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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税务范文

时间:2023-10-29 14:56:20
初级会计税务

第1篇

1、财务管理可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管理会计师证书(CMA)以及税务师证书。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有机会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3、注册会计师又称CPA,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4、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前期的纳税评估初评和疑点的提供,与所属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络和承办协调会以及资料和数据的汇总工作。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国税局、地税局应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在开展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第五条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从各地上报的跨省经营的涉外企业中确定。

(二)跨市(含州、盟,下同)和县(含县级市、区和旗,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分别由省级和市级税务局根据所辖涉外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第六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均由同一税务局主管的涉外企业,由该主管税务局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适用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二)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主管的涉外企业,由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三)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的确定,应报经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案头准备

第七条跨省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完成以下工作:对汇缴机构的纳税评估初评;《规程》所规定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起草被审计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总局,报告应包括纳税人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案头准备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等内容。

(二)总局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下文部署联合税务审计的具体工作和进度安排。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在收到总局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对营业机构的案头准备和相关报告工作。

在案头准备阶段,应注意结合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案头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向总局和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报送案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财务管理及内控水平分析(包括收支内控、发票管理、资金运转和流向等)、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审计所属期经营状况、案头分析情况(主要为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分析)、案头分析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收到各地案头分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毕案头分析情况,拟定重点审计项目,并向总局报告。

(五)总局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重点审计项目,部署现场实施阶段的工作。

(六)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接到总局现场实施阶段的部署后,应根据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组织编制审计计划。

(七)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向汇缴机构发出《税务审计通知书》,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审计通知书》中,应注明委托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期进行税务审计事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授权分别向营业机构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需要收集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使用现有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需要纳税人额外提供资料的,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得重复收集资料。

(二)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职责范围合理分工,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

(三)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情况编制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经双方汇总整理后,共同向纳税人发放和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由国、地税双方共同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四)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并按照《规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保证现场实施阶段的进度协调一致。

(五)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填制《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

第四章现场实施

第九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分别完成对所属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确定性审计等程序。

(二)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税务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层报总局,并抄送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报告》进行汇总,确定需进一步审计的问题,形成总的《税务审计报告》,并结合审计终结的需要编制《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层报总局。

(四)总局根据现场审计结果,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税务审计结论,部署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

第十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国、地税双方应共同派员调取或现场查阅纳税人账簿资料。

(二)在确定性审计中,国、地税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共同需要的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另一方。

(三)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国、地税双方应及时汇总情况、交换意见、核实结果,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问题定性公正、准确。双方按分工对所辖税种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计汇总表》,并形成《税务审计报告》。

第五章审计终结

第十一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对于现场实施阶段遗漏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问题,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总局部署,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各营业机构确认。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确认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已填制好的《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总各地《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整理相应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汇缴机构确认。

(五)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汇缴机构回复意见,研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六)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汇缴机构和各营业机构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二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并共同派员送达纳税人确认。

(二)根据《初审意见通知书》和纳税人回复意见,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分别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纳税人,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三)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国税局、地税局应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反避税调查。必要时,联合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可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国、地税双方应按照《规程》要求按户归档,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跨市、县的联合税务审计,由省级局或市级局主办,比照跨省联合税务审计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和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可合并进行。

第3篇

[关键词]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税;税收负担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79-02

1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现状

现行增值税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征税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外购初级农产品加工后仍为初级农产品,销售时仍适用13%的低税率,称为初级加工;二是企业外购初级农业产品加工后不再是初级农产品,销售时适用17%的基本税率,称为精深加工。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颁发《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用正、反列举法对初级农业产品进行界定。

1. 1 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现状

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按自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上的收购金额依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后直接销售或经初级加工后再进行销售时,以实际销售价格换算为不含税销售价格乘以13%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在这种税款抵扣政策上,按含税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按不含税价计算销项税额,形成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期末留抵税额越积越大的现象。

