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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相关法规范文

时间:2023-10-15 15:33:17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变更相关法规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程变更相关法规

第1篇

摘要: 目前,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案件有上升趋势,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违法违规的现象十分普遍,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发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普遍存在违法现象,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形式合法,但履行合同时违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建设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形式,是法律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的重要手段。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效力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基本内涵概述

所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其基本涵义是指合同对合同双方的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生效也就是法律开始产生约束力。我们研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主要应该要理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几个基本的法律条件。主要以下三个,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时都必须是具备了一定的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理解和意思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违背这一原则的就是无效合同,是不能生效的。

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所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识表示真实,就是要跟合同的文字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只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并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这二者之间有着重大区别,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可以分成当事人自由的状态和当事人不自由的状态。意识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其目的和内容而言都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具体而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为直接的根本的内心的原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指的是合同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这一个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从本质上来说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几个疑难问题分析

一是表见形式合同。所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见指的是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过人的行为进行判断就可以确认行为人有足够的权限来进行,基于信赖利益保护的原理,这种行为是生效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权限或者超越权限范围或者权时效终止之后行为人仍然以被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并订立相关合同,相对人能足够的理由确认个伟人的是基于其拥有权的话,那么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善意相对人在这种情况下与无权人订立的合同或者说一种交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人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见明确阐明了其基本目的是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这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见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其一,表见人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权限的,或者说没有得到被人的合法授权;其二,在客观情况上使得善意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具有权限;其三,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无违法行为没有行为过失。

二是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谓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欠缺生效的条件,但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得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进而生效或者相反的情况(使得合同的效力消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从根本上不同于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当事人提出请求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变更或撤销的基本前提,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变更合同,那么即使是相对应的人民法院或者相关仲裁机构也不能够撤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出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因为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而签订的或者说在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存在显失公平这两种情形的时候,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相关的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销权的消灭,这是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涉及当事人的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鉴于此,法律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撤销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撤销权归于消灭。其一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销事由起算1年内都没有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其二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销事由之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之后的法律后果问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或者说被撤销之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都被认为是无效的,即使是正在履行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也应当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尚未履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继续履行。如果行为人因为履行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而产生的财产上的后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返还财产。二是赔偿相应损失。三是对财产进行追缴,最后收归国有或者返还给善意第三人。这无论如何,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都不能影响第三人取得的合法权益。

三、准确认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对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在这方面,要加强合同规范性建设,这有利于准确和统一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要坚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就应该坚持相关的基本理论原则,贯穿于建筑工程合同德始终,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各项制度和该领域的具体活动具有指导作用的原则,同时指导建筑工程合同立法和制度的实施。

二是规范建筑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要实现这以目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这种规范主要应该从立法上加以解决,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不仅仅是应该解决专家学者的问题,还应该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使得社会公众能够参与到相关的建筑工程立法,如此能够使得立法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同时便于执行。

三是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并加强法制宣传。所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建设过程中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当前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要从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多元化努力。此外,要尽量减少建筑工程合同在效力认定上的一些纠纷,那么加强对公民法制意识与权利意识的宣传培育显得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李高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10.

[2]王平,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之比较及启示[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03).

第2篇

工程设计变更主要强调的是在工程最初设计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核前提下,根据施工工程设计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具体细节变化所作出的初步设计更改。这种工程设计变更的改变一般存在于工程招标时期、施工设计图设计时期以及具体施工阶段,既包含基础的工程规模和工程任务的更改,也强调工程施工等级、工程任务的布置实施、工程施工的结构尺寸和型式以及在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工程施工设备、数量或是施工细节方案的更改。而从水利施工工程具体分析来讲,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基础水文、地质的变化;自然环境的变化;经济条件的变化等等。由于水利施工工程不同于其他施工工程,往往具有规模大、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水利施工工程的设计变更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特点。从种类划分,水利施工工程一般分为引调水施工工程、堤防施工工程、灌溉施工工程、城市供水施工工程、水库施工工程、水土保持施工工程、河道治理施工工程等。每一类别的施工内容不仅从施工内容有所差别,对施工的质量以及投入的成本也有所差距,这对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从规模上划分,水利施工工程一般根据施工规模的大小,分为大型水利施工工程、中型水利施工工程、小型水利施工工程。每一规模的施工方式以及施工管理程度都有很大的区别,一般大型和中型的水利施工工程更强调投入成本的巨大、施工工期的长度、施工设计的复杂和实际施工中的不确定因子过多等问题,更容易产生施工工程设计的变更。

