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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范文

时间:2023-10-25 10: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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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第1篇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建设,是指本市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辅助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的地下和地上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车辆段、停车场、车站的地下、周边及上盖的资源综合开发。

第三条本市区域内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轨道交通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工作。

市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审计、国资、金融办、安监、交通运输、公安、消防、人防、环保、林业绿化、水务管理、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相关工作。

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房屋和土地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沿线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用地管理

第六条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含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

第七条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编制,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牵头组织,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并依照相关规定报批。

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提出的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依法对轨道交通线位、站位、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出入口、风亭等设施的规划方案、建筑方案以及相关管线迁改方案进行规划审批。

第九条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对规划控制及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管理,以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安全。

在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红线范围内应当严格控制非轨道交通的项目建设,对涉及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非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意见。

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条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由市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

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表、地上或在地下分别设立,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使用情况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和权属登记。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面以下的空间,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但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十一条 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结合轨道交通建(构)筑物一并实施开发的地上及地下空间,其使用权与地表土地使用权,可作价出资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依照《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暂行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内,可依法出租、抵押、转让和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在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及对应的地下、地面、地表空间内,享有土地与物业、广告、商业资源及通信接入层等的综合开发经营权。

第三章投资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所需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筹集。

市人民政府设立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可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专项资金的计提、归集、划拨及使用管理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轨道交通项目具体的投融资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国资、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市财政部门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市审计机关依法对轨道交通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进行审计监督,新建的轨道交通配套工程属市政工程性质的,按市级立项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物业需要与轨道交通出入口对接的,应当遵循有偿使用原则,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按规定收取接口费。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根据接口的工程实施条件、运营管理要求提出接口费收费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所收取的费用存入设立的轨道交通接口费专户,专款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或运营补贴。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设备供应、验收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应实行法人责任制,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及轨道交通各参建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十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依法组织招投标。

招标控制价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审定。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决(结)算实施审计。

第二十条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永久或者临时迁改市政管线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做好配合,实行迁改调度会议制度,统筹实施管线迁改工作。各管线产权单位根据批准的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及规划要求,办理施工图报批以及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并组织各自管线迁改。迁改费用按规定审定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

非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提高标准或者增容的,增加部分或者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临时迁移的监控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照明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广告牌、宣传栏等,由各自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迁移、保管等工作。具备回迁条件后,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将原设施恢复,相关迁改和恢复费用报审计机关审定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并纳入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成本。

第二十二条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占用绿地、迁移或者砍伐树木的,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轨道交通建设时序要求完成。相关费用报审计机关审定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并纳入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成本。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他建设工程与轨道交通工程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其他建设工程与轨道交通工程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作为轨道物业的产权单位,应在轨道交通建设时负责广告、商业及通信接入层等附属资源的规划、设计、建设,并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设计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五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依据相关档案管理法规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六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处置安全与突发事件。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有关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十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市公安、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单位审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应急救援场所、灾害预警系统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二十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发生突发事件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及时向事件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应急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工作指挥部、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建设。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电力、通讯、供水、公交、燃气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协助尽快恢复。

应急抢险结束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第六章 保护区及设施保护

第三十条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和重点保护区范围。

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四)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重点保护区范围包括: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二)高架道路(桥、站)工程结构垂直投影边线外侧3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边线外侧3米内;

(四)出入口、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五)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复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时序,划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的具体保护范围,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三十一条根据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可以提出局部调整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意见,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需要申请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前,书面征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意见;不需要行政许可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作业前,书面告知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其施工作业活动包括: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从事建设勘察、钻探、打井、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灌浆、爆破、架设、降水、地基加固、地面堆卸载、锚杆、锚索等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疏浚河道、泄洪排水、采石挖沙;

(四)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

(五)敷设市政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穿凿通过轨道交通路基的地下坑道;

(六)需跨越或横穿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七)需移动、拆除和搬迁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八)其他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在重点保护区内除必需的市政、园林、环卫和人防工程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

第三十四条对涉及轨道交通保护区的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组织施工作业,施工过程应当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安全监控。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应当制止并要求建设单位停止作业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建设单位拒不采纳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章 综合开发

第三十五条对与轨道交通设施结构上不可分割、工程上应当统一实施的开发项目,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管理。

第三十六条对轨道交通沿线的综合开发项目,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牵头,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轨道交通沿线特定区域的土地(包括地上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综合开发项目在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分期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市、区(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安全或对土地使用者有限制和特别要求的,明确相关规划条件后,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第三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通过土地综合开发所产生的应属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收益,专项用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其他与轨道交通综合开发有关的项目。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未按本办法规定取得批准,擅自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未执行有效保护方案的,或者拒绝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安全监控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妨碍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施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城市铁路、磁悬浮线路、有轨电车、新交通系统、机场联络铁路以及市郊铁路等,简单的来说就是包括城市中所有有特定轨道的交通路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在于能够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加快城市的运行步伐,对于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有实际的促进作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管理模式的主要原因就是管理模式能够控制建设的进展以及控制建设的整个过程,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以及应用价值的提高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1城市轨道交通及其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今城市发展过程中较为主要的一种交通运行渠道,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就是在该环境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发展速度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城市轨道交通的种类极多,作用也各不相同,性质也不尽相同,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运输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在发展过程中选择较多,发展空间以及发展方式较为丰富。

