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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规范性研究较多。国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认为,美国证监会(SEC)近年来的指引和强制性动作都反映出这样一种倾向: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内近期关于这方面的议论也很多。陈艳利、刘英明(2004)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的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也离不开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时现(2003)深人分析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出内部审计是公可治理系统的构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内部审计的结论。张伟(2004)将内部审计定位于治理层次,认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将是以风险为导向的为创造价值而开展的内部治理审计活动。毕秀玲、薛岩(2005)得出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决定着内审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乔春华,蒋苏娅(2006)指出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师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的关键作用。可以这么说,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
2外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李维安(2003)指出,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乔春华、蒋苏娅(2006)提到,会计师事务所应所有者的需要而执行独立审计的职责,但事务所是盈利组织,它有可能因利益驱动受管理层拉拢,管理层掌握着财务控制权,它可能逐步取代董事会聘任审计师,审计师失去中介的客观公正地位,破坏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的制衡机制。可以看出,审计伴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肖作平(2006)指出治理水平高的公司,其审计质量高于治理水平低的公司。冷洪(2007)得出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构不完善,使得原来审计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审计方与审计方三方委托关系实质上已经简化为二方关系,即由自己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并由自己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等事项。由于审计关系的失衡,会计师事务所顺从被审计方甚至与被审计方共谋,几乎成为一种合适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方关系的改变,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必然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庄立(2007)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因制衡消退而对独立性的影响上。Collier和Gregory(1996)指出,审计师发现错误的能力取决于审计师自由决定合适的审计技术以及他们所实施的审计范围。因此,审计师是否独立于管理层将影响审计调查范围,进而影响审计质量。Cadbury(1992)和Ham-Pel(1998)也发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有助于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可以说,公司治理本身为高质量审计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行为的阻碍。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中,权力的制衡及外部的法律有助于约束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从而有助于审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
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3.1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
审计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过来对审计环境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一个好的内部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各种风险也相应增加,内部审计在改进公司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单位不仅可以直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查核及监督,提出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实施,还可以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又为高质量外部审计提供了好的外部条件。
冷洪(2007)指出应使内部审计进入决策层或直接向决策层负责,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庄立(2007)提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为外部审计更好地发挥鉴证作用提供基础,如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相分离的公司,独立审计的执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果也能为外部机构所共享。
具体而言,除了使外部审计更加独立之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或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调整审计范围,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戴耀华、杨淑娥、张强,2007)。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制定、实施审计程序时,考虑利用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成果:首先,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其次,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确定审计风险;此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对外部审计的验证程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特点并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利用内部审计的结果可以大大节约审计时间,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内部审计质量
外部审计师作出依赖决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内部审计的质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认为,内部审计的报告水平(即评价客观性的标准)是决定是否受到依赖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则认为在依赖决定中,客观性比起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审计跟踪等)和胜任能力(如CIA资格)而言,相对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发现胜任能力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相互结合对外部审计师的时间预算有重要影响,也认为客观性在依赖决定中并不重要。Tissen&Colson利用档案资料以及实地研究数据考察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所考虑的12个标准中,发现内部审计的范围、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报告关系等三项标准极为重要。Margheim&Label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认为依赖决定与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以往的合作历史有关,与企业风险无关。然而,其他研究则表明,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对依赖决定的重要程度视客户企业的风险而定。
可以说,注册会计师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环境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与外部审计方面的主客观条件无多大关系。具体而言,决定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以及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其次按先后顺序考虑的因素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管理者的诚信风格、企业经营风险水平、外部审计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以往的工作关系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傅黎瑛,2008)。
综上可以看出,决定外部审计是否可以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质量。换个角度来说,内部审计的质量会影响外部审计的工作效果,影响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影响外部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明显的相关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内部审计是提高外部审计质量的有力途径。
参考文献
[1]傅黎瑛.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3).
[2]余宇莹.公司治理系统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吗?[J].审计研究,2007,(5).
[3]肖作平.公司治理影响审计质量吗?——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06,(7).