国家税务局的征管员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食品加工厂、农产品购销公司这一类企业有税金长期倒挂现象,仔细查账、对比,企业并没有偷税漏税的迹象,正常的购销活动,如实计算下来,进项税额总是大于销项税额。以本地某家甜玉米生产企业为例,该企业2008年全年收购玉米480吨,玉米平均收购价每吨1500元,经过蒸煮冷冻包装后销售往南方某公司,销售价平均每吨1600元。经计算,全年收购金额为72万元,全年销售额为76. 8万元,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72×13%=9. 36万元,销项税额=[SX(]76. 8[]1+13%[SX)]×13%=8. 84万元,应纳增值税额=8. 84-9. 36=-0. 52(万元)。

可见,由于“低征高扣”的税收政策原因,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无税可收,有的企业甚至抵消了非农产品应税货物销售的应缴增值税,增值税长期负申报、零申报,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1. 2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现状

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一般为初级农产品,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销售时,初加工的农产品按13%计算销项税额,而深加工的农产品按17%计算销项税额,深加工农产品销项税率比进项税率多4个百分点。而其他行业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都是17%,税率差为零。农产品加工行业是微利行业,在增值税率方面非但没有优惠,反而高于其他工业品加工业。这样“高征低扣”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以当地淀粉厂为例,某公司2008年收购玉米用3000万元,按13%税率计算进项税额390万元,生产出淀粉按17%税率计算销项税,缴纳增值税10. 14万元,亏损额400万元。如果按17%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为510万元,则可以减少生产成本1200万元,实际赢利800万元。可见,由于“高征低扣”的税收政策原因,导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收负担重,不合理。

2 分析形成农产品加工行业税负不公平的原因

2. 1 计税依据的分析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以含税的购进价直接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进项税额,直接销售或经加工后再销售时,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销项税额。我们以一个例题来分析其实质,例如某企业购进100元的玉米,加工成速冻玉米又以100元的价格销售出去。其进项税额=100×13%=13元,其销项税额=[100/(1+13%)]×13%=11. 5元,应纳增值税额=11. 5-13=-1. 5元,可见,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没有增值的情况下,会出现应纳税额-1. 5元。这个问题的存在,是因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不同,形成了“低征高扣”的现象。实际情况中,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初级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和扣除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农产品毛利率只有超过13%的水平才有可能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才有可能实现税收,就现阶段农产品市场行情而言,此类企业的毛利率最高也不超过10%,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很难实现税收。因而造成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增值税负申报和零申报的现象,企业增值不缴税,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在于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存在漏洞,客观造成了税负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增值税补贴。

2. 2 税率的分析

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初级农产品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时,精深加工的农产品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我们以一个例题来分析其实质,例如某企业用100元购进玉米加工成淀粉,再以100元销售出去。其进项税额=100×13%=13元,其销项税额=[SX(]100[]1+17%[SX)]×17%=14. 53元,应纳增值税额=14. 53-13=1. 53元。可见,企业的经营活动即使在加工环节上没有实现增值,原价进,原价出,也会发生应纳增值税。这个问题的存在,是因为农产品加工品的税率设计不合理,形成“高征低扣”的现象,这样的税率制度,使得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收负担重,不利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与工业加工品相比,农产品加工品明显处于不平等地位,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效益低,主要低在农产品加工滞后,势必造成竞争能力不强。所以必须调整这一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 3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界定初级农产品的分析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初级加工农产品适用13%的税率,精深加工农产品适用17%的税率。这就使得初级农产品认定标准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制定的,近几十年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释”难免存在不适应问题。这些年,不少农业生产者改变了生产经营方式,由过去从农田直接收获并出售农产品,转变为简单加工处理,甚至通过机械化生产出售农产品,这使得“注释”无法认定是否为初级农产品。例如玉米作为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有的农民经过挑选整理包装后再出售,有的蒸熟后出售,有的进行真空包装,有的进行冷冻,面对这样的情形,税务机关确定征税与不征税,税率为13%还是17%,就成了一个两难的问题。造成了税负不公,征管有漏洞。

