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印花税的税法范文

时间:2023-10-13 16:07:25

序论:在您撰写印花税的税法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印花税的税法

第1篇

【关键词】印花税 合同 收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效果显著,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现行《条例》不适应新形势的诸多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如征收范围窄,税目设置不规范、税率设计不科学、征收手段有效性差、执法保障能力不足等。

(一)征收范围有待扩大

《条例》据今执行已有二十余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断出现,采取列举方式描述印花税征税范围已不适用日益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例如:抵押合同、修理修配合同、售后服务合同、合伙协议等。不仅如此,有些合同相互交叉,很难归类。同时,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印花税征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纸化使得其颠覆了传统合同的概念,合同、凭证隐匿于无形,《条例》中也未涉及电子商务对应的条款,存在税收盲点,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纳税人甚至部分税务机关的受访者也表示不容易掌握。

(二)税目、税率设计不科学

通过调查,《条例》的税率制度规定目前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税率分档过多、不同档税率差异太大、印花税行业税负不公平等方面。印花税的税目税率多年来一直维持不变,税率过低、税源分散、征收成本高是导致印花税收入过低的直接原因。同时印花税税率档次设置过多,目前印花税对四大类,十三个税目征税,纳税人对印花税适用税率难以掌握,易给征纳双方带来矛盾。

(三)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有待调整

调查结果显示,印花税对列举应税合同和凭证征税。现行的印花税是以原《经济合同法》列举的合同作为主要的征税对象,这种做法一方面造成了征税范围过窄,造成征管漏洞,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个漏洞将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计税依据是以征税对象为载体,在无法确认征税对象的情况下,征税行为将无法发生。

(四)其他税制要素有待完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的具体规定在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表述不够明确。《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由于合同的签订受时间、地域等条件的限制,按照《条例》规定,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条例》对纳税地点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致使在实际征管中难以判定,出现抢税源、重复征税等问题。

二、对《条例》修订的建议

在调查结果与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对税制要素提出的建议如下:

(一)扩大征税范围

一是将能列举的合同全部纳入征税范围,且对应税凭证不再采取正列举方式,仅对免税的凭证进行列举。二是适当扩大权利许可证照的征税范围,将主管部门如文化、卫生、交通、消防、林业等发放的证照列入征税范围。三是对虽未签订合同、协议单通过电子商务等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也纳入印花税征税范围。

(二)重新界定印花税征税对象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即对纳税人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征税,这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应为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因此可将原来对的各类合同、应税凭证征税改为对各类经济行为征税,如对购销、财产租赁、借款、产权转移、赠与、委托、提供信息等经济行为征税。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规定的应税行为,无论是否订立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纳税人因不提供合同而逃避纳税的行为,同时也可较好的解决当前日益繁荣的电子商务征收印花税的问题,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购销行为或提供信息,就应履行纳税义务。

(三)调整征税标准,简并税目、税率

现行印花税除权利许可证照实行定额税率外,对合同、凭证实行从万分之零点五到千分之一的比例税率。印花税税率低、税赋轻,比例税率之间差别不大,为便于征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税成本,建议适当调整征税标准,简并税目税率。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相关行业收益水平适当提高税率;另外,也可简并税率,实行单一税率或幅度税率,同时取消定额税率。

(四)其他税制要素有待完善

1.关于纳税地点。鉴于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纳税人的管理,对税源的管理都已纳入网络系统管理,而《条例》规定的纳税地点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管理模式,因此,建议将纳税地点统一确定为纳税人税务登记所在地。

2.关于纳税时间。《条例》未明确纳税期限,只规定“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难以对企业实施加收滞纳金等处理措施,影响税法严肃性。按次纳税不便于执行,同时也会增加征纳双方的征、纳税成本。因此,建议将印花税纳税期限进行调整,与我国其他税种纳税期限保持一致,改为按月申报,次月15日前完税。

第2篇

【关键词】 资本公积; 印花税; 案例

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并应当分别设“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按照万分之五的比率补贴印花。

随着企业经济业务的规模和范围越来越大,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有关会计科目的会计业务处理内容不断扩展,并且新的业务也不断出现,但时至今日,相关部门对一些会计业务的处理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做对应的改变和完善,导致企业的部分业务出现了不尽合理的地方,这将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产生人为的失真或扭曲,而不加区别地按照原来的资本公积金缴纳印花税的规定就是一个明显的需要探讨的业务。本文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发生的一起其他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的案例资料为背景,探悉了随着我国企业经济业务的不断扩展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处理的日趋复杂,现有的印花税条例已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期望对印花说征收的合理性有效性有所促进。

一、案例基本情况陈述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2009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宁夏分公司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35)股票2 431 950股,按照2009年12月30日该股票收盘价18.70元计算,2009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宁夏分公司持有的英力特股票市场价值为45 477 465元。该股票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抵债资产,原始账面价值为

5 670 000元。

该股票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因此,资产负债表日(2009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39 807 465元。会计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英力特)

39 807 46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9 807 465

(二)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为应纳税凭证,按资金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相关规定,“资本公积”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三)印花税缴纳情况

按照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借记或贷记相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该种账务处理仅仅是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不是持股企业实际上实现了资本增加。但是根据税法优先原则,在《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税收政策未作修改的情况下,各地税务机关对此执行不一。

以宁夏地税系统为例,税务部门认为企业对此情况下的资本公积应当缴纳印花税。

为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对上述业务已缴纳39 807 465元×0.5‰=19 903.73

元的印花税。

二、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业务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宁夏分公司是国务院于1999年为化解国有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率先成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属于政策性金融企业,2010年已实现股份制改制。中国信达的主要业务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购、经营和处置。宁夏分公司持有部分上市公司的债转股股份,该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因“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情形,宁夏地税局要求公司就该资本公积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

但是,笔者认为,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是“资本公积”科目的暂时性增加,是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权宜账务处理之计,与企业资本溢价等永久性资本公积增加有着本质的区别。

因此,笔者认为,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项目内涵及外延较之前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较大扩展的情况下,宁夏地税局根据1988年《印花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就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不合理。与此相类似,还有一些其他资本公积的业务也并不是长期增值的资本公积形成的,只是一个过渡性核算业务,按照原来的规定也存在不合理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资本公积科目设置不够细化,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中,设置了股本溢价、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和资本溢价属于非经常和长期性公积金科目,一般来说,一旦形成,不会发生频繁变化。其他资本公积核算的内容较多,并且与公允价值相关联,大部分内容都会在每年末发生变化,同时会导致科目余额每年增加或者减少。

2.没有区分长期性资本公积和暂时性资本公积,在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规定中,并没有考虑企业资本公积的变化频率,但是我们在核算资本公积时,长期股权投资或者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年末可能都会因为公允价值的变化,导致资本公积的余额也发生变化,按照印花税的相关征收规定,只要资本公积金发生增加,就必须按照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但是,如果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了,下一年公允价值降低了,资本公积就会做冲减处理,那么已经缴纳的印花税是否可以退给企业呢,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样就导致明显的税收不合理和失去公平性。

3.重复纳税的嫌疑,按照现在规定,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处理为例,企业购入或接受的股权,在年底发生了增值后,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在处置这笔资产时,要对对应的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出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差额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很显然,有部分公允价值变动缴纳了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税收。

