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5 10:07:59
序论:在您撰写会计的基础与实务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业财融合;课程开发;会计专业
2016年6月,财政部《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明确“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遵循融合性原则;管理会计应嵌入单位相关领域、层次、环节,以业务流程为基础,利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将财务和业务等有机融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职业教育要“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会计实务界提出了新的发展需求——业财融合。基于此,本文以《基础会计实务》课程为例,将业财融合课程在重庆XX学院会计专业进行实践,旨在培养学生从业务的视角学习会计核算,提高学生专业课程理解力,为社会输送“既懂财务又懂业务”的业财融合复合型财会人才。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概念界定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业财融合的研究现状。为提供当前业财融合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的新视角,对理解和掌握业财融合发展的未来提供借鉴,2016年11月19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浪潮集团等共同举办了题为“管理会计:融合与创新”的高层论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郭永清认为:业财融合涉及财务转型,财务转型是从标准型到智能型、从消极型到积极型、从低附加值到高附加值的转型;业财融合的关键影响因素是科技挑战和人才挑战。(2)课程开发的研究现状。20世纪初美国以博比特(J.F.Bobbitt)为代表的科学化课程开发研究使课程成为专门的研究领域,奠定了现代课程研究的范围和取向。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很多研究者批判泰勒原理的同时提出了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汤慧琍认为随着课程开发理论不断完善,其实践也在不断进行,但在此过程中对课程开发的一些基本关系,缺乏充分的理论论述,课程开发的随意性比较大。(3)综述。当前实业界对业财融合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研究,其本质是要解决科技挑战,更要突破人才挑战;而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既懂财务又懂业务的财务人员,是职业教育应该思考的问题。要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一致,教育教学就必须有所变革,课程开发应该根据学科中心、社会中心和学生中心关系,反映市场的需求。
(二)概念界定
(1)业财融合。业财融合,是指以业务活动为对象,围绕运营目标和价值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紧密耦合,对业务流、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等流程进行优化和数据共享,基于价值创造目标做出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管理活动。(2)课程开发。课程开发,是恰当地综合处理社会需求、学生发展、学科知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具有特定功能的课程产品的过程。
二、业财融合理念下会计专业课程的开发与实践——以《基础会计实务》为例
(一)业财融合理念下会计专业课程的开发——以《基础会计实务》为例
(1)基于业务视角重构课程内容。基于业财融合理念调整《基础会计实务》课程标准,根据新的课程标准重构课程内容。打破会计课程由“会计理论到会计实务”的传统章节体系,创新“业务-会计实务-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的知识结构体系。也就是说先通过业务流程和沙盘实践了解企业业务,再学习会计核算,然后学习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最后进行实务操练。(2)基于“互联网+”教育技术数字化处理课程内容。按照会计实际工作项目及业务流程对知识点进行分类,将知识点进行细分,运用拍摄、后期动画等技术将细小知识点处理成教学小视频,形成整门课程的微视频;并将视频、课前测试等资源上传到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下载、观看和学习。
(二)业财融合理念下会计专业课程的实践——以《基础会计实务》为例
迎合实务界业财融合发展需求进行专业课程内容的教学改革,实现教学与实务有机融合,是培养具有职业能力与竞争力的专业人员的正确路径。同时,以“互联网+”教育技术为重要手段,改革教师教学方式,转变教师教学行为,改进学生学习方式,能进一步丰富教育教学技术的实践研究成果。《基础会计实务》业财融合课程开发完成后,基于蓝墨云平台,在XX高职学院会计专业部分班级开展了业财融合理念下会计专业课程试点。经过一学期学习后,对试点班级进行学习效果评价。分析发现业财融合理念下,以《基础会计实务》为例的会计专业课程的开发与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上课积极性大幅提高,并且逐渐开始关注专业实务发展态势、业务流程。深入分析原因发现,业财融合理念下会计专业课程的开发与实践具有以下创新点:(1)教学改革思路新。将业财融合理论融入到会计入门课程教学改革中,为社会培养具有业财融合理念的新型财会人才;(2)课程改革内容新。基于业务视角将会计类课程内容进行重构,创新“业务-会计实务-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的知识结构体系;(3)教育技术手段新。借助“互联网+”教育技术,将教学视频、动画等教学内容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呈现给学生。
三、研究结论
《基础会计实务》学习效果的对比分析验证了业财融合课程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为进一步的课堂教学改进及实践提供借鉴依据,同时提高学生专业课程理解力,为社会输送“既懂财务又懂业务”的业财融合复合型财会人才。
参考文献
会计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根据核对的会计账簿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为保证会计报表的准确性,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对会计账簿的真实性。
二、会计实务一般流程与基础会计课程章节之间联系
案例:甲公司从外地购入A材料40000元,B材料20000元(不考虑税金),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要求:1、编制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2、分别登记明细分类帐和总账。3、根据账簿资料填制会计报表中相关数据。
