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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趋势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剪纸艺术是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体现了传统审美观念、价值观念以及人文观念,是一种本原艺术,并且具有生生不息、世代相传统的特点,更是我国民俗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剪纸艺术更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剪纸艺术的发展趋势问题,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剪纸艺术的科学发展,而且对于推动剪纸艺术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我国剪纸艺术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我国文化产业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剪纸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重要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剪纸艺术具有地方特色,从我国剪纸艺术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地方特色已经成为我国剪纸艺术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除了祭祀、喜庆、过年等民间活动之外,还出现了具有商业需求的剪纸艺术品类,比如佛山的剪纸艺术就是已经有800多年历史、具有一定商业需求的艺术品类,在写、记得、绘等方面具有自身特色,特别是写色、衬色、纯色三类刻艺更是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另一方面,我国剪纸艺术具有重要保护价值,从我国剪纸艺术来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具有很强的保护价值,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传承价值,这主要是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工艺价值都很强,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剪纸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还受到一定的局限,特别是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剪纸艺术市场化进程不快,制约了剪纸艺术的科学发展。
二、我国剪纸艺术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我国剪纸艺术的深入分析,尽管当前我国剪纸艺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保护与传统意识较弱,制约了我国剪纸艺术的健康发展。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文化产业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
(一)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传承化的方向发展
剪纸艺术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推动剪纸艺术的文化传承已经迫在眉睫。特别是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新形势下,我国剪纸艺术将在保护的基础上,朝着传承化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国家以及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剪纸艺术的传承工作,比如可以建立博物馆进行保护和传承,再比如还可以将剪纸艺术纳入到“文化创意”当中进行推广和传承,同时也可以采取学校教育的方式进行传承,这样能够使我国剪纸艺术的传承得到拓展。比如在创作题材方面要进行创新,可以在灯具、瓷砖、衣服等应用剪纸题材,这样能够使剪纸艺术的传承更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二)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剪纸艺术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人们对剪纸艺术的喜爱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积极推动剪纸艺术产业化进程,提升剪纸艺术与产业的融合发展能力,对传统剪纸艺术进行改造、升级和创新,融入现代元素,并且要让剪纸艺术“走进企业”,激活民间资本,投资剪纸艺术,进而能够使我国剪纸艺术的产业化发展更具有支撑作用,更能够推动我国剪纸艺术科学发展。
(三)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大力实施市场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市场具有决定性作用,随着剪纸艺术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剪纸艺术不仅具有强大的艺术价值,而且还会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剪纸艺术的经济价值以及实用价值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这就需要积极推动我国剪纸艺术市场化进程,将剪纸艺术与市场需求、市场趋势等紧密结合起来,比如地方政府可以建立剪纸艺术集散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再比如还可以采取“技术+企业”的方式,使剪纸艺人与企业进行合作,提升市场化水平。通过对剪纸艺术进行市场化运作,能够使我国剪纸艺术不断走向市场、走出国门、走向艺术,影响力将得到提升。
三、结语
综上所述,剪纸艺术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不可匮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剪纸艺术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在保护与传承方面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在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新形势下,国家和各级政府、广大市场主体越来越重视剪纸艺术的发展,未来我国剪纸艺术将朝着传承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个案:昆明曲剧的发展和历史成就
由扬琴说唱为主要表演方式演变发展而形成的昆明曲剧,是云南所有戏曲剧种中最年轻、阵容最“简陋”、最能反映昆明时代面貌和社会发展,并深受昆明人民所喜爱的民间表演艺术。昆明曲剧1957年确立剧种名称,但这个剧种发展到今天,却面临着失传困境。其整个发展历程只有短短的50年,在这短短的50年里,昆明曲剧从一个作为民间艺人的“街头小戏”,发展成为登上“大雅之堂”的在全省都具影响力的地方剧种。
昆明曲剧的前身是产生于清代的扬琴说唱艺术。解放前。昆明扬琴说唱仅仅是一些瞢目艺人(盲人)走街串巷的街头小戏,三两艺人相邀、一把扬琴、一把二胡、几个唱段就是扬琴说唱的全部阵容了。建国后,为了繁荣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娱乐,这些瞽目艺人由政府组织集中起来。与滇戏、花灯、京剧等戏种同台演出,得以吸收其他戏种的精华并加以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曲艺。为与外省曲剧相区别,所以命名为“昆明曲剧”,并于1957年成立了昆明人民曲剧团。为吸引观众、保持曲剧活力。一代又一代的曲剧工作者不断对昆明曲剧进行完善和发展。在音乐创作上,首先对那些瞽目艺人所掌握的扬琴音乐进行收集、记录、整理,记录整理出近200个曲牌。逐步建立了以大调为主、小调为辅的唱腔体系。随着剧目在舞台上的增多和实践,曲剧音乐由原来的曲牌音乐逐渐过渡到板腔音乐,通过节拍、节奏、速度、旋律的变化来表达各种戏剧情节和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乐器伴奏也由两大件(扬琴、二胡)发展为高胡、扬琴、二胡、板胡、中胡、大提琴、小提琴、贝司、琵琶、月琴、笛子、笙等以及管弦乐队伴奏。昆明曲剧音乐经过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以板腔体为主、曲牌体为辅的声腔体系,并因其极富地方特色而深受欢迎。在剧目创作上,紧抓时代脉搏,不断推陈出新,创作、改编、移植了200多个剧目,其中90%为现代剧目。截止到2002年,昆明曲剧就已经演出万余场次,观众达六百多万人次。其间。、郑律成、、凌子风等文化名人都先后观看剧目《祥林嫂》,并给予肯定和指导;曲剧团还多次为昆明军区举办慰问演出,受到广大官兵的欢迎和赞誉。表演剧目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表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创作演出的《土官斩子》、《啼笑姻缘》参加全国第四届映山红民间戏剧艺术节获得文化部颁发19项奖励;2000年,受文化部选派,曲剧团参加了在埃及举办的第11届伊斯玛丽亚国际民间艺术节,排练剧目在艺术节上连演九场。深受观众欢迎和各国艺术家的赞誉。
