观点,会计活动确实是生产制造信息的行为,但知识经济环境下这种信息的内涵却在不断地扩大
具体表现为:1、知识经济下,信息的使用者不仅要了解财务信息,还要了解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另外,非财务信息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企业的核心技术、管理团队的背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业的竞争形式等,这些信息单纯依靠财务信息是不能充分反映出来的,而这些信息往往只是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2、在知识经济环境下诞生的新的信息记录、采集、聚合、分析、整理、传输、公示技术等均产生了质的飞跃,现在的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使海量的信息能够得到处理,并且能够即时为使用者所取得。大大提高了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3、知识经济下单纯认为会计是确认、计量和传递经济信息的过程的看法只体现了会计的反映职能,忽略了监督、预测和分析等控制职能。因为财务人员每天要依靠自己的职业判断去分析确认各种资产,选择不同资产的计量属性等等,这种判断性决策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活动。
(二)会计被界定为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是管理经济的一种工具,这是对会计本质认识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它强调了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的双重职能,是我国进行会计改革以来。体现在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中的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在知识经济下。扩大了企业管理的范围。也深化了管理的内涵。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更加丰富了管理的手段。所以。原有的会计本质的认识有点模糊,范围过大,无法区分会计管理和其他管理的界限。因为会计管理毕竟不同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生产管理、知识管理等等,会计管理也非财务管理,所以该概念应该予以深化、细化。
(三)会计被界定为一项控制活动
控制只是会计所表现出的重要特征,它在逐渐成为会计的重要职能之一,但是并不能用控制去概括会计的本质。知识经济的发展丰富了控制手段,扩大了控制边界。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管理越来越扁平化,控制的界限早已超越地域的限制,使远程控制成为可能。所以,这种直接的控制技术的产生其实弱化了企业财务控制在企业经营控制中的作用,片面地强调会计控制职能只会以偏概全。应该对其加以深化。
纵观企业组织形式的变迁历史,尽管企业历经独资、合资和公司等不同组织形式,以及未来将大量出现的虚拟企业,但我们始终可以把企业看成是投资人(包括债权人)进行投资的一个项目,是投资人投入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以获取未来报酬的一个工具。不论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否分离,财务会计的目的就是要向企业投资者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以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状况,判断投资的回报前景以及进行相关决策。如果财务会计没有解决向谁报告的问题,财务会计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因此,会计主体假设在划定企业经济活动内容的边界的同时,必定假定企业一定要有一个投资者或者资产的委托者,没有投资者或者资产的委托者的企业,是不配拥有会计主体资格的企业。
二、持续经营假设
会计主体假设划定了财务会计的空间维度,持续经营假设则明确了财务会计的时间维度。
在虚拟企业中,如果结盟各方没有共同出资的协议,各个成员企业仍然保持各自独立的会计主体地位,没有必要将虚拟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核算。既然虚拟企业不是一个会计主体,那么也就不存在什么持续经营的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冲击问题了。
三、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假设通常与持续经营假设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是对持续经营假设的进一步补充。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联机实时报告的出现,一方面可以使得企业在任何时点都可以将已发生的经济交易和事项反映在财务报告上,另一方面可以使得信息使用者不必等到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期间结束的时候才获取最近的财务报告,而是可以随时随地从互联网上获取最新的财务报告。这样一来,不少人认为会计期间没有存在的价值,传统的会计分期假设受到了挑战。
企业是投资人进行投资的一个项目,是投资人获取投资报酬的一个工具。因此,需要人为地将企业持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期间,以便向投资人反映企业的特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由此可见,对会计信息的及时反映只是会计分期的目的之一,会计分期的最主要目的是利润的分配和计算。除非利润的分配是实时的,否则会计期间的存在就不应该受到任何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在企业会计信息处理电算化和自动化的情况下,诸多经济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仍然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人工干预,电子联机实时报告对信息的处理并不是真正“实时”的。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尚不具备对企业财务报告“实时”审计的情况下,电子联机实时报告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尚未得到保证的情况下,电子联机实时报告的出现尚不具备冲击会计基本理论的条件。