4.新业务按照旧规定处理缺乏合理性及时效性。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资本公积金的核算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再加上会计准则不断完善,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会计核算中应用的业务越来越多,近三分之一的会计科目发生业务会涉及到资本公积。印花税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项目内涵及外延较之前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较大扩展的情况下,仍然根据1988年《印花税暂行条例》和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笔者认为对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业务导致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显得不合理。

三、完善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业务的建议

1.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暂时性和永久性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于现在的多数企业都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有条件对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更细的明细科目,这样一方面可以便于核算资本公积各项来源及其性质,同时又可以便于印花税的区别核算与缴纳。

2.尽快完善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的相关规定,根据印花税的征收对象及目的,建议对资本账户中的股本溢价、资本溢价等永久性或者长期性资金账户及其变动征收印花税,对其他资本公积中的暂时性或变动频繁或者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形成的资金增加不征收印花税,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业务形成的资本公积增加,应区别情况征收印花税,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3.修订印花税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则中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特别是对第八条增加部分自有资金的确定,建议根据现有的会计准则和实际业务具体情况,制定出对应的条目解释。如细则第八条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第九条的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建议可以修改为,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溢价的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对应的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第九条的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是指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溢价的资金。

4.尽快全面研究修订印花税条例。根据1988年《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以及条例附件的规定,立账簿人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现在涉及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大部分业务并不符合书立、领受所列举凭证的范围,也就不应该属于缴纳印花税的范围,因此建议对条例大部分内容也应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修订,以适应经济业务和会计业务发展的需要。

企业是经济业务的具体发生和国家财税政策的执行者,也是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和缴纳税收的主体,税法本来就应该具有合理公平的立法原则,由于经济业务不断发展,企业的业务以及会计核算必然同时也会发生变化,有些新业务依据原有的制度和办法处理,会产生明显的不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对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的业务从税收征管和经济发展的角度以及会计业务自身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的进行完善,以期将税收征管与企业利益合理公平的进行平衡,避免显失公平和不合理制度损害各方利益。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 郭晓红.国家税收[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

[3] 袁新文.中级财务会计[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4] 杨京钟.税务流程与纳税申报[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

[5] 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收相关法律[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S].1988.

第3篇

一、新所得税法带来的变化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颁布,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主要包括:第一,将所得税的纳税人定义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消原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纳税人的划分。第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共设居民非居民二类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划分为25%、20%、15%三级税率,基本税率由原来的33%降低为25%;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采取了更为优惠的措施,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税率统一为20%。第三,在费用扣除方面,(1)放开了工资薪金的扣除数,从原来的固定金额改为只要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可以在税前列支;(2)提高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列支限额的比例,从原来的2%提高到12%;(3)改变了福利费的列支方式,在这一方面,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得到了统一,将原来税前工资计提比例改为合理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内据实列支的形式;(4)改变了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的标准,由原来按营业收入5‰、3‰的比例列支统一为招待费用总额的60%且营业收入5‰内据实列支的形式;(5)统一并大大提高了宣传广告费的列支额度,统一调高为在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份准予扣除,并且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减少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对银行业而言,新所得税法所带来的减轻税负的机会是显而易见的,最主要集中在二个部份,一是大大减少了调增项目的金额(如工资薪金),也就是费用列支额度大大地增加了;二是税率从33%下降到25%。

二、银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银行投资环节的税务筹划

投资活动是银行持续经营期间创造价值的环节,投资活动的财务与税务策略,直接决定着银行未来发展的前景。

1.选择税收负担相对较轻的子行业进行投资。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重复征税现象出台相应的税收鼓励措施。所以,在政策范围内投资时,要选择税负较低的金融子行业进行投资,这有利于整体上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

2.选择适当的业务地点。税法规定,我国实行法人纳税,因此银行都要实行汇总纳税方式,但税法也要求,实行汇缴的企业部份要就地预缴50%。对于总行与分支行所在地税率不一致的,特别是对于银团贷款等资产项目,我们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低税率的分支行作为主办行,以此来降低税收负担,提高项目利润率。

3.利用闲置的资金投资国债,获得免税收益。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如果银行有闲置资金,且暂时没有收益更高的投资项目,可以购买国债以获取免税的债券利息收入。对于闲置资金,若内部上存,则一边增加收入,一边增加支出,对于整体的法人来说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只有获得对外投资的收入,才能真正实现资金的价值。因此对于银行资金部门来说,对内部利率可以国债利率为基础,当自身能获得比国债更高税后收益的项目时,可将内部利率调到国债利率之上,以吸引内部行上存资金进行投资,不然的话,就由各分行或统一投资于国债项目,以获得稳健的免税收入,但这种情况还要综合考虑期限的问题。

(二)经营管理环节的税务筹划

经营管理方面的税务筹划,主要是各费用扣除项目的筹划,通过适当的、合理的制度,产生合理的费用,在税前列支,减少调增的应纳税额或增加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这方面主要区分为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

1.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因此,时间性差异造成的是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提前或延后,从企业一个长时段的整体来看在金额上是基本没有影响的。如:应收未收贷款利息、广告费用的结转、资产折旧的计提、资产减值的处理等。这类差异能否不增加银行的税负和税务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工作水平,就是在产生时间性差异以后期内对该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是否及时、准确。

对时间性差异,有一点是例外我们大家都是要重视的,那就是当银行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当可弥补亏损已到最后可弥补期限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时间性差异的控制来适当增加当期应税所得额,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各家银行以前都有或多或少的分支机构亏损,掌握这一点对减轻银行的实际税负是很有效的。

2.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的存在是商业银行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

新所得税法中银行最受益的一点就是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可在税前列支,因为一直以来,银行的工资薪金水平都基本比以前规定的计税工资要高,工资项目的调整也带动了三费的调整,这一大项的调整在银行企业所得税的经常性调增项中占比是很大的。新所得税法的这一改变明显地对银行减少永久性调增差异的发生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在对永久性差异筹划方面,关键的就是如何减少调增项目及调增金额、增加调减项目及调减金额。对于银行来说,在没有工资薪金这一因素后,主要也就集中在四大方面:

(1)正确区分、核算会议费中餐费与业务招待费。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在营业收入的5‰以内按60%扣除,但对会议费中涉及的会议餐费却没有做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会议来处理一部分自身的工作餐费。

(2)加强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筹划。业务宣传费就是用于业务宣传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业务宣传费这类费用在税务上的限制并不严格,而广告费则明确了指通过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而支付的费用。新税法在广告费额度上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列支限额达到营业收入的15%,同时由于银行金融业务往来收入项目都能产生大量的收入,因此宣传费与广告费税法上的列支限额对银行业来说意义并不太大。因此银行应多通过宣传广告的形式来代替业务招待的形式来推广业务。在使用宣传费上,我们可进行筹划的空间还是很大的,如邀请重点客户参加一个新产品的会,这些模式一样可以达到业务招待能达到的效果,但在费用上我们就核算到了宣传费而非业务招待费,也就减轻了业务招待费的压力。