(一)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首先,作为甲公司来说,A材料和B材料各增加40000元和20000元,即一项资产的增加,同时款项尚未支付,又是一项应付而未付款的义务的增加,即一项负债增加;这笔经济业务对于甲公司来说,既有权利的变动又有义务变动。这一流程涉及到第二章中会计的对象、会计对象要素(如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相关的会计基础理论。其次,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一A材料40000一B材料20000贷:应付账款60000本案例中会计科目(或会计账户)即指会计分录中的“原材料”和“应付账款”。可以清楚的反映甲公司此笔经济业务,会计分录中的“借”和“贷”是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符号,借方反映原材料,后面还要加A材料和B材料的核算,贷方反映应付账款,以及应付账款的金额.这就是第三章复式记账中借贷记账法以及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相关内容。在具体会计实务中,往往是将会计分录上所反映的内容体现在记账凭证上,记账凭证上除反映会计分录的三个要素,即借贷方向、会计科目、金额外,还需填列日期、摘要、编号等相关内容。这是第五章会计凭证中涉及的。
(二)登记会计账簿。
理论第六章讲述的登记会计账簿内容联系具体的会计实务,要求一是准确,完整,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内容摘要、金额等资料逐项计入账内;二是对于每一项会计事项,既要计入总账,还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三是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
(三)财产清查。
上述案例中,为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甲公司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即账簿记录中原材料一A材料的账面数额与实际结存数额的差异等情况,避免和及时纠正会计记录中出现漏记、重记或计算错误,为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这是第七章的财产清查。
(四)编制会计报表。
关键词:政府补助;会计;税务;处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2
经过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之后,政府不断启动国家支持经济的形式对各个企业进行经济支持,同时利用政府补助的形式带动经济的发展与恢复。政府相关部门也推动很多利于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恢复经济,同时大力推动国家民生工程的建设、鼓励企业进行自出创新发展。及时调整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鼓励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节能减排方面的发展。同时政府根据不同的经济问题采取不同形式的经经济补助,在财会以及税务方面进行规范处理,保证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一、政府补助的特点概述
政府补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与内容,其中包含财政拨款、财政补息等形式,政府财政补助对人们负责人的体现,其中主要的特征包括无偿性与直接取得资产两种。根据这两种特点对政府补助进行详细的概述。
1.无偿性
无偿性主要指政府补助的资金等具有是不需要偿还的,是一种无偿的资产,无偿性资产是政府补助的重要特征,同时也体现出政府的整体特点。无偿性投资等代表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区别,是不需要偿还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不需要所以资产权限的。无偿性的政府补助特征主要是利用政府补助的形式推动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金融经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保证经济的稳定运行,也是表现政府责任的一种体现。当然,政府在进行补助期间也会附加一些条件,附加的这些条件与政府补助中的无偿性是不发生任何冲突的,只是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好的保证政府的正常经济运行,政府要求分配的政府补助款需要企业或是各个单位按照政府的意愿使用这笔资金,保证政府补助的效果更加显著。
2.直接取得资产
政府补助的特点分为无偿性与直接取得资产两种,直接取得资产主要是企业或是单位等直接从政府得到的补助资金,这些补助资金并不是政府提供的无偿性资产,其中主要包括政府财产中的货币性资产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两种,这两种资产能够提升企业的总体收益。现在很多的企业在进行财政补助期间都会从政府直接取得,其中包括政府给予的无偿性资产、税款上的减免等资产以及政府规划的土地使用权或是房产使用权、自然资源等,基本上都具有直接取得资产的特点。这些资产不在直接转移的范围之中,并且不属于政府的财政补助规章制度上的要求,例如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债务免责权、税收优惠、减征税或是免征税等。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推动经济的发展与恢复,初级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一种财务措施,同时也是社会参与经济的一种无偿,这种行为主要针对社会经济,其中补助包含货币性补助火死非货币性补助两种形式。但是在涉及到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主要表现的补助形式具体分为:
政府财政性拨款:很多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经常接受政府给予的补助或是财政拨款,利用政府财政拨款进行企业的生产或是恢复经济发展。
财政利息方面的放松:很多政府根据实际的经济发展形式对很多的贷款企业或是单位进行利息方面的放宽政策,积极向企业给予政策放宽。并且根据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宏观政策上的调整,政府支持一些特定的区域或是经济形式发展与创新。
返还征收的税负:政府根据相关的企业财务信息或是政策对征收的税收给予返还,这种行为属于政府的一种特殊性补助行为。与此同时政府在进行税收返回的过程中及时将经济政策进行放宽,鼓励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无偿放宽或是划拨:在企业的发展中不仅需要资金上的政策放宽,企业的非货币资产也需要及时进行放宽政策,但是政府在进行非货币性放宽政策上出现的会计实务现象比较少,很多时候是在土地的使用或是自然资源上进行放宽。
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将政府补助的界点写入到相关文件中,其中指出政府在进行财政性方面的放宽政策推动中,需要与税收制度相结合。财政性资产主要指的是经营的企业在各种财政方面取得的资金或是政府补助等,这些资产需要先征收税赋在进行返还、或是直接免征税等形式,但是其中并不包含国家出资进行的投资或是出口关税。
在财务会计上将政府补助认定为是企业的直接财产,并且可以直接免税或是减少征税,并且其中的税收部分不作为政府的补助形似进行计算,按照企业的资产形式对其进行管理。根据相关的税收制度,直接减少税收或是免征税的行为是财政性资产运行的一种形式,在税收中需要明显的标注出来。会计核算或是实罩幸求,与文章中提到情况不一的需要及时进行纳税或是资金整理,并且增值税方面或是各种减免税过程中的收入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与税法的规定不冲突。
三、政府补助形式中的会计处理方式