四、货币计量假设
关键词:成本;经济内涵;经济特性;分类
通常来说,成本就是资源的一种消耗,任何物质的产出,都需要有资源的投入,如果这种投入有了具体的归属对象,我们便可以称之为成本。对于成本的研究,不管是理论还是实务,其终究是为了实现对成本的有效管控,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成本的经济内涵
国内外对成本经济实质的研究大多是建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经典理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商品价值时,指出:“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生产的每一个商品价值w,用公式来表示是w=c+v+m,如果我们从这个产品价值中减去剩余价值m,那么,在商品中剩下的只是一个在生产要素上耗费的资本价值c+v的等价物或补偿价值。”马克思将商品价值中“c+v”这部分称之为商品的成本价格,这部分价值补偿了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价格,补偿了商品生产中资本家自身耗费的东西。而这里所说的“商品的成本价格”就是指商品的成本。由此可见,成本是商品价值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关于成本价格的经典理论,一方面从资源耗费的角度指出了成本是由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共同组成的,另一方面从价值补偿的角度指明了成本是补偿商品生产过程中资本家自身消耗的东西。成本实际上是耗费和补偿的统一体,它既是生产中耗费的反映,又是生产补偿的尺度。
如果从成本的经济内涵这一角度来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品成本可以概括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从中也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社会的产品成本也是由两部分构成:(1)已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c,即已耗费的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价值;(2)劳动者为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v,即活劳动消耗中的必要劳动部分。c+v即商品价值中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所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产品成本的经济内涵。如果将这两部分与劳动者为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m,即产品的剩余价值,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产品的价值。
二、成本的经济特性
1.成本是消耗经济资源的代价
成本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所失去或放弃的资源。成本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消耗性。企业为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原材料、磨损的固定资产和设备以及给员工支付的资金,都是企业的经济资源。当任何物质资料和活劳动在耗用之后,它们的原始成本就随之归属于产出物,成为产出物的成本。从这一特性可以看出,成本是企业为了获取产品价值而付出的代价,所以企业若要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就必须从降低生产成本,合理规划利用经济资源入手。
2.成本是补偿生产耗费的尺度
成本具有补偿性,企业为了保证扩大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必须对生产耗费加以补偿。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其生产耗费是从自身的经营成果中得到补偿的,产品成本作为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补偿份额大小的重要尺度。从企业的产出价值中扣除对生产耗费的补偿数额即可得到企业的盈余。所以,产品成本作为补偿尺度对于制定商品价格,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3.成本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耗费
成本是针对特定对象或目的而发生的。我们区分成本和费用的一个主要依据就是成本依存于特定对象,而费用没有特定的对象来承担。广义的费用强调资产的耗费,却并不区分是被“谁”所消耗;狭义的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的期间费用,它是按照特定的会计期间核算的,并不是归属于特定产出物的耗费。可见成本的消耗是为了获得一定的产出成果,是具有目的性的经济活动。成本的这一属性是判定成本相关性、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的重要依据。
4.成本是反映企业活动的综合指标
从某种程度上讲,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指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方面的工作业绩都可以通过成本信息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出来。如产品设计的优劣、制造工艺的合理性、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生产效率的高低还有产品质量的好坏、产量的增减都会渗透在成本信息中。因此,成本的综合性决定了完善成本管理机制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的管理者可以通过成本预算来监督和考评各部门的经营业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成本的分类
