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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治教学反思范文

时间:2023-10-31 10:26:03

序论:在您撰写民主与法治教学反思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民主与法治教学反思

第1篇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社区参与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law—relatededucation)源于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的有关美国宪法、人权法案和独立宣言等奠基性文本的教学。法治教育于1975年被正式列入社会科课程范围,从那以后,美国一半以上的州都将法治教育增加到社会科课程当中。法治教育虽然在社会科课程中所占的份额很小,但作为实施美国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实现美国公民教育培养“民主的公民(democraticcitizen)”的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治教育也译为“与法律相关的教育”,是一种与宪法相关的民主教育,而非单纯的法律条文教育,也不是专业的法学理论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EducationActof1978)将其定义为“用与法律、法律程序、法律系统及它们赖以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装备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教育”。莱明(Lerning)与海利(Healy)认为,法治教育是“一种有组织的学习经历,它向教师和学生提供理解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价值和原则的机会”。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民主社会中有效地发挥作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即能够意识到法律是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学习理解自己所属的公民社会,生活并积极投身于其中,成为具有法治意识、支持民主制度、积极参与的公民。

法治教育的目的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法治教育注重的是学生的社区成员身份,而非单纯的学生身份,关注其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期望学生在面对并解决争执与冲突,讨论与分析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这从根本上决定着社区参与(communityinvolvement)是法治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

一、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内涵

社区参与泛指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公共活动,影响社区权力运作,分享社区建设成果的行为和过程。社区参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人们对其会有不同理解。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社区”是指可以为学生提供现实的学习和社会行动机会的学习情境,社区可以是学校本身、学生的生活社区、全市、全州、全国以至更远更广的地方。“参与”的规模可大可小,也可分别由学生和社区作为行动主体,既包括律师在教师教学时遇到有关法律概念的问题时给予的帮助,也指学生有组织、有准备地到地方法庭的参观活动,或是全州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模拟法庭比赛等。

从社区参与的主体,即“谁来参与”这一层面上看,对于学生来讲,虽然在整个过程中不乏为社区服务的成分,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主要是一种学习性质的参与,即在社区的真实情境中试验、内化和运用在教室中学到的知识,从而获得法治教育期望在学生身上培养出的技能、形成作为一个具有民主意识的公民应具备的态度和价值观。而对于社区中的人员,尤其是资源人士(resourcepeople)——可以作为资源被引入法治教育中的社区中的人员——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服务性质的参与,是在履行作为社区成员对社区公共事务应尽的职责,当然不排除社区资源人士在这一过程中学习的机会。

从社区参与的客体,即“参与什么”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法治教育的四个要素中都有体现,这四个要素是课程内容和概念,教学方式和情境,技能,态度、信仰和价值观。但是社区参与对它们的影响方式是不同的,对于课程内容和概念以及教学方式和情境两个要素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是“直接的”或者“显性的”,而对于后两者的作用则是“间接的”和“隐性的”。

从社区参与的方式,即“如何参与”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是“课堂中的社区”与“社区中的课堂”的结合,前者主要依靠社区资源人士进入课堂或在课堂中模拟社区实现,后者的形式比较多样,主要指学生走出课堂,在社区中继续法治教育的各种途径。

二、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实施

社区生活能够为学生提供的丰富信息和各种实践机会使得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具体的社区参与过程会因具体情境而有所不同。

形成“课堂中的社区”的主要方式是社区内的资源人士进入课堂中为学生做讲座以及学生在课堂内进行的对于一些著名案例、有争议案例或者社区内法律问题的模拟、辩论等活动。这些方法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极为普及,尤其适用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无法使学生走入社区接受法治教育或者此类机会较少的学校。

可以创建“社区中的课堂”的参与活动在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中所占比重很大,具体形式较多,主要可以归入实地考察(fieldtrips)与实习(internships)两种类型。在实地考察和实习中,学生获得面对真实情境、获得接触到作为普通人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机会,使他们在课堂中学到的关于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立法过程等方面的知识不再是抽象的,遥不可及的。推动学生形成对法律的正确认识,使他们不再将法律看成是神秘复杂的,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事物,而将法律看作是可以帮助自己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或完善的事物。获得对法律以及法律专业人员新的认识。

事实上,法治教育中的许多社区参与是课堂中和社区内都可以进行的,例如,模拟法庭,既可以邀请法官等专业法律人士进入课堂作为裁判在教室中进行,也可以在法庭中实地进行。

学生在具体的参与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参与程度深浅是有所不同的,学生可以进行观察(observation)、服务(service)与行动(action)三种程度由浅至深的社区参与。