相关的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中与企业资产相关的需要登记为递延收益,并且资产的使用或是分配等都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与调整,登记到当期损益账户中。但是很多的政府补助在进行使用期间超出资金额,这些超出的部分需要直接算作当期损益,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账户中。政府补助的形式非常丰富,其中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基本上按照以下的方式进行处理:第一种是补偿企业在以后生产中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各种损失,这种补助形式在企业中作为递延收益记录,其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等计入当期损益账户中进行核算;第二种是补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种损失或是费用,这样的款项直接计入到企业的当期损益账户中。根据这样的财务核算形式对企业受到的财政补助进行计算,保证企业受到财政补助期间能够很好的保证财务记录的真实准确。当然,关于政府补助财务计算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方面,正在不断进行创新与优化中。
四、财政补助的税务处理
在处理政府财务补助期间需要我们的税务人员进行注意,根据相关的税务规定进行处理。相关政策中规定企业在取得各种国家支持的财政性补助期间,除了国务院以及财政部等形式的不计入当期损益账户之外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一定的所得税。但是税法在不断的改革之后企业的所得税等出现计算方面的变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收入的各种补助款不作为征收的对象[2]。并且政府机遇的各种补助金等在财务上记录为补助款,属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不管是在会计方面还是在税法方面规定时一致的。根据企业在政府补助方面的规定以及税法的规定来进行比较能够发现,其中存在很多的差异,主要的差异为:税法中规定企业在收到政府的财政补助之后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根据实际的收入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是政府财政补助方面规定企业在收到相关的补助款之后需要计入到当期损益或是递延收益账户中,税法与政府在所得税缴纳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是税法方面规定企业在收到所得税数额期间需要根据实际的金额及时进行交纳,但是财政补助方面要去暂时性扣除,在这方面也存在很多的差异。
五、政府财政补助业务的纳税调整
在财政事务业务处理中,财政补助与政府的收益就有紧密的联系,若是政府在进行补助期间,将补助款放在企业中的费用或是产生的负债方面在财务事物中需要纳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中,与此同时这笔财政补助款还需要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这种状态下是不需要在政府财政事物中进行纳税调整,当然,若是其中的补助款主要使用在企业未来发生业务产生的费用或是产生的损失中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政府补助款改善了企业的资产结构,对资产起到重要的变化等情况,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会不会涉及到纳税调整的范围,根据相关的条件进行财务的处理。
例如:政府补助不征税处理案例,若是某企业在进行营业中受到政府提供的补助款200万元,这笔补助款属于不征税的范围之内,根据补助款的确认条件,企业的会计在进行确认期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金额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利用这笔政府补助款为企业购置房产,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政府补助款进行纳税调整之后的的成本进行折旧与摊销等。其中主要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规定针对政府补助中的不征税规定,在进行纳税调整之后的所得额是10万元,将其进行扣除之后根据资产折旧以及累积摊销的财务实务计算方式进行归纳,这样能够将政府补助清晰的表现在财务实账中,明确政府补助资金的去向,详细掌握不征税收入的处理方式。
征税收入处理案例:还是上题中的企业在收到政府提供的政府补助之后发现其确认的条件不符合政府的不征税调整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我们的企业将其作为递延收益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且将这笔资产转记录为营业务收入,相关的税法对于营业外收入进行了新的规定与要求,将其中的收入金额全部计入到当年的资产收入中,与企业的会计以及税法之间形成一定的差异。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将政府补助的形式确定为递延收益,其中的金额包含政府支出的补助款200万元,还包含纳税金额10万元,这些资产在相继的年限中逐渐递延减少。
六、政府补助相关业务的纳税关键点
为了更好的更加清晰的处理政府补助中的财政款项,其中的很多财政款设计到纳税的问题,需要根据纳税的具体方案进行着手,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的纳税款项期间需要根据其具体的使用条件确定纳税的相关事项,其中补助款的相关业务纳税关键点在于:
1.企业在收到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期间需要根据相关的财政补助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核,根据其中的财政补助条件等进行确认是不是需要纳税调整,或是进行其他的财政补助处理;
2.很多企业在收到政府的不需要纳税调整的补助款期间一定要将会计科目记录清晰,将补助款的使用去向等进行标注,及时对收入或是支出、累计摊销、折旧等方面做好详细的处理,保证企业在政府补助款的使用期间核算与运行情况正常;
3.在政府补助款到达企业之后,需要企业对其条件进行确认,保证补助款在各方面条件情急,是不是符合不征税或是征税条件,政府补助的款项能不能计入到企业资产的收入总额中或是资产负债表中,在以后的时间里对其使用需不需要在进行纳税或是减免;
4.政府补助款对于企业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很好的减轻企业在资产或是负债方面的压力。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款的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在补助款使用的五年期间需要将其中重新进行核算,保证补助款的使用途径记录清晰,对于补助款的资产总额等进行重新计算,包含其中的财政性资产支出,允许财政补助应纳税款中体现出来;与此同时,还需要明确的介绍出,根据我国相关的税务制度改革与规定,我国的很多企业,例如软件企业或是科技企业等对于政府的财政补助基本上属于即征即退的纳税方针,根据企业的相关事项以及研究项目等明确的规定出对于企业产品的研究与创新等需要进行重新核算,并且这些核算事项不需要计入纳税内容中,可以在应纳税额中进行扣除。在财务实务处理中提到,若是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期间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与处理,需要将其中所亏欠的纳税金额如数上缴。当然政府补助款企业可以继续用在开发新产品或是研究新技术上,但是这些款项将不再享有相关制度的保护与优化,需要按照实际的规定进行税务的缴纳。
七、结束语
政府补助主要是根据国家经济形式的变化与发展进行变化,及时对企业进行资金或是非货币性的补助,帮助企业恢复或是发展经济,带动企业的发展与进步。企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并且企业经济的发展能够很好的带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对于政府补助的计算与核算需要根据相关的税法规定与财务规定进行计算,同时保证政府补助能够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引进科学设备等,推动我国经济的M步。
参考文献:
[1]高金平.政府补助特殊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中国税务,2014,12:49-51.
