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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范范文

时间:2023-10-19 10:09:51

序论:在您撰写地质灾害防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地质灾害防范

第1篇

区的地质环境较差,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一是开采煤炭资源而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且两种灾害相伴而生,具有重复性和群发性,主要分布在的村、齐家的村、的村;二是采石和修路切坡形成的崩塌,主要分布在乡等地,主要沿公路延线分布。全区共有地质灾害点53个、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5个(见附件1其中地面塌陷总计11处地裂缝计8处(6处、齐家2处)崩塌灾害点总计34处。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区内崩塌面规模以21110m-27150m居多,最大规模为301750m不稳定斜坡以陡崖形式居多,坡角大于60度的共有29处。不稳定斜坡中,修路切坡18处、采石挖砂15处、自然斜坡1处。崩塌的控制面主要为节理裂隙面,可能失稳因素是降雨、卸荷、开挖坡角、冻胀,多发生在6-9月份的降雨过程中或稍稍滞后,少数发生在春季。崩塌主要危害对象是公路、乡路、行人、车辆、村寨以及游人。

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是区的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也是区单位面积损失最重的地质灾害类型。区有4个采煤塌陷区,采煤塌陷区位于镇村内,面积4.76平方公里,包括沟、沟等地,由煤矿一井和煤矿开采形成。区内塌陷地质灾害点4处、地裂缝6处。塌陷区地面较平缓,大多为耕地,部分为林地,以形成10个圆形塌陷坑,与其伴生的地裂缝有6条。八面采煤塌陷区位于街道办事处八面村,面积2.38平方公里,包括屯等,由八面石煤矿西井和北井开采形成的耕地较多,有部分林地,区内塌陷点3处,形成3个长条积水坑。采煤塌陷区,位于街道办事处街屯,面积2.21平方公里,由煤矿和街煤矿开采造成的该区地面平缓,均为耕地,现已形成2个长条积水坑。采煤塌陷区,位于镇村内,面积6.60平方公里,包括前煤矿开采造成的该区地面平缓,均为耕地及村屯,现已形成2个长条积水坑,与其伴生的地裂缝有2条。地面塌陷及地裂缝主要危害矿井、民房及行人的安全,同时对部分耕地造成一定的破坏。

区还有一种地质灾害就是水土流失较严重,主要分布于槽地及低山丘陵区,诸河沿岸,形成因素主要是挖砂取土,开荒种地,过度放牧,破坏植被导致的水土流失,其危害主要是淤积河道、水库,耕地质量下降,破坏生态环境。

三、重点防范

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降水多集中在月,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履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国土资源、安监、建设、环保、财政、交通、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指导地质灾害工作监测、预防工作,从思想引起高度重视,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预防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主管副局长兼任。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方针,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知识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目标之一。

(三)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落实预防措施。

1.根据《报告》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A.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A1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

A2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B.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B1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C.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C1崩塌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D.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广布于区内中部槽地及河谷平原。

2.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异常现象时,禁止采矿、伐木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煤矿在大雨以上天气时应采取停产措施,防止大雨冲垮井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各乡镇街道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

4.有地质灾害点分布的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责任,填写责任表,明确乡镇(街道)村责任人,群测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各采矿权人及相关单位要无条件地接受监测,群测人(监测人)每月监测一次,汛期加密监测,并做好记录(存档)有异常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汇报。由国土资源分局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与村两级填写此卡,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监测人可根据需要设定人数,各乡镇(街道)村级监测网络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沟通。

5.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采矿权人要依法有序开采,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开采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要提出防治计划和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6.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启动《市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7.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全区自然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进行。对由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对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由责任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区国土资源部门参加。承担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具有资质。治理之前要做好预防,如对于修路切坡形成的崩塌做护坡,对崩塌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采石场可按安全要求阶梯式开采,控制开采面坡度;煤矿对于地面塌陷尚未稳定且受损严重的民房应拆迁新建(避让措施)对于塌陷稳定,受损程度较轻的可采取定期加固维护等措施加以防治。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