1.1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就是必须具备特有轨道,连通城市不同地区之间或者城市与其他地点的交通路线,路线的类型较为多样,包括地下线路、地上线路、城市路线以及郊区路线等,在建设过程中也会因此增加选择的空间以及选择的方案,对于进一步丰富化城市交通形式有实际的促进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城市轨道交通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发展至该程度的主要原因就是,城市轨道交通能够在不影响普通交通的情况下进行建设,能够防止出现在建设过程中对于交通造成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由于拥有特定的轨道以及运行轨迹,因此,不存在堵车的情况,并且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所选取的路线最短,加之各类型交通工具较之普通交通工具存在速度优势,因此,乘客能够在短时间内达到目的地,这样一来,选择乘坐该类交通工具的民众也会相应增加,并且该种类型的交通工具普遍价格较为合理,在民众的接受范围之内,这样之后,就能够切实起到缓解地面普通交通的压力,对于城市的进一步绿色化、快速化发展有直接的促进作用[1]。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重要性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原因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建设的方案设计、建设的资金预算、建设的成本支出、建设的工作进展以及建设过程中人员工作状态的调整,总的来说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每一个运行步骤运行流程,以此来达到全面有效实质的控制整体建设,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在限定时间内以及限定成本能够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进一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能够实际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以及交通环境的全面提升发展。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随着技术、观念的改进而不断更新发展,现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应用较为有限、管理模式较为单一以及管理模式较为落后等,为实际的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就是将现今使用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详细研究,对比研究现今所提出的新型的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方向,进而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管理模式会根据建设的类型,建设的方式以及建设的内容而有所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种类多样,通过比较具体管理模式之间的异同,确定各种类型管理模式的适用范围以及使用方向,充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作用,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控制工期的延长以及控制成本的增加,对于进一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有实际的促进意义。

2.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相同点分析

不同种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之间存在相应的关联性以及共同点,具体共同点包括各类型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类似,管理步骤类似,以及管理内容有相似性,各种类型管理模式在其所特有的位置上发挥引导控制作用,对于预防危险事件发挥事件的作用,能够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探究,以及对将来发展的预测提出相应事故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对策方案,能够极大程度上的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对于实际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顺利进展有相应的效果,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进一步推广发展,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寿命的进一步保证起到实际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能够最大程度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实际发展其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城市发展进程,以及进一步缓解城市存在的交通问题,对于城市进一步稳定健康发展实际发挥促进价值[2]。

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差异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种类较为丰富,使用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效果存在相应差异,管理人员能力高低,管理范围以及管理内容详细程度也存在不一致性,为进一步合理化各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应用方向,应用设计,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需要对各种类型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行彻底的了解,进行其应用方式以及应用注意事项的全面设定,对于简便化各种管理模式的实际应用有相应的促进作用。

2.2.1PPP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较为新颖的一种管理模式就是PPP模式,该种模式所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就包括交通领域,包括机场、港口、铁路、公路,该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就是管理结构科学化、管理结构之间环环相扣,主次清晰,重视资金管理以及项目进展各流程跟进,对于工期的控制以及对于成本的控制发展较为显著的效果,PPP模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就是每一步骤进展需要进行相应的探讨,所花费的时间相对较多,管理进展效率较为缓慢,以及管理进展无法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求,该种管理模式需要进行相应的节奏调整,有较大的发展进步完善空间,所发挥的作用也会随着不断的完善而进一步增加效果。

2.2.2大标段施工总承包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发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模式就是大标段施工总承包,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在大标段内进行管理,在较长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所划分的标段较少,每一个标段所花费的造价较高,该种管理模式存在的独特性就是管理整体性较高,施工组织管理进展较为方便,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就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进展较为困难,主要原因就是管理范围较大,管理内容较多,无法实际控制工程进展以及无法有效控制成本,所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粗糙度,但是整体效果较为稳定,有相应的发展潜力。

3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的价值在于能够确定其改进发展的方向,进行实际性改进措施提出,进行实施,进而切实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使之多样化,实用化,以及全面化,以上两种具体的管理模式,在发展过程中显现出较大的发展前景,需要针对这两种方向进行相应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黄志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D].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08.

[2]顾继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比较研究[J].房地产导刊,2015(12):402-402.