[2]方瑾.政府补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中国税务,2015,06:42-44.
[3]陈宝铭.建筑企业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J].福建建设科技,2013,06:76-77+44.
[4]. 2U13年度《财会月刊》(上)总目录[J].财会月刊,2013,23:121-128.
[5]王彦敏.财政专项资金的财税处理方法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3,28:122-124.
[6]朱尚华.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J].财会月刊,2013,19:62-63.
[7]谢国珍.政府补助会计及税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0:66-67.
摘 要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国际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会计核算原则,在会计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本文从其涵义和重要性方面进行相关的论述,从而分析其在会计运用过程中的问题,不过着重还是谈其在会计账务处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 实质重于形式 会计账务 运用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内涵和重要性概述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指的就是在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核算时候,需要将交易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实质作为核算的基础,而不是其外在的法律形式。因为,在实际的核算工作中,交易或者事项的外在形式无法较为真实的对实质的内容进行反映。为了能够使得会计信息充分的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真实的反映,仅仅依赖交易的外在形式是不行的,而如果忽略了交易本身的实质,那么可能会使得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的管理人员决策失误。
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会计账务处理中的应用
1.确认融资租赁设备或者资产中的应用
租赁可以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谓经营租赁就是经营租赁者只是租用别人的资产,定期付租赁费,就像我们租别人的房子只需要付租金一样。资产的保养、维护都归出租方,因为他们才是资产的主人。融资租赁者却是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一次性支付购买资产的费用。于是向出租方提出融资请求,先将资产拿来用,在约定的租赁期内分期支付资产的价款。对出租方来说,他相当于提供了给承租方一笔贷款,不过贷款的形式是资产形态,在每一个收租的日子收取的租金包括两个部分:资产的本金、出租方垫付资产本金而要求的利息。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这种通过融资的方式来租赁的设备资产,虽然法定意义上来讲,承租方不承担所有权,但是在租期之内,承租方具有使用该财产或者设备的权利,并且从中获取收益,在租赁期满之后,承租的单位具有购买这项资产的优先权,类似于这种情况,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售后的回租和回购
售后的回租或者回购实际上就是一种融资的行为,不能被作为收入来对待。首先,售后的回购行为指的是企业单位将原有的固有资产以交易的形式售卖给其他的买家,会收到相应的价款。然后签订相应的转手手续和协议,表明将来的某一时刻会将财产进行购回。在货物被卖房购回之前,资产或者货物的所有权已归为购买方。但是我们如果从经济的实质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这项被转移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实际上还是在原单位,并未被转移走,因为还有补充的协议规定其会在将来的某一时间购回。另外,就是在出售的过程中,往往售价会高于产品自身拥有的价值,如果这时被当作收入记入账目中,那么很容易形成企业利益的虚高。所以,这笔交易虽然是一项销售收入,但是从实质上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这种售后的回购仅仅是企业的融资行为中的一种。不可以作为一项收入。而售后的回租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租赁业务,即企业将某一项资产出售之后,又通过租赁的收段来进行回租,这种行为从形式上来看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利润,而且所出售的资产的所有权及其附带的报酬和风险也一并转移了,但是从经济的实质上来看,资产在售出和租回的过程中存在资金上的联系,这种售价和租金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从实质来说这种售出和租回是同种交易,如果我们将在售出和租回发生的损益作为当期损益来对待,那么就不能够很好的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
3.在确认收入的时候
根据我国关于收入的相关规定,只有符合:商品的所有权和相应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在交易中完成转移;出售商品的一方对售出的产品没有继续管理或者控制;交易的相关收益可能流入企业;商品销售中的成本和收入能够得到可靠的计量这些条件才能却认为销售过程中的收入。在这样的规定下,例如:售后的回购行为、拥有退货权利的销售等特殊的交易方式应该被特殊的核算。根据会计准则中对于收入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一项业务,如果完成交易后,购货的一方拥有退货的权利,那么应该当作交易的实质来进行核算方法的选择。举个例子来说:在商场中,我们购物通常会有厂家打出三包的旗号,如果在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或者换货,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这种退货的比例在1%之下,在这个例子当中,虽然商场有一定的所有权风险承担,但是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因而这种风险是次要的。可以在商品卖出之后,直接计入收入的账目。在这二者之中,就充分显示出了实质重于原则的作用。
4.投资过程中核算方法的选择
根据企业的会计制度中相关的规定,可以知道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投资比例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的核算方法,同时投资的实质对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也很重要。如投资比例虽然未够20%,但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了对企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那么应该采用权益的方法进行核算。反过来,应该采用成本的方法进行核算。所以,企业的会计制度一方面采用权益的方法进行核算,另一方面又采用成本的方法进行核算,一方面对持股的比例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又对成本法的界限进行有效的控制,而且后者的前提,也很好的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5.在资产减值的认定中的具体运用
新会计准则列举了7种迹象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标准。这7种迹象是指: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如果存在上述的迹象,就需要认定相应的减值。从法律形式上看这7种迹象的存在并不影响其价值。但从经济实质来看,这7种迹象会对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例如.某企业由于生产技术的改变,2006年10月有条账面价值150万元的生产线被闲置。对于闲置的生产线,从法律形式上看,并未有任何的改变,但从实质上看,该生产线因生产技术的改变已使其价值产生变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006年1 2月必须认定该生产线的减值。