(3)要重视工会经费的拨交工作。按税法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只有具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工会经费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我们在向工会拨缴相关费用时,一定要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4)要充分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以达到增加调减的永久性差异项目。如:《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支出可以加计扣除的项目: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银行可以利用这些政策,增加对新流程开发的支出,对部分工作可聘请部分轻度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来担任,以达到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的目的。

第4篇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筹划; 动因分析; 博弈分析

盖地教授在《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一书中指出:根据组织行为学理论,可从行为人的内在心理因素和外在环境因素两方面分析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动因。这一观点为本文探讨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筹划的行为动因提供了基本思路。

一、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内在动因分析――“经济人假说”的利益驱动

美国学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将“经济人假说”归纳为三层含义:(1)“经济人”是自利的,即策动人的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是追求自身利益;(2)“经济人”是理性的,即人能够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条件来判断自身利益并决定行为方向,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3)人理性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为往往会无意识地、客观地增进公共利益。

依照公共经济学的理论,企业所得税具有对“公共服务”、“公共物品”付费的性质,不具有直接返还性,即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与它所消费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之间通常不具有对等性。这意味着企业即使不纳税也可以照样享用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根据美国学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德“经济人假说”,企业就难免产生“搭便车”的欲望,即希望通过所得税筹划来尽可能地减轻自身税负甚至不纳税,但同时又希望尽可能多地享受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所得税负无论怎样公平、合理,但所得税指出作为一项特殊的成本都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是企业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企业作为“经济人”是以营利为目的,对所得税进行筹划,以谋求税后利益的最大化会成为必然的选择。

由此可见,所得税筹划的内在动因是源于“经济人假说”的利益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外在动因分析

内在动因最终能否通过所得税筹划的形式得以实现,还要取决于外在的动因。作者认为,所得税筹划的外在驱动因素主要包括边界清晰的产权制度、企业所得税各个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企业经济活动的多种形式以及企业会计核算的多种方式。

(一)边界清晰的产权制度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最根本的外在驱动因素

有关产权的概念,德姆塞茨可能是较早对其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家,他的《关于产权的理论》对产权的定义为:“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本文在对所得税筹划的内在动因的分析是以边界明晰的产权制度为基本前提的。根据产权理论推断,只有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企业才会真正关心所得税对其自身利益的影响,才会在利益的驱动下进行所得税筹划。因为,如果企业产权不明晰,那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所有者、管理层和员工就缺乏直接的利益联系,企业就不会关心自己缴纳所得税的多少,就更不会精心地进行所得税的筹划了。所以说,边界清晰的产权制度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最根本的外在驱动因素。

(二)企业所得税各个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最直接的外在驱动因素

根据科学决策原理,有差异就会存在选择。根据税制学原理,税收制度中设置了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适用税率及税收减免优惠等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根据企业所得税各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的模型(见图1)可知:企业所得税各个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意味着企业在决策时存在选择的可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会诱发企业通过事前筹划,力争在多种可选方案中进行最优化抉择。例如,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复杂性,政府往往会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些税收优惠,这就导致了税收差异。斯科尔斯和沃尔夫森等指出:“不管是好是坏,税收优惠政策还是被世界各国的税收当局广泛地授予给各种活动。为实现各种社会目标而设计的任何税收制度都不可避免地会刺激社会个体进行税收筹划活动。”

(三)企业经济活动形式的多种选择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外在驱动因素,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切入点

企业具体从事的经济活动是确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及范围的依据。经济活动形式的多样性表现在投资形式、组织形式、业务形式、结算形式等方面。如图2所示:投资形式的不同选择会导致企业在投资的法定税率与税收优惠方面产生差异;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会导致企业在所得税纳税范围方面产生差异;业务形式的不同选择会导致企业在所得税课税对象上产生差异;结算形式的不同选择会导致企业在所得税纳税时间上产生差异。正是因为经济活动形式的不同选择,会产生不同的所得税涉税差异;所以,它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关键驱动因素,是所得税筹划的切入点和主要内容。

(四)企业会计核算方式的多种选择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又一关键外在驱动因素

企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生成的会计信息既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价值反映,又是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基础。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根据会计核算结果并调整计算出来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都给企业留下了会计核算方式的选择余地。基于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其核算结果会有所不同,也会导致应纳税所得额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企业的所得税负有所不同。因而,会计核算方式的多种选择成为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又一关键外在动因。

综上所述,以上四个驱动因素既相互独立又密切相关。在边界清晰的产权制度下,经济活动与企业所得税各个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相结合,构成了企业确立所得税纳税义务和范围的依据;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各个基本要素及其差别机制相结合,构成了所得税计税标准的依据。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动因的博弈分析

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它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会使自身效用达到最大化,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好比说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而博弈理论在税务筹划中的应用,实际上是寻找“自利”与“他利”的最优安排。在所得税筹划动因的分析中,博弈活动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参与人:是博弈中的决策主体。假设每个参与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所得税筹划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企业和税务机关,会出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和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博弈。

信息:是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所了解的信息。在所得税筹划中,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表现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策略:是在博弈中可供博弈方选择的行动方案。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所得税筹划博弈中,企业的策略空间是:筹划和不筹划。在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所得税筹划博弈中,企业的策略空间是筹划和不筹划,税务机关的策略空间是检查和不检查,并且在检查时确认企业的所得税筹划行为是否合法。

行动的次序:是博弈中的每一个参与人在什么时候做出选择。

收益:又称支付,是每个参与人从各种策略组合中获得的效用水平。在所得税筹划的博弈中,企业尽力实现税后收益的最大化,税务机关尽力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结果:是指参与者的行动所产生的每一种可能性。

(一)企业与企业之间所得税筹划的博弈分析

假设:(1)有同等条件下的企业A与企业B都面临着是否做所得税筹划的选择;(2)企业A和B的行动选择是筹划和不筹划;(3)双方在各自行动前都知道对方行动的可能性及其特征。

经估计得出:如果两个企业都不进行所得税筹划,各自的税后收益为N;如果他们都进行所得税筹划,各自的税后收益为N+a(a为因进行所得税筹划所节减的所得税大于所得税筹划成本的差额,否则讨论没有意义);如果一个筹划一个不筹划,不筹划企业的税后收益为N-c(c为因市场份额被筹划企业抢占而损失的税后收益),筹划企业的税后收益为N+b(b=a+c,假设市场份额不变)。可以得出如下的博弈矩阵:

通过对该博弈矩阵进行分析,求解纳什均衡。对于企业A来说,无论企业B是否进行所得税筹划,理性的A企业都会选择筹划;同样,对于B企业来说,无论企业A是否进行所得税筹划,理性的B企业都会选择筹划。所以得出最优解为(筹划,筹划)。

(二)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所得税筹划的博弈分析

1.模型假设

(1)企业与税务机关都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2)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3)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与不筹划。税务机关的行动选择是检查与不检查;当检查时,认定企业所得税筹划是合法的概率是β。认定企业所得税筹划不合法的概率是1-β。

(4)企业不进行所得税筹划时,缴纳的所得税为T;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时,所获得的收益(即因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所获得节减所得税的数额)为M;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发生的成本为D,且D

(5)除考虑以上所说的成本费用外,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

2.博弈模型构建与支付函数矩阵

(1)博弈模型构建

(3)模型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假设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为A;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概率为B。