现状:生存环境面临挑战
到了20世纪80年代,面对来自影视文化的冲击,戏曲行业不景气,市场日益滑坡,观众日益萎缩,很多戏剧团体或关停并转,或解散自谋出路。作为盘龙区惟一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全省惟一的集体所有制剧团,昆明人民曲剧团同样面临严峻的困境。但是怀着对昆明曲剧的热爱和不能让传统优秀戏种消亡的信念,曲剧团在盘龙区委、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自力更生、不断进取,以改革谋生存,多次渡过发展困境。1983年,剧团进行了改革,精简人员、分流下岗,将富余人员转向其他经济开发项目,以渡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主流文化单一化和娱乐方式多元化的冲击,戏剧演出市场进一步萎缩,以副养文已经不能满足曲剧团的发展需要,大批演艺人员要么待业在家,要么自谋职业。时至今日,曲剧团已经面临道具装箱、鼓乐入库的局面。
保护:时间紧迫困难多
正如国务院在2005年为设立“文化遗产日”下发通知中指出的,“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论是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还是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都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据调查了解。在过去的50年时间里,昆明曲剧在发展过程中,仅仅保留了一些剧照、剧本、曲谱以及部分录音,大量的资料都散失了。为了更好地维护历史的真实面貌,保存历史记忆,盘龙区档案局的同志克服种种困难,积极与原昆明人民曲剧团有关同志联系,争取将现存的昆明曲剧团的档案资料收集进馆。目前,盘龙区档案馆已接收昆明曲剧档案资料478卷。其中,剧本76册、曲谱85册、磁带235盒、光盘38盘、250G硬盘1盘、照片43册817张。
尽管档案馆同志不辞辛苦,多方努力,但工作中仍然面临各种困难。就目前而言,保护工作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资金问题。目前昆明曲剧档案的调查、收集、整理和为了全面真实再现昆明曲剧表演场景而组织曲剧艺人展演进行现场录制音像资料,以及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座谈等都需要不少的资金。档案馆的业务经费不能满足需要。
第二是研究力量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坚持其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如何抢救、如何保护、如何挖掘、如何研究都是需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发展:政府保障多方参与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口头传承、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关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以及与传统手工艺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体现出社会的悠久历史和文明程度,也能发挥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于调动和传承传统文化资源,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对于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构建良好的国家文化形象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滞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相对滞后,由于资金技术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缺乏正确的开发利用。国家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问题得不到系统的解决,保护标准和规范以及收集、调查、整理、记录、建档、展示、利用等工作不够完善。保护、管理资金不足观念滞后表现在:首先是轻视或忽视民间文化在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是在认识和实践及法制建设中,“文化遗产”被“文物”所取代,“文物”保护被等同于对整个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得不到足够重视;再次是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是一种客观必然,主张任其自生自灭,无须保护;最后是认为目前国家财力有限,无暇顾及,等经济高度发达后,再进行保护。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对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二)过度开发。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着重视开发而轻视保护的弊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淡薄,仅仅看重申报的数量、开发的价值,轻视保护和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物质化”功利倾向严重:一方面,要奋力挤进国家级“遗产名录”;另一方面,对一些文化遗产过度开发。某些地区特定时期的生活习俗,如“拉纤”、“走婚”、“裸浴”等在一些地方被滥用。其中很多表演是为了迎合游客口味的“大胆创新”,完全改变了原生态内涵。很多地区将文化遗产变成了一种赚钱的工具,迫不及待地挂出去展览,或张贴醒目的商标变成商品,试图卖个好价钱。掠夺性开发、破坏性建设、企业式经营等现象,已成为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难点。
(三)缺乏相关人才培养。教育领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足够重视,导致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脱节。在我国大学的教学课程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科很少,学生不能在受教育过程中了解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国家不能培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要的社会人才。新时期,年轻人的生活充斥着网络、娱乐、西方节日等环境中,越来越远离民族的传统文化,丧失了对民族文化的关注与热爱,中华民族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民间非物质文化将面临断裂的危险。
(四)遗产传承问题不容忽视。受市场经济和现代文化冲击的和影响,愿意学习传统技能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致使民间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许多项目的传承人大多生活在农村,由于受到项目本身级别限制等诸多原因,仍然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依靠儿女们来赡养度日。因此,补助一批民间艺人是当前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至关重要的环节。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通过出台政策、补助经费、创造条件等方法来放慢我们与传统文明渐行渐远的步伐,将原汁原味的民间特色鲜活地展示在民众的面前,可以说,这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趋势