(一)观察

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是一个不介入的“观察者”(theobserver)。学生完全作为一个“外人”进行社区参与,不介入所要研究的活动当中,只履行观察者的责任。参与的主要目的在于收集信息。比如,学生可将在法庭中发生的各种活动中的一个作为观察目标,向法官询问此活动的功能,观察此活动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并将所得的信息记录下来,作为理解有关法庭审判程序的知识的辅助资料。

(二)服务

在“服务”中,学生是“作为参与者的观察者”(theobserverastheparticipant),主要参与到与法律相关的具体职业中。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较少直接参与,是一个较被动的研究者,只在需要时提供一些服务,或者辅帮助,充当服务者的角色。学生可以为其提供服务的人员很多,如少年训诫所的官员、州检察官、教授宪法的教授、司法部门的文员等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人士。这种参与活动使学生能获得一些法律相关职业的培训并对自身的职业探索和定向有一定的帮助。

(三)行动

“行动”这种参与形式使学生直接地参与到法律政策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中,参与的目的是带来相应的社会或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学生可以积极地参加一些组织,如妇女投票者联盟(theLeagueofWomenVoters)。也可以自行成立组织,开展活动,如由学生组织的、旨在降低合法驾车年龄的活动。这种参与形式要求学生具有劝说、组织、倡议的能力,比其他两种参与形式对学生的要求更高,整个过程也更为复杂。同时也更能让学生感受到法治教育中的一些核心却抽象的概念,如法律、权利、公正、自由、平等,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在“行动”中学生可以充当完全的参与者(thetotalparticipant)或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theparticipantastheobserver)。“完全的参与者”身份使学生全力投入,成为他所要研究的活动中的一个“职员”,这种参与形式有时会使他除了对他参与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有所了解以外,无暇顾及和分析整个活动的其他方面,阻碍他对所要研究活动形成的完整认识。“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的学生在社区参与中具有双重身份,虽然仍然作为参与者直接参与活动,但同时也是一名观察者。学生可以有时间和机会“坐回来”(sitback)去观察一下所要研究的活动的全景。

三、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活动的特色

自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正式实施以来,社区参与在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性课程内容的掌握,研究、思考、交流与社会参与技能的培养,有关法治、民主、权利、义务等概念的正确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方面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体现了一些特色。

(一)社区参与重视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

社区参与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足够的社区资源人士的支持。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

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不仅指那些各自领域的权威,或是重要的公众人物,也指普通的法律工作者、自愿者、退休人员等。同时选择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资源人士,代表不同的年龄、种族和性别群体以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除了律师、法官、警察等与司法职业直接相关的人员可以充当社区资源人士外,法律学校的学生与教师,来自不同行业的热心于法治教育的志愿者也是合适的人选。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一直重视对社区资源人士进行有关教育教学知识的培训,帮助资源人士同学生更好地沟通。同时,给予教师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弥补教师在这方面的不足并使教师自身可以成长为资源人士。并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资源人士参加培训,如同法律学校协商,将参加培训课程所得学分计入法律学校学生在校的学分当中。又如为教师开办可以获得大学认可学分的暑期研讨会。

(二)社区参与对参与双方都具有积极作用

社区参与是一种具有互惠性质的活动。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的同时,也使参与的社区资源人士和机构受益非浅。立法、司法机构通过参与,可以在社区内为机构树立起服务于社区的良好形象。学生在参与中获得的有关这些机构的知识可以使学生形成对它们的正确认识,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媒体对于这些机构的评价。对于参与人员更是如此,他们让学生有机会认识到法律专业人员和其他职业的专业人员一样有着繁重的工作压力,在努力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可以一改他们以往给学生留下的负面的或不真实的印象,提升学生对于司法职业为社会公正所负有的重大责任的理解。

这种互惠性的典型例证是社区参与活动中的警察与学生。在社区参与活动中,警察接触的不再只是问题学生、犯罪的青少年,而是大多数能够代表青少年常态的、普通的学生。这样的接触丰富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认识,也加深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了解。同时,学生在与警察的接触过程中,接受警察帮助或者帮助警察的经历可能会改变他以往形成的关于警察的“压迫者”的印象。

(三)社区参与强调与学生在校学习内容之间的联系

在同样的社区参与中,学生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这是因为“教育结果不是主要取决于学生在校内和校外学到了什么,而是取决于这些经验是如何设计的”。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注重依据学生在校学习内容设定目标,并以此目标作为学生和其他参与人员和机构的行动向导,从而保证取得预期的效果。

社区参与同学生在校学习内容的联系还体现在两者是相互支持的。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必须展示出对于在课堂中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不单单是由实地考察或者社区资源人士在课堂中讲座所组成的,更为重要的是对在法治教育课堂中所学知识的强化和运用。社区参与不但涉及到在法治教育课堂中学到的知识,也促进其他方面知识的应用,如写作能力、语言技巧、计算能力等。同时让学生有机会展示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所发掘的自身的新能力。