[3]陈丹.基于虚拟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模式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第3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成本管理;工程质量

管理与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两大车轮。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管理也取得了一些进步,有其成功的一面。但也必须正视我们存在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的一面,在不断采用科学化的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使管理活动定量化、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中,常听到抱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缺少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常给人无所适从。施工单位抱怨的问题反映的也就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只有认真研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掌握具体条款要求并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才能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

1、规范设计招投标操作

为相关建设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逐步向市场规则靠拢。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但管理还是很不完善,主要还局限在施工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投资等不少建设环节都还处在一种较为封闭的市场范围,还没能真正打破行业垄断,实现招标的全面市场化,与国际惯例存在较大差距。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理,就应全面规范实行工程招标制度。只有招投标工作真正走向市场,才能使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商,真正使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为投资、质量、工期控制创造有利的条件。在建设过程中方能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投资控制。可行性研究是建设立项决策重要依据,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但目前轨道交通设计仍处在行业垄断的状态,没有完全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设计人员压力小,有创新高质量的设计少,照搬照套的多,缺乏进取创新,现有设计标准落后,设计内在质量低,设计中的差、漏、错现象较突出,导致设计变更量大,工程质量与投资难以控制等问题。因此完全有必要对工程设计进行招标,坚决打破区域的划分给设计单位带来的保障感,有力的推动设计单位进入市场竞争。同时在工程设计招标中也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对于因工程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经济上、行政上以及法律上给予相应处罚,以提高设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这样促使设计文件是经过设计人员认真设计、精心比选,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同时也要进一步规范施工与监理的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质量与招投标挂钩办法,要让干不好的企业砸饭碗,让设计、施工与监理企业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

2、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法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现状,提出建立一套全过程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后,再实施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成本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2.1建立成本责任中心

成本责任中心是指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责、权、利相统一,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够加以控制,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企业内部单位。公司应以各二级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为成本责任中心的责任人,按照不同的成本要求将目标成本进行细分,纵向分解到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班组,横向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工程负责人,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成本管理格局,并把个人利益与成本指标密切挂钩,严格考核,奖罚兑现。项目经理部依据细化和分解的责任成本,与各责任人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2.2加强对成本责任中心业绩的考核

各成本责任中心只对其能够控制的成本因素负责。在考核时,应尽可能排除成本责任中心不可控制的成本因素。可控成本应具备以下条件:成本责任中心能够了解并将要发生的成本;成本责任中心能够对发生的成本进行计量;成本责任中心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对成本加以调节和控制。其中当期发生的各项可控成本就是它的责任成本。考核指标为成本额和降低额。对成本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可以通过财会部门按月编制责任成本报表来完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成本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应认真分析成本差异是否突破责任成本,找出存在问题和成本节超原因,以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按完成责任目标成本降低额比例计提项目部奖金,或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2.3确定责任目标成本

责任目标成本是企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制定降低成本对策和管理措施提出的要求。工程中标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估。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条款、施工条件、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标价分离原则,以直接费为依据,推算出项目责任目标成本,下达给项目经理部。

3、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

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实效性,根据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ISO 9000的基本指导思想,管理要形成一个闭环才能实现管理的可持续改进。项目的后评价就是对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通过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过程和运营情况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研究,分析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预测的差异,确定有关项目的预测和决策是否正确并分析其原因,进而为以后的决策提供经验和教训。后评价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现闭环管理与可持续改进的必要一环,它是一种科学的评价方法,有利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综合效益。

第4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U21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相对于其他公共交通具有运量大、速度快、污染少、安全舒适及运行与地面交通互不干扰的特点。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在引导城市合理布局、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城市交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轨道交通工程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工程量大、工期长而紧迫及不可预见因素多等建设特点,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水平越来越被人们关注。然而近来在建设施工中频繁出现工程事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其中有施工技术和施工设计的原因,但更多的要归结为建设管理方面的因素。

1.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1.1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主体不明

自我国开始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以来,政府一直采取行政垄断生产的模式,随着财政资金捉襟见肘以及社会对基础设施提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的增加,政府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引入了市场机制。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顺应了经济发展,但是在这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政府缺乏一种对城市轨道交通最原本的认识,即它的基本经济属性,应采取怎样的方式来配置资源。

正是由于对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主体这个问题上的不明,造成了目前我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等一系列后续问题上的认识不清。

1.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体制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基本包揽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建造完成后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因此,造成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一直以来采取建设单位自筹自建自管的模式。虽然国家计委颁发有关规定,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和业主与监理单位间的监理制,但是工程招投标并未完全实行公开的监理制。

主要是由于我国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后,但是最后政府部门来组建了项目法人,它并未改变传统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行管理的方式。这种管理模式虽然从表面上显示的是建设和管理分离型方式,但是实质上却出现了权责不清、功能职责错位、权力高度集中等问题。

1.3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融资体系不完善

因为我国早期的大部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是由政府包办,沿用计划经济的模式,投资来自政府财政划拨,就没有必要谈起投资回报和融资还贷。虽然上海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但是其投融资渠道还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单一投融资方式。