初级农产品认定上的制度与实际脱节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初级农产品认定标准不够完善,具体原因是现行税法《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过窄,不适应当今农产品购销贩运社会分工精细化现状。如今,农户为了使自产农产品便于保管、保质、方便运输,自己进行简单加工,然后再销售,这一加工后的农产品大部分已不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列举的初级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农民不能享受免税优惠。经过企业加工后的农产品也不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范围,企业不能享受低税率优惠,这就加重了农民负担,加重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负担,使得优惠政策失效。

3 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税负合理化的建议

3. 1 统一计税依据

改变现行的对农产品增值税以买价计提进项税额的规定,统一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提依据。根据增值税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将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换算为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进项税额,这样就和销项税额计算相配比。不管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是销项税额,统一以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从根本上解决因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计算口径不同而造成的“高扣低征”问题,解决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税金长期倒挂的问题,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

3. 2 统一税率

对农产品加工业实行优惠税率,建议不考虑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和加工程度,统一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一般企业实行13%的优惠税率。这样,解决了长期以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存在的“高征低扣”问题,减轻了税负,又体现了国家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扶持,从而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整个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3. 3 修订认定初级农产品的标准

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尽可能都列入《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享受农产品增值税的优惠,扩大、拓展《农产品征税注释》范围,建立认定初级农产品的标准,便于税务人员把握的标准,在遇到《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没有列举的新的农产品类别时,建议建立以下几项标准据以确定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1)原生态物不可直接使用标准。只要农民直接从土地中收获的未经过任何处理,或经过简单处理但依旧不能使用的农产品,如将大的切成小的,长的切成短的,和原生态物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则属于免税初级农产品。

(2)手工简单加工不填加辅料标准。对农产品加工是通过手工操作,而不是机器设备来完成,在简单加工过程中,没有添加其他辅助原料的农产品,认定为免税初级农产品。

(3)简单初级包装标准。从包装工艺角度来看,是否采用高级复杂技术包装,若没有采用,可认定为免税初级农产品。

参考文献:

[1]杨斌,陈龙福. 初级农产品增值税问题调研报告[J].税务研究,2006.

第4篇

第二条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是在本市注册、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企业应:

(一)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

(二)对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要设立专账进行管理,实行以项目为成本费用归集对象的会计核算;

(三)对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活动。

(一)新产品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全新型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产品使用功能的活动。

(二)新工艺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在工艺要求、加工方法等比原有工艺有明显改进,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及实用性,并在一定范围内首次应用的工艺的活动。

(三)新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在一定地域、时限和行业内有创新并具有竞争力的技术的活动,其技术包括:首次发明创造的技术及国内尚未形成的开发成果;技术性能有重大突破和显著进步的技术;对原有技术进行重大改进的技术。

第四条下列各项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

(一)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

(四)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五)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

(六)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第五条市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列入各级行政部门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自主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初审确认工作。其中,列入各级经贸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市经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其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初审确认工作。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企业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受理工作,并依据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初审意见对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及加计扣除金额进行核实。

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研究开发费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凡由政府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过初审确认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跨年度的,每年只对该项目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申请享受加计扣除,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第七条企业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送交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第八条经涉税鉴证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通过初审确认的研究开发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鉴证报告格式以广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为准。

第九条企业对已列入各级科技、经贸行政部门或其他各级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在申请办理企业配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初审时须报送如下材料:

(一)各级科技、经贸行政部门或其他各级行政部门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立项文件)、任务书、技术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附件1);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附件3);

(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附件4)。

第十条企业对自主设立的研究开发项目向科技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初审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附件1);

(二)企业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附件2)和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关于自主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附件3);

(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附件4);

(五)项目查新材料或科技成果和专利等证明。

第十一条企业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纳税年度需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交企业所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于次年2月1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汇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确认。

初审确认后,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将其中三份申报材料退回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将其中两份退回企业。

第十二条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初审结果,分别向市税务行政部门反馈,并提供《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确认目录》。

第十三条企业收到初审确认材料后,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随同报送如下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