根据马克思对商品成本价格理论的阐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可划分为物化劳动的耗费和活劳动的耗费两部分,而物化劳动又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两方面的费用。这是构成生产费用的三大要素。
为了具体反映各项成本要素的构成和水平,在成本会计中通常会按经济内容将其细分为九个费用要素:(1)外购材料,主要包括购进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2)外购燃料;(3)外购动力;(4)工资;(5)提取的职工福利费;(6)折旧费;(7)利息支出;(8)税金;(9)其他支出。按照以上要素反映出来的费用,称为要素费用,这是成本费用的一种最基本分类方式,为成本的归集和分配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关于商品成本的论述是对成本经济实质的高度理论概括,是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理论精髓,它从成本的原始构成出发,揭示了成本存在的经济形态,反映了成本的社会属性和价值属性,是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劳动耗费的价值补偿尺度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于富生 王俊生等主编:成本会计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五经指的是《诗经》《尚书》《士礼》《周易》《春秋》五部。
2、五经之名始于汉武帝。《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合称“五经”。五经是儒家作为研究基础的古代五本经典书籍的合称,相传它们都经过儒家创始人之一的孔子的编辑或修改。
2、秦始皇“焚书坑儒”,据说经秦火一炬,本是六经的《乐经》从此失传,东汉在此基础上加上《论语》、《孝经》,共七经;唐时加上《周礼》、《礼记》、《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尔雅》,共十二经;宋时加《孟子》,后有宋刻《十三经注疏》传世。
(来源:文章屋网 )
一、产权界定与知识产权的制度选择
财产法的经济目标在于最合理地利用有限资源和最大限度地扩大产出,即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产权的界定,产权描述的是一个人对某一资源可以做些什么,不可以做些什么,包括“占有、使用、改变、馈赠、转让或阻止他人侵犯其财产”的权利。[1]
在知识、信息(包括作品、发明、标记等在内的精神产品)这一无形资源上界定产权,导源于经济学家关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理论。经济学家对产品的分类是依据其消费形态和使用状况进行的。最早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区别作出明确说明的是保罗·A·萨缪尔森(1955年)。他以苹果(私人产品)和路灯(公共产品)为例描述了两者的经济含义。所谓私人产品是指在使用和消费上具有个人排他性的物品。该类物品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特定的主体所使用,正如学者所比喻的那样,“一条裤子在某个时间只能为一个人穿着”,“一辆汽车不能同时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行驶”。这说明,“在私人产品的消费上具有对抗性”。[2]所谓公共产品是指在使用和消费上不具有个人排他性的物品,该类物品“一旦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定谁得到它”。[3]公共产品可以在某一时空条件下为不同的主体同时使用,例如公共汽车为每个乘客提供服务、路灯为不同的人提供便利,即说明公共产品在消费上无对抗性。
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知识、信息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某种属性。早在1959年尼尔逊(Nelson)就讨论了知识的公共产品性质,而阿罗(Arrow)在1962年论及信息经济时也谈到知识的公共问题。综合起来说,知识产品作为公共产品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知识产品的生产者很难控制知识创新的成果。如果创造者将其知识产品隐藏起来,那么他的创新活动就不会被承认,从而失去社会意义。如果创造者将知识产品公之于众,他对信息这一无形资源事实上又难以有效控制;第二,知识产品的个人消费并不影响他个人的消费,无数个人可以共享某一公开的信息资源。无形的知识产品以有形的载体形式公开,即可构成经济学意义上的“公用性”;第三,知识产品上一种易逝性资产。信息的生产是有代价的,而信息的传递费用相对较小。一旦生产者将其信息出售给某一消费者,那个消费者就会变为原生产者的潜在竞争对手,或是其他消费者成为该信息的“搭便车者”。后者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即是无偿仿制或复制他人知识产品的情形;第四,知识产品的消费与其他公共产品不同,它的使用不仅不会产生有形损耗,从而使知识产品减少,反而可能扩张社会的无形类资源总量。但是,由于“外部性”原因,生产者提供的信息往往被消费者自由使用,其结果虽然是知识产品带来的社会效益大大高于创造者个人取得的效益,但同时导致知识产品生产者难以通过出售信息来收回成本。[4]