但是随着国民对基础设施在数量上的加大和质量上要求的提高,基础建设的投资需求大大增加,造成我国财政经济压力不断增大,政府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降低。因此目前,这种单一的投融资渠道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对轨道交通的需求。

1.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制落后

同样由于政府对于大多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管理各个环节的包办,显现出了企业国营化的缺陷:产权不够明晰,经营者不负责其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这种传统的从头至尾的政府包办模式,势必造成了工程成本的失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低下、手续审批程序繁琐以及各项工作效率偏低的一系列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社会的公共产品,在其提供方式中可以把权责利能够细分的部分让给市场来进行运作以提高整体效率。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的改革发展过程中,租赁经营、委托经营或特许权经营等方式是未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发展方向。

2.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管理策略

2.1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改革

耗费资金大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固有经济属性,这也决定了其融资方式是制约其提供数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形成以政府财政资金无偿投入为主的投触资体制、以政府为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体制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对轨道交通项目进行商业化运作的投融资体制三种机制有机结合的模式。

在第一种模式下,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完全由政府财政投入,投资结构单一,操作成本低;第二种融资模式筹措资金操作简便,资金充足、到位快;前两种模式没有在本质上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应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私人资本的融资模式改革。

2.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改革

为了保证项目公司提供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必须把地方政府组建的工程指挥部的监管职能和项目公司对工程的统一调度结合起来,建设指挥部委托模式和建设指挥部CM结合模式。这种结合模式即为项目公司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建筑总工程公司,由中标的工程集团来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详细的建设任务和计划进程,同时由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平时在项目公司的委托下对工程建设的日常过程进行监督,并协调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工作的关系。

项目公司建设与政府监管结合的模式为轨道交通多元化融资建管分离模式下对增加市场机制引入和强化政府监管之间的协调提供指导,以促经轨道交通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以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2.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模式改革

为解决轨道交通目前发展的困境,必须打破现有的政府独家投资和垄断经营的局面,通过引入适度竞争,提高经营和管理的效率,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自身的盈利能力。其中前偿模式和后补偿模式结合我国当前设施多元化市场融资的实际,克服了保固定回报率政策的难点,进行了大量创新,具有一定优点和适用性,为打破垄断、建立适度竞争的运营格局提供了可操作的模型,对于垄断经营条件下政府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补贴机制也具有现实意义。

同时,应在经营方法上进行一定的改革。如:对项目承诺转让交通沿线一定面积的土地开发权、增加沿线房产的土地出让金等。

结论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保证其建设运营管理的安全,是关注的重点。由于一些管理问题的存在,阻碍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稳定发挥,因此,应针对建设、融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落后问题进行有效的改革,从而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成一种安全、准时、便捷、环保、节能、低维护的新型骨干交通方式。

参考文献:

[1]董焰,单连龙.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未来十年发展趋势及政策导向[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4(03).

[2]马俊达,梁伟伟.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技术发展的理性思考[J].地铁与经济,2005(02).

[3]李养平.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和管理的认识与思考[J].市政技术,2009增刊(2).

第5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风险管控

一、前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受环境、施工人员、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有效的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效果,我们应有效的分析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并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这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而言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应当认真梳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并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并在风险防控上达到预期目标。

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

1.环境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首先存在的就是环境风险。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多是地下施工,在地下施工过程当中会遇到地质因素以及诸多施工难点,同时还要防范地下施工对地上建筑造成不利影响。在整个施工过程当中,既要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同时也要保证施工的有效性,还要在具体的施工中保证不对周边环境进行污染。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形成了环境风险的累积,如果不能够有效的解决环境风险并预防环境风险,那么城市轨道交通在建设过程当中就非常容易出现施工问题,对后续施工和整个施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来看,环境风险已经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在工程建设之前首先要进行环境评价,等环境评价达标之后才能够开工。与此同时,还要对施工地点的地质因素、地上建筑施工、周边的整个环境进行有效的评估,防止环境风险的发生。从这一点来看,环境风险是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出现问题的重要一环,只有做好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才能够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有序进行。

2.施工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都处于地下施工,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并且在地下施工中采用的盾构结构施工方法较为复杂,产生的施工风险也相对较大。在实际施工中,如果不能做好设备的衔接和人员的合理安排,那么地下挖掘施工和地下贯通施工等施工工序容易出现较大的施工风险。因此,我们应当对施工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在施工之前对施工风险的类别、施工风险的内容和施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都进行有效的研究并制定详细的应对策略,防止施工风险发生,并通过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施工风险能够降到最低。在实际的施工中,通过施工风险的防范以及施工风险的合理管控,使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有效的管控之下,保证施工风险能够得到降低。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来看,因为对施工风险的认识比较到位,在整个的施工风险管控过程当中制定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了施工风险有所降低,做到了施工风险的有效的管控,避免对整个施工造成不良影响。