(一)通过初审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退还的原件);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退还的原件);

(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区、县级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退还的原件);

(四)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单个项目费用明细表(附件3);

(五)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附件4);

(六)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

第十四条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及加计扣除金额的扣除标准按照现行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对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企业,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市税务行政部门在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理或检查中,对研究开发项目初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市税务行政部门提出,会同市科技或经贸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和处理。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有关事项,按照《试行办法》施行。

第5篇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1、为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时必须依据(

)。

A、金额计算正确的原始凭证

B、填定齐全的原始凭证

C、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公章的原始凭证

D、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答案】D

2、下列属于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目的是()。

A、专项应付款

B、应付票据

C、应付债券

D、递延收益

【答案】B

【解析】其他均属于长期负债。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3、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的价款为6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为2万元,款项尚未收回;另应收取销售商品的包装物租金1万元。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A、60

B、62

C、70.2

D、72.2

【答案】D

【解析】应收账款确认金额或入账价值=60+60×17%+2=72.2(万元)。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包括价款、增值税、代垫的运杂费。会计初级考试试题

应收包装物租金计入“其他应收款”,不计入“应收账款”。

4、某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2013年5月初库存商品售价总额为14.4万元,进销差价率为15%,本月购入库存商品进价成本总额为18万元,售价总额为21.6万元。本月销售商品收入为20万元,该企业本月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20

B、16.8

C、17

D、13.04

【答案】D

【解析】本月的商品进销差价率=(14.4×15%+21.6-18)÷(14.4+21.6)=16%

本月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20-20×16%=16.8(万元),此金额可命题。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14-14.4×15%)+18-16.8=13.04(万元)

(提示:毛利率法也应掌握)

初级会计考试试题

5、2017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支付价款249万元(含已宣告尚未支付现金股利9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6万元,增值税税额0.036万元。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58万元,2017年甲公司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金额为(

)万元。

A、9

B、9.6

C、8.4

D、0.6

【答案】A

【解析】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258-249=9(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2018会计初级考试试题

(2017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58)

6、下列关于资产初始取得时初始费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外购存货支付的运输费计入存货成本

B、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安装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C、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支付的专利注册费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D、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证券机构手续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答案】D初级会计模拟考试试题多少道

【解析】应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

7、下列选项中的错误,会导致试算不平衡的是(

)

A、重记某项经济业务

B、借贷科目用错

C、漏记某项经济业务

D、借方多记金额

【答案】D

8、下列交易或事项,能够同时引起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

A、宣告现金股利

B、接受现金捐赠

C、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D、以银行存款购入原材料

【答案】B2018初级会计考试试题

【解析】选项A,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选项B,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选项C,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

选项D,资产内部一增一减。

9、下列应作为企业收入核算的是(

)。

A、商场销售商品代收增值税

B、咨询公司取得的咨询服务收入

C、罚款收入

D、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答案】B

【解析】选项A,作为负债;选项C,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选项D,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2019会计初级考试

10、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生产设备,该设备价值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万元,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该项设备2016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A、25.6

B、19.2

C、40

D、24

【答案】D

【解祈】2015年折旧额=100×2/5=40(万元),2016年折旧额=(100-40)×2/5=24(万元)。年数总和法下2016年折旧额?

11、2015年1月1日,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的所有权,该专利权成本为500万元,已摊销200万元,没有计提减值准备,转让价款350万元,应缴增值税21万元。该业务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万元。

A、150

B、29

C、50

D、71

【答案】B

【解析】转让无形资产确认的营业外收入=350-(500-200)-21=29(万元),即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区别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取使用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成本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两者差额对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2018初级会计考试模拟试题

12、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1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2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以每股3元价格回购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并予以注销,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注销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借:股本300

贷:银行存款300

B、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贷:银行存款

300

C、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0

盈余公积80

贷:库存股

300

D、借:库存股300

贷:银行存款300

【答案】C

【解析】选项D为回购股票。本题考核回购的股票注销,注销股本与库存股之间的差额冲减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此业务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若上市公司以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支付的价款低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一律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3、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任意盈余公积250万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年末留存收益为(