二、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现状

水利施工工程作为我国一项经济工程、民生工程,对我国整体的建设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关键作用。因此,对于水利施工工程建设,国家各方面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特别是考虑到我国在建设水利施工工程的自身特点上,各级水利建设的有关部门和具体项目负责人,从细节出发,不断重视和关注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现状,严抓各个设计环节的工程设计变更,切实规范和制定有关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做到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得完成建设目标。但是,基于我国在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方面处于底子薄、发展弱、要求高、发展迅速、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不完善等特点,导致我国在实际的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针对大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的分界标准以及设定机制,致使出现不同程度的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很难界定,混淆设计变更的权限。一些建设工程更是利用此漏洞,随意增加或减少建设工程内容,以小报大,缩减建设成本,逃避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经济审核和质量审核,为整体的水利工程施工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项目管理不到位,设计变更的更改约束制度不严格,一些设计变更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造成一些水利施工部门借因设计变更而不严格履行水利施工工程的常规审批制度,打着“先建设,后审批”的旗号,任意建设,造成已定事实,为后期水利施工的设计更改带来了相当程度的难度。③我国对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缺乏系统性、专业性的认识和重视。依据国家在2000年颁布的《建设施工工程勘察的设计管理条例》,我国对于水利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内容变更以及工程勘察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但是针对于在设计变更中的重大修改范围、权限、内容以及界限没有明确的规定,更没有相当的具体实施细则,这对于我国在进一步发展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带来了难度。

三、总结

第3篇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依法执行而展开的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确保了工程投入的准确性、真实性。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程项目工作经验,分析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主要特点,浅谈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关键词: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特点;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特点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基于同时掌握财务审计能力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的审计工作者而展开的经济活动,审计工作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第三方公正的角度进行工作,因此它具有公正、合法、真实、准确等性质。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管理,同时是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并有效提高工程效益的有力手段。

二、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一)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项目评估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真实、准确的数据背景下分析研究所得出的,没有准确真实的数据支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只是一个空谈,不具有科学有效性。因此,通过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方式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是十分必要的,它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提供有力的保障,是工程项目投资风险的重要规避措施。在实际的可行性报告审核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工程项目建立依据的审查。一般包括工程项目的建立背景、工程概况、项目市场前景、投资金额、方式,以及财务分析等方面。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在项目建立依据审查的基础展开的,通过项目建立依据的真实准确性审查,分析项目是否具备建设前景,项目建设是否存在竞争对手以及当前环境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等,着重分析工程目标前景与投资的关系,尤其需要考虑工程目标是否存在竞争,以及工程的竞争力和工程风险的预测。工程项目的规模分析。项目规模分析应包括经济投入成本预测,项目目标收益预测,效益指标分析,工程风险说明,财务指标分析结果,以及阶段性经济投入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结论。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专家通过上述3项的审核结果,就工程可行性给出审核结论,并提出相应意见。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是工程建设开展的第一步,是必须经过有效的科学手段验证才可以作为有效的工程建设参考依据供企业高层决策使用。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体现在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整个流程之中的,它是工程的实际投入和产出的真实表现,是工程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有效的反映了工程的经济性、效益性

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任何的项目都是建立在其为国家社会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因此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能够真实有效反映工程经济效益性的这一特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在工程的各阶段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点。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通过结合工程设计资料以及国家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预算,通过预算审计的方式,将工程的造价控制在设计所需的概预算范围内至关重要,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通过预算审计、风险评估等方式将工程投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制定阶段性工程资金投入计划,通过有计划的资金投入,可以减少不必要资金浪费,规避资金无计划投入带来的资金周转不周等情况,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实时的工程项目动态投资审计则有效监控了工程的投入情况和工程实施进度。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各种的突况产生的停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变更,以及应业主要求产生的工程变更等都会使工程的投资预算发生变动,通过审计将这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收集并记录下来,是工程最终经济评估的真实、有效性得以保证的不可或缺的依据;同时通过阶段性的工程审核,对阶段性的工程进度分析以及经济指标分析,可以实时的掌控工程进度,并针对当前工期进度、和经济指标实现动态调整,确保工程的按时完工和资金投入动态平衡,总投资可控。工程竣工前,结合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发生一系列经济活动,审核工程的最终造价。竣工决算的审计包括工程竣工图纸的现场复核,竣工图纸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审核,以及工程合同项目单价外的项目单价审核、材料价格动态调差等,基于工程合同、有效的工程变更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所得出的工程最终造价是真实、准确、有效的,确保了工程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效率,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直观体现,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三)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依法进行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必要手段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基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规范,财务审计的真实、准确、有效也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实现的。国家法律法规对财务审计过程起着主导作用,财务审计的主要工作任务则是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经济活动应当符合以下内容:一、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等编制的预算计划,以及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规范要求。三、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定额指标等。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是需要由获得国家相关职业任职资格的人员编制执行的,是需要相关审计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因此它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效力,是可以真实反映工作财务投资状况的财务管理手段。财务审计工作的成果上报给审计单位的高层领导决策、评价,并采用复审的方式,进一步确保工程项目财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可以有效的降低工程项目的不必要资金投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财务审计使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工作,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投资的效益;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作者:国庆斌 单位:菏泽市公路管理局工程三处