3.资金风险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施工难度大,施工周期长,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同时由于在具体施工过程当中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地下挖掘过程当中遇到特殊的土层地段,或者在地下开挖过程当中与其他的施工管线发生干扰,需要对施工管线进行改造或者在开发过程当中对地上建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地上建筑进行加固。所有这些临时增加的施工内容都会给整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旦工程量发生了增加,相对而言整个工程的投资就会不足,只有增加资金预算才能够保证工程有序进行。那么这些临时增加的工程内容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整个工程的施工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整个资金用量较大,并且在资金需求的每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存在,那么在资金拨付过程当中容易出现资金拨付不到位,或者临时资金不足的情况,导致现场停工。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推进过程当中,就应当提前做好预算,保证预算充足,同时根据施工的情况确保每个阶段的资金都能够准时准确拨付到位。

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的侧重点

1.对存在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过程当中,首先就应当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我们不但要认识到存在哪些风险?还要认识到这些风险所带来的危害及后果。只有认真分析了风险的种类,并对风险进行了有效的识别,才能够保证风险管控措施合理到位。在风险管控过程当中风险的识别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首先,要分析风险的具体类别,根据风险的类别进行风险程度的划分,同时还要对风险的存在位置和环节有清晰的认识;其次,还要对风险的等级进行有效的划分,在风险等级划分当中要根据风险造成的不同危害以及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进行有效的划分,保证风险的等级划分能够合理准确有效,提高风险识别的有效性;最后,在风险识别过程当中,要根据每一种风险进行分类,不同风险类别所划分的风险等级是不同的,具体应当按照风险的种类进行风险识别,使整个风险识别能够准确有效。在风险识别过程当中要配套有效的措施,使风险识别之后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保证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措施能够一一对应。

2.做好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

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是风险管控的重要一环,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类别和风险的程度进行有效的评估,而灾害评估是对风险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有效的预估。通过灾害评估能够对风险的种类以及风险的程度进行更科学的评价,使整个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能够更加科学有效。之所以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主要是因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复杂性。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整个施工过程和施工流程相对复杂,在具体的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因素也比较多,整个施工的资金管控、环境评价、灾害预防和经营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只有认识到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灾害评估的重要性,才能够根据风险的类别进行有效的灾害评估。那么在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过程当中,首先就应当参照其他城市的经验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损失情况进行风险预估,使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能够贴近工程实际,避免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与实际的工程不符造成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脱离实际;其次根据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满足施工需要。

3.找准主要风险点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过程当中,主要风险点的识别至关重要。因为风险管控不可能对所有的施工环节以及经营管理环节进行细致的管控,虽然在整体的层面上能够进行覆盖,但是在管理重点上还是有所区分。那么,主要风险点就成为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过程当中的重要一环。那么在实际的管控过程当中就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风险的环节和部位进行有效的评估,并且按照风险点的类别以及风险点所造成的灾害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估。使整个的风险评估能够更加科学有效,整个的风险预估达到预期目标,从整个风险评估过程来看,主要的风险集中在环境风险、施工风险和资金风险这几个方面。只有保证这几个方面的风险评估不存在问题,那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才能够取得积极效果,在管理过程当中才能够更加科学有效。

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

1.结合工程实际,对风险种类进行归类

在实际的风险管控过程当中,我们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对空间种类进行归类,例如环境风险存在地上风险和地下风险。在地下风险中存在盾构施工风险和支撑施工风险以及贯通施工风险多个种类。通过对这些风险种类的划分和归类,我们才能够保证风险管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并且达到预期目标。与此同时,在施工风险当中,我们还应当对每一个施工细节进行有效的把控,保证施工细节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同时解决施工工序与风险种类划分的问题,使整个风险划分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在具体的施工过程当中,使风险种类划分与施工工序进行有效的结合,解决施工工序的风险,使整个工程的施工风险得到有效的降低。按照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进行程度来看,风险种类的归类至关重要,在风险种类的划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类:第一,可识别的风险,第二,隐藏的风险,第三,可控的风险。只有做好这些风险种类的划分,才能保证风险管控过程准确到位,最终在风险管控过程当中才能够达到最佳效果。所以,风险种类的归类是做好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

2.根据风险类别,做好风险辨识

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分类之后,我们就应当对每一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辨识。风险辨识不但要认清楚风险存在的部位,也是对风险所造成危害的一种有效的认定,通过风险辨识,能够保证风险管控到位,同时也能够提高风险管控的整体效果。那么在风险辨识过程当中,我们要按照风险的类别、风险存在的部位以及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进行有效的评估。风险辨识过程当中,我们要根据成熟的风险辨识经验,在了解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风险辨识。主要包含几种因素:风险辨识应当对风险的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辨识,风险辨识应当对风险可能出现和造成的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应当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以及风险出现的概率有效的辨识,使辨识能够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实际,保证辨识能够准确有效。只有做到以上这些措施,才能够保证风险辨识达到预期目标,提高风险辨识的有效性,保证风险辨识能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的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的风险问题。