当税务部门进行检查的概率A一定时,企业选择进行所得税筹划(B=1)或不进行所得税筹划(B=0)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筹划:EP(A,1)=A[β(-T+M-D)+(1-β)(-T-λM-D)]+(1-A)(-T+M-D)=A(β-1)(1+λ)M+(-T+M-D)

不筹划:EP(A,0)=A(-T)+(1-A)(-T)=-T

其中:EP(A,1)代表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预期收益,

EP(A,0)代表企业不进行所得税筹划的预期收益。

令EP(A,1)=EP(A,0),A(β-1)(1+λ)M+(-T+M-D)=-T,得到税务部门检查的最优概率:A*=(M-D)/[(1-β)(1+λ)M]。说明当AA*时,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所得税筹划;当A=A*时,企业是否进行所得税筹划的预期收益相同。

当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概率B一定时,税务部门选择检查(A=1)或不检查(A=0)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检查:EK(1,B)=B[β(T-M-C)+(1-β)(T+λM-C)]+(1-B)(T-C)=(λM-λβM-βM)B+(T-C)

不检查:EK(0,B)=B(T-M)+(1-B)T=T-BM

其中:EK(1,B)代表税务部门进行检查的预期收益,EK(0,B)代表税务部门不进行检查的预期收益。

令EK(1,B)=EK(0,B),(λM-λβM-βM)B+(T-C)=T-BM,得到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最优概率:B*=C/[(1+λ)(1-β)M]。说明当BB*时,税务机关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检查;当B=B*时,税务机关是否进行检查的预期收益相同。

所以,企业和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筹划博弈的混合战略的最优解为:

A*=(M-D)/[(1-β)(1+λ)M]

B*=C/[(1+λ)(1-β)M]

由以上公式可知: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概率A与所得税筹划的收益M值、税务机关认定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合法的概率β值成正比,与所得税筹划的成本D值、处罚力度λ值成反比。即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收益M值越大,企业越倾向于进行所得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成本D值越小,企业越倾向于进行所得税筹划;税务机关认定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合法的概率β值越大,企业越倾向于进行所得税筹划;税务机关认定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不合法时的处罚力度λ值越小,企业越倾向于进行所得税筹划。

通过对所得税筹划中两种博弈类型的分析,无论是对于税收机关还是企业都有新的指导意义。一方面企业为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想尽办法要进行所得税筹划;另一方面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减少企业的偷逃税,增加国家税收。

【参考文献】

[1] 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8.

[2] 卢建胜,崔亮.浅析税务筹划的经济学原理[J].财会月刊(下旬),2009(5):68.

[3] 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64.

[4] 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21.

[5] 金鑫,刘志城,王绍飞.中国税务百科全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1:62.

[6] 斯科尔斯,沃尔夫森等著.税收与企业战略[M].张雁翎主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4.

[7] 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5-12.

[8]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3.

第5篇

关键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因素;弊端;发展趋势

Abstract: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s an indispensable and unique. In the aspect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to meet the growing needs of people, 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 and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degree of perfectio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s a measure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is paper analyzes major issues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Key words: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factors; defects; development trend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由于我国人口的膨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严重短缺,它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科技的日新月异,让我们可以通过采取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来达到节水节能的目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取得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1给水排水工程的概况

给水排水过去是一个传统的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并随城市和工业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前,我国给水排水一直作为福利性的公益设施,在“先生产后生活”的指导思想下,发展缓慢。主要表现在给水工程数量少、规模小,排水处理工程近于空白;给水排水的基本任务是解决水量问题。我国建立的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主要套用前苏联模式,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学科体系。

2规划方法的弊端

造成目前我国水资源和水环境不断恶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在观念、方法等方面存在问题,难以有效指导给水排水工程的建设,其弊端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2.1区域规划观念薄弱

单纯追求住宅区的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忽略了在流域、区域尺度的水资源体系所处的位置,造成了区域尺度的水危机,如当几个区域互为上、下游时,甲镇下游的污水排放口很可能影响乙镇上游取水口的水质。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划分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和环境保护区。从而再次说明了如果不从区域规划着手,仅仅就事论事地编制单个小城镇(住宅)的规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2.2住宅区内部给水与排水欠缺综合考虑

随意性强,管网分布不合理,未能深入研究住宅各类用水的水质要求与给水、排水系统的关系,忽略城市水资源的综合利用,造成人类对水资源的浪费与破坏,如中水工程与雨污分流排放的规划意识不强。

2.3缺少进行战略性的远景规划和动态的近期建设规划

只注重规划期的终端状态,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可预见性要求,规划的应变性和延续性差,不宜操作实施,如目前报道中经常提到雨季时期,城区经常发生内涝现象。可能原有规划没有考虑到应变性,势必难以适应新的水灾情况。

2.4欠缺与区域规划的协调

给水排水管网规划作为住宅规划的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与住宅规划脱节,造成管道工程与给水排水构筑物等规划的不合理性。如排水管一般是埋设在道路下的自流管,其管径不但与流量有关,而且与坡度有关。在城市详细规划确定的道路控制点标高未知的情况下,很难合理地确定管道坡度。

3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及工程的关键因素

3.1给水系统设计的关键因素

3.1.1适当增设单体建筑户外控制阀门:传统的住宅给水设计是在每一根立管的底层出地面处设切断阀门,而经济房户外小区内则是一个建筑楼群组共用一个地下控制阀门。

3.1.2适当增设单体建筑户体控制阀门:立管底部的给水阀门不可少,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当底层住户发现下水管堵塞引起地面冒水时,可以及时关闭给水总阀,减少排污量。

3.1.3注意室外阀门的安装型式:室外安装的阀门大部分都是口径为Dg75以上的截止阀或闸板问或蝶阀,一般均是法兰安装,而且有国家标准图。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装于地下的阀门一旦损坏时如何更换。

3. 1.4给水管道压力超过0.3~0.4MPa 且管径≤20mm 及管路较长时,管道会产生啸叫和振动,这主要由高速水流动力与管道系统产生共振所致。综合防治措施有适当加大管径、采用曲挠橡胶接头、支架与管道接触处加橡胶垫以及加装减压阀等。但注意减压阀本身也有噪音, 要经反复调试, 使噪音减至最小。

3.2排水工程的关键因素

①地漏与存水弯的配合:规范上没有规定排水地漏一定要设存水弯,但这确实能影响用户的使用。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上将带水封的圆形钟罩式地漏分为了甲、乙、丙、丁四种,虽然对存水部分的高度都作了具体规定,但都有一个存水量小,水封易因水的蒸发而被破坏的毛病,且往往制造和安装时还达不到设计的要求。

3.2.1排水工程的注意事项

①对于多层住宅,目前设计多采用底层污水单独出户,以避免因堵塞造成的一层泛水的难堪局面,减少邻里的矛盾,二层以上采用排水伸顶通气立管。

②底层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不接到排水立管上为好,应单独排出。对满足不了上述要求的排水支管,应以单独的排出管排到室外检查井。

③住宅设计中不仅设计雨水系统,同时还设计室调冷凝水管收集每户安设空调板上的冷凝水,这样不仅使建筑物外墙美观,而且避免了空调冷凝水随意流放,影响楼下行人。

④地漏是排水管道系统中一个重要附件,功能是排除地面积水,设置在经常有水溅落的卫生器具附近地面 、地面有水需要排除的场所 或地面需要清洗的场所,住宅可用作洗衣机排水口,设计选用高水封防臭地漏。