(一)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审计起源于经济责任关系,所谓经济责任关系是指现代公司在公司所有权以及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的前提下,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基于委托形成的责任关系。由于公司基于经济责任关系形成,而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便需要承担向公司的所有者报告真实、准确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营状况的责任。而公司的所有者则需要基于所有权对公司实际经营者提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进行审核监督,以此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合规则性以及良性运营。于是,公司的所有者和实际经营者便需要第三方,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会计信息进行核查和审计,从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公司所有人、公司实际经营人、公司审计人形成了现代审计关系。我国审计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在近些年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及《审计法》的颁布,我国审计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是审计方基于经济责任关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行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需要在审计过程当中运用财务审计技术,而内部审计得出的审计信息与外部审计得出的审计信息可以相互借鉴。但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也存在着区别。其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最直观的区别在于,外部审计是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整体财务数据的审计,所以需要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但是,内部审计则是财务监督管理机构的对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方法,对公司内部运行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所以一般可不出具审计报告。其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审查公司财务运营状况的合法性与合规则性。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是管理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评估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本配置,从而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公司效率。其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总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存在着联系,同时也有诸多差异。
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作
(一)协作的动因和必要性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的动因有如下几点:其一,在外部审计的过程当中,审计方无法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审计信息。相比于外部审计人而言,内部审计人掌握着被审计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并且对被审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了解得比较详尽。但是,外部审计人在进行审计时在获得审计信息上,往往没有内部审计人便利。其二,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之间存在隔阂。由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设计目标以及部门利益方面存在冲突,所以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难以达成合作。其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缺乏机制支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内部设计与外部审计可以通过协同审计共享审计信息、降低审计服务费用、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工作效率方面。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还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运营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所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协作基础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基础在于建立适合现代公司发展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制。首先,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审计过程当中,应当建立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内部审计部门在平时对企业各个机构的审计中所获得的审计信息应当与外部审计部门共享。其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外部审计部门建立审计人员交流机制。虽然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不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所运用的审计方法是相同的,这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流协作提供了基础。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人员交流,不仅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专业水平,而且还可以使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对双方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更加熟悉,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性。其三,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确立以内部审计为主导的原则。审计工作出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在于,在审计工作当中没有确定审计工作的主次顺序。而内部审计部门相对于外部审计部门而言,内部审计部门更加了解公司审计的流程和安排,所以应当在审计工作当中起到主导作用。因此,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审计人员交流机制以及内部审计主导原则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的基础所在。
(三)协作途径