在全球化、信息化、商业化社会环境下,一些传统文化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和形态、功能和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或不再存在,作为传统社会表达方式的传统文化由于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而逐渐走向消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就是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日趋严重的危机。传统的、多样的民间文化受到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这种冲击的结果绝不仅仅意味着个别文化片段的毁灭,而是意味着多样性文化的生存空间的改变。在我国,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文化生态区保护已成为“非遗”保护最为重要的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静止和固态的,它需要在发展中生存,在传承基础上不断创新,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年龄老化,传承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传统技艺和艺术种类面临消亡的危险。保护和传承这些人类弥足珍贵的遗产是21世纪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必须面对的一项重大课题。
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日趋严重的危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建立,其意义在于成功地保护了一大批世界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类文明史保留下众多弥足珍贵的财富,促进了世界各国文化交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战略正在向多元化、科学化和综合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文化、科学、历史、美学、经济和社会价值。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重要的进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和当地居民共同参与,建立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管理体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同样要以战略性发展眼光认识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国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觉保护意识,积极倡导各族人民热爱、珍惜、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
参考文献:
[1]孙克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进展[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4:54-60.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立体保护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7-0263-02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提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一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五大方面。
之所以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原因在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世界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性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迅速消失或弱化。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大课题,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或地区的民众代代相传、世代延续中逐渐积累形成的,并且在历史长河中不断进步和发展的独特的地方性知识,其存在本身亦即是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最佳证明。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成为了保护人类文明多样性的必由之路。
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将其纳入博物馆,而是要进行传承。正如有学者所说,“将无形文化遗产搜集并记录下来固然重要,但说到底,做成标本存入库房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真正目的是想让这些活生生的无形文化遗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畅游在中国文化的海洋里,生生不息,永无穷尽。”这就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传承,在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与内涵以一定的传承制度和传承方式加以保存和延续,在代际之间的纵向传播和承续,世代相传,绵延不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源于自身存在的实际需要,一旦传承停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也随之殆亡。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们往往无法触摸,在传承过程中难以把握,具有活态性的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表现形式——口头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各种知识和实践等等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它无时无刻不在流动和变化,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是发展的而非停滞的,是有机的而非机械的,是“现在进行式”的而非“过去完成式”的。这就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被实践,而无法被复制,而且每一次实践都是不一样的版本,每一次实践都不完全相同,每一次实践都是对上一次实践的失真,这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出了挑战。
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的的特点和传承的需要,我们认为,生产性方式保护是一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态和传承特点的保护方式。所谓生产性保护方式,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根据这个定义,生产性保护的核心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该是消极的、僵化的博物馆式保存,而应该是在不违背、不破坏其核心价值和关键技艺的情况下,将其引入生产和流通领域。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中去,适应现代人的需要,从而让现代人能享受到悠久的历史和文明遗留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到积极的保护。从这个角度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方式保护,是一种更具生命力和延续性的保护和传承方式。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作用
(一)生产性保护能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