⑤分流制排水系统是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别在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内排除的系统。从环保方面来看,分流制将城市污水全部送至污水厂进行处理,与合流制比较它较为灵活,截流干管尺寸不算太大,比较容易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般又能符合城市卫生的要求,所以在国内外获得了较广泛应用。是现阶段城市首选的排水体制。从造价方面来看,分流制可节省初期投资费用。从维护管理方面来看,分流制系统可以保持管内的流速,不易发生沉淀,同时,流入污水厂的水量和水质比合流制变化小得多,污水厂的运行易于控制。

⑥积极开展新型管材、管件研究和推广。建筑住宅内给水管道采用传统的镀锌钢管己有近百年的历史,镀锌钢管对中国自来水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自来水的水质要求也日趋提高。人们对自来水的:“红水”、“黑水”等现象反映强烈。导致管网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内给水管道的锈蚀严重。冷镀锌钢管一般使用没有多久就锈蚀,铁腥味严重。从个别用户水龙头的水样分析化验中得知,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居民纷纷向政府部门投诉,造成一种社会问题。

4.给水排水工程学科的发展趋势展望

4.1专业将逐渐拓宽新学科的衍生将成必然学科特色与定位更加明确水工业概念的提出及其产业化形成;专业拓宽与改革在行业内的共识;学科交叉、渗透的不可避免;加之近年来国家对该行业的投入逐年增大,国外工程技术的引进,使该学科基础和应用研究逐步开展、深入,必将促使该学科面的拓宽,并可能衍生出一些新的学科方向。如给排水环境化学、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水质灾害工程、水质与生命科学等。

4.2科学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并重与相关学科的整合尚有可能过去,该学科力量较为薄弱,一直是技术开发与研究多于理论。随着相关问题的不断出现,技术开发与研究所需的理论支撑越显不足。建立、完善和发展相关理论体系日显迫切。由于该学科涉及面广、综合性强, 建立和发展学科理论必须借助相关学科的理论基础。在这一交叉、渗透过程中,在国家调减合并专业的大趋势下, 学科间的溶合有可能被进一步整合。目前,最有可能的是与环境工程专业合并。

5结语

随着人类居住和生产的城市化进程,给水排水工程已经发展成为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成为人类生命健康安全和工农业科技与生产发展的基础保障。建筑给排水将担负新的历史重任,面临新的挑战。建筑给排水将更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将重点调整到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并重,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并重,供水的水量、水压与水质并重等方向上来,走上全面、均衡、务实、安全的发展之路。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常被认为是简单的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其实不然。规划任务之多、之重。为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出一大批新型可持续发展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杨天强.我国建筑给排水实用新技术[J].技咨询导报,2007

第6篇

关键词 水库;岸坡;滑坡;原因;处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 TV732.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2-0261-01

1 工程概况

1.1 地理位置

其水库位于县城东南方向。土壤以半干旱草原地区形成的山地栗钙土和荒漠草原棕钙土为主,因受河流长期冲刷。沟谷纵横交错。水库与公路之间有简易道路连接,交通便利。

1.2 水文条件

工程区地处亚欧大陆中心,远离海洋,属典型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冬季寒冷,夏季凉爽,春季升温快,秋季降温迅速,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气候干燥。

该水库位于西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凹陷区的前山丘陵地带,地势东南高,向西北方向递降倾斜。受构造运动影响,该地区内形成几排平行排列的前山背斜构造,前山带隆起拾升,由于中新生代地层主要为泥岩、砂岩等,在外动力地质作用侵蚀下,形成低山丘陵地貌,表现为馒头山体或梁状地形与洼地相间地形。地表均被厚层黄土覆盖,地形起伏,沟梁相间,地形切割较微弱,常常呈“U”形沟谷,冲沟切割不深,总地势较为平缓。

1.3 地层岩性

坝址区出露地层主要为第三系上红色或草绿色泥岩,簿层状,有时夹有浅灰色,棕黄色泥质砂岩,泥岩表面往往风化呈粉末状,强风化带厚度一般为1.0-1.5m,新鲜岩石较完整,岩层产状为110°NE

1.4 水库现状

该水库是一座小(1)型山区注入式水库,水库枢纽由大坝和放水涵洞组成,坝体为均质土坝,水库主要任务是灌溉。该水库在除险加固以前水库坝体断面不规则,坝顶高程不足,无泄洪设施,水库抗洪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大坝填筑质量差,上游干砌石护坡破损,坝体抗滑稳定和抗震稳定不满足要求。坝基无防渗处理,坝后无反滤排水,大坝坝体坝基渗透不稳定。放水涵洞两侧不均匀沉陷严重,涵洞出口段边墙破损,无消能,闸门和启闭机设备老化失修。无管理设施,无观测设施。针对上述存在的伺题对该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该水库设计总库容110.69万m3,工程等级为Ⅳ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水库设计防洪标准3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300年一遇。除险加固首先对坝体左右两侧天然湿陷性黄土进行浸泡处理,天然黄土处理后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提高坝体左右两坝肩整体强度,密实性和防渗性。并对坝体上游坝坡采取防渗加固措施,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鉴于坝址处风浪较大,对前坝坡淘涮严重,增设前坝坡混凝土护坡和干砌卵石护坡,完善坝后护坡和反滤排水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补齐坝顶高程,培厚坝体,坝顶设防浪墙,达到满足大坝安全运行要求的坝顶高程,恢复设计正常运行水位。同时鉴于放水涵洞闸井四周坝体沉陷较为严重,拆除老涵洞,新建涵洞及其闸门等配套设备。利用新建涵洞泄洪和日常灌溉放水。针对坝基存在的透水层段进行往复式高压喷射灌浆处理,基岩埋深在3m范围内坝基进行开挖至基岩做截水槽处理。大坝缺少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按照规范和大坝的实际情况增设安全监测设备。完善交通设备、通讯线路,用电系统、消防设施及下游渠道工程等。

2 水库运行情况

该水库主体工程完工通过蓄水验收后,进行开闸蓄水,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运行管理单位制定了调度运行方案,水库管理人员对水库进行检查观测,做好检测记录,工程运行初期开展的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坝体浸润线、坝后渗流观测、位移观测和水位、流量观测等。通过运行管理单位对试运行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坝体的位移、渗流等情况基本正常,水库工程各项设施性能良好,放水涵洞闸门启闭灵活,制动可靠。但是该水库西坝护坡沉降1-3cm,裂缝1.4-2.4cm,此处山体下部土层部分产生裂缝与下滑,下雨天尤其明显。