3.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基于对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项目的了解,风险防控过程当中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我们应当根据风险的种类和风险的类别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使整个应急预案能够与风险的类别和种类进行优化衔接,使风险的识别能够与风险防控相对应。其次,在风险防控过程当中,应当按照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以及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对应措施,使整个风险防控能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干预能力,例如环境风险的防控过程当中,我们应当提前做好环境评价。在确保环境评价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除此之外在施工风险防控当中,应当按照施工的工序以及施工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及问题制定施工过程应急预案,使施工风险能够通过应急预案的方式得到有效的处置和解决;一旦出现事故或出现风险问题能够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有效的处置,保证防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风险的防控过程当中,应当按照风险类别以及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的预估和预算的制定,保证资金预算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能够有效的解决资金不足或者资金短缺的问题,使整个资金风险能够降到最低,同时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避免资金浪费,使整个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与工程实际相对应,保证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能够划拨到位。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过程当中,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至关重要。在具体的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应当对风险防控有足够的认识,并且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和风险种类的特点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类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的制定。整个风险管控能够科学有效保证风险管控达到预期目标,使有效的风险管控能够更好的为项目服务,解决项目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存在问题;使城市轨道建设项目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并且在开展过程当中满足实际需要;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有序进行,让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开展不受风险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锡松.城市轨道交通与宁波市江北区域发展互动研究[D].宁波大学,2013.

[2]陈红.成都轨道交通建设与经济带发展互动研究[D].西华大学,2014.

第6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正处于鼎盛时期。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查分析之后可以看出,一直到2012年年底的时候,我国大陆地区总共有7个轨道交通运营城市。以重庆市为例,根据新一轮《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重庆市在具体规划过程中,与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之后,规划和建设23条轨道交通线路,线网的整个总里程达到了1070km。在这种状态下,重庆市轨道交通工程将会逐渐形成大量的竣工档案,这些档案的内容和准确性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现存问题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竣工档案管理其实主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将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相关的一些内容或者是文件进行归档处理。其中包括一些施工文件、监理文件或者是竣工验收文件等,这些都是在竣工档案管理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档案内容。与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质量管理的具体实践情况进行分析之后,可以总结出在现阶段城市轨道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原件不齐全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多重要的施工文件或者是一些监理文件,在下发以及转发过程中,大多数都会直接利用复印件的方式。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保护原件,而是有很多原件已经损失或者是丢失。原件的不齐全,很难满足“重庆市地铁公司竣工文件编制移交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很难保证与竣工相关的工作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1]。

1.2填写缺乏规范性特征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具体施工过程中,其具有复杂性比较强,施工周期比较长等一些特征。这些特征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的难度,需要通过各种技术和施工方案的有效制定和落实,才能够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整体施工质量。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就是,无论是任何一个阶段的施工,都需要按照施工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落实,而这些施工方案,就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的保存,不仅有利于对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分析,而且还能够为后期的维护保养提供一定的依据作为支持。但是在竣工档案管理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多报告文件不仅在栏目上没有相对应的签署意见,而且甚至有的监理工程师在签名或者是注册的方章上呈现出严重的不一致现象[2]。有的签字甚至出现随意涂改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直接导致整个竣工档案的填写缺乏规范性特征。

1.3内容缺乏真实性

有部分施工文件在编制过程中,不能够实现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同步。在这种状态下,只能通过最终的杜撰对其进行操作,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些假文件或者是假数据的存在。甚至有部分变更通知单或者是一些技术核定单在收集时,缺乏完善性,这样不仅会导致竣工图上很多设计内容无法真实有效的展示出落,而且还会导致严重的错误或者是漏缺现象发生。

1.4归档不及时

有很多竣工档案在制定和具体收集落实时,并没有及时有效的完成归档,甚至部分竣工档案只能利用催要的方式,但是却完全无法满足归档质量提出的基本要切。严重的情况下,部分竣工档案在索要时,也会遇到一定的难题。尤其是对于工程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只经过第三方审计之后,就能够对合同款项进行审计,在审计完成之后,就可以将这些合同全部都结算清楚[3]。针对这一现象,竣工档案是否归档完全由第三方决定,这样很容易对归档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严重的阻碍影响。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

现阶段,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编制和具体落实过程中,基本都是按照“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落实。在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使用档案装具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特点。与此同时,结合该规章制度。并且结合实际情况,与现存于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中的问题进行结合,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4]。