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是生产性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首先是人,是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贵知识和精湛技艺的承载者和传递者,只要建立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才有可能把宝贵遗产从人亡歌息、人亡艺绝的濒危绝境中抢救回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市场获得价值,才会吸引更多的传承人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行列。
(二)生产性保护能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适应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一定历史相关联的人的活动,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形式,又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依存。只有通过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才能重新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价值,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这是因为,历史在变化,人的观念、取向、喜好也在发生改变,适者生存的道理不仅适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传统文化技艺的保护。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上要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生态性、生长性,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过去时”、“完成时”,也不是静止的,它自身需要自我更新,适应现代人的审美观念。
(三)生产性保护能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能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它们往往无法触摸,难于把握,容易被忽略,甚至受到损坏不易觉察。而采用生产性保护有助于将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变为现代产业经济资源,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的意识和积极性,开发出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取得较好的效益。
三、推进生产性保护的经验借鉴
(一)从平面保护走向立体保护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对技艺、传承人的平面保护,也不能只局限于对于理论方面的研究,还需要在纵向上去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生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化浪潮的汹涌而至,为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在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挤压甚至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现代化“荒漠”上仅存的“绿洲”,单纯的对“绿洲”进行维护已经很难抵御现代化“沙漠”的侵袭,只有适应现代化大气候的需要,融入现代化大气候,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更好地得以保存。然而,一直以来,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上重保护、轻开发,忽视了作为一个活态文化表现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本身传承中,必须为社会需要才能继续存活这个现实。虽然现代化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但是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一个转型的良好契机。借助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手段,我们可以用更加科学、系统的方法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法、特色做完整的梳理。
(二)从消极保护走向积极发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期阶段,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抢救即将消亡的一些技艺,是不可避免的,但抢救之后,必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上下更大的工夫。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性,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式。某种程度上,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推广的所有方式,如建立品牌、形成规模、扩大影响等都是可行的方法。而在这个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性无疑是最重要的,只有充分调动了传承人的积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发展才有可能。对传承人的保护,所注重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要重视精神上的关怀,最重要的是要在尊重老艺人的前提下,督促和帮助他们完成对自身技艺的整理和再发掘,让他们不但靠手艺吃饭,更能把手艺发扬光大。而这就需要顺应时代的要求,就是要通过运用市场经济的动力,依靠自身产生的效益来保障其传承,无视社会发展趋势的保护方法是无法长久的。从沧浪区的实践可以看出,这就意味着要杜绝急功近利的摧毁式“挖掘”,而是将现代企业方式和理念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邀请懂经营、会管理的经营人才、策划人才和传承人共同探讨研究,最大限度地集中资源、汇集人才,发挥各自优势,在具体的空间和较长的时间内搭建分享经验、知识和实践的平台。如此,才能找出一条比较容易成功的发展方式,才能让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现代化。
(三)从单纯保护走向融入生活
德国著名的思想家赫尔德认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有机体的最隐秘体现,是民族特性的根本。每一个民族都在自己的文化中实现着属于自己的幸福,构成了自己的幸福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来自历史、来自传统,对它的保护和挖掘过程,是维护本民族精神生活与文化传承工作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对中华民族民众精神的挖掘,就是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的精神依托的过程,就是民族文化自我觉醒的过程。因此,我们进行非物质文化保护,通过各种手段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潜力,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生活中存活,其最终目的还是让它回到民间,回到养育它的社会环境之中,因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才是非物质文化发展的根本和前进的动力,只有人民群众自发的遵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化为现代人生活的内容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才真正获得了长久存在的可能。在沧浪区的实践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跟上了时代的步伐,成为了人们日常的谋生方式、娱乐手段,在当代人们的生活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高理想。从单纯保护走向融入生活,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才拥有一片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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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45.