一组建群测群防网络,建立防灾责任制。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实施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及监测人员的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的巡回检查计划,并组织群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重要隐患点做好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避让和抢险救灾工作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上报有关资料,保证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镇(街道)级(二级网)负责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巡查、险情上报和抢险救灾工作,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

村级监测网(三级网)负责逐点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对地质灾害实施长期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出现灾情或有险情预兆时及时上报,组织村民实施防治措施,制订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路线,实行自救工作等。威胁公路、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设施的主管部门及采矿权人也要参与监测工作。区级预警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在电视上预警公告,并电话通知二、三级监测网,村级预警要采用广播和上门通知等形式进行。

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是区内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为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汛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区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各乡镇(街道)值班办公室设在本级政府内,负责本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有条件的村也应设立值班办公室,如不能设立,也要保障信息畅通。经监测,有重大灾情发生时,区政府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报告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二、三级监测网络)应当立即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速报、月报工作,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进行速报。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对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因未及时上报导致灾害损失增大的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35号)有关规定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并追究领导者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第2篇

(一)重点防范时段

我镇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5-7月的梅汛期和8-9月的台汛期。由于梅汛期集中降雨易引发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暴雨天气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根据我镇地质环境特点,当出现每小时雨量大于30毫米的强降雨时及雨止后的一段时间内(根据山体高差不同约3-48小时)和出现连续3天中到大雨及较长时间阴雨天气时,需重点防范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除了梅汛和台汛期之外,我镇每年冬季的雨雪冰冻期,也易引发地质灾害。这是因为一方面冰冻和融化使岩土体热胀冷缩,易引起开裂形成崩塌;另一方面由于冰雪融化后,水渗入岩土体内容易引起滑坡。因此,处于山区的单位和个人应注意防范雨雪冰冻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治区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滑坡、崩塌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为我镇的西部山地丘陵区,其中塘埠村、奇鹤村、彭公村、西安寺村、长命村、里窑社区、杨梅坞社区为滑坡和崩塌高发区。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有104国道04省道。104国道彭公村路段和04省道塘埠村路段存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需要重点防范。山区公路主要指乡级和村级公路,因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公路等级低,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较多,需要重点防范。

3、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山区群众切坡建房所形成的人工边坡大多数缺乏应有的支护,在长时间降雨或强降雨时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而且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重点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周边、河道两侧、风景区、电力等已建或在建基础设施。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加强重点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汛期前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5、其它建设工程。主要是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企业、废弃矿山和在建工业项目等。各所在地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加强监管,做好汛期前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主要防治任务

(一)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预警与监测

要逐步深化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水平和准确率。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瓶窑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地质灾害气象实时预警信息,开展地质灾害气象实时预警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完善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台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责任人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加快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步伐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应协调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严格管理,确保治理任务的完成。对于小流域泥石流隐患沟谷,应加强监测,并根据其易发长度和危害性大小排出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计划,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消除或减轻其危害。对自然因素引发的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监测责任人,并尽快进行治理。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应按计划做好治理资金的筹措,确保治理任务完成。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

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在进行村镇规划,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要躲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确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建设的,必须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规划时,必须依法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近年来,受台风暴雨,雨雪冰冻及人类活动影响,不少山坡和坡脚出现了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着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全面调查,充分收集已有地质灾害调查资料,采用遥感译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要通过调查,查明可能遭受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和人群聚集地。对经调查确定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逐一明确监测方法,制定防灾避险预案,提出防治措施,排出治理计划,尽快治理。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各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避险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瓶窑”、“和谐瓶窑”的主要内容。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汛期来临前,各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交通沿线的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措施。汛期来临时,各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和乡村公路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凡是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尤其是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员,负责当地地质灾害检查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在汛期前应对各地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认真执行地质灾害“三同时”制度