第4篇

一、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往往带来新增单价的计算、综合单价的拆分、变更超过法定限度的重新议价或是计算规则缺项部分的计算等问题。尽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已有一定的限制和说明,但却没有规定统一的解决办法,这给结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各种事项,准确及时处理工程纠纷,维护各方利益。为此,要制定计算规则中缺项部分的计算办法,制定相应的工程量变更后缺项单价的具体处理措施和办法。综合单价的拆分办法以及工程量变更超过法定限度的处理办法等。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的调整可参照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

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对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因较复杂而会在设计上进行较大更改的,其工程造价人员应会同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对变更的工程量计箅等尽快达成协议。以免影响工程建设及日后因人动出现资料遗失或价格涨落等时,在工程结算工作中产生纠纷。

(二)合同的争执。许多业主素质不高,不懂合同重要性,合同协议条款不严密,漏洞百出,前后矛盾,有些甚至和国家法律、法令、条例、技术规范、图纸等相违背,或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够明确,为日后经济纠纷埋下了恶果。如某施工合同附加条款中规定:“若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扣除支付乙方的临时设施费。”该条款内容和国家具有法定性的建设工程临时设施费用计算方法相违背,属无效条款,导致了竣工结箅时双方对簿公堂。

因此,无论是业主方,还是施工方,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要慎之又慎。为此,建议如下:

1.严格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治。《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继实施,《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使建筑市场越来越规范。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部分,亦应积极贯彻这些法律及相关法规。

2.签订合法、严密、有效的合同并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地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合同规则进行招投标,并签订有关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正确、合理地运用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周详、严密、公正、合理、合法的合同,维护合同双方合法的权益,以尽量减少和避免纠纷。应严格遵守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福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3.建立诚信的机制。应该承认,施工方追求正常的利润是应该的,但是争取利润应该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而非建立在别人的失误上。当然,诚信有时会损失一些眼前的利益,但是应该看到,作为一个企业,诚信才是无价之宝。从设计、建设、施工、监理都应该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诚信较好的单位,在招标时,应给予优惠,以促进建筑行业诚信机制的建立。

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随着近些年来水灾旱灾频繁,加上水利工程战线长、投资大、施工队伍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这引起了国家和各地方的关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作为其核心,并始终贯穿着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确保了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本文就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展开了探讨。

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1.1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督并管理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承发包合同的签订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的基础。制定并履行合同条款承,在合同环境下,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加以调控。分解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使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逐渐规范化。

1.2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作不仅具备一般合同管理的特征,还有具有不同于其他合同管理的特点,如下几点:

1.2.1周期长

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是一个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既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投标期和合同谈判期,以及保修期,通常一个水利工程的建设时间至少要在2a上,有的甚至要花上10a的时间。为此,合同管理需要从领取标书到合同完成并失效为止不间断、长时间地进行。

1.2.2项目价格高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通常价值较大,工程经济效益会受到合同管理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程中,合理有效地管理合同,就能避免承包商亏本,并使其从中获得利润。在现代工程建设竞争较为激烈的环境下,合同价格中所包含的利润将更少,合同一旦管理不善,将会导致工程亏本。

1.2.3合同管理动态性

水利工程建设会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有时是不能预见的。例如,水文气象以及工程地质的变化等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这些变化会使得工程建设与原合同要求是不一致,这样就会不同于预定的工程量。从而就会发生工程合同的变更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大的水利项目而言,在其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高达几百次的变更,而合同实施就只能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1.2.4合同实施风险大