6.在非货币易中换入的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中的具体运用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会因为资产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而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这一点在非货币交易中格外突出。举个例子:甲公司用账面价值200万元的医用电子仪器(该仪器的市场价值为200万元)与乙公司的一批价值210万元进口内燃机(该内燃机的市场价格为210万元)进行商品交换,若加以两家公司并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亦或是相互间有重大影响,那么在本次交易中甲公司的内燃机的入账价值为210元,同时获得10万元的营业外收入;然而若两家公司具有控股与子属关系,换言之是两家关系企业,则甲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换入的内燃机的架势便是200万元。由此可见:如果在非货币交易里,交换入帐的商品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不能够被可靠地计量出公允价值,那么将对交易公允与否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在商品交易中必须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既是对会计准则的修正和补充,使得会计核算的信息同客观的事实相吻合。又为会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操作空间。有的企业为了增加自身的利益,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进行有意的回避,从而很可能发生越轨的行为,这在固定资产租赁的相关分类中表现的更加明显。当然这也就告诉我们”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实践的过程中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都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7.在对日后事项进行调整时的事项
所谓的调整事项就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存在的事项。日后调整事项就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一定时期才得到新的或有力的证据证实。从上面的定义上来看,是非常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就是事项的实质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就存在,只不过在日后时期得到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或者修正这一点,则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事项进行调整时,需要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然后对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三、总论
近几年来,会计造假事件在我国屡见不鲜,会计界的诚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果想要使得会计形象得以保全或者使会计信息能够被社会接受,就应该从实质重于形式出发。只有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抓住经济的本质,才能在创新和时代的改变中经受住考验,使会计活动永葆活力。
参考文献:
[1]付春蕾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财会通讯.2005.
[2]杜秋娟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体现.现代审计与会计.2007.
【关键词】Web Service 基础会计实务课程 平台 设计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
0191-02
当前,在Internet上如何解决在复杂、异构、分布式网络环境下,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交互是最主要的问题。是一种建立在通用语言上的程序架构,是一种独立于浏览器的编程模型,使用一台Web服务器可以建立强大的web应用程序,程序执行时,不同于ASP程序一条一条地进行解释,而是在服务器上首次运行时进行编译,进一步提高了程序的执行效率。而Web Service是一种新型的分布式计算模式,是独立的,松耦合的,自包含的、基于可编程的web的应用程序,可使用开放的XML标准来描述、、发现、协调和配置这些应用程序,用于开发分布式的互操作的应用程序,一旦部署,其他Web Service应用程序可以发现并调用它部署的服务,通过在http/https上接收/传输SOAP消息向外界呈现功能,可有效解决日益增长的互操作、企业应用集成等需求,具有良好的跨平台、开放、简单、分布式等特点。借助ASP、和Web Service技术,对基础会计实务课程平台进行了扩展,使用Dreamweaver工具对页面进行设计,利用Dll技术对功能函数进行封装并提供相应的调用接口,搭建了B/S架构的基础会计实务课程操作平台,实现数据库、数据文档、应用程序分布存储和集成访问,实现了从单一的课堂文字教学到多手段的立体化教学模式的转变。
一、Web Service及基本理论
(一)Web Service技术。Web Service是在Internet上进行分布式计算的基本构造块,采用SOA(面向服务的架构,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ture)模型作为其体系结构,它是一个应用程序,能通过Web进行调用的API,可直接将各种组织、应用程序、服务及设备链接起来,实现在不同平台系统之间以一致的方式交换和描述数据,为实现信息共享、互操作和集成提供新的解决方案。Web Service平台利用WSDL、XSD、SOAP和XML等协议,沟通不同平台、编程语言和组件模型中的不同类型系统。其具有自包含,自描述,模块化,能跨Web、定位和调用,语言中立和互操作,开放和基于标准化,动态,可组合等特点。同时具有内容更加动态,带宽更加便宜,存储更加灵活,高兼容性等优势。
(二)ASP技术及技术。ASP是IIS(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运行环境在应用开发过程中与编译无关。ASP使用了Microsoft的ActiveX技术并且运行在服务器端,客户端无法看到ASP源代码,ASP执行后返回标准的HTML页面,显示在浏览器中,这样就可以防止别人抄袭程序。是微软公司推出的一种Internet编程技术,是.NET框架的一部分,并以.NET框架为基础采用高效、面向对象的方法创建动态WEB应用程序,Microsoft公司了4种与.NET兼容的语言编写应用程序,即Visual 、C#.net、VC++.net、。
二、基础会计实务课程平台的具体设计
利用Web Service和.NET技术开发和设计的基础会计实务课程平台,对分散的会计资源进行集成管理和统一访问。Web用户将查询请求通过Internet传输后,SOAP请求到达服务器端,并绕过服务器的防火墙,服务器接收到请求后,对SOAP请求进行处理,并将SOAP响应通过Internet网络再传回到Web用户端。
课程设计包括了学习指南、实务操作、教学辅导、视频教学、课程建设五个方面,从学习使用者的角度考虑,突出引导学习的功能以及会计实训的操作功能。考虑功能需求、使用范围、业务流程、用户界面、输出要求,以及分析了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可行性、资源利用的可行性。分析了系统的运行环境,包括网络、硬件、软件、安全与保密等环境。在对课程平台实务操作的详细设计中,在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等这样一个会计最基本的操作流程基础上,使用程序的循环、跳转等控制条件实现对基础会计典型业务的在线模拟操作,对特定的脚本程序难以实现的功能,则在Web环境下使用C#语言编译成Dll(动态链接库),对特定功能的函数程序直接在Web环境下调用封装的程序接口,并对实训的结果给出实时的评分标准和成绩。
(一)课程学习平台概要。该平台的设计和运行环境是Windows Server 2003系统下,结合IIS6.0服务端组件,通过脚本语言编程,使用ADO数据库访问技术,实现与后台SQL2005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互。在前台页面设计过程中,利用Dreamweaver开发进行美工。课程学习平台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学习指南、实务操作、教学辅导和视频等几大模块。其中实务操作模块是课程最核心的模块,主要包括实训练习、实训测试、理论练习和理论测试四个子模块。
(二)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业务实训开始时,系统先判断会计业务是否满足最后一笔业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则已经完成由业务的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的分析和计算。如果不满足条件,根据本次业务的原始凭证的设置验证记账凭证输入的值是否正确,同时完成日记账、明细账的填写,如果输入值正确则计入总分;继续下一笔业务,继续下一笔业务前,同时判断业务是否满足最后一笔业务。依次循环判断和验证,进入到科目汇总表的验证和判断阶段以及进入总账的登账,并完成与日记账和明细账的对账后,才能编制报表,完成主要的基础会计账务处理业务。