第3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9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明电〔2008〕31号)和全国防范地质灾害电视电话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强降雨地区及受地震余波影响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灾隐患排查,查明灾情险情。一是目前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9月9日我县强降雨达到104.6毫米,至9月底还将有几次强降雨。各街镇乡应对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对已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点的,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并定期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二是迅速开展地震余波和强降雨后新的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监测工作,发现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并及时疏散受直接威胁的群众,设立警示牌、警戒线,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县国土房管局接到速报后,要立即派地质灾害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作应急调查处理。三是经县国土房管局确认的“首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项目,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抓紧做好迎接验收工作,若已处理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灾情会商,密切关注灾情。各街镇乡国土房管所要积极主动,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各相关责任单位联系,搞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掌握未来余震信息和气象降雨信息,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落实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第4篇

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市气象局天气预测,年我市主汛期(4-6月)降水量约为1000mm左右,较常年(多年均值为853.3mm略偏多,由于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局部地区有洪涝与内涝发生。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综合气象部门降水趋势预测以及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形成机制进行分析,预测年我市汛期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将略高于常年。集中降雨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将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大量发生。主汛期(4-6月)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依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的要求,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重点防御乡镇要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机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要及时组织专家调查,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措施。同时,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他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重点防御区域,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通讯疏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险情或灾害。

(三)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

要健全完善市、县、乡(镇)村(或矿山企业)和重点危险点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信息。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须在4小时内,向市、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政府演讲。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演讲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连续集中降雨达80毫米时,要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年已将市镇村石塘等22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实地调查,编制外地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对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要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对一些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同时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组、监测员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重点防御区域和隐患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重点培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长、乡村干部和监测人员,要组织全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增强地质灾害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第5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范;治理

引言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它为人类生存繁衍提供了适宜的居住环境和丰富的物质资源,也在制造着各种各样无情的地质灾害。目前,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和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人类工程,使地质环境不断发生剧烈变化,导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人类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工程活动的加剧,决定了人类所面对灾害事件概率的增加。

一、地质灾害的影响及分析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等特点,地质灾害特征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且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的发生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它的发生或多或少地伴随着一些前兆,掌握这些前兆对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意义。

(1)滑坡发生的前兆

滑坡发生的前兆有:泉水复活、土体上隆、岩石开裂或被剪切挤压的音响、坍塌和松弛、变形发生突变、裂缝急剧扩张、动物异常惊恐、植物正常生长发生变化。

(2)地面塌陷的前兆

地面塌陷的前兆有:泉井的异常变化、地面变形、建筑物倾斜开裂;地面积水冒气泡、植物变态、动物惊恐等。在地面塌陷的同时或地面塌陷之后往往会产生地裂缝。

(3)泥石流的识别

泥石流实质上是滑坡和崩塌的次生灾害。它的识别特征是: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

二、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1、地质灾害治理的意义

在人类对地质损伤和地质灾害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造成地质损伤的因素的经常性控制以减少灾害发生或者采取措施使地质损伤减少到不致发生地质灾害的程度,这个过程叫灾害治理。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实际治理工作中就应该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损失或者把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类对地质损伤的认识是微乎其微,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又往往局限于天灾人祸的范围之内――视之为“洪水猛兽”,表现为在地质灾害面前的束手无策,对地质灾害的治理更是处于自发的状态。直到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在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的过程中人逐渐占据主导的位置,人类对地质灾害治理才赋予了自觉的内容。

2、 滑坡的治理

滑坡是一种严重的地质灾害,由于它经常中断交通,堵塞河道、摧毁厂矿、破坏村庄和农田、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而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近二十年来,特别是“国际减灾十年活动”开展以来,国际上研究和防治滑坡灾害空前活跃,各项研究进一步扩展深入,防治工程措施也在完善已有措施的基础上向轻型化、小型化方向发展。滑坡崩塌发生多为5~8月份的雨季或台风暴雨季节。

滑坡灾害实例证明,短时间对浅含水层的过量补给,在岩层陡峭地区是形成滑坡的主要因素。根据滑坡灾害的成因、成灾情况,结合防治工程客观条件及经济因素,滑坡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如下:

(1)引、排水工程,是治理滑坡中首先应考虑的措施,包括地下和地表引、排水工程,其中地下排水有平孔排水和虹吸排水等类型。

(2)减重和反压工程 ,减重和反压工程师经济有效的防治滑坡措施,已得到广泛的应用,特别对厚度大的主滑坡和牵引段滑面较陡的滑坡效果更明显,但对其合理应用则需先行准确判定主滑、牵引和抗滑段落,在前者部位减重,在后者部位反压。