3 出现滑坡的原因

根据该水库地理、地形、地质情况资料,该水库左岸存在一条近南北走向的洼地,,洼地底部高程低于左岸基岩出露高程和设计正常蓄水位高程(左岸基岩出露高程也低于正常蓄水位高程),且左岸基岩上覆一层碎石土,可能产生邻谷渗漏和绕坝渗漏问题;库盘渗漏量较小,无永久渗漏问题;左岸岸坡较陡,且坡向和岩层倾向一致,左坝肩由低液限粉土(黄土)组成,厚度为7.0-16.8m,属自重湿陷性场地、湿陷等级为Ⅳ级(很严重),工程地质性质差,左坝肩黄土和左岸坝体下覆厚7.0m的卵石层,属中等透水;左岸自左坝肩向上游约120m长的碎石土层,属中到强透水层。左岸上游约250m处,有一沟口为第三系泥岩、砂岩出露,但沟底高程较低,仅比正常蓄水位高1.34m。虽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除险加固时为避免产生库岸渗漏进行了防渗处理,采用削坡铺膜的防渗形式截断左坝肩渗漏层,并进行培厚处理,垂直培厚厚度为3m,但仍然出现了水库滑坡现象。其原因主要是水库左坝肩该段属于泥岩基础,此段阻滑墙基础深入底部泥岩0.5m,由于蓄水及雨水等引起泥岩含水量的幅动,以及库内水位变化引起泥岩内部崩析,造成左侧泥岩的深层滑动,危及阻滑墙及左坝肩防渗部位的安全。

第7篇

巫鸿:好啊。对了,你刚才在车上说到了水,你说水是“零媒介”,我觉得很有意思。

张羽:我和水墨打交道近四十年,从“走出水墨”的立场看水墨时我却发现水墨媒介的核心关系应该是水。然而多少年来讨论水墨时,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习惯认为水墨作为媒介其所指是笔、墨、纸。认为水墨就是水墨画,水墨画就是笔墨,笔墨是第一位的。上世纪90年代批评家郎绍君曾强调“笔墨中心论”,就此我一直在想,水墨媒介如果笔和墨是关键,宣纸也只是笔墨的承载物,那么“水”算什么呢?难道水只是笔墨的调和剂吗?这样看来水墨作为媒介,水是被媒介中的笔墨绑架了。这种绑架既失去了媒介中不同材质的客观作用,也直接阻碍了我们对事物的本质判断。试想,如果将水墨的水去掉,那么墨会如何?笔会如何?笔墨又会如何?我以为这样的墨,一定是一种失去灵性的材料。有意思的是,研究者为什么都不深入谈水?当然,我也可以认为他们理解水在笔、墨、纸这三者关系中始终起到的是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点,传统文人画的笔墨形式可以证明。至于为什么不谈水,或许他们并不想深究水对于笔墨的自然关系及含义,甚至它的开放性,而更希望强调主观的我对客观的把握。或许他们也认为水算不上媒介。

既然水不算媒介,那么水在水墨画中就只是工具,所以水墨的历史就一直是水墨画的历史。针对以上问题,2008年我提出“水墨不等于水墨画”。我在想水墨既然不等于水墨画,那么水墨作为媒介就不仅仅具有一种文化属性,还具有一种物质属性。于是,水墨也不等于笔墨。水墨可以是水+墨,水墨可以与笔无关,也可以与纸无关,但也可以有关。也就是说水墨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只是如何独立存在?而在水墨画中,水是笔、墨、纸的调和剂,其在宣纸上留下的图像是通过调和剂调和笔、墨、纸的水墨绘画。但是在物质属性的水墨中,水与墨的相溶是一个过程及状态,最终水与墨是分离的。所谓分离是指水一定要消失,只能留下墨渍。水仍然不能作为直接承载,因此它是一种介质而不是媒介。所以在水墨表达中,过程与结果都是呈现。但无论如何水墨的存活受制于水,水是水墨灵动的根本。也就是说,墨的打开空间是狭窄的,离开水是难以再生的。

相反,水墨去掉墨,水却仍然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水虽然不是媒介,但它却是一切生命存活的根本,自然万物的生命之源。换言之,它具有激活其他物质生成的可能性,还可以在任何状态下独立存在,也可以转换其他形式的存在形态。而在艺术表达中值得研究的是,水既不属于媒介,也不是物质材料,但在某种状态下它的确起着一种特殊介质的作用,而且有形与无形相互转换。水可以是有,也可以是无,也可以理解为是有无并存。这说明水总是处于一种难以约束的自然状态,所以它无法成为一种固定不变的载体。就是说水无法成为媒介。但它又具有一种特殊性呈现转换的介质功能。有意思的是它还可以寄存于其他物的载体之上,而它的存在又可以不在你的视觉中。至此,我将艺术表达过程中的水称之为“零媒介”。

借用水进入艺术表达时,对水作为“零媒介”的关系把握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我主要是用日常方式把握水的有无关系,掌握水在自然状态下的流逝及生成。为了有效地表达,我把对水的理解和认识通过一种有意味的方式呈现出来。所谓有意味,即是采用日常司空见惯的对水的使用方式关联水在日常中的存在方式――发生、消失及生成。其实把握日常、把握水这个“零媒介”的存在关系,就是把握了原初、把握了自然、把握了原点、把握了一种展开思想的智慧。

如此说来水、火、气、声音等都是日常的常识,都不属于媒介。如果将它们关于艺术表达时,它们都有成为一种介质的“零媒介”关系。

巫鸿: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时时面对的东西,它的确是有意味的。张羽:我们随时遇见水,因为我们在日常中。但对艺术表达而言,使用水不是手段而是一种认识,一种对开始的重新确认。水有地理位置及水质的不同,这种不同是物理层面的,所以所有遇见都会有不同的反映。事实上,水是人类的共识,是日常的全部概括。似乎每一个人都知道日常,但又似乎每一个人又都不太深知日常。所以我很想知道水,也很想了解水,更想了解水与日常及艺术。我启用水做艺术表达时,一方面是要做到真实性、直接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也是要提出水在艺术表达中所具有的一种“零媒介”的关系;再就是,我想再次提示,我们都知道水存在于自然的天地中,并连接于万物,也存于万物中。之所以说水是从天上来,指的却是天地循环……

巫鸿:从地到天,天地相连。

张羽:我围绕着水不算媒介这个线索展开了对水的深究。从2013年我在台湾佛光缘美术馆“意念的形式”个展上,以“发生”概念创作了《水>墨》。之后在广东美术馆“张羽――意念的形式”展上,我又完成了《上墨》,《上水》作品。但《上水》的深入展开,是我去年杭州三尚当代艺术馆个展的重点思考问题,应该讲西湖水、龙井泉水、虎跑泉水及龙井茶水,是再次使我打开新认识的契机。这个展览我集中全力面对水,从5个层面探寻由水带出的反映、变化及关系。

制作了《上水-1》、《上水-2》、《上水-3》、《上水-4》、《上水-5》5组作品。《上水-1》是将龙井泉水注入到580只白色瓷碗中,二十几天后龙井泉水全部蒸发掉,瓷碗内只留下淡淡的略显油性的水渍。《上水-2》、《上水-3》、《上水-4》都是使用西湖水完成的。

其一,我将取来的肉眼看并不觉得浑浊的西湖水注入80cm×80cm×50cm的亚克力箱内。一个月后,西湖水除了蒸发掉的水,便是由初始的状态逐渐成为非常清澈的水,但水的底部留下了一层沉淀下来的黑色颗粒状的微生物。当然,如果如此长时间沉淀下去最后剩下的只有西湖水的微生物尘埃。