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旅游开发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借助旅游加以开发、利用与发展,这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并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随着世界、国家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相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列入名录的遗产项目给遗产地带来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们对不同文化现象的好奇与探究是必然的,无形中促进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集中在偏远地区和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民族成分构成最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云南省为例,云南省率先确立了“文化立省”大战略,旅游业作为云南省文化产业的主导行业,并成为该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云南省还设计了多条民族文化旅游线路,如西双版纳的泼水节、“二月街”民族节、苗族“赶花节”等。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
1.生存环境恶化,开发工作困难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技术的发展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第一,是对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够;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
2.开发模式单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遗产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决心。但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遗产地居民的极大热情往往会导致对科学规划工作的干扰。近年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馆在一些地区比较时髦,致使有关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观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人造景观泛滥,导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仅发挥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反而会使遗产地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3.资金投入不够,开发力度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区或偏远的民族地区,而“老、少、边、穷”一直是用来特指这些地区的同义语。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则不可能变成现实的旅游产品。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整体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开发力度,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至今还未开发利用。多数地方没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旅游开发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开发式的保护措施,文化遗产才会活生生的传承下去,才不会让我们的文化遗产消失。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一)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一个地区的旅游业越发达,当地居民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赖于旅游业,他们对当地的文化和自然环境就越重视,自然也就会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护。事实上,许多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品、传统食品、戏剧曲艺、民风民俗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才得到重新发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这种源于经济原因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能够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联系,则这种保护就将获得更为有力的保证。
(二)旅游开发可以为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发展旅游业,资源是基础,吸引力是关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有利于弘扬地方与传统文化,进一步惠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如过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是靠国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财政拨款,旱涝不保,难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而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将参观游览的门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而使得保护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资金。
(三)旅游开发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贡献,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场上占据的优势而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被开发利用。许多原先几乎被抛弃的文化遗产不仅随着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获得了新生,而且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通过这些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人文旅游景观的再现和重组,一方面展示了少数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创造力,重新唤起了各民族成员的历史记忆,增强了内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体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获得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新的认知和再认识,总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动了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传统文化变迁朝着健康的方向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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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丽.我国博物馆特色旅游开发刍议[J].经济地理.2003,(1).
[3]李宗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J].知识产权,2005,(6).