由于合同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以及自然条件和法律条件外界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合同实施的风险。而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的风险也各不相同。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是业主风险的主要阶段,而承包商的风险则来自于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和管理风险等。由于这些风险都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有时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实施,致使经济上的损失。

2合同管理的内容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同项目法人一起进行项目分标,各个合同的内容要予以确定;以合同内容为依据,进行各个合同的施工计划的编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或协同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的工作;对开工前各方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检查;核查图纸,并签发图纸;组织技术交底会;确定项目划分的关键部位;进行开工令的签发。

2.2 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控制好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检查施工是否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索赔、违约、工程担保等管理;解决合同争议;做好分包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的管理;把好材料和设备质量关;工程风险管理;参建各方的合理化建议;合同的终止;清场与撤离;信息管理;工程联络。

2.3 保修期阶段的主要工作

以施工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为依据,要将保修期的起算日期注明在工程移交证书中;保修期满后,仍然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没能得到修复,或是有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时,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监理机构要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督促承包人根据计划来完成尾工部分,并与发包人一起进行尾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的付款签证;如果工程质量缺陷是因为发包人或运行管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当所引起的,对于承包人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用付款申请,监理机构要受理;进行工程项目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最终付款证书的签发工作。

3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3.1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随着《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颁布而得到不断的健全。然而,在实际的工程中,在法律的执行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例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对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予认真执行,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3.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人员,需要提高合同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合同管理人才。对于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合同管理的每一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并增强其合同观念,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不仅可以有助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熟悉合同运行,使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合,避免缺款少项现象的发生,或是避免显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其还能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合同,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对纠纷及时予以裁判,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总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动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3.4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施工企业中,常常会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为此,对于工程变更,为避免因此而引起的索赔,要严格执行其监理程序,审核好变更设计,对每一项变更部分,作可行性分析。

总之,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只有先做好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对策

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从项目前期计划开始到工程竣工都存在着工程审计风险问题。无论是项目的初期决策、前期设计还是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验收情况以及工程的最终竣工验收过程都有风险的存在。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项目实际审计操作中始终持有正确的心态,积极寻找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过去到现在我国的工程施工始终有资金投入严重膨胀的问题发生,导致了工期的延长、工程因各种变化产生赔偿问题等现象,最终使工程的投资金额越来越大,审计风险也随之浮出水面,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存在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造成工期越拖越长,工程工作的责任更是变得沉重。所以,审计人员在对工程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处理审计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防止风险问题的发生

1 基建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内容

基建工程造价审计主要由设计概 算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主要是审计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价款结算报告是否按合同 约定的建设内容 ,以及设计、设计变更和现场鉴定的工程量进行编制;其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有无将合同内应做而未做的工程量编入了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有无高套定额、高估冒算、骗取工程价款、虚报工程量、人为调节工程 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审计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计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审计收尾工程、审计竣工决算。

2 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原因

造成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样化的,但是究其根本不外乎是由于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工作的自身性质所决定的。工程造价审计较其他审计工作风险复杂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首先是审计工作的主体成分多样,不仅有工程投资方还有不同的工程施工单位以及众多中介机构。这些单位往往会因为利益的驱使狼狈为奸共同阻挠审计工作。其次是工程审计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国家建设的审计工作内容十分驳杂,跨专业跨学科的现象是普遍现象,同时由于工程建设本身就很复杂,建设周期往往不短,所以工程造价的审计风险也随之加大。

审计工作的风险一般都是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所产生的,如果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力度不足或是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较差,相关学识不能达到审计工作要求等都会造成审计工作的漏洞百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如果不能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或是审计计价操作失误再或者对审计方法没有做到跟随时代变化及时更新,都会使审计工作陷入到风险问题当中。由于目前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崛起,审计工作也逐渐依靠相关软件的应用,但是一些传统的审计人员不能很好的做到掌握新技术,仍然在使用传统的手算来进行审计,不但工作周期长,而且大量的数据又极易使工作造成失误,给审计工作带来风险。另外还有一些原因也会造成审计风险的发生,例如法律法规知识缺失、工程审计客体复杂、审计报告不完备等。