综合实训内容要求学生在整个课程学习连续或间断的时间内(48学时/人)完成实训课题。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实践、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并体会科研工作的艰辛与乐趣。
五、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实训项目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分析总结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职业素养方面进行考核。
1.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以及对冲压工艺、模具选材、模具制造工艺、模具结构特点等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从学生获取文献的方法和手段、设计说明书品质、设计分析过程表现来进行考核。
2.模具设计能力。学生模具设计能
力,主要通过模具装配图表达是否完整、零件图标准是否合理、模具结构设计是否合理和是否具有创新性等来考核。
3.软件应用能力。主要考核学生使用CAXA、Pre/E、AutoCAD等绘图软件和Deform等有限元分析软件的水平,从学生操作软件的熟练程度、设计过程、图纸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4.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对模具设计优化分析和数据处理的能力,从模具优化是否合理、实验数据的分析处理是否准确、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考核。
5.职业道德和素养。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工作状况,从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学习纪律、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项目考核成员由学生(即各小组组长)和指导教师组成。首先各项目组按抽签顺序进行答辩,项目考核成员通过听取答辩汇报、查看过程资料,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定方法(见表1)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最后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确定最终考核成绩。
考核方法综合学生专业技能、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等多个方面,让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评审,既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保证了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和公平、公正,提高了实训教学的质量。
六、项目实施成效与不足
本项目的开发实现了“冲压模具设计与制造”课程实践内容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设计方法由“示范型”、“验证型”向“参与型”、“开发型”、“研究型”转变。笔者根据上述思路和内容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实践活动,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型专业中,采用自愿报名的形式组织部分学生参加项目实训,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方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从学习查阅文献资料、模具结构设计、有限元软件的建模与分析、模具结构参数和工艺参数优化,到模具加工工艺编制、制造、装配、应用整个实训过程,学生的学习能力、设计能力、知识和软件应用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另一方面,培养了学生的职业素养。在实训过程中,学生明确了学习内容,端正了学习态度;通过撰写项目材料,文字表达能力得到了提高,为毕业设计打下了基础;通过小组分工合作、汇报交流,培养团队合作意识,提高了交流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以后走上社会奠定了基础。
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由于实训过程贯穿于课程学习的整个过程,而且分组进行训练,要使每一名学生获得足够的训练机会,除需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实践场地、设备和指导实践的师资队伍,才更有利于实训项目的实施,然而这些方面都还有待完善。
【参考文献】
[1]何柏海.模具专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改革与探索[J].模具制造,2010(5)
[2]李光耀,王琥,杨旭静.板料冲压成形工艺与模具设计制造中的若干前沿技术[J].机械工程学报,2010(10)
[3]毕大森,李云涛,褚亮.关于本科院校模具专业方向高端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探索[J].模具工业,2012(2)
[4]李昌雪,陆锦明,等.基于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冲压工艺与模具设计》课程改革与研究[J].装备制造技术,2013(2)
【基金项目】201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2013JGZ126);2012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ZL230238)
【关键词】股权收购 会计 税务处理 实例
近年来,国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不断推进,企业各种各样的投资活动蓬勃发展,尤其是股权投资、转让等行为十分活跃。由于税务处理工作的复杂性,在股权收购过程中,采取何种方式来进行便捷、高效的税务处理,对企业重组以及发展壮大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因此,在企业进行股权收购的过程中,如果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就应该采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提高税务处理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股权收购概述
(一)股权收购的含义
根据合并方式的差异税法将合并分为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股权收购即为会计上的控股合并,也就是长期股权投资[1]。股权收购的基本含义就是指收购企业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进而达到控制被收购企业的目的,它也是企业重组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税种
股权收购涉及到了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契税等税种[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进行重组的时候所需要缴纳的就是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通常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收购企业需要对转让的股权以及损失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同时收购企业应该以公允价值作为自身股权获得的计税基础,这是一般性税务处理对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所得税的要求。特殊的税务处理其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在这里可以将被收购企业的计税基础作为前提条件,开展税务处理工作的时候可以先不用去计算资产在转让之后其获得的收益以及受到的损失,同时也要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在印花税方面,以合同转移后所承载资金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它是由合同的每个责任方来共同承担,并且进行缴纳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就是在股权转让后,个人所获得的收益通过一定的比例计算后进行相应的扣除。在营业税方面,据国家营业税的管理规定表明,操作股权转让的时候不用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在契税方面,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权没有发生转移,企业不用缴纳契税。