其二,我将8条宣纸立轴从天花板垂落至亚克力槽中,分3次向垂落宣纸的亚克力槽内注入西湖水,而每一次注入的西湖水都会自然的慢慢爬上宣纸近三十公分左右的高度。之后宣纸上的水又慢慢退下,但在宣纸上却留下了3次注水后三层橙黄色的西湖水水迹线。

其三,我按间隔时间、分12次向装有几千张整落宣纸的亚克力箱内注入西湖水,每次注入西湖水5公分高度,而12次注入的西湖水共有56壶,所注入的西湖水被整落宣纸全部吸纳。于是,整落宣纸由潮湿再干透需要一年时间。这个过程的特殊性并不在于西湖水要蒸发掉,而是水从宣纸中蒸发出去的过程中,它们发生了什么?西湖水与宣纸、湿度、温度是怎样的关系?一年后,我将这箱摞在一起的几千张宣纸打开后发现,一方面是每一张宣纸上都呈现了经过西湖水自然成像的痕迹;而另一方面这些宣纸上的痕迹是奇特的粉红色、黄色、淡绿色及水墨的色块和斑点。我觉得这足以证明西湖水中丰富的微生物对宣纸的作用。

《上水一5》我用虎跑泉水沏龙井茶,通过我的上水行为将龙井茶水在8天内分5次注入摆放于200cm×500cm宣纸上的近百只瓷碗中,并使茶水在每次注入时都要溢出到宣纸上,呈现龙井茶水留在宣纸上的5次上水痕迹。这个作品最值得思考之处在于对“有无相生”的思想认识,是通过一种视觉的呈现渗透我们自身文化中的辩证关系,也是自然关系。我将龙井茶水倒在碗里并溢出,此时瓷碗里的茶水是有,而碗中茶水的水蒸发后,这个有成为了无,而茶渍却留在了碗上,于是无又形成了一个有。那么龙井茶水溢出瓷碗流在宣纸上的茶水的水也蒸发了,而龙井茶却转换了一种方式,在宣纸上留下茶水的痕迹,因此无又生发了另一个有。

这个表达就是想体现我在日常中感知的这种主体与客体的存在,而这些日常的真实存在才是我们生命中需要自我反思的。也就是说,对生命的直接存在,才是艺术的真正本质。对我而言,这些作品构成了我在表达中语法和语言的独立性。

说到日常、说到生命,其实,日常会给艺术家提供无穷的智慧。您知道杭州百姓为什么不用龙井泉水沏龙井茶吗?而是一定要取虎跑泉水沏龙井茶。因为龙井泉水水质较硬,不适于饮用;而虎跑泉水水质软,入口清爽舒服。这说明水质是有很大差异的。巫鸿:在概念上确实是不同的,但是这种不同能看出来吗?张羽:对喝茶人而言一定不是概念,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刚才描述展览现场中的几组作品,显然也是有差异的。无论是宣纸上、还是瓷碗内水留下的痕迹都是不同的。

当初策展人黄石也问过我为什么到杭州做展非要把水作为问题?其实很简单,我想到杭州,就先想到了西湖,想到西湖水、虎跑泉水、龙井泉水。他也问我水有不同吗?记得当时我反问了一句:长江水与黄河水一样吗?我曾在威尼斯创作作品时,用威尼斯运河水与墨及宣纸的交合,与在广州使用珠江水做的作品完全不同。威尼斯运河水是海水,海水对宣纸的浸染相对粗暴,留在宣纸上的痕迹变化微不足道。

当然,造成它们不同的还有其他关系的作用,比如把它们置入在一个如何的空间场?当地的气候、湿度、温度的关系。我在广州用水创作作品时正值7月,炎热、潮湿的气候使整个空气都是湿韵的,导致宣纸处于非常潮湿的状态,宣纸好像一直在“桑拿”中,水蒸发的很慢。所以水、墨、纸的交合互动非常细腻。这样的作品如果在北京,因为气候的干燥、温度的差异,呈现的结果更是完全不一样。

巫鸿:对,你已经做过许多实践。

张羽:我去年在广东美术馆做了12箱《上墨》作品,每一个亚克力箱子放有几千张落在一起的宣纸,然后将清水调少许的墨,分间隔时间十几次往箱内注入水墨。当然每一个箱子的水和墨的比例是大致相同的,12箱注入水墨的时间也基本一致。在一年后,我打开箱子惊奇地发现每一箱的每一张宣纸呈现的图形迥然不同,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水、墨、纸的交合状态有很多状况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场域、温度、湿度及12个箱子摆放的位置,前后的关系与通风口的距离都影响其内部的变化。还有宣纸是手工制造的,捞纸师傅的手感也会有差异,每张宣纸的气孔也就会不一样,这些都会导致结果的不同。

巫鸿:所以,我对你刚才提到的那个词很有兴趣,就是你说的那个“零媒介”。能不能再解释一下,什么是“零媒介”?

张羽:我们知道“媒介”是艺术家作为艺术表达的载体。或者说,任何艺术的表达都是借助不同媒介而呈现的一种思想认识,或体现精神层面诸多关系的通过媒介的视觉。我提出“零媒介”是想合乎逻辑地讨论水,我认为水可以归为一种介质,但是它不能作为一种永久不变的载体。因为它不可能作为物质化不变的存在形式,或者说我们只能借用它的这种即有即无的性质进行表达,但其结果大多是一种它的不存在。或者说,它的结果是不能以它原本的形态存在。也就是说,对水作为介质的使用是个过程,利用其有,目的却是获得由“水”引发的生成与消失的有与无的关系。因此,水在表达中不能是以原态的本来存在,它只能是过程,所以“水”在表达过程中是一种“零媒介”。

更进一步讲,“零媒介”是利用其存在的过程,最终获得是其不存在的结果或换一种存在的形式。使用“零媒介”的作品表达是即有即无的一种状态。“零媒介”的水、火、气和声音都是即有即无的、变化的一种自然状态。对“零媒介”的认识,在我的作品中尤为突出的是《上水》装置行为,我将清水注满上千只白色瓷碗内,过几日或更长时间后水全部蒸发。提出“零媒介”作为一个概念,重要地是为了能从理论上清晰地分析作为“零媒介”的水所展开的逻辑关系及有效阐释。

巫鸿:那么,你蘸水摁的“指印”,是不是也有这个意思?张羽:是的。“指印”是展开这个问题的关键。我对水的深入理解是从蘸清水摁压“指印”开始的,就是利用水即有即无的发生及生成关系。2006年我开始用手指蘸清水,通过身体――手指按压之后改变宣纸本来结构的同时,水又蒸发了,而手指摁压改变的结构痕迹却留下了。

巫鸿:但是否这样有些模棱两可?你也可以说是你手指印的痕迹,虽然水在其中起到了作用,但是留下的也不完全是水的痕迹,最后留下的是你手指尖的痕迹,是吧?