内部审查与外部审查的协作主要有以下途径:其一,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平台,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沟通、人员流通以及审计流程畅通。其二,通过企业后期职业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当中,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审计能力,制定内部审计程序的合理方法,提供准确可靠的审计信息。其三,公司管理者应当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外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全力为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其四,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审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流程,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程序统一,以上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途径。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在企业管理层、外部审计以及内部审计有效协作的基础之上,其中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关系是一项重要内容。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可以互相接受对方的审计工作结果时,不仅可以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审计效率,而且可以共同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共同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共同保证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产生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联合审计的效果。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范围上相互协调,在审计过程中相互合作,在确保审计范围的前提下,能提高企业整体审计效率,降低审计费用,并提高公司的治理质量。
三、事务工作中的问题
在审计事务当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甚至少数公司的内部审计处于空白状态。其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分工不明确,导致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无法协同一致,造成审计信息不准确以及审计资源浪费。其三,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导致外部审计部门在对审计企业进行审计时,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信息存在错漏,审计方法存在缺陷。
四、政策建议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
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
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
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二、明确协调目的,讲究协调方法,注重协调效果,切实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提供的相关资料,提高审计效率,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外部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在工作中得到内部审计的配合与支持,也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目的开展。协调的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进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改进协调工作。其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注意沟通:一是知识沟通,注意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学习专业知识,收集政策法规及管理信息,讨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审计工作措施;二是审计范围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双方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三是审计工作底稿沟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必要的范围内交流相关工作底稿,以便在审阅后相互评价工作量,利用对方工作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审计结论和管理建议沟通,外部审计通常应就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重大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沟通;五是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沟通;内部审计应与外部审计探讨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缺陷,并及时提请对方改正,以降低审计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是事务所综合实力的一个体现,也是审计质量高低的一个保障,所以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抑制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一方面,具有较大规模的事务所,审计经验较为丰富,注册会计师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比较容易发现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与小所相比,大所的独立性更强,不会因为害怕流失客户,而向存在真实盈余管理的客户让步;另一方面,大规模师事务所为了保持自己的长期竞争力和声誉,不会因为个别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去承担审计失败的风险。所以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识别出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真实盈余管理。
2.审计收费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般而言,审计收费越高,上市公司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的机会和空间越小。审计收费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审计服务而收取的等价劳动报酬。当然,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质量越高,审计收费相应也越高。审计质量越高,就越容易识别出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换而言之,会计事务所收取较高的审计费用,也会承担较高的审计压力和审计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事务所也会提供出与之相匹配的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更多关注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就更容易识别出企业是否为了某一利益群体在刻意安排经济业务进行真实盈余管理。
3.审计意见对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方面,会计事务所不会轻易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因为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事务所将会承担较大的流失客户和诉讼风险。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对自己审计意见附有连带责任负责,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真实盈余管理的行为,也会出具相应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以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也越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一旦被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公司的股价、声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受到证监会的处罚,所以一般上市公司不会轻易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综上,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
4.结论
【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经济管理和审计发展水平的局限,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尚处于探讨阶段。本文介绍了内部审计外包的发展现状及外包形式,分析了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和弊端,探讨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外包;优缺点;可行性