(3)地层的固化、改良,通过压碱、压化学物质,压浆等方法可以达到固化地层、提高滑带土的强度、增加自身抗滑力的目的,遇到深层裂缝,用压浆技术可充填裂缝。

(4)压脚加载工程,在工程环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在坡脚加载方法达到锚固目的

(5)支撑工程,为防止滑体或岩坡滑动,在探明滑动面的深度、基岩岩情地前提下,常采用一些支撑工程。支撑工程是滑坡治理的主要手段,主要技术措施有锚杆+喷射砼、锚索、挡土墙、锚索抗滑栓、锚索+地梁(或框架梁)等等,辅助措施有梁间的CAP、\CW等防护技术。

3、泥石流的治理

泥石流是我国山区常见的一种自然现象。它常发生在山区小溪沟,是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泥石流引起形成过程复杂,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历时短暂、破坏力大、因而成为山区经济建设的一大灾害。据不安全统计,全国山区铁路沿线已发现泥石流1010处。从分析泥石流基本特征出发,分析泥石流物质成分、来源入手,调查其流域环境、流态、形成规律,用钻探勘察了地下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含水层深度、厚度、浸烛基准面变化、基岩性质等),探明泥石流形成机制,进行砾石、砂、水的分类、排队,提出了以此为基础的治理工程技术措施――挡、导、储、护措施,施工挡坝顺序为(自下而上): (基础注浆)网结+打基桩封堵坝(中间加水泥板墙,下留排水孔道)+排水(用沟孔排水,实现砂、石、水分治)+基桩顶端加水泥盖板(补强坝体)+石加载+生物治理(种速生多根树、草)

4、崩塌的治理

崩塌是一种极为普遍和直观的地质灾害现象。陡峻边坡崩塌主要受控于节理裂隙和结构面的组合,其活跃程度取决于卸荷裂隙的扩张与扩展。崩塌防治的理论依据就是加固已经形成的危岩体,阻止危岩体脱落,并且阻止或减缓卸荷裂隙的扩张和卸荷裂隙区的扩展,保持边坡的相对稳定性。我们对崩塌的防治总是有目的的,因此必须对形成边坡崩塌的具体条件,如岩石结构面和各类节理裂隙面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并分析崩塌的形成机制和扩展趋势,再结合具 体防治目的,才能有针对性地对边坡崩塌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下面列举几类常用的防治方法。

(1)锚固与挂网喷护

在裂隙较为密集的卸荷裂隙区和危岩区,在清除部分危岩体的基础上,用锚杆加拣网喷护锚固危岩体,以达到减缓卸荷裂隙的产生和卸荷裂隙的扩展,以及加固已经形成的危岩体的目的。这是防治崩塌最常用的方法,也是适用性最普遍的方法。在设计加固工程时,要充分考虑边坡岩体的结构与裂隙面特征和卸荷裂隙的扩展特征。将卸荷裂隙扩展的牵引带作为重点加固区布置镂圈工程。牵引区加固后可以阻止或减缓扩展区卸荷裂隙的扩张以及卸荷裂隙区的扩展。

(2)支撑加固

对较完整的悬挑危岩体可以采用支撑的方法加固,以保持危岩体的稳定性。这是临时性的防治。

(3)遮挡避让

对直接加固困难,或加固成本裔的高陡危岩边坡,可以采用遮挡避设的方法防治崩塌危害。这是针对如铁路和公路等线路工程经过峡谷区,采用的对边夹坡崩塌的防治方法之一。

三、结束语

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在开展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及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基础上,采取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以及主动防护与被动防护相结合的综合流治理方案,可有效防治地质灾害。

参考文献:

[1] 王芳太,黄云龙. 浅谈地质灾害控制因素与安全对策[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1,8(4)

[2] 地质环境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问答[J].湖北地矿,2001,15(3)

[3] 张卫东.浅议地质环境及其管理[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2,15(3):31-36