知识产品在经济学上是资源,在法律上则可视为一种财产。知识产品之所以能够成为知识财产,成为财产法的保护对象,从经济动因来说主要有两点:(1)知识产品的有用性。知识信息是社会中最为有用的资源之一,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知识产品能作用于人们的精神生活,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也能投入生产领域转化为有形的物质产品,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知识产品具备了商品的基本属性,或说是商品化了。它们同物质产品一样,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价值,是人类辛勤劳动的结果,所不同的是,它的智力消耗大于体力消耗,并作为人类的抽象劳动凝结在知识产品之中。(2)知识产品的稀缺性。资源作为财产的另一原因是它的稀缺性。知识信息不是一种天然生成并取之不尽的资源,其稀缺性首先表现为知识产品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高成本化。知识经济学理论认为,知识信息的生产过程包括知识输入、知识加工、知识产品输出三大环节:知识输入是指知识教育和培训、信息的收集等过程;知识加工是指通过智力投入而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从而生产出新的智力成果的过程;知识产品输出是指信息、技术、艺术产品等知识劳动成果应用的过程。整个过程需要社会以至个人的大量投入,并需要长时期的探索性、创造性、连续性劳动才能实现。其次表现为知识产品创造者的数量稀缺和价值珍贵。创造性人才是知识的生命载体,他们的劳动与物质性生产那种重复性劳动不同,它是以依靠前人积累的知识为劳动资料,以抽象的知识产品为劳动对象的精神生产劳动。知识产品的生产过程对生产者的智力投入有特殊要求:一是生产者智商高于一般人,能胜任高智力投入的劳动;二是通过文献储存和大脑储存,有相当的知识储备,具备高智力投入的基本条件。对于社会需求而言,此类人才常常存在着供给不足。[5]基于知识、信息的有用性和稀缺性原因,社会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无形财产制度,调整知识产品生产的成本与收益关系,防止知识产品的无偿使用或消费的情形发生。
知识产品要成为知识财产,其产权界定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产权界定的实质是回答知识财产应为私有还是公有?在经济学家看来,选择何种产权,必须考虑公共性资源的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并以效益最优为原则。外部性是一种外部的影响或效应。它可以是正外部效应,如某人植树,使他人免费享受环境;也可能是负外部效应,如某单位排污,使他人受到环境损害。在精神领域,外部性问题将导致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的无效益。信息的生产者拥有天然优良资源(创造能力),在精神产品紧缺的条件下,可能运用精神产权的垄断性而获取各种“经济学租金”(economicrent,即垄断利润)。他们力图使自己的私人利益达到最大化,却可能忽视整个社会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的需求;而信息的消费者基于使用与消费信息的需求,可能利用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去追逐效用的最大化,从而损害信息生产者的利益。总之,外部负效应采用损害他人利益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利益,是不符合经济学的效益原则的。对外部性问题采取什么对策,这是知识产品产权界定所要回答的问题。“搭便车”(freerider)是指不支付任何成本而从他人或社会获得利益的行为。例如,公共汽车公司必须为每个人提供便利,出资者与未出资者都在乘车,那些没有为公共产品消费而出资的人,即是经济学家称之的“搭便车者”。搭便车现象的普遍存在将会导致社会生活的低效率。就精神领域而言,如果知识产品一旦公开,则信息生产者很难对付不付费的“揩油者”。后者对信息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享受利益但不向其支付费用,结果信息生产者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得到足够的收益,以补偿他们投入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市场提供的知识产品的数量可能小于最优值,从而形成信息经济学所称之“不足”(non-appropriablity)问题,鉴于消费者对信息量的需要,社会有必要明确知识财产的权利归属,以建立知识创造的激励机制。
对知识财产进行产权界定是必要的。但是,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域的创造性产品的总称,其类别具有多样性,因此不宜简单采取整齐划一的产权形式。在知识产品中,科学成果与某些技术成果采取的是非市场机制的产权形式。科学成果是对人类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各种理论知识和研究成果。在现代科学阶段,科学活动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从自然科学中分离出去,在这个意义上,科学一词往往指的自然科学。自然科学活动的目的在于发表科学发现。从一般意义来说,发现是指“经过研究、探索等,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6],例如对新星球、数学定理、物理理论、地震规律等方面新的发现,科学史记载的哥白尼的“地动说”、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都是认识“前人未知”的自然界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发现。关于科学发现的经济分析证明,对此类知识产品采取私有产权的形式是无效益的。第一,科学发现的内容只能是阐明科学事实或者客观规律的基础科学研究成果,这些属于人类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念,具有认识的“前所未有性”、“唯一性”以及“真理性”特征。因此,不宜为发现人所垄断或专有,也就是说,发现人不能阻止他人运用他的科学发现。正如《科学发现国际登记的日内瓦条约》所指出的那样,它的目的是促进科学发展,鼓励人们使用已经发现的自然法则,而不是限制这种使用。第二,科学发现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但是其本身是没有商品价值的,或者说是无价之宝而不能计算其价值量。这是因为,对于科学事实和客观规律,科学发现者的活动是发现他们、认识他们,而不是创造他们、改造他们。这就是说,人类的抽象劳动并未凝结在这些科学事实和客观规律之中。[7]上述情况表明:基础科学研究成果是社会需求的重要信息,其投入成本很高,私人生产将面临着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而且该类成果无直接的商品价值,生产者与消费者实际上无法就使用费进行谈判;同时,该类成果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不宜由生产者个人垄断,换言之,采取私人的产权的形式将会造成社会科学发展状况的低效率。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是,既要满足社会对信息的需要,避免产品在市场消失而影响所有消费者的福利;又要设置特殊的制度,让消费者间接支付成本,以支撑和激励生产者的精神生产活动。其主要办法有两点:一是从税收中提供生产成本,让大学、科研机构得以生产基础科学成果类的公共产品;二是建立科学奖励制度,以非市场机制的报酬系统来换取社会对科学成果的公有产权。