(四)社区参与鼓励参与人员的独创性与自主性,重视反思

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社区参与的过程中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社区资源人士在参与过程中可以因时因地适当地改变参与活动的进程。他们的独创性对于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有着重大影响,而且他们也直接参加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从而提高了教材的专业性。

第2篇

法治教育革新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2011年11月16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我们应该抓住这个契机,把握大局,坚定目标,大刀阔斧,勇往直前,大胆地进行法治教育的革新。现将本人些许体会如实汇录,以待教育同仁交流探讨、批评指正。

一、求真务实,创新法制教育模式

1.整合资源,编写适合中小学生法律学科教材读本。现实情况是适合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渗透或散见于中小学各学科教材中,并不具备系统化、合理化、科学化。编写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法律学科教材读本是深化法律进校园的必然要求。法律进校园就是要青少年学生逐步形成法律思想、法律观念、法律意识乃至思维的过程。科学的、适合中小学文化水平法律教材读本是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可或缺的工具。

2.任人唯才,设置法律课程专职教师。以往的做法是聘请司法界人员(如,法官、公安、律师)到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律讲座》活动。这样的活动往往因公务人员工作繁忙或缺乏专业素质(教育学、心理学)而流于形式,费时费力,收效甚微。应该大胆启用法律专业人才担任法律课程的专职教师。系统地为学生讲解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

3.严格制度,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并进一步纳入校园法制文化和办学特色规划之中。

二、拓展空间,创造和谐的校园法制新环境

俗话说:“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教育环境对学生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校园的法制环境特别重要。和谐的、人文的校园法制环境应该是民主自由、诚信友爱、充满活力、文明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校园。所以就应该加强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法制宣传与法制文化环境建设,例如,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法制宣传专栏、法制辩论比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演讲比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创设校园法制景观,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遵纪守法,关爱社会和他人,陶冶学生的法律情操。

三、开拓进取,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第3篇

[关键词] 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启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合格公民,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可以为我国当前的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充分提高我国国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扩展中学生安于社会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种价值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实现积极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型人格,形成强烈的批判精神以及参与精神,进而促使学生能够参与到民主生活中,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30多年的历史已经使美国的法治教育形成以学生为本、多管齐下、多方互动、注重实效的法治教育模式。可见,美国的法治教体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是多元互动的结果。本文拟梳理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以期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法治教育

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迄今为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其成为适应未来发展的合格公民,是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所秉承的基本理念。鉴于此,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都是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体系下展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

公民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当代,公民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一种法律概念,而且是一个历史范畴和文化范畴。很显然,奴隶制以及封建君主制的背景下,根本不存在公民的概念,因此也就谈不上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在欧洲漫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人们在教会的统治下,都成了上帝的“子民”、“臣民”,神性代替了人性,根本没有公民的存在,公众是以臣民而非公民的身份而存在的。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以及文艺复兴运动的勃兴,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空前的位置,人的世俗性得到张扬,个性逐渐得到解放,个体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于是表现出参与国家事务的渴望。

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从开辟新大陆到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等,在多元文化传统和契约精神影响下美国人形成了以个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特性为美国的中小学校公民教育奠定了文化基础。 [1]美国人崇尚依靠自我奋斗改变自身的命运,强调个人的价值,而且积极的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美国精神。[2]伴随着公立教育的逐渐普及,公民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来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这一目标服务的。美国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观的教育,旨在培养合格的美国公民。成为尽到公民责任的合格公民。这也是属于树立法律意识的体现。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从法律关系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构成要素。

二、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与策略

美国的法治教育有明确的目标和课程体系,而且教育部门注重通过联合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美国的法治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这就为法治教育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社会支持。以下着重介绍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分析其法治教育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成为真正独立的个体,而教师只是充当“引路人”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方向以及解疑答惑,不断的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宽松、更有创造性的平台和空间,而不是把学生禁锢在老师预设标准答案内,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师的目标是把学生头脑中的创造火花点燃,因此有教师是火把之说。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潜能的发挥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根本途径。只有学生真正理解的东西他才会很好的掌握,才能逐渐把所学到的东西纳入他的认知结构。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学生与教师是平等的。我们要改变教育活动中学生的消极被动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单纯的法律理论、法律条文的解释会显得比较枯燥,与学生的年龄特点不相适应。如果过分关注既定的理论的“外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容易从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归根结蒂,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是要注重考虑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并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这样才能为学生所接受。

(二)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行动与实践参与

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贯穿知行合一的原则,强调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为法律意识的形成打下基础。美国许多学者认为,单纯的法律规范的灌输无助于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真正有效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逐步体会法律的博大精深。

美国通常将真实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老师往往会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讲解逐渐向学生阐释法的精髓。法治教育工作者认为应该避免法律条规、法律术语过多,内容繁杂、远离学生、成人化等现象,这样不易形成以权利、义务观念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等弊端。美国教育大纲规定,法治教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教育部门经常定期组织大型的法治教育活动,号召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去体味法律的实施环节,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