(三)股权收购支付对价形式
股权收购过程中支付对价有3种形式:非股权支付、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与股权支付结合[3]。非股权支付,就是收购企业利用自身的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存货、除本企业股份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承担债务和其他资产等作为在股权收购中的支付形式。这种形式可以产生资金流。股权支付,收购企业在收购过程中将自身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一种支付形式。比如,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可以利用自身持有的本企业股份来换取并持有收购企业的股份,如此一来被收购企业就会被收购企业控制。这种一种不产生资金流的支付形式。非股权支付与股权支付结合,收购企业也可以利用两种支付方式结合的方法来获取一定比例的被收购企业的股权,进而获得对其的经营控制权,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二、股权收购业务的税务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
在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这个规定明确表示,对于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而言,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收购方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股权的获得以及资产的计税基础[4],被收购方要确认股权、资产转让后获得的收益或者受到的损失,还有就是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不予改变。由此分析可以得到,在被收购企业开展资产、股权转让工作的时候,要以公允价值来计算收购企业获得的资产和股权。如果股东交易存在于股权收购交易中,企业的所得税就没有变化。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企业重组过程中必须符合五个要求才能采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首先来讲,企业要有一个合理的商业目的,其进行企业重组不是为了达到免除、减少或者推迟缴纳应有税款的目的[5]。其次,重组企业必须保持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一年以内不得改变。再次,企业重组过程中获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企业重组以后不得对所获得的股权进行转让并保持一年的时间。接着,被收购、合并或者分立的部分股权以及资产比例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比例。最后,企业重组交易对价中所涉及到的股权支付金额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比例,不得低于85%。采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就要求重组企业必须保证自身的重组目的、经营以及权益的连续性,从而避免不正当的非法逃税行为发生,减少国家税款的流失。
三、两种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实例分析
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同一个重组企业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交易双方必须应用同一种税务处理方式,即一般性的税务处理方式或者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在股权收购中,选择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交易双方所受到的影响也会有很大差异,接下来就通过实例分析来阐明这两种方式带来的影响。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有一个收购方企业甲,现在企业甲想以22470万元人民币来收购企业乙,由于乙企业的股东A手中持有86%的公司股份,所以甲企业想要通过购买A持有的股份来实现收购企业乙的目的。企业乙处理财务,如果企业甲想要采用一次性到账的资金支付方式,就需要借助企业乙间接对股东A进行钱款支付。实际财务处理过程中,甲企业在银行存入22470万元人民币,然后给予股东A支付,股东A的实收股本是5980万元,而甲企业的计税基础是22470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甲直接付款,不经过企业乙,则在给股东A付款的时候,付款金额为22470万元人民币。企业甲的会计处理上,一旦甲是自然人,对股东A进行股款支付,会计处理在此时没有实质意义,甲直接付给股东A共22470万元即可。被收购的企业乙企业开始转让股权的时候,应该区分清楚股东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存在还是以法人的身份存在。如果股东A是以法人股东的身份存在,转让股权首先应该向银行存入22470万元,此时长期的期权投资是5980万元,通过计算就能明白其投资收益就是16490万元。而一旦股东A是自然人,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应该扣缴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是(22470-5980)×20%=3298万元,在此时股东A进行账面处理是没有意义的。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现在甲企业以股权支付结合非股权支付的方式来收购乙企业,这时甲企业的计划是利用本企业25%的股份(公允价值20970万元)作为交换条件,再辅以1500万元的现金,通过此方法来换取股东A持有的86%的股份。这时因为企业甲要购买的股份是86%,股权支付比例通过计算是20970/22470=93%,比规定要求的75%高,所以公司甲达到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求,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甲的股权收购过程中可以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法。通过这种税务处理方法,股东A既有甲企业的股份,还有1500万元的现金。这里股权转让的价值为18000,非股权支付的股权转让收益就可以计算出来:18000×1500/22470=1202万元,然后甲企业的会计处理:获得5980万元,企业乙支出5980万元,22470万元是甲的长期投资,收益16490万元。此时分析投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上纳入1202万元,按照国家规定16490万元先不用归为收益,将其纳入递延所得税的负债。
(三)两种税务处理方式的实例分析
通过对一般性税务处理收购实例以及特殊性税务处理收购实例两个实例深入分析后,对比两者的流程、特点等,可以得到一些启发:立足于收购企业,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有效降低了技术基础,使其计税基础也相较更低。站在被收购企业的立场,借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其计税基础改变,并且以原来股权收购的技术基础作为前提,被收购企业此时无法确定股权转让的收益,从而不用立即支付较高的所得税。所以,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有利于被收购企业,减少其当前的大额支出。这就表明进行股权收购,应该立足于自身实际,恰当的应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提高在股权收购中自身的适应力,推动企业重组的高效进行。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股权收购到目前为止已经是现代企业一种频繁的经济活动。在股权收购的过程中,企业要采用恰当的税务处理方式,如果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应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方式,提高税务处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推动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雅芬.浅析股权收购业务特殊性税务处理――收购企业的计税基础[J].时代金融(中旬),2013,(11):229.