关于科学成果的非市场机制的报酬系统,在经济学家那里被称之为优先权(priority)报酬系统。[8]这是一种与优先权有关的各类报酬的奖励制度:首先是科学发现的命名权,即在某项科学成果上以完成该项科学发现的科学家来命名;其次是科学奖金的获得权,即从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那里领取奖励科学发明的科学奖金。优先权报酬系统的实质是确立科学发现者拿走的只是“命名”与奖金的报酬,作为这种收益的对价支出,社会获得了对该项科学成果的公有产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以及一些学者曾认为,发现权制度不是私人专有财产的知识产权制度,而是一种科技奖励制度。
与科学成果相类似,某些技术成果也往往适用非市场机制的产权形式,这即是发明奖励制度。发明是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成就,具体而言,它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奖励制度通过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由国家给予奖励,即颁发发明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与此相对应的是,发明成果的所有权名义上属于国家,但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总体而言,关于技术成果的产权界定有三类情形:(1)单一制的发明专利制度,即技术成果产权私有;(2)单一制的奖励制度,即技术成果产权公有;(3)双轨制的发明专利一奖励制度,即对技术成果产权采取私有与公有两种形式。这里涉及制度选择问题。选择何种制度更为经济,我们可以将其置于一个成本、收益模式中进入考察:制度(1)实行产权私有,使得生产者得以控制信息的外溢效应并得到成本补偿,刺激私人生产知识产品的积极性。但是,获得私有产权的知识产品须具有一定的条件,在单一制度条件下,就会使得某些技术成果产权归属不明,最终会导致该类技术成果从市场上消失;制度(2)实行产权公有,使信息充分公开并广为使用,在一定时期内使社会支出极小的成本而取得收益。但是,将知识产品当作纯粹的公共产品而由公众自由使用,就会使私人失去生产信息的积极性,最终造成信息供给不足;制度(3)以技术成果产权私有为主,兼采以奖励为对价的公有产权形式,较好地弥补前两者的不足,因此机会成本较小,符合“相对优势定律”的一般原则。[9]同上述的发现权制度一样,狭义的发明权制度,也不宜归属于具有专有权性质的知识产权体系之中。
就主要知识产权而言,概以采取私人产权的形式,即知识产权制度。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制度赖以产生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将自己作品、发明创造等公布出来,使公众能看到、了解到,得到其中的专门知识,而公众则承认作者、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时期内有独占使用、制造其知识产品专有权利。知识产品是公开的(公共产品属性),但知识产权是垄断的(私人产权属性)。西方法学家将这一现象解释为社会契约关系,即以国家面貌出现的社会同知识产品创造者之间签订的一项特殊契约。[10]按照经济学家的表述是,财产占有人认识到在财产上存在着规模经济,各方即会就组建一个用于承认和保护其产权的政府进行谈判。“一旦他们达成了协议同意建立一个由武力为后盾的政府,每个人就能享受到更多的财富和更大的安全。哲学家把经过这些协商最终达成的谈判称为‘社会契约’,因为它建立起了社会生活的基本条款。”[11]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动因,在于“对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其创造有效使用资源的诱因”。[12]正是农夫能够获得土地作物的财产权,才有诱因促使农夫支付并尽可能节约耕种土地所需要的成本;正是创造者能够取得无形财产的垄断权,才有诱因激励其在知识、信息的生产方面投资。
二、产权交易与知识产权的利用
依照微观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理论,智力创造是一种生产活动。与物质生产的过程一样,精神生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交换,只有经过交换,个人才能获得各类物品的最佳组合,达到效用或利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品具有与物质产品同样的商品属性,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这样交易活动应是高效益的价值实现和价值增殖的过程,市场经济中资源(包括知识、信息等资源)的有效配置,就是依靠交易来实现的。
交易的实质不是物品本身的交换而是产权的交换。马克思认为,商品交换本质上是不同于商品所有者的劳动的交换。在商品交换之前,商品所有者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13]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说明,交易或者说交换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的核心是所有者的权利。权利根据其交换性与否可以分为两类,即可交易的权利与非交易权利。产权具有经济上的价值,因而是可以交易的。知识产权之所以具有经济上的价值,其理由有两点:一是产权客体系人们智力创造性劳动的产物,它们虽无外在的物质形态,但有着内在的价值;二是产权本体具有潜在的经济上的利用价值,即给主体在权利的实现过程中带来经济利益。产权的可交易性特征告诉我们:要使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就必须实现产权的流转,即在流转中产生效益。[14]