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立在合理、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基础上的。就学校教育而言,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规定了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且环环相扣。

层次性,是指法治教育贯穿义务教育的始终,内容随着年级而改变难易程度,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完整性是指法治教育涉及的广度,法治教育涉及民事法律、权益保护等。连续性是指内容从纵向上来说是一个整体,这样可以保证学校的法治教育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科学性是指法治教育内容要有合理的依据、符合逻辑规律,要符合生活实践的需要。美国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保证了法治教育内容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容易为教育者所操作。

(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的能力

毋庸讳言,参与法律实践需要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需要后天认真努力才可以达到的。一般来说涉及到的相关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参与清楚表达有关法律问题的思想、信念与意见;发展与来自各种背景和环境的人交流互动的能力;劝说他人关心与法律有关的信念与行动;集体参与规则的制定与目标的确定;通过商量、谈判、妥协与冲突的解决来达成共识;与他人一起就假设的或真实的法律及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做出决定。教育者往往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和有趣的情境来引导学生获得上述技能。这些技能需要学生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要掌握相关的语言和人际关系技巧。当然这些能力不是人人都可以达到的,但是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达到相应的程度。

其次,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如何反映以及塑造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而这些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又是如何地反映以及塑造法律;法治教育同时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如何能够增进社会凝聚力以及影响社会变革。批判地评价法律与法律问题;发展理解并评价法律问题中出现的争议和冲突的能力。 [3]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

美国大部分的学校除了开设有专门的法治类课程以外,其法治教育的内容还分散在其他文理各科课程中,如历史课、职业道德课、社会研究课、政治课、人文课等,都有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讲述,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实施法律的渗透式教育。渗透式教育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能突出行为养成教育和对青少年社会化的长期影响,能使法治教育充斥所有的教育时空,使教育对象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就能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力量上能十分系统地、稳定地、有机地、全面地实现整合,教师应在此时鼓励学生进行讨论、推理和总结。

此外,互动的、参与性的实践活动是法治教育正式课程的一种必要补充。它通过将知识与学生的实际经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是实施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4]

(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的教学技巧,采取丰富的教学策略,突出情景教学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课程一般由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教师担任,教师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体系。这就保证了法治教育有一支专业化、学术化、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与此同时还有一大批兼职教师比如律师、社会志愿者等,充分保证了教师结构的多元化。

教师在课堂上非常重视教学材料的呈现,这些材料往往能够引发学生激烈的争论,其中老师充当裁判,通过价值澄清、角色扮演、合作学习等方法逐渐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的真谛。适当材料的选择使学生在对法律的尊重与对法律的实际应用的建设性批评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可以对法律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平衡的处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避免将法律系统以完美无暇或者一贯正确的形式呈现,而是为学生提供质疑教师的可信性和内容实用性的机会。

美国的法治教育在课堂上杜绝“一言堂”的现象,不能让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因此,在法治教育中经常使用一系列的互动策略:模仿审讯和上诉,到立法机关听讼,了解在逮捕和搜查情景下警察机关的程序,解决冲突和进行调解工作,集体解决问题,同社区中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等。特别是情景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场景,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并且感受到法律不是那么的神秘和高不可攀。这种互动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给与学生参与和表达的机会。因此学生自己的真实体验将积极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的形成,大大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七)挖掘多种教育资源,重视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将课堂中所学法律知识内化。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激发学生兴趣以及相关教育资源开发,在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过程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为学生提供有意义、有趣的经历;赋予学生自主发挥的空间和对经历进行积极反思的机会;向学生展示社区中司法机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鼓励学生“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推动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法律、法律体系、法律程序“祛神圣化”。 [5]

(八)整合教育、家庭与社会资源,构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实施民主的家庭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系统化法治教育的阵地,但是单纯依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变学校的个体孤立教育为家庭、社会与学校全方位配合的教育,才能共同承担起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她们的法治观念、教育方法等,直接影响到学生主体性人格和法治意识的形成。一般来说,父母的教育子女类型可分为放纵型、强制型和接纳型,其中最后一种是较为民主的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儿童的天性得以发挥。美国家庭则是采取启发式的教育,家长一般不把自己的观点、立场强行灌输给孩子,而是启发、引导孩子独立思考,自己得出结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更为平等。美国人崇尚自由、民主,不相信权威,强调精神和思维的独立性。家长从孩子小时候起就让孩子拥有许多家庭中的权利,让孩子有选择的自由,给予孩子绝对的自由去选择他们自己的道路。家长更注重鼓励孩子去实践去摸索,美国教育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一般不灌输某种既定的观念、规范,而是由每个人通过独立思考,自由选择,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引导他们如何进行选择。