张羽:《指印》作品重要的是指印行为及“指印”的此时此在。您说的模棱两可是一种关系,我觉得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关系。是,也不是。不是,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是手指指尖摁压的痕迹,也是手指蘸水摁压的水迹。在凹凸的指印痕迹的边缘留存黄线般的水迹是必然。从概念上讲水是无色的,但有时还会留下手指尖的黄色边迹线,有时又没有。这就证明,取水地理位置的不同,其水质也会不同。通过手指蘸水按压宣纸形成宣纸被吸起来的关系,其中也有摁压指印时身体带动气的吸力。

巫鸿:《指印》包括了你的身体的参与。

张羽:其实,关于《指印》的这一切,最重要的是呈现了你生命真实的、直接的、独立的存在。指印始终围绕着我在的认识层面上的意念与自我身体的关系。但《上墨》、《上水》是从有我到无我的意念过程。虽然主体的我撤离,但意念仍留存于客体中,客体的水、墨、纸或水和纸之间继续相互发生和交互。

巫鸿:好,咱们先谈谈“有我”的这段。有些问题我想了解一下你做《指印》时手中拿着的那个小碗里的水也是不同的水吗?

张羽:《指印》作品中使用了三种水,也可以说是三种形式的水:一种是水墨的水:一种是色彩的水;再一种是清水――无色的水。关于蘸清水摁压的《指印》作品,我用过崂山水、龙井泉水、峨眉山水、自来水。水墨和色彩的指印,是用日常的自来水调和的。巫鸿:这个无色《指印》作品为什么要用特殊的水呢?有什么概念上的介入?我看到你的画册上面写了用不同地方的水,比如崂山的水,这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

张羽:由于无色《指印》作品的指印摁压不能叠加,而每一件无色《指印》作品视觉的不同,一方面在于指印的疏密变化;另一方面由于水质的不同将在宣纸上有时会留下橙黄色的指印边迹线,也可以理解为是水迹。使用崂山水从概念上有与道场的关系,这是一种暗示。这一暗示既突显了人与文化及自然的关系,也将人的内心世界带入心境的自觉。其实是主观上强调了历史赋予水的文化,比如龙井、崂山、长江及黄河等等。

巫鸿:当人们看到你的《指印》作品时,马上就会想到“禅”。或者是想到你一个一个摁压指印的过程,就像你说的肉身介入的过程。从你的角度看这个漫长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

张羽: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用“禅”可以涵盖的关系……

巫鸿:咱们也不一定用“禅”这个字。从你的角度来讲这是一种很纯的,既有物质又有精神性的这么一个过程。

张羽:我从不希望把书本上积累的认识,或者一个人的做禅作为艺术表达的必然联系。我只需要自己的思想认识统一在身体行为的感受中,是在一种比较清澈的境界中慢慢体会自己生命的此在,只有这样一种认知的指印方法才能有效地承载我要追求的精神世界。因为指印方法本身就是一种境界的层面,否则我怎么会选择这种面壁的方式呢。虽然,今天更多的人还是把我的作品关系在水墨画上,但用水墨画的认知去分析“指印”一定是全然不通的。从“五四”之后的现代性问题,毛笔一直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毛笔还是毛笔,继续皴、擦、点、染。但这种皴、擦、点、染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远远没有了传统那种本质。语境的不同,完全失去了那种境界。而另一种毛笔成为了油画笔。我们今天能够清楚地看到那些画家作品中毛笔变成油画笔所陷入的尴尬,这一方法掉入了西方绘画的陷阱。既丢掉了过去的自己,也丢掉了今天的自己。不管毛笔还是毛笔,还是毛笔成为了油画笔,根本都不可能创造今天的自己。其实,笔墨的文人画语言到山人已经结束了。作为一个艺术家,你最希望的是创造自己的语言,当毛笔已然面临走不通的处境时,还用那只毛笔干嘛呢?我按指印是启用一个文化概念,一个契约画押的文化概念的行为。

巫鸿:对。

张羽:“指印”是身份的象征,在今天更被凸显了。1991年我做《指印》作品时,没想到指印这一身份象征在今日是各国海关通行的必须。记得当时我做了不到一年,差不多十几件作品吧,因为无人理解,我就停止了创作。我放下了《指印》开始创作《灵光》作品,再次使用毛笔,我一边思考打开毛笔的可能性,同时也在思考着“指印”如何发展。此时使用毛笔对我是矛盾的,我曾在杨柳青画社反复观看和临摹传统水墨画,而且集中三年时间每天临摹。

巫鸿:那个时候你临摹什么样的画?

张羽:有很多。像马远、夏圭、范宽、赵吉、董其昌、黄公望、龚贤、四王、仇英、石涛、金农、虚谷、山人和任伯年,《韩熙载夜宴图》我都临摹过……。在当时这是我的工作,临摹这些传统国画是提供给杨柳青画社外宾服务部,销售给外宾赚取外汇的。

巫鸿:哈,各式各样都有。工笔还好临摹一点,像大写意很难临摹啊。

张羽:是的,比如徐渭、米芾、吴昌硕、齐白石的画也都临摹过。临摹是可以锻炼眼识的,特别是对笔墨的认识。其实你是否临摹过传统绘画,在你日后的创作中,特别是深度认识上是有明显不同的。就因为我是从中国画出发的,所以对传统中国画的临摹最后成为我走出水墨画的关键。

巫鸿:你觉得中国画中的笔墨都用光了吗?“笔”的潜力已经基本用完了吗?

张羽:我无法判断笔墨是否完全用光了,但我觉得笔墨难以再创造出新的语言。我们知道文人画的书写式笔墨一直是风格的演变,笔墨形式无论再如何也不是创造语言的问题。中国绘画史是一部风格史。我不知道您是否看过80年代时期我画的人物画?从笔墨的方式及构形的把握,今天画人物画的画家们仍然都还停留我在80年代的思考层面,并没有发生认识上的改变。

巫鸿:我看过一些。

张羽:我认为我们只要纠结于笔墨问题,就不可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巫鸿:所以,《灵光》是不是基本上没有什么用“笔”,几乎是墨或者通过水墨的对比造成的一种空间认识……?

张羽:当年郎绍君先生曾批评《灵光》作品没有笔。其实,郎先生没有看过我的创作过程,也就不理解《灵光》作品表达中所要面对的问题。当然更不清楚《灵光》就是要消解所谓的笔墨外在形式,甚至笔墨的书写痕迹。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尝试过抽象形式的水墨画,特别有意强调毛笔的软性笔线与铅笔的硬性笔线组成抽象的对应关系。也不失发挥水墨性,还获得一种水墨画在开放状态下的不确定性关系。正是这个不确定性的线索,使我打开了《灵光》的开放性空间意识。可以说《灵光》是我当时努力超越西方式抽象艺术,所选择的一种开放式水墨方式,通过图式解决水墨画的现代主义问题。为什么我要选择图式呢?首先中国绘画史,不是一个语言建构史,而是一个风格史。所有画家使用的是一种语言方式,都是靠勾勒、皴、擦、点、染,应物相形实现自己的绘画风格。相当于西方艺术史的模仿、再现现实的阶段。另外,在中国画的现代性发展中我们一直深受两条线索的影响,一是西方,再是日本。像徐悲鸿、林风眠等明显是中西合璧;傅抱石、高剑父、刘国松等显然是学习日本。从傅抱石、关山月合作的《江山如此多娇》不难看出与日本画家衡山大观作品的相似。上世纪70年代后更有一大批工笔画家更是模仿日本一些画家的风格。

相关范文