)万元。

A、6500

B、5250

C、5750

D、6000

【答案】D

【解析】年末留存收益=(500+1000)+5000-500=6000(万元)

(其中,提取盈余公积不影响留存收益总额,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使留存收益总额减少)

1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增值税税率,2015年9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600件,每件标价3

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2

500元。由于成批销售给予乙公司10%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未收,合同约定若对方于20日内付款,将给予售价1%的现金折扣。9月18日,甲公司收到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元。初级会计模拟考试试题

A、1

895

400

B、1

500

000

C、1

800

000

D、1

620

000

【答案】D

【解析】商品销售收入=3

000×600×(1-10%)=1

620

000(元)。

15、某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支付税收罚款5万元

;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5年度利润表“净利润”项目本期金额为()万元。

A、388

B、368

C、125

D、112

【答案】A

【解析】应纳税所得税额=500-25+5=48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12(倒挤)

递延所得税负债

8会计初级考试试题库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第6篇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1、为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时必须依据(

)。

A、金额计算正确的原始凭证

B、填定齐全的原始凭证

C、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公章的原始凭证

D、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答案】D

2、下列属于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目的是()。

A、专项应付款

B、应付票据

C、应付债券

D、递延收益

【答案】B

【解析】其他均属于长期负债。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3、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的价款为6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购买方代垫运杂费为2万元,款项尚未收回;另应收取销售商品的包装物租金1万元。该企业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A、60

B、62

C、70.2

D、72.2

【答案】D

【解析】应收账款确认金额或入账价值=60+60×17%+2=72.2(万元)。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包括价款、增值税、代垫的运杂费。会计初级考试试题

应收包装物租金计入“其他应收款”,不计入“应收账款”。

4、某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2013年5月初库存商品售价总额为14.4万元,进销差价率为15%,本月购入库存商品进价成本总额为18万元,售价总额为21.6万元。本月销售商品收入为20万元,该企业本月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20

B、16.8

C、17

D、13.04

【答案】D

【解析】本月的商品进销差价率=(14.4×15%+21.6-18)÷(14.4+21.6)=16%

本月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20-20×16%=16.8(万元),此金额可命题。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14-14.4×15%)+18-16.8=13.04(万元)

(提示:毛利率法也应掌握)

初级会计考试试题

5、2017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支付价款249万元(含已宣告尚未支付现金股利9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6万元,增值税税额0.036万元。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58万元,2017年甲公司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金额为(

)万元。

A、9

B、9.6

C、8.4

D、0.6

【答案】A

【解析】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258-249=9(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2018会计初级考试试题

(2017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58)

6、下列关于资产初始取得时初始费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外购存货支付的运输费计入存货成本

B、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安装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C、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支付的专利注册费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D、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证券机构手续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答案】D初级会计模拟考试试题多少道

【解析】应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

7、下列选项中的错误,会导致试算不平衡的是(

)

A、重记某项经济业务

B、借贷科目用错

C、漏记某项经济业务

D、借方多记金额

【答案】D

8、下列交易或事项,能够同时引起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

A、宣告现金股利

B、接受现金捐赠

C、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D、以银行存款购入原材料

【答案】B2018初级会计考试试题

【解析】选项A,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选项B,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选项C,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

选项D,资产内部一增一减。

9、下列应作为企业收入核算的是(

)。

A、商场销售商品代收增值税

B、咨询公司取得的咨询服务收入

C、罚款收入

D、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答案】B

【解析】选项A,作为负债;选项C,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选项D,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利得。2019会计初级考试

10、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生产设备,该设备价值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万元,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该项设备2016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A、25.6

B、19.2

C、40

D、24

【答案】D

【解祈】2015年折旧额=100×2/5=40(万元),2016年折旧额=(100-40)×2/5=24(万元)。年数总和法下2016年折旧额?