(九)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美国既有官方的法治教育网站,也有来自民间的法治教育网站,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在互联网上,全美国的法治教育教师都能够从每月更新的法治教育专题中获取课时计划和策略。

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的支持,这包括课时计划、课程指南、评估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法。在课时计划中,中小学教师可以得到与学生面临的民主问题有关的丰富的法治教育素材。这些问题包括美国弱势群体法案、言论自由、少数民族权利和争端的解决等,这些丰富的材料为教师的备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随着高科技的日新月异,现代教育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美国充分为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案件的模拟场景,包括提供大量的法律信息。

三、美国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一)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三)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四)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 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 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 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 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 显然, 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 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 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 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五)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在学校法治教育中,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作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六)摒弃法治教育灌输化倾向,坚持对话互动原则

用这一思想来观照我们的学校教育,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学校和教育者把学生当作“机器人”进行空洞的理论说教,或把学生当作“管教对象”进行强化制度管理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些人眼中,学生仿佛是没有生命、缺乏感情的机器,好像只有那些诸如管制、批评、惩罚、督促等手段作为辅助器,才能促使他们正常运转,而不考虑他们的主体性人格因素,从而导致学生的公民主体意识缺失以及健全人格缺损。我们说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关系,只有两者真正建立起对话关系,进行良性互动,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中去。

(七)摒弃法治教育课程化倾向,坚持多渠道原则

法治教育单靠课程来进行,那么不会产生多大的实效性,只有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包括学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社区队伍活动当中,通过“模拟法庭”、“我来当法官”等活动,提高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兴趣和参与性,能够从心底对法治精神产生强烈的认同,并且转化为自我认知结构中的一部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八)摒弃法治教育单一化倾向,坚持多元化原则

法治教育不能单靠学校教育、依靠教师来进行,而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多种资源,包括专职律师、法官以及其他志愿者,学校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邀请他们投入到法治教育中来。我们可以在课堂中适当地使用律师,法官,警察和立法者等资源。这样可以极大地增加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兴趣,使学生以浓厚的兴趣投入到法治教育中去。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注重“储备”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这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

另外多元化原则也是指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从单一迈向多元,教师可以采取丰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参与兴趣。

(九)摒弃片面化原则,坚持网络性原则

使法治教育由点到面,呈现网络化趋势。只有各个部门互相联合,包括积极的社会支持,法治教育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否则单靠学校单兵作战,(转第75页)(接第66页)则不会取得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美国的法治教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进行整合,确保法治教育的理念不发生偏差。要积极地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以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教育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如丰富的古代法律思想,几千年的优秀教育成果,只要能够充分利用其中的优点,推陈出新,积极扬弃,就一定能够使我们的法治教育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袁利平.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历史演进与实践改革[D].西北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2]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 蒋一之.培养积极公民的另一种努力―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述评[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9).

第4篇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具体的教学工作中,要时刻谨记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要在具体的教育工作中不断强化依法治校的应用,并与具体的教育实践相结合。

第一,加强自身法律素质的修养。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自觉学习法律,在教育工作中带领学生每个月至少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使学生从小具备法律意识。

第二,严格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深化法制教育在具体教学中的应用,并有计划地开设法治课程,落实每个课时学习的具体内容,课后反思自己的教学模式,并及时了解学生在生活中对于法律的应用情况,做到课前准备充分,课中讲解生动,课后反馈及时。

第三,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每个学校都有不良的学生,但是不良学生的形成是有一定原因的。家庭、社会、交友都有很大的影响因素在里面。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切实做好不良学生的教育工作,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要结合法律知识让其了解养成不良习惯的危害,帮助学校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让学生有一个安全、稳定、风气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第四,加强法制与德治教育相结合。作为人民教师,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这是每一个人民教师的终极理想,为的是让每一个自己的学生都成才。在教学工作中,要深化德治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民主意识、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促使学生成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及国家法律的合格公民。

第5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为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贡献。那么,在思想政治课上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兴趣,如何培育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诚拥护者、积极践行者?对此,笔者浅谈点滴体会。

1在语言实践互动中“说”核心价值观

教学过程中,只有把教与学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作用,才能打造高效课堂。教师作引导、学生为主体,充分实现“教学相长”,不但要注重教师自身的成长,更要重视学生的成长。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生成问题,在相互交流中解决问题,在自我反思中拓展问题,从根本上激发学生的主体作用。

转变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课堂教学模式,注重课堂的语言实践互动。要求教师营造良好的课堂互动氛围,激起学生讨论兴趣,全面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例如,以如何正确认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为主题,展开3~4人的小组式讨论。讨论完毕,小组代表总结以及发言表达组内观点,不同组进行观点交流辩论。教师汇总各组看法及观点,列举社会事例,引出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追求的重要性,促进学生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的认知、认同,再到践行。