现代意义上的内部审计是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它作为一个职业被人们所认识也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事情。今天,内部审计在全面开放的国际市场中,已经成为了最激动人心的、最具活力和挑战性的职业之一。
1内部审计外包的基本状况
内部审计外包(InternalAuditOutsourcing),是指企业从外部聘请专业人员来执行企业内部部分或全部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外包最先是由曾经全球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提出的。他们将内部审计解释为企业的一个成本中心,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求,内部审计职能应逐渐向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方面拓展,此时,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他们极力说服企业关注自身的竞争优势,而将内部审计业务交给外部咨询机构来完成。
2内部审计外包的利与弊
2.1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
(1)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同外部审计一样,内部审计也要求其审计师客观、独立地完成工作。内部审计师的目标是由企业管理层、董事会以及专业准则所决定的。通常他们的目标是审查整个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遵循性以及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通常情况下,内部审计师主要是对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其实际工作与管理层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管理层可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师,而外部审计师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与他们没有利益冲突或联系,有一套公认审计准则需要遵循,还有职业道德的约束,其工作只对社会公众和合伙人负责,因此能够更为客观的报告审计结果,相比之下,独立性更高。
(2)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现代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外部审计组织具有先进的审计技术,丰富的审计经验,一流的审计人员,与已经习惯特定程序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相比,更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现代内部审计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机制的存在,外部审计机构因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一直处在不断的学习、进取之中,综合素质相对内部审计人员更为优良。
(3)节约内部审计成本:现代内部审计人员除需要及时、准确的向企业管理当局报告有关查错防弊、资产保护的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务是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各项活动,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企业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为内审部门的运转,内审人员的薪金,培训支出,市场调查支出,管理费用等等支付一大笔费用,并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不断培训人才,招揽新的专业人员。而通过内部审计外包,企业只需支出一笔固定的费用,就可以完成上述一系列工作。此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内部审计部门要面对的一个新问题,为了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内审工作,企业需要研发新的审计软件,处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将内部审计外包,外部审计机构可以将这笔费用分摊到多个客户,节约了开发成本。
(4)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要求,需要大批专业技术人员(例如,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税务、营销策划等等)参与到企业的内部审计活动中。通过内部审计外包,企业可以不用自己额外招揽人才,而通过外部审计机构享受到这些服务。而且,由于外部审计机构的活动广泛,企业还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市场信息,及时做出反应。
2.2内部审计外包的弊端:内部审计外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外部审计人员缺乏对企业足够的了解:对企业而言,配备专业审计人员是一种从长远出发的理性选择。外部审计师非固定员工,所以对企业的忠诚度可能不及企业专业内部审计人员来得高,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情况的了解程度也很难与专业内审人员相比,由于要处理的事务较多,在处理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时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2)可能导致企业竞争优势的降低:如果长期只依赖外部审计人员而不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企业将疏于知识的积累,而且如果没有自己的内审机构,如果想要获得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就需要将自己的核心机密透露给外审机构,这就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
(3)不利于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内部审计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在帮助企业管理层改善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将其外包不利于将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优化,也不利于其手段和方法的改进。
3内部审计外包对我国的启示
3.1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1)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
企业需要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这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并不困难,但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很可能就承担不起这笔费用,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小规模企业一般不设置内审机构,而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审计服务。而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中小规模企业较多,在我国实行内部审计外包是完全有市场的。
(2)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非常单一,非审计服务的发展则明显不足。如果事务所积极开展外包业务,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淡旺季不均的状况,不仅降低了运行成本,增加了事务所的市场份额,也有利于其稳定发展。
(3)从提高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来看:我国现代内部审计的起步较晚,主要是在国家审计推动下作为国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监督的工具而产生的,作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自觉性不够高,内部审计力度不够大,受企业影响较多。聘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审计,由于其完全独立于企业,有职业行规的约束,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为独立、客观的服务。