2.1加强竣工档案法律法规教育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虽然其施工周期比较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通过一些新型技术的引进和利用,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而言,也能够起到一定的保障性作用。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系列档案、文件,比如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等,这些文件对整个建设工程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与此同时,这些文件需要被进行有效的整合和收集,为竣工档案管理提供准确有效数据资料,提高竣工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5]。除此之外,凡是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理或者是施工人员,自身都需要具有比较强的档案法制意识,这样才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要在实践中加强竣工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教育,让所有参与到其中的工作人员能够真正意识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者,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要保证工程竣工档案的质量。

2.2利用行政、经济手段保证参建单位对档案工作的重视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相关措施落实过程中,要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保证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了实现这一根本目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从管理机制以及企业本身的行为方面出发,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①需要对工程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进行整合,并且在这些部门中推行档案责任制度,将相关工作人员自身的责任落实到实处,体现在各个环节当中。②通过经济手段科学合理的利用,起到良好的制约效果,在合同当中,对竣工文件进行重新的整编和归档,保证相关内容的有效落实。特别是对于由第三方审计的工程而言,在针对是否需要移交竣工档案参建单位的时候,需要直接由重庆市地铁公司档案室对其进行审核和批准[6]。

2.3加强对竣工档案质量管理的过程监督和指导

在针对监理人员或者是施工单位的一系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指导的时候,要真正让这些工作人员能够清楚的意识到竣工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这样不仅有利于强化这些工作人员的意识,而且对这些工作人员自身的行为也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整个过程监督和指导过程中,要将重点放在档案基础知识、一些原始文件的签证操作方法等方面。在实践中,加强对竣工档案的形成,对整个形成过程进行全方位实时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并且适当给予相对应的指导意见。除此之外,还需要在实践中,将“三同步”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对施工现场进行深入的检查和分析。这样不仅能够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各个参建单位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而且还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各个分部工程具体验收之前,需要对档案的收集、编制进行科学合理的把控,这样才能够保证竣工档案的合理性和规范完整性。

2.4严格把控竣工验收档案质量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竣工档案是否达到项目的基本要求进行检查和分析。因此,地铁公司档案管理人员以及相对应的监理工程师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竣工验收质量进行严格有效的把控。特别是针对一些隐蔽工程而言,要对其本身的记录是否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3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档案管理质量,需要加强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个部门在竣工档案管理方面的水平。这样不仅能够从根本上促使交工验收期限得到有效缩短,而且还能够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姜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控制研究———以某轨道交通集团为例[J].北京档案,2018(03):32~34.

[2]陈红团.基于BIM技术的复杂水工项目管理模式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8.

[3]叶飞.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7.

[4]王一峰.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研究———以宁波轨道交通为例[J].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浙江省基层档案工作者论文集,2016(00):87~90.

第7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供电运行安全;防误操作;直流验电闭锁;接地线管理;电子化开票;视频联动监护

一、前言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来说,其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供电系统是城轨系统的血液,是至为关键的要害。一旦该系统发生问题或出现事故,将引起整个系统紊乱、终端堵塞、运输障碍,甚至危害乘客,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与社会不良影响.据统计仅2000~2010年间,某地铁公司单接触网停电挂地线环节就发生多起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影响了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营。此外,供电系统检修作业涉及到倒闸操作、检修操作、验电接地操作等,这些业务流程没有实现电子化,不能与工作票审批流程结合;数据信息没有实现网络化,各业务流程的数据不能共享;执行过程没有实现可视化,无法实时掌握业务进展;业务管理没有标准化,各业务分散管理,缺少一个完整的信息化电子管理系统。虽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多年,已形成较为严密完整的规章流程,并严格按规章流程来进行预防,但其代价仍然较大:人力物力大量被消耗,效率也极其低下.因此,随着当前轨道交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通过科学技术新手段来保障供电正常运转已经成为了必须推行的方向与目标.正因如此,建立一套完善、标准化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障供电作业安全可靠,使工作效率大幅提高,运行成本有效降低,已迫在眉捷.

二、供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轨道交通供电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供电防误操作框架的构建,其次是针对工作票和操作票框架的电子化处理,接着是安全高效的接触网检修接地作业模式建设、接地线的智能化规范管理建设、巡检作业的电子化建设以及现场作业远程视频监护建设几个方面。该体系建设需要核心解决的问题是,利用技术性的防误操作措施解决供电运行作业的安全性问题,利用电子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提高供电运行中的作业效率问题。

1全线整体性供电运行防误操作管理体系建设

目前地铁运营单位在供电运行安全管理方面大都制定了详细、完善的管理措施,但现行的规章制度基本依靠人来保障执行,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或现有技术措施仅关注局部功能,彼此之间缺乏关联,整体上考虑不足,不能满足轨道交通供电运行安全的整体性防误操作管理要求。因此需要从全线考虑,用技术手段进行整体性供电运行防误操作管理,因此我们需要从整体角度,用技术手段来对供电运行系统误操作的管理问题作缜密控制,同时,对包括电调监控中心(OCC)在内的变电、接触网分部、车辆检修分部(车厂线、DCC调度)以及桥隧线路分部等多部门,有序实现多人力、多地点、多层次、多交叉的协同作战、协调控制的综合防误操作管理机制。