知识产权立法的首要目的是界定相关产权,保护信息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规制产权交易,促进信息的广泛传播与使用。知识产权的这种双重立法目的是相辅相成的。法律经济学曾对信息产权的设定提出过一个悖论。它认为,在信息方面确立产权的每一种方法的显著经济特征,在于这些产权都是垄断权。一般来说,垄断性产业比起竞争性产业缺乏效益。一方面,新信息生产者在一个不受管制的市场中收回其价值是困难的。通过给予信息的生产者以垄断权,该生产者就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信息。另一方面,垄断者对产品索取高价将阻止该产品使用,消费者可能难以支持费用去充分使用信息,从而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简而言之,这一问题的困惑在于,“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15]笔者认为,解决这一两难困境的法律途径是,在保护无形财产权的基础上对这种垄断权利实行必要的限制,在保证生产者独占使用其信息的前提下规制他人以不同的条件利用该信息。上述情形在相关法律上表现为知识产权的利用,其主要制度是授权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
会计假设于1922年由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最先提出,它作为科学研究中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在会计理论研究中占重要地位,受到国内会计理论界和职业界的高度重视。关于会计假设的概念、内容和结构等基本问题,在美国会计研究中极为混乱、表述不一,差异很大。但是,财务会计的四项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被普遍认同。随着21世纪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假设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对财务会计基本假设进行重新思考和分析。
一、知识经济的发展
知识经济,最早是于1990年由联合国研究机构提出的。1996年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ECD)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所述,知识经济是对智力资源和知识的占有、配置、生产和消费为基本要素的经济。知识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与其他的经济形态相比,知识经济具有许多新的特征:
(一)知识资本化
知识经济时代起主导作用的资本不再是农业社会的土地和工业社会的银行借贷资本,而主要是知识资本,知识作为生产投入越来越重要。
(二)知识价值日益凸现
知识经济时代的产品中最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是智力产品,知识价值在企业生产产品的总价值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高附加值已经成为衡量商品和服务有效性的重要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成为主流
知识经济通过高科技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利用其他的自然资源,使知识密集型产业成为取得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形式,实现和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资产无形化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地位提高到空前的高度,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五)生产方式松散化
知识经济时代,由于信息传输流畅,大工厂式的批量生产将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分散于各作业点的小组式的生产,甚至出现“无实体公司”,即通过网络联系起来一起工作,业务完成后解散。
二、知识经济对会计基本假设的影响
(一)会计主体假设面临的影响
会计主体假设指会计所反映和控制的是一个特定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不包括企业的投资人或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强调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从空间上界定了会计活动的范围。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竞争的日趋激烈,会计主体假设的外延越来越难以界定。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企业的空间不断地扩展和延伸。由此产生的合并会计报表业务,将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与母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合并,实质上是对不同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进行调整、归集与合并,体现母公司这一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从某种程度上拓展了原有的会计主体理论。此外,虚拟企业也对会计主体假设提出了质疑。作为传统会计主体的一般企业是一个有形实体,而网络经济的主体――网络公司则是一个“虚拟企业”,即某些企业为了实现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业务需要在网络之中结成企业串,借助互联网,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不断变化组合。虚拟企业分合灵活,变幻不定,传统的会计主体在这种条件下已失去了意义,这就给如何正确、客观地反映其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带来了新的问题。
(二)持续经营假设面临的影响
持续经营是假设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永远地进行下去,即在可预见的将来,企业不会倒闭。这虽然是一假设,但基本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也有利于企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出现了大量“虚拟企业”,或企业出于战略考虑而终止、兼并、改组其某些分部的新现象,持续经营这一概念也因此而受到了挑战,给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会计分期假设面临的挑战