(4)从改善审计工作质量的角度来看:随着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舞台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市场竞争将愈来愈激烈。企业管理层必须更加关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性、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资源使用的合理性,对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国目前显然还没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内审人员。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应对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了较强的专业素质,熟练的业务水平,加之在管理咨询服务领域的实践,其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远胜于内部审计人员。
3.2内部审计外包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我国内部审计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准则:在内部审计外包问题上,国外已经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2001年以来,美国爆发一系列财务虚假案,使得安然、世通等巨型公司破产,也导致安达信这样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世界级会计师事务所饱含屈辱地退出审计市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内部审计外包,安然公司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由外部审计事务所——安达信负责该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
为此,美国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简称为《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这部法案对美国乃至对世界各国会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审计独立性作了新的规定,包括对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限制,其中有一项就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既承担企业的外部审计又承担企业的内部审计。
(2)选择合适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按国家规定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选择补充,部分外包,合作审计几种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外部审计咨询机构进行适当地补充,部分外包内审业务,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与其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作审计。而对于一般小型企业而言,内部审计任务不多,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担较重,可以选择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逐步设立其内部审计职能和内部审计人员。
(3)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虽然内部审计外包的实施在我国完全是有可行性的,从优化资源、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可以选择补充、部分非关键领域外包、合作审计,但对于内部审计完全外包,只能是企业在过渡时期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种选择。
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曾了一份题为“关于将内部审计技术外包的观点”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IIA的主要观点认为:
一个由训练有素的员工恰当组成的、胜任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比合约规定的审计服务更有效率和效果的执行内部审计职能。只要内部审计员工精通业务、工作有效率,并且对企业管理当局负责,企业就应该自己保留内部审计职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实行内部审计外包,不是为了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是为了让内部审计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我们不能长期依赖外包来执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还是要着力于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缩小和国外内部审计机构在职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养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
根据加拿大内部审计协会(InstituteofInternalAuditor)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审核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并改善机构的运作。它通过提供系统的、自律的方法评估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机构达到目标。内部审计活动需要对机构的治理、运作和信息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1)财务和日常信息的可信性和完整性;(2)日常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3)资产的安全措施;(4)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
一、大学内部审计的组织
加拿大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一般较为精简。一般设置2~4名全职工作人员,如西安大略大学(2名)、女皇大学(2名)、瑞尔森大学(2名)、基辅大学(3名)、曼尼托巴大学(3名)、麦克玛斯特大学(3名)、卡尔加里大学(4名)、萨斯喀彻温大学(4名)、渥太华大学(4名);少数大学设置的内审人员多一些,如罗瑞尔大学(5名)、麦吉尔大学(6名);也有的大学的审计部门仅设1名全职工作人员,如莱斯布里奇大学、温莎大学、卡尔顿大学。审计部门人员设置最多的多伦多大学共有10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主管、1名行政助理、2名审计经理、5名高级审计师和1名高级投资审计师。
审计部门的工作通常向主管副校长办公室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如西安大略大学、莱斯布里奇大学、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麦克玛斯特大学、女皇大学、萨斯喀彻温大学、瑞尔森大学等,也有的大学是直接向校长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如渥太华大学、基辅大学。卡尔顿大学则视审计内容分别向校长、副校长和审计委员会主席汇报,罗瑞尔大学向大学秘书(UniversitySecretary)汇报。多伦多大学行政上向治理委员会秘书(SecretaryoftheGoverningCouncil)汇报,组织上向校长汇报。另外,主管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定期的报告和咨询意见,向副校长办公室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大学审计委员会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的性质与组成
以西安大略大学为例。该校的审计委员会系校董事会的常设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的8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副主席、财产委员会主席。所有的成员必须来自于学校外部,不能是学校教师、雇员及学生,委员会中至少6人必须是董事会的成员。审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必须是董事会成员,并且每年由董事会进行任命。董事会的秘书同时担任(或指定为)审计委员会的秘书。为了确保委员会成员有必需的专业知识履行职责,董事会可以委任至多2名非董事会的人员。