2在案例教学中渗透核心价值观教育

案例教学是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工作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来分析、判断并解决现实工作情境中的事件和问题(基于案例提供的背景、事实描述、事件和观点),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管理结论或管理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者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从而促进学生进行知识技能迁移,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包括道德法律与人生、经济与政治常识、心理健康知识与案例、道德法律与经济常识、技校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教育者不仅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政治、经济等常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日常教学别注意对案例的分析,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共同研讨,深入剖析,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批判反思意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

3在课外实践活动中理解核心价值观

注重发挥学校实践基地的作用,包括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基地、高职实训基地、网络建设基地、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等。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培育建设,让学生看得见、听得着。

开展适当的课外实践活动,以此加深学生对课堂内容的理解,同时增强其社会活动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如,为学生设计“诚信为什么是个人在社会的通行证”“校外兼职对职校学生学习的影响”等课题,让学生自由组队、自主选择,通过小组合作完成相应的课题,学生就会自觉地思考身边的事情和问题,就会把政治课学习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必要途径,政治课学习就会成为自发和主动的行为。这样的课外研究性学习,不仅提高了学生合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增强了全体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了学生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认识和理解。

4在学科教学互动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贯穿于整个教育之中。思想政治教育中,政治教师尤为重要,当然,其他科任教师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6篇

恰当而丰富的教学素材是让课堂活跃的一个因素,但是仅仅有材料的堆积是不够的,并不能激发学生更深入地思考。很多知识随着时间的变迁逐渐的被遗忘了,但是伴随学生一生的就是思想、观念和信仰。而对学生正确思想、观念和信仰的培养和树立,正是政治教学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标志。

拿破仑说:“征服人有两种方法,刀枪和思想,从长远看,征服只能是后者。”武力获得的征服是暂时的,思想的征服才是长久的。在教学中,我们要从“分数”走向“知识”这一步,对于很多学校来说是困难的,要从“知识”走向“思想”就更为困难。而从“知识”走向“思想”则是触及学生内心,提升教学境界的根本环节。那么如果提升教学境界,打造政治教学竞争力呢?

教学情境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创设的情感氛围。教学情境的形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硬件设施,如学校和教室的环境卫生、陈设与布置等;二是软件条件,主要是教师的教学技巧技能和责任心。很显然,教师创设教学情境的努力方向应该在于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教学情境能不能形成,关键在于是否能形成一种情感氛围。这种情感氛围首先需要教师对政治学科教学的热爱,而这种热爱最终表现在学生对政治学科学习的兴趣。因为,所有的教学效果最终通过学生的表现来呈现。如学生能够主动积极地发言,学生能够提出不同的见解。

但是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状态是,老师提出问题,学生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去思考,而是赶紧翻教科书,然后在教科书上把答案念出来,至于教科书上的内容自己是不是理解、是不是认同,我们根本无从知道,这种问题和回答,学生实际上是没有情感参与的,回答完了、课堂过了,马上就忘记了,几乎没有任何教学效果。所以我们常常抱怨,讲了很多遍的东西,学生还是不能掌握。

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我们的老师局限于教科书,完全依赖于教科书的知识体系,认可现成的结论。于是,学生的回答完全一致,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没有意见的分歧,就不可能产生争议;没有自己的思考,也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教学情境。

很多学校从学生一进校就开始要求教师必须紧扣高考,所有教学都唯高考马首是瞻,知识的完整性、思维的拓展性、学习的趣味性,全部被忽略或者假装遗忘掉。在被高考牵着鼻子走的岁月里,政治教学可以说是惨淡经营,这样的教学模式下,本应生动多彩的课堂思维活动,变成了机械重复的讲题、做题。

为唯高考是举,于是诸如“买方市场”“卖方市场”“中央银行”这些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经济学知识,仅仅因为高考不作要求,政治老师在课堂上就不愿涉及。实际上,新课程标准一个最重要的理念就是教科书仅仅只是教学资源的一种,仅仅只是高考的基本依据而已,教学的精彩和生动必须突破它的制约,广泛运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资源来服务于我们的教学。我们采纳的社会生活资源的丰富程度,实际上决定了我们课堂上所能够达到的高度和广度,决定了我们课堂上能不能真正吸引和打动学生。因此,在进行相关教科书知识教学的时候,大胆补充一些教科书上没有的知识、理论和案例有什么不可以呢?