3 工程造价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3.1 掌握工程造价全过程

想要掌握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就要重点掌握工程建设审计的部分操作:首先是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操作,从工程招标伊始就要全程跟进,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其次是对取费标准审计的严格把关,要认真审计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造价、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设计变更是否真实、设计变更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解决对多计工程和重复计算工程量以及只增项不减项,或只增项少减项等极为突出的问题;必须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严格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规定,以便为结算审计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三是掌握材料的价差审计工作;四是掌握套用定额审计工作。首先是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是审计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高套定额的现象。

3.2 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计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今的审计法规已经明显与实践工作不同步,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将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确定审计结果的法律地位问题。

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工程造价审计全过程。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开展工程造价审计,要注重内控制度的测试和风险评估,要注重从审计项目计划,人员结构搭配,审计作业流程、审计结果与处理处罚等各个方面监控管理。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时,头脑中应始终绷紧审计风险这根弦。打造复合型专业结构审计队伍。首先,各级审计机关必须根据当前工程造价审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挑选人才,切实加强审计量。除配备必要的财会审计专业人员外,也要选配一些懂各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次,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和方法让工程审计人员有更多的学习机会;第三,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建立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并系统、定期地组织高层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把落实责任制与防范审计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对财务账户的记录进行审查。因此。审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审计责任,对自己的份内工作做到一丝不苟,尤其是对某一事项的形成和终结,每个有关数据的咨询和取证以及引用法规、政策的准确程度都应符合审计的要求和程序。

坚持依法审计,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是防止小题大做和避重就轻乃至的关键。

3.3 提高风险意识

提高风险意识,审计工作中时刻警醒风险的存在是防止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审计工作中保证内控制度与风险问题的测评,而且时刻以各环节的监控手段进行辅助,保障项目决策计划的审核、人员的协作已经审计实践工作的顺利完成。此外,工作中的各项资料也要保证一次性的完整,防止补签现象的发生,不但提高了各方人员对资料完整、真实的重视程度,更能从根源上防止造假违法现象。此举有效的辅助工程管理的同时,也能促使工程日趋规范、科学。

3.4 提高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素质

较高的业务素质是审计人员必备的条件。为了对工程造价审计做出实时的合理决定,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必须同时熟悉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审计法规和建筑造价法规,首先,争取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将审计环节前置于建设合同订立时,审计应对合同条款以及影响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并对不适宜条款及时提出审计纠正建议;其次,在短期内不能解决地方法规明确建设合同审计环节设置的情况下,就要求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提高风险意识,要进行市场调查,严格按审计准则操作,重视审计调查证据收集取证;第三,国家建设项目设计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调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同时做出审计决定,而不是只出具审计报告书;第四,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将审核质量差的中介机构驱逐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市场。

3.5 创新造价审计的工作方式

开创新的造价方法,采纳更科学的风险防范方法来开展审计工作。根据造价工作的特点以及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应该采用管过的审计模式,就是将整个过程的审计工作进行结合,争取事先就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将审计的只能发挥出来,为整个工程做出贡献。

4 结语

综上所述,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着或大或小的风险问题。但是这些风险是可以通过造价人员的操作来进行规避的。拥有完备的专业审计素养以及优秀的职业道德是避免工程审计风险的基础保障,同时再加上对项目工程工程量的计价的掌握和完美操作,对相关法律的熟悉以及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就一定能在审计工作中甄别出风险问题,并进而防止风险的发生。对风险的有效防范也能使工程审计工作走的更高更远。

参考文献:

[1]李伟.浅析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1(09).

第7篇

首先感谢从组织上对我多年来的培养和关心。从基层单位副职到正职的岗位转变,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组织上对我努力工作的肯定,也对我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下面结合我日常工作内容,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敬业爱岗。自踏上工作岗位以来,我一直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加强学习。只有学习,开阔视野,才能跟得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政治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提高自己的专业工作能力。平时工作中能虚心请教,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城建事业建功立业。独木不成林,在与同事合作中,不仅做好自己份内事,还能帮助其他同事一同干好工作,共同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我们整体的服务质量。

二、立足岗位,开拓创新。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环环把关,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首先要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以制度求管理,以制度求品质。我站新一届领导班子在第一次站务会议中就强调对现有制度按适应性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提出在明年6月份前完成内部制度变更补充并汇编成册任务。目前新制订并已经实行的有两项制度,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重大事项会签制度》,二是《结构(中间)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制度》。按照“做好、做快、做精、做实”的要求,加强了对建设工程的“结构、分户、竣工”三个阶段验收的监督管理,使我站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了我站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更好地提升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