因此,作为一个专业组织,被任命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具有财务会计、法律、商业行政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对审计方面的浓厚兴趣。在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是财务专家,其它成员可以由专业会计或审计、高级财务职员、审计员、公司的主要会计职员、或担任过高级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
在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上,委员会可以要求至少1名具有以下职务的人员出席会议,包括:主席、执行副主席、副主席(人力资源方面)、副主席(财务服务方面)、内审经理、审计员(controller)、总法律顾问、外审人员、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年至少会晤2次。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该委员会最为重要的责任是保证学校的财务报告流程的合理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良好运行,并且制订合理的流程对大学内的重要风险进行识别、报告及控制。该委员会同时在外部审计者、管理层、内部审计及董事会之间建立一个交流的平台。
1.关于财务披露事项,财务管理及报告。
(1)评估学校年度的财务报告中的披露事项,并建议这些披露事项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2)评估由外部审计人员发现的重要信息及审计人员提供的建议;
(3)评估管理层所提交的分析报告、外部审计人员阐明的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问题及与披露事项有关的重要判断,还应包括对披露事项中说明的所选择的会计方法造成影响做出的分析;
(4)确定是否应用了适当的会计原理及审计标准。
2.关于外部审计人员。
(1)每年任命外部审计人员,接受他们的直接报告,评估及正式接受外部审计人员的聘书,每年评估外部审计人员的计划及预期和实际的审计费用的合理性与恰当性;
(2)引导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职责的独立性,并且为批准前的服务工作制订手续,这类服务由外部审计人员提供,并且不包含在年度审计报告中,委员会需要保证此类服务不会影响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3)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会晤,了解他们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工作中的约束,在履行职责时,校方有关部门的合作情况及他们审计发现(的内容)。评估审计人员的致顾客书(managementletter)及针对致顾客书的行政回应(administrativeresponse),并且确保(审计)建议得到适当的处理。如果(审计)建议没有被处理时,确保这种行为是合理可接受的;
(4)当行政管理层与审计人员出现分歧时,不管这种分歧是否得到解决,确保分歧将被及时告知委员会;当行政部门就某一具体的财务问题向某一财务公司寻求建议,而此财务公司并非由外部审计人员指定,确保这种情况被告知委员会。
3.关于内部审计人员。
(1)评估和批准内部审计人员的年度工作计划,评估内审人员的长期计划;
(2)评估内审人员的报告、重要发现及有关学校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确保行政部门对提出的合理建议做出处理;
(3)确保审计委员会的主席每年都与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会晤,讨论内审人员的来年工作计划及在执行当年工作计划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4)调查评估经证实的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人员任命的否决、替换、重新任命及解聘是否合理;
(5)确保内审人员与审计委员会可以进行直接沟通。
4.关于风险管理。
(1)确保设有合理的流程(制度)来识别、报告、控制有形风险,包括对财务系统内部进行的控制;
(2)接受管理层有关学校重大风险的定期报告,内容包括法律索赔、环境问题、健康问题及其他一些规章事项等等;
(3)确定管理层就保险责任范围的报告。
5.关于其他内容。
(1)对大学退休收入基金项目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进行评估,并将报告提交至董事会;
(2)有时需要完成由董事会指定的工作,包括特殊的检查;
(3)对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助于贯彻其主要职责的事件进行指导和评估;
(4)在委员会主席同意且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由学校花钱雇佣独立的专业顾问来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
(5)当外审人员、内审人员及管理层认为有必要与委员会进行私下交流时,安排独立的会面;
(6)每两年重新评估委员会工作条例,并且向董事会提出必要的修改建议。
三、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与性质
1.运营评估(OperationalReviews)。
(1)确定风险是否像所预计的一样,能减轻至可接受的程度以及在可控的范围内,并确定审核程序可以有效且低成本运作。
(2)监督一个部门内的诸多流程(如书店中的财务流程)或者一个流程能够同时对诸多部门同时进行管理(如管理诸多部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
2.信息系统(InformationSystems)评估。
(1)参与系统开发及方案制订,尤其关注流程的改进、数据传递、系统的执行计划及测试计划。
(2)对应用系统执行前及执行后的状况进行评估。
(3)对信息安全问题进行评估。
3.遵从条件(Compliance)评估。
通过评估并纠正程序,确保大学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
4.特殊要求(SpecialRequest)评估。
(1)应管理层要求对某一事件进行调查或评估。
(2)对怀疑存在欺诈情况的事件的调查。
5.风险管理流程(RiskManagementProcesses)评估。
(1)为达成学校目标,评估现行流程,保证其对可能事件与可能情况能进行有效识别、评估、管理和控制。
(2)协助风险管理机构落实有关措施。
内部审计工作是为了帮助大学的领导者实现他们的目标。未来是重点,内部审计机构要充分利用今天或者过去的信息,努力改善明天的工作。内部审计通过提供独立的、有附加价值的风险评估和解决方案,支持学校的工作。因此,西安大略大学认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对变化有预知的集中于管理风险的机构。
四、内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仍以西安大略大学为例,加拿大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一般要承担以下责任。
1.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责是依照学校行政领导和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审核,以完成他们赋予的责任。具体而言,有以下十个方面的职任:
(1)识别并评估重大的风险事件,并确保风险被减轻到学校能承担的水平。
(2)识别并评估学校中所有的风险管理过程的改进。
(3)对日常工作与程序进行评估,确保它们被正常地追踪以及它们能顺利支持学校完成目标。内审人员需要了解在怎样的条件下,这些目标达到了怎样的程度,以此来评价它们是否能正常完成。
(4)评估学校的财产和资产状况,以及学校防范损失的能力(包括防止盗窃、欺诈和浪费)程度。
(5)检查日常运作发生的改变、信息系统的变换和信息安全的措施,对所有新的、有重大改进的管理系统运行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
(6)检查使用新的系统和进行较大的升级后的系统的运行过程和结果,测试与已经建立的时间表、目标和目的是否一致。
(7)评估重大的立法或者规章的调整对学校的影响,确保这些规章被恰当地认识并提上议事日程。
(8)评估学校是否遵守相关计划、政策、手续、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它们对学校的运作的影响程度,确保这些事项在有必要的时候被提上议事日程。
(9)调查所有对政策和手续的违反、错误、欺诈或者滥用学校资产的情况,以及包含调查和准予的规章制度,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联系执法机构。
(10)如果教职员工个人不确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哪些是合适的行为,内审人员有职任向其提供建议。
2.内部审计部门的第二种职责是提供建议与帮助。
(1)提供咨询的渠道:①对新的和进行重大修改过的运作系统进行程序控制;②帮助学校的行政部门评估和发展新的经营活动和信息系统;③在管理上运用最好的经验,与大学的全体教职员工一起加强知识与技能。
(2)当对外部审计评估学校的管理和行政过程、程序和控制是否可信有疑虑时,为其提供一种渠道。确保内部审计的工作并没有复制外部审计师的。
(3)为以下的学校委员会提供服务:①信息安全工作组;②电子商务政策委员会;③校长的顾问委员会(负责学校的记录与档案);④信息与隐私顾问委员会的自由。
为保证内部审计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内审人员有权使用所有与学校财产和职员相关的记录。校内职员在必要时要对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内审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