在讲经济的概念时,我大胆补充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置,及时运用了科斯的产权理论;在讲商品时,深入分析了等价交换原则以及互利双赢的思维方式;在讲货币时,回顾了重商主义的财富观念等,用这样的理念去设计我们的课堂教学,我们就不会为某个知识点讲不讲,或者讲到什么程度而困惑了。

其实,学生都是喜欢学习的,关键就是教师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案例,播放一段有趣的视频节目,喜欢音乐的老师唱一支歌,擅长朗诵的老师读一段优美的文字……都能够在课堂上创设出一种情境,但是,这些情境往往都是形式上,真正能够带给学生深刻而持久的情境的不是来自教学内容之外的东西,而是来自学科专业深入浅出的解读,挖掘学科教学内容本身的精彩与生动,这也许才是教师在课堂上创设好教学情境的根本途径。

比如,我在讲授《发展生产,满足消费》这一课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就是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比较难理解,就播放了一小段学生们爱看的《寻秦记》的视频片段,里面介绍了穿越去战国的项少龙无法使用现代的卫生纸,从而让学生很快理解了,没有生产出来的东西无法消费,生产决定消费这一知识点。所以政治这门学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枯燥,关键是我们怎么去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能理解这些晦涩难懂的知识。

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我们常常面临一个困惑,那就是教科书上的理论与学生现实生活认知的巨大反差。比如,我们讲民主,学生却感觉不民主;我们谈法治,学生却觉得没有法治。当学生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和教科书的理论产生巨大差异的时候,恰好是锻炼和培养学生思维,创设教学情境的机会。我们现实生活中民主法治存在的问题,恰好说明了政治这门学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在大多数教师的课堂上,我们可以看到对“民主”概念的教学就是简单地告诉学生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坚持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没有引导学生深入去理解“民主”“平等”“少数服从多数”等概念,实际上学生不能建立民主的认识,不能树立民主的观念,也让政治课堂变得枯燥乏味。教师讲的都是教科书上有的,学生自己就可以看明白的东西;学生想深入了解的东西,教师却没有讲。这是导致现在很多学生不喜欢学科学习的重要原因。教师为什么没有深入去讲,没有深入去引导学生思考呢?一是教师完全被考试指挥棒牵着走,不敢越雷池一步;二是教师自己有惰性,自己首先不愿去花时间探讨;三是教师自身积累不够,不能进行更深的解读。这种教学也许可以帮助学生获得考试分数,但是却让政治学科教学变得越来越没有生命力。所以社会中一直有取消政治课、给政治课改名的呼声,这一现象很值得政治教师们反思自己的教学。

作为一线的政治教师,我深刻地感受到静下心来读书,在教学中多反思多实践,提升政治教师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深厚的理论功底、强烈的问题意识、浓重的现实关怀、雄辩的论证能力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政治教学核心竞争力。

第7篇

摘 要 文献研究表明,我国法治教育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等亟待破解的难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应重申以“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法治教育方向,重视法治思维与信仰的形塑,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法治教育路径。

关 键 词 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6)11-00-04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学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时。在此背景下,如何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成为一线教师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在文献研究中发现,虽然我国中学生法治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1]、师资匮乏[2]等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我们从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期望能激发老师们更多的思考。

一、重申“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方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高中阶段的目标为“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见,《大纲》以培养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的公民为目标。虽然这一目标由来已久,但实践中往往被忽视,因此,我们认为需要“重申”培育“公民”的法治教育目标。对此,国内有一些共同的声音。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认为,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必须确立为“公民”教育,即以符合现代民主、法治和的精神实质与原则诉求的现代人――“公民”为最终的目的追求。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不能将教育目的确立为超出一般公众身份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角色认同水平的“道德完人”或者“圣人”,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生活真实与公众的人格预期和道德自觉状态,以合格的“公民”及其人格的培育和教养为起码要求而展开。[3]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张晓燕提出,社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的发挥,有待于作为其构成主体的个体公民身份的激活。[4]她倡导法治教育就是要培育与国家治理需求相互匹配的公民身份。

法治教育的目标终归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无论是从人权还是人性(二者存在同一性)来说,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公民”应是社会对人性和人权的尊重。我们反对把法治教育的目标狭隘地定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人。片面强调“顺从”的法治教育,培养不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也不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当然,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唯利”式教育也不是完整的公民教育。我们主张将培养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都“激活”的公民,作为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的目标。

公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脱离公民的法治教育必然会迷失方向。为法而教,无异于舍本逐末。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绝不能是守住“法”的圣坛,而必须回归育人的本义。

二、重视思维与信仰的形塑,凸显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重点

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目前学术界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义务侧重说。苏百泉认为,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治的人性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转型社会的特殊性等方面分析论证看,公民法治教育应该以义务意识的培养为重心。[5]这一观点也是多次普法教育的核心观点,在强调国家意识,重视集体精神的时期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国家发展需要全面唤醒公民意识的时代背景之下,持这一观点的人越来越少。二是权利侧重说。万志昂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包含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还是一个权利意识的熏陶和权利文化的教育和感染过程。[6]权利侧重说的观点对于反对过分强调义务的旧的法治教育观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其认识仍是偏激、片面的。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教育研究的深入,学界逐渐从学术“偏激”走向理论“和谐”。教育家李镇西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统一说,他主张中小学法治教育至少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让他们明白“法治”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7]他认为这才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真正含义,这样的教育才是培养公民的教育。刘萍律师也主张,我们不仅应当让孩子们懂得他们应有的权利,国家对他们特殊的保护,还应当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社会规则及法律,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8]