论文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便成为目前公认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保护工作的更好开展保护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借助旅游加以开发、利用与发展,这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并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随着世界、国家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相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列入名录的遗产项目给遗产地带来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们对不同文化现象的好奇与探究是必然的,无形中促进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集中在偏远地区和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民族成分构成最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云南省为例,云南省率先确立了“文化立省”大战略,旅游业作为云南省文化产业的主导行业,并成为该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云南省还设计了多条民族文化旅游线路,如西双版纳的泼水节、“二月街”民族节、苗族“赶花节”等。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
1.生存环境恶化,开发工作困难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技术的发展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第一,是对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够;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
2.开发模式单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遗产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决心。但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遗产地居民的极大热情往往会导致对科学规划工作的干扰。近年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馆在一些地区比较时髦,致使有关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观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人造景观泛滥,导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仅发挥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反而会使遗产地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3.资金投入不够,开发力度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区或偏远的民族地区,而“老、少、边、穷”一直是用来特指这些地区的同义语。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则不可能变成现实的旅游产品。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整体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开发力度,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至今还未开发利用。多数地方没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旅游开发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开发式的保护措施,文化遗产才会活生生的传承下去,才不会让我们的文化遗产消失。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转贴于
(一)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一个地区的旅游业越发达,当地居民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赖于旅游业,他们对当地的文化和自然环境就越重视,自然也就会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护。事实上,许多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品、传统食品、戏剧曲艺、民风民俗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才得到重新发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这种源于经济原因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能够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联系,则这种保护就将获得更为有力的保证。
(二)旅游开发可以为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发展旅游业,资源是基础,吸引力是关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有利于弘扬地方与传统文化,进一步惠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如过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是靠国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财政拨款,旱涝不保,难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而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将参观游览的门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而使得保护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资金。
(三)旅游开发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贡献,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场上占据的优势而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被开发利用。许多原先几乎被抛弃的文化遗产不仅随着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获得了新生,而且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通过这些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人文旅游景观的再现和重组,一方面展示了少数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创造力,重新唤起了各民族成员的历史记忆,增强了内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体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获得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新的认知和再认识,总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动了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传统文化变迁朝着健康的方向进行。
参考文献:
[1]梁学成.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J].旅游学刊,2006,(6).
[2]杨丽.我国博物馆特色旅游开发刍议[J].经济地理.2003,(1).
[3]李宗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J].知识产权,2005,(6).
[4]马勇,舒伯阳.区域旅游规划-理论、方法、案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
论文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便成为目前公认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保护工作的更好开展保护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借助旅游加以开发、利用与发展,这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并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随着世界、国家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相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列入名录的遗产项目给遗产地带来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们对不同文化现象的好奇与探究是必然的,无形中促进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集中在偏远地区和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民族成分构成最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云南省为例,云南省率先确立了“文化立省”大战略,旅游业作为云南省文化产业的主导行业,并成为该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云南省还设计了多条民族文化旅游线路,如西双版纳的泼水节、“二月街”民族节、苗族“赶花节”等。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
1.生存环境恶化,开发工作困难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技术的发展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第一,是对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够;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
2.开发模式单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遗产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决心。但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遗产地居民的极大热情往往会导致对科学规划工作的干扰。近年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馆在一些地区比较时髦,致使有关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观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人造景观泛滥,导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仅发挥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反而会使遗产地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3.资金投入不够,开发力度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区或偏远的民族地区,而“老、少、边、穷”一直是用来特指这些地区的同义语。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则不可能变成现实的旅游产品。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整体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开发力度,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至今还未开发利用。多数地方没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旅游开发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开发式的保护措施,文化遗产才会活生生的传承下去,才不会让我们的文化遗产消失。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一)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一个地区的旅游业越发达,当地居民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赖于旅游业,他们对当地的文化和自然环境就越重视,自然也就会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护。事实上,许多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品、传统食品、戏剧曲艺、民风民俗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才得到重新发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这种源于经济原因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能够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联系,则这种保护就将获得更为有力的保证。
(二)旅游开发可以为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发展旅游业,资源是基础,吸引力是关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有利于弘扬地方与传统文化,进一步惠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如过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是靠国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财政拨款,旱涝不保,难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而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将参观游览的门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而使得保护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资金。
(三)旅游开发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贡献,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场上占据的优势而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被开发利用。许多原先几乎被抛弃的文化遗产不仅随着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获得了新生,而且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通过这些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人文旅游景观的再现和重组,一方面展示了少数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创造力,重新唤起了各民族成员的历史记忆,增强了内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体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获得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新的认知和再认识,总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动了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传统文化变迁朝着健康的方向进行。
参考文献:
[1]梁学成.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j].旅游学刊,2006,(6).
[2]杨丽.我国博物馆特色旅游开发刍议[j].经济地理.2003,(1).
[3]李宗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j].知识产权,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