[2]赵倩雯.股权收购的税务处理[J].财会学习,2012,(6):55-56.
[3]朱乐芳.股权收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探讨[J].商业经济,2012,(14):93-95.
【关键词】 所得税;实务;简明处理
为了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我国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面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现行准则”或“该准则”),其他企业鼓励执行。该准则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中,充分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特点并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的特殊性, 采取了单一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结束了我国三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并行的复杂状况。
资产负债表观是现行准则的核心和精髓,这种观念也是整个所得税会计体系的基础。依托资产负债表观,该准则提出了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概念,这些概念均为GAAP、IFAS中十分成熟的概念。
本文根据对现行准则的理解,结合会计实务中的经验,就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以及计入相关科目的性质进行简要的探讨。
一、新所得税准则的特点及相关概念分析
(一)计税基础概念的提出
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对应,是资产或者负债在税法的规定下确认的价值,同时也是会计和税法差异比较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对于负债,现行准则也就其计税基础作出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类似的阐释在旧准则中并未出现。有了计税基础的概念,现行准则可以顺理成章地运用资产负债表观处理所得税。计税基础的提出,是整个税收处理体系运转的前提。
(二)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规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些差异在日后都将全部或部分转回。
而在旧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中,采用的则是时间性差异。这两种不同的提法表明新旧准则观点上的差别。时间性差异是从利润表的角度导出的差异,是某个时间段的数据;而暂时性差异则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导出的差异,是一种时点数据。类似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关系,暂时性差异也可视为时间性差异的累积性结果。
(三)从递延所得税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旧准则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的会计处理是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可见,“递延税款”是个混合性账户,既可确认为借方,也可确认为贷方。
现行准则将企业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相应的所得税负债,以企业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为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应该交纳的税金,是应该清偿的负债,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
从混合性账户到资产和负债分别列示,一方面更为明晰地逐笔反映了企业的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现行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将所得税差异分别确认为资产和负债,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纳税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与原递延所得税账户余额相比较,更符合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原则。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
(一)确认标准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相应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其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不确认标准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既不影响当期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所有者权益,也不是由于企业合并,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则《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究其原因在于,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却不能计入所得税费用、所有者权益和商誉,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实务中相关会计科目的分析及应用
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影响当期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应该计入所得税费用;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影响当期所有者权益的,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则应计入资本公积项目。
(一)所得税费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具体的计算过程为: 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数)。该公式中不包括某些不计入损益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二)资本公积
在旧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是个比较特殊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繁杂,被戏称为“聚宝盆”。其核算内容包括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准备、资本溢价、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和其他资本公积七项内容。其中其他资本公积包括现金捐赠、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如果根据资本公积的性质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就可以得出有极多内容不具备资本公积的性质,不应通过资本公积这个科目进行核算。资本公积在上述一些会计核算中仅仅起到了防止某些公司利用某些交易或事项来调节公司利润的作用。
在现行准则中,资本公积项下只保留了“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核算,将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严格区分开来。现行准则从资本公积的本质属性出发,还原了资本公积的本来面目,基本取消了和资本公积无关的核算内容。
其中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其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仍然在资本公积下核算,具体应用将在下文中探讨。
四、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实务问题
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来源比较复杂和多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应有额与年初余额进行总额比较,再确定本年应确认的金额或是应转回的金额的话,会容易混淆。
五、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包括二级科目)。笔者认为在实务中,为了方便核算,应当按照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来源增加二级科目的明细核算。
例如,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下设“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预计负债”等二级科目,先分别核算自身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再核算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金额;最后与年初金额相比较来确定是应确认还是应转回。
例1:某证券投资公司成立于20X0年1月,20X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46 000 000.00元,成本42 000 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65 000 000.00元,成本60 000 000.00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 200 000.00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32 000.00元。
20X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36 000 000.00元,成本42 000 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34 000 000.00元,成本38 000 000.00元,其他应收款1 200 000.00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12 000.00元。
所以,20X0年12月31日(表1)。
乘以适用所得税税率25%,得出(表2)。
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影响
1 250 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250 000.00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 000 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1 000 000.00
根据其他应收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收款 8 00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8 000.00
20X1年12月31日(表3)。
乘以适用所得税税率25%,得出(表4)。
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20X0年度的浮盈转为20X1年度的浮亏,所以先转回上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影响1 250 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250 000.00
再确认20X1年6月30日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000 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影响 1 000 000.00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由20X0年度的浮盈转为20X1年度的浮亏,所以先转回20X0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 000 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
1 000 000.00
再确认20X1年12月31日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1 500 00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 500 000.00
根据20X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其上年度余额,确认: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收款
5 00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 000.00
结合上述财务账务处理分析,如果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中关于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根据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与年初数进行比较分析,再确定本期应确认的金额或是应转回的金额的话,会容易产生混淆,不容易清楚判断。在会计实践中,面对这种新情况,如果从会计核算的开始就严格按照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可以做到简洁、快速地确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S].人民出版社,2006:250-270.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企业新会计准则[S]. 2008:40-46,
57-62,40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