11、2015年1月1日,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的所有权,该专利权成本为500万元,已摊销200万元,没有计提减值准备,转让价款350万元,应缴增值税21万元。该业务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万元。

A、150

B、29

C、50

D、71

【答案】B

【解析】转让无形资产确认的营业外收入=350-(500-200)-21=29(万元),即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区别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取使用费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成本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两者差额对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2018初级会计考试模拟试题

12、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1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2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以每股3元价格回购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并予以注销,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注销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借:股本300

贷:银行存款300

B、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贷:银行存款

300

C、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0

盈余公积80

贷:库存股

300

D、借:库存股300

贷:银行存款300

【答案】C

【解析】选项D为回购股票。本题考核回购的股票注销,注销股本与库存股之间的差额冲减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此业务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若上市公司以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支付的价款低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一律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3、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任意盈余公积250万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0万元,年末留存收益为(

)万元。

A、6500

B、5250

C、5750

D、6000

【答案】D

【解析】年末留存收益=(500+1000)+5000-500=6000(万元)

(其中,提取盈余公积不影响留存收益总额,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使留存收益总额减少)

1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增值税税率,2015年9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600件,每件标价3

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2

500元。由于成批销售给予乙公司10%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未收,合同约定若对方于20日内付款,将给予售价1%的现金折扣。9月18日,甲公司收到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元。初级会计模拟考试试题

A、1

895

400

B、1

500

000

C、1

800

000

D、1

620

000

【答案】D

【解析】商品销售收入=3

000×600×(1-10%)=1

620

000(元)。

15、某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支付税收罚款5万元

;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5年度利润表“净利润”项目本期金额为()万元。

A、388

B、368

C、125

D、112

【答案】A

【解析】应纳税所得税额=500-25+5=48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12(倒挤)

递延所得税负债

8会计初级考试试题库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第7篇

一、茶叶初制加工厂

茶叶初制加工厂属于农业初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初级农产品,除自产初级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外,其他初级农产品均应缴纳增值税。但就初制茶叶加工企业类型来分析,各类型初制企业纳税计算又不相同。

第一类茶叶初制企业是投资种植茶叶,拥有自已的茶园,对自产茶园的茶叶进行初加工、生产自产初级农产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厂,这类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属于增值税条例第16条税法上规定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畴,按税法规定不应缴纳增值税。

第二类茶叶初制企业是没有种植茶叶,向外收购茶青(茶叶鲜叶)进行初制加工,生产各类初级农产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厂。这类初制企业销售生产的茶叶农产品不是自产而是收购后生产,应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初制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直接用不含税销售额乘6%的征收率,即: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 × 征收率

如果初制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计算则比较复杂,要求先计算出增值税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销项税按销售的毛茶不含税销售收入乘初级农产品税率13%计算。进项税计算包括收购的原材料、加工过程中耗用的辅料、动力、包装物,购销原料及产品的运输费等都要计算,收购的原料茶青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的买价乘13%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运费按取得的合法运输发票上的运费金额乘7%计算增值税进项税,其他包装物、辅料、动力等则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税额抵扣。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抵扣。

应纳增值税则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纳税,即: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 进项税

第三类茶叶初制企业是拥有茶园,但自产茶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既生产部分自产毛茶,又对外收购部分茶青加工毛茶的初制茶叶加工厂。这类初制加工厂生产经营涉及到两种情况,一是生产部分自产毛茶,二是生产部分外购毛茶。前者是免税业务,后者是应税业务,按照增值税条例上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所以,这类初制企业首要的是对自产和外购生产的毛茶销售额分别核算,这样自产毛茶纳税才能按按前面第一类初制加企业所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情况处理,外购茶青生产的毛茶则按前面第二类初制企业所述情况缴纳增值税。如果说不将自产和外购分别核算,按税法规定自产免税部分也会视同外购从高适用税率纳税。

在初制茶叶加工企业中有些由于规模小、甚至是个体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没有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按税法规定,对个体经营或会计核算不全企业采用核定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二、茶叶生产农场或林场