2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的电子化建设

在我们国家大部分城市,地铁的供电系统所采用的工作票操作方式,几乎还是采用依赖人工进行传统纸笔书写,这样由于每个人写字风格都不相同,使得因为字迹潦草造成错误或者是因为各种出问题而重写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开票的效率十分低下。同时,因为没有一个标准化处理方式,大量的纸张工作票据和操作票据必须要经过人工管理和控制统计,使分析处理工作也极其困难。因为以上操作与步骤都必须经过人工处理,所以在进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审核的时候,对于流程的控制和把握就必须采用面对面交流或电话和传真等最为传统的方式进行人工干预操作,极易造成安全管理疏漏。因而,轨道交通供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还需要考虑构建具有电子化操作票、工作票的网上互联平台,可以根据当前需要的作业进行对应的工作票以及附属配套的模版生成,并且可以形成电子化的开票手段、逻辑误区预先判断功能、互联网流程流通转控框架构建和执行以及对应的全系统全流程管理功能。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网络出票功能就可以完美替代最为传统的工作模式,使工作的效率得以大规模的提升,并且在全程监控下,票据自身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也得到了最为全面、逻辑可靠的保证。

2.1基于接触网检修框架下的高效安全作业模式

当前我国各地铁公司对接触网检修的作业安全都呈现出一种“政策重视,操作忽视”的态度。尽管在管理制度上对于如何操作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技术上并没有进行十分严格的关联和匹配,技术手段对于这方面的控制辅助相对较薄弱,所以导致在这个方面所进行的操作中,时有误动的各类事故发生.考虑到当前接触网和接地的键鼠操作呈现出高频化和机动化的趋势,所以,地铁运行单位还需要拓开视野与专业安全设备研制厂家合作,对接触网直流验电闭锁技术进行研究,以实现验电操作和接地操作的强制安全联锁,保证接地作业的安全。另外,在进行停电检修时,由于某些特定操作十分不方便(比如挂接地线时就是如此)。所以,对接触网接地线的处理时,在安全基础上,还需着眼于接地位置和接地棒长度的特点,研究出一种能简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的验电接地装置,以解决接触网接地操作的安全和效率问题。目前,接触网智能验电接地方式有一种思路可以考虑,即通过一种智能化装置,对人工验电,网络验电以及接地操作等相应的功能进行充分的融合,并在接地和验电的过程中实现相互间的安全联锁控制,使得整个接触网在带电状态下无法进行接地的操作,这样就可以确保在进行接地操作时人员自身的安全。同时,在对验电和接地之间的方式进行大规模简化的基础之上,通过装置,利用最为方便的步骤操作,简明可靠地完成验电接地的基本操作,并且还可以通过远程的计算机后台智能化系统对当前条件下的运行情况进行自动判断,并进行辅助的遥控操作和激活,而不是沿用传统的施工人员携带验电棒以及接地棒等对接触网进行风险极高的操作。这样不仅使人身安全得到极为可靠的保障,还使得工作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

2.2巡检作业电子化与现场作业远程视频监护体系建设

为及时了解巡检人员是否按时巡检、巡检到位、巡检结果,掌握设备的缺陷状态,查询、统计、分析历史数据;同时实现现场电气设备操作及告警的视频联动监护功能,还应设计一套电子化巡检系统,规范设备巡检标准,量化设备巡检过程,建立设备评价体系,提供设备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保障巡检人员巡检到位,提高设备管理效率;研究一种远程视频监护技术,对现场和电气设备操作过程进行视频联动监护、告警联动监视、巡检联动监视、事故录像及回放等功能,以便实时了解现场设备的操作情况以及相关设备操作前后的运行状况,完成监护、告警、远方巡视及录像回放、事故追溯等功能。由此可知,轨道交通供电运行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设,可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成本,还可提高轨道交通运行检修的可靠性与科学性,以保障市民的日常出行需求,进而具有巨大的安全效率、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同时为未来进行轨道交通供电运行的方式由人工手动操作逐步转变成为智能化计算机操作开辟道路,为复杂的轨道交通是我修作业降低成本和风险,提升效率。

结语

从目前的轨道交通供电运行管理现状来看,运行单位迫切需要建设一套程序化、网络化、电子化、可视化的供电运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同时应推进该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实现轨道交通安全、高效率、低成本的运营目标。

参考文献

[1]郭德龙,张佳.城市轨道交通电力调度典型操作票系统[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6,9(10).

[2]宋大治,蔡彬彬.地铁35kV供电网络安全联锁设置[J].电气化铁道,2009(6).

[3]刘家军,刘博,安源,等.接触网作业地线的信息收集装置的研究[J].201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