第6篇

地质灾害是危害社会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具有危害性大、破坏性强、难预测等特点。当前,地质灾害的种类多样化,其中最为主要的地质灾害有:火山、地震、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崩塌等,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对自然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而且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图1所示,是我国2008年至2014年间,因崩塌滑坡所造成的死亡人数。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到玉树地震,表明我国是地质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因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图12008年至2014年间,我国因崩塌滑坡所造成的死亡人数纵观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有着显著的特点:

1)地质灾害的诱因是多方面,其发生、发展及治理,主要随着人类活动、地理环境利用等的开展而出现。也就是说,人类在矿产开发、森林利用、大型水库建设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对自然环境形成了一定影响,这也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

2)地质灾害防治具有地域性、公益性等特点。在不同的地域环境下,所面临的地质灾害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如,在我国南方,雨水季节,则特别需要防范山体滑坡、洪涝等地质灾害;而在我国西南方,是地震较为活跃的地带,地震防治工作是重点。

3)地质灾害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生命财产安全。并且表现为:估损难、续发性强等特点,这也就强调狠抓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2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必要性

在改革开放深化推进的背景下,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大环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全前行的重要支撑。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大、影响面广,且难于防治。如何在自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最大能力范围内防治地质灾害,是新时期社会发展、地质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首先,地质灾害爆发具有突发性、持续性,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人类活动与自然作用的结果,人类日益频繁的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形成了较大影响。为更好地维护自然环境,稳步推进文明社会进程,应狠抓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将各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除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多达300-600亿元,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显然是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表现出显著的必要性。其次,地质灾害可预报、可监测,这也就强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当前,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在地质灾害防范上,已取得了诸多的科技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地质灾害的防治能力。但是,地质灾害防治关乎一个国家、地区的稳定发展,关系到人民百姓的生产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逐步强化并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体制,强化地质灾害预测及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对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威胁。

3地质灾害有效防范的工作策略

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强调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各方工作。在笔者看来,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法制上、监管上和制度上,全面深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那么,具体而言,地质灾害有效防范的工作构建,应切实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3.1进一步夯实政府的主导地位,强化职能部门的防治效力

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大、防治难度大,这都强调防范工作思的推进,应强化政府为主导下的工作开展。首先,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在防范工作中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切勿出现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工作现状;其次,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工作序列之中,明确工作的重要性。对于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组织”,无论是在人员配置,还是在资金支持方面,应做到应保尽保,并建立地方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有效开展。

3.2推进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力度

当前,我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处于被动状态,这很大原因在于法制建设进程缓慢,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在依法治灾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因此,在深化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之下,我国要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工作,通过完备的法律依据,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在地质灾害监管方面,应做到统一部署、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进行信息监测,做到监测全天候、责任不落空。

3.3逐步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保险制度,推行分级管理模式

地质灾害所带来的危害性是巨大的,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强调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当前,我国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强化制度在预灾、保灾、补灾和监灾等方面的功能。首先,为配合当前的制度建设需求,应建立各种制度和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行;其次,要在科学合理的原则之下,对地质灾害进行“等级”划分,并推行分级管理模式,确地质灾害保险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4结论

第7篇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镇、村防治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导,一旦发生突发灾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指导、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重点检查南部山区的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加强地质状况监测,认真分析判断其发展趋势,提出合理建议,确保群众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汛期排查巡查

各镇、各有关部门对人群密集区开展经常性险情巡回检查,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可能构成威胁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监测预警范围,落实监测责任人;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要加强各项防灾措施的检查落实,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应急预案,重点检查规定出现险情征兆时的预警信号、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和临时避险场所的落实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警戒警示标志标线。发现险情,应果断实施临时避险,撤离相关人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汛期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前期地质灾害排查结果,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分析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告知所在村组、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的群众。特别要根据气象预警预报判断发生险情灾情可能性大和较大时,加强值班,加密监测,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县上将在汛期内不定期对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进行检查或电话抽查。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群测群防工作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人员队伍。要为群测群防人员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夯实监测责任。同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灾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