如果仅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探讨法治教育的内容,虽然抓住了法治教育的核心,但视角未免偏小。杨恭田、吴彭有主张,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的认知,二是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三是坚定法治信仰。[9]这一概括比较全面,较之法律制度的“灌输”层次显然有了提升。我们的近邻日本相当重视将青少年法治思维的训练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从中我们可以借鉴的是,从法律常识的旧常态过渡到法治思维的新常态,从满堂灌的旧常态转变到参与式研究型学习的新常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转变到立体化教育的新常态。[10]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界定为“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并要求“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对于高中阶段法治教育内容,《大纲》除要求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外,还要求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显然,高中生的法治教育绝不能仅停留在常识性教育层面,而应通过增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形塑。

掌握一定法律常识的“通晓型”公民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转型、法治建设的需要。新型大国建设要求社会成员不但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将法治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精神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形神兼备”。法治教育应摆脱普及性的、低层次的常识教育,迈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更高点。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路径

教无定法,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主体都应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于法治这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其教育方法也应“独树一帜”。《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而要更好地实现上述“三全”,我们可以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挖掘教材资源,浸润法治教育

赖兆杰认为,“教科书为我们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强法制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教材。”[11]在《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一文中,他例举了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周贵才主张,“挖掘法治教育素材,讲授法律知识。”[12]陈爱宏老师也主张,“充分挖掘教材中蕴含的法治教育因素。”[13]而赵淑荣老师《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一文则通过例举加分析的方法,阐述如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文本资源,渗透法治教育。

如何变“教材”为“学材”,为法治教育服务,需要思想政治课教师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合理取舍,巧妙切入。如可以围绕不同主题,对教材的法治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二次开发;也可在原有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法治教育目标,一石二鸟,润物无声;还可组织学生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改革说到底就是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过程,开发利用好学生身边的课程资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是非常经济高效的法治教育浸润路径。

2.引入法治案例,增强情境体验

思想政治课堂效益的提高有赖于其情境的质量,而案例的引入可丰富情境体验,增强价值认同。周贵才老师主张,“分析法律案例,培养学生守法维权能力,”[14]他认为案例教学生动、形象,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案例的情境化更能使学生融入其中,在情境体验中学习胜过任何形式的“灌输”。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知是基础,行是目的。李先军、张晓琪的研究表明,美国教师善于创设案例情境,增强学生情感体验[15]。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的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法治案例的引入,情境化的法治教学,能为学生提供“VR”般的法治场景,增强法治教育的现场感,有利于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做到知行统一,实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法治案例的引入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不能为案例而案例。

3.营造教育环境,强化法治信仰

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并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对于法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突出“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这是主张法治教育应关注的时代大环境。[16]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在事例选择、情境设置上照应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步伐,要借用大背景,激活小课堂,小中见大,把学生的生命价值与国家的建设使命进行完美融合,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陈爱宏老师认为,“教师(应)身体力行,做好法治表率”。[17]“师者,人之模范也。”师为表率,才能营造一个真实可信的法治环境,强化学生对法治的信仰。身为人师,不应忽视我们也是法治文化环境的一个元素,是享受者,更是建设者。无声的环境对人的影响往往是深刻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仰意义重大。

事实上,教师不但要参与法治教育的小环境建设,也要关注时代、社会大环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我们认为,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是一般性的理论阐释或简单的逻辑推导,必须利用好一切教育资源,而开发资源是利用资源的前提。我们应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完善,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综上所述,我们要突破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的瓶颈,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层次与水平。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提的新要求,我们还有许多创造性的工作要做。相较国民法治教育这一宏大工程,我们或许过于渺小。但“小乃大之端”,我们理应从“小”处着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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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07):70.

[4]张晓燕.国家治理背景下的公民身份及法治教育[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09):90.

[5]苏百泉.培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教育的重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1):33-34.

[6]万志昂.当代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权利认同[J].人民论坛,2015(14):110.

[7]李镇西.我看中小学“法治教育”[J].湖南教育A,2015(10):60.

[8]刘萍.让权利与责任同行――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2009(7):15.

[9]杨恭田,吴彭有.基础教育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举措[J].江西教育,2015(7):28.

[10]汪蓓.日本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经验及其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5(10):93.

[11][16]赖兆杰.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J].教师,2011(25):24.

[12][14]周贵才.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J].文教资料,2014(33):140.

[13]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15]李先军,张晓琪.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历史演进、特点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5(05):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