会计分期假设是对持续经营假设的补充。为了及时总结企业的经营情况,人为地将企业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相等的较短时间段落,据以结算账目,编制财务报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会计信息的实时提供成为可能。一项交易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每一时点的报告使会计分期的时间间隔趋向于无穷小,变“历史信息”为“即时信息”,许多人就对会计分期假设的必要性产生了怀疑,认为现行的会计分期假设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随时利用会计信息及时做出决策的需要。
(四)货币计量假设面临的挑战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要以货币为统一的、主要的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此会计核算前提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内容,即会计主要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用货币计量的那一部分,而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然而,随着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要求企业提高披露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企业不仅披露能够以货币计量的信息,还要披露其他不能用货币计量的信息,特别是人力资源、企业发展动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等对投资人决策非常重要的信息。若单纯用货币计量,这些都只能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因此,必须改进计量手段,扩大财务报告的信息容量,增加非货币化的信息,为使用者提供完整、全面的会计信息。
三、财务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
(一)对会计主体假设的重新思考
经济环境的巨大变迁导致虚拟主体和现实主体并存,由于不易观察和区分虚拟主体的主体边界,这就给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来新的问题。但是,这种主体外延的改变似乎谈不上对会计主体假设的冲击。首先,会计主体的外延本身就具有可变性。会计只是计量和报告特定主体经营与财务活动的结果,而非企业业主的活动。确定会计主体的基本形式是根据经济单位在实质上对它的经济活动和行政控制管理所负的责任来界定的而不是单纯看经济单位的法律形式。随着企业并购、分立的行为,这一经济主体的外延就具有可变性。其次,主体假设的主要作用是把企业同它的所有者在经济上和财务上严格地分开。有了主体假设,企业向市场传递的财务信息才能严格以该主体为边界,既不涉及其他主体的财产和产权,也不涉及所有者个人的财产和产权。因此虚拟企业仅仅改变了会计主体的形式,并未改变会计主体的实质。再次,虚拟企业的出现,并未给会计主体假设带来实质上的冲击。虚拟企业的业务可以看成是企业众多业务中的一笔,它所引出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对这些业务进行准确地确认、计量,而非对会计主体假设造成冲击。
(二)对持续经营假设的重新思考
持续经营假设显然不适用于“虚拟企业”这一临时性的组织,然而持续经营假设并不会因此而退出历史舞台,但也不会再独霸天下。未来可能的模式是,对于传统型的企业组织,持续经营假设将继续发挥作用,毕竟这一假设反映了同企业主体有关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愿望,但对于一些临时性的组织,由于持续经营假设的明显不适用,可选择企业面临解散假设。企业面临解散假设即假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面临终止,在此假设下,企业应实时提供会计报告,定期向外界提供会计信息。
(三)对会计分期假设的重新思考
由于虚拟企业不能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也就因此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且在一个本来就比较短的经营期内再人为地划分成许多个相等的时间间隔意义不大。面对新的经济环境,应把会计分期假设纳入持续经营假设。在信息技术日益强大的今天和未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能随时从相关的数据库中自动搜集并抽取有关的数据,生成与决策相关的财务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就使得会计分期的时间间隔可以不断缩短,变“历史信息”为“即时信息”,使管理人员及投资者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现在”的情况,而不是几个月前过时的情况。只要企业在进行持续不断的经营,每一时点或时段生成的财务报告就可连续不断地反映出企业经营过程的全貌。但这并不等于报表使用者已不再需要现行财务报告体系,因为无论是谁,作任何决策都需要总结性的信息资料。会计期间仍将继续存在,未来的报告将允许实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两种方式。会计期间的分期基础也将依企业形势和决策需要而有所发展,不再拘泥于年度、月份等。
(四)对货币计量假设的重新思考
尽管知识的发展对货币计量假设提出了挑战,但并未对其产生本质上的影响。未来社会即便实现了全部网上交易,也仍需要一个“等价物”,把不同质的东西转化为同质的东西,便于人们计量、衡量与比较。电子货币被用于网络交易中,成为交易的媒介。电子货币具有交易快、成本低等诸多优点,它将有可能成为未来各企业记账的统一计量手段,使网上所有的交易活动都可以采用这种货币单位。因此货币计量假设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但仍应坚持以货币计量为主,同时补充非货币计量假设。
四、仍待发展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