农、林场茶叶种植、生产规模往往比较大,生产经营上大部分是初制、精制一条龙生产,即初制生产毛茶后又用毛茶生产精制茶,当然也有少部分农、林场只从事初制加工生产毛茶。由于农、林场的茶园是企业投资种植,如果只从事茶叶初制加工的农、林场,则生产的毛茶属于自产农产品,如前所述,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从事一条龙茶叶生产的农、林场,其生产的精制茶属于工业产品,应当缴纳增值税,茶叶工业产品增值税率为17%,该类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直接用不含税销售额乘6%的征收率,即: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 × 征收率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精制茶的销项税应按工业产品17%的税率乘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其进项税计算只计算当期加工产品耗用的动力、燃料和包装的进项税额,而原料进项税、即生产精制茶耗用的毛茶进项税计算有所区别,因为耗用的毛茶是自产农产品,不是外购农产品,用自产毛茶直接加工精制茶,耗用的原料毛茶不能抵扣进项税,故耗用原料的进项税不予计算,如果是外购原料毛茶加工精制茶则应计算进项税,但在会计核算注意与自产毛茶加工精制茶分别核算。进项税计算出来后,如前所述第二类初制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相同,应纳增值税则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纳税。

例如:某农场本月用自产毛茶生产精制茶20吨并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本月外购毛茶10吨,买价共计7万元,已验收入库,并开具收购发票。如果农场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应缴增值税为2.4万元(40×6%),直接用销售收入乘征收率计算应缴增值税;如果农场是一般纳税人,本月应纳增值税为5.89万元(40×17%-7×13%),即用销售收入40万元乘精制茶税率17%计算出销项税为6.8万元,用外购毛茶买价乘农产品毛茶扣除率13%计算出进项税0.91万元,销项税减进项税之差为当期应纳增值税。

从上例可知,生产精制茶耗用的自产毛茶不能计算进项税抵扣。所以一条龙茶叶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高得多,从纳税筹划角度,可考虑不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单独成立由农场(林场)控股的茶叶精制法人企业,在加工精制茶时对农场的原料毛茶实行购买,这样,就可以抵扣原料进项税,合理降低税负。

三、茶叶精制加工厂(公司)

茶叶精制加工企业从企业类型上讲是工业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均为工业产品,增值税率为17%。如果茶叶精制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计算与前面农、林场一条龙茶叶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相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精制茶的销项税应按工业产品17%的税率乘不含税销售额计算。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茶叶精制企业外购部分茶叶不用于加工生产,而是做商贸流通,直接出售,这时,销售这部分货物的销项税计算要根据所购商品的属性分析计算,如果购入的是精制茶,取得了17%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售时就仍按17%计算销项税;如果购入的是农产品毛茶,取得发票有可能是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销售时要考虑到该外购农产品毛茶购入后没有通过生产加工,没有改变其原来的商品性质,仍是农产品毛茶,精制企业购入只是用于商品贸易直接销售,所以,销售该商品时,仍按农产品毛茶税率13%计算销项税。但要注意的是,涉及兼营不同税率业务,会计核算要分开,否则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在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企业发生类似经营活动,应向税务部门解释清楚,否则,税务部门将要求精制茶叶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一律按17%缴纳增值税。

精制茶叶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计算也比较复杂,主要是耗用原料的进项税计算,与初制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相比,由于两类企业原料取得的途径不尽相同,精制茶叶企业取得原料途径比较复杂,一般有四种情况需要考虑分析:一是原料购入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发票),就直接按专用发票上税额抵扣;二是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小规模企业或自产农产品企业开具的发票),则应按发票上毛茶农产品金额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原料进项税;三是既没取得专用发票、也没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而是企业直接向外收购的毛茶原料,由企业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这就应按收购发票的收购价格乘13%的扣除率计算原料进项税;四是没有取得任何发票的原料,按增值税条例规定一律不得计算该原料进项税。

茶叶精制加工企业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计算出来后,如前所述初制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相同,企业应纳增值税则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