一是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内审事件不持个人偏见。
二是为便于控制事态的发展,对将要审计的各项工作,从开始时就介入。
三是努力与学校各级领导建立开放的非敌对的关系。与部门负责人紧密联系,以伙伴的姿态协助部门主管认识风险,同时提供相关建议,寻找改善的机会,帮助其实现学校的目标。
四是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1)熟练掌握内审的知识与技能。需要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具备足够的知识能识别欺骗的迹象,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
(2)认真做好尽职调查。要充分考虑到审计事件的复杂性,现有工作程序的有效性及不遵守规则的可能性,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当有的审计工作缺乏专业人员时,可以聘请校内外咨询专家;此外,要持续地改进学校的风险管理过程,努力改善其质量。
(3)改善绩效评估的实施。
(4)在全校范围内引起对风险和控制全面的关注。
(5)通过持续的工作加强审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六、年度审核评估与咨询计划方案
1.计划。内部审计的工作基于一种风险评估,这个评估包括任何在管理中被识别的风险和控制。运作部门、重要过程和学校主要存在的风险都是该项工作流程的一个部分。咨询计划必须有帮助改善风险管理、增加价值和改善学校运作的潜力。
2.交流与批准。内部审计人员要与高级管理部门进行交流,并向审计委员会寻求批准。
3.协调。内部审计工作要与其他内部和外部相关的审核工作协调进行,以确保适当地覆盖工作并且减少工作的重复。
4.向高级管理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汇报。高级管理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必须定期地收到以下报告:
【关键词】内部审计;账外资金;国有资产的流失;审计方法
随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深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更具开放性和灵活性,经营自和资金管理权进一步加大,而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为部分单位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提供了条件。账外设账对国家、社会及个人危害极大,它扩大了消费基金,侵占了国有资产,甚至让个别领导干部走上的邪路。因此,内部审计在每一个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审计风险,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将查出账外资金作为一项主要审计程序,以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查证账外资金,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从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入手,查找疑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
初次进驻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行业特点及财务核算等基本情况。其中主要了解:(1)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及组织结构;(2)审计期间经营情况及上级单位考核情况;(3)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4)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5)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等。
了解上述基本情况的方法主要包括:(1)查阅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2)查阅被审计单位会议纪录、合同等经营业务资料;(3)实地查看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4)询问被审计单位财务及管理人员。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审计人员可以分析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安排适当的审计程序,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初次审计应首先查看被审计单位工作环境,了解生产性质,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分析哪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题,如被审计单位有无将本单位房屋出租,自办油库等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查阅相关账户,有重点地审查收入是否完整入账。涉及现金收入的,还应审查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是一项很有效的审计程序,执行该程序花费较少的审计力量,往往能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我们在某单位审计时,通过查看该单位环境设施,发现临街门面房较多且全部出租给个体户,厂内新建职工宿舍一栋。于是我们有针对性地安排了这两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发现房租15万元没有入账,转入“小金库”。新建职工宿舍154万元,资产账没有反映,其资金来源为“小金库”。根据这两条线索,我们查出小金库资金201万元。
二、尽可能取得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检查合同编号是否连续
审查合同协议是否存在如下问题:(1)将合同金额与财务入账金额进行核对,看有无收入不入账或以低于合同价入账而无正当理由的;(2)审查有无以虚假合同结算,虚列成本,转移资产的。在对某公司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某项目收入较合同规定金额少186万元而没有相应的变更合同,且该项目发生的成本较大。经核实发现,合同规定的剩余收入213万元已转入该公司多种经营企业账户。
三、审查银行对账单,特别留意期初期末余额较大的银行账户
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审查如下内容:银行账与企业账余额是否一致;银行账与企业账借贷方发生额是否一致;对当年利息收入进行匡算,验证其金额是否正常。
企业账与银行账余额及当期发生额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考虑有无挪用公款或将企业资金转入“小金库”的问题。如果银行账户期初期末余额较大,而利息收入较少,应考虑被审计单位有无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行为,而将相应收益不入账的情况。在对某单位审计时,我们发现该单位一个银行账户期初、期末余额较大,甚至远远超过当年借贷方发生数,而该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少。针对这种反常情况,我们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单位在三年前就将银行存款500万元用于购买国库券等短期投资,三年共形成收益228万元,转入“小金库”账户。
四、审查被审单位有无自制票据以及票据所列款项是否全额及时入账
用自制收据收取现金作弊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自制收据应详细审查。如我们审计某单位年度全部自制票据的收款与财务入账情况时,发现全年收据金额较财务入账金额多16.5万元。经查证,这部分现金由该单位接待人员保管,作为该单位招待费使用,没有入账。
五、查阅各种文件,检查凭证附件,注意有无将各种扣款未入账的情况
在某单位审计中,我们发现每月工资发放凭证附件都注明了扣款,但没有计入财务账。据此线索,我们查(下转第69页)(上接第55页)出该单位将各种罚款存入个人存折31万元,形成“小金库”。
六、查阅被审单位考核记录及工作报告等资料,留心考核指标中有无需上级部门剔除因素或解决的费用并查明原因
我们在审计某单位时,发现该单位年底经营考核汇报提到“考核费用中需总公司将某项目成本201万元剔除”。通过该线索详细查证,发现该项目账面反映亏损较大,原因是该单位将该项目收入265万元直接结回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用于发放职工奖金。
七、留心各种资料提供的信息,注意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在某单位审计中,我们发现凭证三级明细科目列示该单位有航煤管道项目,但报表没有披露该工程收入及成本,经初步统计,该项目成本达172万元,经进一步落实,该工程收入已转入多种经营单位账户,而成本已全部于年底分摊计入其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